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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企政策:广东省涉企政策汇编(2023版)(11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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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企政策:广东省涉企政策汇编(2023版)(119页).pdf

1、第 1 页 共 119 页第 2 页 共 119 页前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按照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广东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为全省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帮助广大企业了解相关扶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广东省 2022-2023 年涉企政策进行梳理,编辑形成广东涉企政

2、策汇编 2023 版,共收录 8 类企业扶持政策,含创业扶持篇、科技创新篇、转型升级篇、人才建设篇、融资专项篇、财税支持篇、产业扶持篇、技术改造篇等。每项政策包含政策摘要、政策依据、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申报途径、申报时间、主管部门等内容。本书汇编政策的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 月,并附带电子版图书,即可扫码查看。第 3 页 共 119 页目录目录一、技术改造篇.51.2023 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52.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6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84.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

3、造监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95.广东省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6.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127.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13二、产业扶持篇.151.2023 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152.2023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173.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184.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三批)入库申报.195.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16.2023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

4、项目.227.2023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248.2023 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259.2023 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2610.2023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2811.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3012.广东十大茶油评选暨“粤林茶油”公用品牌建设推广.3213.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3314.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3515.“基于粤菜文化博览馆项目建设的粤菜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项目采购需求.36三、财税支持篇.371.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372.2023 年中央预

5、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储备入库.393.2023 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404.2023 年度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415.2023 年省级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446.“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46四、转型升级篇.471.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472.组织申报“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重点专项.483.跨县集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494.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515.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52五、科技创新篇.531.国

6、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53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55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第二批.56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57第 4 页 共 119 页5.全国国际发明展“我是发明人”创新大赛.596.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607.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618.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项目.639.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重点专项项目.6510.重点领域研发计

7、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项目.6811.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7012.首届“兴智杯”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7213.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7414.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7515.第十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7616.“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7717.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8018.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8119.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8320.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8521.科技创新计划项目.86六、融资专项篇.881.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88

8、2.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省级担保机构).893.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914.深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行动计划.9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966.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98七、人才建设篇.1001.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专题).1002.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省内专题).1013.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1024.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1065.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1086.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110八、创业扶持篇.112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122.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9、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1133.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1144.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第二阶段资助.1165.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118第 5 页 共 119 页一、技术改造篇一、技术改造篇1.20231.2023 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用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202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10、(粤工信规字 20213 号)等文件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 2023 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 20202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3 号)支持范围支持范围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 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

11、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 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 100 万元。工作流程工作流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各地于 6 月10 日前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完成本地区项目申报配置,并在申报通知中明确要求企业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市如有自建项目系统,请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第 6 页 共 119 页统(二期)正式上线使用的通知(便函2021469 号)中的要求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进行对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莫玉婷、胡智强联系电话:、83133387

12、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2.2023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

13、字20215 号)要求,组织开展 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政策依据政策依据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

14、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第 7 页 共 119 页予支持。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 5G 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 2022 年6 月 30 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 2019 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方式支持方式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

15、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方式进行支持。申报要求申报要求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市项目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

16、息化局评审遴选的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 年 9 月 14 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和资金绩效目标表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宁涛传真: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第 8 页 共 119 页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政策摘要政策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 号),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节能技术和装备产品生产企业申报

17、。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 号)申报范围申报范围本次组织申报包括“工业节能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以及“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三大类。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范围包括: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范围包括:数据中心、通讯机房、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范围包括: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1 级能效等级的量产装备或终端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包括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

18、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等。高效节能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调节器、热泵、电冰箱、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换气扇、显示器、智能坐便器等。申报要求申报要求各申报企业在8月1日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分类提交申请(通知附件 2、3、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第 9 页 共 119 页进行初审把关,并按通知附件 1 要求汇总后 8 月 8 日前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 A4 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书面

19、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益民联系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4.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保障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批复要求,以及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遴选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二)熟悉国家和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方面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五)优先考虑承担过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建设运维及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机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第 10 页 共 119 页(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情况等)。(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三)项目业务运营工作方案。包括系统日常需求梳理、信息化咨询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导出服务、系统优化管理等工作方案。(四)服务费用报价。项目

21、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 16.84 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需求梳理、信息化咨询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导出服务等。具体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提出。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密封并在封口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8 日 12 时。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熊卫鹏传真: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5.广东省广东省 2022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组织开展我省 20

22、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广东省 2022 年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第 11 页 共 119 页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 1 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二)2019 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23、。2019 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三)2020 年、2021 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申报时间申报时间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月 22 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月 22 日。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

24、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月 22 日。申报程序申报程序(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认定的企业。企业须分别按顺序先后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 2022 年起高企认定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只第 12 页 共 119 页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87681637、87684602。2.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省高

25、企业务管理电话:、83170061、38358042。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6.6.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做好 2022 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结合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2022 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5 号)申报范围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二)2019 年通过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的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到期日期为

26、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今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终止,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三)2020 年、2021 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采取集中申报、统一受理、定期评审、结果公示的方式。企业在系统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地市科技第 13 页 共 119 页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5 日。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 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

27、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50%以上。(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50%以上。(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35%。申报程序申报程序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科技部政务平台”)上进行。企业进入“科技部政务平台”中“服务事项”页面,点击“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选择“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办理。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省综合业务咨询电话:、87687769。2.省财

28、税业务咨询电话:、38358042。3.国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8656305。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7.7.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第 14 页 共 119 页升,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 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 2022 81 号)有关要求,现组织

29、开展 2022 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 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 号)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

30、升等领域。申报程序申报程序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价办法所列附件,外网地址:http:/ 月 20 日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 15 页 共 119 页联系人及电话:赖信华,;卢赓,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二、产业扶持篇二、产业扶持篇1.1.20232023 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蚕桑

31、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23 年度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违法 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的,切实推动 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的生产、研发、科技和产业化应用的茧丝绸企 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不含)。支持方向支持方向1.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在广东蚕桑主要产区推动蚕 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立

32、适合机械化作业、自动化操作的标准 化蚕桑种养体系,推广水肥一体灌溉、病虫害防控、桑叶选储保 鲜、小蚕共育大蚕集中饲养等技术。发挥丝绸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公司+基地”等模式,调动农户积极性,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培育推广全龄饲料工程化养 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第 16 页 共 119 页2.蚕桑良种选育。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发培育 优质蚕种和适合机械化的耐伐桑树品种。构建产学研结合、育繁 推一体化的蚕桑种业发展模式。3.蚕桑产业化应用。坚持立桑为业,鼓励桑叶、桑果、桑枝、蚕蛹、蚕沙、蚕丝等开发和利用。打造丝绸面料精品工程,鼓励 精品蚕茧、精品生

33、丝发展,推动功能性、高品质面料开发,做大 做强广东丝绸产业链。4.保护利用丝绸文化遗产。对有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广东特 色的丝绸产业传统技艺进行保护传承。5.技术改造和绿色生产。支持茧丝绸生产企业升级改造设施 设备,优化生产流程,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鼓励智能化养 蚕煮茧和缫丝织绸,打造蚕桑丝绸产业绿色供应链支持方式支持方式1.采取事后奖励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投资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2.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完成的建设内容(以发票时间为准),且未获得过其他任何层级的财政资金支持。3.企业申报方向不超过 2 个,同一项目不可申请多个方向。申报流程申报流

34、程1.项目入库申报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2.地市商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并组织完成项目评审。3.出具推荐文件,统一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处)纸质版 1 份,电子版 1 份。4.省级对地市评审通过并推荐入库的项目进行复核,根据资金盘子和申报情况制订资金分配计划(因素法分配),公示下达财政资金。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第 17 页 共 119 页广东省商务厅2.20232.2023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

35、按照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 2018 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263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 法(试行)(粤府201911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2023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的入库和管理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 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263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 法(试行)(粤府201911 号)支持对象支持对象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国 际分

