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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色剂专业供应商-信凯科技招股说明书(39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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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色剂专业供应商-信凯科技招股说明书(399页).pdf

1、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rust Chem Co.,Ltd.(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号 2 幢,幢,3 幢幢 1-3 层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2、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本次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2,343.48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373.956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3、诺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治和李武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治和李武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治和李武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4、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4)如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5、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控股股东信凯森源、公司控股股东信凯森源承诺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6、;(2)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如本企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

7、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3、公司股东利仕嘉承诺、公司股东利仕嘉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兵、蒋炜、黄涛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兵、蒋炜、黄涛承诺 担任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建兵、蒋炜、黄涛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

9、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4)如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做出的

10、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诺函承担相应责任。5、公司股东湖州慧凯承诺、公司股东湖州慧凯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同时,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

11、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企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

12、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

13、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一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030.467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343.489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9,373.956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4、如下: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治和李武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治和李武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治和李武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

15、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4)如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16、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控股股东信凯森源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信凯森源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17、(2)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如本企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

18、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3、公司股东利仕嘉承诺、公司股东利仕嘉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

19、兵、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兵、蒋炜、黄涛承诺炜、黄涛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建兵、蒋炜、黄涛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

20、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4)如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21、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5、公司股东湖州慧凯承诺、公司股东湖州慧凯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 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同时,自发行人

2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人/本企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

23、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2、本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出现公司股票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若在预案有效期内,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相关事项时,对股票每股净资产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

24、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 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

25、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董事会

26、、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

27、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公司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28、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

29、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3)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下列各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 3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 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实施稳定股价

30、预案,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31、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

32、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 30%,且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拟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33、2(三)相关约束措施(三)相关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公司将按照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

34、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2、公司控、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议案”)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

35、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并按照稳定股价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本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公司董事

36、(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按照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并按照稳定股价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本人承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37、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公开发行前持股(一)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凯森源、李治和李武。上述主体自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本人/本企业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股份,并

38、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承诺。2、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发上市的价格,每年内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相关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 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3、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

39、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二)其他(二)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董事、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承诺。2、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1)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

40、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2)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3)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4)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若经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回

42、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

43、济损失。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工作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二)控股(二)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44、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公司/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公司/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授权公司暂扣本公司/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公司/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

45、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承诺(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

46、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勤勉尽责,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47、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金合法合理使用合理使用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48、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可持续、稳定

49、、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

50、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

51、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7、承诺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六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一)(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适

52、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1)利润分配方式及顺序)利润分配方式及顺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二者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但

53、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2)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54、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55、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 3,000 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

56、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股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先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57、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58、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及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及程序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

59、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股东回报规

60、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而制订的。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的合理诉求、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结合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经

61、营和长期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适用)、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适用)(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62、分红、股票股利、二者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但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3)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 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

63、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6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4

65、)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先制定分配预

66、案并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

67、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68、:因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 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69、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三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发行人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70、,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七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针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已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71、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72、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针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信凯森源已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若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若本

73、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 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本公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

74、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针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治和李武已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75、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 将采取以

76、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针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

77、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自相关投资者遭受损失至本人履行赔偿责任期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自公司领取的工资薪酬。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

78、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 八八、主要风险因素、主要风险因素的特别提示的特别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相关资料。(一)外销占比较高及国际贸易形势变动的风险(一)外销占比较高及国际贸易形势变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有机颜料生产国和出口国,公司是国内有机颜料出口量最大的企业,业务遍及全球 70 多个国

79、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实现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64%、87.72%、84.99%及87.79%。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先后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加征 10%、25%关税,公司销往美国的颜料产品在美方加征关税名单之列。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实现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69%、9.72%、9.27%、11.42%,占比较低。但在此背景下,若美国加大对中国产品关税征收力度,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也对中国公司采取加征关税、非关税贸易壁垒等措施,公司客户可能因此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转向其他国家供应商,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带来不利影响。(二)主要采购产

80、品价格波动风险(二)主要采购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为有机颜料等着色剂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和供应链整合,公司目前主要采购的产品为有机颜料等着色剂成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供应商处采购按公司要求生产的有机颜料等着色剂成品,目前自有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预计将于 2022 年四季度投产,投产后采用部分自主生产、部分继续从供应商处采购按公司要求生产成品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采购成本占比分别为 89.06%、93.27%、94.17%、92.70%,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受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有机颜料成品采购价

81、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毛利率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有机颜料成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有机颜料成品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至下游客户或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化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三)未自(三)未自主生产的风主生产的风险险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为有机颜料等着色剂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和供应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未自主生产,主要从供应商处采购按公司要求生产的有机颜料成品。与此同时,公司服务的客户一般为全球大中型油墨、塑料和涂料生产商,其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一般都较大。若未来公司采购的有机颜料成品出现行业性产能短缺,公

82、司可能面临有机颜料成品供应紧张,无法及时满足下游客户较大产品需求的风险。(四)子公司管理风险(四)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境内外共有 14 家控股子公司和 1 家控股合伙企业,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但是公司子公司地理位置较为分散,对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相关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或执行中出现偏差,将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上述子公司中有 10 家设立于荷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土耳其、印度、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主要负责当地产品销售。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

83、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五)汇率波动风险(五)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以境外销售为主,公司对外销客户的产品销售主要以美元及欧元计价和结算,因此美元及欧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亏损金额分别为 14.26 万元、652.43 万元、1,093.69 万元及 288.13万元。一方面,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外币价格提高从而降低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不利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另一方面,持有外币资产会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外汇波动的影响

84、。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六)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六)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子公司辽宁信凯的生产线建设完成投产及本次股票发行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业务将增加生产环节,经营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将不断上升,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人员管理、供应链管理、市场开拓、技术与产品研发、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如果公司

85、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会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形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七)(七)新冠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 2020 年初至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经济增速总体有所放缓。在中央和各地积极有力的防控措施下,我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疫情形势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已得到有效缓解。2022 年 3 月以来,公司主要仓库所在地上海爆发了新一轮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的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与此同时,如果境外疫情反复,使得全球疫情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都具有较

86、大不确定性,存在进一步扩散的可能,境外疫情的发展态势对国际贸易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出口销售,如果境外疫情反复,境外客户的生产和经营状态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发货延迟、国际物流受阻甚至订单取消等情形,进而对公司境外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和业绩下滑。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 目目 录录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5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5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8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3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87、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5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7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18 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25 八、主要风险因素的特别提示.29 目目 录录.32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37 一、一般释义.37 二、专业术语释义.39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42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4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43 三、主要财务数据.43 四、本次发行情况.45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45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4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48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

88、构的关系.50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50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51 一、经营风险.51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 二、财务风险.53 三、技术风险.55 四、内控风险.55 五、其他风险.56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5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8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58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61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69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70 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72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9、8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87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91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91 十一、本次公开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94 十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97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100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10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10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124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27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31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38 七、发行人的技

90、术与研发情况.149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和境外资产状况.158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158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 十、公司名称中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159 第七节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61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161 二、同业竞争.162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164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177 五、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179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18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91、员基本情况.18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18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18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18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18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18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和作出的承诺.190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90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190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92 一、公司治

92、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192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205 三、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206 四、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206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207 一、财务报表.207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216 三、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18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20 五、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273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 六、分部信息.275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275 八、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276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277 十

93、、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277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280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280 十三、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280 十四、财务指标.283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285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285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86 一、财务状况分析.286 二、盈利能力分析.320 三、现金流量分析.352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357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分析.357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357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58 八、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补救措施.3

94、59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36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363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63 二、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两至三年的发展目标.364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365 四、实施上述发展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365 五、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66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366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36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67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 二、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368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374 四

95、、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374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75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模式的影响.375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376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76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76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383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383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其他重要事项事项.384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384 二、重大合同.384 三、对外担保情况.387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387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董

96、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8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89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390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39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39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9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94 六、验资机构声明.395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96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397 一、附件.397 二、查阅地点、时间.397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一、一般一、一般释义释义 简称简称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股份公司、信凯科

97、技、发行人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凯有限 指 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信凯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信凯化工有限公司,为信凯科技前身,在本文中均简称“信凯有限”信凯森源 指 浙江信凯森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56.90%股份 利仕嘉 指 杭州利仕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4.55%股份 湖州慧凯 指 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3.00%股份 发起人 指 信凯森源、李治、李武、利仕嘉 实际控制人 指 李治、李武 浩川科技 指 浙江浩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仓隆 指 上海仓隆供应链管

98、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辽宁信凯 指 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辽宁紫源 指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杭州源彩 指 杭州源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合伙企业 TCH、信凯香港 指 TRUST CHEM HONG KONG LIMITED(信凯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 指 TCC DEC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信凯实业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WCCC、环球色彩 指 WORLDWIDE COLORANTS&CHEMICAL COMPANY,LIMITE(环球色彩

99、及化学品有限公司),TCCD持股 100%TCCA、信凯加拿大 指 TRUST CHEM CANADA LTD(信凯实业加拿大有限公司),TCH 持股 100%TCI、信凯印度 指 TRUST CHEM PIGMENTS PRIVATE LIMITED(信凯印度有限公司),TCCD持股 90.00%,TCH 持股 10.00%WCCA、信凯澳州 指 WORLDWIDE COLORANTS AND CHEMICALS AUSTRALIA PTY LTD(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澳大利亚),WCCC持股 100%TCE、信凯欧洲 指 TRUST CHEM EUROPE B.V(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

100、限公司(欧洲),WCCC 持股 90.05%,European Chemical Partners B.V.持股 9.95%TCU、信凯美国 指 TRUST CHEM USA,LLC(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美国),WCCC 持股 100%TCT、信凯土耳其 指 TRUST CHEM TURKEY PIGMENT LIMITED SIRKETI(信凯土耳其颜料有限公司),TCE 持股 100%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 简称简称 释义释义 TCUK、信凯英国 指 TRUST CHEM UK PIGMENTS LTD(信凯英国颜料有限公司),TCE 持股 1

101、00.00%鞍山辉虹 指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持股14.1778%温州金源 指 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持股 33%BOSON、博诚 指 BOSON ENTERPRISES LIMITED(博誠企業有限公司),李治、李武分别持股 70%、30%上海鑫凯 指 上海鑫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BOSON(博诚)持股 100%江苏卡乐 指 江苏卡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李治实际持股 24.70%、李武实际持股 13.30%杭州全事吉 指 杭州全事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治、李武分别持有 65%和 35%的出资额 杭州虹彩 指 杭州虹彩企业管理

102、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治、李武分别持有 65%和 35%的出资额 百合花 指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彩化学 指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双乐股份 指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化学 指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DIC 株式会社、迪爱生 指 大日本油墨株式会社 巴斯夫 指 BASF 宣伟集团 指 Sherwin Williams 富林特集团 指 Flint Group 盛威科集团 指 Siegwerk 东洋油墨 指 Toyo Ink 赢彩科技 指 Chromaflo Technologies 艾仕得 指 Axalta Coating Systems GENERAL PRODUCTS

103、 指 General Products,S.A.DE C.V.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 简称简称 释义释义 股东、股东大会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104、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二、专业术语释义专业术语释义 简称简称-释义释义 着色剂 指 使物质显现颜色的物质统称为着色剂,着色剂主要分为染料和颜料两种;染料是指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颜料则是不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主要以细微颗粒分散在使用介

105、质中着色 颜料 指 有颜色的,能使各种材料着色的物质。是制造涂料、油墨、油画色膏、化妆油彩、彩色纸张等不可缺少的原料。也用于塑料、橡胶制品以及合成纤维原液等的填充和着色 有机化合物 指 含碳化合物或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是生命产生的物质基础。此外,许多与人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物质,例如石油、天然气、棉花、染料、化纤、天然和合成药物等,均属有机化合物 无机颜料 指 一般是一些金属的盐或氧化物等,可细分为氧化物、铬酸盐、硫酸盐、硅酸盐、硼酸盐等。无机颜料热稳定性及光稳定性优良,价格低廉,用量很大,但品种不多,不够鲜艳,部分含有重金属 有机颜料 指 以颜色为主要功能的有机化合物,区别于有机染料,在着色

106、过程中,以及在最终被着色的材料里,都是以分散的颗粒状态存在。通常具有较高的着色力,颗粒容易研磨和分散、不易沉淀,色彩也较鲜艳,相比无机颜料,耐晒、耐热、耐候性能稍差。有机颜料普遍用于油墨、涂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文教用品和建筑材料等物料的着色 高性能颜料/高性能有机颜料(HPP)指 一类有机颜料,具有多方面的优良性能。其一,颜料本身具有多项优良的物化性能(耐晒性,耐候性,耐热性,耐有机溶剂性等)和彩色性能(色光鲜艳,着色力高等)。其二,颜料具有优良的应用性能(在应用介质中有优良的分散性,在流体介质中有优良的流变性和储存稳定性等)。主要用于涂料和塑料以及室外使用,价格比经典颜料(CLP)高 经

