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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3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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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36页).pdf

1、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Bellinturf Industrial Co.,Ltd.(青岛胶州市北关办事处有士泊村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览本次发行概览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

2、超过 3,687.6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750.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康承诺:“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4、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

5、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6、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新鸿翼承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7、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若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

8、调整后的发行价。锁定期届满超过24 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5、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公司其他持有(二)公司其他持有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洪泰、南海投资

9、、劲邦创投、劲诚创投、劲达创投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

10、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戈尔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

11、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迎建、

12、彭笑天承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13、(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

14、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董事李红

15、承诺:“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16、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17、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董

18、事丁一博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19、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期内,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在担任发

20、行人董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狄迪、刘汶平、陈黎光承诺:“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21、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22、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内,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人监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辛强、董海涛、李佃萍承诺:“

23、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 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24、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

25、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

26、承诺 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松铭创投、华资盛通、松恒创投、松顺创投、嘉兴栈道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履行减持

27、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五)其他股东承诺 其他企业股东上海金浦、创钰铭诚、青岛鸿越、松嘉创投、诺伟其创投、丰融投资、昌润投资、新动能创投、汇能创投、青岛鸿盛汇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28、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青岛

29、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自然人股东黄广利、潘贤国、吴志伟、周瑾、于盛玖、符麟军、朱珠、张从戬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

30、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连江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

31、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保 荐 人(主 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

32、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月【】日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

33、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一)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风险(一)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人造草坪行业在国外起步较早,市场相对成熟。报告期内,公司

34、产品的销售以境外市场为主,销售网络覆盖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等 100 多个国家及地区。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04%、95.55%和 97.94%,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加大,局部战争冲突时有发生,国际贸易摩擦增多,若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地区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给公司带来消费者需求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关税成本上升等不利影响,从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全球人造草坪行业发展热度较高,市场规模保持着较快的增

35、长,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但行业竞争程度可能不断加剧,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目前,行业内主要企业均推行了不同程度的产能扩张,行业供给不断增加,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下降;同时,人造草坪行业集中度较高,2021 年全球人造草坪销量中,前十大厂商占比达到 55%,而公司 2021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 12%。伴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着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行业地位的压力。(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PP/PE)、基布、胶等,该类原材料的上游为石化产业,价格主要受石油价

36、格变动的影响,石油价格的变动可传导至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因此公司的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若国际油价上升,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也会相应上升,从而使得公司产品的成本提高,利润水平下降。(四)国际化经营管理风险(四)国际化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的生产基地位于越南,主要客户及部分供应商同样为境外企业,这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境外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对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也会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公司的管理体系、人才储备不能满足公司国际化经营的需求,可能面临管理体系和人才储备与国际化经营管理不匹配的风险。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37、 根据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由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38、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

39、东分配利润的 3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40、应达到 80%;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3

4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40%。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的,应说明下列情况:(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其相关预计收益情况;(3)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

42、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五)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

43、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九)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十)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

44、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十一)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十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

45、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 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十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46、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

47、经营亏损;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30%;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4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一)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48、 青岛新鸿翼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就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49、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若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企业拟减

50、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 5、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于康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就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51、“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52、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 整后的发行价。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53、,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7、在本人持

54、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其他持有发行人(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洪泰、南海投资、劲邦创投、劲诚创投、劲达创投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55、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 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

56、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戈尔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

57、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8(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迎建、彭笑天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58、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

59、、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

6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9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董事李红承诺:“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61、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

62、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0 6、在担任

6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董事丁一博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

64、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65、。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的任期内,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6、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监事狄迪、刘汶平、陈黎光承诺:“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7、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 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68、披露义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2 4、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内,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人监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高

69、级管理人员辛强、董海涛、李佃萍承诺:“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70、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 6个月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3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

71、、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

72、责任。”(五)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的相关承诺(五)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的相关承诺 松铭创投、华资盛通、松恒创投、松顺创投、嘉兴栈道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

73、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4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六)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六)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其他企业股东上海金浦、创钰铭诚、青岛鸿越、松嘉创投、诺伟其创投、丰融投资、昌润投资、新动能创投、汇能创

74、投、青岛鸿盛汇承诺:“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

75、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自然人股东黄广利、潘贤国、吴志伟、周瑾、于盛玖、符麟军、朱珠、张从戬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5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76、。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连江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

77、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

78、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6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79、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发行人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以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预案稳定公司股价:(1)发行人回购发行人股票;(2)发行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3)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且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式。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

80、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增持或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7 2、具体措施和方案、具体措施和方案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

81、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

82、,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8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

83、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C、若超过上述 A、B 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注销,

84、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发行人股票或其他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青岛青

85、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9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票,将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 个交易日内,将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承诺就发行人稳定股价方案及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增持发行人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票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发行人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

86、终止实施股票增持事宜。(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 10 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董事并承诺就发行人稳定股价方案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完成之日起六个

87、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公司股票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发行人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实施股票增持事宜。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0 3、股价稳定预案的执行、股价稳定预案的执行(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

88、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选举或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4、约束措施、约束措施(1)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发行人

89、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份分红,直至控股股东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发行人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向发行人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当年应得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

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发行人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该等人员将依法对发行人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1(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青岛新鸿翼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如下:“1、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本企业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股份回购事宜投赞成票。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1)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

91、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3)本企业自愿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3、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企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企业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

92、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公司披露本企业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 5个交易日后,本企业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4、本企业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企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青岛

93、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2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企业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企业自公司上市后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20%;(2)单一年度本企业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4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企业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

94、分红金额。6、本企业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7、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企业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95、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于康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如下:“1、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股份回购事宜投赞成票。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3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1)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

96、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3)本人自愿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3、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

97、公司披露本人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5 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4、本人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

98、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20%;(2)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40%;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4(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6、本人

99、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7、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薪酬或津贴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100、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四)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非独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迎建、彭笑天、李红,高级管理人员辛强、董海涛、李佃萍,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如下:“1、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股份回购事宜投赞成票。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

10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方案实施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5 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3)本人自愿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3、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

102、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本人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103、(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的 40%;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6(3)若超过上述(1)、(

104、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6、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7、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发行人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薪酬或津贴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5、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承诺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承诺(一)公司的相关承诺(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1、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

106、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方式如下: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7(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但未上市交易之前,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

107、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且上市并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底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

108、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8(二)控股股东相关

109、承诺(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青岛新鸿翼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10、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企业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企业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及

111、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企业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企业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9(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企业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企业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

112、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三)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三)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于康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113、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

11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0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

115、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116、、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1(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

117、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8、(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119、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2 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和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120、偿投资者损失。七、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七、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2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2、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3 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