36、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229 号),广州、深圳、珠海市商务局评定的 2022 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特指广州南沙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珠海横琴自贸片区)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支持标准支持标准第一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 100 万元扶持;第二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 60 万元扶持;第三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 40 万元扶持。以上为初定扶持标准,由省商务厅按实际预算安排调整确定最终扶持标准。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康妮、邱余第 18 页 共 119 页电话:、38815411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20233.202

37、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做好 2023 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260 号)申报流程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端口

38、为: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公开申报省级项目(第二批),具体账号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8 日 24:00;网上申报审核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9 日 24:00。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申报入库汇总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婉薇,陈锴联系电话:、第 19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4.20234.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三批)入库申报年乡村振兴战略专

39、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三批)入库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260 号),为做好 2023 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 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三批)入库申报指南。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260 号)申报内容申报内容(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二)渔业资源保护项目(三)植物疫病与农药监督管理项目(四)种植业发展类项目(五)乡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本指南的申报对象为省级以上从事

40、相关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二)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由省级单位统一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三)已完成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项目,并申请财政资金。(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第 20 页 共 119 页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3 年入库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开展预算评审,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

41、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 2023 年项目库。申报方式申报方式(一)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端口为:2023 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公开申报省级项目(第三批),具体账号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 23:59;网上申报审核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3 日 23:59。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2023 年

42、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三批)申报入库汇总表(附件 2)。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申报的,应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确认资料完整性之后予以上报。(二)书面材料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须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 17:30 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潭美思、陈建斌,(072)2.渔业资源保护项目:邱小龙,.植物疫病与农药监督管理项目:谭思思,.种植业发展类项目:黄怡林,020-

43、372886095.乡村产业发展类项目:毛蕊,第 21 页 共 119 页5.5.2023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 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 201911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

44、工信办函202025 号)入库程序入库程序(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地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完工评价、评审论证、集体审议、排序储备等工作。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各地组织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提交项目申请资料。(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地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7 月 31 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

45、。(三)入库储备项目核查。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我厅将视情况对入库储备项目单位是否具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进行复核,同时对部分地市入库储备项目进行核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曲超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林倩 第 22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20236.2023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

46、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 201911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 号)等要求,组织 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 201911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 号)申报

47、方向申报方向方向 1: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包括电子信息以及重点应用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其他高端电子元器件及相关材料。方向 2: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包括采用 28nm 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在广东省内芯片代工产线流片的芯片。方向 3: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器件及相关材料。方向 4:高端芯片应用验证项目。支持汽车及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Tier1)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汽车芯片上车验证,实现批量装车应第 23 页 共 119 页用,并达成汽车芯片推广应用考核指标要求。方向 5:芯片检测认证能力建设项目。支

48、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围绕自主可控汽车芯片研发验证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建设满足车规级要求的芯片级、板卡级和零部件/整车级的汽车芯片测试验证能力。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 5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 5 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三)项目已经完工,且有

49、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申报流程申报流程1.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并于 6月 15 日 前 在 广 东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系 统http:/210.76.80.141 完成本地区项目申报配置。2.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

50、局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 填写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可在通知公告中查阅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操作手册),预算年度请选择 2023 年,申报扶持方向请选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第 24 页 共 119 页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吴跃前 ,陈先倡 电子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20237.2023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政策摘要

51、政策摘要为做好 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任务支持任务(一)贷款贴息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 30 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 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

52、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 2022 年1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 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三)2023 年“创客广东”大赛第 25 页 共 119 页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 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

53、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 30 万。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 2021 年“创客广东”大赛省 50 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 1 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 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廖立颖、杨楠电话:、83134726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20238.2023 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做好 2023 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

54、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2040 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的独立法人,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主体为第 26 页 共 119 页节能服务公司。(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审批规定,前期手续齐全,在建项目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保证 2023 年底前开工建设);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范围申报范围(一)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

55、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改造后能效达到国家公布的标杆水平或标准先进值,且年节能量超过 1000吨标准煤。(二)先进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支持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 年)“节能环保产业”中节能类核心技术及工艺,以及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1 年本)中节能技术、设备的应用示范项目,以及交通、照明等其他领域具有重大节能示范效应的项目,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500 万元。(三)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支持节能关键材料、装备和产品产业化项目,技术性能指标须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500万元。(四)公共机构节能示

56、范项目。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制冷、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帮镇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能源局9.20239.2023 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政策政策摘要摘要为做好 2023 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第 27 页 共 119 页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 2019115

57、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 202025 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 2021 年7 月 1 日(含)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之间,项目总投资额珠三角地区不低于 2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1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20%。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应不低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 万吨/年,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1 万吨/年(梯次与再生利用可合并计算),或生活垃圾

58、5 万吨/年,或垃圾焚烧飞灰 3 万吨/年。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应是获得 2021 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已获得奖励的企业不再奖励。支持范围支持范围(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地市辖区内已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飞灰)项目。珠

59、三角地区(包括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含购地款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的 20%,第 28 页 共 119 页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含购地款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的 30%,且上限不超过 2000 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存在获得我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单位(超过项目完成期限 3 个月尚未完成验收,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不得申报。不得多

60、头申报和多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企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给予一次性直接奖励。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仨珂电话: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0.10.20232023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入选政策政策摘要摘要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

61、8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5 号)要求,组织 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第 29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2、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 201911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5 号)支持范围支持范围主要支持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

63、业企业生产经营中 5G 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 2022 年6 月 30 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 2019 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流程申报流程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实际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第 30 页 共 119 页相关材料,按

64、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市项目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宁涛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11.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链主”

65、企业遴选企业遴选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和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培育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企业群,组织开展 2022 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

66、属地原则。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第 31 页 共 119 页业。(二)规模实力。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 50 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 10 亿元。(三)市场影响力。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四)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 3%,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领军人才,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国家级、省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的优先考虑。(五)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

67、品质量精良,管理模式创新、具有品牌核心竞争力;企业产品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国家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及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优先考虑。(六)产业带动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突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少于 20 家。(七)其他要求。企业政治可靠、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积极参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组建或参与行业协会联盟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流程申报流程(一)初审推

68、荐。各地级以上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出具推荐意见(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按“链主”所属战略性产业集群类别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二)专家评审。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依托相关专家组成“链主”企业评审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7 人,且应包括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可邀请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第 32 页 共 119 页员参与评审),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评审意见,提出“链主”企业建议名单。(三)“链

69、长”审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将专家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报所属产业集群“链长”审定。经“链长”审定同意后,专家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随同推荐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四)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拟选定的“链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有效期三年。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卫、黄剑锋、刘熠电话:、83134777、8313

70、3241,、、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2.12.广东十大茶油评选暨广东十大茶油评选暨“粤林茶油粤林茶油”公用品牌建设推广公用品牌建设推广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油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茶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东油茶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广东十大茶油评选暨“粤林茶油”公用品牌建设推广活动。活动内容活动内容(一)开展广东十大茶油评选。以公开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油茶企业自愿申请、网络投票、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检测、专家评选等方式,综合确定评

71、选第 33 页 共 119 页结果,经公示后发布“2022 年广东十大茶油”名单。(二)开展“粤林茶油”公用品牌形象标识公开征集及推广活动。结合广东区域特色,通过“粤林茶油”公用品牌 LOGO 有奖征集、团体标准制定、使用管理和推广,助推广东油茶产业发展走向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打造高端国油广东品牌。有奖征集分三个奖项,最高奖项奖金 10000 元。活动要求活动要求参评企业注册地须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由油茶企业自愿申请,并经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再报省林业局组织评选。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附彩色扫描电子版,电子文档统一命名格式:“品牌名称+茶油

72、评选”。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夏超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商务厅13.13.广东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启动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粤港澳大湾区发