107、典颜料/经典有机颜料(CLP)指 一类有机颜料,通常包括色淀类、部分色酚类、联苯胺黄类、吡唑啉酮类和单偶氮黄类等有机颜料产品。通常其牢度性能(主要是耐候性和耐光性)不如高性能颜料(HPP),主要用于油墨和室内使用,价格比 HPP 低 染料 指 以颜色为主要功能的有机化合物。染料最主要的应用对象是纺织品,也用于纸张、皮革的染色。区别于有机颜料,在染色过程中,都有一个染料溶解上染固色的过程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 简称简称-释义释义 颜料中间体 指 用于合成有机颜料的各种芳烃衍生物。来自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的苯、甲苯、萘和蒽等芳烃为基本原料,通过一系列有机合成单

108、元过程而制得 苯并咪唑酮颜料 指 以含有苯并咪唑酮杂环化学结构为特征的一系列有机颜料属于高性能有机颜料的一个类别,主要用于涂料、油墨和塑胶(色母粒)的生产 偶氮缩合颜料 指 通过芳香二胺将两个偶氮化合物分子缩合成的大分子,又名大分子颜料 苝系颜料 指 含有稠环芳烃(苝)的一类有机颜料,多为红色,属高档有机颜料。主要用于汽车涂料、金属表面涂料、粉末涂料、外墙涂料等。具有优异的耐晒、耐热、耐溶剂性能 酞菁类颜料 指 酞菁是由四个异吲哚单元组成的共平面大环共轭体系。酞菁颜料是酞菁结构的有机颜料,主要是蓝色和绿色 喹吖啶酮颜料 指 一类杂多环结构的高性能有机颜料,具有优异的耐热、耐溶剂和耐光性能。其色

109、谱大部分为红色和紫红色 异吲哚啉和异吲哚啉酮颜料 指 一类杂环结构高性能有机颜料,耐热性、耐候性特别优异。绿光黄色和红光黄色具有商业价值 二噁嗪颜料 指 一种具有极高的着色力和耐光坚牢度的颜料 DPP 颜料,吡咯并吡咯类颜料 指 吡咯并吡咯二酮类化合物的衍生物,主要产品颜色为红色,属于高性能颜料,各方面性能优异,除了部分高档纺丝不能用以外,基本可以用于任何领域,汽车涂料,工业涂料,塑料,油墨等 耐候性 指 材料如涂料、建筑用塑料、橡胶制品等,应用于室外经受气候,如光照、冷热、风雨、细菌等造成的综合破坏的耐受 能力 耐光牢度 指 颜料经过一定时间曝晒后,其变色程度,以“级”衡量,8 级为最优,1

110、 级为最差 耐溶剂性 指 颜料作为着色剂对涂料、合成树脂等着色时,遇到强溶解能力的溶剂而显示的溶解性能,以及颜料在着色物不同相(展色剂、增塑剂)之间,由于溶解性能不同而产生的渗色及浮色现象 耐迁移性 指 颜料从塑料内部迁移到制品表面上(起霜)或迁移到相邻塑料制品和溶剂中 重氮化 指 一级胺与亚硝酸在低温下作用生成重氮盐的反应。首先使芳胺溶解,其次与亚硝酸钠生成亚硝酸,最后生成重氮盐 REACH 指 REACH 是 2006 年 12 月 18 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法规的英文 单 词 开 头 的 组 合 缩 写,各 自 代 表 的 含 义 为,R(

111、Registration注 册)、E(Evaluation评 估)、A(Authorisation 许可)、CH(Chemeicals 化学品)EHS 指 EHS 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两体系的整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称 EHS 管理体系,EHS 是环境 Environment、健康Health、安全 Safety的缩写 MSDS 指 MSDS 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英文为: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112、1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简要情况一、发行人简要情况(一)发行人概览(一)发行人概览 公司名称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rust Chem Co.,Ltd.注册资本 7,030.4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治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1996 年 8 月 28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

113、莲街 1069 号 2幢,3 幢 1-3层 邮政编码 311121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生产:颜料及其相关产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二)发行人主要业)

114、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务情况 公司是以产品开发、品质管理、供应链整合和全球销售网络布局为核心竞争力的着色剂专业供应商。公司主要从事有机颜料等着色剂的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评定,公司从 2015 年至2021 年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有机颜料出口行业第一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且公司能够根据客户应用需求对产品进行个性化开发及服务。公司在荷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土耳其、印度、英国等国家设立子公司,业务遍及全球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

115、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业(分类代码:F51)。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分类代码:F51),细分行业为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分类代码:F5169)。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简要情况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信凯森源,直接持有公司 4,000.0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6.90%。信凯森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之“1、信凯森源

116、”。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治、李武先生。李治和李武系兄弟关系,其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3.11%和 12.45%的股份;李治和李武分别持有信凯森源 65.00%和 35.00%的股权,而信凯森源持有公司 56.90%的股权;李治担任利仕嘉执行事务合伙人,利仕嘉持有公司 4.55%的股权,因此李治和李武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97%的股权。李治、李武先生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三三、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一)合并资产负债

117、表主要数据(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80,312.16 75,122.34 67,495.10 55,121.05 非流动资产 23,791.59 23,223.10 9,518.38 3,407.81 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104,103.75 98,345.44 77,013.48 58,528.87 流动负债 58,390.92 54,747.73 51,315.91 41,593.22 非流动负债 5,848.72 5,901.79 1,812.85 342.41 负债

118、总计负债总计 64,239.64 60,649.52 53,128.76 41,935.63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 项目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股东权益合计股东权益合计 39,864.12 37,695.91 23,884.72 16,593.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合计 37,310.98 35,189.22 22,052.05 16,479.45(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3.31 2021.12.

119、31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收入 33,988.50 120,567.04 99,861.60 103,662.97 营业利润 2,771.57 11,714.30 8,120.73 6,474.57 利润总额 2,770.47 11,804.34 8,345.79 6,680.09 净利润 2,049.21 8,905.91 6,165.56 5,060.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合计 2,082.85 8,902.27 6,119.12 4,976.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母公司股

120、东的净利润合计 1,926.56 7,820.07 5,386.38 5,109.03(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5 1,605.05 12,520.68 5,703.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08-8,398.21-9,311.58-10.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99.09 4,486.52-2,469.34-5,688.2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4-620.47-1

121、,047.84 251.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4.72-2,927.11-308.09 256.57(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38 1.37 1.32 1.33 速动比率(倍)1.03 0.96 0.95 0.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3.27 64.49 70.52 67.02 资产负债率(%,合并)61.71 61.67 68.99 71.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31 5.01 4.41 3.30 无形资产(

122、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08 0.08 0.22 0.42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1-3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53 5.98 5.53 6.04 存货周转率(次)5.46 4.90 4.92 5.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002.70 12,616.34 9,103.27 7,753.60 利息保障倍数(倍)35.13 50.22 26.97 10.9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0.01 0

123、.23 2.50 1.1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9-0.42-0.06 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 33.79 33.24 44.62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股)0.27 1.30 1.08 1.02 四四、本次发行情况、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2,343.48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方式 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

124、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定价方式 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并结合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五、募集资金的运用、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发行成功后,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拟拟投投入募入募集资金集资金 1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16,462.52 16,462.52 2

12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合计 26,462.52 26,462.52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 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126、7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三)发行数量:不超过 2,343.48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四)发行价格:【】元/股(五)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发行后归属于母公

127、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七)发行市净率:【】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八)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上市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九)定价方式:本次发行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并结合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者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十)发行对象: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十

128、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十四)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十五)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保荐承销费【】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万元;(3)律师费用【】万元;(4)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治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号 2幢,3 幢 1-3层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涛(

129、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号国投大厦 7楼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荐代表人:袁弢、李浩 项目协办人:单凯 项目组其他成员:于右杰、胡沛然、张凤天、王佳伦、高坤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三)律师事务所(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层 联系电话:021

130、-20511000 传真: 经办律师:王立、吴旭日、杨继伟(四)会计师事务所(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谢贤庆、伍思泷(五五)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幽燕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1202 室 联系电话: 传真:0571

131、-88879992-9777 经办资产评估师:孔燕菁、吴小强(六六)股票登记机构)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联系电话: 传真:(七七)收款银)收款银行行 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01190(八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

132、2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四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一)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二)开始询价推介时间:【】年【】月【】日(三)定价公告刊登日期:【】年【】月【】日(四)申购日期:【】年【】月【】日(五)缴款日期:【】年【】月【】日(六)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 第四节第

133、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一)外销占比较高及(一)外销占比较高及国际贸国际贸易形势变动的风险易形势变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有机颜料生产国和出口国,公司是国内有机颜料出口量最大的企业,业务遍及全球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实现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64%、87.72%、84.99%和87.79%。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

134、美国先后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加征 10%、25%关税,公司销往美国的颜料产品在美方加征关税名单之列。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实现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69%、9.72%、9.27%和 11.42%,占比较低。但在此背景下,若美国加大对中国产品关税征收力度,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也对中国公司采取加征关税、非关税贸易壁垒等措施,公司客户可能因此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转向其他国家供应商,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带来不利影响。(二)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二)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有机颜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最终广泛应用于塑料家具、塑料日用品、塑料管材、塑料玩具、钢管涂料、汽车涂料

135、、门窗涂料、外墙涂料、书刊印刷、食品包装印刷、饮料包装印刷和药品包装印刷等。公司产品的最终应用领域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较高,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经济景气程度和变化趋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三)主要采购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三)主要采购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为有机颜料等着色剂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和供应链整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 合,公司目前主要采购的产品为有机颜料等着色剂成

136、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供应商处采购按公司要求生产的有机颜料等着色剂成品,目前自有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预计将于 2022 年四季度投产,投产后采用部分自主生产、部分继续从供应商处采购按公司要求生产成品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采购成本占比分别为 89.06%、93.27%、94.17%、92.70%,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受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有机颜料成品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毛利率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有机颜料成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有机颜料成品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至下游客户或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

137、化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四)未自主生产的风险(四)未自主生产的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为有机颜料等着色剂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和供应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未自主生产,主要从供应商处采购按公司要求生产的有机颜料成品。与此同时,公司服务的客户一般为全球大中型油墨、塑料和涂料生产商,其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一般都较大。若未来公司采购的有机颜料成品出现行业性产能短缺,公司可能面临有机颜料成品供应紧张,无法及时满足下游客户较大产品需求的风险。(五)子公司管理风险(五)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境内外共有 14 家控股子公司和 1 家控股合伙企业,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

138、了较为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但是公司子公司地理位置较为分散,对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相关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或执行中出现偏差,将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上述子公司中有 10 家设立于荷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土耳其、印度、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主要负责当地产品销售。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 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六)(六)新冠新冠肺

139、炎肺炎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风险 2020 年初至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经济增速总体有所放缓。在中央和各地积极有力的防控措施下,我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疫情形势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已得到有效缓解。2022 年 3 月以来,公司主要仓库所在地上海爆发了新一轮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的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与此同时,如果境外疫情反复,使得全球疫情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存在进一步扩散的可能,境外疫情的发展态势对国际贸易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出口销售,如果境外疫情反复,境外客户的生产和经营状态可能受到不利

140、影响,公司将面临发货延迟、国际物流受阻甚至订单取消等情形,进而对公司境外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和业绩下滑。(七)海运费上涨及海运时间延长风险(七)海运费上涨及海运时间延长风险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国际航线船舶运力不足,国际海运费大幅上涨,公司业务以出口为主,若未来疫情反复导致国际海运费价格仍持续处于高位,导致海外客户向公司采购成本增加,将对公司海外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国际航线运力不足导致海运时间延长,亦将影响公司海外销售。二、财务风险二、财务风险(一)汇率波动风险(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以境外销售为主,公司对外销客户的产品销售主要以美元及欧元计价和结算

141、,因此美元及欧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亏损金额分别为 14.26 万元、652.43 万元、1,093.69 万元及 288.13万元。一方面,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外币价格提高从而降低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不利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另一方面,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外汇波动的影响。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二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

142、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149.03 万元、17,953.43万元、22,339.27 万元及 26,805.23 万元,金额较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93%、26.60%、29.74%及 33.38%,占比较高。如果公司客户未来经营情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按期收回的风险将显著增加,从而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存货跌价风险(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489.79 万元、18,965.66 万元、22,433.45 万元及 19,953.91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