122、位,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

123、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

124、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4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作

125、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126、资、消费活动。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青岛青禾人造草

127、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5 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

128、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

129、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6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130、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

131、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7(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

132、股股东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

133、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4、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企业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8(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

134、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三)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

135、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136、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9(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137、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5

13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0(五)其他持有发行人(五)其他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雅戈尔、江阴洪泰、南海投资、劲邦创投、劲诚创投、劲达创投就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

139、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4

140、、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企业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1 目录 目录 本次发

141、行概览本次发行概览.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7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8 一、特别风险提示.8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9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9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14 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26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承诺.36 七、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42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46 目录目录.51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56 一、一般释义.56 二、专业术语释义.57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59 一、发行人简介.59 二、发行人

1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6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61 四、本次发行情况.63 五、募集资金用途.63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6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66 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68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68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69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2 一、市场风险.69 二、经营风险.70 三、管理及内控风险.71 四、财务风险.72 五、其他风险.73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75 一、

143、发行人基本情况.7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75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8 四、历次验资情况.108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112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116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12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37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48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51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162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162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63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80

144、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83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197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与资质情况.206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207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211 九、公司质量控制情况.211 第七节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13 一、独立性情况.213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3 二、同业竞争.215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215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2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27 二、

145、董事、监事的选聘情况.23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23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3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兼职情况.23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3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24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24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来的变动情况.241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243 一、公司治理概述.243 二、公司股东大

146、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3 三、近三年内公司违法违规情况.256 四、近三年内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62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262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268 一、财务报表.268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84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85 四、税项.329 五、分部信息.331 六、非经常性损益.332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332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4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333 九、股东权益情况.333 十、现金流量情况、不涉及

147、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336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36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336 十三、盈利预测.338 十四、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338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40 一、财务状况分析.340 二、盈利能力分析.362 三、现金流量分析.378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381 五、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382 六、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82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8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383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理念.383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148、.383 三、拟定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385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386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本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386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388 一、募集资金投资概况.38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390 三、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407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409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409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410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5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410 四、本次发行

149、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410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415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415 二、重要合同.415 三、对外担保情况.422 四、行政处罚事项.422 五、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422 六、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423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2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2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2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28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29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30 六、验资机构声明.432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150、.433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434 一、备查文件.434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434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6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一、一般释义一、一般释义 公司、青岛青禾 指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青禾有限 指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青岛新鸿翼、新鸿翼 指 青岛新鸿翼投资有限公司 优森纤维 指 青岛优森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飞越体育 指 烟台飞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康森进出口 指 青岛康森进出口有限公司 越南青禾 指 青 禾 人 造 草 坪(越 南)有 限 公 司(Be

151、llinturf Industrial(Vietnam)Co.,Ltd.)香港佳恒 指 佳恒国际投资有限公司(Forever We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AMC、香港 AMC 指 Hong Kong AMC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墨西哥青禾 指 Bellinturf Industrial Mexico,S.de R.L.de C.V.烟台青禾、致荟草坪 指 曾用名山东致荟人造草坪有限公司,2021 年 10 月被青岛青禾收购后更名为青禾(烟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Verdinia 指 Verdinia Garden

152、 S.L.,系西班牙子公司,已注销 杭州永淳 指 杭州永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海投资 指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劲邦创投 指 青岛劲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钰投资 指 珠海创钰铭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劲诚创投 指 青岛劲邦劲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嘉创投 指 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鸿越 指 青岛鸿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隆投资 指 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劲达创投 指 西藏劲邦劲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润投资 指 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晨晖 指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53、宁波晨晖 指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鸿盛汇、鸿盛汇 指 青岛鸿盛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丰融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动能创投 指 山东华宸财金新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7 上海金浦 指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伟其创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伙)江阴洪泰 指 江阴国调洪泰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西藏国调洪泰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能创投 指 青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雅戈

154、尔 指 雅戈尔时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华资盛通 指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栈道 指 嘉兴栈道栈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恒创投 指 青岛松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铭创投 指 青岛松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顺创投 指 青岛松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泰节能 指 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泰信息 指 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乾和投资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天翼国际 指 香港天翼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鸿安投资 指 青岛鸿安投资有限公司 SABIC 指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

155、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三年、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1 年 12 月 31日 二、专业术语释义二、专业术语释义 人造草坪 指 将人造草丝在基布上以簇绒方式形成自然草坪的外观,再用背胶进一步将人造草丝固定在基布上制成的产品 人造草丝 指 将聚乙烯(PE)、聚丙烯(PP)、色母粒、抗老化剂等材料加工出一定细度、版型及性能,经喷丝抽纱工艺生产出直丝纱线和弯丝纱线,

156、再经过加捻后形成的产品,是生产人造草坪的重要原材料之一 运动草 指 运动型人造草坪,用于足球、曲棍球等运动场地 休闲草 指 景观休闲型人造草坪,用于居家装修、商业等场景 聚乙烯(PE)指 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 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聚丙烯(PP)指 是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 LLDPE 指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生产人造草丝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8 色母粒、色母 指 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一种新型高分子材

157、料专用着色剂 塑料粒子 指 聚烯烃颗粒,包括聚乙烯粒子和聚丙烯粒子 胶 指 直接购进的液体胶黏剂原料,主要指丁苯胶乳和聚醚多元 醇 背胶 指 生产中将胶和填料、色浆按比例混合而成的工序 助剂 指 为改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或者为赋予产品某种特有的应用性能所添加的辅助化学品 钙粉 指 石灰石、石粉,主要成分是 CaCO3,呈弱碱性,溶于水,溶于酸 丁苯胶 指 生产人造草坪所用的一种胶,与天然橡胶比较,质量均匀、异物少,并具有优良的机械稳定性,可与天然橡胶掺合使用 PU胶 指 生产人造草坪所用的一种胶,用于材料之间的粘接 簇绒 指 通过针的往复机械运动将绒头材料穿过粗织基布而形成具有绒头

158、的特殊织物的一种纺织工艺 经编 指 针织中利用经纱纵行结圈连成织物的方法 CE 认证 指 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非一般质量要求 AMI Consulting 指 英国咨询公司,研究主要覆盖塑料制品等领域,其出版的全球人造草坪行业研究报告在行业内被广泛使用 FIFA(国际足联)指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ssociation Football,国际足 球联合会 FIH(国际曲联)指 International Hockey Federation,国际曲棍球联合会 ITF(国际网联)指 International Tennis

159、 Federation,国际网球联合会 铺装商 指 即提供人造草坪铺装业务的供应商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所列示的相关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9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Bellinturf Industrial Co.,Ltd

