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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说明书(54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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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说明书(543页).PDF

1、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Co.,Ltd.(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

2、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声明及及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一一、声明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发行概况二、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

3、普通股(A 股)发行股份数量:发行股份数量:4,21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7.29 元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2023 年 7 月 17 日 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42,095.7142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4、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目录目录 声明及发行概况声明及发行概况.1 一、声明.1 二、发行概况.1 目录目录.2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7 一、常用词语释义.7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10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4 一、重大事项提示.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9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2 五、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31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32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33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5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36 十、募集资金运

5、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6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诉讼等).37 第三第三节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38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8 二、行业相关风险.45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47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48 三、发行人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5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60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64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情况.64 七、发行人股权结构.64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

6、司、参股公司情况.64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72 十、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以及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90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91 十二、发行人股本情况.91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104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及其履行情况.115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115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116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

7、司股份情况.119 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121 十九、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122 二十、发行人员工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125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13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13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57 三、发行人市场地位.196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212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217 六、对主营业务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情况 223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28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8、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297 九、境外经营情况.297 第六节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98 一、财务报表.298 二、审计意见.306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309 四、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309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11 六、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313 七、非经常性损益.338 八、税项.339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343 十、经营成果分析.345 十一、

9、资产质量分析.388 十二、偿债能力分析.410 十三、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419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420 十五、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424 十六、流动性分析.424 十七、持续经营能力不利变化及风险因素分析.425 十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425 十九、盈利预测.425 二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425 第七节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27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42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428 三、未来发展规划.436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

10、治理与独立性.439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43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439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440 四、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440 五、同业竞争.442 六、关联方及关联关系.443 七、关联交易.451 第九节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463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463 二、股利分配政策.463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468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469

11、 一、重要合同.469 二、对外担保情况.474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474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声明声明.478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7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47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8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483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484 六、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485 七、发行人评估机构声明.487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附件附件.488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488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488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489 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490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

12、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49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 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521 附件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524 附件五:其他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52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一、常用词语释义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

13、公司、股份公司、威迈斯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威迈斯有限、有限公司 指 发行人前身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 指 深圳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大连威迈斯软件 指 大连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 指 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软件 指 上海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汽车科技 指 上海威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 指 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软件 指 芜湖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

14、斯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迪斯 指 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迪斯 指 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迪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电源 指 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威迈斯汽车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源电源 指 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海南威迈斯 指 海南威迈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口威迈斯一号 指 海口威迈斯持股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海南威迈斯二号 指 海南威迈斯持股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15、合伙企业 威聚伊新 指 海南威聚伊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威迈斯(香港)指 威迈斯电源(香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日本威迈斯 指 株式会社日本VMAX New Energy,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伊迈斯 指 上海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常州伊迈斯 指 常州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伊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企管 指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参股公司 光明分公司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

16、-8 龙岗分公司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万仁春 倍特尔 指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特浦斯 指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森特尔 指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同晟金源 指 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丰图汇瑞 指 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扬州尚颀 指 扬州尚颀三期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三花弘道 指 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7、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广州广祺 指 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人才基金 指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辰途华迈 指 广州辰途华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辰途六号 指 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佛山尚颀 指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辰途十五号 指 广州辰途十五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丰北天一 指 宁波丰北天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辰途十三号 指 广州辰途十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18、深创投集团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辰途十四号 指 广州辰途十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谢广银 指 广州谢广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广州智造 指 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曾系发行人股东 尚颀投资 指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扬州尚颀、佛山尚颀执行事务合伙人 威迈斯(开曼)指 VMAX Power(CAYMAN)Limited,曾系威迈斯有限股东 威迈斯(BVI)指 VMAX Semiconductor(BVI)Limited,曾系威迈斯(开曼)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19、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 股东 新增股东 指 公司申报前一年内新增的股东 上海传南 指 上海传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海威迪斯参股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纳华 指 上海纳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50.00%的股权 依网信 指 深圳市依网信智慧技术有限公司 英可瑞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格思 指 深圳易格思科技有限公司 老万酒吧 指 深圳市宝安区老万精酿啤酒吧 上次这里餐厅 指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 小鹏汽车 指 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理想汽车、车和家 指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201

20、9年6月,车和家将旗下品牌统一为理想汽车 合众新能源、合众汽车 指 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零跑汽车 指 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吉利汽车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长安汽车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上汽通用 指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日立楼宇 指 日立楼宇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Stellantis 指 全球领先的汽车集团,系发行人客户,由标致雪铁龙集团(PSA)与菲亚特克莱斯勒集团(FCA)于2

21、021年1月合并而成,旗下拥有标致、雪铁龙、道奇、玛莎拉蒂、克莱斯勒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 Smart 指 全球领先的高端电动智能汽车品牌,系发行人客户,由梅赛德斯-奔驰和吉利汽车集团合资设立 招股说明书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施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通股、A股 指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

22、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 方投行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

23、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新能源汽车 指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EV 指 Electric Vehicle,电动汽车 BEV 指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纯电动汽车,以动力电池为能量来源,使用电驱动系统驱动行驶的车辆 PHEV 指 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动力电池和燃油为能量来源,使用电驱动系统或燃油发

24、动机驱动行驶的车辆 REEV 指 Range Extend Electric Vehicle,增程式电动汽车,以动力电池为能量来源,使用电驱动系统驱动行驶的车辆;当电池电量消耗到一定程度时,燃油发电机启动,使用燃油发电对动力电池进行充电,再驱动车辆行驶 FCEV 指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燃料电池汽车,以氢燃料作为主要动力源驱动行驶的汽车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电子 指 电力技术和电子技术交叉的新兴学科,是使用电力电子器件对电能进行变换和控制的技术 车载电源 指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负责对动力电池进行充电,或者将其电能进行转化从而对整车进行供电的电源装置,主要包括

25、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以及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 车载充电机、指 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新能源汽车上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1 OBC 充电机,其功能是依据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将单相交流电(220V)或三相交流电(380V)转换为动力电池可以使用的直流电,从而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进行充电 车载DC/DC变换器 指 将动力电池输出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低压直流电的电压转换器,其功能是将动力电池输出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 12V、24V、48V 等低压直流电,为仪表盘、车灯、雨刷、空调、音响、安全

26、气囊等车载低压用电设备和低压蓄电池提供电能 AC/DC变换 指 电源的规格是交流输入、直流输出 DC/DC变换 指 电源的规格是直流输入、直流输出 DC/AC变换 指 电源的规格是直流输入、交流输出,也称为逆变 AC/AC变换 指 电源的规格是交流输入、交流输出 驱动电机 指 依据电磁感应定律实现电能转换或传递的一种电磁装置,主要作用是产生驱动转矩,作为电动车辆的驱动装置 电机控制器 指 通过集成电路的主动工作来控制电机按照设定的方向、速度、角度、响应时间进行工作,主要是根据档位、油门、刹车等指令,来控制电动车辆的启动运行、进退速度、爬坡力度等行驶状态 减速器、减速箱、传动系统 指 多个齿轮组

27、成的传动零部件,利用齿轮的啮合改变电机转速,改变扭矩及承载能力 电驱总成、电驱三合一总成 指 包含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减速箱的驱动系统集成产品 工业电源 指 为工业设备提供电源供应的装置,包括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 V2X 指 Vehicle to X,新能源汽车发挥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利用其动力电池向外界输出电能,包括车与车(V2V)、车与电网(V2G)、车与其他用电设备(V2L)等 OTA 指 Over The Air,远程升级,通过移动通信的接口实现对软件进行远程管理 FOTA 指 Firmware OTA,固件远程升级,针对整车各个电子控制单元(ECU)系统级别的升级 UDS 指

28、 Unified Diagnostic Services,统一的诊断服务,是在汽车电子 ECU 环境下的一种诊断通信协议 ECU 指 Electronic Control Unit,电子控制单元,又称“行车电脑”、“车载电脑”等,是汽车专用微机控制器 DSP 指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字信号处理器 MCU 指 Micro Controller Unit,微控制单元,又称单片微型计算机或者单片机 EVCC 指 Electric Vehicle Communication Controller,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 充电桩 指 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并将充电接口、人

29、机交互界面、充电机、通信、计费等功能集成为一体的专用装置 交流充电桩 指 固定安装在新能源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固定安装于新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2 能源汽车内的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的供电装置 直流充电桩 指 固定安装在新能源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可以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直接提供直流电的供电装置 功率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 指 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通常指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常见的功率器件包括 MOSFET 和 IGBT 等 IC芯片、芯片 指 Integrated Circ

30、uit,集成电路 PCB、印刷电路板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打安装孔、放置装配焊接电子元器件,以实现元器件间的电气连接的组装板 PCBA、印刷电路板装配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即印刷电路板装配,PCB 空板经过 SMT 贴片、DIP 插件等的整个制程 SMT贴片 指 Surfaced Mounting Technology,即将表面元器件贴装到 PCB 上的生产工艺 DIP插件 指 Dual In-line Package,指采用双列直插形式的生产工艺 定点通知、定点 指 整车厂客户将某款车型或产品的新

31、项目委托给合格供应商开发 DV 指 Design Verification,设计验证,是指根据设计状态,一个产品的功能要符合客户所期望的方式 PV 指 Production Validation,生产确认,是指根据制造状态,一个产品的功能要符合客户所期望的方式,而且能以所要求的产量进行生产 PPAP 指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规定了包括生产件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件批准的一般要求,目的是用来确定供应商是否已经正确理解了客户工程设计记录和规范的所有要求,以及其生产过程是否具有潜在能力,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的生产节拍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 电

32、路拓扑 指 电路结构,是对电路图进行再次抽象、仅由支路和结点构成的一个集合,反映电路的支路与结点的连接关系和性质 ASPICE 指 Automotive Software Process Improvement and Capacity Determination,是由欧洲主要汽车制造商共同制定的面向汽车行业的软件过程评估和改进模型 AUTOSAR 指 Automotive Open System Architecture的缩写,汽车开放系统架构,是一个开放的、标准化的软件架构 功率密度 指 产品额定功率与其体积之比 转化效率 指 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的比值 EMC 指 Electro Magn

33、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性,即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IP防护等级 指 Ingress Protection,定义对固态微粒和液态的防护能力,例如IPxx,第一位代码表示防止外来物(包括粉尘)等级,第二位代码表示防水等级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3 IQC 指 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来料质量控制,是指对采购进来的原材料、部件或产品做品质确认和查核 IPQC 指 Inpu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制

34、程质量控制,是指产品从物料投入生产到产品最终包装过程的品质控制 OQA 指 Outgoing Quality Assurance,成品最终出货检查,是指产品出厂前的最后一道质量检验程序 MES 指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QSB+指 Quality Systems Basics+,质量管理基础,系通用汽车(GM)开发的质量管理体系 BIQS 指 Built-In Quality Supply-based,系QSB+的升级版本,通用汽车在内部工厂使用的质量体系为BIQ,供应商环节则称为BIQS VDA6.3 指

35、 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VDA)制定的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的第三部分,即过程审核,简称VDA6.3,过程审核是指对质量能力进行评定,使过程能达到受控和有能力,能在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下稳定受控 ASES 指 Alliance Supplier Evaluation Standard,日产汽车对供应商的质量审核体系 PSES 指 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产品安全分会 IATF16949 指 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公布的一项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行业性质量体系要求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36、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4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一、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一)(一)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的创新升级也在持续发展。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以及第三代半导体应用等

37、方面也面临升级迭代的压力。在集成化方面,在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分别实现集成化的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高压化方面,车载电源的高压化是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的重要技术方式。在多功能化方面,车载电源通过逆变技术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方面,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成

38、本和效率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新能源汽车或其核心零部件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其中,电驱系统产品作为公司新开发产品,公司在电驱系统领域的业务刚刚起步,报告期内相关产品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04%、6.17%和5.68%,同时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市场拓展亦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现阶段电驱系统领域的产品布局和收入占比有待通过持续的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实现发展,以适应“电驱+电源”集成的行业发展方向,可能存在一定的研发和业务拓展风险。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39、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5 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包含了车载电源模块,对车载电源产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亦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或风险。未来公司电驱多合一产品市场开拓可能面临以下情形:一是客户使用公司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公司电驱系统业务收入将有所上升,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但公司总体收入有所上升;二是客户使用其他厂商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而公司成为客户的二级供应商,公司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基本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三是客户使用其他厂商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但公司未成为客户的二级供应商,公司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其中在第二种或第三种市场情形

40、下,公司可能面临丧失部分电驱系统产品或车载电源产品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且在汽车市场中的占比较小,易受宏观经济波动、补贴政策以及汽车安全事件等多种因素不利影响而产生波动。其中,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对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增长产生了直接压力,2018-2022年期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25.6万辆、120.6万辆、136.7万辆、352.1万辆和688.7万辆,其中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速首次下滑,2020年起新能源汽车销

41、量快速增长。在汽车安全事件方面,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在市场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时常出现自燃事故、系统失灵等新闻报道,对消费者信心产生不利影响,易对整个市场销量基数较小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市场波动。综上,如果上述因素对新能源汽车的未来市场需求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导致公司主要整车厂客户的销量大幅下滑或新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将导致对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产品的需求减少,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市场、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42、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6 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主要为特斯拉、比亚迪等,此类整车厂由于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较早,在早期缺乏第三方供应商的行业背景下,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随着第三方供应商的发展,该类整车厂已逐步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二是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在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整车厂资源,积极开发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要为法雷奥、大陆集团等汽车零部件企业;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包括威迈斯、欣锐科技等。其中,随着比亚迪、特斯拉等垂直一体化厂商凭着多年的技术创新、品

