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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5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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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53页).PDF

1、 1-1-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捷众科技捷众科技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73690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

2、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3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3、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4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

4、通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1,200.00 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80.0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380.00 万股(含本数)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9.34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6,450.0

5、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6,45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6,630.00 万股。1-1-5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一、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

6、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7、“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外,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四、特别风险提示四、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风险(一)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客户以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为主,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

8、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是汽车整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汽车工业的发展情况紧密相关,而汽车工业景气度又与宏观经济周期、行业政策紧密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旺盛,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滑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低迷,汽车行业发展放缓。若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二)(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法雷奥、恩坦华、东洋机电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2020 年度、2021 年度、2

9、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公司向前五大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81%、81.41%、79.40%和 77.38%。其中公司向法雷奥的销售额分别为 8,190.61 万元、7,534.81 万元、7,757.32 万元和 3,227.6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00%、43.68%、39.70%和 34.75%,1-1-6 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虽有下降但仍然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跨国企业集团,与本公司形成了长久稳定、互相依赖、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但相对集中的客户结构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

10、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对公司的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因公司产品质量、交付及时性等原因不能满足其采购需求,或公司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粒子、镀锌板等。直接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镀锌板等的价格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尤其是 2021 年起镀锌板等金属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冲压件(含连杆)的生产成本呈较为明

11、显的上涨趋势,毛利率下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剧烈变化,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措施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形成的不利因素,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7,161.39 万元、7,473.16 万元、8,646.93 万元及8,783.3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09%、43.32%、44.26%及 94.58%。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五

12、)汇率变动的风险(五)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1,591.11 万元、1,840.27 万元、2,896.79 万元及1,242.7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3%、10.89%、14.93%及 13.48%,境外销售金额和占比均有一定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兑损益分别为 49.32 万元、36.98 万元、-144.18 万元及-57.59 万元,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导致出现大额汇兑损失,将对公司产品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六)发行失败风险(六)发行失败风险

13、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底价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在经营模式、采购模式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或服务、销售模式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1-1-7 目目 录

14、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8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1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18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22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57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97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105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5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225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232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233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238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248 附件无形资产清单附件无形资产清

15、单.249 1-1-8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捷众科技、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捷众有限、有限公司 指 绍兴捷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捷众汽配 指 绍兴捷众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捷众智能 指 杭州捷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1年 9 月 16 日注销 控股股东 指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 实际控制人 指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 瑞众投资 指 绍兴瑞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6、有限合伙)富鑫投资 指 浙江富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坤鹏五金 指 绍兴坤鹏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17、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主办券商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元律师、公司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审计机构、申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丰银行王坛支行 指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坛支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本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公司为本次上市制定的公司章程,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肇民科技 指

18、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00.SZ)。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凯众股份 指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37.SH)。主营业务为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元件、踏板总成及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超捷股份 指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301005.SZ)。主营业务为高强度精密紧固件、异形连接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也应用于电子电器、通信等行业。1-1-9 松原股份 指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300893.SZ)。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及零部件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

19、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法雷奥、法雷奥集团 指 Valeo 及其下属企业,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恩坦华、恩坦华集团 指 Inteva Products 及其下属企业,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东洋机电、东洋机电集团 指 韩国独资企业东洋机电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上海博邦 指 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和微电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微电机及汽车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上海博泽 指 Brose International 及其下属企业,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贵阳万江 指 贵阳万

20、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贵航股份(600523.SH)之子公司,系国内极具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的专业化厂家,汽车零部件产品有雨刮器(包括电机、刮臂刮片、连杆)、玻璃升降器和电机轴等。贝洱海拉 指 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汽车空调系统控制设备和元件,智能化汽车冷却系统电子控制元件及智能车载设备。上汽通用 指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杜邦 指 包括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杜邦国际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宁波精益 指 包括宁波精益微型轴有限公司和宁波精益创诚轴业有限公司,公司

21、主要供应商之一 天捷五金 指 余姚市天捷五金厂 上海邱川 指 上海邱川实业有限公司 伟华塑模 指 余姚市伟华塑膜有限公司 赢创 指 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最近两年 指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POM 指 学名缩醛树脂、聚氧亚甲基。全名聚甲醛树脂,简称聚甲醛,热塑性结晶聚合物。被誉为“超钢”或者“赛钢”。英文缩写为POM。通过甲醛聚合所得之聚合物,聚合度不高,且易受热解聚 PA 指 学名聚酰胺,又称尼龙,具有低比重、高抗拉强度、耐磨、自润滑性好、冲击韧性优异的特征,可以

22、加工成各种制品来代替金属,广泛用于汽车及交通运输业 PBT 指 学名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属于聚酯系列,是由 1.4-pbt 丁二醇(1.4-Buty leneglycol)与对苯二甲酸或者对苯二甲酸酯聚缩合而成,并经由混炼程序制成的乳白色半透明到不透明、结晶型热塑性聚酯树脂。与 PET 一起统称为热塑性聚酯,或饱和聚酯,有非常好的化学稳定性、机械强度、电绝缘特性和热稳定性 PP 指 学名聚丙烯,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具有较低的热扭曲温度(100)、低透明度、低光泽度、低刚性,高抗冲击强度 CAD/CAE/CAM 指 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ompute

23、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工程系统/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e,计算机辅助加工系统 模具 指 工业生产上用以锻压成形、冲压、拉伸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 1-1-10 种模子和工具 精密模具 指 结构严谨,尺寸精准能达到互换性要求,成型制品能达到高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的模具 总成 指 一系列零件或者产品,组成一个实现某个特定功能的整体,这一系统的总称即为总成 整车厂商 指 汽车制造商 模块化供应 指 整车厂商以模块为采购单元,为此供应商将多种不同的元件按一定的空间位置组织装配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上,便于主机厂直接在总装线上安装的供货方式 汽车

24、保有量 指 一个地区拥有车辆的数量,一般是指在当地登记的车辆 内饰件 指 汽车内部起功能、装饰等作用的一系列零部件 注塑 指 将塑料原料加热并直接成型的生产工艺 冲压 指 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形加工方法 模流分析 指 运用数据模拟软件,通过电脑完成注塑成型的模拟仿真,模拟模具注塑的过程,得出一些数据结果,通过这些结果对模具的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完善模具设计方案及产品设计方案的方法 PPAP 指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即:生产件批准程序 脱模 指 将塑料从模

25、具内脱出的一系列操作 二次注塑成型 指 将第一次注塑的产品放置到另一副模具上,进行另外一种材料或形状的注塑的技术 嵌件注塑成型 指 在模具内装入预先准备的异材质嵌件后加入塑料粒子,熔融的塑料粒子与嵌件接合固化,制成一体化产品的成型方法 1-1-11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一、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83061 证券简称证券

26、简称 捷众科技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873690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2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2,5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孙秋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 主办券商主办券商 浙商证券 挂牌日期挂牌日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36 汽车制造业 管理

27、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36 汽车制造业 C366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66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3.03%、18.17%和 9.91%的股份,孙秋根、董珍珮通过瑞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7.60%的股份,此外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可控制公司 13.87%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82.5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进一步保证控制权的稳定,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三人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28、约定:1、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各方应保持一致;2、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孙秋根的意思表示为准。为进一步保证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控制权的稳定,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和董祖琰于 2023 年 9 月 6 日补充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1、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各方应保持一致;2、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孙秋根的意思表示为准。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汽车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尤其是精密塑料齿

29、轮等精密注塑件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主要为法雷奥、恩坦华、东洋机电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提供各类零部件产品,是上汽通用的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最终用于奔驰、宝马、奥迪、大众和通用等知名品牌汽车,以及特斯拉、比亚迪、理想、蔚来和小鹏等新能源汽车。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32023年年6 6月月3030日日/20232023年年1 1月月6 6月月 20222022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22022年度年度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12021年度年度 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

30、0202020年度年度 1-1-12 资产总计(元)435,507,832.90 435,737,123.90 392,724,170.52 360,477,618.82 股东权益合计(元)375,031,201.00 369,352,899.27 329,147,884.61 299,124,988.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375,031,201.00 369,352,899.27 329,147,884.61 299,124,988.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72 15.73 16.47 17.71 营业收入(元)92,871,686.64 195,378,67

31、0.98 172,517,998.82 148,906,984.25 毛利率(%)34.28 36.55 35.97 38.18 净利润(元)13,553,301.73 37,560,203.34 30,022,896.45 32,046,243.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3,553,301.73 37,560,203.34 30,022,896.45 32,046,243.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1,834,984.02 35,469,366.44 28,768,163.46 29,928,976.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2 1

32、0.66 9.56 1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3.16 10.07 9.16 10.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 0.72 0.59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 0.72 0.59 0.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460,943.44 54,944,082.36 25,983,416.57 43,699,291.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62 5.17 5.53 5.88 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

33、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58 次审议会议审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

34、许可20232772 号)。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20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80.0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380.00 万股(含本数)1-1-13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8.6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0.8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

35、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 6,45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9.34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3.82 发行后市盈率(倍)16.98 发行前市净率(倍)1.33 发行后市净率(倍)1.30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0.68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55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7.04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7.16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10.07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7.68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6、开始计算。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4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1,208.0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2,889.20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9,248.52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0,761.58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

37、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959.48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127.62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1、保荐及承销费用:1,120.8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288.92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审计及验资费用:505.66 万元;3、律师费用:207.55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98.00 万元;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27.47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7.49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承销方式及承

38、销期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 为 16.98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7.46 倍;1-1-14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

39、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 市净率为 1.30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30 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55 元/股,若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53 元/股;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0、,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16 元/股,若全额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7.19 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

41、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7.68%,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7.44%。注 10:上述部分金额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七、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行相关机构(一)(一)保荐人、承销商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注册日期 2002 年 5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2972K 注册地址 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任枫烽、陆杰炜 签字保荐代表人 任

42、枫烽、陆杰炜 项目组成员 周智文、范光华、孙振邦 (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小辉 注册日期 1994 年 10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5412U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朱振武、崔斌、徐双豪 (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王越豪 注册日期 2011 年

43、 7 月 18 日 1-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21213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 楼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边珊姗、魏晓慧 (四)(四)资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 5 层 33 联系电话 传真 010-5

44、8598977 (六)(六)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015612 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七)(七)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联系电话 400-626-3333 传真 (八)(八)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

45、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汽车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尤其是精密塑料齿轮等精密注塑件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主要创新特征体现如下:(一)(一)持续的创新体系建设持续的创新体系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和研发团队建设,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并结合生产实践经验,提升产品性能,以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应用及改进、生产装 1-

46、1-16 备改造等方面以老带新的技术队伍,在研发中心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满足产品开发及技术创新的需要。公司持续性的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875.10 万元、953.96 万元、1,009.41万元和 522.07 万元,投入额逐年增长。公司的研发投入一方面拓展了核心技术工艺的应用领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另一方面,公司在主要产品的工艺设计、设备装置等方面持续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二)(二)创新成果创新成果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技术的研发、创新和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15 项发明专利及 43 项实用新型专利,广泛应

47、用于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中。公司凭借在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认定为 2021 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起草了注射成型塑料圆柱齿轮精度制轮齿同侧齿面偏差和径向综合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国家标准(GB/T381922019),同时公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捷众高端汽车精密零部件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系,相继通过了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 GB/T29490 知识

48、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三)良好的模具开发能力(三)良好的模具开发能力 模具是对原材料进行完整构型和精确尺寸加工的工具,主要用于高效、大批量生产工业产品中的有关零部件。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模具生产车间,掌握了包括精密注塑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等在内的主要技术,形成了汽车塑料零部件产品配套用模具的自主开发和生产能力,始终以最快的速度支持客户前期多元化研发及快速量产,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公司通过模具开发为核心桥梁,构建了从研发端到制造端的一体化业务技术能力,从而在业务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实现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为公司新业务拓展带来积极贡献。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

49、分析说明析说明 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的第一款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结合发行人最近六个月二级市场交易对应的市值情况、可比公司的估值,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2,876.82 万元、3,546.9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50、 9.16%和 10.07%,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的第一款标准。1-1-17 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事项。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建设期 1 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 20,0

51、00.00 14,000.00 24 个月 2 补充流动性资金 5,000.00 5,000.00-合计合计 25,000.00 19,000.00-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

52、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重要事项。1-1-18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一)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风险(一)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一)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波动风险”。(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二)客

53、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三)市场竞争风险(三)市场竞争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的细化,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工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逐渐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消费国及汽车生产国,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发展迅猛,行业内优秀企业规模不断扩张,实力不断增强,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剧,下游整车制造商及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也在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若公司不能在竞争中持续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产品更新迭代、服务质量优化,从而未能巩固