160、.法定代表人:于康 注册资本:11,062.80万元人民币 住所:青岛胶州市北关办事处有士泊村南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和开发、生产和销售化纤线、化纤织物、化纤地毯、人造草坪、人造草坪铺装设备、人造草坪维护设备、橡塑制品;橡胶运动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施工;经营与本企业相关的原辅材料、产品、技术、机器设备及其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体育设施、体育器材、体育设备的销售和工程安装;运动场地设计以及运动场地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青岛青禾人

161、造草坪有限公司,经 2015 年 10 月 3 日青禾有限股东会和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青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青禾有限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8,421.69 万元为基础折合股本 6,930.63 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11 月 12 日,青岛青禾取得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0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47780Y 的营业执照。(三)主营业务情况(三)主营业务情

162、况 公司主要从事人造草坪及人造草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是全球生产和销售规模排名第二的人造草坪企业。公司坚持在环保健康理念的前提下,持续专注于研发和生产高质量、高标准、高性价比的人造草坪和草丝产品。根据AMI Consulting的统计,2021年公司人造草坪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为 12%。公司始终秉持着“让运动更精彩,让世界更美丽”的理念,在紧跟市场发展潮流的同时通过自身的研发,不断带动行业新业态、新工艺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人造草坪行业的领跑者之一。作为首家在越南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并投入使用的中国人造草坪生产商,公司率先利用当地优势,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提高了运营效率,进一步引领了行业发展,行业领

163、先地位越发凸显。公司坚持技术领先发展战略,重视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持续发展;通过对行业发展需求的解读以及行业标准的深入学习,公司积极探索新工艺、新产品并将研发成果快速应用至产品交付。公司目前的草丝版型数量达到50 余款,绿色系草坪品类高达 100 余种,不同颜色组合千余种,能够快速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在传统产品的基础上,公司自主研发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产品,如高度可回收系列产品 Bellin-GRE、适用于强光照区域的高性能产品Bellin-Strength、宠物用抗菌高拔出力产品 Bellin-Smart、强降水地区使用的高渗水产品 Bellin-flowtech等。公司把创造客户满意

164、的品质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依靠持续且丰富的产品开发能力,通过长期、广泛的客户服务与优化积累,建立了遍布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非洲等 100 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销售网络,在全球范围建立起了品牌形象。公司是 FIFA(国际足联)全球人造草坪的合格供应商和 FIH(国际曲联)认证生产商,公司生产的网球用草系列产品通过了 ITF(国际网联)相关专业检测认证;在国内,公司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入青岛市工业中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1 小 企 业“隐 形 冠 军”名 单,青 禾 品 牌 被 认 定 为 山 东 名 牌,青 岛 青 禾“BELLINTURF”商标被认

165、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青岛新鸿翼,实际控制人为于康先生,青岛新鸿翼与于康先生简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一)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一)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

166、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资产总计 168,305.02126,437.0695,698.55负债合计 82,907.37 72,289.71 70,400.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397.6554,147.3625,298.5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397.6554,147.3625,298.53(二)简要利润表(合并报表)(二)简要利润表(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135,776.07110,845.5884,140.71营业利润 15,559.2515,353.972,680.99

167、利润总额 15,821.4216,406.852,808.73净利润 13,737.5714,168.022,470.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3,241.8813,079.452,087.66(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2 项目项目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9.4916,913.578,928.4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20.34-10,256.88-18,804.67筹资活动

168、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59.636,601.5310,564.56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51.14 -195.26 562.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0.0813,062.961,250.33(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流动比率(倍)1.27 1.08 0.69 速动比率(倍)0.65 0.69 0.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51%43.50%56.39%资产负债率(合并)49.26%57.17%73.56%无形资产

169、(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 0.31%0.22%0.55%项目项目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34 7.71 6.99 存货周转率(次)2.91 3.59 3.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2,970.1024,917.749,364.58利息保障倍数(倍)8.40 5.17 2.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36 1.63 0.9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2 1.26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5%45.38%10.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5%41.89%8.87%基

170、本每股收益(元/股)1.22 1.52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2 1.52 0.2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股本总额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3 9

17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

172、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 1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 12、稀释每股收益=P+

173、(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潜在普通股 四、本次发行情况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687.6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元/股;定价方式为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公司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

174、价格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五、募集资金用途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序号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总投资额(万元)(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万元)1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青禾人造草坪(越南)有限公司建设越南人造草坪63,300.7463,300.74青岛青

175、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 序号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总投资额(万元)(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万元)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2 草丝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13,146.0013,146.003 信息化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3,925.953,925.954 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3,786.353,786.355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25,000.00合计合计 109,159.04109,159.04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多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

176、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期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部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每股面值:1.00元;(三)发行股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687.6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177、(四)每股发行价格:【】元,定价方式为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公司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五)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六)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178、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七)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九)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十)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十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万元;(十二)发行费用概算 内容内容 金额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79、【】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万元 合计【】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康 住所 青岛胶州市北关办事处有士泊村南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李红(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传真 021-2026

180、2344 保荐代表人 谢璁、秦成栋 项目协办人 王之通 项目其他经办人 刘超、郑浩宇、朱田宇、钱商勇、吴若冰、丁晨雨、黄浩原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7(三)律师事务所(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龙海涛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北京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01、02、03 以及 05 单元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王月鹏、黄彦宇(四)会计师事务所(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181、 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注册会计师 潘汝彬、马云峰、谢瓅(五)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五)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注册会计师 潘汝彬、马云峰、谢瓅(六)资产评估机构(六)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宇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 1111 弄 5 号 50

182、1-7 室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月兰、姜伟华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8(七)股票登记机构(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 8888 传真 021-5889 9400(八)收款银行(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021-

183、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1、询价推介日期:【】2、定价公告刊登日期:【】3、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4、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9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

184、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风险(一)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风险(一)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人造草坪行业在国外起步较早,市场相对成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以境外市场为主,销售网络覆盖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等 100 多个国家及地区。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04%、95.55%和 97.94%,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加大,局部战争冲突时有发生,国际贸易摩擦增多,若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地区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给公司带来消费者需求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关税成本上升等不利

185、影响,从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全球人造草坪行业发展热度较高,市场规模保持着较快的增长,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但行业竞争程度可能不断加剧,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目前,行业内主要企业均推行了不同程度的产能扩张,行业供给不断增加,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下降;同时,人造草坪行业集中度较高,2021 年全球人造草坪销量中,前十大厂商占比达到 55%,而公司 2021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 12%。伴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着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行业地位的压力。(三)市场规模增速下降风险(三)市场规模增速下降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