43、牌积累以及优质创新车型的推出,其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在前述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以及市场快速增长,吸引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中特别是随着全球传统燃油汽车巨头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全球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将更积极的加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同时也不排除更多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第三方厂商积极参与市场研发与开拓,从而导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综上,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市场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4、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

44、,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6.05%、21.87%和19.70%,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压力、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影响所致。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包括功率半导体、结构件、阻容器件、磁元件、芯片等,2020-2022年期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针对上游同一型号的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一般存在逐步下调的要求;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逐渐退出。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不能持续配合现有客户、新客户开展新车型的同步开发,未能开发出高附加值的新产

45、品,则无法巩固和提高总体毛利率水平,公司则可能面临较大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7 的经营压力,收入和毛利率均存在下降风险。5、芯片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材料依靠进口的风险依靠进口的风险 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是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对产品的功能、性能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前述半导体材料,公司主要向境外先进厂商采购,形成了以国际先进品牌为主、国内品牌为辅的供应格局,境外先进厂商包括意法半导体、安森美、英飞凌、德州仪器、恩智浦、美国微芯等,近年来,境内涌现了众多的半导体材料厂商,积极开展研发和生产投入

46、,在技术、品质和品牌等方面形成了较大的提升如士兰微、纳芯微电子、圣邦微电子、斯达半导体、兆易创新等。2020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等影响,全球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上涨较多,对下游应用领域产生了不利影响。鉴于目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若国际贸易经济形势出现极端变化,相关国际供应商所在国家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供应商自身出现经营风险等情况,将可能对公司芯片、功率器件等重要原材料的进口产生不利影响,包括采购周期拉长、价格剧烈波动甚至采购中断等。综上,公司存在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依靠进口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6、期末存货金额较大风险期末存货金

47、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36.76 万元、52,382.68 万元和100,087.8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34%、29.47%和 32.33%,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于公司核心产品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需根据下游整车厂要求提前备货,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预计未来公司期末存货仍将保持较大金额。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如果出现因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过长或销售受阻造成存货积压并占用营运资金的情况,将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同时,

48、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主要产品需求与下游客户的配套车型销量高度相关,发行人产品在量产前需要与下游客户配合通过长期的产品开发与测试环节,因此产品对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8 游客户的配套车型形成一定依赖。如果未来发行人所配套车型销量低于预期、车型过早更新换代等,发行人存货可能面临跌价减值的风险。7、产品质量风险产品质量风险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承诺在质保期内对存在质量缺陷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提供替换、免费维修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以集成产品为主,产品结构设计相对复杂且生产和检测环节较多。公

49、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设计与生产的复杂性以及整车品质的重要性对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如果因某一质量控制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增加公司售后费用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请投资者对公司上述重大事项提示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二)(二)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

50、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具体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9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发行人名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7885.71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

51、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主要生产主要生产 经营地址经营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之一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万仁春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万仁春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C36 汽车制造业 在 其 他 交 易在 其 他 交 易场所(申请)场所(申请)挂 牌 或 上 市挂 牌 或 上 市的情况的情况 无(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保荐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其他承销 机构机构 无 审计机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2、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机构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人(主承保荐人(主承销商)会计师销商)会计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员、经办人员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任何权益关系,与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

53、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股票登记机构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主承销商)销商)收款银收款银行行 13329236 申请上市证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发行概况三、本次发行概况(一)(一)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0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4,210.00 万

5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00%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4,21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00%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42,095.7142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47.29 元/股 发行市盈率 73.98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72 元(按照公司2022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 0.71 元(按照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

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81 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 益 按 公 司2022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 0.64 元(按照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6.94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预测净利润 不适用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56、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科创板股票交易账户并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1 募集资金总额 199,090.9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83,581.5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

57、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合计(1)保荐承销费用:11,547.27 万元;(2)审计、验资费用:2,280.00 万元;(3)律师费用:1,035.85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3.77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42.46 万元。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96.55 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 号战略配

58、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获配数量分别为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6.45%和 2.14%,即 2,716,641 股和 900,824 股,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 128,469,952.89 元和 42,599,966.96 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东证创新实际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1%,即 1,268,

59、767 股,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59,999,991.43 元。东证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适用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3 年 7 月 7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3 年 7 月 12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7 月 14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7 月 17 日 缴款日期 202

60、3 年 7 月 19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2(二)(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210.00 万股普通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4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4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本次战略配售的总

61、体安排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为保荐人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威迈斯 1 号资管计划”)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威迈斯 2 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包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

62、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本次战略配售最终结果如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3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机构类型机构类型 获配股数(股)获配股数(股)获配股数占本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次发行数量的比例(比例(%)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1 东证创新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1,268,767 3.01 59,999,991.43 24 个月 2 威迈斯 1 号资管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71

63、6,641 6.45 128,469,952.89 12 个月 3 威迈斯 2 号资管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900,824 2.14 42,599,966.96 12 个月 4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191,014 0.45 9,033,052.06 12 个月 5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1,910,145 4.54 90,330,757.05 12 个月 6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

64、限合伙)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1,432,609 3.40 67,748,079.61 12 个月 合计合计 8,420,000 20.00 398,181,800.00-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主体为东证创新。(2)跟投规模 根据实施细则,东证创新最终跟投获配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65、的3.01%,即 1,268,767 股,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为 59,999,991.43 元。(3)限售期限 东证创新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4 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况(1)跟投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威迈斯 1 号资管计划和威迈斯

66、 2 号资管计划。(2)参与规模与具体情况 威迈斯 1 号资管计划和威迈斯 2 号资管计划合计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3,617,465 股,获配金额为 171,069,919.85 元。具体情况如下: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威迈斯 1 号资管计划认购数量为 2,716,641 股,获配金额为 128,469,952.89元,具体情况如下:名称: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备案日期:2023年6月8日 产品编码:SB2111 募集资金规模:12,847.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67、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威迈斯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例、员工类别等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万元)(万元)资管计划份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额的持有比例例 员工类别员工类别 签署劳动合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同主体 1 刘钧 总经理 1,200.00 9.34%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5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万元)(万元)

68、资管计划份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额的持有比例例 员工类别员工类别 签署劳动合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同主体 2 冯颖盈 副总经理 1,000.00 7.78%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3 姚顺 副总经理 350.00 2.72%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4 陈红升 副总经理、运营总监 100.00 0.78%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5 韩永杰 上海研发中心总监 140.00 1.09%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 李莹莹 副总经理、市场销售部总监 1,950.00 15.18%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7 刘芬芬 采购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8 王茜 总裁秘书 100.00 0.78%核

69、心员工 发行人 9 郦鸣 总裁助理兼海外市场部总监 300.00 2.34%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 周波 海外市场总监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1 刘剑 硬件产品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 高春华 硬件工程师 150.00 1.17%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 刘畅 硬件产品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14 郭祥茂 高级产品经理兼技术专家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 刘骥 硬件开发部总监 180.00 1.40%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 李志洪 高级 EMC 工程师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

70、人 17 张昌盛 硬件总工程师兼硬件产品经理 200.00 1.56%核心员工 发行人 18 杨学锋 深圳研发中心总监 200.00 1.56%核心员工 发行人 19 罗耀文 结构开发部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20 叶丽敏 物料品质部经理 115.00 0.90%核心员工 发行人 21 徐金柱 研发副总监兼硬件产品经理 667.00 5.19%核心员工 发行人 22 荣鑫 研发质量部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23 许文香 质量总监 130.00 1.01%核心员工 发行人 24 徐家文 生产运营总监 180.00 1.40%核心员工 发行人 25

71、刘娓娜 供应链副总监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26 曾云仔 供应链总监 260.00 2.02%核心员工 发行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6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万元)(万元)资管计划份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额的持有比例例 员工类别员工类别 签署劳动合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同主体 27 朱寒松 质量部副总监 105.00 0.82%核心员工 发行人 28 汪兆祥 客户质量总监 200.00 1.56%核心员工 发行人 29 刘晓峰 供应链高级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30 邓攀

72、 软件公司总经理 150.00 1.17%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1 郑必伟 软件工程部副总监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2 敖华 软件工程部高级经理 170.00 1.32%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3 赵凌云 软件测试部经理 240.00 1.87%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4 陈堪贵 软件工程部专家 200.00 1.56%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5 曾跃林 软件工程部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6 吴文诚 软件工程部经理 150.00 1.17%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7 冯仁伟 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

73、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8 张恒 产品开发管理部总监 195.00 1.52%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9 王鹏 系统软件总工 110.00 0.86%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0 陈丽 资金经理 110.00 0.86%核心员工 发行人 41 龚婧 财务副总监 175.00 1.36%核心员工 发行人 42 申亚秋 财务高级经理 200.00 1.56%核心员工 发行人 43 易泽玺 财务副总监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44 丛艳华 人力资源总监 210.00 1.63%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5 刘洋 人力资源经理 210.

74、00 1.63%核心员工 发行人 46 舒婧 人力资源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 47 王文军 IT 总监 210.00 1.63%核心员工 发行人 48 盛蔚 项目管理部经理 120.00 0.93%核心员工 发行人 49 方晓 项目管理部副总监 130.00 1.01%核心员工 发行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7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万元)(万元)资管计划份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额的持有比例例 员工类别员工类别 签署劳动合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同主体 50 屈定波 项目管理高级副总监 220.

75、00 1.71%核心员工 发行人 51 唐锋 硬件工程师 290.00 2.26%核心员工 发行人 52 李杰 华南销售总监 310.00 2.41%核心员工 发行人 53 宋德林 威迪斯总经理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54 方涛 威迪斯运营总监 120.00 0.93%核心员工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55 吴剑宇 威迪斯质量总监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56 桂肖杰 华东销售总监 100.00 0.78%核心员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合计合计 12,847.00 100.00%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76、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威迈斯 2 号资管计划认购数量为 900,824 股,获配金额为 42,599,966.96 元,具体情况如下:名称: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备案日期:2023年6月8日 产品编码:SB2112 募集资金规模:4,260.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威迈斯2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例、

77、员工类别等情况如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8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万元)(万元)资管计划份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额的持有比例例 员工类别员工类别 签署劳动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合同主体 1 万仁春 董事长 4,000.00 93.90%核心员工 发行人 2 李荣华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60.00 6.10%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合计合计 4,260.00 100.00%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

78、售情况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体名单参见本节之“三、本次发行概况”之“(二)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5、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东证创新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威迈斯1号资管计划和威迈斯2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

79、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分类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80、2021 年年 2020 年年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1、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领域业务 376,099.30 98.45%163,978.12 96.99%55,495.87 84.67%(1)车载电源)车载电源 339,626.75 88.90%148,426.65 87.79%52,928.85 80.75%车载电源集成产品 325,985.49 85.33%137,028.67 81.05%39,902.26 60.88%车载充电机 10,014.73 2.62%8,309.95 4.92%12,084.95 18.44%车载 DC/DC变

81、换器 3,626.53 0.95%3,088.02 1.83%941.64 1.44%(2)电驱系统)电驱系统 21,711.73 5.68%10,434.71 6.17%27.29 0.04%(3)其他)其他 14,760.82 3.87%5,116.77 3.03%2,539.72 3.87%2、工业电源、工业电源 5,917.11 1.55%5,093.83 3.01%10,048.66 15.33%合计合计 382,016.41 100.00%169,071.95 100.00%65,544.52 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产品的销售,合计收入

82、分别为 55,495.87 万元、163,978.12 万元和 376,099.30 万元,占比分别为 84.67%、96.99%和 98.45%。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目前代表行业集成化和多功能化发展趋势的行业主流产品,也是公司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收入分别为 39,902.26 万元、137,028.67 万元和 325,985.4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88%、81.05%和 85.33%,收入及占比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二)公司产品所需主

83、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二)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功率半导体、芯片、阻容器件、磁元件等各类原材料,重要供应商主要包括珠海三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和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15,174.56 万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0 45,887.00 万元和 81,321.19 万元,合计占总采购额比例分别为 32.47%、30.00%和25.79%。(三)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三)公司主要生

84、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安排。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会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量的备货。在具体生产安排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针对部分产品的表面贴装(SMT)、插件(DIP)等工序,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四)公司主要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四)公司主要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1、公司主要销售方式和渠道、公司主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

85、生产并销售,即在量产销售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公司若要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车型的配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的同步开发,一般需要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即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的主要客户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其对供应商认证的考核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检测试验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通过认证后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后,才有资格参与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招投标程序。综上,公司获取新客户订单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客户认证,一是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二是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2、公司重要客户情况、公

86、司重要客户情况 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进口替代”战略,已成为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的核心供应商,与之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1 并成功开拓东风日产、上汽通用等合资品牌客户。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 Stellantis 集团量产销售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并取得雷诺等海外车企定点。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分别为 47,467.38 万元、113

87、,729.29 万元和 219,158.04 万元,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42%、67.27%和 57.37%。(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主要为特斯拉、比亚迪等;二是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

88、市场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17.30%、20.90%和 20.40%,排名分别为第 1 名、第 1 名和第 2名。其中,2020-2021 年期间,公司连续两年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出货量排名第一。报告期内,公司多次获得了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主要客户颁发的各项奖项荣誉。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 Stellantis 集团量产销售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并取得雷诺等海外车企定点,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五、五、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89、一)(一)发行人符合行业领域要求发行人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2171 号)第四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和核心生产技术情况,公司产品属于新能源业务领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的“节能环保领域”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2 生物医药 件”领域,符合科创板的行业范围。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二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发

90、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 指标情况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 万元 是 否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为 41,369.17 万元,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69%。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 10%是 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524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20.02%。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 是 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52 项,其中应用于公司

91、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为 48 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 亿 是 否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141.49%,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为 38.33 亿元。综上,公司的行业领域属于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列的行业领域;公司的科创属性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列科创属性的各项指标要求。六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92、万元)405,839.90 232,083.83 109,08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03,155.91 72,902.31 40,227.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76.49%70.13%69.39%营业收入(万元)383,276.55 169,510.32 65,722.32 净利润(万元)29,381.92 7,137.09 551.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9,479.61 7,504.31 55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6,907.37 6,494.05-866.92 基本每股收益(元)0.78 0.21 0.