54、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市场份额,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2023 年以来,汽车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受此影响部分车企采取降价措施。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综合毛利率亦从 2022 年度的 36.55%下降至 34.28%。若未来汽车行业降价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持续时间较长,有可能降低公司产品的售价、毛利率,进而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四)质量控制风险(四)质量控制风险 汽车行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主要有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规范、最低保修要求和召回制度等,近年来国家对汽车行业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日趋严格,整车企业对其零部件供应商的品质及安全管理水平要求随之进一

55、步提高,如果出现零部件质量问题,整车厂将通过质量追溯机制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索赔。一旦因本公司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生产的产品应用在整车后被大规模召回,公司将面临客户的索赔风险,并对未来的持续合作产生不利影响。(五)产品价格年降风险(五)产品价格年降风险 由于汽车整车厂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因此部分整车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会根据其整车定价情况要求其供应商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部分一、二级供应商为了减轻自身成本压力,进而可能要求公司适当下调供货价格。年降政策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的影响一般为 1%-5%,实际执行中年降产品降价年限一般为 3 年或短于 3 年,年降比例落在 2%

56、-3%1-1-19 的区间。如果公司不能做好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管控,积极开拓新客户、研发新产品,将面临产品平均售价下降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六)业务成长性风险(六)业务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890.70 万元、17,251.80 万元、19,537.87 万元及 9,287.16 万元,2020-2022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55%,营业收入持续稳步提升。公司业绩成长受下游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未来若不能持续有效应对上述挑战及风险,新客户和新业务拓展受阻,业务成长性将受到不利影响。二、二、财务风险财务风险(

57、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20 年和 2023 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复审,报告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将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或者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

58、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677.28 万元、3,618.06 万元、4,046.31 万元和4,031.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77%、22.70%、20.70%和 21.63%,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目前公司存货均为具有对应客户订单或正常经营所需的备货,不存在产品滞销或者存货大量减值的情形。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或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公司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五)汇率变动的风险(五)汇率变动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五)汇率变动的风险”。三、三、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一)技术创新风险(一)技术

59、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的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产品具有进入门槛低、后期研发投入较大的特点,一般厂商能够较为容易的通过购买模具实现零件的生产,但掌握精密模具开发技术和更为复杂的生产工艺则需要较长时间。公司目前的研发项目是在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分析之后,根据公司多年经验以及研发能力综合考虑确定,但技术研发以及研发成果产品化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公司研发项目失败或者技术创新成果偏离市场发展趋势,或者出现研发出的新技术、新产品不能巩固和加强已有的竞争优势,客户市场认可度下降等情况。(二)(二)人才流失风险人才流失风险 1-1-20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公司核心技术方面拥

60、有一系列专利和专有技术,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的研发技术人员,使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优化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然而,随着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内同行业对此类人才需求日益增强。如果公司未来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方面不够完善,公司可能会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四、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人合计控制公司82.57%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治理制度不能得

61、到严格执行,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二)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二)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发行人需要在战略规划、营运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及时进行调整,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激励机制及管理约束力度。若公司管理层不能合理构建适合公司自身情况的体制,或未能把握业务发展、转型的关键契机,可能会阻碍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五、五、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一)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员工薪酬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一)募投项目新增折旧、

62、摊销、员工薪酬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较发行前均将有所增加,员工人数也将随之增长。如果募投项目因各种不可预测原因导致未能达到预期效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员工薪酬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员工薪酬增加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二)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二)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

63、者导致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效益的可能性。如果项目无法实施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产能扩大导致的市场销售风险(三)产能扩大导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发行人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汽车零部件产品产能将大幅增加。若未来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或公司无法从下游客户获取更多订单,或出现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需求下降,使得公司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情形,进而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六、六、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

64、,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实现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后才能逐步达到 1-1-21 预期收益水平。因此,公司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七、七、发行失败风险发行失败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六)发行失败风险”。1-1-22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Zhejiang Jiezho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证券代码 873690 证券简称 捷众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

65、696083061 注册资本 52,5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孙秋根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24 日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 312055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http:/ 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董祖琰 投资者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

66、试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营业务 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等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 二、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

67、的基本情况(一)(一)挂牌挂牌时间时间 2022 年 5 月 27 日 (二)(二)挂牌挂牌地点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1-1-23(三)(三)挂牌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四)(四)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情况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主办券商为浙商证券,发行人挂牌至今未发生过主办券商变动的情况。(六)(六)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未发生变更。(七)(七)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股票交易方式及其

68、变更情况 2022 年 5 月 27 日起,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八)(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进行过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具体情况如下:2021 年 12 月 5 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及同时定向发行的议案等股票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向 36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不超过 150 万股(含 150 万股)普通股股票,发

69、行价格为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 万元(含 1,200 万元)。2022 年 4 月 18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53 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4 月 15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杨桂飞等 36 名合格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000 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 元。(九)(九)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十)(十)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制权变动情况。(十一)(十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70、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权益分派权益分派 方案方案 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除权除息日 现金分红现金分红 合计金额合计金额 实施情况实施情况 1 2021 年年度每 10 股派2022 年 2022 年 787.50 万元 实施完毕 1-1-24 权益分派 1.5 元 7 月 29 日 8 月 1 日 2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每 10 股派1.5 元 2023 年 6 月 7日 2023 年 6 月 8日 787.50 万元 实施完毕 三、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71、下图所示:四、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孙秋根、董珍珮夫妇和孙坤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3.03%、18.17%和 9.91%的股份,孙秋根、董珍珮通过瑞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7.60%的股份。此外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可控制公司 13.87%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82.5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进一步保证控制权的稳定,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三人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1)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各方应

72、保持一致;(2)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孙秋根的意思表示为准。为进一步保证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控制权的稳定,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和董祖琰于 2023 年 9 月 6 日补充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1、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各方应保持一致;2、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孙秋根的意思表示为准。上述三人中,孙秋根与董珍珮为夫妻关系,孙坤为孙秋根、董珍珮之子;孙秋根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珍珮担任董事,孙坤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孙秋根、董珍珮、孙坤的基本情况如下:1、孙秋根、孙秋根 孙秋根,男,195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

73、历。1979 年至 1983 年在绍兴县王坛乡坎上村塑料厂从事销售工作;1984 年至 1988 年在绍兴县两溪五金塑胶厂从事销售工作,并自 1985 年开始涉足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销售工作;1989 年承包绍兴县两溪五金塑胶厂开始自主创业,并先后创办了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绍兴县盛坤汽车部件厂、捷众有限、绍兴县奥尔 1-1-25 坤汽车部件厂等企业,任相关企业负责人;2004 年创办捷众有限,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1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董珍珮、董珍珮 董珍珮,女,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9 年至 1984 年在绍兴县王坛

74、乡坎上村塑料厂从事车间生产工作;1985 年至 1988 年在绍兴县两溪五金塑胶厂从事生产管理工作;1989 年与孙秋根共同承包绍兴县两溪五金塑胶厂开始自主创业,后共同创办了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绍兴县盛坤汽车部件厂、捷众有限、绍兴县奥尔坤汽车部件厂等企业,负责生产管理工作;2004 年与孙秋根共同创办捷众有限,任监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董事。3、孙坤、孙坤 孙坤,男,199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专业),后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深造并取得硕士学位,2015 年

75、 1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孙米娜为孙秋根、董珍珮之女、孙坤之姐,朱叶锋为孙米娜的配偶,董祖琰为董珍珮之弟。三人基本情况如下:(1)孙米娜简历,详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2)朱叶锋,男,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11月至今历任捷众有限、捷众科技车间主任。(3)董祖琰简历,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76、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 前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共 5 名。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孙秋根 17,340,000 33.03 2 董珍珮 9,537,000 18.17 3 孙坤 5,202,000 9.91 4 孙米娜 5,202,000 9.91 5 瑞众投资 3,988,200 7.60 1、孙秋根、孙秋根 孙秋根简历,详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

77、(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1-1-26 2、董珍珮、董珍珮 董珍珮简历,详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3、孙坤、孙坤 孙坤简历,详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4、孙米娜、孙米娜 孙米娜,女,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9 月至 2014年 10 月任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绍兴县盛坤汽车部件厂、捷众有限、绍兴县奥尔坤汽车部件厂等企业外贸业务员、副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捷众有限、捷众科技市场部副经理。5、瑞众投资、瑞众投资 企业名

78、称企业名称 绍兴瑞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实缴资本实缴资本 297.9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80MR2R 主要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大山西村 2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秋根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瑞众投资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认缴出资金额(万认缴出资金额(万元)元)实缴出资金

79、额实缴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占比(占比(%)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1 孙秋根 240.00 178.74 60.00 普通合伙人 2 董珍珮 160.00 119.16 40.00 有限合伙人 (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坤未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孙秋根、董珍珮共同控制

80、瑞众投资,孙秋根控制的企业还包括坤鹏五金。瑞众投资、坤鹏五金的基本情况如下:1-1-27 1、瑞众投资、瑞众投资 瑞众投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2、坤鹏五金、坤鹏五金 坤鹏五金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绍兴坤鹏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孙秋根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1559F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大山西村 1 幢 102 室 股东构成

81、及持股比例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名称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孙秋根 70 70 于太利 30 30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业务的关系 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五金机械。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运行,不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5,250.00 万股,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75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

82、。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限售数量限售数量(万股)(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孙秋根 董事长、总经理 1,734.00 1,734.00 33.03 2 董珍珮 董事 953.70 953.70 18.17 3 孙坤 董事、副总经理 520.20 520.20 9.91 4 孙米娜 市场部副经理 520.20 520.20 9.9

83、1 5 瑞众投资 无 398.82 398.82 7.60 6 孙忠富 无 170.00 0.00 3.24 7 朱叶锋 车间主任 104.17 104.17 1.98 8 董祖琰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4.04 104.04 1.98 1-1-28 9 濮坚锋 无 100.00 0.00 1.90 10 富鑫投资 无 100.00 0.00 1.90 合计合计-4,705.13 4,335.13 89.62 (三)(三)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关联关系描述 1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 孙

84、秋根与董珍珮系夫妻关系,孙坤、孙米娜系孙秋根与董珍珮的子女 2 孙秋根、董珍珮、瑞众投资 瑞众投资系孙秋根出资 60%,董珍珮出资 40%的有限合伙企业 3 孙米娜、朱叶锋 朱叶锋系孙米娜的配偶 4 董珍珮、董祖琰 董祖琰系董珍珮之弟 5 孙秋根、孙忠富 孙忠富系孙秋根的堂弟 注:主要股东系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中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定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

85、的事项。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一)(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绍兴捷众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绍兴捷众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绍兴捷众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1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盛陵村 3 幢 1 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盛陵村 3 幢 1 层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生产、加工:五金机械配件、汽车零配件 主营业务

86、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总资产 1,905.27 万元和 1,916.11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1,474.52 万元和 1,402.56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 71.96 万元和 254.41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 (二)(二)参股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 1-1-29 适用 不适用 八、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

87、级管理人员情况(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任职任职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孙秋根 董事长 2021.12-2024.12 2 董珍珮 董事 2021.12-2024.12 3 孙坤 董事 2021.12-2024.12 4 董祖琰 副董事长 2021.12-2024.12 5 楼文庭 董事 2021.12-2024.12 6 彭永梅 董事 2021.12-2024.12 7 江乾坤 独立董事 2021.12-202

88、4.12 8 陈红岩 独立董事 2021.12-2024.12 9 张望望 独立董事 2021.12-2024.12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1)孙秋根,简历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2)董珍珮,简历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3)孙坤,简历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4)董祖琰,男,1966 年 1 月出

89、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杭州磁带厂任企管办负责人;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杭州大自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0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杭州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副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楼文庭,男,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90、历。1988 年 2月至 1997 年 9 月在上海机械学院(现为上海理工大学)任讲师;1998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绍兴县盛坤汽车部件厂、绍兴县奥尔坤汽车部件厂技术开发与质量管理部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6)彭永梅,女,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 8月至 2011 年 8 月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9 月 1-1-30 至 2013 年 6 月在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

91、6 年 1 月在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顾问、董事会秘书;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杭州和顺科技股份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在杭州高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顾问;2015 年11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董事。(7)江乾坤,男,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2005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年 2 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专业负责人、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 年 12 月起任捷众科技独立董事。(8)陈红岩,男,19

92、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教师、讲师、副教授;2004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计量大学教授、机械电子研究所副所长;2021 年 12 月起任捷众科技独立董事。(9)张望望,男,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浙江健盛袜业有限公司)任会计、财务总监助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1 年 12 月起任捷众科技独立董事。2、监事监事 序号