186、人造草坪产品质量及消费者认可度的提高,人造草坪的市场规模正不断扩大。2015 年至 2021 年,全球人造草坪需求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12.59%,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但影响人造草坪市场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未来仍可能出现不利于市场发展的因素,如: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导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0 致消费者收入增速下降、市政和商业领域的绿化及体育投资减少,消费观念转变等。若上述因素导致市场规模增速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PP/PE)、基布、胶等,该类原材料的

187、上游为石化产业,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变动的影响,石油价格的变动可传导至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因此公司的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若国际油价上升,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也会相应上升,从而使得公司产品的成本提高,利润水平下降。二、经营风险 二、经营风险(一)技术创新风险(一)技术创新风险 人造草坪行业存在产品细分品类多、变化快的特点,运动草领域对产品质量及性能的要求较高,而休闲草领域客户的定制化、个性化需求日渐凸显。要满足客户对人造草坪产品推陈出新的更新变化需求,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变动情况,不断开发出紧跟市场变化的产品,以获得市场认可。若公司产品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所开发的新产品未能获

188、得市场认可,或者在市场竞争、市场推广、运营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因此导致客户流失、研发投入效率低下导致资源浪费等,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二)产品质量控制风险(二)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为满足不同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公司的人造草坪产品种类较多且更新较快,生产制造工艺存在差别。随着公司产品品类的不断增多、生产规模的扩大、客户要求的提高,公司控制产品质量的难度也相应增大。若公司不能有效把控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存在客户流失的风险。(三)生产基地集中风险(三)生产基地集中风险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1 目前公司主要的生产工厂位于

189、越南,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若越南地区政治、经济、投资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则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四)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四)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在公司的经营成本中,劳动力成本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劳动力充足且成本相对较低的越南,但随着越南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转移至越南,越南的劳动力成本将呈现上升趋势。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挑战,合理规划和布局,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五)外协加工风险(五)外协加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外协加工,即公司将人造草丝发到外协厂家,外协厂家进行簇绒、背胶工序,最终制作成人造草

190、坪。若外协厂家对产品质量控制不当或产能难以满足需求,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口碑,降低客户认可度。三、管理及内控风险 三、管理及内控风险(一)国际化经营管理风险(一)国际化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的生产基地位于越南,主要客户及部分供应商同样为境外企业,这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境外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对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也会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公司的管理体系、人才储备不能满足公司国际化经营的需求,可能面临管理体系和人才储备与国际化经营管理不匹配的风险。(二)员工管理风险(二)员工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较多,且主要集中在境外子公司,由于文化差异、语言

191、差异等原因导致员工管理难度增加,若相应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水平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2 无法满足员工快速增长的需求,则可能会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稳定性,甚至存在员工罢工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三)专业性人才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风险(三)专业性人才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风险 人造草坪行业需要公司拥有对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快速反应、不断满足的能力,而产品的设计和研发都需要相应研发团队的支持,专业性人才是公司发展的重要资源。若公司不能有效激励研发团队导致研发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露导致丧失产品优势,则可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四、财务风

192、险 四、财务风险(一)毛利率波动风险(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86%、30.73%和 24.05%,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受草坪及草丝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公司人造草坪的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和成本的影响,若公司生产人造草坪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二)应收账款风险(二)应收账款风险 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和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1,432.56 万元、17,335.74 万元和 19,6

193、79.53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95%、13.71%和 11.69%,报告期内有所波动。今后,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继续扩大,应收账款净额可能继续增加。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不善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将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三)汇率波动风险(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中会使用到多个币种,主要包括人民币、美元、越南盾、墨西哥比索等,而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出具合并报表的本位币为人民币。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444.92 万元、190.83 万元和-484.75 万元,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3 绝对值占当

194、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84%、1.16%和 3.06%。若人民币兑美元、越南盾、墨西哥比索等货币的汇率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影响。(四)税收优惠变动风险(四)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基地主要位于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根据越南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享有所得税“四免九减半”等优惠政策。若未来相关政策或越南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五)存货跌价风险(五)存货跌价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21.29 万元、25,567.34 万元和 45,350.95 万元,占各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8.2

195、0%、20.22%和 26.9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持续增长。如果未来出现下游市场不利变化、公司丧失竞争优势、新产品开发偏离市场需求等情形,公司产品销售可能受挫从而形成存货积压。公司面临期末存货跌价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六)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六)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五、其他风险 五、其他风险(一)募投项目未达

196、预期风险(一)募投项目未达预期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若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发展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由于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项目建设尚需一段时间,届时如果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4 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二)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风险(二)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风险 首次公

197、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三)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风险(三)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自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以来,国际贸易的形态发生了较大变化。因各地人员隔离、交通口岸管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环节都受到了一定的阻力,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四)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四)其他不可抗力引

198、起的风险 台风、洪水、海啸、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可能破坏公司生产设施,造成人员伤害,并可能进一步造成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等灾害;此外,社会动乱、战争、工人罢工等事件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5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Bellinturf Industrial Co.,Ltd.注册资本 11,062.8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于康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199、月 19 日 住所 青岛胶州市北关办事处有士泊村南 邮政编码 266300 联系电话 传真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一)设立方式(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青禾有限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9 月 22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禾有限截至2015 年 8月 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5年 9月 22日出具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320ZB0066 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

200、至 2015 年 8 月 31日,青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4,216,890.75元。2015 年 9 月 30 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青禾有限截至 2015年 8 月 31 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改制项目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591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青禾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12,199.93万元。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6 2015年 10月 3日,青禾有限作出临时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

201、了发起人协议,以青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 6,930.63 万元,股份总数 6,930.6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 6,930.63 万元,实收资本 6,930.63 万元,剩余净资产14,910,590.75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2015 年 10 月 20 日,青岛青禾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等事项,并选举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15 年 10 月 2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20ZB0019号)

202、,确认全体股东的出资已全额到位。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2015 年 11 月 12 日,青岛青禾取得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47780Y的营业执照。(二)发起人情况(二)发起人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新鸿翼 30,564,07844.10%2 昌润投资 14,554,32321.00%3 于康 13,098,89118.90%4 刘迎建

203、 4,851,4417.00%5 乾和投资 2,079,1893.00%6 连江 2,079,1893.00%7 彭笑天 2,079,1893.00%合计合计 69,306,300100.00%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7 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新鸿翼、昌润投资、于康、刘迎建、乾和投资、

204、连江及彭笑天。公司改制前,于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8.90%的股权,并通过新鸿翼间接控制公司 44.10%的股权,于康先生及新鸿翼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除控股股东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整体承继了青禾有限的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人造草坪及人造草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立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五)在发行人成