9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0.78 0.21 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47 16.07 1.3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3 项目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9,635.00 15,460.09 4,189.34 现金分红(万元)-1,369.0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99%8.60%11.65%七、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测信息(一)财

94、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分析(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分析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1-796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威迈斯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 年 3 月 31日/2023 年 1-3 月公司主

95、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3 月月 31 日日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变动幅度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405,184.20 405,839.90-0.16%负债总额 291,549.58 300,986.13-3.14%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34.62 104,853.77 8.37%2023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较 2022 年末变化较小。2023 年 3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较 2022 年末增长 8.37%,主要系 2023年 1-3 月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增加,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96、所致。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3 月月 2022 年年 1-3 月月 变动幅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4,388.88 67,608.66 54.40%营业利润 9,139.74 6,804.01 34.3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4 利润总额 9,129.16 6,803.72 34.18%净利润 8,578.23 5,639.60 52.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15.74 5,728.61 53.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70.05 5,29

97、5.31 39.18%2023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388.88 万元,同比增长 54.40%,主要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国产化“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等因素影响,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销量持续增加。2023 年 1-3 月,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加。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3 月月 2022 年年 1-3 月月 变动幅度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2.63-2

98、,084.29 232.5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1.50 187.52-2,191.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11.90 6,752.76 66.03%2023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62.63 万元,同比增加232.55%,主要原因是:随着销售规模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2023 年 1-3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21.50 万元,同比减少2,191.24%,主要原因是: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公司购买生产及研发设备、厂房建造的投资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23 年 1-3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

99、,211.90 万元,同比增加66.30%,主要原因是:2023 年 1-3 月,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增加了筹资性现金流入。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88-0.2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5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31.21 3

100、89.7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5.64 债务重组损益-0.6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69-0.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50 44.75 小计 1,448.50 439.85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2.81 6.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45.69 433.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370.05 5,295.31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1,445.69 万元,同比增长 233.65%,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二

10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结构及业务模式、主要销售及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外,公司研发投入、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三)(三)2023 年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214,683.31万元至224,68

102、3.31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2.90%至49.5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18,588.44 万元至20,870.7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56.02%至 75.17%。上述业绩预测信息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2.1.2 中规定的第一条上市标准第二款,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103、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6 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发行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3,276.5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26,907.37 万元;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 47.29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2,095.71 万元,由此计算发行市值约为 199.07 亿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总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发行人符合前述科创板上市标准。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十、募集资金运用十、募集资金运用与与未来发展规划未来发展规划(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一)募集资

104、金运用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62,000.00 62,000.00 2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 21,230.33 21,230.33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合计 133,230.33 133,230.33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

105、,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行投入的、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所筹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多余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二)未来发展规划情况(二)未来发展规划情况 公司将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线,打造产品技术、质量和成本的领先优势,致力于成为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供应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7 公司未来规划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

106、面:一是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巩固技术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积极跟进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的定制化、多样化需求。二是积极进行产品拓展,丰富产品布局。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拓展,丰富产品布局,在车载电源产品拓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驱动系统的集成化产品研发以及集成“电源+电驱”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研发。三是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未来,公司在巩固并提升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将继续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拓展更多海外客户。四是积极进行产能扩充,满足快速

107、增长的市场需求。未来,公司将通过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在长三角区域进行产能扩充,有利于改善公司产能的区域布局,增强公司产能规模竞争优势,强化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就近供货和成本控制的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五是持续进行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以及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计划;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合理搭建人才专业结构,满足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动力。十一、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诉讼等)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

108、诉讼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8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一、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一)(一)技术风险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的创新升级也在持续发展。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以及第三代半导体应用等方面也面临升级迭代的压力。在集成化方面,在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分别实现集

109、成化的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高压化方面,车载电源的高压化是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的重要技术方式。在多功能化方面,车载电源通过逆变技术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方面,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成本和效率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新能源汽车

110、或其核心零部件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其中,电驱系统产品作为公司新开发产品,公司在电驱系统领域的业务刚刚起步,报告期内相关产品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04%、6.17%和5.68%,同时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市场拓展亦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现阶段电驱系统领域的产品布局和收入占比有待通过持续的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实现发展,以适应“电驱+电源”集成的行业发展方向,可能存在一定的研发和业务拓展风险。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包含了车载电源模块,对车载电源产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亦可能产

111、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或风险。未来公司电驱多合一产品市场开拓可能面临以下情形:一是客户使用公司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9 电驱系统业务收入将有所上升,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但公司总体收入有所上升;二是客户使用其他厂商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而公司成为客户的二级供应商,公司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基本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三是客户使用其他厂商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但公司未成为客户的二级供应商,公司车载电源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其中在第二种或第三种市场情形下,公司可能面临丧失部分电驱系统产品或车载电源产品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

112、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2、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和电驱系统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丰富并吸引消费者选择,传统汽车厂商和造车新势力积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布局和创新,踊跃创新推出各种新车型。在前述背景下,公司销售订单的获取需要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

113、才离职或无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外流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下降。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积累了 16 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物理隔离涉密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实行内外网隔离等多种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仍存在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一旦发生核心技术泄密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4、直流充电技术对公司产品的

114、替代或冲击风险、直流充电技术对公司产品的替代或冲击风险 新能源汽车充电主要包括交流电充电和直流电充电两种充电电流形式,一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交流电充电时,由于动力电池输入端口要求为直流电,需使用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0 车载充电机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二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直流电充电时,直流电可直接适配动力电池输入端口,此时无需使用车载充电机。前述两种充电方式各有优缺点,其中直流充电的充电时长相对较短,但占地面积大,建设成本较高,而且配电要求高,需要大型变压器,一般应用于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公交车和出租车集中充电站等专用充电站场景;交流充电

115、时间相对较长,但由于充电设施具有占地面积小、布点灵活,配电要求低、安全性高等优点,且占据了日常充电场景的绝大多数。近年来,交流充电桩在全国充电桩保有量中的占比总体保持较高的水平,达到 80%以上,且呈现较为稳定的状态。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截至2022 年 12 月末,我国交流桩保有量为 444.80 万台,直流桩保有量为 76.10 万台。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不排除直流充电方式实现了其不足的改进与优化,使得直流充电桩获得越来越多的建设和使用机会,从而可能使得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被替代或冲击,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二)经营风险经营风险 1、下游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116、下游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42%、67.27%和 57.37%,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能源汽车行业自身的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未来发行人所配套的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受市场需求变化有所影响,或者下游客户的主要车型销量低于预期,或者下游客户现有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发生变化、过早更新换代等,发行人相关产品的需求也将受到直接影响;或者发行人与客户的配套开发粘性和能力有所下降,或者下游客户对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认证资格、新产品认证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未

117、来公司主要客户出现不利的经营状况,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也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芯片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材料依靠进口依靠进口的的风险风险 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是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对产品的功能、性能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前述半导体材料,公司主要向境外先进厂商采购,形成了以国际先进品牌为主、国内品牌为辅的供应格局,境外先进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1 厂商包括意法半导体、安森美、英飞凌、德州仪器、恩智浦、美国微芯等,近年来,境内涌现了众多的半导体材料厂商,积极开展研发

118、和生产投入,在技术、品质和品牌等方面形成了较大的提升如士兰微、纳芯微电子、圣邦微电子、斯达半导体、兆易创新等。2020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等影响,全球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上涨较多,对下游应用领域产生了不利影响。鉴于目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若国际贸易经济形势出现极端变化,相关国际供应商所在国家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供应商自身出现经营风险等情况,将可能对公司芯片、功率器件等重要原材料的进口产生不利影响,包括采购周期拉长、价格剧烈波动甚至采购中断等。综上,公司存在芯片、功率器件等半导体材料依靠进口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3、相关认证到期后不能通

119、过复审风险相关认证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风险 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 ISO 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涵盖 IQC、IPQC、OQA 等全业务链条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在满足汽车行业 IATF 16949 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了 QSB+、VDA6.3、BIQS、ASES、PSES 等全球知名整车厂商的体系认证,在公司市场开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在上述认证到期后持续通过复审并保持资质,但如果公司获得认证不能通过复审,将影响公司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从而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

120、风险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10.91 亿元、23.21 亿元和 40.58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57 亿元、16.95 亿元和 38.33 亿元,公司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均快速增长。随着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对下游整车厂客户服务配套能力的需要,公司积极在上海、芜湖设立异地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121、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2 及时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对市场开拓、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存在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三)(三)财务风险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6.05%、21.87%和19.70%,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压力、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影响所致。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包括功率半导体、结构件、阻容器件、磁元件、芯片等,2020-2022年期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汽车行业,下游

122、整车厂商针对上游同一型号的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一般存在逐步下调的要求;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逐渐退出。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不能持续配合现有客户、新客户开展新车型的同步开发,未能开发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则无法巩固和提高总体毛利率水平,公司则可能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收入和毛利率均存在下降风险。2、期末存货金额较大风险期末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36.76 万元、52,382.68 万元和100,087.8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34%、29.47%和

123、32.33%,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于公司核心产品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需根据下游整车厂要求提前备货,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预计未来公司期末存货仍将保持较大金额。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如果出现因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过长或销售受阻造成存货积压并占用营运资金的情况,将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主要产品需求与下游客户的配套车型销量高度相关,发行人产品在量产前需要与下游客户配合通过长期的产品开发与测试环节,因此产品对下游客户的配套车型形成一

124、定依赖。如果未来发行人所配套车型销量低于预期、车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3 型过早更新换代等,发行人存货可能面临跌价减值的风险。3、应收账款金额较高风险应收账款金额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3,893.58 万元、39,348.12万元和 93,439.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36%、23.21%和 24.38%。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存在上半年为淡季、下半年为旺季的季节性特征、销售结算方式等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的大幅增加,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总体上呈上升趋

125、势。虽然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189.34 万元、15,460.09 万元和 9,635.00 万元;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 10,221.88 万元、22,753.95 万元和 23,011.34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增长,销售回款与采

126、购付款具有不同信用期等。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仍存在大幅波动甚至为负,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5%。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深圳威迈斯软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或者国

127、家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鼓励性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4(四)(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知识产权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行业内保持自身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专利、商业秘密等。在各项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竞争对手的专利回避。未来,不能排除与竞争对手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一是如果发生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形,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及为制止侵权行为产生额外

128、费用,将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二是由于公司在从事研发与生产工作时,可能无法完全消除侵犯第三方专利的风险;亦不能完全排除少数竞争对手采取诉讼的市场策略,利用知识产权相关诉讼等拖延公司市场拓展,以及公司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引发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2、产品质量风险产品质量风险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承诺在质保期内对存在质量缺陷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提供替换、免费维修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以集成产品为主,产品结构设计相对复杂且生产和检测环节较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设计与生产的复杂性以及整车品

129、质的重要性对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如果因某一质量控制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增加公司售后费用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3、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提供担保的风险为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提供担保的风险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海威迈斯的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向威迈斯企管提供 3 亿元贷款,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37 年 2 月 16 日。同日,威迈斯企管以其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为前述银行贷款

130、提供抵押担保;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迈斯与实际控制人万仁春为前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主债权的 5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威迈斯企管的另一投资方上海纳华及其实际控制人为威迈斯企管前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主债权的 5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迈斯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债务余额为14,518.12 万元。如威迈斯企管未来收入未及预计、无法归还到期银行债务,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被银

131、行要求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五)(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后效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后效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该可行性研究系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市场环境未达预期、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足,或者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的产

132、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2、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大幅增加将导致年折旧费用的上升。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在短期内公司不能大幅增加营业收入或提高毛利水平的情况下,新增折旧可能影响公司利润,从而致使公司因折旧大幅增加而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3、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投入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

13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较短期间内,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受股本摊薄影响可能出现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二、行业相关风险二、行业相关风险(一)(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在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6 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的过程中,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的鼓励和支持的相关政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19 年 3 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

134、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在补贴政策逐渐退坡和“双积分”政策的出台的背景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从政策驱动转型为市场驱动,但欧美等其他汽车主要产销地的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仍发挥着重要影响,在政策周期上相对落后于中国。未来国内外产业政策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以及核心零部件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开拓,特别是国外政策的剧烈不利变化亦可能给公司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二)(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且在汽车市场中的占比较小,易受宏观

135、经济波动、补贴政策以及汽车安全事件等多种因素不利影响而产生波动。其中,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对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增长产生了直接压力,2018-2022年期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25.6万辆、120.6万辆、136.7万辆、352.1万辆和688.7万辆,其中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速首次下滑,2020年起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在汽车安全事件方面,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在市场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时常出现自燃事故、系统失灵等新闻报道,对消费者信心产生不利影响,易对整个市场销量基数较小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市场波动。综上,如果上述因素对新能源汽车的

136、未来市场需求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导致公司主要整车厂客户的销量大幅下滑或新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将导致对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产品的需求减少,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市场(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7 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主要为特斯拉、比亚迪等,此类整车厂由于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较早,在早期缺乏第三方供应商的行业背景下,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随着第三方供应商的发展,该类整车厂已逐步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二是传统燃油汽车

137、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在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整车厂资源,积极开发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要为法雷奥、大陆集团等汽车零部件企业;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包括威迈斯、欣锐科技等。其中,随着比亚迪、特斯拉等垂直一体化厂商凭着多年的技术创新、品牌积累以及优质创新车型的推出,其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在前述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以及市场快速增长,吸引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中特别是随着全球传统燃油汽车巨头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全球传统燃油