143、.10%、28.10%、29.86%及 24.85%,存货金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因宏观环境变化、客户经营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存货不能及时实现销售或销售价格大幅下降,产生相应跌价风险,同时大规模存货将占用公司的运营资金,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四)毛利率波动风险(四)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4.94%、15.21%、15.93%及 14.96%,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82%、15.15%、16.15%及 15.35%,呈现平稳上升趋势,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变动主要受有机颜料成品采购价格、市场需求变化及市

144、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由于公司有机颜料成品采购价格受石油化工行业供求关系影响,呈现波动趋势,且公司所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的高附加值产品可能吸引行业内竞争对手的跟进,导致行业产能增加和产品价格下跌。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有机颜料成品采购价格上升、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的毛利率波动风险。此外,公司主要客户为 DIC株式会社、富林特集团、盛威科集团、宣伟集团、艾仕得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虽然公司与该等客户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但若下游客户利用其经营规模和竞争地位,或同行业公司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导致行业平均市场价格下降,公司的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五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14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加权平均净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4.62%、33.24%、33.79%和 5.4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将会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将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下降的风险。三、技术风险三、技术风险(一)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一)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应用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公司经过多年的

146、技术积累,形成了有机颜料表面处理技术、有机颜料检测技术、有机颜料负面物质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取得 40 项授权专利,其中 10 项为发明专利。公司参与 1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国家标准 1 项、行业标准 13 项、团体标准1 项,其中 2项为第一作者。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产品创新机制,但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开发成功后还存在能否及时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因此,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风险。(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风险(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软硬件平台,依

147、托于专业人才与先进设备,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研发流程。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核心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实现业绩增长的重要保障,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相应人才培养机制和保密机制,但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四四、内控风险、内控风险(一)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一)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子公司辽宁信凯的生产线建设完成投产及本次股票发行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业务将增加生产环节,经营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

148、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 杂程度将不断上升,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人员管理、供应链管理、市场开拓、技术与产品研发、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会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形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治、李武兄弟。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97%的股权,且李治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担任公司董事及技术总监。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李治、李武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仍将达到72

149、.75%,持股比例较高。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并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范性制度,防止实际控制人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在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影响,则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五、其他风险五、其他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

150、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和竞争优势等因素作出的,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有诸多因素叠加共同影响项目整体进程,如施工进度滞后、市场环境变化、研发不及预期等。若发生前述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果或将不及预期。(二二)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拟选址杭州未来科技城投资建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与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意向协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 议,协议约定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有意向

151、公司出让募投项目用地。若公司不能如期取得相关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能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三三)公司境外投资程序存在瑕疵的风险公司境外投资程序存在瑕疵的风险 2016 年 12 月,公司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并以 TCCD(信凯发展)收购香港 WCCC(环球色彩)。公司未就设立 TCCD(信凯发展)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中国境内发改部门备案程序、未就 TCCD(信凯发展)收购WCCC(环球色彩)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中国境内商务部门的备案程序。就公司设立 TCCD(信凯发展)未履行中国境内发改部门备案程序事项,根据当时适用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152、会令第 9 号)的规定,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应向各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的项目将被面临停止项目实施并被追究相关责任的法律风险。就 TCCD(信凯发展)收购 WCCC(环球色彩)未履行中国境内商务部门的备案程序事项,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描述:“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对企业境外投资时未履行备案或未按规定投资行为无相应处罚规定,因此认定其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并给予处罚,缺乏依据”。商务主管部门虽说明其认定公司上述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缺乏依据,但仍存在公司因此被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可能

153、性。(四四)发行失败风险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rust Chem Co.,Ltd.注册资本 7,030.4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治 成立时间 1996 年 8 月 28 日(2021年 9

154、月 14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 2幢,3 幢 1-3 层 邮政编码 311121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公司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生产:颜料及其相关产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15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一)公司设立方式(一)公司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信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信凯有限以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 211,073,084.17 元折合股本68,195,530 股,每股面值 1元,超过股本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 8月 28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335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净资产折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发行人于 2021 年 9

156、 月14 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551905 的营业执照。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二)发起人(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信凯森源、李治、李武和利仕嘉等 4 名股东。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0 58.65 2 李 治 1,625.000 23.83 3 李 武 875.000 12.83 4 利仕嘉 319.553 4.69 合计合计 6,819

157、.553 100.00 上述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三)发行人改制设立(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前后,主要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时,主要发起人为信凯森源、李治、李武和利仕嘉。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1、信凯信凯森森源源 信凯森源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治,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 幢 467室,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

158、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信凯森源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未发生重大变化。2、李、李 治治 在发行人设立前,李治担任信凯有限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拥有的主要资产系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发行人设立后,李治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拥有的主要资产系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李治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未发生重大变化。3、李、李 武武 在发行人设立前,李武担任信凯有限的技术总监,拥有的主要资产系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发行人设立后,李武担任公司的董事、技术总监,拥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

159、报稿)1-1-60 有的主要资产系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李武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未发生重大变化。4、利仕嘉、利仕嘉 利仕嘉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治,认缴出资额为1,358.1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89室,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除投资信凯科技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无实际经营业务。利仕嘉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未发生重大变化。(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

160、信凯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信凯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及业务,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一直致力于有机颜料等着色剂的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五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发行人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信凯有限整体变更而来,设立前后主要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之“(三)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161、(六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业务和资产完整,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况。(七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由于发行人系由信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因此,原信凯有限拥有的业务、资产与人员以及相关债权、债务均由发行人整体承继,拥有的商标、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等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 三三、发行人的股本形

162、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一)股本演变概况(一)股本演变概况 序号序号 时间时间 事项事项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万元)(万元)实缴资本实缴资本(万元)(万元)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股东构成股东构成注注 1 1996 年8 月 信凯有限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50万元 50 50 货币 章丽仙持股 40%、李治持股 35%、李武持股 25%2 2004 年3 月 信凯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200 万元 200 200 货币 李治持股 40%、章丽仙持股 35%、李武持股 25%3 2011 年5 月 信凯有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20

163、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1,000 1,000 货币 李治持股 65%、李武持股 28%、章丽仙持股 7%4 2015 年4 月 信凯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章丽仙将 7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武 1,000 1,000 货币 李治持股65%、李武持股35%5 2018 年6 月 信凯有限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万元 5,000 5,000 货币 信凯森源持股80%、李治持股13%、李武持股7%6 2021 年5 月 信凯有限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6,500万元 6,500 6,500 货币 信凯森源持股61.54%、李治持股25.

164、00%、李武持股13.46%7 2021 年7 月 信凯有限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6,500 万元增加至 6,819.553 万元 6,819.553 6,819.553 货币 信凯森源持股58.65%、李治持股23.83%、李武持股12.83%、利仕嘉持股4.69%8 2021 年9 月 信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6,819.553 6,819.553 净资产折股 信凯森源持股58.65%、李治持股23.83%、李武持股12.83%、利仕嘉持股4.69%9 2021 年12 月 信凯科技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6,819.553万元增加至 7,030.467万元 7,0

165、30.467 7,030.467 货币 信凯森源持股56.90%、李治持股23.11%、李武持股12.45%、利仕嘉持股4.55%、湖州慧凯持股3.00%注:公司历史沿革存在股份代持情况,表中股东构成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1、1996 年年 8 月,信凯有限成立月,信凯有限成立 1996 年 7 月 26 日,章丽仙、李治和李武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杭州信凯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章丽仙、李治和李武分别认缴 20.00 万元、17.50 万元和 12.50 万元出资额。其中,章丽仙系李治母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 亲,当时其为

166、浙江省化工研究院退休工程师,其化工专业相关背景对信凯有限形象有一定帮助,故李治委托其母亲章丽仙代为持有了 20.00 万元的出资额。1996 年 8月 23 日,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西审事验字(1996)司 18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1996 年 8 月 22 日,信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00%,均以货币出资。上述李治出资中的 11.00 万元货币资金出资的银行进账单因年代久远而缺失,出资的真实性不能准确验证,为夯实该出资,李治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以货币补充出资 11.00 万元。2022 年 7月 2

167、9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6182 号”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对信凯有限设立时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1996 年 8月 28 日,信凯有限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325519-0)。信凯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名义股东姓名名义股东姓名 实际股东姓名实际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章丽仙 李 治 20.00 20.00 40.00 2 李 治 17.50 17.50 35.00 3 李 武 李 武 12.50 12.50 25.00

168、合计合计 50.00 50.00 100.00 2、2000 年年 3 月,信凯有限第一次变月,信凯有限第一次变更公司名称更公司名称 2000 年 3 月 1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杭州信凯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信凯化工有限公司”。2000 年 3月 16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更名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62000989)。3、2004 年年 3 月,信凯有限第一次增资至月,信凯有限第一次增资至 200 万元万元 2004 年 3 月 15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2

169、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李治认缴 62.50 万元、章丽仙认缴50.00 万元、李武认缴 37.50万元,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章丽仙所认缴的 50.00 万元出资额,系受其子李治委托而代为持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 有。2004 年 3月 17 日,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信(2004)验字第 16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4 年 3 月 1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22 年 7月 29 日,中

170、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6182 号”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对信凯有限设立时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信凯有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有关出资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方式、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等,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出资中李治委托其母章丽仙代为持有了 50.00 万元的出资额。2004 年 3月 19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注 册 号:330)。本次增资完成后,信凯有限的股权结构

171、如下:序号序号 名义股东姓名名义股东姓名 实际股东姓名实际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万元)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李 治 李 治 80.00 80.00 40.00 2 章丽仙 70.00 70.00 35.00 3 李 武 李 武 50.00 50.00 25.00 合计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4、2011 年年 5 月,信凯有限第二次增资至月,信凯有限第二次增资至 1,000 万元万元 2011 年 5 月 12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李

172、治认缴 570万元、李武认缴 230万元,增资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货币。2011 年 5 月 17 日,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宏会(2011)验字 06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5 月 16 日,信凯有限已收到李治、李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11 年 5月 25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

173、)。本次增资完成后,信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名义股东姓名名义股东姓名 实际股东姓名实际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李 治 李 治 650.00 650.00 65.00 2 章丽仙 70.00 70.00 7.00 3 李 武 李 武 280.00 280.00 28.00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5、2012 年年 12 月,信凯有限第二次变更公司名称月,信凯有限第二次变更公司名称 2012 年 10 月 18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杭州信凯化工

174、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26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6、2015 年年 4 月,信凯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月,信凯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截至 2015 年 4 月,章丽仙持有信凯有限 70.00 万元出资,对应 7.00%的股权,此部分股权均为其代李治所持有。2015 年 4 月,出于调整公司股权持股比例的原因,李治同意将由章丽仙代持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李武;2015 年 4 月13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章丽仙将其所持 7

175、.00%股权以 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武,对应出资额为 70.00 万元,转让价格为 1 元/股,(为便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该次股权转让的名义价格为 70.00 万元,实际为无偿转让);同日,章丽仙与李武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至此,信凯有限的股权代持情形得以解除。2015 年 4月 13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330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

176、稿)1-1-65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李 治 650.00 650.00 65.00 2 李 武 350.00 350.00 35.00 合计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7、2018 年年 6 月,信凯有限第三次增资至月,信凯有限第三次增资至 5,000 万元万元 2018 年 6 月 19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信凯森源认缴,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1.20 元/注册资本

177、,其中 4,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 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 年 7 月 3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674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信凯有限已收到股东信凯森源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 4,800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 4,000 万元,超过股本的出资额计入资本公积。2018 年 6月 19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1905)。本次增资完成后,信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178、名称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4,000.00 80.00 2 李 治 650.00 650.00 13.00 3 李 武 350.00 350.00 7.00 合计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8、2021 年年 5 月,信凯有限第四次增资至月,信凯有限第四次增资至 6,500 万元万元 2021 年 5 月 17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加至 6,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李治认缴 975 万元、李武认缴 525

179、万元,增资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货币。2021 年 7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674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信凯有限已收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 到股东李治、李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21 年 5月 27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余杭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551905)。本次增资完成后,信凯有限

180、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4,000.00 61.54 2 李 治 1,625.00 1,625.00 25.00 3 李 武 875.00 875.00 13.46 合计合计 6,500.00 6,500.00 100.00 9、2021 年年 7 月,信凯有限第五次增资至月,信凯有限第五次增资至 6,819.553 万元万元 2021 年 6月 18 日,信凯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确认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

18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以下简称“授予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意杭州利仕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持股平台,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195,530 股,授予价格为 4.25 元/注册资本,约定服务期限自授予日起 60 个月。2021 年 7 月 5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前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注册资本由 6,500 万元增加至 6,819.55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利仕嘉认缴,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4.25 元/注册资本。2021 年 7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182、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674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信凯有限已收到股东利仕嘉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 1,358.103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 319.553 万元,超过股本的出资额计入资本公积。2021 年 7月 28 日,信凯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余杭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551905)。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7 本次增资完成后,信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183、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4,000.00 58.65 2 李 治 1,625.00 1,625.00 23.83 3 李 武 875.00 875.00 12.83 4 利仕嘉 319.553 319.553 4.69 合计合计 6,819.553 6,819.553 100.00 10、2021 年年 9 月,信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月,信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信凯有限以 2021 年 7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