93、序号 姓名姓名 任职任职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蔡新明 监事会主席 2021.12-2024.12 2 董兴 监事 2021.12-2024.12 3 鲁永方 监事 2021.12-2024.12(1)蔡新明,男,198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起在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捷众有限、捷众科技就职,历任工程经理、研发中心主任;2021 年12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监事会主席。(2)董兴,男,199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任外协技术岗;2016 年

94、7 月至 2017 年 5 月在浙江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任采购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项目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监事。(3)鲁永方,男,199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任工艺工程师,2017 年 6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设计工程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任职任职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孙秋根 总经理 2021.12-2024.12 2 孙坤 副总经理 2021.12-2024.1

95、2 1-1-31 3 董祖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2024.12 4 楼文庭 副总经理 2021.12-2024.12 5 陈叶廷 财务总监 2021.12-2024.12(1)孙秋根,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2)孙坤,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3)董祖琰,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

96、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4)楼文庭,具体简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5)陈叶廷,男,198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部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等职务;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在捷众科技财务部主持财务工作;2016 年 9 月至今任捷众科技财务总监。(二)(二)直接或

97、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关系关系 直接持股数直接持股数量(股)量(股)间接持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数无限售股数量(股)量(股)其中被质押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或冻结股数 孙秋根 董事长、总经理-17,340,000 2,392,920-0 董珍珮 董事-9,537,000 1,595,280-0 孙坤 董事、副总经理-5,202,000-0 孙米娜 市场部副经理-5,202,000-0 孙忠富-孙秋根堂弟 1,700,000-1,700,000 0 朱叶锋 车间主任 孙米娜配偶 1,041,700-0 董祖琰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

98、书、副总经理 董珍珮之弟 1,040,400-0 彭永梅 董事-300,000-0 孙绍良 孙秋根堂弟 280,000-280,000 0 彭永安-彭永梅之弟 110,100-110,100 0 葛焕剑-彭永梅之妹夫 108,000-108,000 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或者冻结的情形。1-1-32(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在发行人处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无

9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除孙秋根、董珍珮通过瑞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 1 孙秋根 董事长、总经理 夫妻关系 2 董珍珮 董事 3 孙坤 董事、副总经理 孙秋根、董珍珮之子 4 董祖琰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董珍珮之弟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00、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2)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期间期间 薪酬总额(万元薪酬总额(万元/税前)税前)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2023 年 1-6 月 141.77 9.39%2022 年度 276.77 6.63%2021 年度 273.06 8.03%2020 年度 247.16 6.71%(3)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

101、一期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2023 年年 1-6 月薪月薪酬酬 2022 年薪酬年薪酬 1 孙秋根 董事长、总经理 17.05 34.10 2 董珍珮 董事 14.05 28.10 3 孙坤 董事、副总经理 14.35 28.70 4 董祖琰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2.30 24.60 5 楼文庭 董事、副总经理 20.30 40.60 6 彭永梅 董事 12.00 20.60 1-1-33 7 江乾坤 独立董事 1.80 3.30

102、8 陈红岩 独立董事 1.80 3.30 9 张望望 独立董事 1.80 3.30 10 蔡新明 监事会主席 7.79 14.79 11 董兴 监事 7.45 14.27 12 鲁永方 监事 10.82 21.06 13 陈叶廷 财务总监 20.27 40.05 合计合计 141.77 276.77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子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任职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在发行人任职 兼职兼职/任职单位任职单位 兼职兼职/任职单位职任职单位职位位 兼职兼职/任职单位与任

103、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发行人关系 孙秋根 董事长、总经理 坤鹏五金 执行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瑞众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发行人股东 孙坤 董事、副总经理 坤鹏五金 监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董祖琰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杭州大希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楼文庭 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托曼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已吊销 彭永梅 董事 杭州宇晔科技有限公司 顾问 无 江乾坤 独立董事 浙江理工大学 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无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104、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陈红岩 独立董事 中国计量大学 教授、机械电子研究所副所长 无 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晋江市五里工业园泛亚机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无,已吊销 张望望 独立董事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副总裁、董事会秘无 1-1-34 公司 书 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 董事 无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1)董事变动情况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时间 变动情况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2021 年 12 月 凌云、何文华、鲍航卸任

105、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进行换届 江乾坤、陈红岩、张望望新任独立董事(2)监事变动情况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时间 变动情况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2021 年 12 月 刘鹏、王晋伟卸任监事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进行换届 蔡新明、鲁永方新任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承诺开始日期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106、人近亲属以及持有股份的董事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股份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孙米娜、瑞众投资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07、大遗漏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不 含 独 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2023 年 8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

108、承诺情况”1-1-35 员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发行人 2023 年 4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109、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8 月23 日、2023年 9 月 6 日 长期有效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孙米娜、瑞众投资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朱叶锋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8 月23 日 长期有效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110、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孙忠富、孙绍良 2023 年 8 月23 日、2023年 9 月 6 日、2023年10月26 日 长期有效 自愿限售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承诺开始日期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

111、、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朱叶锋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朱叶锋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朱叶锋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解决关联交易问

112、题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竞业限制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1-1-36 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自愿限售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三)(三)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113、(1)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秋根、董珍珮、孙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和其和其近亲属近亲属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祖琰董祖琰以以及及董事彭永梅董事彭永梅“一、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

114、有的发行人股份。三、本人在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四、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

115、定期进行相应调整。五、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七、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股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股 5

116、%以上股东孙米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朱叶锋以上股东孙米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朱叶锋“一、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1-1-37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

117、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三、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四、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

118、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持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瑞众投资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瑞众投资“一、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企业在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119、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三、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四、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本承诺函所述承

120、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38(2)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本人/本企业将按照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二、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

121、股份时,有关减持数量的事宜将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四、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122、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一)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

123、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四)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本人/本企业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五)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本企业身份、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本企业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12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一、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 1-1-39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

125、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三、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

126、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四、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

127、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三、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四、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董事、监事以及

128、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1-1-40 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

129、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一、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二、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发行人将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

130、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制定股份购回计划,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购回计划实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三、如发行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行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131、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二、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股份,同时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三、如发行人违反其作出的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且无法支付依法回购股份的全部价款或赔偿款时,本人承诺将在遵守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前提下出售本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视届时发行人购回股票的资金缺口而定),并将出售股票所得无偿赠予发行人以协助发行人支付购回股票的价款或赔偿款。

132、四、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稳定股价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价,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 1-1-41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承诺如下:“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一)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应当启动股价稳定

133、措施。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审计基准日后,因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况导致公司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形,公司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二)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

134、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3 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4、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预案规定的上限。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符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股价稳定预案。二、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时,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将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

135、条件消除:(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3)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出现需稳定股价的情形时,必须履行所承诺的增持义务,在履行完强制增持义务后,可自愿选择继续增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采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1-1-42 上市规则(试行

136、)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连续 12 个月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4、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若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增持公司股份,并且敦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37、,审议现金分红事项,在现金分红事项上投赞成票。(二)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不能有效稳定公司股价,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数额、增持股份金额或增持股份价格等已经达到本承诺或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

138、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连续 12 个月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50%;4、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

139、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三)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方式不能有效稳定公司股价,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数额、增持股份金额或增持股份价格等已经达到本预案或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 1-1-43 限,应通过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为稳定股价而回购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140、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5、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三、启动程

141、序(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一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二)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做出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如不回购需公告理

142、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管机构、北交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一交易日开始启动,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6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3、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四、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43、:(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 1-1-44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或薪酬,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二)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144、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三)公司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145、本公司已了解、知悉并愿意遵守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并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已了解、知悉并愿意遵守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并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

146、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的使用。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

147、益,1-1-45 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的公告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规定拟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

148、、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四、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149、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二、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三、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四、若上述承诺使用的法律、法规、

150、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接受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1-1-46 相挂钩;五、如发行人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发行

151、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给予补偿。”(7)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一、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一)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52、;(二)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三)发行人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发行人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153、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一)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三)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154、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1-1-47(二)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一)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

155、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发行人领薪),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8)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一、利润分

156、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要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在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等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157、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四、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时间(一)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1-48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58、(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事项;(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事项;(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的事项。(二)现金分红

159、的比例及时间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除特

160、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 10%,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特殊情况是指:(1)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岀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五、公司上市后,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161、,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1-1-49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对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七、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二)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

162、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八、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董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三)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四)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163、审议前,公司应主动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五)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公司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六)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七)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公司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164、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实施,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公司应当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1-50 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

165、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对本安排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十、公司上市后,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一)是否符

166、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十一、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公布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的公告(证监会公告 20223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

16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要点如下:(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应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结合融资环境及成本的分析,在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目前及未来盈利情况、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带来的投资需求等因素后制订,应兼具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实施的可行性。同时,公司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为主要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回报。(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定着眼于公

168、司现阶段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目的,综合分析并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以及本次发行融资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1-1-51(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遵循相对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此原则下,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并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

169、划。同时,公司董事会在经营环境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提出必要的调整方案。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订或调整仍需注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由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四)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计划分红回报计划 上市后三年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股东回报。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上市后三年(包括上市当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计划每年向股东

170、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或项目扩建、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股权、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经营任何与

171、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如因国家法律修改、政策变动或其他可能不可避免的原因是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或收购等,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发行人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发行人享有优先权,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含发行人)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或

172、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于知悉该等商业机会之日起的三日内书面通知发行人,如在书面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将或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除非本人不再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1-1-52 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10)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

173、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如有)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人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174、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一、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发

175、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如有)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人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持有持有 5%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米娜、瑞众投资以及朱叶锋以上股份的股东孙米娜、瑞众投资以及朱叶锋 “一、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

176、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四、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 1-1-53 企业之间(如有)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人/本企业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

177、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11)自愿限售的承诺)自愿限售的承诺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出具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承诺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2、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若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17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孙忠富、孙绍良出具承诺:“一、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三、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

179、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1)解决同业竞争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持有捷众科技股份并参与捷众科技经营外,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2)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捷

180、众科技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1-1-54 3)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收购成为捷众科技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捷众科技,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捷众科技。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持股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以上法人股东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捷众科技及其

181、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同时承诺,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捷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公司其他持股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朱叶、朱叶锋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捷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同时承

182、诺,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未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捷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以上自然人股东、朱叶锋、朱叶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除外,下同)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捷众科技资金或

183、者转移捷众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亦不存在接受捷众科技为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捷众科技之资金或者转移捷众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亦不要求捷众科技为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与捷众科技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捷众科技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或本人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在捷众科技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且本人为捷众科技股东

184、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持股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以上法人股东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1-1-55 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捷众科技资金或者转移捷众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亦不存在接受捷众科技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捷众科技之资金或者转移捷众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亦不要求捷众科技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法人治理

185、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与捷众科技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捷众科技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在捷众科技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且本企业为捷众科技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捷众科技资金或者转移捷众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亦不存在接受捷众科技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

186、方提供担保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捷众科技之资金或者转移捷众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亦不要求捷众科技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捷众科技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捷众科技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在捷众科技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且本人为捷众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187、部责任。(3)解决关联交易问题)解决关联交易问题 实际控制人、控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 1)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捷众科技及其子公司除外)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与捷众科技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人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以维护捷众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捷众科技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

188、的利益或收益。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捷众科技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捷众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1-56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捷众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给予捷众科技及其他股东相应金额的赔偿。5)本承诺函在捷众科技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捷众科技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朱叶锋、朱叶锋 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捷众科技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如果因不可避免因素而发生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

189、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捷众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将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捷众科技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同时本人保证捷众科技能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本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捷众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竞业限制承诺)竞业限制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不存在任何侵犯其他

190、单位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等情形,亦不对除捷众科技以外的其他单位负有竞业禁止或保密义务,未曾收到过曾任职单位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与曾任职单位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劳动纠纷。(5)自愿限售承诺)自愿限售承诺 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承诺:本人在捷众科技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本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众科技股份不存在转让或变更。十、十、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 1-1-57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

191、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一)主营业务(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汽车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尤其是精密塑料齿轮等精密注塑件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主要为法雷奥、恩坦华、东洋机电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提供各类零部件产品,是上汽通用的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最终用于奔驰、宝马、奥迪、大众和通用等知名品牌汽车,以及特斯拉、比亚迪、理想、蔚来和小鹏等新能源汽车。公司是在国内较早从事汽车零部件开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不断开拓进取,以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中树立了良好

192、的品牌形象,拥有了一大批优质的客户。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应用创新等多种途径,经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掌握了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精密注塑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汽车精密零部件先进生产工艺、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和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质量检测技术等,技术先进性和成熟度居国内领先地位。(二)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二)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 1、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等,产品系列及产品示例如下所示:产品产品 大类大类 产品产品系列系列 具体具体 品名品名 产品示例产品示例 用途特点