138、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将更积极的加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同时也不排除更多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第三方厂商积极参与市场研发与开拓,从而导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综上,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市场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除公司本身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外部多种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国内外各种突发重大事件、股票市场投资者心理状况等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事先估计这些因素的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做出审慎判断。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3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8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6106A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7,885.71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37,885.71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日期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40、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18000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互联网网址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负责人负责人 李荣华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部门联系电话关系部门联系电话 -518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设立简要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事件事件 时间时间 具体情况具体情况 股本变化情况股

141、本变化情况 股东变化情况股东变化情况 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 年 8 月 威迈斯有限设立 注册资本为 30 万美元,实缴注册资本为 0 美元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为:威迈斯(开曼)100%2006 年 7 月 威迈斯有限增加实收资本 增加实收资本至20 万美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007 年 7 月 威迈斯有限增加实收资本 增加实收资本至30 万美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9 事件事件 时间时间 具体情况具体情况 股本变化情况股本变化情况 股东变化情况股东变化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8 年 1

142、2 月 股份公司设立 股 本 由 2,805.73万 元 变 更 为7,500.00 万元 本次整体变更前后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简要情况 2021 年 3 月 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 公 司 股 本 为36,400.00 万元,未发生变化 新增股东佛山尚颀 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 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股本由 36,400.00万 元 增 加 至37,885.71 万元 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三花弘道、丰北天一,原股东广州智造退出 具体情况如下:(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一)有限公司设

143、立情况 1、2005 年年 8 月,威迈斯有限设立月,威迈斯有限设立 2005 年 7 月 1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粤深南外资证字200500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准威迈斯有限设立,投资总额为 3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30 万美元,经营年限为 50 年,经营范围为“加工生产电源产品、通信设备用的 DC-DC 电源模块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者为威迈斯(开曼)。2005 年 7 月 15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贸易局出具深外资南复20050387 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意威迈斯(开曼)在深圳市设立外资

144、企业威迈斯有限的申请,威迈斯有限投资总额为 3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30 万美元。2005 年 8 月 18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威迈斯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威迈斯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美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威迈斯(开曼)30.00-100.00%威迈斯(开曼)作为威迈斯有限股东期间,其唯一股东为威迈斯(BVI),威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0 迈斯(BVI)的唯一股东为万仁春。综上,威迈斯(开曼)作为威迈斯有限股东期间,威迈斯

145、(开曼)的唯一最终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万仁春。威迈斯(开曼)为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22 日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并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由注册地政府予以撤销。威迈斯(BVI)为成立于2002 年 4 月 8 日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属处女岛,并于 2015 年 10 月 31日由注册地政府予以撤销。2、2006 年年 7 月,增加实收资本至月,增加实收资本至 20 万美元万美元 2006 年 6 月 27 日,深圳晨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晨耀外验字(2006)第005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6 年 6 月 20 日,威迈斯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货

146、币出资 20 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 20 万美元。2006年7月14日,威迈斯有限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 20 万美元。2006 年 7 月 20 日,威迈斯有限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后,威迈斯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美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威迈斯(开曼)30.00 20.00 100.00%合计合计 30.00 20.00 100.00%3、2007 年年 7 月,增加实收资本至月,增加实收资本至 30 万美元万美元 2007 年 5 月 31 日,深圳晨耀

14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晨耀外验字(2007)第011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7 年 5 月 29 日,威迈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 10 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2007 年 7 月 2 日,威迈斯有限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认缴注册资本全部完成实缴,共计 30 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威迈斯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美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威迈斯(开30.00 30.00 100.0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1 序号序号

148、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曼)合计合计 30.00 30.00 100.00%(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8 年 10 月 19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京审20181938 号审计报告,威迈斯有限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6,915.40 万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1880 号 资产评估报告,威迈斯有限截至 2018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1,616.50 万元。2018 年 11 月 5 日,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威迈斯有限

149、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威迈斯有限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6,915.40 万元为基础折股,股本 7,500.00 万元,剩余 9,415.40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威迈斯有限原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按照其原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相应比例的股份。2018 年 11 月 21 日,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 发起人协议书,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2018 年 11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81-7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止,威

150、迈斯有限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 16,915.40 万元为基础折股,将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 7,500.00 万元,资本公积 9,415.40 万元。2022 年 4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221-57 号 净资产折股补充验证说明,对该次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了验证。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签署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151、 万仁春 1,860.6750 24.809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2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2 特浦斯 713.7150 9.5162%3 倍特尔 713.7150 9.5162%4 刘钧 658.9800 8.7864%5 蔡友良 498.9600 6.6528%6 胡锦桥 463.2750 6.1770%7 同晟金源 461.5350 6.1538%8 森特尔 355.5225 4.7403%9 李秋建 313.6050 4.1814%10 丰图汇瑞 285.0600 3.8008%1

152、1 洪从树 231.6750 3.0890%12 韩广斌 213.8775 2.8517%13 扬州尚颀 173.0775 2.3077%14 孙一藻 150.0000 2.0000%15 冯颖盈 133.5900 1.7812%16 杨学锋 128.3100 1.7108%17 姚顺 80.6775 1.0757%18 万斌龙 37.5000 0.5000%19 黎宇菁 26.2500 0.3500%合计合计 7,500.0000 100.0000%三、发行人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三、发行人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相关股东涉及的股权代持(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相关股东涉及的股权代持

153、 2009 年至 2013 年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曾委托蔡友良、杨学锋代其持有威迈斯有限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1、2009 年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以及企业名称变更月,第一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以及企业名称变更(1)工商登记情况 2009 年 9 月 2 日,根据威迈斯有限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的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威迈斯(开曼)与蔡友良、杨学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威迈斯(开曼)将其持有威迈斯有限 78.40%的股权转让至蔡友良,将其持有威迈斯有限 21.60%的股权转让至杨学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154、书 1-1-53 2009 月 9 月 9 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上述 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出具深高交所见(2009)字第 07957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2009 年 9 月 14 日,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下发深外资南复20090332 号关于外资企业“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更的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威迈斯有限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09 年 9 月 16 日,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企业名称由“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 17 日,深圳长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155、了深长盛验字200912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9 年 9 月 17 日,威迈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 237.9416 万元。2009 年 9 月 23 日,威迈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威迈斯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蔡友良 186.5462 186.5462 78.4000%2 杨学锋 51.3954 51.3954 21.6000%合计合计 237.9416 237.9416 100.0000%(2)股权代持情况 本次

156、股权转让完成后,蔡友良持有威迈斯有限 78.40%的股权,杨学锋持有威迈斯有限 21.60%的股权。其中,蔡友良、杨学锋均为名义股东,所持全部股权均系代万仁春持有。万仁春于 2005 年 8 月通过境外主体威迈斯(开曼)于境内投资设立威迈斯有限作为创业主体,并于 2009 年 9 月拆除境外控股的股权架构而转为境内主体持有。在威迈斯有限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过程中,万仁春委托蔡友良、杨学锋代其持有威迈斯有限股权,主要原因是:一是 2009 年 5 月万仁春自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现名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辞职加入威迈斯有限,为避免给原任职单位带来不良影响,万仁春采用委托他人代持方式

157、持有股权;二是蔡友良为万仁春多年好友,杨学锋为威迈斯有限的核心人员,故万仁春委托两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4 人暂时代其持有威迈斯有限的股权。2、2009 年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月,第一次增资(1)工商登记情况 2009 年 10 月 8 日,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增加威迈斯有限注册资本。威迈斯有限注册资本由 237.9416 万元增加至 1,200 万元,新增 962.0584 万元注册资本,其中蔡友良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54.2538 万元,杨学锋认缴新增

158、注册资本 207.8046 万元。2009 年 10 月 23 日,深圳长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长盛验字200918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9 年 10 月 23 日,威迈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62.0584 万元,实收资本累计 600 万元。其中蔡友良对威迈斯有限增资 283.8538 万元,杨学锋增资 78.2046 万元。2009 年 10 月 30 日,威迈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威迈斯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蔡友

159、良 940.80 470.40 78.40%2 杨学锋 259.20 129.60 21.60%合计合计 1,200.00 600.00 100.00%(2)股权代持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蔡友良持有威迈斯有限 78.40%的股权,杨学锋持有威迈斯有限 21.60%的股权。其中,蔡友良、杨学锋均为名义股东,所持全部股权均系代万仁春持有。在本次增资中,蔡友良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54.2538 万元并实缴 283.8538 万元,杨学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7.8046 万元并实缴 78.2046 万元,合计实缴362.0584 万元。本次增资中前述实缴 362.0584 万元资金,均系万仁春向蔡友

160、良借款所得,并由万仁春委托蔡友良、杨学锋以增资款名义转至威迈斯有限账户。万仁春向蔡友良借款筹资的原因主要是:万仁春个人资金不足,考虑其与蔡友良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5 为多年好友,且蔡友良具有资金实力,经双方协商而形成借贷关系,并约定借款年利率为 10%。3、2011 年年 9 月,减少注册资本月,减少注册资本(1)工商登记情况 2011 年 7 月 26 日,威迈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变更为 600 万元,并在深圳晚报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有债权人和被担保人对本次减资

161、提出异议。2011 年 9 月15日,威迈斯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确认了本次减资事宜。威迈斯有限就本次减资事项已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了决策、公告等程序。2011 年 9 月 19 日,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深皇嘉所验字2011247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11 年 9 月 19 日,威迈斯有限已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其中蔡友良减少出资 470.40 万元,杨学锋减少出资129.60 万元,威迈斯有限减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均为 600 万元。2011 年 9 月 23 日,威迈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后

162、,威迈斯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蔡友良 470.40 470.40 78.40%2 杨学锋 129.60 129.60 21.60%合计合计 600.00 600.00 100.00%(2)股权代持情况 本次减资后,威迈斯有限的注册资本减少至 6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600 万元,其中,蔡友良持有威迈斯有限 78.40%的股权(对应 470.40 万元注册资本),杨学锋持有威迈斯有限 21.60%的股权(对应 129.60 万元注册资本)。其中,蔡友良、杨学锋均为名义股东,所持全部股

163、权均系代万仁春持有。4、2013 年年 7 月,第二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月,第二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1)工商登记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6 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7 月,根据威迈斯有限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股东杨学锋与蔡友良、刘钧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杨学锋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4.93%股权(对应 29.60 万元注册资本)以名义总价 6 元转让给蔡友良,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8.67%股权(对应 52 万元注册资本)以名义总价 9 元转让给刘钧。2013 年 7 月8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

164、见证并出具JZ20130708116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第二次增资 2013 年 7 月,威迈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万仁春、刘钧、吴文江以非专利技术“LLC 变换器同步整流方法及其装置”、“一种限制脉冲放电的输出功率的方法及电路”向威迈斯有限出资。该等非专利技术经深圳市永信瑞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深永信评报咨询字2013第 003 号关于刘钧、吴文江、万仁春委估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409 万元。全体股东确认以该等非专利技术作价人民币 1,400 万元向威迈斯有限增资,其中万仁春增资金额为 936 万元,刘钧增资金额为 400 万元,吴文江增资金额为 64 万元。

165、威迈斯有限与万仁春、刘钧、吴文江就本次增资签订了非专利技术出资协议,约定万仁春、刘钧、吴文江以非专利技术“LLC 变换器同步整流方法及其装置”、“一种限制脉冲放电的输出功率的方法及电路”作价 1,400 万元增资至威迈斯有限。2013 年 7 月 15 日,深圳佳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佳和验字2013149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威迈斯有限已收到万仁春、刘钧、吴文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400 万元,均为无形资产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万仁春、刘钧、吴文江将上述非专利技术“LLC 变换器同步整流方法及其装置”和“一种限制脉冲放电的输出功率的方法及电路”实际交

166、付威迈斯有限使用。上述两项非专利技术当时正在申请专利过程中,于 2012年 12 月取得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通知书,后分别于 2014 年、2015 年获得专利授权,并在取得专利授权后将专利权人变更为威迈斯有限。2013 年 7 月 23 日,威迈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7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威迈斯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 1 万仁春 936.00 936.00 46.80%2 蔡友良

167、500.00 500.00 25.00%3 刘钧 452.00 452.00 22.60%4 吴文江 64.00 64.00 3.20%5 杨学锋 48.00 48.00 2.40%合计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持有的威迈斯有限股权均系各方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关系。(2)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在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过程中,万仁春与蔡友良、杨学锋对威迈斯有限的股权代持关系及相关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清理。在 2009 年 10 月增资过程中,万仁春曾向蔡友良借入 362.0584 万元资金,双方协商借款年利率为 10%,并确认截至

168、2013 年 7 月借款本金加利息合计为 500万元。为了清理蔡友良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470.40 万元股权(对应 470.40 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偿还所欠蔡友良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500 万元,万仁春将其实际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500 万元股权转为蔡友良实际持有,以解除股权代持关系并抵销其所欠蔡友良的 500 万元款项,具体过程如下:一是万仁春指示蔡友良将其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全部 470.40 万元股权转为蔡友良实际持有,无需办理工商变更;二是万仁春指示杨学锋将其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29.60 万元股权(对应 29.60 万元注册资本)形式上以名义总价 6 元转让给蔡友良,实质系通

169、过股权转让的形式以 29.60 万元股权抵偿债务而转为蔡友良实际持有,需要办理工商变更。上述操作完成后,蔡友良持有威迈斯有限 500 万元股权,万仁春与蔡友良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关系,且前述债权债务亦清理完成。为了清理杨学锋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129.60 万元股权(对应 129.60 万元注册资本),同时为激励公司核心员工刘钧、杨学锋,在万仁春指示杨学锋将其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8 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29.60 万元股权形式上以名义总价 6 元转让给蔡友良的基础上,万仁春将其实际持有的、由杨学锋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剩余 100