184、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8月 12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6599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信凯有限的总资产为 621,249,513.46 元,负责合计为 410,176,429.29 元,净资产为211,073,084.17 元。2021 年 8 月 12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源评报字2021第 0452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信凯有限资产评估价值为 73,647.48 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 41,018.11

185、 万元,资产净额评估价值为32,629.37 万元。2021 年 8月 12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对上述审计、评估结论予以确认,并同意以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的股份,确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819.553 万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注册资本为 6,819.553 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中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即 142,877,554.17 元计入资本公积。2021 年 8 月 28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733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21 年 8 月 28 日止,贵公司(

186、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211,073,084.17 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收到的净资产按 3.0951:1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 68,195,530 股,每股面值 1 元,总计股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8 本人民币陆仟捌佰壹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142,877,554.17 元计入贵公司(筹)资本公积”。2021 年 9 月 14 日,信凯科技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1905)。整体变更完

187、成后,信凯科技股本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58.65 2 李 治 1,625.00 23.83 3 李 武 875.00 12.83 4 利仕嘉 319.553 4.69 合计合计 6,819.553 100.00 11、2021 年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至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至 7,030.467 万元万元 2021 年 12 月 7 日,信凯科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819.553 万元增加至 7,030.46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湖州慧凯认缴

188、,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9.48 元/股,其中 210.914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1,789.08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2 年 1 月 1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030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信凯科技已收到股东湖州慧凯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 2,000.00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 210.914 万元,超过股本的出资额计入资本公积。2021 年 12 月 29 日,信凯科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余 杭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189、9551905)。本次增资完成后,信凯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56.90 2 李 治 1,625.00 23.11 3 李 武 875.00 12.45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9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4 利仕嘉 319.553 4.55 5 湖州慧凯 210.914 3.00 合计合计 7,030.467 100.00 截至目前,上述增资完成

190、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二二)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019 年至今,发行人进行的相关收购行为,主要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和 2022 年 4 月收购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鞍山辉虹、温州金源的部分股权。上述收购行为完成后,鞍山辉虹、温州金源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述收购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公司上述股权收购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价格公允,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有效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191、有利于公司的独立经营和规范运作。四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共进行过 9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验资时间验资时间 事由事由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验资文号验资文号 1 1996 年 8 月 1996 年 8 月,信凯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50 万元,实收资本 50 万元 货币资金 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师事务所 西审事验字(1996)司184 号 2 2004 年 3 月 2004 年 3 月,信凯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200 万元 货币资金

192、 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中信(2004)验字第 166 号 3 2011年 5 月 2011年 5 月,信凯有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 货币资金 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宏会(2011)验字062 号 4 2021 年 7 月 2018 年 9 月,信凯有限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 货币资金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16745号 5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5 月,信凯有限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货币资金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中汇会验20216746号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

193、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0 本增加至 6,500 万元 通合伙)6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7 月,信凯有限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6,819.553 万元 货币资金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16747号 7 2021 年 8 月 2021 年 8 月,信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6,819.553 万元 净资产折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17335号 8 2022 年 1 月 2021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7,030.467 万元

194、货币资金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20305号 9 2022 年 7 月 对信凯有限 1996 年 8 月设立时出资情况复核 货币资金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鉴20226182号(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系由信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信凯有限的股东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以其持有信凯有限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195、-1-71(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其运营情况(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其运营情况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的情况如下: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研发部 结合市场信息,制定新产品研发方案;公司交给的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改进等开发任务;关注、收集国内外有机颜料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协助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项目实验完成后,及时编制可用指导生产的技术资料 技术服务部 负责项目筛选的实验、审核及对等样的推荐;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负责技术支持、研发支持,研发产品的应用验证等工作 质检部 保障公司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品质异常分析,会同相关部门改进质量;制定产品质量标准;

196、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内部信息技术相关的硬件管理、软件技术支持,以及ERP、OA软件的日常开发、维护、扩展与优化等工作 业务部门 拓展新市场、开发新客户,推广销售公司产品;维护新老客户,编制并完成客户满意度指标,并做相应改进;负责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增进客户关系等工作 市场部 负责市场、销售、供应信息的收集分析,建立市场部信息数据库,根据市场分析的信息协助销售部制定及修正销售策略,以及品牌的推广、维权、市场活动等 采购部 负责采购订单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相关的投诉索赔管理、采购的市场监控、新产品/新供应商开发评

197、估等工作 单储部 负责销售业务的物流管理、单据管理、仓储管理等工作 综合管理部 制定公司低值易耗品和行政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其他部门执行实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2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施;根据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需求情况,实行统一购买与日常管理;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定期盘点等;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管理、外联社会关系维护、制度管理等工作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任用管理、人才培训开发、员工绩效管理、薪酬体系管理、员工关系管理、上海品茶建设等工作 财务部 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账务处理、报表及分析、纳税及筹划、外

198、汇管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 证券事务部 负责保障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日常运作,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督办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与落实;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和归档;负责资本市场融资及其他资本运作活动 审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部受董事会指导,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六、发行人子公司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参股公司基本情况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14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境内 4 家,境外 10 家),1家控制的合伙企业,

199、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一)子公司(一)子公司 1、全资一级子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浙江浩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浩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浩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38804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朱庙村 1、2、3 幢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李治 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7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信凯科技持股 100%主营业务 颜料相关的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200、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3,551.65 3,459.95-42.40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3,613.51 3,497.96 483.39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3 2、全资一级子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上海上海仓隆仓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仓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2RTX5J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玉树路 269号 5 号楼 33381 室 成立时间 2018 年 3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忠辉 注册资本 50.00

201、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股东构成 信凯科技持股 100%主营业务 仓储管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254.84 243.17 71.20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203.48 171.97 54.71 3、控股一级子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辽宁信凯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MA10CKMN7C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辽宁省锦州龙栖湾新能源产业片区洋山路三段 1

202、 号附楼 302室 成立时间 2020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余力文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 信凯科技持股 75%、杭州紫钿合伙持股 25%主营业务 颜料、染料的生产制造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22,441.03 9,234.83-165.45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21,776.67 9,400.28-398.59 4、控股一级子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

203、有限公司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MA7KG0515H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昆仑山路 2 号一楼 103 室 成立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余力文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 信凯科技持股 67%、无锡五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主营业务 颜料的生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

204、(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413.86 413.83-1.17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5、全资一级子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TCH(信凯香港)(信凯香港)公司名称 TRUST CHEM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名称 信凯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 2481375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Unit A,25/F.,One Island South,2 Heung Yip Road,Wong Chuk Hang,Hong Kong 成立时间 2017 年 1 月 27 日 股本 466.20 万元港币 股东构成 信凯科技持股 1

205、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200471 号(浙江省商务厅,2022 年 7 月20 日)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25,685.56 4,112.49 199.16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20,864.04 3,930.25 1,750.57 6、全资一级子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TCCD(信凯发展)(信凯发展)公司名称 TCC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名称

206、信凯实业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 2469747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5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Unit A,25/F.,One Island South,2 Heung Yip Road,Wong Chuk Hang,Hong Kong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月 29 日 股本 800,000.00 美元 股东构成 信凯科技持股 1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为境外投资平台公司,无需在相应商务部门备案 主营业务 境外投资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207、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644.12 542.30-1.81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646.08 543.82-3.62 7、全资二级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WCCC(环球色彩)(环球色彩)公司名称 WORLDWIDE COLORANTS&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文名称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1085842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Flat C,6/F.,Lockhart Centre,301-307 Lockhart Road,Wanchai,Hong Kong 成立时间 2006 年 11月 7 日 股本 5

208、,000.00 元港币 股东构成 TCCD持股 1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正在办理 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18,828.87 7,344.68 132.24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17,308.79 7,241.99 1,994.35 8、全资二级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TCCA(信凯加拿大)(信凯加拿大)公司名称 TRUST CHEM CANADA LTD.中文名称 信凯实业加拿大有限公司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77

209、Westmoreland Street,Suite 300 Fredericton NB,E3B 6Z3,Canada 成立时间 2019 年 12月 9 日 董事 李 治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6 注册资本 100 加元 股东构成 TCH 持股 1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已备案 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645.34-87.59-12.28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465.58-75.6

210、4 10.54 9、全资二级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TCI(信凯印度)(信凯印度)公司名称 TRUST CHEM PIGMENTS PRIVATE LIMITED 中文名称 信凯印度有限公司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Gala No.3A Ground Floor,Jaswanti Allied Business Centre,Kanchpada,Ramchandra Lane Extension,Malad(West),Mumbai,Maharashtra-400064,India 成立时间 2020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720 万印度卢比 股东构成 TCCD持股 90.00%,TC

211、H持股 10.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已备案 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43.11-30.54-13.93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50.89-17.08-40.41 10、全资三级子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WCCA(信凯澳(信凯澳洲)洲)公司名称 WORLDWIDE COLORANTS AND CHEMICALS AUSTRALIA PTY LTD 中文名称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澳大利亚)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8 Mcl

212、ntyre Road,YARRAGON VIC 3823,Australia 成立时间 2007 年 10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 澳元 股东构成 WCCC 持股 100.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200470 号(浙江省商务厅,2012 年 7 月20 日)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7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721.50 172.25 25.99 2021 年 12月 31日

213、/2021 年度 705.88 134.26 18.75 11、控股三级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TCE(信凯欧洲)(信凯欧洲)公司名称 TRUST CHEM EUROPE B.V 中文名称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欧洲)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Bergpoortstraat 65,7411 CL Deventer,the Netherlands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8,000.00 欧元 股东构成 WCCC 持股 90.05%、European Chemical Partners B.V.持股 9.95%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2004

214、69 号(浙江省商务厅,2022 年 7 月20 日)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17,284.66 1,574.67 108.38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13,592.99 1,494.23 1,290.90 12、全资三级子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TCU(信凯美国)(信凯美国)公司名称 TRUST CHEM USA,LLC 中文名称 环球色彩及化学品有限公司(美国)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4 Office Park Drive

215、 POD 2 Ste 228&230,PALM COAST.FL 32137 US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50.00 美元 股东构成 WCCC 持股 100.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200468 号(浙江省商务厅,2022 年 7 月20 日)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7,124.00 547.23 114.98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5,285.55 434.13

216、 356.97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8 13、控股四级子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TCT(信凯土耳其)(信凯土耳其)公司名称 TRUST CHEM TURKEY PIGMENT LIMITED SIRKETI 中文名称 信凯土耳其颜料有限公司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Zafer Mahallesi Smer Sokak No:4/2,Saryer,Istanbul,Turkey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4,500,000.00 土耳其里拉 股东构成 TCE 持股 100.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已备案 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

217、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178.72-251.36-8.05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279.74-272.09-271.51 14、控股四级子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TCUK(信凯英国)(信凯英国)公司名称 TRUST CHEM UK PIGMENTS LTD 中文名称 信凯英国颜料有限公司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Westwood House,Annie Med Lane,South Cave,United Kingdom(Gb),HU15 2HG 成立

218、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 英镑 股东构成 TCE 持股 100.0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已备案 主营业务 颜料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二)控制的合伙企业(二)控制的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杭州源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7LKKTP1M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 2幢 5 楼 501室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9、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9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 2幢 5 楼 501室 成立时间 2022 年 4 月 1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仓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构成 上海仓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份额 80%,王亮 持有份额 20%认缴出资额 4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4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三三)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参股公司 2家。具体情况如下:1、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438

220、42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奥虹街 6 号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张鹰 注册资本 4,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4,5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 辽宁新达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2.69%、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67%、信凯科技持股 14.18%、张鹰持股14.16%、郭彦持股 10.22%,其余股东合计持股 22.08%主营业务 颜料、染料的生产与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数据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2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

221、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13,368.01 4,668.21-42.22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13,085.03 4,710.43 303.41 2、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974J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长安路 2、6 号 成立时间 1995 年 12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黄朝晖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0 注册资本 2,824.7 万元人民

222、币 实收资本 2,824.7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 温州市洞头新凯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46.46%,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3.00%,温州拓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0.54%主营业务 颜料的生产与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数据已经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2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32,750.22 8,060.44 955.13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32,797.44 23,956.78 3,492