73、展规划纲要第 34 页 共 119 页支持内容支持内容支持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框架下开展的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申报本专题项目须联合至少 1 家以色列企业进行申报。2.中以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牵头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3.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互信关系和坚实的合作基础,必须就合作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合作文件。协议内容要明确各方研发任务、分工与知识产权归属,并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未签署相应

74、合作文件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的参与单位。4.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参与各方单位 1 名及以上成员。5.企业(不限国内和国外)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申报本专题,需提供自筹经费。企业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金额。鼓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入充足配套资金,自筹经费配套情况将作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指南发布之日前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2)在指南发布之日前在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资助方式资助方式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获得中以双方立项支持的项目,每项资助 100

75、万元;未获得以方立项支持的项目,择优每项资助 50 万元。第 35 页 共 119 页申报方式申报方式(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或“广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http:/ 2022 年 3 月 21 日5 月 25 日 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17:00。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一)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二)交流合作处(政策咨询):(三)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

76、163338、83163469(四)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14.14.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发函202271 号)要求,前期组织相关地市开展了申报工作。为更加充分、更加广泛发动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申报,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补充申报推荐工作。第 36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发

77、函202271 号)申报流程申报流程请各地将补充申报推荐的项目情况填入2022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加盖公章),于 7 月 29 日前连同2022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产业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波涛、李信电话:、83180738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5.15.“基于粤菜文化博览馆项目建设的粤菜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基于粤菜文化博览馆项目建设的粤菜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项目采购需项目采购需求求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

78、关于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拟开展基于粤菜文化博览馆项目建设的粤菜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申申报报要求要求第 37 页 共 119 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2、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对粤菜文化有深入系统梳理研究、具有粤菜文化相关展示经验的单位将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3、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4、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为国家或者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荣誉称号获得者等知名专家;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社

79、会保障理论研究经验且长期从事相关实践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责任心强,组建能够胜任研究任务的团队。5.团队研究实力较强,主要研究人员不少于 3 人,均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具备开展研究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袁先生电话:三、财税支持篇三、财税支持篇1.20231.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省实施方案,加快储备实施一批有利于稳经济、扩投资的重大项目,进一步

80、做好 2023 年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入库有关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 号)第 38 页 共 119 页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271 号)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2-202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1271 号)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资金投入比例。各项目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等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

81、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二)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 1 个同项目类型。(三)申报程序。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协商一致后逐级联合上报。省直事业单位、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直接以本单位名义申报。(四)限制条件1.对于以前年度项目因“未按时开工”“资金支付率低”“资金长期闲置”“超批复建设年限未完工”等原因在最近一次农业农村部通报中涉及的市级、县(市、区)级或省级单位(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整改完成前,暂停该级地区、承担单位申报 2023 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不含农田建设项目)。2.承担过

82、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相同专项且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不列入储备范围。3.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婉薇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39 页 共 119 页2.20232.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储备入库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储备入库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加快储备实施一批有利于稳经济、扩投资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做好 2023年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广东 2023 年中

83、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入库有关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 号)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271 号)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2-202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1271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资金投入比例。各项目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等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

84、法的规定执行。(二)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 1 个同项目类型。(三)申报程序。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协商一致后逐级联合上报。省直事业单位、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直接以本单位名义申报。(四)限制条件1.对于以前年度项目因“未按时开工”“资金支付率低”“资金长期闲置”“超批复建设年限未完工”等原因被国家农业农村部最近通报的市、县(市、区)或省级单位(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整改完成前,该地市或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2023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不含农田建设项目)。第 40 页 共 119 页2.承担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相同专项且至今尚

85、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本次申报不列入项目储备范围。3.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婉薇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20233.2023 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加快储备实施一批有利于稳经济、扩投资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做好 2023年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广东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

86、入库有关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 号)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271 号)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2-202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1271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资金投入比例。各项目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等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第 41 页 共 119 页管理办法的规

87、定执行。(二)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 1 个同项目类型。(三)申报程序。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协商一致后逐级联合上报。省直事业单位、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直接以本单位名义申报。(四)限制条件1.对于以前年度项目因“未按时开工”“资金支付率低”“资金长期闲置”“超批复建设年限未完工”等原因被国家农业农村部最近通报的市、县(市、区)或省级单位(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整改完成前,该地市或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2023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不含农田建设项目)。2.承担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相同专项且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本次申报

88、不列入项目储备范围。3.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婉薇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20234.2023 年度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年度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规范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 2023 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本申报指南适用于省本级项目申报和指导各地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参照本申报指南另行制定本地区的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做好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

89、”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第 42 页 共 119 页政策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875 号)申报范围申报范围1.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预留灾后分配资金,无需提前申报储备,主要支持用于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等应急救助和解决受灾群众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修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以及购置、加工及储运灾害救助物资;灾情数据调查、核实和评估。2.特大三防应急救灾方面。预留灾后分配资金,无需提前申报储备,主要支持防汛防寒防风防冻应急抢险、水毁修复、监测测报设施设备修复、防汛通讯设施修复、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90、购置、三防指挥体系建设;组织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修建应急抗旱设施,购置抗旱设备;购置防冰冻设备和物资;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等。3.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方面。主要支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营区建设、专业骨干培训、森林消防物资和专用设备购置、航空消防飞机租赁、地面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等;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承担全省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空中救助、汛旱风灾后空中救援、交通事故空中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空运和投放等飞行任务。4.应急体系建设方面。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基地建设;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应急科技

91、研发、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等;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治理与灾害防治调查评估、能力建设等。5.安全生产监管方面。主要用于执法装备、执法队伍建设;事故调查、救援、处置;宣传、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技术支撑等;工矿商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监管等方向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等。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原则上以政府部门(含政府部门技术支撑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名义申报,不接受以其他事业单位或企业名义申报。第 43 页 共 119 页国家和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项目均通过属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报。2.原则上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92、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申报要求申报要求1.政策依据。政策依据主要有五类:上级工作部署、政策制度规定;本级政府工作部署、政策制度规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项目;部门发展规划项目;部门专项职责履行项目等。填报时,要简要描述政策依据的名称及文号,并在附件上传有关文件。2.资金用途。包括支出范围、具体用途、支持对象等。3.绩效目标设置。主要指安排该项支出的政策意图,以及财政资金在一个年度内要求完成的总任务、预期达到的总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应全面涵盖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确保与政

93、府政策目标、社会公众需求、财政投入规模、部门职责职能、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匹配。原则上每一项目均应设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工程基建类项目和大型修缮及购置项目等应设置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根据实际需要选用。4.资金测算情况。依据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测算方法三类标准来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项目资金构成要详细说明测算所使用的标准或参考依据,未说明测算标准和参考依据的项目不予入库。5.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应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或行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期限、中期财政规划等相适应。长期性项目,不限定实施期限、需要长期安排。阶段性项目,已确定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最高不超过 5 年

94、。存续状态栏来标识项目属于长期性项目和阶段性项目,长期性项目不填写项目起始年度和终止年度,阶段性项目应填写具体实施年度。6.立项论证情况。简要说明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开展项目审核或评审论证。申报单位按照“突出重点、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原则,科学选择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论证、委托第三方专业结构评审等方式,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第 44 页 共 119 页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或评审论证。审核和评审论证要形成书面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和优先排序的依据。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各地申报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自定,7 月 2

95、0 日前完成项目入库。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郑钟祥电话:邮箱:yjt_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5.20235.2023 年省级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年省级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加强广东省省级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管理,结合我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2023 年省级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 号)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效益。

96、2.节约用水类项目要达到一定的节水效果,具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作用;水资第 45 页 共 119 页源保护类项目实施后,能够提高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改善水生态环境,有助于推进我省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取用水监管类项目要针对管理薄弱环节,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3.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明确,一个项目一申报。列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额度要求额度要求1.申报项目数量。2023 年度各地级以上市(含财政省直管县(市)可申报不超过 2 个项目;省直机关单位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申报不超过 3 个项目。凡超额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2020 年度及以