170、万元股权分别转为刘钧、杨学锋实际持有,具体过程如下:一是万仁春指示杨学锋将其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52 万元股权以名义总价 9 元转让给刘钧,即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以象征性价格将 52 万元股权转为刘钧实际持有,需要办理工商变更;二是万仁春指示杨学锋将其代为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48 万元股权转为杨学锋实际持有,无需办理工商变更。上述操作完成后,杨学锋持有威迈斯有限 48 万元股权,万仁春与杨学锋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万仁春持有威迈斯有限 46.80%的股权,蔡友良持有威迈斯有限 25%的股权,杨学锋持有威迈斯有限 2.40%的股权,万仁春、蔡友良与杨学锋各自持有的威迈

171、斯有限股权均系各方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关系。(二)发行人其他股东涉及的股权代持(二)发行人其他股东涉及的股权代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万斌龙(持有公司 170.6006 万股股份,占比 0.4503%)存在 2 宗股权纠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关于万斌龙与饶兵的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8 年 7 月 26 日,冯颖盈与万斌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冯颖盈将其持有威迈斯有限 0.50%(因公司后续融资而稀释变更为 0.4503%)的股权以3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万斌龙。2018 年 7 月 27 日,威迈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21 年 6 月 22 日,自然人饶兵

172、以发行人股东万斌龙为被告、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冯颖盈为第三人向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2021 年 7 月 5 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原告饶兵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向被告万斌龙转账 300 万元,后原被告于 2019年 7 月 1 日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饶兵向万斌龙转账的 300 万元用于双方共同投资发行人 170.60 万股股份,其中原告饶兵持有 18.9556 万股股份,饶兵持有的前述股份由被告万斌龙代持。万斌龙承诺,如果发行人自 2019 年 7 月 1日起两年内未上市,则万斌龙将饶兵投资额 300 万元全额保底返还给饶兵(不计

173、利息)。鉴于发行人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两年内尚未上市,万斌龙已向饶兵退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9 还 300 万元投资款。但因饶兵与万斌龙就股权代持关系是否解除以及原始投资金额、代持比例、分红事项存在争议,原告饶兵向法院提起上述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万斌龙提供向威迈斯有限投资的原始财务凭证及后续股权变动涉及的相关资料供原告查阅以及被告万斌龙向原告饶兵支付股权代持期间的所有股权分红款项。2022 年 4 月 26 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 1302 民初 1418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万斌龙向原告饶兵

174、出示向第三人威迈斯投资的原始凭证以备查阅,驳回原告饶兵其他诉讼请求。2022 年 5 月 31 日,饶兵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二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关于万斌龙与饶兵的股权代持协议解除纠纷案 2022 年 7 月 12 日,万斌龙以饶兵为被告、以发行人为第三人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万斌龙与饶兵在 2019 年 7月 1 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解除,万斌龙与饶兵之间就股权代持协议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代持关系。2、被告饶兵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22 年 7 月 14 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175、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资料,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作出(2022)粤 0114 民初 121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万斌龙全部诉讼请求。2023 年 4 月 16 日,万斌龙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尚未完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饶兵与万斌龙就股权代持关系是否解除尚存在争议。上述股权纠纷案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的障碍,主要理由如下:(1)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冯颖盈系上述案件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并未请求法院判令第三人承担相关义务,法院亦

176、未判令第三人承担相关义务,因此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冯颖盈无需就此案件承担实际的义务。(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斌龙仅持有发行人 170.600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 0.4503%,发行人涉及纠纷的股份占比较小;且该等股权纠纷不涉及发行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上述股权纠纷案件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的清晰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更,亦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控股股东及相关股东涉及的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完毕,且涉及的相关股东不存

177、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其他股东现涉及 2 宗股权纠纷案件,但该案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以上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其他代持或股权纠纷情况。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股本结构如下:单位:万股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万仁春 8,464.8624 23.2551%2 倍特尔 3,246.9396 8.9202%3 特浦斯 3,246.9396 8.9202%4 刘钧 2,997.9309 8.2361%5 蔡友良 2,269.9439 6.2361%6 胡锦桥

178、2,107.6003 5.7901%7 同晟金源 2,099.6844 5.7684%8 森特尔 1,617.3964 4.4434%9 李秋建 1,426.6990 3.9195%10 丰图汇瑞 1,296.8378 3.5627%11 洪从树 1,053.9707 2.8955%12 韩广斌 973.0037 2.6731%13 扬州尚颀 787.3902 2.1632%14 广州广祺 692.5335 1.9026%15 孙一藻 682.4026 1.8747%16 人才基金 630.0000 1.7307%17 冯颖盈 607.7477 1.6696%18 杨学锋 583.7271 1

179、.6036%19 辰途六号 506.5388 1.3916%20 姚顺 367.0302 1.008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1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21 广州智造 296.8001 0.8154%22 万斌龙 170.6006 0.4687%23 深创投集团 154.0001 0.4231%24 黎宇菁 119.4204 0.3281%合计合计 36,400.0000 100.0000%(一)(一)2021 年年 3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 年 3

180、月 17 日,刘钧与佛山尚颀签订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刘钧将其持有的公司 0.7143%的股份(对应 260 万股股份)以 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尚颀。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万仁春 8,464.8624 23.2551%2 倍特尔 3,246.9396 8.9202%3 特浦斯 3,246.9396 8.9202%4 刘钧 2,737.9309 7.5218%5 蔡友良 2,269.9439 6.2361%6 胡锦桥 2,107.6003 5.7901%7

181、同晟金源 2,099.6844 5.7684%8 森特尔 1,617.3964 4.4434%9 李秋建 1,426.6990 3.9195%10 丰图汇瑞 1,296.8378 3.5627%11 洪从树 1,053.9707 2.8955%12 韩广斌 973.0037 2.6731%13 扬州尚颀 787.3902 2.1632%14 广州广祺 692.5335 1.9026%15 孙一藻 682.4026 1.8747%16 人才基金 630.0000 1.7308%17 冯颖盈 607.7477 1.6696%18 杨学锋 583.7271 1.6036%19 辰途六号 506.53

182、88 1.3916%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2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20 姚顺 367.0302 1.0083%21 广州智造 296.8001 0.8154%22 佛山尚颀 260.0000 0.7143%23 万斌龙 170.6006 0.4687%24 深创投集团 154.0001 0.4231%25 黎宇菁 119.4204 0.3281%合计合计 36,400.0000 100.0000%(二)(二)2021 年年 11 月至月至 12 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第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

183、资、第二二次股权转让次股权转让 2021 年 11 月 22 日,根据公司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与威迈斯及其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公司注册资本由 36,400.00 万元增加至 37,885.7142 万元,新增 1,485.7142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认缴,其中辰途华迈以 10,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19.0476 万元,辰途十四号以 2,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3.8095万元,三花弘道以 12,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84、 742.8571 万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同日,万仁春分别与谢广银、辰途十三号和辰途十五号签署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0.0817%的股份(对应 30.9524 万股股份)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广银,0.2451%的股份(对应92.8571 万股股份)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辰途十三号,0.6536%的股份(对应 247.6191 万股股份)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辰途十五号;广州智造与辰途十三号、丰北天一签署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0.2

185、451%的股份(对应 92.8571 万股股份)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辰途十三号,0.5383%的股份(对应 203.9430 万股股份)以 3,294.483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丰北天一。2021 年 12 月 27 日,威迈斯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办理了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2022 年 1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221-7 号验资报告,审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3 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和辰途华迈缴纳的增资款项 24,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

186、,485.7142 万元,剩余22,514.2858 万元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威迈斯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万仁春 8,093.4338 21.3625%2 倍特尔 3,246.9396 8.5704%3 特浦斯 3,246.9396 8.5704%4 刘钧 2,737.9309 7.2268%5 蔡友良 2,269.9439 5.9916%6 胡锦桥 2,107.6003 5.5630%7 同晟金源 2,099.6844 5.5422%8 森特尔 1,617.3964 4.2691%9 李秋

187、建 1,426.6990 3.7658%10 丰图汇瑞 1,296.8378 3.4230%11 洪从树 1,053.9707 2.7820%12 韩广斌 973.0037 2.5683%13 扬州尚颀 787.3902 2.0783%14 三花弘道 742.8571 1.9608%15 广州广祺 692.5335 1.8280%16 孙一藻 682.4026 1.8012%17 人才基金 630.0000 1.6629%18 辰途华迈 619.0476 1.6340%19 冯颖盈 607.7477 1.6042%20 杨学锋 583.7271 1.5408%21 辰途六号 506.5388

188、1.3370%22 姚顺 367.0302 0.9688%23 佛山尚颀 260.0000 0.6863%24 辰途十五号 247.6191 0.6536%25 丰北天一 203.9430 0.5383%26 辰途十三号 185.7142 0.4902%27 万斌龙 170.6006 0.450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4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28 深创投集团 154.0001 0.4065%29 辰途十四号 123.8095 0.3268%30 黎宇菁 119.4204 0.3152%31

189、 谢广银 30.9524 0.0817%合计合计 37,885.7142 100.0000%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情况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于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七、发行人股权结构七、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八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参股公司情况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7 家控股子公司,3 家参股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

190、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5(一)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一)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深圳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威迈斯软件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深圳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6888W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9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2 楼(01 室)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

191、发、销售,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系统集成的技术咨询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专门从事公司车载电源产品相关软件开发,同时争取双软企业优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40,162.14 净资产(万元)31,257.82 营业收入(万元)31,004.41 净利润(万元)24,547.33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在合并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2、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威迈斯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192、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BJMC34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上海市闵行区春常路 18 号 1 幢 3 层 X7 室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6 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193、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利用上海地区的区位优势、汽车产业链优势和人才优势,设立研发与销售主体。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27,831.

194、85 净资产(万元)-3,912.35 营业收入(万元)22,830.76 净利润(万元)-4,465.05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在合并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3、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芜湖威迈斯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T7UB58T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昌路与花津南路交叉

195、口往西北约 90 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医疗电源、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利用芜湖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势,就近配合客户进行产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7 人板块中的定位 能布局,设立研发、生产与销售主体。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61,716.07 净资产(万元)15,740.03 营业收

196、入(万元)40,417.09 净利润(万元)-1,727.09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在合并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4、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威迪斯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WB5BXN 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宋德林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27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嘉新公路 1135 号 1 幢 1 层 A 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197、况 芜湖威迈斯持股 56.00%,上海传南持股 38.50%,海口威迈斯一号持股 5.50%经营范围 从事机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电机、汽车动力总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品设计,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专门从事电驱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芜湖威迪斯系上海威迪斯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度年度

198、总资产(万元)21,697.75 净资产(万元)-1,076.68 营业收入(万元)18,428.39 净利润(万元)-164.7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8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在合并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5、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芜湖威迪斯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3MA2TY3PJ53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890.7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宋德

199、林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24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11 号厂房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上海威迪斯持股 100.00%经营范围 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业产品设计,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200、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专门从事电驱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芜湖威迪斯系上海威迪斯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22,282.66 净资产(万元)774.80 营业收入(万元)18,094.58 净利润(万元)313.28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在合并范围内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6、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威迈斯企管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

201、310112MA1GBPEK4T 注册资本 22,00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9 实收资本 2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23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 3669 号 6 幢 1 层 B7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上海威迈斯持股 50.00%,上海纳华持股 50.00%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从事机电科技、环保科技、医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住房租

202、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威迈斯与上海纳华合资设立的公司,负责建设位于上海的科研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35,540.52 净资产(万元)21,020.95 营业收入(万元)80.99 净利润(万元)-217.15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天健会计师审

203、计 威迈斯企管建设的科研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成后主要目的是出租给威迈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作为威迈斯上海研发中心及华东总部。该科研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研发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运营中心等,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及提高对下游整车厂客户服务配套能力。威迈斯企管建设的科研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的总投资额预计为 69,694.90 万元(含土地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威迈斯企管项目已累计投入 38,437.86 万元(包括支付工程项目相关款项、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等,不包括归还股东借款),威迈斯企管后

204、续将优先通过银行借款继续投资建设该项目。根据上海海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月 5 日出具的威迈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月报(第 13 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现场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约占土建工程总成量的 99%,主体结构已封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0 顶。上述科研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威迈斯企管将根据发行人实际经营需求,优先将该等房产主要出租给威迈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若后续存在部分房产暂时闲置的,将对外出租,以提高资产利用率。根据发行人及威迈斯企管出具的承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来承租威迈斯企管的科

205、研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与威迈斯企管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并参考周边同类型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二)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二)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序号序号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1 大连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软件持股100%8

206、00.00 万元人民币 800.0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1月 4 日 在深圳威迈斯软件开发的平台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客户进行定制化开发,同时为了便于在当地引进和留住人才。2 上海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上 海 威 迈 斯 持 股100.00%10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9月 21 日 专门从事公司产品配套的软件平台开发,配套上海威迈斯的研发产品,同时争取双软企业优惠。3 上海威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上 海 威 迈 斯 持 股95.62%海南威迈斯二号持股4.38%3,000.00 万元人民币 140.0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8月 5 日 为提升研发水

207、平,在上海设立了电驱系统产品研发、销售主体。4 芜湖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芜 湖 威 迈 斯 持 股100.00%100.00 万元人民币 0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8月 3 日 专门从事公司产品配套的软件平台开发,配套芜湖威迈斯的研发产品,同时争取双软企业优惠。5 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00%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6月 9 日 为提升公司汽车电源产品检测能力,设立车载电源研发检测实验室,未来负责汽车电源产品检测业务。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1 序号序号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208、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6 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51.00%,英可瑞持股 49.00%4,000.00 万元人民币 3,137.03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4月 30 日 与上市公司英可瑞合资设立的子公司,从事工业电源产品业务。7 海南威迈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00%12,000.00万元人民币 25.00 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 月 13日 为公司产业链投资布局设立专门的投资平台。8 海口威迈斯持股一号企业管理合