223、.75(四)投资境外子公司的程序瑕疵情况(四)投资境外子公司的程序瑕疵情况 1、发行人设立子公司、发行人设立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过程中未履行发改委部门备案(信凯发展)过程中未履行发改委部门备案程序的情况程序的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未根据 2016年有效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号,有效期 2014-05-08/2018-03-01)向当地的发改委部门履行备案程序,根据该规定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将被面临停止项目实施并被追究相关责任的法律风险。对于上述情况,发行人已向当地发改委部门咨询补办程序,但确认

224、无法补办;同时,发行人不存在因未备案而受到发改委部门的整改处罚措施,不存在因未备案影响到收付汇活动的情况,且 TCCD(信凯发展)未有实际业务,因此,该事项不会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发行人收购香港子公司、发行人收购香港子公司 WCCC(环球色彩)过程中未履行商务部门备(环球色彩)过程中未履行商务部门备案程序的情况案程序的情况 2016 年 12月,发行人以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收购香港公司 WCCC(环球色彩)的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 WCCC(环球色彩)成为 TCCD(信凯发展)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未就上述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收购 WCCC(环球色

225、彩)的行为,依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 年第 3号)相关规定向商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以其设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1 立的香港全资子公司 TCCD(信凯发展)收购 WCCC(环球色彩)的行为,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对企业境外投资时未履行备案或为按规定进行投资行为无相应处罚规定,因此认定其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并给予处罚,缺乏依据”。商务主管部门虽说明其认定公司上述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缺乏依据,但仍存在公司因此被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其

226、他行政监管措施的可能性。针对公司上述投资境外子公司的程序瑕疵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治、李武承诺,如公司因上述情形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造成其他损失,其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综上,公司上述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可能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亦不会因上述情况而出现损失。上述情况不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七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发起人(一)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共 4 名,为信凯森源、李治、李武和利仕嘉。1、信凯森源、信凯森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27、,信凯森源直接持有公司 56.9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浙江信凯森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B0XQC47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6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67 室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李 治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李治持股 65.00%、李武持股 35.00%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2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

228、财务数据(已经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年 1-3月 5,014.42 4,998.82-1.09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5,014.26 4,999.91 3.06 2、利仕嘉、利仕嘉 利仕嘉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 4.55%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杭州利仕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J0C6L04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89

229、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89 室 成立时间 2020 年 7 月 3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 治 认缴出资额 1,358.1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1,358.10 万元 主营业务 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年 1-3月 1,359.05 1,359.05 0.00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1,359.05 1,359.05 0.4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利仕嘉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

230、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现任职务现任职务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李 治 董事长、总经理 98.30 7.24 2 李 武 董事、技术总监 3.50 0.26 3 刘建兵 董事、财务总监 102.00 7.51 4 蒋 炜 董事、人事总监 70.13 5.16 5 楼巧玲 国际业务二部经理 96.90 7.13 6 赵 菁 国际业务三部经理 68.00 5.01 7 陈发生 研发部经理 71.40 5.26 8 徐 进 技术服务部兼质检部经理 86.70 6.38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3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现任职

231、务现任职务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9 李 卿 信息部经理 76.50 5.63 10 孙旭聪 财务部经理 76.50 5.63 11 黄 涛 董事会秘书、采购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 86.70 6.38 12 沈 露 国际业务一部经理 74.80 5.51 13 李婵娟 市场部经理 66.30 4.88 14 王红丽 单储部副经理 58.23 4.29 15 王 婷 人事部经理 58.23 4.29 16 马许源 国内业务部副经理 68.00 5.01 17 郑玉芬 采购部副经理 54.40 4.01 18 钟丽霞 单储部副经理 25.50 1.88 19 毛云

232、霞 国际业务二部副经理 65.03 4.79 20 张永桃 国内业务部经理助理 51.00 3.76 合计合计 1,358.10 100.00 3、李治、李武、李治、李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治和李武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3.11%和 12.45%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 姓名姓名 国籍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境外居留权 身身份份证号码证号码 住所住所 1 李 治 中国 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3301061969*杭州市西湖区*2 李 武 中国 否 3301061967*杭州市西湖区*(二)持有发行人(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以上股份主要股东 本

233、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信凯森源、李治和李武,其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三三)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信凯森源直接持有公司 56.9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治和李武系兄弟关系,其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3.11%和 12.45%的股份;李治和李武分别持有信凯森源 65.00%和 35.00%的股权,信凯森源持有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4 公司 56.90%的股权;李治通过担任利仕嘉执行事务合伙人,利仕嘉持有公司4.55%的股权

234、,因此,李治和李武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97%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治,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061969*,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1 年 3 月至1994 年 6 月,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浙江分公司销售经理;1994 年 6 月至1996 年 8 月,任香港隆源贸易有限公司高级经理;1996 年 8 月至 2021 年 9月,创立信凯有限并历任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信凯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李治先生目前还在信凯森源任执行董事,在浩川科技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江苏卡乐任监事,在浙江

235、金源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在利仕嘉、杭州全事吉、杭州虹彩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辽宁信凯、辽宁紫源任董事长,在 BOSON任董事。李武,男,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061967*,浙江科技学院化学工程专业专科学历。1993 年至1994 年,在德国 EmdenLeer 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进修。1986 年至今,任浙江科技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1996年 8 月至 2021年 9月,任信凯有限技术总监;2021 年 9 月至今,任信凯科技董事、技术总监。同时,其曾任鞍山辉虹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还在温州金源、鞍山辉虹、BOSON、

236、上海鑫凯任董事,在辽宁信凯、辽宁紫源任副董事长,在浩川科技任监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信凯科技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信凯森源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实际控制人李治和李武控制的其他公司有:利仕嘉、BOSON、江苏卡乐、杭州全事吉和杭州虹彩,基本情况如下:1、利仕嘉、利仕嘉 利仕嘉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之“2、利仕嘉”。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5 2、BOSON-博诚博诚 公司名称 BOSO

237、N ENTERPRISES LIMITED(博誠企業有限公司)注册地 Unit A 25/F.,One Island South,2 Heung Yip Road,Wong Chuk Hang,Hong 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 Unit A 25/F.,One Island South,2 Heung Yip Road,Wong Chuk Hang,Hong Kong 成立时间 1999 年 6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20,000 元港币 注册代码 679207 股东构成 李治持股 70.00%、李武持股 30.00%主营业务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

238、 总资产(万美元)净资产(万美元)净利润(万美元)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年 1-3月 170.58-2.12-0.14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170.72-1.98-0.98 3、江苏卡乐、江苏卡乐 公司名称 江苏卡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763F 注册地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化工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化工园区 成立时间 2011年 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朱玉荣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李治持股 38.00%(实际为李治持股 24.7

239、0%,代李武持股 13.30%)、李武持股 20.00%(均为代其他非关联方持股)、其他股东合计持股42%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 2,858.08 2,614.06-9.03 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 3,224.39 2,623.10-214.59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6 4、杭州全事吉、杭州全事吉 企业名称 杭州全事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7B

240、N64U22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90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90 室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 治 认缴出资额 5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主营业务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 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全事吉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

241、比例(出资比例(%)1 李 治 325.00 65.00 2 李 武 175.00 35.00 合计合计 500.00 100.00 5、杭州虹彩、杭州虹彩 企业名称 杭州虹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7B61WU4G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69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 1 号 1幢 469 室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 治 认缴出资额 5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主营业务 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时间 总资产(万元)

242、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7 审计)2022 年 3 月 31日/2022年 1-3 月-2021 年 12月 31日/2021 年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虹彩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李 治 325.00 65.00 2 李 武 175.00 35.00 合计合计 500.00 100.00 6、上海、上海鑫凯鑫凯 公司名称 上海鑫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企独沪总副字第 038472 号(金山)注册地 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 成立时间 2

243、005 年 5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邱上洪 注册资本 1,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股东构成 BOSON(博诚)持股 100%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注:上海鑫凯已于 2009年 2 月 16 日被吊销。(五)控股股东(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八八、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7,030.467 万股,本次发行 2,343

244、.489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8 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56.90 4,000.00 42.67 2 李 治 1,625.00 23.11 1,625.00 17.34 3 李 武 875.00 12.45 875.00 9.33 4 利仕嘉 319.55

245、3 4.55 319.553 3.41 5 湖州慧凯 210.914 3.00 210.914 2.25 6 社会公众股-2,342.489 25.00 合计合计 7,030.467 100.00 9,373.956 100.00(二)前十名股东(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信凯森源 4,000.00 56.90 2 李 治 1,625.00 23.11 3 李 武 875.00 12.45 4 利仕嘉 319.553 4.55 5 湖州慧凯 210.914 3.00

246、 合计合计 7,030.467 100.00(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 李 治 1,625.00 23.11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 武 875.00 12.45 董事、技术总监(四)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四)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情况 1、新增股东持股情况、新增股东持股情况 2021 年 12 月,因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机构投资者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增资的方式,对公司进行了投资,成为公司新增

247、股东。2021 年 12 月 7 日,信凯科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819.553 万元增加至 7,030.467 万元,210.91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9.48 元/股。2021年 12 月 29日,信凯科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9 本次增资价格系参考市场上拟 IPO 企业投资价格、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协商确定;以发行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净利润为基准计算,本次增资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分别为 10.53 倍和 7.29倍,符合市

248、场、行业情况。上述增资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上述新增股东已承诺自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2、新增股东基本情况、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湖州慧凯直接持有公司 3.0

249、0%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7E6KE685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8幢 B 座-115 成立时间 2021 年 12月 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2,100 万元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250、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湖州慧凯系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STM270,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其管理人为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4608。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湖州慧凯出资结构如下: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0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00 1.00 2 傅夷 579.00 27.57 3 李祈延 300.00 14.29 4 浙江关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9.

251、52 5 袁苏芳 200.00 9.52 6 戴红连 200.00 9.52 7 胡海银 200.00 9.52 8 褚元杰 150.00 7.14 9 韦东 150.00 7.14 10 占雅琼 100.00 4.76 合计合计 2,100.00 100.00(五)本次发行前国有或外资股东持股情况(五)本次发行前国有或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国有或外资股东持股情况。(六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战略投资者。(七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

252、数量(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信凯森源 4,000.00 56.90 李治与李武为兄弟关系;李治与李武分别持有信凯森源 65%和 35%的股权,李治为信凯森源的法定代表人;李治与李武分别持有利仕嘉7.24%和 0.26%的出资额,李治为利仕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 治 1,625.00 23.11 李 武 875.00 12.45 利仕嘉 319.553 4.55 (八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

253、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1 九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十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一)发行人职工(一)发行人职工相关变动情况相关变动情况 2019 年末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含子公司)在册员工总数分别为 156人、159 人、163 人

254、和 172 人。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含子公司)的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如下:1、按员工专业结构划分、按员工专业结构划分 专业分工专业分工 人数人数(人)(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占员工总数比例(%)采购人员 12 6.98 销售人员 76 44.19 研发人员 19 11.05 质检人员 14 8.14 行政及管理人员 51 29.65 合计合计 172 100.00 2、按员工受教育程度划分、按员工受教育程度划分 学历学历 人数人数(人)(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占员工总数比例(%)研究生以上 18 10.47 本科 95 55.23 大中专学历 42 24.42 高中

255、及以下 17 9.88 合计合计 172 100.00 3、按员工年龄结构划分、按员工年龄结构划分 年龄年龄 人数人数(人)(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占员工总数比例(%)30 岁以下 36 20.93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2 31-40 岁 78 45.35 41-50 岁 36 20.93 51 岁以上 22 12.79 合计合计 172 100.00(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改革情况情况 1、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

256、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办理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总数(人)172 163 159 156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人)163 153 147 147 未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9

257、10 12 9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94.77 93.87 92.45 94.23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人 数(人)142 132 126 125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人)30 31 33 31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82.56 80.98 79.25 80.13(2)截截至至 2022 年年 3 月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日,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人数及原因人数及原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自愿放弃缴纳等;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境外子

258、公司当地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要求、自愿放弃缴纳等,具体情况如下: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3 项目项目 未缴纳原因未缴纳原因 人数人数(人)(人)社会保险 境外子公司员工,当地无社会保险强制缴纳要求 2 退休返聘无需缴纳 5 自愿放弃缴纳 1 已在其他单位缴纳 1 合计合计 9 住房公积金 境外子公司员工无住房公积金缴纳要求 23 退休返聘无需缴纳 5 自愿放弃缴纳 1 已在其他单位缴纳 1 合计合计 30 2、主管机关证明、主管机关证明 2022 年 5 月,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信凯科技、浩川科技分别出具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情况证明,信凯科技、浩川科技

259、自 2019 年 1 月至证明出具日期间,未发现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2019 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 A、2020 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 A、2021 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 A。2022 年 4 月、5 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信凯科技、浩川科技分别出具证明,信凯科技截至 2022 年 4 月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浩川科技截至 2022 年 5月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2022 年 6 月,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上海仓隆自 2019 年 1月至 2022 年 6 月,无处罚记录。2022 年 4 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上海仓隆自 20