97、前已安排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但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不得申报 2023 年度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不可多头申报。2.补助额度。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精神,2023 年度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控制在 100 万以下。申报程序申报程序1.市、县单位申报程序按照项目承担单位隶属关系,地市、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项目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省水利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2.省直机关单位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省直机关单位、中央驻穗有关单位可直接行文,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省属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对口省直机关申报。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金

98、纬昊电话:,第 46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水利厅6.6.“十四五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深入做好资格核定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应享尽享”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875 号)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本通知所指的科普单

99、位,应具备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按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之附件 1、2 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资格审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为省属单位的,其资格审核表须省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其他单位须其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申报要求申报要求请各申请单位于 2022年 6 月 30 日前将申报材料 1 式 3 份送交至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连新路 171 号科技信息大楼 1 楼,邮编:51003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

100、47 页 共 119 页联系人及电话:夏兴林,、钟志云,、邮箱:skjt_。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四、转型升级篇四、转型升级篇1.1.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45 号),根据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实施细则(2022 年),现组织 2022 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入库申报。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实施细则(2022 年)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牵

101、头单位应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牵头单位应为行业龙头制造企业或行业公共服务企业,在所申报的试点行业有成功落地且服务成效好的省内案例;牵头单位的实际管理人应为“懂行人”,在所申报的细分行业领域从业超过 10 年。(三)鼓励牵头单位组建产业生态,生态成员应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电信运营企业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四)牵头单位及其生态成员近 5 年内(2017 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 5 年内(20

102、17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第 48 页 共 119 页保、质量事故。申报流程申报流程1.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基层人民政府,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2.请各牵头单位认真阅读实施细则和行业指南,确认申报资格及试点任务要求,选择试点行业领域和试点起步区域,按要求开展深调研,并制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方案,形成申报书和调研报告,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至试点起步区域基层人民政府。对于有意向在特色专项领域开展试点的牵头单位,可按照行业指南要求提交特色专项领域试点方案,同步申请开展专项试点。3.请各基层人民政府对牵头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申报书、调研报告(一式三份)加盖

103、基层人民政府公章后一并提交至地市工信主管部门备案;请各地市汇总后将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吴锐霞,高新国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2.组织申报组织申报“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重点专项等重点专项政策摘要政策摘要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1

104、号),现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第 49 页 共 119 页发”等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1 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 年 7 月 21 日 8:008 月 19 日 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一)科技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咨询电话。1.“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

105、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叶毓峰,陈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3.3.跨县集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跨县集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省府办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2021-2023 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 号)、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 号)和跨县集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试行

106、)精神,为做好 2022 年跨县集群省级现代农第 50 页 共 119 页业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2021-2023 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 号)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 号)跨县集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试行)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特别是要与产业帮扶结合紧密。跨县集群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为大型企业(含省农垦集团公司和省供销社下属企业),参与实施主体为大型企业子公司,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数

107、量为 10-15 家。引进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必须在当地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不能是“三无”企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产业园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三)其他条件。1.大型企业会同产业园核心区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申报 1 个跨县集群产业园。省农垦集团、省供销社等省属企业可各申报 1 个跨县集群产业园。2.跨县集群产业园必须提前落实不低于 50 亩/园标准的产业园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园办联系人:阮坚、叶贞京电话:、372887

108、50,邮箱:nynct-;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联系人:黄婉薇电话:,邮箱:第 51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4.4.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扎实稳妥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 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 2022 年国家现代农

109、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标函2022124 号)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2.应选择 1 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水稻等大规模种植规模不低于 5000 亩,其他特色种植规模可适当放宽条件;畜禽养殖不低于 0.5万头牛、5 万头猪、15 万羽禽;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 1500 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3.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 8000 万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 30%。4.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

110、达标合格证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的基地。5.已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第 52 页 共 119 页创建步骤创建步骤主体申请;县市审核。专家评审,省级认定。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国家现代农业全链条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要求及下达的示范基地推荐指标,从省级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申报时间申报时间9 月 22 日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5.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政策政策

111、摘要摘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20212023 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 号)精神,组织开展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2022 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功能性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20212023 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 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请示文件和经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同意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建设规划佐证材料和资金使用方案。申报请示文件。正文部分必

112、须重点说明: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种养规模(面第 53 页 共 119 页积)和综合产值以及依据,功能性产业园核心技术规模以及依据;经责任主体核实的建设用地落实情况;有经责任主体审核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已落实 xx 亩建设用地等相关表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园办联系人:阮坚、叶贞京,电话:、37288750,邮箱:nynct-;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联系人:黄婉薇,电话:,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五、五、科技创新篇科技创新篇1.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113、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等重点专项专项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7 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申报要求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 6 月20 日 16:00 前提交至省科技厅审核推荐,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第 54 页 共 119 页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一)科技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咨询电话。(1)“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

114、598087。(2)“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3)“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4)“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5)“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6)“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7)“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8)“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

115、咨询电话:。(9)“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10)“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11)“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12)“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13)“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14)“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15)“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116、。(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叶毓峰:;陈峰:。第 55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绿色生物制造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等重点专项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科技部发布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2292 号、国科发资2022104 号、国科发资2022111 号),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申报要求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

117、,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 1.“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2.“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3.“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4.“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5.“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6.“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7.“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

118、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第 56 页 共 119 页专项 8.“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88225123;专项 9.“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0.“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1.“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2.“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3.“

119、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14.“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5.“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6.“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7.“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专项 18.“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二

120、)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省科技厅社发处:沈思(负责资源利用、社会治理等领域专项 1-4 指南咨询)、;罗宇恒(负责生态环境领域专项 5-7 指南咨询)、;李欣怡(负责生物医药领域专项 8-14 指南咨询)、;陈伟(负责生物安全领域专项 15-18 指南咨询)、。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3.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等重点专项第二批第二批政策摘要政策摘要第 57 页 共 119 页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

121、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 2022 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1 号)。申报方式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在 6 月 30 日 16:00 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提交至省科技厅(组织推荐部门),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将在 2022 年 7 月 8 日 16:00 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审核推荐。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电子邮件:“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电子邮件: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许莹莹、袁艳:020-83

122、561424、83562716交流合作处:余凯,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4.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等重点专项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科技部发布的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2296 号)(国科发资2022100 号),现转发“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区块链”、“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第 58 页 共 119 页新兴软件”、“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稀土新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申报

123、工作。申报方式申报方式“信息光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微纳电子技术”、“区块链”、“多模态网络与通信”等重点专项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 6 月 13 日 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 6月 20 日 16:00 前,将 预 申 报 书 通 过 国 家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https:/ 59 页 共 119 页、、83163874。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5.5.全国国际发明展全国国际发明展“我是发明人我是发明人”创新大赛创新大赛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推

124、进创新型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强化各类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各级创新活力,推动优质发明创新成果、发明创造人才形成集聚优势,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支持和指导,中国发明协会主办的“我是发明人”创新大赛于 2022 年 4 月正式启动。参赛要求参赛要求(一)参赛项目应为团体或个人于近三年完成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新创意,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实用性的发明成果。(二)参赛项目已申请或获得知识产权的,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文件;未申请或未获得知识产权的参赛项目,须提交项目技术方案。参赛项目如获得知识产权,必须所有权清晰,不得侵犯

125、他人知识产权,参赛项目主体不拥有或是部分拥有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主体必须获得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三)参赛项目必须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且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价值,能够推广和应用。(四)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类项目参赛,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或提供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生产许可证等技术(产品)资料。(五)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参赛:处于保密期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的;已经获得政府专项支持的;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第 60 页 共 119 页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各 参 赛 个 人 或 团 体 可 登

126、 录“我 是 发 明 人”创 新 大 赛 官 方 网 站(www.wsfmr-)进行线上报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话:邮箱:wsfmr-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6.6.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 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 号)关