209、伙企业(有限合伙)海 南 威 迈 斯 持 有7.27%份额,丛艳华持有 9.09%份额,李荣华持有 7.27%份额,易邦玲持有 1.82%份额,易泽玺持有 3.64%份额,桂肖杰持有 5.45%份额,倪兵持有 3.64%份额,黄世杰持有 3.64%份 额,刘 创 模 持 有1.82%份额,徐家文持有 3.64%份额,曾云仔持有 3.64%份额,林性平持有 1.82%份额,何程持有 1.82%份额,张云辉持有 1.82%份额,郭祥茂持有 10.91%份额,詹良城持有 1.82%份 额,吴 文 诚 持 有1.82%份额,魏玮持有1.82%份额,黄远豪持有 1.82%份额,荣鑫持有 1.82%份额,

210、王娟持有 1.82%份额,冯仁伟持有 3.64%份额,周若松持有 18.18%份额。88.00 万元人民币 88.0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8月 15 日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9 海南威迈斯持股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 南 威 迈 斯 持 有11.42%份额,韩永杰持有 32.42%份额,张恒持有 13.24%份额,李 峥持有 11.42%份额,刘贵立持有 6.39%份 额,杨 乐 军 持 有5.48%份额,刘刚持有3.65%份额,张金旺持有 3.65%份额,侯留业持有 3.65%份额,胡超持有 3.20%份额,徐志131.40 万元人民币 131.40 万元人民币 2022

211、 年 8月 9 日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2 序号序号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板块中的定位行人板块中的定位 远持有 2.74%份额,何新安持有 2.74%份额。10 海南威聚伊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 南 威 迈 斯 持 股100.00%,公司持股 1.00%602.00 万元人民币 0 万元人民币 2022年10 月 14日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11 威迈斯电源(香港)有限公

212、司 公司持股 100.00%4.00 万美元 4.00 万美元 2014 年 8月 12 日 为扩展公司境外业务,在香港设立销售主体拟从事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的境外销售。12 株式会社日本VMAX New Energy 公司持股 100.00%1,000 万日元 1,000 万日元 2022 年 9月 1 日 为扩展公司境外业务,在日本设立研发与销售主体。13 上海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44.44%,捷恽达咨询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00%,鞠小平持股 13.33%,周用华持股 2.22%4,500.00 万元人民币 2,500.00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13、 9月 10 日 为拓展公司的业务类型,负责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与销售。14 常州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伊迈斯持股 100%10,000.00万元人民币 879.40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1月 11 日 为拓展公司的业务类型,负责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动力总成系统的生产。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以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万仁春先生。万仁春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1

214、0108196802*。万仁春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仁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093.433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625%。此外,万仁春先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 21.4099%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42.772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3(二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

215、代持、不存在代持、质押质押、冻结、发生诉讼纠纷冻结、发生诉讼纠纷或其他有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质押、冻结、发生诉讼纠纷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三)(三)其他持有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为倍特尔、特浦斯、同晟金源,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8.57%、8.57%和 5.54%;另外森特尔持有

216、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4.27%,与倍特尔、特浦斯同受实际控制人万仁春控制,三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21.41%股份;另外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谢广银同一控制下合并后合计持有发行人 6.35%股份;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刘钧、蔡友良、胡锦桥。1、持有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1)倍特尔、特浦斯和森特尔 倍特尔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特尔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KW3G53 出资额 1,153.93 万元 实际出资额 1,1

217、53.93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园北区新西路 5 号风云大厦 501 之 5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对外投资及经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特尔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类别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1

218、 万仁春 执行事务合伙人 129.93 11.26%董事长 2 刘钧 有限合伙人 490.31 42.49%董事、总经理 3 李莹莹 有限合伙人 92.31 8.00%副总经理 4 马春红 有限合伙人 92.31 8.00%软件平台部经理 5 刘骥 有限合伙人 92.31 8.00%硬件开发部总监 6 徐金柱 有限合伙人 92.31 8.00%硬件开发部总监 7 姚顺 有限合伙人 57.70 5.00%董事、副总经理 8 许文香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质量部总监 9 李荣华 有限合伙人 7.50 0.65%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0 冯颖盈 有限合伙人 7.50 0.65%董事、副

219、总经理 11 冯仁伟 有限合伙人 6.92 0.60%监事、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理 12 曾云香 有限合伙人 6.92 0.60%IT 信息部主管 13 张胜东 有限合伙人 5.77 0.50%质量部经理 14 吴秦 有限合伙人 5.77 0.50%系统模块副总监 15 李峥 有限合伙人 4.61 0.40%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部总监 16 石倩 有限合伙人 3.46 0.30%软件工程师 17 曹威威 有限合伙人 3.46 0.30%生产一部经理 18 李晓 有限合伙人 3.46 0.30%工厂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19 李敏 有限合伙人 3.46 0.30%质量部副经理 20 张蔺 有限合伙人

220、3.46 0.30%硬件工程师 21 胡飞 有限合伙人 3.46 0.30%硬件工程师 22 张恒 有限合伙人 2.31 0.20%市场技术部总监 23 来斗星 有限合伙人 2.31 0.20%销售总监 24 何长春 有限合伙人 2.31 0.20%硬件工程师 25 覃艺 有限合伙人 2.31 0.20%硬件工程师 26 黄泽旺 有限合伙人 2.31 0.20%工装工程师 27 高力军 有限合伙人 2.31 0.20%质量部经理 28 黎英 有限合伙人 2.31 0.20%质量部体系经理 29 舒良锋 有限合伙人 2.31 0.20%MES 工程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221、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5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类别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30 庄贵炳 有限合伙人 2.31 0.20%硬件工程师 31 荣鑫 有限合伙人 1.15 0.10%硬件工程师 32 吴冬宝 有限合伙人 1.15 0.10%仓库主任 33 杨乐军 有限合伙人 1.15 0.10%测试验证高级经理 34 蒋从发 有限合伙人 0.58 0.05%物流部班长 35 孙艳红 有限合伙人 0.58 0.05%生产一部班长 36 张小莉 有限合伙人 0.58 0.05%质量部 QC 37 张令 有限合伙人 0.58 0

222、.05%生产一部老化员 38 曾焕辉 有限合伙人 0.58 0.05%质量控制员 39 唐才旺 有限合伙人 0.58 0.05%生产一部班长 40 韦文韩 有限合伙人 0.58 0.05%生产一部班长 41 蒋礼 有限合伙人 0.58 0.05%生产一部班长 42 徐家文 有限合伙人 0.58 0.05%生产运营总监 特浦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特浦斯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KW291R 出资额 1,153.94 万元 实际出资额 1,153.94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23、 2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园北区新西路 5 号风云大厦 502 之 3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对外投资及经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特浦斯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类别 出资金出资金额(万额(万元)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1 万仁春 执行事务合伙人 504.95 43.76%董事长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6 序号序号 姓

224、名姓名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类别 出资金出资金额(万额(万元)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2 冯颖盈 有限合伙人 135.01 11.70%董事、副总经理 3 李谋清 有限合伙人 115.39 10.00%行政副总监 4 刘钧 有限合伙人 89.31 7.74%董事、总经理 5 张昌盛 有限合伙人 57.70 5.00%监事、硬件总工程师兼硬件产品经理 6 陈红升 有限合伙人 57.70 5.00%副总经理、运营总监 7 罗耀文 有限合伙人 23.08 2.00%结构开发部经理 8 丛艳华 有限合伙人 14.43 1.25%人力资源部总监 9 李荣华 有限合伙人 14.43 1.25%

225、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0 李杰 有限合伙人 13.85 1.20%销售总监 11 来斗星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销售总监 12 唐益望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高级硬件工程师 13 张晓卫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物流部经理 14 屈定波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项目管理部总监 15 唐春龙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监事、市场销售部经理 16 陈丽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资金经理 17 刘勇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IT 信息部经理 18 刘芬芬 有限合伙人 11.54 1.00%采购部经理 19 曹云 有限合伙人 1

226、1.54 1.00%产品应用经理 20 陈颖玉 有限合伙人 8.08 0.70%软件工程师 21 刘豪 有限合伙人 8.08 0.70%曾任销售工程师 22 唐锋 有限合伙人 8.08 0.70%硬件工程师 森特尔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森特尔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KW304F 出资额 574.82 万元 实际出资额 574.82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仁春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区北区新西路 5 号风云大厦 501 之 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

227、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7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对外投资及经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森特尔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类别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公司职务公司职务 1 万仁春 执行事务合伙人 246.30 42.85%董事长 2 冯仁伟 有限合伙人 50.59 8.80%监事、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理 3 郑必伟 有限合伙人 45.98 8.00%软件开发部

228、副总监 4 郭珏 有限合伙人 34.49 6.00%工业工程部经理 5 冯颖盈 有限合伙人 26.45 4.60%董事、副总经理 6 刘钧 有限合伙人 25.00 4.35%董事、总经理 7 黄海 有限合伙人 22.99 4.00%曾任结构部经理 8 敖华 有限合伙人 22.99 4.00%软件产品经理 9 韩永杰 有限合伙人 22.99 4.00%副总经理、上海研发中心总监 10 张贤虎 有限合伙人 17.24 3.00%研发工艺部经理 11 吴秦 有限合伙人 9.20 1.60%系统模块副总监 12 张恒 有限合伙人 8.05 1.40%市场技术部总监 13 丛艳华 有限合伙人 6.90

229、1.20%人力资源部总监 14 谢智开 有限合伙人 5.75 1.00%研发产品管理副总监 15 刘剑 有限合伙人 5.75 1.00%硬件工程师 16 黎兆安 有限合伙人 4.60 0.80%硬件工程师 17 叶丽敏 有限合伙人 4.60 0.80%物料品质部经理 18 张远昭 有限合伙人 4.60 0.80%高级硬件工程师 19 黄田生 有限合伙人 2.30 0.40%工艺工装室主管 20 曾繁荣 有限合伙人 2.30 0.40%工程师 21 邓修伟 有限合伙人 1.15 0.20%计划部经理 22 黎振金 有限合伙人 1.15 0.20%软件工程师 23 谭昕 有限合伙人 1.15 0.

230、20%工艺室主管 24 周娟 有限合伙人 1.15 0.20%质量控制员 25 廖俊锋 有限合伙人 1.15 0.20%设备工程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8(2)同晟金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晟金源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QM6GXJ 出资额 4,039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18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18 号长虹科技大厦 10楼 02 单元

231、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晟金源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9.00 0.96%普通合伙人 2 牟琳虹 2,000.00 49.52%有限合伙人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232、00.00 49.52%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4,039.00 100.00%-(3)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谢广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谢广银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合计持有公司 6.35%股权,基本情况如下:广州广祺 企业名称 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R8LLXR 出资额 11,828.83 万元人民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9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

233、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B5153(集群注册)(JM)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州广祺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9%普通合伙人 2 广州辰途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30.

234、00 50.13%有限合伙人 3 广州辰途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00.00 32.97%有限合伙人 4 广州辰途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0.00 15.64%有限合伙人 5 曹小庆 138.83 1.17%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11,828.83 100.0000%-辰途华迈 企业名称 广州辰途华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XX2ME36 出资额 11,77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23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天丰路 8 号 4 栋 126

235、 号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辰途华迈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0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出资金额(万元)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1%普通合伙人 2 高展河

236、 1,000.00 8.50%有限合伙人 3 苏健华 500.00 4.25%有限合伙人 4 龙喜胜 500.00 4.25%有限合伙人 5 谢东祥 500.00 4.25%有限合伙人 6 邹雍然 500.00 4.25%有限合伙人 7 戴胜维 400.00 3.40%有限合伙人 8 宏俊邦 400.00 3.40%有限合伙人 9 张秋金 300.00 2.55%有限合伙人 10 杨兵 300.00 2.55%有限合伙人 11 薛会敏 300.00 2.55%有限合伙人 12 陈保红 220.00 1.87%有限合伙人 13 刘海莲 220.00 1.87%有限合伙人 14 林松洲 220.0

237、0 1.87%有限合伙人 15 欧阳定慈 210.00 1.78%有限合伙人 16 刘芳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17 陈楠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18 钟兵兵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19 丁春玉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0 郑达生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1 吴杏芳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2 杨顺萍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3 付海洪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4 严义清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5 周敏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6 胡维妙 200.00

238、1.70%有限合伙人 27 李有林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8 阮建生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29 陈伟杰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0 薛小红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1 刘红岩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1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出资金额(万元)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32 屈永锋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3 朱金鹏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4 曾科 200.00 1.70%有

239、限合伙人 35 刘亚楠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6 李红霞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7 张阮明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8 李俊宇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39 刘群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0 易立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1 邓晓明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2 沈水莲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3 李德民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4 张洁莹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5 欧阳兆同 200.00 1.70%有限合伙人 46 宁波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240、0.00 1.70%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11,771.00 100.0000%-辰途六号 企业名称 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UU0B0X 出资额 7,00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15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E4733(集群注册)(JM)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

241、明书签署日,辰途六号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2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1%普通合伙人 2 李应伦 500.00 7.14%有限合伙人 3 张銮 300.00 4.29%有限合伙人 4 冉晓凤 300.00 4.29%有限合伙人 5 陈利群 220.00 3.14%有限合伙人 6 李哲学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7 赵立衡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242、8 谢东祥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9 范丽娟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0 陈法明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1 张益萍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2 严敬梅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3 沈爱国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4 陈智强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5 林美珊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6 刘霞娟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7 张岳俊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8 傅韵清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19 霍倩婷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20