205、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时,发起人以其在青禾有限的权益出资,并没有注入新的资产、业务。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六)设立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设立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六)设立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设立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及业务流程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

206、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8 自成立以来,除本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外,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前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青禾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均由公司承继。由于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后更名为“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房产、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专利

207、、商标等主要资产需办理所有权人名称变更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资产已完成变更手续。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一)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和变化情况(一)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和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历年的工商登记、变更资料记载,公司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如下:1、2009 年年 8 月,青禾有限设立月,青禾有限设立 2009年 8月 14日,胶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对青岛康森纤维有限公司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胶外经贸审字2009第 250 号),同意设立青禾有限,总投资额 1,00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

208、 1,000.00 万美元,全部以现汇出资。2009年 8月 18日,青禾有限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青府字20090459号)。2009 年 8 月 19 日,青禾有限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81410000680)。青禾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形式出资形式 1 天翼国际 1,000.00 0.00 100.00 现汇 合计合计 1,000.00 0.00 100.00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9、(申报稿)1-1-79 2009年 9月至 2011年 8月期间,天翼国际分批陆续向青禾有限实缴注册资本,累计缴纳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历次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2010年 7月 28日,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延长出资期限的批复(青外经贸资审字20100746 号),同意青禾有限的出资期限延至 2011年 8月 18日;同意就变更事宜修订公司章程。2011年 8月实缴完成后,青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210、(%)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天翼国际 1,000.001,000.00100.00 现汇 合合 计计 1,000.001,000.00100.00-2、2012 年年 3 月,青禾有限第一次增资月,青禾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2 月 20 日,青禾有限执行董事决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2,587,407.09 元人民币(折合 41 万美元)转增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万美元增至 1,041万美元。2012 年 2 月 22 日,胶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对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申请的批复(胶商审字201217号),同意本次增资。2012 年 3 月 14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

211、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青正明验外字(2012)007号),验证截至 2012年 2月 29日,青禾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587,407.09 元(折合 41 万美元)转增资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41万美元,累计实收资本为 1,041万美元。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2012 年 3 月 23 日,青禾有限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青府字20090459号)。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0 2

212、012 年 3 月 28 日,青禾有限取得胶州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81410000680)。本次出资完成后,青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美元)(万美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美元)(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天翼国际 1,041.001,041.00100.00 现汇 合合 计计 1,041.001,041.00100.00-3、2012 年年 10 月,青禾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月,青禾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8 月 1 日,青岛正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

213、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正明评字(2012)015号),对青禾有限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青禾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股东全部权益)为 72,667,133.73 元。2012 年 8 月 17 日,天翼国际作出决定,同意天翼国际将其持有青禾有限股权中的 44.10%、12.00%、18.90%、9.00%、10.00%、3.00%、3.00%分别以5,066,673.94 美元、1,378,686.79 美元、2,171,431.69 美元、1,034,015.09 美元、1,148,905.65 美元、344,671.70 美元、344,671.70 美

214、元的价格转让给新鸿翼、鸿安投资、于康、于安、刘迎建、连江和彭笑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翼国际退出青禾有限,青禾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2012 年 8 月 22 日,天翼国际分别与新鸿翼、鸿安投资、于康、于安、刘迎建、连江和彭笑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2012 年 8 月 23 日,青禾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同意注册资本由 1,041.00 万美元变更为 6,930.63 万元人民币并通过新的内资企业公司章程。2012 年 9 月 27 日,胶州市商务局作出关于同意青岛青禾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215、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胶商审字2012236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后,青禾有限性质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1 2012 年 10 月 23 日,青禾有限取得胶州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81410000680)。本次变更完成后,青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44.102 于康 1,309.8918.903 鸿安投资 831.6712.004 刘迎建 693.0610.005

216、 于安 623.769.006 连江 207.923.007 彭笑天 207.923.00合计合计 6,930.63100.004、2015 年年 6 月,青禾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月,青禾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昌润投资分别与鸿安投资、于安、于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鸿安投资将其持有青禾有限 12%的股权以人民币 2,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昌润投资;于安将其持有青禾有限 9%的股权以人民币 2,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昌润投资。2015 年 6 月 20 日,青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系由于于安个人原因,选择将其所持全部

217、青禾有限股权进行转让;于康有意向受让该部分股权,但彼时资金存在一定困难,故由昌润投资出资受让于安持有的青禾有限 9%股权,同时于康与昌润投资于 2015 年 6 月签署了协议书,对于康享有该部分股权的回购权及回购价格事宜进行了约定。2015 年 6 月,青禾有限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2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

218、056.4144.102 昌润投资 1,455.4421.003 于康 1,309.8918.904 刘迎建 693.0610.005 连江 207.923.006 彭笑天 207.923.00合计合计 6,930.63100.005、2015 年年 7 月,青禾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月,青禾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7 月 16 日,青禾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刘迎建将其持有的青禾有限 3%的股权以人民币 700.00 万元转让给乾和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5 年 7 月 16 日,乾和投资与刘迎建、于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系由于刘迎建存在个人

219、资金需求,故选择出让部分股权;于康有意向受让该部分股权,但短时间内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因此由乾和投资出资受让该部分股权,同时乾和投资与于康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签署了协议书,对于康享有该部分股权的回购权及回购价格事宜进行了约定。2015 年 7 月,青禾有限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青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44.102 昌润投资 1,455.4421.003 于康 1,309.8918.904 刘迎建 485.147.005 乾和投资 20

220、7.923.006 连江 207.923.007 彭笑天 207.923.00合计合计 6,930.63100.00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3 6、2015 年年 11 月,青禾有限整体变更为青岛青禾月,青禾有限整体变更为青岛青禾 关于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一)设立方式”。7、2015 年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月,第一次增资 2015年 11月 20日,发行人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6,930.63 万元增加至 7,219.41 万元,新增股份由乾和投资认购,增资

221、价格为 4.16元/股。2015 年 11 月 24 日,乾和投资与青岛青禾及全体股东签署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乾和投资以 1,200 万元认购青岛青禾新增股份 288.78万股。2015 年 12 月 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20ZB0030号),验证截至 2015年 11月 24日,发行人已收到乾和投资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 1,200.00 万元,其中股本为 288.78 万元,其余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2015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了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

222、0200690347780Y)。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42.342 昌润投资 1,455.4320.163 于康 1,309.8918.144 乾和投资 496.706.885 刘迎建 485.146.726 连江 207.922.887 彭笑天 207.922.88合合 计计 7,219.41100.008、2016 年年 1 月,第二次增资月,第二次增资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4 2015 年 12月 10日,发行人召开