193、用途特点 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 汽车微电机系统 精密注塑齿轮 用于电动雨刮电机,是电机中的关键部件,采用 POM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具有尺寸精度高、自润滑性好、啮合噪声低、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电机 盖板 全封闭防水型雨刮电机盖板,带有用高分子材料制成的透气膜,对于全封闭的雨刮电机具有防水、透气的功能 1-1-58 刷握架 是将电源连接到高速旋转电枢的一种重要电器零件,具有热保护功能和电磁兼容性功能 汽车雨刮传动系统 连杆 采用优质热镀锌板钢板制作而成,具有抗腐蚀性强、机械强度高等优异性能。连杆上的球套采用高性能长碳链工程塑料,优点是高耐磨、长寿命、噪声低 固定管 采用热镀锌管,电脑控制的弯管机一

194、次折弯而成,尺寸一致性好 固定板 采用优质的钢板,主要用于雨刮电机安装、固定 汽车玻璃洗涤系统 洗涤壶总成 由上下壶体热铆而成,特点是工艺简单、外观漂亮,气密性好 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 汽车微电机系统 精密注塑齿轮 采用 POM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具有尺寸精度高、自润滑性好、啮合噪声低、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电机 盖板 摇窗电机盖板,具有防水、透气的功能 1-1-59 汽车门内板系统 滑块 采用 POM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固定于门内板内侧,与滑杆连接实现对车门的限位 盖板 采用 PP30LGF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 减速箱及其他 采用 PBT&PA66 等,用于装夹车窗玻璃和电机,连接电机带动玻璃

195、升降,具有强度高、加工方便等优点 双槽 采用 PBT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与拉杆配合用于触发门锁信号,具有触发灵敏度高、抗干扰性强等优点 单槽 采用 PBT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与拉杆配合用于触发门锁信号,具有触发灵敏度高、抗干扰性强等优点 拉杆 采用 PBT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与单双槽壳体配合用于触发门锁信号,具有触发灵敏度高、抗干扰性强等优点 1-1-60 执行 机轴 采用 PBT 等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用于摆柄传动,具有轻便、易塑形、造型多变等优点 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及其他 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 盖板 利用 PC/ABS 等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用于汽车空调控制器壳体 壳体 利用 PC/A

196、BS 等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用于汽车空调控制器壳体 其他 油门踏板零部件 利用 PA66/PBT/PA6等高强度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用于汽车油门踏板 冷却风扇 利用 PA6 等高强度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用于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 5,013.72 54.37 11,121.42 57.

197、30 10,398.34 61.55 10,944.94 73.82 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 3,280.76 35.58 6,426.42 33.11 5,301.97 31.38 3,539.02 23.87 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及其他 927.56 10.06 1,860.18 9.58 1,193.67 7.07 343.31 2.32 合计合计 9,222.04 100.00 19,408.02 100.00 16,893.98 100.00 14,827.27 100.00 1-1-61(三)主要经营模式(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

198、统零部件等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团队,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发展变化和客户需求。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和市场需求预判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符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1、盈利模式、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将产品以直售或寄售的方式向国内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客户进行销售,获得收入和利润。公司通过在研发创新、规模制造和专业销售服务等方面建立综合竞争优势,保障自身长远健康发展。2、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内容主要包括 POM、PA、PBT、PP 等塑料粒子和镀锌板等金属材料

199、以及外购件。部分客户在发出订单时,会基于自身产品需求,对材料类别、规格、型号等标准作出限定。此外,存在部分客户直接指定塑料粒子品牌的情形,公司按照客户需求进行采购。公司采购部根据对现有销售订单及对客户未来订单的预测并结合材料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供应商将材料运送至公司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抽样检查,产品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投入生产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可分为冲压件、注塑件和模具三大类。报告期内不存在客户直接指定明确供应商的情形,但存在与部分客户在图纸上约定原材料品牌、规格及型号的情形,公司从严认定,将其视为客户指定原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具体情形如下:(1)汽车冲压件类

200、产品双方会在图纸上对原材料(镀锌板/卷)的强度、型号等进行约定,但不会指定钢材的品牌及厂家,完全由公司自主采购,不存在指定原材料品牌或供应商情形;模具产品,主要为公司使用的生产性模具,客户只关注零部件品质和性能,通常情况下,客户不指定原材料品牌或供应商。(2)公司注塑类产品主要原料为塑料粒子,上述材料采购过程中存在客户指定品牌的情形。公司通常与客户在图纸上约定塑料粒子厂家及型号,但不约定具体供应商,即公司可自主选择从不同供应商处采购。公司塑料粒子采购中客户指定品牌和自主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比占比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比占比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比占比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比占比 指定品牌 2,652.33 96.11%4,686.67 93.69%4,900.85 91.90%3,121.56 94.17%自主采购 107.49 3.89%315.58 6.31%432.21 8.10%193.10 5.83%合计合计 2,759.82 100.00%5,002.24 100.00%5,333.05 100.00%3,314.66 100.00%1-1-62 报告期各期,上述指定品牌的采购情形占总采购占比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

202、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指定品牌采购额 2,652.33 4,686.67 4,900.85 3,121.56 总采购额 4,990.73 10,016.91 9,832.13 7,520.27 占比 53.15%46.79%49.85%41.51%报告期内,指定品牌采购额占当年度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 41.51%、49.85%、46.79%和 53.15%。报告期内,指定采购的品牌、指定采购的产品类型、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如下表:单位:万元、吨 序号序号 指定采购的指定采购的品牌品牌注注 1 指定采购的产品类型指定采购的产品类型 2023 年年 1-6

203、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1 杜邦 POM 聚甲醛、PA 尼龙等塑料粒子 1,152.79 387.45 2,292.38 822.78 2 赢创 PA 尼龙等塑料粒子 158.91 14.00 237.92 22.00 3 韩工塑料 POM 聚甲醛等塑料粒子 186.02 142.50 185.65 107.38 4 巴斯夫 PBT/PET 聚酯、PA 尼龙等塑料粒子 81.77 39.75 180.75 77.78 5 金发科技 PA 尼龙、PP 聚丙烯等塑料粒子 185.85 128.98 252.83 155.25 6 塞拉尼斯 POM 聚甲醛、

204、PA 尼龙等塑料粒子 92.11 37.08 126.90 33.98 7 南京聚隆 PA 尼龙等塑料粒子 63.09 31.30 167.10 76.18 8 苏州旭光 PA 尼龙、PP 聚丙烯等塑料粒子 91.74 53.83 120.28 72.47 9 嘉威 PBT 聚酯等塑料粒子 61.95 50.00 233.09 172.60 10 上海继尔 PP 聚丙烯等塑料粒子 29.91 24.95 81.44 64.90 11 日本宝理 PBT 聚酯、POM 聚甲醛等塑料粒子 44.56 25.20 202.05 136.90 12 安特普 PA 尼龙、PP 聚丙烯等塑料粒子 31.87

205、 3.00 99.19 32.20 13 台湾长春 PBT/PET 聚酯等塑料粒子 176.76 154.00 31.44 21.00 14 上海普利特 PA 尼龙等塑料粒子 25.55 12.00 58.83 27.00 15 江阴宏丰 PBT/PET 聚酯等塑料粒子 21.59 15.00 69.51 43.80 16 佳施加德士 PBT/PET 聚酯、PP 聚丙烯等塑料粒子 50.60 42.93 76.67 56.33 17 其他品牌 POM 聚甲醛、PA 尼龙、PBT/PET 聚酯、PP 聚丙烯等塑料粒子 197.26 101.75 270.64 128.24 合计合计 2,652.

206、33 1,263.70 4,686.67 2,050.76 占当年度塑料粒子总采购比占当年度塑料粒子总采购比 96.11%91.06%93.69%87.06%续上表 序号序号 指定采购的品牌指定采购的品牌注注 1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1 杜邦 2,750.52 1,123.03 1,670.40 750.13 1-1-63 2 赢创 304.14 31.00 311.32 32.00 3 韩工塑料 237.85 191.25 137.55 96.03 4 巴斯夫 215.85 100.60 141.96 80.30 5 金发科技 12

207、3.74 70.00 115.52 63.09 6 塞拉尼斯 105.81 27.40 115.37 52.25 7 南京聚隆 165.20 71.85 0.46 0.20 8 苏州旭光 76.85 27.30 130.83 77.08 9 嘉威 90.24 59.25-10 上海继尔 108.94 85.68 117.87 77.00 11 日本宝理 76.77 48.40 26.94 13.25 12 安特普 128.30 36.00 32.48 18.10 13 台湾长春 145.80 90.00 60.69 51.10 14 上海普利特 41.72 18.58 22.00 11.20

208、15 江阴宏丰 31.73 18.00 11.68 8.00 16 佳施加德士 14.59 14.15 9.00 9.13 17 其他品牌 282.79 114.47 217.51 87.32 合计合计 4,900.85 2,126.95 3,121.56 1,426.16 占当年度塑料粒子总采购比占当年度塑料粒子总采购比 91.90%85.82%94.17%87.92%注 1:表中所列指定品牌系终端生产厂商,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向上述厂商在中国大陆机构采购,部分原材料通过上述厂商在中国境内的经销商处采购。主要有指定权限的客户、指定采购的品牌、合同或图纸中约定原材料采购品牌的产品类型、报

209、告期内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如下表:单位:万元、万件 序序号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指定采购品牌指定采购品牌 约定原材料采购约定原材料采购品牌的产品类型品牌的产品类型 2023 年年 1-6 月月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1 法雷奥集团 杜邦、巴斯夫、舒尔曼、赢创、台湾长春、韩工塑料等 注塑件 1,741.78 577.02 2 恩坦华集团 杜邦、金发科技、台湾长春、日本宝理、上海继尔等 注塑件 1,497.72 3,082.63 3 东洋机电集团 杜邦、苏州旭光、台湾长春、韩工塑料、佳施加德士等 注塑件 728.47 822.22 4 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杜邦、苏州旭光、宏丰等 注塑件 1,06

210、8.82 848.39 5 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杜邦、台湾长春等 注塑件 288.10 271.97 6 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南京聚隆等 注塑件 373.43 113.42 7 市光(无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金发科技等 注塑件 370.40 315.43 8 上海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杜邦、塞拉尼斯、金发科技、韩工塑料等 注塑件 119.68 192.98 1-1-64 9 安徽胜华波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等 注塑件 226.99 12.68 1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发科技等 注塑件 8.76 1.23 11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杜邦等 注塑件 1.30

211、0.43 合计合计 6,425.44 6,238.41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69.67%续上表 序序号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金额金额 数量数量 1 法雷奥集团 4,935.59 1,783.21 5,281.64 2,289.71 5,381.30 2,303.09 2 恩坦华集团 2,507.21 5,349.26 2,047.27 5,007.20 1,060.50 2,587.74 3 东洋机电集团 1,496.00 1,794.70 1,506.62 1,893.50

212、1,754.45 2,053.32 4 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1,225.65 805.90 967.55 627.54 897.92 610.08 5 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906.69 503.39 729.72 377.39 586.39 314.18 6 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856.82 247.74 490.90 147.49 5.03 2.22 7 市光(无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89.38 208.64 236.40 124.33 154.72 54.83 8 上海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40.92 391.85 305.70 494.00 32.93 5

213、7.82 9 安徽胜华波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244.19 19.12 257.89 25.84 4.32 1.42 1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6.28 3.70 86.39 11.87 221.59 27.78 11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92.07 32.49 105.79 38.40 71.71 25.74 合计合计 12,920.80 11,140.00 12,015.86 11,037.27 10,170.86 8,038.23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66.57%/71.13%/68.60%/报告期内,公司向有指定权限的客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注塑件,报告期内销售额分

214、别为10,170.86 万元、12,015.86 万元、12,920.80 和 6,425.44 万元,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60%、71.13%、66.57%和 69.67%。目前,公司与塑料材料、金属材料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效保证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通过制定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选择及调查等管理工作,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后,将供应商情况反馈至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性和供应商的能力,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评

215、审,评审合格后向供应商发送小批量采购订单,小批量订单所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经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外购件供应商需通过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评价方可被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已制定了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和供应商控制程序,明确规定了供应商的评价和开发过程、供应产品批准认可方法,以确保外购件供应商的质保体系和 1-1-65 产品实物质量满足客户的要求。除客户专门指定供应商的情况以外,一般由公司采购部负责潜在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所采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或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要求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至质量管理部。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培育与管理体