243、 赖秋群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21 黄俊华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22 巨涛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23 广州市增城科义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2.86%有限合伙人 24 张晓宇 190.00 2.71%有限合伙人 25 贺清 140.00 2.00%有限合伙人 26 张卫红 140.00 2.00%有限合伙人 27 熊红梅 110.00 1.57%有限合伙人 28 张信秀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29 严惠娟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0 红梅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1 陈丹 100.00 1.43%有限

244、合伙人 32 薛小红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3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33 吴杏芳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4 蔡冬妍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5 蔡诗柔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6 温远霞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7 钟秋华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8 易锦雄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39 杨宏萍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4

245、0 焦志东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41 梁佩华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42 孙忠 100.00 1.43%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7,001.00 100.0000%-辰途十五号 企业名称 广州辰途十五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Y2UD26U 出资额 10,18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6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骏雅北街 3 号 313 室 A10 房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246、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辰途十五号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1%普通合伙人 2 何银英 600.00 5.89%有限合伙人 3 张益萍 530.00 5.21%有限合伙人 4 广州谢诺本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 4.91%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

247、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4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5 张秋金 410.00 4.03%有限合伙人 6 曾彩青 340.00 3.34%有限合伙人 7 陈智强 320.00 3.14%有限合伙人 8 张圣烘 300.00 2.95%有限合伙人 9 谢东祥 300.00 2.95%有限合伙人 10 钟碧红 280.00 2.75%有限合伙人 11 王红 280.00 2.75%有限合伙人 12 林炳然 250.00 2.46%有限合伙人 13 刘明 250.00 2.46%

248、有限合伙人 14 吴国荣 220.00 2.16%有限合伙人 15 孟鑫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16 万隆鑫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17 陈永林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18 吴杏芳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19 朱明毓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0 范威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1 严宇丹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2 柳雄军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3 李玉基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4 周敏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5 王强 200.00 1.96%有限合伙

249、人 26 安欣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7 王晓军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8 卓忠琴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29 李伍妮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0 杨兵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1 李兴畅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2 马洁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3 罗小卫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4 谭文静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5 薛会敏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6 黄宇雷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7 吴共熙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深

250、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5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38 王奇敏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39 李子毅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40 吕鹏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41 金鑫青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42 王亚洲 200.00 1.96%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10,181.00 100.0000%-辰途十三号 企业名称 广州辰途十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3E

251、BA9N 出资额 10,87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1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骏雅北街 3 号 314 室 A04 房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辰途十三号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

252、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1%普通合伙人 2 梁永标 1,000.00 9.20%有限合伙人 3 谢秋文 500.00 4.60%有限合伙人 4 李德民 480.00 4.42%有限合伙人 5 潘红霞 460.00 4.23%有限合伙人 6 谢东祥 400.00 3.68%有限合伙人 7 何杰辉 300.00 2.76%有限合伙人 8 黄宇雷 300.00 2.76%有限合伙人 9 戴胜维 300.00 2.76%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6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

253、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0 青天伟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300.00 2.76%有限合伙人 11 广州谢诺本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 2.76%有限合伙人 12 湛玉和 250.00 2.30%有限合伙人 13 蔡杜杰 250.00 2.30%有限合伙人 14 吴艺坚 220.00 2.02%有限合伙人 15 钟兵兵 210.00 1.93%有限合伙人 16 许练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17 郑定新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18 李有林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19 宋鹤兰 200

254、.00 1.84%有限合伙人 20 张蓉辉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1 林美珊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2 汪海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3 辛志龙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4 龚锋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5 王亚乐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6 江泳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7 杨晓丹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8 张益萍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29 巫屹峰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0 封海滨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1 蔡浩祥 200.00

255、 1.84%有限合伙人 32 袁春芳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3 苏健华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4 李壮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5 陈法明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6 吴杏芳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7 杨顺萍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8 曾科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39 严宇丹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40 余宏明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7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

256、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41 周明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42 林润伟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43 广州市增城科义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1.84%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10,871.00 100.0000%-辰途十四号 企业名称 广州辰途十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XU2926F 出资额 12,88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25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天丰路 8 号 4 栋 127 房 经营

257、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辰途十四号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1%普通合伙人 2 张秋金 1,250.00 9.70%有限合伙人 3 潘红霞 600.00 4.66%有限合伙人 4

258、李德民 550.00 4.27%有限合伙人 5 梁永标 500.00 3.88%有限合伙人 6 谢东祥 500.00 3.88%有限合伙人 7 陈智伟 500.00 3.88%有限合伙人 8 王红平 400.00 3.11%有限合伙人 9 王晓军 390.00 3.03%有限合伙人 10 邓剑明 310.00 2.41%有限合伙人 11 李劢达 300.00 2.33%有限合伙人 12 欧阳定慈 300.00 2.33%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8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

259、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3 金宇星 300.00 2.33%有限合伙人 14 尹劲松 270.00 2.10%有限合伙人 15 王永祥 260.00 2.02%有限合伙人 16 方燕花 250.00 1.94%有限合伙人 17 曾凡奇 250.00 1.94%有限合伙人 18 青天伟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19 严宇丹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0 冯少康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1 刘红岩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2 吴巧伦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3 周世伟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4

260、周惠群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5 周敏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6 周明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7 周湘兰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8 徐泙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29 李有林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0 杨波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1 林少茂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2 汤晃巨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3 王红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4 胡晓波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5 胡育新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6 范威 20

261、0.00 1.55%有限合伙人 37 谭文静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8 贺艳华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39 赵振卫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0 邓兰英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1 邓晓明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2 陈法明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3 陈自胜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4 麦伟添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9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262、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45 黄乐之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6 黄宇雷 200.00 1.55%有限合伙人 47 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150.00 1.16%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12,881.00 100.0000%-谢广银 企业名称 广州谢广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X7D29X 出资额 39,2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3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天丰路 8 号 4 栋 128 房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263、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谢广银各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比例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26%普通合伙人 2 谢东祥 7,100.00 18.11%有限合伙人 3 易志平 6,500.00 16.58%有限合伙人 4 潘红霞 4,000.00 10.20%有

264、限合伙人 5 陈伟杰 2,000.00 5.10%有限合伙人 6 李壮 1,500.00 3.83%有限合伙人 7 王清华 1,500.00 3.83%有限合伙人 8 李海玲 1,500.00 3.83%有限合伙人 9 伍浩男 1,300.00 3.32%有限合伙人 10 李德民 1,200.00 3.06%有限合伙人 11 汤晃巨 1,000.00 2.55%有限合伙人 12 梁永标 1,000.00 2.55%有限合伙人 13 王敏 1,000.00 2.55%有限合伙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0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265、出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4 胡镇南 1,000.00 2.55%有限合伙人 15 赵静 800.00 2.04%有限合伙人 16 钟碧红 800.00 2.04%有限合伙人 17 苏健华 700.00 1.79%有限合伙人 18 陈智强 600.00 1.53%有限合伙人 19 胡筱戈 600.00 1.53%有限合伙人 20 郭敏瑜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1 周燕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2 沈水莲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3 李岳华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4 曾军 500.00 1

266、.28%有限合伙人 25 张元珩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6 罗伟恩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7 虞银佳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8 李有林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29 吕鹏 500.00 1.28%有限合伙人 合计合计 39,200.00 100.0000%-2、持有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刘钧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30103197301*。刘钧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

267、成员”。蔡友良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111196407*。胡锦桥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4197503*。十、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以及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十、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以及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况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1 情况。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不存在

268、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十二、发行人股本情况十二、发行人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7,885.71 万股,本次发行新股 4,210.00 万股,发行数量为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按公开发行股票 4,210.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269、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万仁春 8,093.43 21.36%8,093.43 19.23%2 倍特尔 3,246.94 8.57%3,246.94 7.71%3 特浦斯 3,246.94 8.57%3,246.94 7.71%4 刘钧 2,737.93 7.23%2,737.93 6.50%5 蔡友良 2,269.94 5.99%2,269.94 5.39%6 胡锦桥 2,107.60 5.56%2,107.60 5.01%7 同晟金源 2,099.68 5.54%2,099.68 4.99%8

270、森特尔 1,617.40 4.27%1,617.40 3.84%9 李秋建 1,426.70 3.77%1,426.70 3.39%10 丰图汇瑞 1,296.84 3.42%1,296.84 3.08%11 洪从树 1,053.97 2.78%1,053.97 2.50%12 韩广斌 973.00 2.57%973.00 2.31%13 扬州尚颀 787.39 2.08%787.39 1.87%14 三花弘道 742.86 1.96%742.86 1.76%15 广州广祺 692.53 1.83%692.53 1.65%16 孙一藻 682.40 1.80%682.40 1.62%17 人才

271、基金 630.00 1.66%630.00 1.50%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2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8 辰途华迈 619.05 1.63%619.05 1.47%19 冯颖盈 607.75 1.60%607.75 1.44%20 杨学锋 583.73 1.54%583.73 1.39%21 辰途六号 506.54 1.34%506.54 1.20%22 姚顺 367.

272、03 0.97%367.03 0.87%23 佛山尚颀 260.00 0.69%260.00 0.62%24 辰途十五号 247.62 0.65%247.62 0.59%25 丰北天一 203.94 0.54%203.94 0.48%26 辰途十三号 185.71 0.49%185.71 0.44%27 万斌龙 170.60 0.45%170.60 0.41%28 深创投集团(CS)154.00 0.41%154.00 0.37%29 辰途十四号 123.81 0.33%123.81 0.29%30 黎宇菁 119.42 0.32%119.42 0.28%31 谢广银 30.95 0.08%3

273、0.95 0.07%32 发行社会公众股-4,210.00 10.00%合计合计 37,885.71 100.00%42,095.71 100.00%(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有人类别持有人类别 1 万仁春 8,093.43 21.36%境内自然人 2 倍特尔 3,246.94 8.57%合伙企业 3 特浦斯 3,246.94 8.57%合伙企业 4 刘钧 2,737.93 7.23%境内自然人 5 蔡友良 2

274、,269.94 5.99%境内自然人 6 胡锦桥 2,107.60 5.56%境内自然人 7 同晟金源 2,099.68 5.54%合伙企业 8 森特尔 1,617.40 4.27%合伙企业 9 李秋建 1,426.70 3.77%境内自然人 10 丰图汇瑞 1,296.84 3.42%合伙企业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3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有人类别持有人类别 合计合计 28,143.41 74.29%(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三)

275、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13 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具体如下:序号序号 自然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职务职务 1 万仁春 8,093.43 21.36%董事长 2 刘钧 2,737.93 7.23%董事、总经理 3 蔡友良 2,269.94 5.99%无 4 胡锦桥 2,107.60 5.56%无 5 李秋建 1,426.70 3.77%无 6 洪从树 1,053.97 2.78%无 7 韩广斌 973.00 2.57%无 8 孙一藻 682.40

276、1.80%无 9 冯颖盈 607.75 1.60%董事、副总经理 10 杨学锋 583.73 1.54%董事、深圳研发中心总监 合计合计 20,536.46 54.21%(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情况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深创投集团持有公司 154.0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比例为 0.41%。深创投集团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有股东标准,但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境内外企业,证券账户标注为CS,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变动行为参照本办法管理”的情况,深创投集团

277、的证券账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标识为“CS”。综上,公司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4(五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变化情况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变化情况 申报前最近一年,发行人存在新股东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形式取得股份的情况,上述股东以下合称新增股东。新增股东的入股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新增股东新增股东 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增资增资/转让转让 时间时间 增资增资/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元(元/出资额)出资额)入股入股 原

278、因原因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1 辰途华迈 619.05 1.63%2021 年 12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2 辰途十三号 185.71 0.49%2021 年 11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3 辰途十四号 123.81 0.33%2021 年 12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4 辰途十五号 247.62 0.65%2021 年 11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

279、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5 谢广银 30.95 0.08%2021 年 11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6 三花弘道 742.86 1.96%2021 年 12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7 丰北天一 203.94 0.54%2021 年 11月 16.15 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行业前景、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预期等并经过协商确定 2、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1)辰途华迈 辰途华迈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

280、之“九、(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的普通合伙人相同,均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0366A 注册资本 1,960.784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锐彬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 号 2811 房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

281、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2)辰途十三号 辰途十三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九、(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的普通合伙人相同,均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辰途十四号 辰途十四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九、(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的普通合伙人相同,均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辰途十五号 辰途十五

282、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九、(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6 辰途十五号、谢广银的普通合伙人相同,均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谢广银 谢广银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九、(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的普通合伙人相同,均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三花弘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花弘道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

283、名称 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MA27YNR31L 出资额 3,95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少波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 21 号大街 60 号 1 幢 201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花弘道的普通合伙人基

284、本信息如下:张少波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624197901*。(7)丰北天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丰北天一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宁波丰北天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3MA282PFD9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7 出资额 3,3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229 号(1-135)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

285、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丰北天一的普通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74667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峰 成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291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286、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系 3、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287、、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 新增股东辰途华迈、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与发行人股东广州广祺、辰途六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锐彬,上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广州广祺、辰途六号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除上述情况外,上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8 他利益输送安排。上述新增股东不存在以委托、信托、

288、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他人持有或由他人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新增股东三花弘道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三花弘道不存在以委托、信托、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他人持有或由他人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新增股东丰北天一与发行人股东丰图汇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峰,新增股东丰北天一与发行人股东丰图汇瑞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除上述情况外,丰北天一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