22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7,219.41 万元增加至 7,431.00 万元,新增股份由青岛鸿越认购,增资价格为 2.35元/股。2015 年 12 月 10 日,青岛鸿越与发行人签署增资认购协议,约定青岛鸿越以 497.25万元认购青岛青禾新增股份 211.60 万股。2015 年 12 月 2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20ZB0032号),验证截至 2015年 12月 18日,发行人已收到青岛鸿越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 497.25 万元,其中股本为 211.60 万元,其余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2016 年 1

224、 月 27 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41.132 昌润投资 1,455.4319.593 于康 1,309.8917.624 乾和投资 496.706.685 刘迎建 485.146.536 青岛鸿越 211.602.857 连江 207.922.808 彭笑天 207.922.80合合 计计 7,431.00100.009、2016 年年 5 月,第三次增资月,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2 月 24 日,发

225、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7,431.00 万元增加至 7,802.55 万元,新增股份由劲邦创投认购,增资价格为 8.07元/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5 2016 年 3 月 6 日,劲邦创投与青岛青禾及全体股东签订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劲邦创投以 3,0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371.55万股。2016 年 3 月 2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QDA10506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已收到劲邦创投实

226、际缴纳的货币出资 3,000 万元,其中股本为 371.55 万元,其余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2016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9.172 昌润投资 1,455.4318.653 于康 1,309.8916.794 乾和投资 496.706.375 刘迎建 485.146.226 劲邦创投 371.554.767 青岛鸿越 211.602.718 连江 207.922.679 彭笑天 207

227、.922.67合合 计计 7,802.55100.0010、2016 年年 7 月,第四次增资月,第四次增资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7,802.55 万元增加至 8,443.86 万元,新增 641.31 万股股份分别由中泰节能认购 427.54 万股、中泰信息认购 213.77 万股,增资价格为 9.36 元/股。2016 年 5 月 26 日,中泰节能、中泰信息与青岛青禾及全体股东分别签署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中泰节能、中泰信息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6

228、 别以人民币 3,999.999941 万元、1,999.999971 万元认购对应的发行人本次新增股份。2016 年 6 月 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QDA10619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已收到中泰节能、中泰信息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 59,999,999.12 元,其中股本为6,413,055.00元,其余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2016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了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

229、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6.202 昌润投资 1,455.4317.243 于康 1,309.8915.514 乾和投资 496.705.885 刘迎建 485.14 5.75 6 中泰节能 427.54 5.06 7 劲邦创投 371.55 4.40 8 中泰信息 213.772.539 青岛鸿越 211.602.5110 连江 207.922.4611 彭笑天 207.922.46合合 计计 8,443.86100.0011、2016 年年 11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6年 11月 16日,发行召开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230、昌润投资将其持发行人 623.76 万股股份以 2,100.00 万元转让给于康,同意乾和投资将其持有发行人 103.96 万股股份、103.96 万股股份以合计 750.00 万元分别转让给连江、彭笑天,转让价格分别为 3.37元/股、3.61元/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7 2016 年 11 月 16 日,昌润投资与于康及发行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乾和投资与连江、彭笑天及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本次转让中,昌润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23.76 万股股份转让予于康系基于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于康依约向昌润投资行使回购权,转让价

231、格为协议书约定的 3.37 元/股;乾和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07.92 万股股份转让予连江、彭笑天系基于其与于康签署的协议书及股份回购协议书,于康依约向乾和投资主张回购权,并由其指定的连江、彭笑天出资行使回购权,转让价格为协议书约定的 3.61元/股。2016 年 12 月,发行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6.202 于康 1,933.6522.903 昌润投资 831.689.854 刘迎建 485.145.755 中泰节

232、能 427.545.066 劲邦创投 371.554.407 连江 311.883.698 彭笑天 311.883.699 乾和投资 288.783.4210 中泰信息 213.772.5311 青岛鸿越 211.602.51合合 计计 8,443.86100.0012、2016 年年 12 月,第五次增资月,第五次增资 2016年 11月 23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8,443.86 万元增加至 9,194.42 万元,由劲达创投、中泰信息、劲邦创投、周瑾、杭州永淳分别以 3,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青

233、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8 700.00 万元和 500.00 万元认购 312.74 万股、208.49 万股、104.25 万股、72.97万股和 52.12万股,增资价格为 9.59元/股。2016 年 11 月 23 日,青岛青禾及全体股东与劲达创投、中泰信息、劲邦创投、周瑾、杭州永淳签订了增资协议,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2016 年 12 月 1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QDA10639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已收到劲达创投、中泰信息、劲邦创投、周瑾、杭州永淳实际缴

234、纳的货币出资7,200.00万元,其中 750.57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2016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3.242 于康 1,933.6521.033 昌润投资 831.689.054 刘迎建 485.145.285 劲邦创投 475.805.186 中泰节能 427.544.657 中泰信息 422.264.598 劲达创投 312.743.409 连江 311.

235、883.3910 彭笑天 311.883.3911 乾和投资 288.783.1412 青岛鸿越 211.602.3013 周瑾 72.970.7914 杭州永淳 52.120.57合合 计计 9,194.42100.0013、2016 年年 12 月,第二次股份转让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6年 12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康、刘迎建分别将 208.55 万股、104.27 万股以合计 2,999.94 万元转让给华隆投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9 资,同意于康将 210.00 万股以 2,013.90 万元转让给宁波

236、晨晖,转让价格为 9.59元/股。2016 年 12 月 18 日,华隆投资、于康、刘迎建及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于康、宁波晨晖及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16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3.242 于康 1,515.1016.483 昌润投资 831.689.054 劲邦创投 475.805.185 中泰节能 427.544.656 中泰信息 422.264.597

237、 刘迎建 380.874.148 华隆投资 312.823.409 劲达创投 312.743.4010 连江 311.883.3911 彭笑天 311.883.3912 乾和投资 288.783.1413 青岛鸿越 211.602.3014 宁波晨晖 210.002.2815 周瑾 72.970.7916 杭州永淳 52.120.57合合 计计 9,194.42100.0014、2017 年年 3 月,第三次股份转让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康、连江、彭笑天分别将 338.50 万股、77.04 万股、58.36 万

238、股以合计 4,060.00万元转让给创钰投资,转让价格为 8.57元/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0 2017 年 3 月 6 日,珠海创钰与于康、连江、彭笑天及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17 年 3 月,发行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3.242 于康 1,176.6012.803 昌润投资 831.689.054 劲邦创投 475.805.185 创钰投资 473.905.