127、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 201911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 号)入库程序入库程序(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地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制订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完工评价、专家组评审和排序、集体审议等工作。第 61 页 共 119 页(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地于 6 月 30 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8月 20 日前报送经主管单位会议审议通过的入库项目汇总表至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同时,请各地将拟申报预算的项目报送本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储备项目库”,由同级

128、财政部门对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并同步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三)项目库核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993 号)要求,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视情况对部分入库项目进行核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曲超、;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林倩、;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邢飞、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7.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省科技企业

129、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 号)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一)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国际化、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分别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第 62 页 共 119 页申报程序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二)地市主管部

130、门审核推荐。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2.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3.各地市主管部门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附件 1-5)报送省科技厅。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629 日 17:00。(二)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131、月 10 日 17:00。(三)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17 日 17:00。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83163487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第 63 页 共 119 页8.8.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项目重点专项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

132、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启动 2022 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6 家(含)。(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

133、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省外企业的,不得分配省级财政资金。(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 1 项或参与 1 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

134、3 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五)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第 64 页 共 119 页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六)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 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

135、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136、黑名单”记录;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八)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 政 务 服 务 网”或“广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http:/)”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第 65 页 共 119 页报。申报时间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3 月 7 日 17:00,

137、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 17:00。联系联系方式方式(一)省科技厅高新处(专题业务咨询):陈程成、郭秀强,、83163874。(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83163338。(三)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9.9.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医学与干细胞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重点专项项目重点专项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

138、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启动 2022 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6 家(含)。(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第 66 页 共 119 页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

139、目,优先予以支持。(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省外企业的,不得分配省级财政资金。(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 1 项或参与 1 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 3 项

140、,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五)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六)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 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

141、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第 67 页 共 119 页立项;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

142、”记录;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八)项目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科研活动,需向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申请行政审批的项目,申报时须提供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4,申报时将项目负责人签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作为项目附件上传)。(九)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十)开

143、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十一)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 政 务 服 务 网”或“广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http:/)”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申报时间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144、 1 月 27 日3 月 7 日 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 17:00。第 68 页 共 119 页联系联系方式方式(一)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班武、李欣怡、朱军,、83163937、83163905。(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83163338。(三)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10.10.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项目重点专项项目政策摘要

145、政策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 2022 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5 家(含)。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

146、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三)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财政经费分配比例相适应);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第 69 页 共 119 页(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 1 项或参与 1 项,同

147、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 3 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五)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六)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 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七)有以下情

148、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

149、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八)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第 70 页 共 119 页省 政 务 服 务 网”或“广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http:/)”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申报时间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2 月 21 日 17:00

15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17:00 时。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专题业务咨询):刘志辉,王彬:、831639352.省科技厅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831633383.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11.11.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33

151、号)要求,组织开展 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33 号)申报申报条件条件(一)申报单位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第 71 页 共 119 页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 1 个应用案例。(二)申报案例应能有效支撑开展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并提供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

152、询结果为准)。申报申报程序程序(一)申报单位填写案例申报书,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与申报案例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及申报单位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案例的应用场景、新技术应用情况、数据开发利用情况、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以及申报单位技术优势和关键产品情况、服务落地情况(如服务合同)、参与相关重点项目情况、获得相关专利及知识产权情况、获奖情况,支持或参与我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重要工作情况等。(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征集推荐工作,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2022 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珠三角各地市推荐

153、的应用案例不超过 5 个,粤东粤西粤北各地市推荐的应用案例不超过 3 个。深圳市可直接报送。中央企业、协会组织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四)申报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曹万里、胡嘉娟联系电话:、83134272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 72 页 共 119 页12.12.首届首届“兴智杯兴智杯”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

154、署,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生态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 2022 年首届“兴智杯”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赛事组成赛事组成专题赛项一:技术创新围绕多模态技术、大模型、可解释性算法等核心技术,征集并遴选一批原创型、引领型、有影响力的技术模型及解决方案,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引领性、创新性强的技术应用突破。专题赛项二:行业赋能聚焦工业、能源、医药医疗、网络通信等市场空间大、受众群体广、转型升级需求强烈的实体经济领域,征集并遴选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技术和解决方案,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进程,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155、注入新动能。专题赛项三:生态构建围绕国内开发框架工程化应用、软硬件一体化发展等技术基础生态,以及智能城市、可持续创新发展等产业化应用生态构建,征集并遴选优秀技术成果和解决方案,打造安全可靠、蓬勃发展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总决赛:由专题赛优胜项目现场答辩、专家打分,按得分高低遴选获奖项目并颁奖。参赛要求参赛要求1.参赛对象为国内外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开发者团队和个人开发者群体。2.每个参赛团队人数不限,每个参赛选手同一赛题不得重复参赛。3.参赛报名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有效,团队名称不得包含敏感、不文明字样。第 73 页 共 119 页4.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

156、策,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并确保提交作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参赛作品的创意、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所有。5.以末次提交的有效作品为准。6.专题赛相关支持单位不得参加本赛题。申报方式申报方式大赛官网(http:/)、官方公众号(兴智杯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提供赛事报名、数据使用、评审评测、信息发布等参赛保障。参赛者均须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截止日期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申报时间:2022 年 9 月 12 日前奖励机制奖励机制(一)大赛奖项3 项专题赛和总决赛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总决赛将增设优胜奖;在全参赛作品中评选 50 强高价值应用方案、最佳商业

157、投资价值奖。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优秀支持单位,并予以鼓励。(二)获胜项目激励获奖证书及奖金;择优推荐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工作;入选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优秀项目案例集;择优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及地方部门相关项目、人才评选;优先对接投资资金及机构资源;提供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应用推广等服务。具体激励措施将在大赛网站公布。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波涛邮箱: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第 74 页 共 119 页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3.13.第六届第六届“创客广东创客广东”大赛大赛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

158、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此前印发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3 号)的基础上,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3 号)参赛领域参赛领域新一代信息

159、技术、智能家电、机器人、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 8 个参赛领域。参赛条件参赛条件1.企业组(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第 75 页 共 119 页2.创客组(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 5 人。(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

160、权纠纷。(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参赛流程参赛流程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2.报名时间。各地市赛、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晚于 6 月 30 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楠、邝野电话:、;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4

161、.14.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制造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第 76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 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定位、领域范围、培育建设等要求,围绕当前提出的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重点关注尚未布局建设省创新中心的战略性产业集群方向领域,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

162、单位牵头申报。其中珠三角地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 300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可适当放宽。申报程序申报程序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 3),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前将经审核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盖章的汇总表(均需附电子光盘文件 1 份)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邓敬韬、林倩电话:、83133219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5.15.第十届第十届“珠江天使杯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政策摘要政策

163、摘要根据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 202279 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第 77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 号)项目遴选项目遴选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按照要求组织好 2022 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种子项目遴选、推荐和培育工作。大赛组委会全流程、跨区域、分层次对推荐的种子项目进行专业培训和精心打磨,同时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合理科学的独立评审,最终遴选出 40 个种子项目,直接晋级大赛行业赛。联系联

164、系方式方式(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陈邦平、李丽娜,、87683149(二)成果与区域处:郭昳琦、杨保志,、83163862电子邮箱:skjt_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16.16.“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政策政策摘要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启动 2022 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

165、)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第 78 页 共 119 页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6 家(含)。(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

166、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省外企业的,不得分配省级财政资金。(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 1 项或参与 1 项,同一法人单位(高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 3 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五)项目负责人应起到

167、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六)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 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第 79 页 共 119 页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

168、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八)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

169、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 政 务 服 务 网”或“广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http:/)”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申报时间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5 日 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17:00 时。联系方式联系

170、方式(一)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任志超、叶毓峰,、。第 80 页 共 119 页(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83163338。(三)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17.17.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要求,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

171、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 年版),并就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政策依据政策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 年版)申报申报条件条件(一)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