216、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可以在市场上找到符合公司标准、满足业务需求的供应商。3、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分为新产品开发生产和成熟产品生产。新产品生产需要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车间进行批量生产,存在一系列严格的认证程序,从而保证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新产品项目开发需要经过技术评审、模具开发制作,产品试制及模具改进、产品检测并经过客户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等认可,之后即可进行产品的批量生产,与客户展开长期合作。成熟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客户与公司签订框架合同,确定购销意向,并定期向公司市场部发送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及库存情况形成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217、从生产工艺来分,公司主要产品可划分为注塑件和冲压件,其生产工序流程如下:(1)注塑件生产流程 (2)冲压件生产流程 1-1-66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精密注塑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汽车精密零部件先进生产工艺、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和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质量检测技术等先进的生产及检测工艺技术,提升了塑料零部件的强度和精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为了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在现有产能条件下,实现利润最大化,公司在产能不足或订单生产难以实现规模效益时,会外购部分成品或将部分简单的生产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委外工序主要为对塑料材料或金属材料的初步加工。外购产品主要系生产工艺简单、单位价值较低的部件,主要包括夹片、盖

218、板、滑块等。4、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需通过供应商评审认证方可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客户对公司项目开发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人员技能水平、设备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被客户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相关工作。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采用寄售和直售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寄售模式系汽车行业常见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需求预测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的寄售仓库,客户根据实时需求自行提货,公司每月依据客户实际提货数量及相应的对账单进行货物和货款的结算。在直售模式下,公司通过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或自有车辆将产

219、品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点,或由客户到公司直接提货,从而完成产品交付义务。5、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 2004 年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模式是直销模式。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6、发行人组织架构、发行人组织架构 截至本招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1-1-67 公司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部门名称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部门职责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内部沟通协调,对外联络,协助公司管理层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

220、实施和修订;组织人力资源规划、人才的选拔与培养计划;绩效、薪酬管理工作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类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市场部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公司制定的营销指标;负责市场营销体系的建设;负责营销策略、计划的拟定、实施和改进;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工作,制定业务推进计划;负责企业品牌宣传及推广工作;负责与顾客洽谈、签订销售合同;负责货款回收;负责客户售后服务工作。财务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财务工作的基本准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公司财务状况

221、和经营状况,进行成本管理及预算管理,为公司领导层决策提供财务依据;负责财务管理、费用收支及成本核算等会计业务工作;负责资金管理、调度,做好资金及物资的核算工作,定期进行清产核资;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办理纳税工作等。研发中心 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组织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论证和实施;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与开发;负责对引进的国内外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负责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负责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对公司内部多层次技术开发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的制订,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质量

222、管理部 全面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程的建立、维护、审核和完善工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负责制定适合公司自身特点的各项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各部门、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管理职责,有效保证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制定产品质量检测标准,承担公司各类产品、外购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检测任务。采购部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相关部门编制的物资需求计划,制订采购计划并组织物资采购,确保及时供应;负责对供应商的调查、评审和选择等工作;根据库存及生产变动情况配合物流及生产部门安排物资供给;协同物流部和生产部门制定物资合理库存量,并根据仓库采购计划合理进行物资储备;负责对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异常情

223、况的处理。生产部 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根据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负责生产流程的管控、工作调度、人员安排;负责生产工人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产品质量管理;负责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生产 1-1-68 现场管理和生产成本的控制;严格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做好过程质量控制工作;负责车间出勤、原材料、辅助材料的统计、核算,对生产效率负责;严格按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组织生产,确保安全生产。仓储物流部 负责公司原辅材料、产成品等物资外观及数量的入库和验收,并按照不同物品的储存条件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合理堆放,妥善保管;在各生产部门和采购部配合下制

224、定物资合理库存量,并根据采购计划合理进行物资储备;负责公司所有存货的进销存管理,确保仓储管理规范,台账清楚,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根据销售计划,做好销售商品的运输工作。证券部 负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筹备组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协调;负责公司证券事务;负责组织公司资本运作事宜。内审部 负责审计公司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审,开展各专项审计调查等。子公司 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和经营计划。(四)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225、(四)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汽车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 号),公司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公司一贯重视环保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了必要的环保设施,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做了妥善处理。公司对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

226、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评为“无废工厂”。2023 年 2 月 8 日和 2023 年 7 月 5 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出具证明,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公司已配置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公司的环保情况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处罚记录。2、主要环境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主要环境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类型类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及方式处理设施及方式 废水 生活废水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少量粉尘 引风机收集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

227、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 噪声 车间围护隔声 固废 金属及塑料边角料等 破碎成较大颗粒,部分回收利用,部分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处理。3、环保支出情况环保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投入及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为 1.77 万元、1.20 万元、18.84 万元和7.36 万元。1-1-69 二、二、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一)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一)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的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的子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

228、件制造(367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C)中的 C36 汽车制造业,具体可归类为 C366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2、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实行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行业协会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国家发改委为宏观管理部门,履行宏观调控、宏观管理等职能,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指导性意见等。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

229、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该协会是经我国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230、 时间时间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 主要相关内容主要相关内容 2022年 7月 商务部等17 个部门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2021年 4月 发改委等八部门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2020年 11月 国务院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

231、5 年)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 4月 发改委、科技部等 11个部委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1-1-70 2020年 3月 国家发改委、中宣部、财政部、商务部等 23个部门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

232、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2020年 2月 工信部 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大力提升食品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2019年 8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放宽限购。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

233、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与此同时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4、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由上述产业政策可以看出,我国汽车工业正在逐渐向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转型。预计到 2035年,纯电动汽车预计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2035 年到 2050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这也将全面推动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尤其是核心零部件的发展。上述产业政策为公

234、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二)行业发展状况(二)行业发展状况 1、汽车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汽车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1)全球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进入 21 世纪以来,全球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总产量整体呈稳步增长趋势。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 年和 2009 年全球汽车消费市场萎靡,汽车总产量有所下滑。2010 年以来,全球经济形势回暖又重新带动汽车工业复苏,全球汽车产销情况逐渐好转。2012 年到 2017 年间全球汽车产量由8,423.62 万辆增加至 9,730.25 万辆,增长了 15.51%,产量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但自 2018 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汽车

235、产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连续 2 年出现下滑,2018 年、2019 年全球汽车产量分别为 9,563.46 万辆和 9,178.69 万辆,同比下滑 1.71%和 4.02%。2020 年,全球汽车行业供需均受到较大冲击,加上全球芯片短缺,汽车企业普遍把产能偏向于利润更高的高端车,导致了产量的持续下滑,全年全球汽车产量仅为 7,765.16 万辆,同比下滑 15.40%;2021 年全球汽车产量有所回暖,为 8,014.60 万辆,同比增长 3.21%;进入 2022 年后经济进一步复苏,全球汽车产量达到 8,501.67 万辆,增长率达到 6.08%。1-1-71 数据来源:

236、世界汽车组织(OICA)从地域分布上看,全球汽车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亚太、欧洲和北美三大地区。其中,欧洲地区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汽车生产及消费市场之一,其整车制造产业体系成熟、工业技术先进,拥有诸多全球领先的整车厂商。北美地区主要包括美国、墨西哥、加拿大三大汽车生产国,得益于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签订,北美汽车市场发展迅速。亚太地区主要汽车生产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泰国等,伴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分工的专业化,汽车制造工业逐渐向制造成本低廉的亚洲国家整体转移。同时,得益于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亚太地区汽车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汽车生产基地。数据来源:世界

237、汽车组织(OICA)(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汽车行业已形成了种类齐全、配套完整的汽车产业体系,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需求一直保持快速增长。从产业规模看,根据 Wind 资讯的数据显示,我国汽车产量从 1999年的 183.00 万辆增长至 2022 年的 2,333.70 万辆。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中国汽车产量已连续十二年居全球第一。1-1-7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8 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综合影响,

238、我国汽车产销量有所回落,汽车产业逐步进入调整期。2019 年,我国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 2,208.40 万辆和 2,575.45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7.52%和 8.15%,再次出现负增长,但产销量仍蝉联全球第一。尽管 2018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但人均汽车保有量呈上升趋势。从千人保有量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情况来看,我国汽车市场仍有广阔发展空间。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8 年中国人均汽车保有量接近 173 辆/千人,远低于日本 591 辆/千人和美国 837 辆/千人的水平;根据数据统计 2022 年中国人均汽车保有量接近 226 辆/千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汽

239、车市场仍有较大增长潜力。2020 年至 2022 年,我国积极推动复工复产,汽车产量分别为 2,289.90 万辆、2,267.95 万辆和2,333.70 万辆,总体实现平稳增长。与此同时,我国也继续大力促进汽车消费,汽车市场实现了平稳增长,2020 年至 2022 年汽车销量分别为 2,526.76 万辆、2,624.82 万辆和 2,684.94 万辆。(3)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趋势 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形成了多品种、全系列的各类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大国。总体来说,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呈现如下趋势:国民

240、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升级拉动了汽车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落实,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将 1-1-73 会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在此过程中,汽车消费的带动作用依然存在,家庭以便携出行、自驾旅游为目的的购车,都会带动汽车行业的发展。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距离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中国巨大的人口存量及出行需求(包括首购、换购、增购)为汽车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汽车升级换代周期缩短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随着中国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以及整体需求的多元化,中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进入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阶段。汽车生产商为保持其竞争优势,适应客户需求,不断加

241、快汽车更新换代的速度。全新车型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 4 年左右缩短为 1-3 年,改款车型由原来的 6-24 个月缩短至 4-15个月。根据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2019 年我国汽车品牌厂商共注册了 2,881 个新车型,汽车车型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以及新车上市后的持续升级改款需求,为汽车行业提供了市场空间。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将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随着环保与节能的需要,汽车轻量化已成为世界汽车设计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汽车整车质量每降低 10%,燃油效率可提高 6-8%;汽车整车质量每减少 100 公斤,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3-0.6 升;新能源汽车车重每减

242、少 100kg,电动车续航提升 6%-11%,日常损耗成本减少 20%(数据来源:新华社)。塑料具有质轻、易成型、耐腐蚀性强、弹性变形等特点,增加塑料零部件在整车中的使用量可以降低整车成本及其重量、增加汽车有效负荷。目前,德国、美国、日本等国的汽车塑料件使用量已达到 10%-15%,有的甚至达到了 20%以上。从现代汽车使用的材料来看,无论是外装饰件、内装饰件,还是功能与结构件,大部分均为塑料制件,且随着工程塑料硬度、强度、拉伸性能的不断提高,塑料车窗、车门、骨架乃至全塑汽车已逐步出现,汽车塑化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将提高汽车塑料件在汽车零部件中的份额,为上游汽车塑料零部件行

243、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节能环保”政策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 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新能源汽车既是解决能源环境制约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国家汽车产业竞争力的着力点。我国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为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出台了全方位激励政策,从研发环节的政府补助、生产环节的双积分,到消费环节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再到使用环节的不限牌不限购,运营侧的充电优惠等,几乎覆盖新能源汽车整个生命周期。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7 年的 71.6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145.60 万辆,复合增长率达 26

244、.69%;同期,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77.70 万辆增长至 136.73 万辆,复合增长率达 20.73%。2019 年 8 月,工信部表示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2017 年 4 月,工信部等部委出台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预测:“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 2025 年将达到 3,500 万辆左右,新能源汽 1-1-74 车占汽车产销 20%以上”,新能源汽车市场为汽车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全球化采购策略为中国汽车行业企业提供了广阔空间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全球化采购

245、、全球化生产、全球化市场的“全球化”策略已成为各大汽车整车厂、跨国大型一级供应商的主流战略。世界各主要汽车制造厂商几乎都已深度涉足中国市场,将中国汽车市场看作其全球战略的重要一环。全球化采购、全球化生产、全球化市场为我国汽车上下游企业融入汽车产业链的全球分工,分享全球市场的红利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制造能力的逐步形成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更加注重制造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汽车产品品种迅速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知名汽车企业逐渐涌现,汽车生产核心技术和新技术逐渐为国内企业所掌握,出口规模逐年扩大,我国已经具备了向汽车制造强国转变的基础。随着汽车整车及

246、零部件支持政策的陆续颁布,未来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重点主要体现在加大自主品牌企业技术开发力度、鼓励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实施品牌经营战略等方面。未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份额可望逐步扩大,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实力也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将逐步实现由汽车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综上所述,尽管受宏观景气度波动的影响,2018 年、2019 年全球汽车整车产销量出现一定下滑,但汽车行业的存量市场、更新换代市场依然十分巨大,汽车全球化采购策略、汽车升级换代周期缩短、轻量型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等趋势为公司所在的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市场机遇。2、汽车零部件

247、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配套行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汽车工业整车制造与技术创新需要零部件做基础,零部件的创新与发展又对汽车工业整车制造产生强大推动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的细化,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工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汽车零部件行业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可以被细分为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维修市场,行业内大多数企业主要服务于整车配套市场。一台整车在出厂前需要配装数万个零部件,产业链涉及产品众多,因此,近年来全球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繁荣。(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状