260、18 年4 月至 2022年 4 月,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2022 年 5 月,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出具了证明,辽宁信凯自其成立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证明出具日期间,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遭受本局及本局下属机关处罚的情形。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4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治、李武,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住所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社会保险费进行补缴,本

261、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其补缴;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对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其补缴;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十一、本次公开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十一、本次公开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股权激励基本情况(一)股权激励基本情况 1、股权激励背景、股权激励背景 2021 年年

262、中,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动力,同时也为公司员工能够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公司以相对低价间接让关键管理、技术等员工增资的方式,进行了股权激励。2、股权激励授予过程、股权激励授予过程 2021 年 6月 18 日,信凯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确认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信凯实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以下简称“授予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意杭州利仕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持股平台,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195,530 股,授予价格

263、为 4.25 元/股,约定服务期限自授予日起 60 个月。2021 年 7 月 5 日,信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前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注册资本由 6,500 万元增加至 6,819.55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利仕嘉认缴,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4.25 元/股,其中 319.553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1038.5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5 本次股权激励草案涉及的主要条款如下:“1、本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权形式,在激励对象和授予股权数量确定后,激励对象受让或认缴持股平台相应的财产份额并登记成为持股平台合伙人,后由持股平台对

264、公司进行增资,从而实现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2、激励对象在服务期内不得从公司离职,在服务期内,无论公司是否上市,激励对象原则上不得将其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进行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但本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服务期未届满,激励对象单方面向公司提出离职的,应当积极协助完成财产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若离职的激励对象在其向公司提出离职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未与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人员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或未协助完成相关财产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的,则持股平台有权对其直接除名,并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因相关激励对象怠于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公司和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造成损失的,则

265、该激励对象需赔偿相应损失。3、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权的授予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公司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最后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股权授予价格为 4.25 元/股。4、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间接股权自授予日起至服务期届满之日止为限售期,服务期届满次日为解锁日。5、在具备减持条件的情况下,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以书面方式征集激励对象的减持申请意向,在收到激励对象的减持申请 1 个月内,且在不违反届时上市公司减持规则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届时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变动情况决定具体减持交易日,减持持股平台所持公司的相应股份后所得的价款(扣除相应税费)按激励对象当次申

266、请减持的份额进行定向分配,获得对价后持股平台办理定向减资或退伙程序。6、如激励对象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则应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减持规定执行。”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6 3、目前被激励员工情况、目前被激励员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被激励的公司员工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现任职务现任职务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占利仕嘉占利仕嘉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对应信凯对应信凯科技股份科技股份股份股份(万股)(万股)1 李 治 董事长、总经理 98.30 7.24

267、23.13 2 李 武 董事、技术总监 3.50 0.26 0.82 3 刘建兵 董事、财务总监 102.00 7.51 24.00 4 蒋 炜 董事、人事总监 70.13 5.16 16.50 5 楼巧玲 国际业务二部经理 96.90 7.13 22.80 6 赵 菁 国际业务三部经理 68.00 5.01 16.00 7 陈发生 研发部经理 71.40 5.26 16.80 8 徐 进 技术服务部兼质检部经理 86.70 6.38 20.40 9 李 卿 信息部经理 76.50 5.63 18.00 10 孙旭聪 财务部经理 76.50 5.63 18.00 11 黄 涛 董事会秘书、采购

268、部经理、综合部管理经理 86.70 6.38 20.40 12 沈 露 国际业务一部经理 74.80 5.51 17.60 13 李婵娟 市场部经理 66.30 4.88 15.60 14 王红丽 单储部副经理 58.23 4.29 13.70 15 王 婷 人事部经理 58.23 4.29 13.70 16 马许源 国内业务部副经理 68.00 5.01 16.00 17 郑玉芬 采购部副经理 54.40 4.01 12.80 18 钟丽霞 单储部副经理 25.50 1.88 6.00 19 毛云霞 国际业务二部副经理 65.03 4.79 15.30 20 张永桃 国内业务部经理助理 51

269、.00 3.76 12.00 合计合计 1,358.10 100.00 1,358.10(二)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方法(二)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方法 此次股权激励为间接的限制性股票,附有 60 个月服务期限及限售期限,达不到条件回购股票,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按照 60 个月服务期限进行摊销,摊销期限与锁定期一致。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7 十十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事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一)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自愿锁定股

270、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三)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三)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四)(四)关于持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五)利润分配政

271、策的承诺(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七)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七)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发行人承诺如下:1.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8

27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3.公司与公司股东间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4.本公司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均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规范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包括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5.如本公司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中不存在上述

27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所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及时告知中介机构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八)其他承诺

274、事项(八)其他承诺事项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信凯森源、实际控制人李治和李武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9 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75、)1-1-100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一)(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以产品开发、品质管理、供应链整合和全球销售网络布局为核心竞争力的着色剂专业供应商,主要从事有机颜料等着色剂的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评定,公司从 2015 年至 2021年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有机颜料出口行业第一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公司能够根据客户应用需求对产品进行个性化开发及服务。公司研发团队多年来在着色剂的开发、品质管理及应用

276、效果检测验证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参与 15 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国家标准 1项、行业标准 13 项、团体标准 1 项,其中 2 项为第一作者。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不断针对市场需求进行颜料表面处理、负面物质控制和应用检测方法等方面的研发,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取得发明专利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 项。公司子公司浩川科技定位为集团研发中心,其被认定为“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较强的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应用检测能力,可针对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主要以自有品牌进行销售。公司在荷兰、美国、澳大利亚、加

277、拿大、土耳其、印度、英国等国家设立子公司,业务遍及全球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针对进入欧盟地区销售的化学品必须进行 REACH 注册的“绿色壁垒”,公司自主完成 89 个有机颜料及相关化学物质的 REACH 注册,是国内有机颜料行业获得 REACH 注册数量相对领先的企业。公司凭借产品开发能力和服务能力,已与 DIC 株式会社、富林特集团、盛威科集团、艾仕得集团、宣伟集团、东洋油墨、阪田油墨、赢彩科技等国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二二)主要业务的流程图主要业务的流程图 公司是以产品开发、品质管理、供应链整合和全球销售网络布局为核心竞争力的着色剂专业供应商。公

278、司依托产品开发能力、EHS 管理体系、全球销售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1 网络、全球品牌影响力等优势,得到行业内知名客户的信赖,可以直接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为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能够整合上游供应链资源,凭借相对领先的有机颜料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及应用效果检测验证能力,把控供应链产品的性能及品质,向全球市场提供相对齐全且专业的有机颜料等着色剂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要业务的流程图如下:发行人业务部获取客户需求;采购部和技术服务部将需求与发行人产品库已有产品匹配;如果匹配成功,采购部、市场部、业务部将汇总样品和报价,传递给客户进行确认;如果匹配未

279、成功,研发部、技术服务部、质检部将通过产品开发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客户对样品和报价确认后,公司安排供应商按照产品要求进行生产;发货前质检部针对货样的应用效果及物化性能方面进行检测验证,达标后安排发货。(三三)发行人)发行人的经营的经营模式模式 1、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有机颜料主要应用在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下游客户产品的应用场景的多样性,导致对有机颜料性能需求的多样性。公司可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专业的产品解决方案。单个有机颜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品类有限,无法覆盖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能够整合上游供应链资源,凭借相对领先的有机颜料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及检测能力把控供应链产品的质量,提

280、供相对齐全且专业的有机颜料产品及服务。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2(1)部门设置)部门设置 公司设置采购部,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主要根据业务部的需求计划进行采购。(2)采)采购过程控制购过程控制 业务部根据客户需求在 ERP 系统内提交需求计划,采购部根据业务部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并督促其按要求组织生产并交付货样。货样到达后,采购部传递订单信息给质检部进行检测;如检测通过,制作发货合同安排供应商发货,如检测不通过,则出具不合格报告给供应商进行品质调整;直至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3)采购价格依据)采购价格依

281、据 公司采购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4)供应商的确定方法)供应商的确定方法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的优选机制,在综合考虑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条件和供应商的资质、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每年通过“合格供方评定”等方式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考核,按评审结果更新“合格供方名录”,从而保证择优选取供应商。公司采购部遵循“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等原则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具体供应商,并负责组织具体的商务洽谈、供应商管理等工作。2、销售模式、销售模式(1)部门设置)部门设置 公司设立业务部负责销售业务,业务部分为国内业务部和国际业务部,国内业务部负责维护和管理中国市场,国际业务

282、部主要负责维护和管理海外市场。(2)销售过程控制)销售过程控制 业务部负责与客户的日常沟通,了解市场情况及客户需求,包括订单需求和产品开发/改进需求。订单需求通过 ERP 系统传递给采购部、技术服务部;产品开发或改进需求传递给研发部、技术服务部等相关部门。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3 业务部负责客户报价,收到客户订单后,业务部提交 ERP 系统进行订单评审。业务部负责跟踪订单进度并及时反馈给客户,货物备好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安排出运,并提供相应的单据给客户。(3)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公司销售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4)具体销售模式)具体销售

283、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销、经销和贸易商三种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销往油墨、涂料、塑料等生产企业;经销和贸易商模式下,公司借助经销商和贸易商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和服务体系,拓宽产品的销售范围。经销与贸易商模式主要区别如下:项目项目 经销经销 贸易商贸易商 是否使用信凯品牌 是 否 是否签订经销协议 是 否 是否约定经销区域 是 否 对于经销商,公司授权其在特定区域经销公司品牌产品,其终端客户通常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公司对经销商的日常销售活动实施一定的管控。3、研究及开发研究及开发模式模式 公司建立了合成实验室和应用实验室。合成实验室主要开展有机颜料产品开发;应用实验室包括涂料应用实验室、塑料

284、应用实验室和油墨应用实验室,模拟各个应用方向有针对性地对颜料基本颜色性质及各项耐性进行应用检测,可以更好的验证产品在下游应用的效果。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软硬件平台,依托于专业人才与先进设备,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研发流程。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采取“以客户需求及技术趋势为导向,研发部主导、多部门协同参与”的项目小组模式。公司新产品开发流程分为需求调查、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审、设计和开发、样品生产、样品测试、样品评审、项目验收等多个阶段。针对新产品的开发,公司会主动向前延伸工作,积极参与下游客户对有机颜料的应用测试,针对性地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

285、书(申报稿)1-1-104(四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3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偶氮颜料 24,711.63 75.19 85,486.29 72.24 71,573.22 72.64 76,995.30 74.46 杂环颜料 5,316.36 16.18 19,898.54 16.82 16,108.07 16.35 15,887.30 15.36 酞菁颜料 1,382.47 4.21 4,368.38

286、3.69 2,879.48 2.92 2,086.79 2.02 其他有机颜料 933.72 2.84 5,640.71 4.77 4,424.39 4.49 3,937.31 3.81 其他 523.20 1.59 2,935.72 2.48 3,541.79 3.59 4,497.71 4.35 合计合计 32,867.39 100.00 118,329.64 100.00 98,526.95 100.00 103,404.41 100.00(五)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五)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贸易业务。随着业务不断发展,

287、公司开始针对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开发,通过把控产品质量、整合国内外供应链资源,为客户提供着色剂产品解决方案。近年,公司逐步加大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储备,“辽宁信凯实业 10000 吨/年偶氮染颜料建设项目”预计于 2022 年第四季度投产,业务向产业上游延伸,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颜料等着色剂的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业(分类代码:F51)。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分类代码:F51),细分行

288、业为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分类代码:F5169)。(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有机颜料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职能包括制定产业政策、拟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监督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等。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5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是由全国从事染料、有机颜料、印染助剂、中间体和色母粒的生产、科研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盈利社团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参与行业发展

289、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综合和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开展行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国际同行业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等。2、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1)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法律法规 国内主要法律法规 有机颜料行业企业主要需要遵守我国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序号序号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 制定机关制定机关 备注备注 1 202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290、染环境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 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 2018.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 2018.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2018.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 2017.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 2016.12.13 排污许可

291、证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部 9 2014.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 2012.0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 2021.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2 2014.07.2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 13 2013.12.0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14 2013.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外主要法律法规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6 我国有机颜料

292、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美地区,上述地区制定了专门法律法规对有机颜料的品质及成分提出要求,形成有机颜料进口的“绿色壁垒”。主要法律法规类型包括:欧盟地区 REACH 法规,要求对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进行注册管理,非欧盟企业供应商向欧盟企业客户销售时,需委任一个欧盟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代表对产品进行注册,或由欧盟企业客户对产品进行注册,公司通过子公司信凯欧洲作为代表对产品进行注册,覆盖了公司在欧盟地区销售的产品。公司已完成 89 个有机颜料及相关化学物质的 REACH 注册,是国内有机颜料行业 REACH 注册数量相对领先的企业,得到国际大客户广泛认可,也是国内有机颜料类出口量最大的企业。除欧盟外