172、认定标准。申报申报要求要求1.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10月10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第 81 页 共 119 页函和汇总表(附件 1)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 10 月 21 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 2、3)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 企 业 线 上 申 报 地 址 为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梯 度 培 育 平 台(https:/ 11 号,联系人:叶荣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明、梁小瑾电话:、83133385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8.18.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年度科技创新普及

173、专题指南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发布 2022 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

174、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第 82 页 共 119 页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175、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申报方式申报方式(一)项目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 行 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 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提交有关资料。(二)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 日 9:007月 22 日 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 17:00。申报程序申报程序(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176、,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第 83 页 共 119 页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四)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六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

177、报书(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引进智力管理处(专题业务咨询):夏兴林、羊荣兵,、39348210。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83163469。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19.19.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科技部相关要求,为发挥我省新型显示技术与产业优势,持续推动我省新型显示产业科技创新以及成果产业化,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2022 新型显示产业技

178、术创新专业赛。本专业赛以新型显示产业前沿引领技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核心,重点围绕新型显示关键材料与制造装备、面板及模组、终端产品 3 个方向的技术及应用、模式创新进行。报名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79 号)第 84 页 共 119 页参赛条件参赛条件(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自主或经授权的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授权的知识产权要出具授权证明。(二)企业经营规范

179、、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三)企业 2021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四)本专业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 2021年 1 月 1 日之前的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大赛内容大赛内容(一)优先入选新型显示国创中心项目库。新型显示国创中心组织发布“命题”后,晋级决赛的企业且符合新型显示国创中心项目攻关需求的,优先入选新型显示国创中心联合攻关项目库。(二)优先对接“璀璨行动”。依托“璀璨行动”发布科技项目攻关“招贤榜”,对晋级决赛且符合“招贤榜”需求的企业,优先入选

180、“璀璨行动”项目库。(三)课题需求对接。组委会将联合新型显示战略联盟内企业、高校院所提出“招贤榜”课题。对晋级决赛且符合“招贤榜”课题需求的参赛企业,课题提出方与其协商后确定是否签署合作协议。(四)供应链资源对接。对晋级决赛的企业,组委会拟安排其与新型显示战略联盟内有供应链需求的企业对接,将具有高性价比的核心部件研发与供应纳入联盟供应链体系。(五)产业投资。对晋级决赛的企业,组委会将安排其与不少于三家的知名投资机构对接,提供融资渠道。(六)市场推广。组委会将利用新型显示战略联盟内企业品牌优势与行业地位,对晋级决赛的企业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市场营销推广。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8 月

181、 31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 85 页 共 119 页郭昳琦,李蒙,吕丽,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政策摘要政策摘要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 2022 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 号),并将 2022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 2022 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

182、知办函运字2022497 号)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 3 年的优势企业(含 2019 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推荐上报推荐上报(一)申报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通过测评的申报企业开展评审,综合测评和评审情况,确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名单,按要求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复核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对通过测评的复核企业进行初核,初步确定通过复核的优势企第 86 页 共 119 页业和示范企业名单,按要求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章斯敏,;吴瑛,;数字化测评小

183、程序技术支持,;管理系统技术支持,-6022、-6010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1.21.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 2022 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申报类型申报类型(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主要包括城乡建设管理、建筑业转型发展、房地产和住房保障,住宅品质提升、城市

184、综合治理、建筑减碳和碳达峰及碳中和等方面研究。(二)科研开发类项目。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抗震减灾、建筑品质提升、既有建筑改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型建造方式、新型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乡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城乡基础设施更新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城市综合执法网格化第 87 页 共 119 页和精细化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及信息化技术等。(三)国际科技合作类项

185、目。主要包括在本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与国际同行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方面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在技术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及能力建设、综合示范等。申报资格申报资格(一)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申报程序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由推荐单

186、位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及附件(全部材料 1 式 1 份),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汇总后的项目清单(见附件),连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 121 号 3 号楼 404 室(联系人:赖工,王工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泽涛、黎彦宇,联系电话:;系统技术支持单位:成工,联系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88 页 共 119 页六、六、融资专项篇融资专项篇1.1.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

187、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达,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发布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及相关附件。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 号)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

188、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三)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各市 2021 年在部担保系统填报的业务请见附件 2)。(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复印件)。(三)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 2021 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表。第 89 页 共 119 页(五)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

189、担保费支付凭证等。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许轩凯,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2.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省级担保机构)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省级担保机构)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 号)的要求,为做好 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工作,开展省级担保机构项目申报。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

190、 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省级担保机构)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 号)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三)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担第 90 页 共 119 页保对象企业划型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191、号)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 2%。担保业务担保额以担保合同为准。申报流程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模板准备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 3 份,骑缝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 1 份,于 6 月 6 日前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同时准备好材料原件以备现场核查。申报申报材料材料(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二)申请报告。(三)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表。(四)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

192、五)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六)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担保机构)。(七)2022 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明细表(省级担保机构)。(八)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 2021 年度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汇总表。(九)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许轩凯电话:第 91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3.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

193、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 号)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号)的要求,将 2022 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安排计划下达。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 号)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

194、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 号)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对上一年度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与 2019 年对比,小微企业新增年化担保额同比增长或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同比下降的地市和省级担保机构进行奖补。支持方式支持方式(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收到划拨资金的 30 日内,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相关担保机构,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和拨付情况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第 92 页 共 119 页(二)请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

195、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许轩凯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4.深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行动计划深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行动计划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支持广东省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优化“专精特新”企业融资环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结合广东省实际,发挥双方各自职能与优势,推出“专精特新”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共同促进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素质整体提升,携手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印发深化支持专精特

196、新企业融资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专精特新”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专属产品专属产品(一)企业日常经营。1.善新贷服务对象:属于小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第 93 页 共 119 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下同)。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善新贷”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单户贷款额度最高 1000 万元;单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3 年;纯信用方式办理,全流程线上贷款,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用。2.智造云税贷服务对象:属于小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云税贷”流动资金贷款产品,

197、系统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线上自动测算贷款额度,线上自主支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用。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 500 万元;单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1 年。3.智造精新贷服务对象:属于中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精新贷”流动资金贷款产品。根据企业资金需求综合测算贷款额度;单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3 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单笔贷款 2000 万元以下可免予提供追加担保。4.智造集群贷服务对象:建行“技术流”科创评价等级 建行“技术流”科创评价等级:建行围绕企业创新要素打造的科技企业多维度综合评价体系,一共分为 T1-T10十个等级,T1-T5 级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T1-

198、T5 级及属于中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集群贷”流动资金贷款产品。根据企业资金需求综合测算贷款额度;单笔贷款期限最短 2 年,最长可达 3 年,为企业提供更长期的稳定资金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可采用信用方式办理。5.智造研发贷服务对象: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广东省、广东省内各地市的重点科研计划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研发贷”流动资金贷款产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企业承担重点科研计划立项资金的 100%;单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3年;企业从立项阶段起即可申请,帮助企业加快研发进度。第 94 页 共 119 页6.智造成果转化贷

199、服务对象:拥有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客户,并持续开展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成果转化贷”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可用于满足企业在科技成果后续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企业资金需求综合测算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5 年。7.智造供应贷服务对象:以专属服务对象为供应链核心企业,为其提供原材料供应或产品销售、合作关系稳定、资金往来密切的上下游供应商、销售商链条客户。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供应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企业应收应付账款的 10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1 年;纯信用方式办理,操作简便,全流程

200、在线操作,可 24 小时在线申请融资。(二)固定资产购置。1.智造入园贷服务对象:政府批准设立的省产业园、科技园、产业孵化园和高新园区内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入园贷”固定资产贷款,专门用于购买园区内厂房、办公楼等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物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 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10 年。2.智造设备贷服务对象:向设备供应商购买设备自用并承担担保或回购承诺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设备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企业购置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最高可按设备交易金额的 70%比例进行设备按揭融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 100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201、 3 年。3.智造粤建通服务对象:粤港澳大湾区内有产业园新建、扩建、改建改造需求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粤建通”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企业建第 95 页 共 119 页设工业厂房、实验室等设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估测算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20 年。(三)投贷联动、企业并购。1.智造支持贷服务对象:有“股权+债权”综合融资需求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支持贷”投贷联动产品,通过所获投资金额、纳税额、代发工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价值多种定贷模式,核定贷款额度,小微企业最高 3000 万,中型企业不设上限;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3 年;融资灵活,以投