248、况 发达国家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长期发展,已具有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资本实力充足、产业集中度高、全球同步配套的特点。行业内已涌现出了一批以德国博世、大陆集团和美国江森自控、日本电装及爱信精机、法国佛吉亚和法雷奥等公司为代表的销售收入超百亿美元的世界知名零部件企业。这些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研发力量,引领着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方向。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发布了 2022 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博世、电装、采埃孚、麦格纳国际、爱信精机依旧位居前 5,中国共计上榜 10 家企业,较 2021年增加两家,排名最高的依旧是延锋国际汽车技术有限公

249、司,较 2021 年排名上升 1 位至第 16 名。1-1-75 中国企业上榜数量已挤进第二梯队,仅次于日、美、德三国。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呈现以下特点:采购全球化 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世界各大汽车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逐渐减少汽车零部件的自制率,采用零部件全球采购策略。同时,国际零部件供应商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减少甚至停止其部分不占竞争优势产品的生产,转而在全球采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系统配套、模块化供应逐渐兴起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整车厂商从采购单个零部件转变为采购整个系统。这一转变不仅有利于整车厂商充分利用零部件企业专业优势,且简化了产品配套环节

250、,缩短了新产品开发周期。系统供应商由于日益深入参与整车厂商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过程,其技术和经济实力也逐步强大。系统配套催生了零部件企业的模块化供应,在模块化供应中,零部件企业承担起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整车厂商在产品及技术上越来越依赖零部件企业,零部件企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产业转移速度加快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较高,导致这些国家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缺乏成本优势。为应对市场竞争,上述国家的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了产业转移速度,不但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大规模转移生产制造环节,而且将转移范围逐渐延伸到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转移的规模越来越大,层次

251、越来越高。中国、印度等国成为吸引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优势企业市场份额渐趋集中 在专业化分工日趋细致的背景下,整车厂商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行业内形成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三级零部件供应商等多层次分工的金字塔结构。一般来说,层级越低,该层级的供应商数量也就越多。而当前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大型集团化,已逐步导致整车厂商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随着零部件企业集团化的不断深化,汽车行业已日益形成少数几家零部件企业垄断了某个零部件的生产,而提供给多家整车厂商的结构。(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

252、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得益于我国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全球整车及零部件产能不断向我国转移以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市场的扩大,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从 2011 年至 2017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从 19,778.91 亿元上升至 38,800.3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1.89%,高于整车制造业的 10.29%;利润总额从 1,458.97亿元上升至 3,012.6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2.85%,高于整车制造业的 9.09%。经过多年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已成为我国汽车工业乃至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1

253、-1-76 自 2018 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摩擦升级、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市场需求不振,整车行业面临了较大的下行压力,也导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要统计指标出现了下滑。2018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33,741.12 亿元,利润总额为 2,506.47 亿元,分别同比下滑 13.04%和 16.80%。2019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回升,为 35,757.70亿元,但利润总额为 2,364.78 亿元,进一步下降 5.65%,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进入了调整和转型升级阶段。2020 年一季度,汽车产销同比大幅

254、下滑,从 4 月以来,汽车市场逐渐复苏,截至 12 月底,汽车行业已连续 9 个月实现增长态势。2020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36310.65 亿元,利润总额为 2693.16 亿元,与 2019 年同比分别增长了 1.55%和 13.89%。2021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达到 40,667.65 亿元,增长 12.00%。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呈现以下趋势: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前景广阔,未来将加快重组步伐,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整车制造的配套行业,其行业发展前景与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前景密切相关。我国的整车制造行业处于产业成长期,人均汽车保有量

255、依旧很低,正处于以汽车消费为代表的消费升级阶段,国内汽车需求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市场容量较大。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较多、从业人员众多,但行业普遍存在单家企业投资不足、资金分散、高精尖人才缺乏、产品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较为落后。未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加快产业整合步伐,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扩大企业规模,提升技术及经营管理水平,形成一些在细分市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程度的加深,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业集群也初具雏形,现已初步形成东北、京津、华中、西南、长三角、珠三角等六大零部件产

256、业集群,产业集群效应将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加速提升。我国自主品牌整车的进一步发展将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 汽车零部件企业基于供应链管理而与整车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其技术及质量水平在与整车企业的研发生产互动过程中不断提升。国内上汽、比亚迪、奇瑞、长安、吉利等具有较大规模的自主品牌整车企业的快速发展,必将进一步带动国内自主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快速发展。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将逐步为国内自主零部件企业所掌握 随着国家加大对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未来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将逐步为国内零部件企业所掌握。一批市场领先的本土自主品牌零部件企业将紧跟当前汽车高科技发展前沿,通过

257、加大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投入,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逐步实现在国内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核心技术的突破及创新,逐步在一些核心技术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借助本土化优势扩大在高端零部件市场的份额,进而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的自主发展。1-1-77 日益提高的节能环保要求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节能、低耗、环保越来越成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焦点。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汽车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对汽车零部件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给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诸多挑战的同时,也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研发创

258、新,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售后市场将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的主要增长点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上升,2022 年已达到 3.19 亿辆左右。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推动了我国汽车售后市场的发展,带来汽车零部件的大量市场需求。与汽车工业发达的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售后市场在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我国汽车售后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格局(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格局 1、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自 2004 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经验。公司凭借高

259、精度标准、批量灵活生产、快速响应等优势,成为国内外多家知名汽车一级零部件厂商的合格供应商,提供了众多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适应市场需求的精密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已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制造精品”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 58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2、行业内主要企业行业内主要企业 序号序号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1 肇民科技 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是深交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

260、计(除特种设备),精密注塑产品、模具、电磁阀及汽车发动机缸体安全性防爆震传感器的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2020-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9,505.7 万元,58,439.03 万元,53,459.05 万元,28,774.35 万元。2 凯众股份 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31 日,是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是轿车零部件、高性能聚氨酯弹性体和特殊聚氨酯系统料。轿车零部件产品涉及缓冲止位块、防尘罩、踏板箱总成等,主要用于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上海通用、长安福特、武汉神龙、奇瑞、南京菲亚特、广州本田、长安铃木、日本马自达等轿车厂,2020-20

261、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9,439.79 万元,54,840.09 万元,43,931.12 万元,30,159.62 万元。3 超捷股份 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强度精密紧固件、异形连接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涡轮增压系统,换挡驻车控制系统,汽车排气系统,汽车座椅、车灯与后视镜等内外饰系统的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连接、紧固。此外,公司的紧固件产品还应用于电子电器、通信等行业。2020 年-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4,465.49 万元,39,397.08 万元,33,461.58 万元,20,033.

262、99 万元。4 松原股份 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6 日,是创业板上市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及零部件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 1-1-78 售及服务。同时为国内外主流汽车整车厂及座椅厂提供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2020 年-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3,592.69 万元,74,508.19 万元,99,186.77 万元,47,020.44 万元。3、公司竞争优势公司竞争优势(1)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应用创新等多种途径,经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掌握了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核

263、心技术,主要包括精密注塑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汽车精密零部件先进生产工艺、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和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质量检测技术等,其技术先进性和成熟度居国内领先地位。技术领先优势是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关键因素。(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包括法雷奥、恩坦华、东洋机电等全球知名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上汽通用等主流整车厂商。上述企业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及小批量试供货,待完全满足要求后才能被选定为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会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轻易更换。公司在保持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产

264、品的市场份额,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后续保障。目前公司已经开拓的海外市场包括墨西哥、波兰等国家和地区。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可有效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销售账款回收的可靠性。(3)人才优势 公司创始人拥有 30 多年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同时,公司注重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公司的人才优势为公司长期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在市场环境变化时灵活应变、迅速实现产品稳定量产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保

265、障,是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因素。(4)生产制造及成本优势 公司以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完整的生产工艺体系、高效的经营管理为依托,可以根据客户不断变化的产品设计需求,在短时间内完成研发设计、打样、模具开发、小批量生产、生产工艺调整并形成稳定的量产能力。公司高效的交货效率为稳定客户、开拓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公司从采购、库存、生产等多环节严格进行成本管理,有利于对生产成本的控制。(5)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留痕管理,在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与贮存、生产、销售及售后等环节实行全流程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原材料采购环节,通过合格供应商的筛选与

266、确定机制从源头上保证原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对采购的原材料,须经过质量检验人员检测后方可根据验收报告登记入库,放入合格品区域或投入生产;新模具投入生产时,由质量管理部按工艺要求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模具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模具参数检测,对模具 1-1-79 使用状态实施动态监管;质量检测人员每天对每个班次的生产人员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以确定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评审并及时处置。上述质量控制措施保证了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声誉。4、公司的竞争劣势公司的竞争劣势 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整体规模偏小,尽管公司近几年业务快速发展,但

267、受限于资金、土地等方面的约束,公司产能扩张速度难以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亟需扩大产能以及加大研发投入,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规模及竞争力。5、行业竞争格局、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各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推出,有力推动了我国汽车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也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汽车零部件企业在为汽车整车配套的过程中,为适应整车制造企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汽车零部件本身复杂性及专业化生产的特点,按照“零件部件系统总成”的产业关系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次分工体系,即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制造企业之间的供应关系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等多层级关系。一级供应商的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配

268、套的产品附加值较高、技术含量高,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开发能力,大都为汽车零部件的总成供应商;二级供应商市场意识强,经营机制灵活,实行产品专业化策略,产品成本具有竞争力,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本公司即属于二级供应商,近年来正逐步往一级供应商层级发展;三级供应商主要为大量规模较小的零件供应企业,产品附加值较低、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弱。具体到注塑零部件方面,因塑料具有重量轻,易加工等优点,其应用能有效降低汽车的重量,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随着塑料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的不断提高,塑料材料已经能部分代替钢材应用于汽车零部件中,尤其是新材料及新成型技术的出现,使得注塑零部件在汽车工业中的消费量日益增加。大部分塑

269、料零部件需要依靠模具成型,使得模具开发成为塑料零部件生产的基础,而模具开发又需要依靠产品设计进行,因此结合汽车注塑零部件的特点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的总体特点,可以从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和注塑生产三个环节划分行业竞争格局。竞争能力较低的企业,下游客户品牌认知度较低,较难进入国际知名一级供应商乃至整车品牌的供应链体系,无法直接与较高层次的塑料零件生产企业形成竞争。而公司同时具备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模具开发实力并能对高精度塑料零件进行规模化注塑生产的能力。这些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且公司与一些国际知名一级供应商有着稳定和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客户当中品牌的认知度较高。(四)行业壁垒(四)行业壁垒 汽车

270、零部件行业的低端市场进入门槛不高,导致行业内中小企业较多,但要进入中高端市场,成为整车企业的二级供应商甚至直接供应总成系统的一级供应商,成为行业内有竞争力的企业,则 1-1-80 存在较高的行业壁垒。1、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壁垒、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壁垒 整车厂商与零部件企业之间金字塔形的配套关系形成了整车和汽车零部件企业之间较为固定的互相依赖关系,其合作关系较为牢固。各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均有严格的认证条件,要求供应商除了具备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服务以及稳定的生产能力外,还必须通过行业内认可的权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类认证对配套厂家的原材料供应管理能力、产品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很高。

271、产品开发认证过程一般分为样品检测、小批量供货、现场批量生产能力认可以及批量供货多个环节,因此完成认证一般需要 1-3 年时间,资金、技术实力较弱的企业进入难度较高,新进入企业想取代原有供应商较为困难。2、规模化生产及资金壁垒、规模化生产及资金壁垒 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企业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供应商供货的及时性与产能规模均有较高要求,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决定了只有达到足够产能规模并能持续稳定供货的供应商才能取得订单。规模化生产需要企业拥有足够规模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人力、资金等资源,才能满足整车厂商的供货需求。3、技术水平及人才储备壁垒、技术水平及人才储备壁垒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需要经过产品设计、

272、模具开发和生产等多个环节,模具的精度、强度、寿命、开发和制造效率决定了汽车零部件的品质和成本。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大多数企业由于技术水平及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对精密模具不具备自制能力,仅能自制低精度水平的模具。以技术及人才储备为后盾的模具开发能力和制造水平是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要壁垒。此外,整车厂商新车型开发周期的逐步缩短对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整车厂商更倾向于汽车零部件企业在生产工艺流程、模具开发等方面自主完成,甚至具有同步开发能力。这对汽车零部件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分析能力和模具制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刚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企业一般由于技术水平较为薄弱,难以