239、156 中泰节能 427.544.657 中泰信息 422.264.598 刘迎建 380.874.149 华隆投资 312.823.4010 劲达创投 312.743.4011 彭笑天 253.522.7612 连江 234.842.5513 乾和投资 288.783.1414 青岛鸿越 211.602.3015 宁波晨晖 210.002.2816 周瑾 72.970.7917 杭州永淳 52.120.57合合 计计 9,194.42100.0015、2017 年年 3 月,第四次股份转让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昌

240、润投资将 574.65 万股股份以 5,000.00 万元转让给南海投资,转让价格为 8.70 元/股。2017 年 3 月 20 日,昌润投资与南海投资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1 2017 年 3 月,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3.242 于康 1,176.6012.803 南海投资 574.656.254 劲邦创投 475.805.185 创钰投

241、资 473.905.156 中泰节能 427.544.657 中泰信息 422.264.598 刘迎建 380.874.149 华隆投资 312.823.4010 劲达创投 312.743.4011 乾和投资 288.783.1412 昌润投资 257.022.8013 彭笑天 253.522.7614 连江 234.842.5515 青岛鸿越 211.602.3016 宁波晨晖 210.002.2817 周瑾 72.970.7918 杭州永淳 52.120.57合合 计计 9,194.42100.0016、2017 年年 5 月,第六次增资月,第六次增资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

242、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9,194.42 万元增加至 9,344.42 万元,新增股份由青岛鸿越和青岛鸿盛汇分别以 541.06 万元、208.95 万元认购 108.21 万股、41.79 万股,增资价格为 5 元/股。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青岛鸿越、青岛鸿盛汇签署增资认购协议,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2 2017 年 4 月 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7QDA10439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已收到

243、青岛鸿越、青岛鸿盛汇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 750.00 万元,其中股本为 150.00 万元,其余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2017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3,056.4132.712 于康 1,176.6012.593 南海投资 574.656.154 劲邦创投 475.805.095 创钰投资 473.905.076 中泰节能 427.544.587 中泰信息 422.264.528 刘迎建 380.874.0

244、89 青岛鸿越 319.813.4210 华隆投资 312.823.3511 劲达创投 312.743.3512 乾和投资 288.783.0913 昌润投资 257.022.7514 彭笑天 253.522.7115 连江 234.842.5116 宁波晨晖 210.002.2517 周瑾 72.970.7818 杭州永淳 52.120.5619 青岛鸿盛汇 41.790.45合合 计计 9,344.42100.0017、2017 年年 6 月,第五次股份转让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3 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

245、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鸿翼将其持有公司 222.00 万股股份以 1,99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晨晖,转让价格为 9.00元/股。2017 年 6 月 25 日,新鸿翼、江苏晨晖及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17 年 6 月,发行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34.4130.332 于康 1,176.6012.593 南海投资 574.656.154 劲邦创投 475.805.095 创钰投资 473.90

246、5.076 中泰节能 427.544.587 中泰信息 422.264.528 刘迎建 380.874.089 青岛鸿越 319.813.4210 华隆投资 312.823.3511 劲达创投 312.743.3512 乾和投资 288.783.0913 昌润投资 257.022.7514 彭笑天 253.522.7115 连江 234.842.5116 江苏晨晖 222.002.3817 宁波晨晖 210.002.2518 周瑾 72.970.7819 杭州永淳 52.120.5620 青岛鸿盛汇 41.790.45合合 计计 9,344.42100.0018、2018 年年 7 月,第六次

247、股份转让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4 2018 年 7 月 16 日,周瑾与李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周瑾将所持青岛青禾 31.28万股股份以 300.00万元转让给李红,转让价格为 9.59元/股。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34.41 30.332 于康 1,176.60 12.593 南海投资 574.65 6.154 劲邦创投 475.80 5.095 创钰投资 473.90 5.076 中泰节能 427.54 4

248、.587 中泰信息 422.26 4.528 刘迎建 380.87 4.089 青岛鸿越 319.81 3.4210 华隆投资 312.82 3.3511 劲达创投 312.74 3.3512 乾和投资 288.78 3.0913 昌润投资 257.02 2.7514 彭笑天 253.52 2.7115 连江 234.84 2.5116 江苏晨晖 222.00 2.3817 宁波晨晖 210.00 2.2518 杭州永淳 52.12 0.5619 鸿盛汇 41.79 0.4520 周瑾 41.69 0.4521 李红 31.28 0.33合计合计 9,344.42100.0019、2020 年

249、年 4 月,第七次股份转让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3 月 30 日,杭州永淳与于康、刘迎建、连江、彭笑天、新鸿翼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新鸿翼收购杭州永淳所持公司 52.12 万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系杭州永淳基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签署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行使回购权。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5 2020 年 4 月 30 日,杭州永淳与新鸿翼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杭州永淳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2.12 万股股份以 662.51 万元转让给新鸿翼,转让价格根据和解协议确定。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250、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86.53 30.892 于康 1,176.60 12.593 南海投资 574.65 6.154 劲邦创投 475.80 5.095 创钰投资 473.90 5.076 中泰节能 427.54 4.577 中泰信息 422.26 4.528 刘迎建 380.87 4.089 青岛鸿越 319.81 3.4210 华隆投资 312.82 3.3511 劲达创投 312.74 3.3512 乾和投资 288.78 3.0913 昌润投资 257.02 2.7514 彭笑天 253.52 2.7115 连江 234.84

251、2.5116 江苏晨晖 222.00 2.3817 宁波晨晖 210.00 2.2518 鸿盛汇 41.79 0.4519 周瑾 41.69 0.4520 李红 31.28 0.33合计合计 9,344.42100.0020、2020 年年 9 月,第八次股份转让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9 月 27 日,连江与劲诚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连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80.00 万股股份以 560.00 万元转让给劲诚创投,转让价格为7.00 元/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6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出

252、资金额(万元)出资金额(万元)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新鸿翼 2,886.5330.892 于康 1,176.6012.593 南海投资 574.656.154 劲邦创投 475.805.095 创钰投资 473.905.076 中泰节能 427.544.587 中泰信息 422.264.528 刘迎建 380.874.089 青岛鸿越 319.813.4210 华隆投资 312.823.3511 劲达创投 312.743.3512 广发乾和 288.783.0913 昌润投资 257.022.7514 彭笑天 253.522.7115 江苏晨晖 222.002.3816 宁波晨晖 210