202、引贷、以贷引投、同贷同投等多模式的综合融资服务。2.智造并购贷款服务对象:有国内外并购需求、属于中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并购贷款”产品,整合集团境外机构、各类牌照子公司和外部合作伙伴资源,充分发挥集团优势,设计多层次融资组合方案,以最优价格、最快效率帮助客户实现并购计划;贷款金额最高可达交易资金来源的 6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7 年。3.智造并购订金贷服务对象:因技术更新、经营转型、战略调整等而有并购交易需求、属于中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并购定金贷”产品,专门满足企业支付并购交易前期的诚意金或意向金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获

203、得独家排他谈判权。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并购意向性资金金额的 10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1 年。4.智造并购支持贷服务对象:在并购交易期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属于中型企业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并购支持贷”产品,缓解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的资金周转压力,支持企业在并购期间的正常经营。对单个项目,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并购交易对价的 4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18 个月。(四)人才服务。1.智造人才保第 96 页 共 119 页服务对象:专属服务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在职职工。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智造人才保”产品,为企业职工提供包括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补贴、

204、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的综合保障;保费优惠、保障全面,社保内外自付及自费 100%报销。2.租赁住房定制服务对象:有批量员工居住需求的专属服务对象。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租赁住房定制”产品。提供一对一服务,按需定向找房、软硬装改造配置;提供从房源选址、项目谈判、项目改造、员工入住,到租后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提供融资支持用于支付房源租金、装修改造、配置家具家电等。3.其他人才服务服务对象:专属服务对象企业主、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融资方案(产品):省建行提供以私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金融和专享增值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专精特新”企业青年后备人才可列入省建行个人VIP 客户群体办理理财白金

205、卡,享受同等个性化的个人理财方案和服务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许轩凯,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刘晓辉,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 号,组织开展我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第 97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206、员会 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 号支持对象支持对象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 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应用于工业母机、5G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农业机械、稀土稀有金属、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北斗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打印机、先进交通高端检测仪器、工业机器人、图像传感和 MEMS 传感芯片及制造工艺、元器件仿真软件等 13 条重点产业链,并于

207、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承保保险公司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 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

208、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必须为原章原件),按要求在线申报并按附件 1 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在线申报内容与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一致。第 98 页 共 119 页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陈 立 伟,电 话:,邮 箱:;广东银保监局孙小宾,电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6.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6 号)精神,缓解涉

209、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拟设立广东省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组织开展风险补偿金管理人和合作机构遴选入库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6 号)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一)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人申报主体及条件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省级或以上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单位。2.具备 3 年以上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管理经验。3.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有丰富企业服务经验,具备为涉农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二)

210、合作机构申报主体及条件1.广东省金融支农促进会金融机构成员,以及其他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第 99 页 共 119 页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2.具备乡村振兴融资业务相适应的基层服务网点,服务效率高,具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3.拥有可操作性的乡村振兴融资产品。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申报要求(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人)1.按广东省 2022 年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人入库申报表(附件 1)填报相关信息。2.围绕广东省 2022 年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提出管理运营方案,包含以下要素: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及配套服务能力和经验

211、、项目绩效目标、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运营方案、风险控制方案、金融配套服务。(二)申报要求(风险补偿资金合作机构)1.按 广东省 2022 年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合作机构入库申报表(附件 2)填报相关信息。2.提出广东省 2022 年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合作实施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2)申报风险补偿金规模。按照风险补偿金总规模 3 亿元、遴选 5-6 家合作机构,提出申报规模。(3)合作模式及风险分担比例。合作模式可选择“政银风险共担模式”或(和)“政银保担风险共担模式”并明确风险分担比例:“政银风险共担模式”由银行与风险补偿资金共担风险,风险补

212、偿资金最高风险分担比例不超过实际不良贷款本金的 60%,风险比例外的部分由银行自行承担;“政银保担风险共担模式”即风险补偿资金与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参与风险补偿项目,共同承担风险,批量集中支持政策性涉农业务。风险补偿资金最高风险分担比例不超过实际不良贷款本金的 70%,发生信贷风险后,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与风险补偿资金按约定比例共同承担风险损失金额。第 100 页 共 119 页(4)杠杆倍数。合作机构为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资金倍数放大的贷款授信额度。(5)业务区域优势范围。需具体到地级市。(6)合作产品。应明确产品名称、企业条件、授信额度、利率标准等,请特别注明与正常业务相比企业条件

213、及利率优惠情况。(7)风险控制机制。须包括合作期间和期满后风险补偿金损失测算。(8)业务统筹联系人。合作机构需指派一名业务统筹联系人,负责落实机构自身及分支机构的业务对接、数据信息统筹等工作。(9)合作银行其他特色内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 黄婉薇、陈锴,、37236548;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马传政、何德银,、37288460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七、人才建设篇七、人才建设篇1.1.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专题)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稳住经济大盘,保住市场主体,提

214、升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专题)项目。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专题)的通告第 101 页 共 119 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省中小(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以及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副总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服务机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计划免费培训约 300 人次。报名方式报名方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省内中小微(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报名请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

215、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人才培训“活动管理系统”或关注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有关情况可咨询相关招生联系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2.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省内专题)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省内专题)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稳住经济大盘,保住市场主体,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省内专题)项目。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省内专题)的通告培训培训对象对象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省中中小微(民营)企业、

216、服务机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安全生产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等,计划免费培训约 5000 人次。报名方式报名方式第 102 页 共 119 页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省内中小微(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报名请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人才培训“活动管理系统”或关注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3.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政策摘要政策摘要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 2022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0

217、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政策依据政策依据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项目编号:0724-2201D20N0510)招标公告申申报报要求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部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总部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218、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第 103 页 共 119 页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219、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来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 1(数字经济)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服务能力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220、)“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站()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 104 页 共 119 页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合同包 3(企业管理能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1、”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4(产业集群发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5(转型升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第 105 页 共 119 页(1)供应商未被列入

222、“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6(赋能发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7(先进制造)特定资

223、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106 页 共 119 页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薛业生、罗海山电话:、主管部门主

224、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4.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政策摘要政策摘要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 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 号)评选条件评选条件(一)中华技能大奖。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0 年以上,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

225、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第 107 页 共 119 页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二)全国技术能手。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5 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

226、练中心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等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贡献。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申报程序申报程序(一)

227、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和推荐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二)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三)推荐单位组织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在本地区、本部门(行业、企业)范围内进行公示(受保密规定限制不宜公示的除外)。(四)推荐单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工程)申报渠道推荐全国技术能手的,申报材料和程序须符合国家保密及相关规定。(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议和全国公示。(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表扬。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杨莉莉、鲍彬第 108 页 共 1

228、19 页电话:(020)83192746、83182441传真:(020)83352242邮箱:rst_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5.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推荐申报材料质量,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届工作实际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申报材料要求。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材料

229、报送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室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221 号)申报要求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种类和要求(一)推荐函和推荐表1.推荐函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有关行业组织、有关企业出具。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2.推荐表样式请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 号)中有关附件内容。推荐表可以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第 109 页 共 119 页

230、(二)申报表根据申报奖项,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附件 36)。申报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表须盖骑缝章。(三)事迹材料1.大奖候选人和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候选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 容(可 参 考 往 届 中 华 技 能 大 奖 获 得 者 事 迹 材 料,网 址:http:/ 2500 字左右,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 1000 字左右。2.突出贡献候选单位事迹材料重点反映本单位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使用方面的举措,取得的