293、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化学物质清单管理模式,对列入现有化学物质清单的化学品可以在现有市场销售,对清单之外的化学物质按照新化学物质注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需要企业提供产品性质、参数等证明材料并通过评估后方可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未发生因无法达到出口国家或地区要求而导致纠纷、争议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出口国家或地区法规进行销售的情形。(2)相关产业政策)相关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根据 2019 年版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以下产业均属于鼓励类:高色牢度、功能性、低芳胺、无重金属、易分散、原浆着色的有机颜料;聚酰胺纤维、羊毛和皮革染色用高耐洗、高氯漂、高匀染

294、、高遮盖力的酸性染料;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发烟硫酸连续磺化、连续硝化、连续酰化、连续萃取、连续加氢还原、连续重氮偶合等连续化工艺,催化、三氧化硫磺化、绝热硝化、定向氯化、组合增效、溶剂反应、双氧水氧化、循环利用等技术,以及取代光气等剧毒原料的适用技术,膜过滤和原浆干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7 域,“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该政策颁布后,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得到政策支持,有利

295、于促使颜料生产及产品品类向安全化、环保型方向发展。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编制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将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两大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扩大国际合作作为两大战略重点。染颜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制定的染颜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染颜料工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即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布局优化、打造整体产业升级;加强技术创新、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染颜料生产方式的集成化与自动化,装备的现代化升级改造;加快染颜料的生产过程废物的有效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提升品

296、牌核心价值、建立和完善染颜料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应用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此规划进一步推动颜料技术创新,引导颜料生产向自动化、环保化方向发展。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搭建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生产链条,并不断提高颜料生产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符合该规划对颜料工业重点发展方向的要求。(二)(二)发行人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有机颜料行业基本情况有机颜料行业基本情况(1)有机颜料的定义有机颜料的定义 使物质显现颜色的物质统称为着色剂,着色剂主要分为染料和颜料两种。染料是指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颜料则是不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

297、,主要以细微颗粒分散在使用介质中着色。有机颜料和染料都是有色的有机化合物。从有机颜料与染料的化学结构来看,两者极为相似,甚至有的有机化合物既可以作为染料使用又可以作为有机颜料使用。但有机颜料与染料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是应用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8 性能不同。颜料分为有机颜料和无机颜料,由于分子结构的差别,使其具有不同的应用性能。与无机颜料相比,有机颜料具有如下优点:有机颜料通过改变其分子结构,可以制备出繁多的品种,而且具有比无机颜料更鲜艳的色彩、更明亮的色调;有机颜料具有比无机颜料高得多的着色力,可制备出高着色力、高透明度的品种,以满足

298、高档涂料及印刷油墨的要求;大多数有机颜料品种的毒性较小,而大多数无机颜料含有重金属,如铬黄、红丹、朱红等均有一定的毒性;低档的有机颜料品种在耐晒牢度、耐气候牢度、耐热性能和耐溶剂性能等方而要劣于无机颜料,但一些高档的有机颜料品种(如喹吖啶酮颜料、酞菁颜料等),不仅具有优异的耐晒牢度、耐气候牢度、耐热性能和耐溶剂性能,而且在耐酸/碱性能方而要优于无机颜料。有机颜料的品种、类型、产量以及应用范围都在不断增长和扩大,已成为一类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2)有机颜料的分类方法)有机颜料的分类方法 有机颜料品种繁多,可采取不同的方法分类。按颜色分类 有机颜料按色谱不同可分为黄色、橙色、红色、蓝色、绿色颜料等

299、。按化学结构分类 有机颜料按化学结构分为偶氮类、酞菁类、杂环类等,每一大类下可各自细分若干种小类。颜料大类颜料大类 主要细分类别主要细分类别 偶氮类 单偶氮类、双偶氮类、偶氮缩合类、苯并咪唑酮类、偶氮色淀类 酞菁类 铜酞菁类、卤代铜酞菁类、酞菁色淀类 杂环类 喹吖啶酮类、吡咯并吡咯二酮类、异吲哚啉酮类、二噁嗪类、蒽醌类、芘酮类、硫靛类、苝系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9 各颜料大类中,偶氮类产量占比最高,占比约 50%,是最主要的颜料类型。按应用领域分类 有机颜料按应用领域不同可分为油墨用、涂料用、塑料用颜料等,其中油墨是有机颜料最重要的应用领域,占比约为

300、40-50%。(3)有机颜料行业的发展概况)有机颜料行业的发展概况 国际颜料行业发展状况 颜料制造行业的历史非常悠久。颜料在 18 世纪开始工业化生产,至今已有200 多年的历史。在世界颜料市场上,欧美国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20 世纪 80年代以后,颜料生产逐步由欧美向亚洲国家转移。近几年,世界颜料行业稳步发展,市场容量持续上升。据 P&S Market Research 数据,到 2022 年,颜料行业市场容量将达到 278.7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6.8%。亚洲地区和其他发展中经济体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推动了全球特别是亚洲市场的涂料、油墨、塑料等领域的发展,进而

301、促进了上游颜料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a.国际颜料制造行业向亚洲转移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受不断提高的人力成本和持续加剧的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欧美颜料制造企业的本土生产规模持续缩减。随着精细化工各细分行业的快速发展、颜料制造行业生产和技术的转移,亚洲国家凭借丰富的资源、相对低廉的人力成本、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颜料制造工业得以快速发展。其中,又以中国和印度增长最快,并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强大生产实力和较强研发能力的大型企业。近几年世界有机颜料行业保持平稳发展,有机颜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和产量基本保持均衡,每年大约在 40-50 万吨左右。我国有机颜料产量维持在 22 万吨左右,是全球最大的有机颜料生产

302、国和出口国。此外,我国在无机颜料方面也一直是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b.绿色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型、高性能颜料快速发展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0 随着世界范围内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环保政策要求的持续提高,颜料下游行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欧美等国家,越来越多的化学成分被禁止或限制在颜料产品中使用;部分经典颜料也因为在高温等恶劣环境下容易分解并产生可能致癌的物质,无法被广泛应用于高端领域。此外,欧美等国家通过加强法规监管(如欧盟REACH 法规)、限制使用物质清单、提高市场准入等方式,对颜料产品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上述情况的存在,对低

303、端颜料产品的生产销售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高性能颜料产品由于在耐气候牢度、耐热性、耐溶剂及耐迁移等方面性能优良,以及对自然环境有害物质的含量较少,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从而成为推动颜料行业需求增长的有利因素之一。随着颜料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绿色环保要求的持续提高,环保型、高性能颜料将成为颜料行业生产和消费的主流。国内颜料行业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逐步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伴随着世界涂料、油墨、塑料等行业的转移,我国颜料行业迅猛发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品系列,我国颜料企业不断技术创新、产品性能持续改进、推动自有品牌发展,诸如信凯科技、双乐颜料

304、、百合花、七彩化学、常州北美化学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颇具规模和实力的颜料供应商不断涌现。根据染料工业协会数据,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有机颜料生产国,2020 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达 21.5 万吨,约占全球总量的 50%以上,产量多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 年以来,部分企业因环保安全等因素影响出现停产、限产等情况,有机颜料产量略有所下降。伴随着未来经济的稳定增长、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下游行业的稳步发展,我国有机颜料市场将持续保持稳步发展。(4)有)有机颜料行业的未来趋势机颜料行业的未来趋势 优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

305、1 目前我国颜料行业集中度较低,生产厂商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压缩了整个行业的利润水平,影响了我国颜料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长远角度看,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环保政策的趋严,规模较大、具有资金及技术优势的颜料制造企业将逐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缺乏环保投入,将逐步被淘汰。竞争格局的不断优化、行业集中度的持续提高,将使得大型企业议价能力逐步增强,并有效提升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环保安全要求日趋严格,产品和工艺升级势在必行 近年来,随着环保及安全政策的日趋严格,颜料制造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的环保压力日益加大,大量缺乏环保投入的中小型企业纷纷关停产能或停产整顿

306、,直接影响了颜料制造行业的产能发挥。因此,颜料制造企业的产品和工艺升级势在必行。颜料制造企业的绿色环保化发展,一方面需要关注生产工艺的绿色环保,加大“三废”治理力度,不断推广清洁工艺、循环经济的应用;另一方面,则需要着眼于产品的绿色、环保,通过技术进步加快环保型、高性能产品的开发与研制,调整产品结构,以强化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产品结构不尽合理,技术创新有待加强 近年来,我国颜料行业在产品性能、质量、稳定性、工艺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颜料产销量均位于世界前列;但产品结构仍不尽合理,产品大多为附加值较低的常规品种,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品种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高档颜料及专用型颜料相对较少,尚需依

307、赖进口。近年来,我国颜料企业不断提高对研发的重视程度,加大高性能颜料的技术创新程度及资金投入,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鉴于技术创新是项系统工程,产业化进程相对缓慢,大多数中小型颜料制造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仍然比较薄弱。由此,为实现长远发展,颜料企业必须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基石,一方面,提升品质、扩大种类,实现产品的差异化、高性能化、绿色环保化;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建设综合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研发技术人员储备和技术工艺储备,实现产品和工艺的创新性开发,从而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提升经济效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2 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颜料由通用型向专用型发展

308、 颜料制造业发展早期,下游行业对颜料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基本性能的保障。近几年,下游油墨、涂料、塑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为颜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对产品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是产品的特色化、专业化。不同客户、不同下游产品对颜料的耐久性、耐气候牢度、耐热性、耐溶剂和耐迁移性等性能要求均存在差异;颜料制造厂商需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生产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其次是颜料的剂型化。颜料的物理特性主要包括颜料分子晶格、晶体状态等。颜料的剂型化是指将某一化学结构的颜料通过不同的颜料化工艺或表面处理,制备出具有特殊应用性能(如高着色力、高透明度等)的颜料品种,即通过对已有产品的

309、深加工改善产品性能,如水性、油性、易分散性、高透明度、高着色强度等,从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随着下游产品及客户要求的进一步细化、颜料用途的逐步拓展,专用型颜料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5)有有机机颜料颜料行业行业的市场格局的市场格局 目前全世界有机颜料厂家有数百家,自从日本的 DIC 株式会社收购了BASF 颜料,欧洲的 Heubach 收购了科莱恩颜料后,世界有机颜料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头部两家公司以其雄厚的科技、资金实力,在世界颜料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并且控制了大部分高端市场。全球有机颜料供应商按其销售规模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别:第一,传统国际供应商 DIC 株式会社以及 Heubach,DIC 株式

310、会社和 Heubach 年销售额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第二,十多家中型企业,包括美洲的 DCL Corporation、日本的 Toyo、印度的 SUDARSHAN、Vibrantz Technologies Inc.以及中国的百合花、七彩化学、双乐股份、联合化学、发行人、常州北美颜料化学有限公司和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等,中型公司的年销售额在 5 亿元以上;第三,数百家小型企业,主要集中在亚洲,年销售额在 5 亿元以内。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3 2、有机颜料行业与上下游的关系、有机颜料行业与上下游的关系 上游行业 颜料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石油化工行业

311、和中间体产业。石油和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和支柱产业,且呈现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和产品应用范围广的特点,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有机颜料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主要包括胺类、苯类、醇类、脂类等有机化工原料(中间体)和酸类、碱类、盐类等无机基础化学原材料。有机颜料主要通过原材料的化学反应合成获得,因此基础化工原料的质量和价格将直接影响最终颜料的质量和价格。下游行业 有机颜料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油墨、涂料、塑料。其中,油墨是颜料的主要应用领域,每年约有 40%-50%的有机颜料产量被应用在油墨领域。其次是涂料和塑料领域,每年的有机颜料消费占比分别约为

312、25%和 10%。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发展,油墨、涂料和塑料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产品产量在世界范围内仍逐步上升。且随着人类整体消费水平的继续提高,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对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的需求仍将稳步增长,也带动颜料行业的稳步发展。终端应用领域 颜料主要的应用领域包括油墨、涂料、塑料和橡胶等。其中,油墨主要应用于印刷和包装行业。例如:书刊印刷、食品包装印刷、饮料包装印刷和药品包装印刷等。涂料主要应用于工业和建筑领域,其产品也主要分为工业涂料和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4 建筑涂料。例如,汽车涂料、钢管涂料、外墙涂料和门窗涂料等。塑料的应用领域