273、达到整车厂商的要求。4、精细化管理能力壁垒、精细化管理能力壁垒 汽车零部件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越来越强调精细化管理模式,只有具有良好的系统化管理水平,汽车零部件企业才能持续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供货的及时性。高管理水平来自于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和与时俱进的管理方法。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管理体系,从而不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五)行业周期性和区域性(五)行业周期性和区域性 1、周期性、周期性 汽车在市场中作为耐用型消费品,其消费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所以汽车市场的波动与宏观经济的波动有明显的相关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期时,汽车市场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活跃;反

274、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周期时,汽车市场的消费往往比较低迷。而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整车产业的 1-1-81 上游,其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受制于汽车市场消费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2、区域性、区域性 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围绕下游整车生产企业而建,我国汽车产业区域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决定了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区域集中度也较高。随着整车厂商的快速发展,围绕整车厂商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也得以快速发展。按地区划分,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已初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京津、华中、西南等六大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化可使分工更精细、更专业化,信息更集中、更快捷,物流网络化效率提升,规模效应更容易体现,总体更有利

275、于实现零部件产业规模化发展。3、季节性、季节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行业的生产和销售的季节性保持一致。整车厂商通常在每年四季度增加生产计划来应对春节假期产量减少的影响,因此第四季度生产需求相对较大。(六)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六)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行业面临的机遇(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为了支持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提升行业市场竞争力,同时满足日益增长的环保需求,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部委近年来制定了多项产业引导政策,积极促进高端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头部汽车品牌全球制造一体化和自主品牌本土零部件需求提升 世界知名整车厂及一、二级供应

276、商基于本国高昂人力资源成本及其国内市场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纷纷将生产中心转移到消费增长快、人力成本低的新兴市场,降低了零部件自产率,通过全球采购的方式降低生产成本。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升级,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已掌握部分高端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并实现量产,进入了整车厂和全球零部件巨头的供应链体系。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带来新动力。同时,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快速发展,上汽、吉利、长城、比亚迪等一系列优秀国产品牌正逐渐崛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2 年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销量占比超过一半,自主品牌汽车本土零部件采购率较高,其市场份额的稳步提高

277、必将为本土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带来机遇。(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空间广阔 2015 年以来,我国已连续 7 年位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世界第一,2022 年全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到 25.6%,已提前实现 2025 年 20%的目标。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仍有巨大空间,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亦将带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需求,预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行业面临的挑战、行业面临的挑战(1)核心零部件仍落后于国际头部厂商 1-1-82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

278、,但在整车动力、制动、安全、自动驾驶等核心领域仍落后于国际头部厂商,发动机与控制系统、高档自动变速器、汽车主被动安全、汽车电子等关键技术被博世、电装、采埃孚、爱信精机、大陆集团等国际头部厂商垄断。整车厂对配套供应商特别是核心零部件一、二级供应商的认证考核时间长,国内自主零部件厂商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能形成与国际头部厂商竞争的实力。(2)资金实力较弱和融资渠道有限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占比高达 90%以上。大多数汽车零部件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投入、滚存收益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有限。而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资金实力较弱及融资渠道有限制约着行业及企业规模的进一步发展。(七)

279、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影响(七)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主要为塑料化工、钢铁等行业,下游为整车制造行业,具体分析如下: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公司目前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是包括 POM、PA、PBT、PP 等塑料粒子及镀锌板等金属材料。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加自身采购的可选择性及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公司除深化与现有供应商的合作外,还积极拓展新的供应商。公司作为塑料原料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杜邦等国内外知名塑料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公司一方面通过不断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提高技术工

280、艺水平以增强产品议价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发掘新客户,扩大产品出口比例,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一)(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构成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

281、例比例 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 5,013.72 54.37 11,121.42 57.30 10,398.34 61.55 10,944.94 73.82 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 3,280.76 35.58 6,426.42 33.11 5,301.97 31.38 3,539.02 23.87 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及其他 927.56 10.06 1,860.18 9.58 1,193.67 7.07 343.31 2.32 1-1-83 其中,公司主要产品(不含配套模具)的销量如下:单位:万件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汽

282、车雨刮系统零部件 2,331.19 4,691.94 5,083.34 5,283.08 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 4,603.23 7,640.09 7025.97 4,119.87 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 113.42 247.74 143.05 2.22 合计合计 7,047.84 12,579.77 12,252.36 9,405.17 2、产能利用情况、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如下:单位:小时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全部生产设备等可供运行时间 注塑设备 707,000.00 1,358,344.00 1

283、,273,624.00 1,061,824.00 冲压设备 45,408.00 91,608.00 86,056.00 88,832.00 全部生产设备等实际运行时间 注塑设备 573,680.00 1,115,920.00 1,035,496.00 848,256.00 冲压设备 37,488.00 76,560.00 71,176.00 72,192.00 实际产能利用率 注塑设备 81.14%82.15%81.30%79.89%冲压设备 82.56%83.57%82.71%81.27%合计合计 81.23%82.24%81.39%79.99%3、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产量、销量及产销率

284、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产量(万件)7,484.66 14,726.45 13,846.74 10,566.17 销量(万件)7,604.08 14,029.24 13,230.08 9,811.60 产销率产销率 101.60%95.27%95.55%92.86%4、按销售区域划分、按销售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285、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内销 7,979.28 86.52%16,511.23 85.07%15,053.71 89.11%13,236.15 89.27%外销 1,242.76 13.48%2,896.79 14.93%1,840.27 10.89%1,591.11 10.73%合计合计 9,222.04 100.00%19,408.02 100.00%16,893.98 100.00%14,827.27 100.00%5、主要客户、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合计合计 9,222.04 100.00 19,408.02 1

286、00.00 16,893.98 100.00 14,827.27 100.00 1-1-84 年份年份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占营收比例占营收比例 2023 年年 1-6月月 法雷奥集团 3,227.66 34.75%恩坦华集团 1,502.16 16.17%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1,258.28 13.55%东洋机电集团 785.25 8.46%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413.43 4.45%合计合计 7,186.78 77.38%2022 年年 法雷奥集团 7,757.32 39.70%恩坦华集团 3,146.11 16.10%东洋机电集团 2,4

287、07.78 12.32%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1,258.08 6.44%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943.16 4.83%合计合计 15,512.44 79.40%2021 年年 法雷奥集团 7,534.81 43.68%恩坦华集团 2,909.94 16.87%东洋机电集团 1,874.78 10.87%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988.55 5.73%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736.22 4.27%合计合计 14,044.31 81.41%2020 年年 法雷奥集团 8,190.61 55.00%东洋机电集团 2,240.99 15.05%恩坦华集团 1,414.50 9.50%贵

288、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923.13 6.20%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603.39 4.05%合计合计 13,372.63 89.81%注:(1)法雷奥集团,Valeo 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服务的法雷奥集团旗下公司主要包括常熟法雷奥汽车雨刮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法雷奥汽车电机雨刮系统有限公司、台州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墨西哥法雷奥、波兰法雷奥、法国法雷奥等;(2)恩坦华集团,Inteva Products 及其下属企业,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服务的恩坦华集团旗下公司主要包括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恩坦华汽车零部件(镇江)有限公司、美国

289、恩坦华、墨西哥恩坦华等(3)东洋机电集团,系韩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服务的东洋机电集团旗下公司主要包括东洋机电(中国)有限公司和东洋机电(盐城)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任何权益。(二)(二)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1-85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包括材料采购和外协采购。其中,材料采购包括塑料材料、金属材料和外购元器件及零部件采购,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类别类别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采购金采购金额额 占

290、比占比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比占比 采购金采购金额额 占比占比 采购金采购金额额 占比占比 材料采购 塑料材料 2,760.92 55.32 5,003.63 49.95 5,333.05 54.24 3,318.40 44.13 金属材料 329.58 6.60 808.51 8.07 862.80 8.78 812.27 10.80 外购元器件及零部件 1,853.68 37.14 4,089.74 40.83 3,480.09 35.40 3,172.72 42.19 外协采购 46.55 0.93 115.03 1.15 156.19 1.59 216.88 2.88 合计合计 4,9

291、90.73 100.00 10,016.91 100.00 9,832.13 100.00 7,520.27 100.00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塑料材料主要包括 POM、PA、PBT、PP 等塑料粒子,占公司各期塑料材料采购比重均在 99%以上。公司采购的金属材料主要包括镀锌卷、镀锌板等,占公司各期金属材料采购比重均在 84%以上。报告期内,塑料粒子及镀锌卷、镀锌板的采购金额和采购量如下表:单位:吨、万元 类别类别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

292、金额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采购金额额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塑料粒子 1,387.84 2,759.82 2,355.50 5,002.24 2,478.51 5,333.05 1,622.16 3,314.66 镀锌板/卷 415.18 234.28 1,148.38 683.79 1,238.58 842.2 1,467.00 787.48 2021 年度塑料粒子采购金额较 2020 年度增长 60.89%,主要系采购量增加及采购均价上涨所致。其中采购量增长 52.79%,主要系当年度主营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因生产规模扩大及原材料涨价而加大备货、其他业务收入中材料销售规模同比 20

293、20 年度增加 217.08 吨等原因共同导致。2022 年度塑料粒子采购金额较 2021 年度下降 6.20%,主要系采购量减少及采购均价略微下降所致。其中采购量下降 4.96%,主要系当年度公司加强库存管理、其他业务收入中材料销售规模同比 2021 年度减少 239.81 吨等原因共同导致。2、外协加工情况、外协加工情况 公司因生产所需存在对外采购外协加工的情况,公司外协加工涉及的主要产品为连杆、盖板、滑块等零部件。报告期内,外协供应商向公司提供加工服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1-1-86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294、年度年度 绍兴柯桥江枫五金厂 17.42 38.94 52.06 64.20 常州钧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5.19 36.45 26.92 28.56 都昌县蔡岭上金塑料制品厂 8.53 28.57-38.50 绍兴市柯桥区舜越五金厂 0.26 3.68 7.95 14.05 余姚市天捷五金厂 2.39 5.47 16.45 27.15 余姚市欧科五金厂(普通合伙)0.08 1.91 8.38 4.62 绍兴柯桥王坛铭达机电部件厂 1.58-37.63 33.03 绍兴市屹盛机械有限公司 0.81-6.80 4.67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龙翔电器配件厂 0.29-2.11 合计合计 46.55 1

295、15.03 156.19 216.88 3、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情况(1)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年份年份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3 年年 1-6月月 杜邦 1,152.79 23.10%余姚市天捷五金厂 284.72 5.70%浙江创信轴业有限公司 253.90 5.09%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187.12 3.75%上海聚醛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186.02 3.73%合计合计 2,064.54 41.37%2022 年度年度 杜邦 2,292.38 22.89%余姚市天捷五

296、金厂 585.17 5.84%宁波精益 525.55 5.25%上海邱川实业有限公司 485.46 4.85%余姚市伟华塑模有限公司 478.47 4.78%合计合计 4,367.03 43.60%2021 年度年度 杜邦 2,750.52 27.97%上海邱川实业有限公司 747.04 7.60%余姚市天捷五金厂 698.20 7.10%宁波精益 513.42 5.22%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304.14 3.09%合计合计 5,013.32 50.99%1-1-87 2020 年度年度 杜邦 1,670.40 22.21%上海邱川实业有限公司 670.45 8.92%余姚市天捷五金厂

297、 602.17 8.01%宁波精益 484.71 6.45%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311.32 4.14%合计合计 3,739.05 49.72%注:(1)杜邦包括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杜邦国际商贸(上海)有限公司;(2)宁波精益包括宁波精益微型轴有限公司和宁波精益创诚轴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4、主要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主要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材料主

298、要为塑料粒子和镀锌板/卷,其报告期内的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 类别类别 平均单价平均单价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塑料粒子 1.99 2.12 2.15 2.04 镀锌板/卷 0.56 0.60 0.68 0.54 5、主要能源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主要能源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度、万元 类别类别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

299、金额 采购量采购量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电力 199.93 149.05 469.10 358.03 429.79 295.72 332.85 237.87 注:公司自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于 2023 年 2 月正式投入使用,2023 年上半年公司共消耗电力能源 247.66 万度,其中 199.93 万度系对外采购,47.73 万度系光伏发电。报告期内采购的能源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类别类别 平均单价平均单价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电力(元/度)0.75 0.76 0.69 0.71 (三)(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

300、产情况、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1-1-88 固定资产类别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账面原值原值 累计折旧累计折旧 账面账面净值净值 成新率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4,306.90 1,230.15 13,076.75 91.40%通用设备 1,165.36 364.47 800.89 68.72%专用设备 11,308.72 4,197.87 7,110.85 62.88%运输工具 659.58 406.21 253.37 38.41%合计合计 27,440.57 6,198.70 21,241.87 77.41%报告期内,公司