289、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丰北天一不存在以委托、信托、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他人持有或由他人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六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如下:1、万仁春、刘钧、冯颖盈、姚顺与员工持股平台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 股东股东 名称名称 倍特尔倍特尔 特浦斯特浦斯 森特尔森特尔 间接持间接持有公司有公司股权比股权比例例 直接持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公司股权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合计持有公司股权公司股权比例比例

290、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出资出资 比例比例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出资出资 比例比例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出资出资 比例比例 万仁春 执行事务合伙人 11.26%执行事务合伙人 43.76%执行事务合伙人 42.85%6.54%21.36%27.91%刘钧 有限合伙人 42.49%有限合伙人 7.74%有限合伙人 4.35%4.49%7.23%11.72%冯颖盈 有限合伙人 0.65%有限合伙人 11.70%有限合伙人 4.60%1.25%1.60%2.86%姚顺 有限合伙人 5.00%-0.43%0.97%1.40%2、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持股 比例比例 是否受同一主

291、是否受同一主体控制体控制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1 扬州尚颀 2.08%是 扬州尚颀、佛山尚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9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持股 比例比例 是否受同一主是否受同一主体控制体控制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佛山尚颀 0.69%为尚颀投资,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冯戟 2 同晟金源 5.54%否 1、扬州尚颀、佛山尚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尚颀投资;2、尚颀投资为同晟金源的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 广州广祺 1.83%是 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

292、辰途十五号、谢广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等股东与广州广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锐彬 辰途华迈 1.63%辰途六号 1.34%辰途十三号 0.49%辰途十四号 0.33%辰途十五号 0.65%谢广银 0.08%4 深创投集团 0.41%是 深创投集团间接持有人才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人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人才基金 1.66%5 丰图汇瑞 3.42%是 丰图汇瑞、丰北天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峰 丰北天一 0.54%(七七)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登记情况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登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93、,公司共有股东 31 名,其中机构股东 18 名。公司18 名机构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登记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是否属是否属于私募于私募基金基金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备案号备案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管理人登记编号记编号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认定依据认定依据 1 倍特尔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万仁春,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者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2 特浦斯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森特尔

294、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同晟金源 是 SX2471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6567-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0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是否属是否属于私募于私募基金基金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备案号备案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管理人登记编号记编号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认定依据认定依据 5 丰图汇瑞 是 SCR593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P1007001-6 扬州尚颀 是 SX7416 尚颀投资 P1002076-7 三花弘道 否 不适用 是 P1060

295、726 三花弘道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8 广州广祺 是 SCX870 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63917-9 人才基金 是 SCY331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7124-10 辰途华迈 是 SSX769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4565-11 辰途六号 是 SEW525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4565-12 佛山尚颀 是 SLZ738 尚颀投资 P1002076-13 辰途十五号 是 SSX759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4565-14 丰北天一 是 STH057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P10070

296、01-15 辰途十三号 是 SNY167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4565-16 深创投集团 是 SD240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P1000284-17 辰途十四号 是 SQX766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4565-18 谢广银 是 SQT190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4565-(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的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1(九)(九)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本次发行前涉

297、及的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序号序号 对赌协议签订情况对赌协议签订情况 对赌协议附条件终止对赌协议附条件终止 对赌协议无条件终止对赌协议无条件终止 对赌协议签订对赌协议签订日期日期 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对赌义务承对赌义务承担主体担主体 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对赌权利享对赌权利享受主体受主体 投资者特殊权利具体条款投资者特殊权利具体条款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附条件终止协附条件终止协议签订日期议签订日期 附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附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无条件终止无条件终止协议签订日协议签订日期期 无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无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 2018 年 3 月 万仁春、刘钧 扬州尚颀、同晟金源 反稀释

298、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投资者特殊权利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终止执行,若威迈斯因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效力 2022 年 10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无条件终止执行,不存在权利恢复条款 2 2018 年 12 月 万仁春、刘钧 广州广祺、辰途六号、广州智造 业绩保障、股权回购、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等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终止执行,若威迈斯因撤回上

299、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效力 2022 年 10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无条件终止执行,不存在权利恢复条款 2021 年 11 月 辰途十三号、丰北天一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终止执行,若威迈斯因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效力 2022 年 10 月 3 2019 年 2 月 万仁春、刘钧 深创投集团、人才基金 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股权回购等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

300、效并终止执行,若威迈斯因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效力 2022 年 11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无条件终止执行,不存在权利恢复条款 4 2021 年 3 月 刘钧 佛山尚颀 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股权回购、优先清算权等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终止执行,若威迈斯因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2022 年 10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无条件终止执行,不存在权利恢复条款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

301、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2 序号序号 对赌协议签订情况对赌协议签订情况 对赌协议附条件终止对赌协议附条件终止 对赌协议无条件终止对赌协议无条件终止 对赌协议签订对赌协议签订日期日期 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对赌义务承对赌义务承担主体担主体 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对赌权利享对赌权利享受主体受主体 投资者特殊权利具体条款投资者特殊权利具体条款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附条件终止协附条件终止协议签订日期议签订日期 附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附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无条件终止无条件终止协议签订日协议签订日期期 无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无条件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动恢复效力 5 2021 年 11

302、月 万仁春 辰途十三号、辰途十五号、谢广银 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股权回购、优先清算权等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终止执行,若威迈斯因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效力 2022 年 10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无条件终止执行,不存在权利恢复条款 6 2021 年 11 月 万仁春、刘钧 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 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股权回购、优先清算权等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 2021 年 12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终止执行,若威

303、迈斯因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通过等导致其未能挂牌上市的,终止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效力 2022 年 10 月 有关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并无条件终止执行,不存在权利恢复条款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相关的对赌或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均已终止,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十)上汽集团间接入股的时间以及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况(十)上汽集团间接入股的时间以及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况 1、上汽集团间接入股的时间、上汽集团间接入股的时间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汽集团通过同晟金

304、源、扬州尚颀和佛山尚颀间接持有发行人 3.29%的股份。(1)上汽集团通过扬州尚颀、同晟金源间接入股发行人 2018 年 3 月 19 日,根据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股东会决议,万仁春分别与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和韩广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0.0273%的股权(对应 0.73 万元注册资本)以 16.850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尚颀,0.0727%的股权(对应 1.94 万元注册资本)以 44.935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晟金源,3%的股权(对应 80.01 万元注册资本)以 1,853.583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广斌;刘钧分别与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305、书,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0.4364%的股权(对应 11.64 万元注册资本)以 269.6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尚颀,1.1636%的股权(对应 31.03 万元注册资本)以718.965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晟金源;蔡友良分别与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 0.5455%的股权(对应 14.55 万元注册资本)以 337.01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尚颀,1.4545%的股权(对应 38.79万元注册资本)以 898.706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晟金源;其他股东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2018 年 3 月 19 日,扬州尚颀、同晟金源与威迈斯有限及

306、其全体股东签署 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威迈斯有限注册资本由 2,667.00 万元增加至 2,805.7288 万元,新增 138.7288 万元注册资本由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认缴,其中扬州尚颀以876.5222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7.8351 万元,同晟金源以 2,337.3926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8937 万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威迈斯有限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2018 年 4 月 23 日,威迈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4(2)上汽集团通

307、过佛山尚颀间接入股发行人 2021 年 3 月 17 日,刘钧与佛山尚颀签订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刘钧将其持有的公司 0.7143%的股份(对应 260 万股股份)以 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尚颀。2、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况、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广州广祺间接入股发行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州广祺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15%的股份,其入股过程如下:2018 年 12 月 21 日,根据公司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广州广祺、辰途六号、广州智造与威迈斯及

308、其全体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公司注册资本由 7,500.00 万元增加至 7,828.8101 万元,新增 328.8101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广州广祺、辰途六号、广州智造认缴,其中广州广祺以 3,5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2.2269 万元,辰途六号以 2,56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11.3431 万元,广州智造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2401 万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2018 年 12 月 29 日,威迈斯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发行人的情况

309、。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简介(一)董事会成员(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6 年。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职位职位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提名人提名人 任期任期 1 董事长 万仁春 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2 董事 刘钧 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3 董事 冯颖盈

310、 女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5 序号序号 职位职位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提名人提名人 任期任期 4 董事 杨学锋 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5 董事 缪龙娇 女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6 董事 姚顺 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7 独立董事 章顺文 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8 独立董事 黄文锋

311、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9 独立董事 叶晓东 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公司董事的主要简历如下:万仁春先生:万仁春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电子设备结构专业本科毕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邮电部第十研究所电源研究部项目经理;1996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历任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常务副总监、中试部总监、人力资源部副总监;2000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艾默生

312、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9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刘钧先生:刘钧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机专业硕士,中级工程师。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部总监、市场部总监;2011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冯颖盈女士:冯颖盈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中

313、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高级工程师、汽车电源开发部经理、汽车电源开发部总工程师;2011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学锋先生:杨学锋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 年 8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副总监、供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314、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6 应链总监、深圳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深圳研发中心总监。缪龙娇女士:缪龙娇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华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2013 年 3 月至今,任尚颀投资投资总监;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姚顺先生:姚顺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中级工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315、经理。章顺文先生:章顺文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9 年 9 月至 2008年 3 月,任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8 年 4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

316、020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黄文锋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副总监、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集团资源运营总监、集团总经理助理、频谱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嵘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月至今,历任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

317、行总裁、苏北区域总裁;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叶晓东先生:叶晓东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结业,具备律师执业资格。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江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7 西大学(现南昌大学)助教;1991 年 5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江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深圳美阳注塑有限公司职员;1992 年 10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深圳市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

318、5 年3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办法律室法律顾问;1998 年 10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10 月至2008 年 9 月,任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宜美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二)监事会成员(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 1 名职工监事。公司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其余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319、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职位职位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提名人提名人 任期任期 1 监事会主席 张昌盛 男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2 监事 冯仁伟 男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3 职工代表 监事 唐春龙 女 职工代表大会 2021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 公司监事的主要简历如下:张昌盛先生:张昌盛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艾默生网络

320、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威迈斯有限项目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厦门 ABB 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架构师;2017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总工程师、硬件总工程师兼硬件产品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硬件总工程师兼硬件产品经理。冯仁伟先生:冯仁伟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工程师;2016

321、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平台经理、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8 唐春龙女士:唐春龙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大专毕业。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深圳市华灏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文员;201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数据文员、计划员、商务文员、计划部经理、市场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市场销售部经理。(三)高级管理人员(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

322、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合计 7 人,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提名人提名人 职位职位 任期任期 1 刘钧 男 董事会 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 2 冯颖盈 女 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 3 姚顺 男 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 4 陈红升 男 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 5 李莹莹 女 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 6 韩永杰 男 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

323、2024 年 12月 7 李荣华 男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简历如下:刘钧先生:刘钧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冯颖盈女士:冯颖盈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姚顺先生:姚顺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陈红升先生:陈红升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中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1995 年 9 月至 1997 年 1

324、1 月,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设备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9 工程师;1997 年 12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厦门霍尼韦尔太古宇航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及设施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奥兰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及计划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广州法雷奥发动机冷却有限公司工业工程经理、运营经理、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

325、副总经理、运营总监。李莹莹女士:李莹莹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人力资源专业本科毕业。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深圳慧通商务有限公司秘书;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6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市场销售部副总监、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销售部总监。韩永杰先生:韩永杰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2007 年

326、 8 月至 2019 年 3 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系统经理、高级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上海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研发中心总监。李荣华先生:李荣华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账会计;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

327、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四)核心技术人员(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7 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为:(1)拥有与公司业务匹配的行业背景、科研成果;(2)在研究设计、技术产业化等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核心技术创新、业务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10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1 冯颖盈 董事、副总经理 2 杨学锋 董事、深圳研发中心总监 3 姚顺 董事、副总经理 4 韩永杰 副总经理、上海研发中心总监

328、 5 刘骥 硬件开发部总监 6 徐金柱 硬件开发部总监 7 郑必伟 软件开发部副总监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简历如下:冯颖盈女士:冯颖盈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杨学锋先生:杨学锋先生:公司董事。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姚顺先生:姚顺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一)董事会成员”。韩永杰先生:韩永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三、(三)高级管理人员”。刘骥先生:刘骥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艾

329、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1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硬件开发部总监;现任公司硬件开发部总监。徐金柱先生:徐金柱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源开发部部长;2014 年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电源开发部部长;2016年 4 月至今,历任公

330、司项目经理、硬件开发部副总监、硬件产品经理、硬件开发部总监;现任公司硬件开发部总监。郑必伟先生:郑必伟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硕士,中级工程师。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3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工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11 师、市场技术部副总监、软件开发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软件开发部副总监。(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331、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威迈斯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任职情况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兼职单位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仁春 执行董事 深圳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 大连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 上海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 上海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 芜湖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董事 上海威迪斯 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执行董事 威迈斯电源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华源电源 控股子公司 执行董事 海

332、南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董事 威迈斯(香港)全资子公司 董事 上海伊迈斯 参股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威迈斯企管 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倍特尔 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执行事务合伙人 特浦斯 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执行事务合伙人 森特尔 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刘钧 总经理 深圳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经理 大连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监事 上海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董事 上海威迪斯 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总经理 威迈斯电源 全资子公司 董事 华源电源 控股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12 姓名姓名 任职情况任职情况

333、 兼职单位名称兼职单位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总经理 海南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上海伊迈斯 参股公司 执行董事 常州伊迈斯 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 威迈斯汽车科技 全资子公司 冯颖盈 董事 上海威迪斯 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杨学锋 监事 深圳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监事 上海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监事 芜湖威迈斯软件 全资子公司 缪龙娇 投资总监 尚颀投资 无 董事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 监事 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 章顺文 合伙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无 董事 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 董事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黄文锋 苏北区域总裁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无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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