313、为各类塑料制品,如塑料家具、塑料日用品、塑料管材和塑料玩具等。3、公司产品细分市场及下游行业情况、公司产品细分市场及下游行业情况 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不同工业领域,下游行业概况如下:(1)在油墨领域的应用)在油墨领域的应用 目前,油墨是有机颜料的第一大应用领域,有机颜料的消耗量约占到了40%-50%。油墨是一种由连接料、色料和助剂等组成的用于印刷的粘性胶状流体,其中颜料约占油墨成分 10%-20%。按照应用场景的不同,油墨材料可分为印刷行业油墨和电子行业油墨。其中,按照印刷方式,印刷油墨又可分为凹印油墨、胶印油墨、柔印油墨、网印油墨和特种油墨,电子油墨则可分为 PCB 油墨和

314、特种功能性油墨。不同材料的油墨最终被广泛应用于包装印刷、报刊杂志、纸盒、标签、玻璃器皿、塑料、陶瓷、纸币、PCB(印制电路板)和金属材料精密加工等,涉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 P&S Market Research 发布的研究报告,2016 年全球油墨市场容量达175.37 亿美元,预计 2023年将达到 238.8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 4.5%。国内市场,根据头豹研究院的数据,中国油墨行业增长整体平稳,市场规模从 2016 年的 331.6 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553.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13.7%,预计在 2025 年将达到 907.6亿元。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5 2016-2025 年我国油墨行业市场规模年我国油墨行业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头豹研究院发布的2021中国油墨行业概览(2)在涂料领域的应用)在涂料领域的应用 涂料是指在工业品、建筑物表面,起到保护、装饰及其他特殊功能的材料。其根据应用大致分为工业和建筑涂料,工业涂料包括了汽车涂料、一般工业防护涂料、重防腐涂料、轻工涂料等细分种类;建筑涂料包括了内墙涂料、外墙涂料。涂料主要由树脂、颜料、溶剂、助剂四大原材料构成,颜料的占比大约为 5%-10%左右。根据水性平台 2020 年 3 月发布信息,全球涂料原料市场估值约为 635 亿美元,约 3,430

316、 万吨。其中,用于涂料配方的颜料的产值估计为 165亿美元。全球涂料市场概况 2020 年第一季度,美国涂料协会代表世界涂料理事会发布第六版涂料行业全球市场分析(2019-2024 年),主要研究和分析了目前全球和各区域的涂料市场情况。根据数据,2018 年全球涂料销售额约为 1,580 亿美元,全球涂料总销售量约为 452 亿升。其中,亚太地区的涂料收入从 2013 年的 562 亿美元增长到 2018年的 742 亿美元,销售量从 185亿升增长至 237亿升。2018年亚太地区分别占全球涂料总收入和总销售量的 52%和 47%,是世界涂料第一大市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

317、书(申报稿)1-1-116 2018 年全球涂料市场规模地区占比年全球涂料市场规模地区占比 资料来源:美国涂料协会代表世界涂料理事会发布的涂料行业全球市场分析 2018 年全球涂料市场销售量地区占比年全球涂料市场销售量地区占比 资料来源:美国涂料协会代表世界涂料理事会发布的涂料行业全球市场分析 在亚太地区,涂料市场规模中占比最大的是建筑涂料,约占亚太地区涂料总产量的 43%。随着亚洲经济的逐步发展,中产阶级群体的扩大,对房屋设计和外观的需求持续增加,也将进一步推高建筑涂料的需求。占比第二的是一般工业涂料,约占 15%。其次是 9 个非常小的涂料应用领域,分别是木材涂饰、粉末涂料、保护涂层、汽车

318、 OEM 涂料、其他交通工具涂料、卷材涂料、船舶涂料、包装涂饰以及汽车修补漆。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7 涂料应用领域市场占比涂料应用领域市场占比 资料来源:美国涂料协会代表世界涂料理事会发布的涂料行业全球市场分析 国内涂料市场概况 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 年至 2020 年,我国涂料年产量从1,717.60 万吨增长至 2,459.1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7.44%。但同期,销售收入从 4,184.8 亿元降至 3,054.3 亿元。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秘书处的预计,“十四五”期间,全行业经济总量将保持稳步增长。到 2025 年涂料行业

319、总产值预计增长到 3,700 亿元,总产量增长至 3,000万吨。2015-2020 年我国涂料总产量及收入情况年我国涂料总产量及收入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简析(3)在塑料领域的应用)在塑料领域的应用 塑料制品通常使用色母粒达到着色效果,色母粒是由一种或多种组分的大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8 量颜料或染料与载体树脂等,经严格加工分散工艺制成的高效能和高浓度颜色的树脂着色用混合物。颜料是色母粒的基本组成部分,含量一般在 5%-50%之间。色母粒可分为白色母粒、黑色母粒和彩色母粒。彩色母粒的消费占比约占20%,其使用

320、有机颜料作为着色剂,应用领域包括家用电器、玩具、家用器皿、汽车、塑料袋、包装材料、电线和电缆等等。全球的塑料产量从 20世纪 50年代的 500万吨增长到现在的 3.7亿吨,是因为塑料耐用、廉价、轻便、易于加工、着色,每个人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塑料的结果。例如,汽车采用改性塑料后降低重量减少了油耗。塑料的耐久性也让它成为应用最广泛的食品包装材料之一,塑料包装减少了食品的变质。2016-2020 年全球塑料产量年全球塑料产量 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欧洲塑料协会发布的Plastics-the Facts 2021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我国塑料加工业汇总统计企业累计完成产量达7,603.22

321、 万吨,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 18,890.13 亿元,受疫情影响,产量和规模以上营业收入分别下滑-6.45%和-1.4%。“十三五”期间,塑料制品产量、营业收入均逐年增加,塑料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国塑料加工产量从 2016 年的7,479.23 万吨增长至 2019年 8,127.44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81%。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9 2016-2020 年我国塑料产量和规模年我国塑料产量和规模 资料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发布的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塑料行业应用领域的发展,不仅对应着着色剂的需求量将逐年增加,而且根据

322、着色对象的特性、着色工艺和加工条件,对着色剂的质量和性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1)有机颜料的市场供给情况)有机颜料的市场供给情况 随着我国颜料行业近几十年的发展,行业内企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已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有机颜料生产国和出口国,根据中国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 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达 21.5 万吨,约占全球总量的 50%以上;2020 年我国有机颜料出口量达 12.7 万吨,出口金额为 9.30 亿美元。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统计,近些年我国有机颜料行业市场整体处于稳定发展状态。2013 年至 202

323、0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总体保持在 21万到 25万吨区间。2018-2019 年,受环保政策、国际贸易关系等因素影响,我国有机颜料产量略有下降。随着未来环保工艺的不断提升、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我国有机颜料市场将持续保持稳步发展。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研究报告,预计 2022 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将达 22.5万吨。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0 2013-2020 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年我国有机颜料产量 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发布的2019 年有机颜料行业年度报告、2020 年全国染颜料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有机颜料的市场需求情

324、况)有机颜料的市场需求情况 有机颜料的主要应用下游有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虽近年受到互联网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广告影响,传统出版物发行量和出版物油墨用颜料需求大幅下滑,但油墨仍是目前有机颜料最主要的应用领域,约占总消费量的 40%-50%。其次为涂料和塑料,分别约占总消费量的 25%和 10%。近年来,全球有机颜料行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趋势,产量和市场需求量基本保持平衡。根据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的预计,2017 年至 2022 年有机颜料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为 2.6%左右,至 2022 年全球消费量约增长至 40.7万吨。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

325、国目前有机颜料行业供应厂商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各个企业技术水平、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差异较大。一般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产品档次低,整体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不高。而少数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和先进技术装备的有机颜料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可以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品牌化产品,确保实现较高的盈利水平。我国有机颜料品种规格众多,市场比较分散,不同细分市场的产品利润水平差异较大。传统有机颜料品种的供应企业较多,同质化无序竞争较为激烈,利润水平较低。而高性能有机颜料性能更加优异,技术、人才等进入门槛高,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1 产品附加值和利润水平更高。与此同时,随着环保政策要

326、求日益提高,产业升级与产业集中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行业内领先企业的竞争力持续提高,行业利润正逐渐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中。6、本行业的主要、本行业的主要进入壁垒进入壁垒(1)产品开发能力)产品开发能力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有机颜料和溶剂染料有着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合成工艺的研究及面向应用的研究等方面。合成工艺的研究包括对生产的路线,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设备及连接方式,各步反应的温度、酸碱度、反应时间等条件的研究。不同的工艺水平直接影响着生产的收率和产品的性质。科研人员需要在充分了解基本反应式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尝试、反复对比,最终确定最优的工艺条件。由于高性能有机颜料品种多样,化学式、反应过

327、程各不相同,因此改进工艺条件的工作是艰巨而繁杂的。面向应用的研究就是针对客户的需求和应用领域,将有机颜料进行颜料化处理,使其能更好的满足需求。例如,对印刷油墨着色就要求有机颜料具有很好的透明性,如果是对涂料着色,就需要有机颜料具有很好的遮盖性。在颜料化学结构确定之后,其应用性能随着物理颗粒的性能不同而不同。常用的颜料化方法包括酸溶、酸胀、球磨、捏合和溶剂处理等几种。应用性能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产品的市场前景,因此针对应用的研究对颜料厂商来讲十分重要。跨国公司针对某些颜料能推出几十种剂型,而这种开发能力也正是我国大部分颜料厂商所欠缺的。(2)客户)客户认可壁认可壁垒垒 在为客户供货前,行业内企业首先

328、需经过客户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方可与之建立合作关系。在既定的运营模式下,客户更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磨合周期长,若供应商所供产品能够持续达到其技术、质量、交货期等要求,下游客户将与其达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就制约了部分具有充足的投资实力,但缺乏充足客户基础的企业进入本行业。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2(3)绿色壁垒)绿色壁垒 产品符合销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是产品进行区域销售的基础。EHS 管理体系是从产品最初的原材料到产品消亡整个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如原材料和产品的包装、运输、储存、毒性、安全、甚至在产品中的残留限制以及产品使用后废弃处理等等,各

329、国或多或少都会以法律、法规、标准的形式作出规定。发达国家所做的规定严格而齐全,一般形成了管理体系。我国有机颜料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美地区,上述地区制定了专门法律法规对有机颜料的品质及成分提出要求,形成有机颜料进口的“绿色壁垒”。2007 年 6月,欧盟的 REACH 正式实施,该法规将欧盟原有的 40 个化学品管理法规集中起来建立了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由于该法规覆盖的产品面较广,而且检验指标较为严格,因此对进入欧盟销售的外国化学品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形成了一个绿色的壁垒。欧盟是我国染、颜料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区之一,随着该法规执行的不断深入,对我国染、颜料出口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

330、的要求,也为今后与欧盟的贸易增加了不确定性。7、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1)有利因素)有利因素 世界有机颜料产业持续转移 由于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投资和运营成本太高,欧美发达国家的有机颜料制造企业不断将产能向亚洲转移,在中国、印度等国家建立合资企业,或与当地的制造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同时,随着国际有机颜料市场特别是传统偶氮颜料市场竞争加剧,世界有机颜料产业转移未来仍将持续进行。在此背景下,我国的有机颜料制造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国际制造能力转移有利于我国继续强化有机颜料最大生产国的地位。另一

331、方面,国内优秀企业通过与全球性有机颜料制造商的合资合作,可以快速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并有望利用本地化优势在合资合作中占据主导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实施国际化战略,不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3 国家产业政策扶持 有机颜料广泛应用于油墨、涂料及塑料等各个领域,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油墨、涂料及塑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机颜料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年修订)将“高色牢度、功能性、低芳胺、无重金属、易分散、原浆着色的有机颜料”、“染料、有机颜料及

332、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列入鼓励类投资项目,为国内有机颜料行业指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方向。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该政策颁布后,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得到政策支持,有利于促使颜料生产及产品品类向安全化、环保型方向发展。环保型有机颜料的增长趋势 各国政府日益严格的着色剂使用标准,将进一步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染颜料的使用,进而为有机颜料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早在 1994 年,德国政府颁布的第二批消费品条例就明确了 20 种禁用芳香胺所合成的

333、颜料为禁用颜料;2002 年 9 月 11 日,欧盟委员会发出了 2002 年第六十一号指令,禁止使用会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产生 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颜料;2003 年 1月 6 日,欧盟委员会进一步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止使用和销售含铬偶氮颜料。2007 年正式实施的 REACH 法规,取代了欧盟之前的 40 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其监管的重点之一便是染料、有机颜料、助剂、中间体及其下游产品,如玩具、纺织品等。我国相关部门也陆续颁布法规、行业标准,限制含有毒有害物质产品的使用。2002 年 1 月 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2010 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010年 6 月 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实施汽车涂料有害物质限量;201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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