301、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构成。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7,440.57 万元,账面净值为 21,241.87 万元。(1)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权利人权利人 产权编号产权编号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用途用途 他项他项权利权利 1 捷众科技 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 0037219 号 安昌街道盛陵村 1 幢、安昌街道盛陵村 3 幢等 5 套 67,890.09 工业 无 公司存在一处面积为 21.95 平方米的门卫

302、室由于不符合规划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 1 处房屋建筑物用于员工居住,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承租承租方方 出租出租方方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面积面积()()租赁价格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1 捷众科技 戴志群 和谐嘉园南苑14幢1单元204 10.30 租金:1,990.00 元/月 服务费:162.58 元/月 2023 年 5 月 12日至2024年5月11 日(2)主要机器设备)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资产原值(万元)资产原值(万元)累计折旧(万元)累

303、计折旧(万元)资产净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成新率成新率 注塑设备 4,167.4 1,653.55 2,513.85 60.32%冲压设备 649.28 171.61 477.67 73.57%合计合计 4,816.68 1,825.16 2,991.52 62.11%2、主要无形资产、主要无形资产(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一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 无形资产清单”之“(一)土地”。(2)专利)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获专利授权 5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 43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

304、 无形资产清单”之“(二)专利”。(3)商标)商标 1-1-8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23 项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 无形资产清单”之“(三)商标”。(4)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11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 无形资产清单”之“(四)软件著作权”。(5)域名)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2 项域名,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 无形资产清单”之“(五)域名”。(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1、重要合同情况、重要合同情况(1)主要客户销售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客户

305、清单及主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客户客户 销售内容销售内容 合同类型合同类型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 履行状态履行状态 1 法雷奥亚洲雨刮研发中心 W000019809 型号零件 项目采购任命书 预计总金额2,803.40 万元,具体根据订单 履行中 W000094986 型号零件 预计总金额725.79 万元,具体根据订单 履行中 台州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W000078802 型号零件 预计总金额612.32 万元,具体根据订单 履行中 常熟法雷奥汽车雨刮系统有限公司 W000078802 型号零件 预计总金额1,668.88 万元,具体根据订单 履行中 2 东洋机电(中国)有限公

306、司 制品及模具开发合同书 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 3 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门窗系统配件 一般性条款与条件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 4 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零部件 采购通则 框架协议 履行中 5 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零部件 任命书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 6 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齿轮箱等 零部件开发协议与合同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2)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清单及主要采购合同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合同类型合同类型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 履行状态履行状态 1 杜邦 POM、PBT、PA等化

307、工原料 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 2 余姚市天捷五金厂 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件 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 1-1-90 3 宁波精益微型轴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件 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 4 浙江创信轴业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件 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 履行中(3)借款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债务债务人人 借款银行借款银行 合同号合同号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1 捷众科技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坛支行 89576 500.00 万元 2023.03.29-2024.0

308、3.31 2 89567 500.00 万元 2023.03.29-2024.03.31 3 89539 500.00 万元 2023.03.29-2024.03.31 4 89522 500.00 万元 2023.03.28-2024.03.31(4)质押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质押合同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同合同 类型类型 质押权人质押权人 合同号合同号 最高最高融资融资限限额额 主债权期间主债权期间 1 最高额质押合同 瑞丰银行王坛支行 89411 5,000.00 万元 2

309、022.03.27-2025.03.26 公司以 4 项发明专利向瑞丰银行王坛支行办理了最高额质押,具体质押专利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专利名称专利名称 专利号专利号 1 一种传动齿轮齿强度智能便携检测仪 ZL202110237248.X 2 一种汽车雨刮器齿轮检测设备 ZL202110198097.1 3 一种汽车车窗玻璃升降用传动齿轮双面啮合检测仪 ZL202010765821.X 4 一种汽车雨刮器传动机构用齿轮检测装置 ZL202010736366.0 注:前述最高额质押合同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解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质押登记已解除。四、四、关键资源要素关键资源要素(一)

310、发行人产品运用的主要技术情况(一)发行人产品运用的主要技术情况 1、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在汽车雨刮系统、门窗系统及空调系统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此外,公司持续对现有技术进行优化,加强生产设备技改升级,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序序号号 技术技术 名称名称 技术特色技术特色 技术技术来源来源 技术应用情况技术应用情况 主要主要专利专利 对应对应情况情况 1-1-91 1 精密注塑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1、有效提高

311、了模具的设计精度和生产效率;2、引进了西门子模具设计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并自主开发了汽车精密零部件注塑模具智能化设计与装配系统软件,实现了精密塑料零部件产品和模具的优化和自主创新设计;3、引进了 CVT2000S 精密数控慢走丝线切割机、AR65 精密数控电火花线切割机、FORMP350 精密螺旋脉冲机等精密模具加工设备,保证了模具的制造精度,提高了加工效率。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吸收 相关技术已应用于公司模具设计开发与生产制造过程,缩短了模具设计 与 制 造 周期,提高了模具设计精度,降低了模具开发成本。ZL201610193920.9、ZL201610193919.6、ZL2019100

312、37182.2、ZL201520560701.0 2 汽车精密零部件先进生产工艺 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发明专利技术,如多种齿轮的加工工艺、电机盖板的加工工艺等,对生产流程进行了优化改进,实现柔性化生产,更好地满足了汽车行业更新速度快的要求,提高了产品的加工精度和生产效率。自主研发 已被广泛应用于各项零部件的生产过程,优化了生产流程,精简了加工环节,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ZL202111055038.5、ZL202110979677.4、ZL202111029768.8、ZL202110952379.6 3 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 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专利技术

313、,如自动化机械机构平台、自动化取料装置、运载机器人、自动线机械手等,引进了国际领先的数字化生产设备,并通过系统集成、数据互通、人机交互、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优化等手段,实现车间精准、柔性、高效、节能生产,全面提升了智能化生产水平,2020 年度荣获“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吸收 已在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实现了供料-加工-仓储整个生产加工制造过程的智能化,缩短了生产节拍,减少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稳定性。ZL202111055038.5、ZL202110979677.4、ZL201620762293.1、ZL201620801391.1、ZL2016207103

314、50.1、ZL202111029768.8、ZL202110952379.6 1-1-92 4 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质量检测技术 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对汽车零部件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开发了多项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形成了系列专利成果,如齿轮精度检测技术、盖板气密性检测技术等。同时引进了国际领先的数字化检测设备,如瑞典海克斯康系列三坐标测量仪器、德国克林贝格齿轮测量中心、德国 FRENCO 齿轮双面啮合仪等,并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吸收 公司已将相关技术和设备投入到生产环节和质量检测部门,实现了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快速检测、智能分析和及时反馈,为中央控制系统提供准确

315、、可靠的数据支持,有效提高了 产 品 合 格率。ZL202110198097.1、ZL202110237248.X、ZL202010736366.0、ZL201811252342.7、ZL201711348864.2 2、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及贡献情况、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及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广泛运用于主要产品之中,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万元)8,708.67 18,493.15 16,175.71

316、14,528.9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9,222.04 19,408.02 16,893.98 14,827.27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94.43%95.29%95.75%97.99%(二)公司主要业务资质、荣誉和奖项(二)公司主要业务资质、荣誉和奖项 1、公司获得的相关资质、公司获得的相关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资质名称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证书编号 持持有人有人 发证机关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发证日期 有效期有效期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3421586 捷众科技 绍兴柯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2019

317、年 1 月 7 日 长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06960BLS 捷众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绍兴海关 2019 年 1 月 25 日 长期 3 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456789 捷众科技 NSF-ISR 2022 年 8 月 30 日 2025 年 8 月 22 日 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233003486 捷众科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2 年 12 月 24 日 3 年 5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9083061001X 捷众科技-2020 年 4 月 22 日 2

318、025 年 4 月 21 日 1-1-93 6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823E3230463R0M 捷众科技 鹰企认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 2026 年 3 月 29 日 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823S3230395R0M 捷众科技 鹰企认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 2026 年 3 月 29 日 2、公司及公司产品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公司及公司产品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公司产品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奖项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时间时间 奖项奖项 颁发单位颁发单位 1 2023 年 1 月

319、2022 年浙江省首台(套)装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 2 2022 年 5 月 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 2022 年 3 月 2021 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 2022 年 1 月 2021 年浙江省“隐形冠军”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5 2022 年 1 月 2021 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6 2021 年 9 月 2020 年度绍兴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 2021 年 1 月 2020 年浙江省“隐形冠军”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8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度“浙

320、江制造精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9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0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1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2 2019 年 3 月 2018 年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三等奖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 13 2018 年 1 月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3、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三)公司员

321、工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三)公司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员工基本情况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为 337 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1)按照年龄划分)按照年龄划分 年龄年龄 人数人数(人)(人)占比占比 50 岁及以上 162 48.07%40-49 岁 80 23.74%31-39 岁 42 12.46%30 岁以下 53 15.73%合计合计 337 100.00%(2)按照学历划分)按照学历划分 1-1-94 学历学历 人数人数(人)(人)占比占比 硕士及以上 2 0.59%本科 33 9.79%大专 29 8.61%大专以下 273 81.

322、01%合计合计 337 100.00%(3)按照工作岗位划分)按照工作岗位划分 工作岗位工作岗位 人数人数(人)(人)占比占比 生产人员 246 73.00%管理人员 31 9.20%采购销售人员 6 1.78%技术人员 39 11.57%其他人员 15 4.45%合计合计 337 100.00%注:技术人员包括研发人员和质检人员;其他人员主要为后勤、门卫等辅助人员。2、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6 月月 30日日 2022年年12月月31日日 2021年年12月月31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31 日日 各期末员工

323、总人数各期末员工总人数 337 323 284 251 各期末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各期末劳务派遣员工人数-2-比例比例-0.70%-2021 年 5 月,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蚌埠芝麻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公司的一线操作工人,主要工作内容为注塑操作等,可替代性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不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况,公司与蚌埠芝麻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核心技术人员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3 名,分别为楼文庭、孙坤、蔡新明,其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

32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2)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及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孙坤合计持有公司 520.2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91%,除此之外,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1-1-95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核心技术人员中除楼文庭持有上海托曼实业有限公司(已于 2002 年吊销)60%股份外,孙坤、蔡新明无对外投资情况。(3)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

325、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四)研发项目情况(四)研发项目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研发负研发负责人责人 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万元)(万元)拟达到的目标拟达到的目标 1 新能源汽车高强度小模数注塑齿轮生产工艺研发 已完成方案设计论

326、证,后续将进行工艺优化试验、实际运行测试等工作,计划在 2023 年底前完成工艺标准定型。鲁永方 230 形成一套小模数注塑齿轮先进生产工艺标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申请2-3项专利。2 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精密零部件研发 已完成产品模具开发,后续将进行样品试制、性能测试等工作,计划在 2023年底前投入批量生产。董兴 180 形成2-3项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应用,并申请1-2项专利。3 新能源汽车尾门撑杆高强度球头部件研发 已完成样品试制,后续将进行性能测试、用户试用、小批量生产等工作,计划在 2023 年 8 底投入批量生产。张孙烽 150 形成批量生产,实现产业化应用,并申请 1-2

327、项专利。4 汽车车身控制模块精密零部件研发 已完成产品设计,后续将进行模具开发、样品试制、性能测试等工作,计划在 2023 年底前完成小批量生产。郑义苗 230 形成2-3项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应用,并申请2-3项专利。5 汽车门锁精密线束插口部件研发 已完成产品设计方案论证,后续将进行产品设计、模具开发、样品试制、性能测试等工作,计划在2023 年底前完成产品定型。徐鑫烽 230 形成2-3项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应用,并申请2-3项专利。6 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模具制造工艺研发 已完成工艺优化设计,后续将进行工艺试验、实际运行测试等工作,计划在2023 年底前完成工艺标准定型。蔡新明 230 形成

328、一套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模具先进制造工艺标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精度,并申请 3-5 1-1-96 项专利。2、研发投入占比情况、研发投入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2023 年年 1-6 月月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9,287.17 19,537.87 17,251.80 14,890.70 研发投入(万元)522.07 1,009.41 953.96 875.1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62%5.17%5.53%5.88%五、五、境外经营情况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无境外资产,产品主要为内销,存在

329、一定比例外销,外销产品主要销往墨西哥、波兰等国家。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的境外收入分别约为 1,591.11 万元、1,840.27万元、2,896.79 万元和 1,242.76 万元。六、六、业务活动合规情况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七、七、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 1-1-97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一、一、公司公司治理治理概况概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

330、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上述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职责。(一)(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

331、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及相应履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累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记录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二)(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职权及相应的履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332、,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累计召开 15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记录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三)(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职权及相应的履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设监事会

333、主席 1名。公司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累计召开 15 次监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记录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1-1-98(四)(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任程序、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出席历次董事会,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意见,在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监督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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