231、成绩,及通过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对本单位产生的重要影响和作用(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奖项或荣誉等,特别是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突出贡献候选单位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 3000 字左右。各省份可推荐 1 个市、县级人社部门或企业、院校、培训机构。3.突出贡献候选个人事迹材料应着重体现候选人本人在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方面的内容,带徒传技的规模和质量(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具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体会以及取得效果等,特别是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如有行政职务或相应职级,限处级及以下)。突出贡献候选个

232、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 1000 字左右。(四)支撑材料1.大奖候选人和能手候选人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所获省部级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第 110 页 共 119 页的单位证明。2.突出贡献候选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办学培训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等);所获各种荣誉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3.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所获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五)照片1.大奖候选人、能手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候选个人证件照

233、每人 3 张。证件照应为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 2 寸彩色照片,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背面用铅笔标明候选人姓名。2.大奖候选人工作照电子版每人 10 张,不同场景背景,其中横版照片 8 张,竖版照片 2 张,通过表彰系统 2.0 版上报。工作照以体现大奖候选人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杨莉莉、鲍彬电话:(020)83192746、83182441传真:(020)83352242邮箱:rst_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6.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政策

234、摘要政策摘要根据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 号)相关规定,按照2021 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启动 2021 年度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第 111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 号)2021 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申报申报条件条件(一)合伙制员工持股平台1.认定条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股份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拟上市股份公司是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35、前企业名称应含“股份有限公司”。2.申报材料:合伙协议、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股份公司出具的承诺书(系统下载)、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二)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1.认定条件: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发改委备案。2.申报材料:合伙协议、创投企业备案证明材料。(三)其他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1.认定条件:经营范围含“投资”字样,且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超过 80%(含)的收入为股权投资相关收益、工商登记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股权已转让的除外),其中股权投资相关收益须超过 4 万元(含)人民币;股权投资业务,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以及投资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业

236、务。申报材料:合伙协议、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其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长期股权投资”须列明具体股权投资明细项目,“投资收益”须列明具体收益明细项目)。申报流程申报流程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申请认定的合伙制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 112 页 共 119 页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12 月 31 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合伙制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定 、8937897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八、创业扶持篇八、创业扶持篇1

237、.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 2022 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2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推荐条件推荐条件(一)推荐的示范基地需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1.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扩大政策宣传面,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打通政策

238、落地“最后一公里”。3.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协助做好入驻小微企业情况调研,及时反映小微企业问题诉求。第 113 页 共 119 页(二)推荐的省级示范基地应处于有效期内;2019 年认定的国家示范基地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失效,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申报流程申报流程请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推荐的示范基地严格审核把关,并于 7 月 7 日前将推荐 2022 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以及被推荐单位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各一式三份和电子光盘报送我厅(服务体系建设处),同时

239、将全部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楠、邝野电话: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2.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6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5 号),开展 2022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

240、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196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 114 页 共 119 页(粤工信规字20195 号)推荐范围推荐范围(一)示范平台。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 号文第三、六、七、八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综合等公共服务。(二)示范基地。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5 号文第三、六、七、八、九条要求,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等。申报单位为基地运营单位。推荐程序推荐程序(一)推荐程序。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均采取自愿申报、

241、逐级推荐的方式。(二)推荐材料。见附件。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平台、基地申报材料,其中场地面积、从业人数、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活动场次、服务资源数量等指标值和相关佐证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三)申报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楠、曾志锋、黄怡欢联系电话:、83135987、83134726电子邮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3.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政策政策摘要摘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 号),组织开展

242、2022 年度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第二阶段资助。第 115 页 共 119 页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 号)申报范围申报范围1获得 2019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2获得 2020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抗疫专题赛、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八个单项赛团队组

243、(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3获得 2021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乡村振兴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2019 年获奖项目须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含 5 日)前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登记注册,2020、2021 年获奖项目须在申请截止日前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落地注册主体属初创企业(指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3 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下同)。3参赛团队负责人为落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44、(主要负责人)或股东。资助标准资助标准申请资助项目根据在赛事中获得的奖级分别申请 10 万元(金奖)、7 万元(银奖)、5 万元(铜奖)资助。申报要求申报要求第 116 页 共 119 页(一)在线申报。请申请人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30 日之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二)寄送纸质材料。线上申请后 10 日内,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与线上提交材料一致)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指导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 88 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文静、张琦联系电话:、83177824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4.

245、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第二阶段资助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第二阶段资助政策摘要政策摘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 号),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第二阶段资助有关事项发布通知。政策依据政策依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 号)申报范围申报范围1获得 2019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

246、相应组别)金、银、铜奖。2获得 2020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抗疫专题赛、科技海归领航第 117 页 共 119 页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八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3获得 2021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乡村振兴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2019 年获奖项目须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含 5 日)前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登记注册,2020、2021

247、 年获奖项目须在申请截止日前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落地注册主体属初创企业(指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3 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下同)。3参赛团队负责人为落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股东。资助标准资助标准申请资助项目根据在赛事中获得的奖级分别申请 10 万元(金奖)、7 万元(银奖)、5 万元(铜奖)资助。申报流程申报流程(一)在线申报。请申请人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30 日之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二)寄送纸质材料。线上申请后 10 日内,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与线上提交材料一致)寄送省人

248、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指导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 88 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文静、张琦联系电话:、83177824第 118 页 共 119 页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5.5.广东广东“众创杯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创新大赛政策摘要政策摘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重点工作,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残疾人等各类群体的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等有效对接,在南粤大地持续掀起双创热潮

249、,举办 2022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赛事内容赛事内容(一)科技海归领航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技能人才、留学归国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设深圳赛区、珠海赛区、汕头赛区、港澳赛区、台湾赛区。(二)大学生启航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高等院校在校生及毕业 5年内毕业生,同时发动海外及省外部分高校组织学生积极参赛,设广东赛区、港澳赛区、台湾赛区和海外赛区。(三)技能工匠争先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及通过技能创业的技能人才,设广东技工主赛道(团队组、企业组)、粤菜师傅专项赛(企业组)、南粤家政专项赛(企业组)。(四)

250、残疾人公益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或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的创业创新项目。设省内赛区、对口协作援助分赛区。(五)大众创业创富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除团队组和企业组外,还专设创富组,登记注册超过 5 年的企业也可报名参赛。(六)乡村振兴专题赛。参赛对象主要为服务于“三农”及乡村振兴、精准帮扶等相关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产品销售、直播带货及涉农短视频营销、智慧休闲农业平台、乡村旅游产业、农村疫情防控、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等项目。设省内赛区、东西部协作赛区。(七)众创英雄汇电视赛道。参赛对象身份不限,面向全国及海外招募第 119 页 共 119

251、页创业项目,通过海选的项目进入节目录制,节目录制完成后在广东卫视周末黄金时段播出。参赛要求参赛要求1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并面向港澳台和海外人员,有意向在广东创业和已经在广东创业的均可报名(曾获得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金银铜奖、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除外)。2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众创杯”六个单项赛事中的一项,不得兼报;报名六个单项赛的团队(企业)可同时报名参加众创英雄汇。3企业组参赛项目按注册地登记参赛,团队组参赛项目原则上按所在地登记参赛;参赛时应提交完整报名资料、并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4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广东省选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符合参赛条件的,可直接晋级所报名单项赛复赛。奖项设置奖项设置科技海归领航赛设特等奖及金奖、银奖、铜奖,其他单项赛均设金奖、银奖、铜奖,部分赛事设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其中:企业组特等奖 50 万元、金奖 20万元、银奖 15 万元、铜奖 10 万元;团队组特等奖 25 万元、金奖 10 万元、银奖8 万元、铜奖 5 万元(团队组项目落地注册后,可按奖级分别申请第二阶段资助25 万元、10 万元、7 万元和 5 万元)。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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