253、.002.2517 连江 154.841.6618 劲诚创投 80.000.8619 青岛鸿盛汇 41.790.4520 周瑾 41.690.4521 李红 31.280.33合计合计 9,344.42 100.0021、2020 年年 11 月,第九次股份转让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10 月至 11 月,中泰节能、中泰信息、乾和投资基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行使回购权,故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转让予部分原股东及新股东,本次转让完成后,中泰节能、中泰信息、乾和投资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转让方转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份转让股份(万股)(万股)转让

254、价格转让价格(元(元/股)股)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7 序号序号 转让方转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份转让股份(万股)(万股)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元(元/股)股)松嘉创投 253.62 13.72于康 59.84 13.72于盛玖 25.36 13.72吴志伟 8.25 13.721 中泰节能 潘贤国 80.47 16.58劲诚创投 281.51 13.72于康 72.91 13.722 中泰信息 吴志伟 67.84 13.72劲诚创投 95.66 6.05松嘉创投 86.18 6.05于康 45.11 6.05潘贤国 27.35 6.05吴志伟 25.85

255、 6.053 乾和投资 于盛玖 8.62 6.05本次股份转让时,松嘉创投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中的 1,000 万元为刘宏提供,系由于刘宏原有意出资至青松资本管理的基金投资发行人,但本次股份转让时,基金尚未设立完毕,故由松嘉创投代为持有发行人 84.95 万股股份。解除代持事宜详见本部分之“23、2021年 3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86.53 30.892 于康 1,354.46 14.503 南海投资 574.65 6.154 劲邦创投 475.

256、80 5.095 创钰投资 473.90 5.076 劲诚创投 457.18 4.897 刘迎建 380.87 4.088 松嘉创投 339.80 3.649 青岛鸿越 319.81 3.4210 华隆投资 312.82 3.35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8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1 劲达创投 312.74 3.3512 昌润投资 257.02 2.7513 彭笑天 253.52 2.7114 江苏晨晖 222.00 2.3815 宁波晨晖 210.00 2.2516 连江 154.84

257、 1.6617 潘贤国 107.82 1.1518 吴志伟 101.94 1.0919 鸿盛汇 41.79 0.4520 周瑾 41.69 0.4521 于盛玖 33.98 0.3622 李红 31.28 0.33合计合计 9,344.42100.0022、2020 年年 12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第七次增资月,第十次股权转让、第七次增资 2020年 12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人股东新鸿翼、于康、李红、彭笑天、创钰投资、华隆投资、昌润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转让予新股东。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转让方转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份(万股)转让

258、股份(万股)转让价格(元转让价格(元/股)股)1 新鸿翼 丰融投资 68.3015.522 于康 上海金浦 151.4215.523 李红 张从戬 6.4415.524 符麟军 11.6015.525 丁一博 6.4415.526 彭笑天 朱珠 6.4415.527 新动能创投 49.4612.668 创钰投资 丰融投资 74.2712.669 江阴洪泰 145.9713.7010 华隆投资 诺伟其创投 166.8513.7011 昌润投资 上海金浦 140.1711.77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9 2020 年 12 月 18 日,创钰投资分别与新动能创投

259、和丰融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新鸿翼与丰融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红与张从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2020 年 12 月 20 日,彭笑天分别与符麟军、丁一博、朱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2020 年 12 月 22 日,华隆投资与江阴洪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2020 年 12 月 23 日,华隆投资与诺伟其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于康与上海金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昌润投资与上海金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2020 年 12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人的股本由 9,3

260、44.42 万股增加至 10,403.61 万股,新增股份由江阴洪泰认购498.44 万股、黄广利认购 311.53 万股、上海金浦认购 124.61 万股、汇能创投认购 62.31万股、新动能创投认购 62.31万股,增资价格为 16.05元/股。2020 年 12 月 18 日,江阴洪泰、黄广利、上海金浦、汇能创投、新动能创投分别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签署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约定。2021 年 1 月 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Z0004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2

261、5 日,发行人已收到江阴洪泰、黄广利、上海金浦、汇能创投、新动能创投缴纳的货币出资17,000.00 万元,其中 1,059.1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940.8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份转让时,符麟军存在代孙敏、钟祥章、吴晓珊、黎海祥、冯晓辉受让彭笑天持有的发行人11.60万股股份的情况,具体代持情况如下:股份出让方股份出让方 股份受让方股份受让方 真实出资人真实出资人 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数量(万股)彭笑天 符麟军 符麟军 6.44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0 股份出让方股份出让方 股份受让方股份受让方 真实出资人真实出资人 股份数量(万股)股份

262、数量(万股)孙敏 0.64钟祥章 0.77吴晓珊 1.93黎海祥 1.29冯晓辉 0.52合计合计 11.60符麟军与孙敏、钟祥章、吴晓珊、黎海祥、冯晓辉均为洪泰基金的员工。当时西藏洪泰入股青岛青禾时,员工有意愿跟投,考虑到自然人主体数量较多,因此上述人员委托符麟军代为持股。2021 年 3 月 10 日,符麟军分别与孙敏、钟祥章、吴晓珊、黎海祥、冯晓辉签署股份收购协议,以 15.52 元/股的价格向其收购代持股份,解除代持关系。根据符麟军、孙敏、钟祥章、吴晓珊、黎海祥、冯晓辉出具的承诺函,前述相关人员就委托持股关系、委托持股期间委托事项办理及股份转让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在解除

263、代持后,符麟军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事宜取得青岛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18.23 27.092 于康 1,203.04 11.563 江阴洪泰 644.42 6.194 南海投资 574.65 5.525 劲邦创投 475.80 4.576 劲诚创投 457.18 4.397 上海金浦 416.19 4.008 刘迎建 380.87 3.669 创钰投资 3

264、50.17 3.3710 松嘉创投 339.80 3.2711 青岛鸿越 319.81 3.07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1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2 劲达创投 312.74 3.0113 黄广利 311.53 2.9914 彭笑天 229.03 2.2015 江苏晨晖 222.00 2.1316 宁波晨晖 210.00 2.0217 诺伟其创投 166.85 1.6018 连江 154.84 1.4919 丰融投资 142.57 1.3720 昌润投资 116.86 1.1221 新

265、动能创投 111.76 1.0722 潘贤国 107.82 1.0423 吴志伟 101.94 0.9824 汇能创投 62.31 0.6025 鸿盛汇 41.79 0.4026 周瑾 41.69 0.4027 于盛玖 33.98 0.3328 李红 24.84 0.2429 符麟军 11.60 0.1130 朱珠 6.44 0.0631 丁一博 6.44 0.0632 张从戬 6.44 0.06合计合计 10,403.61100.0023、2021 年年 7 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21年 3月 31日,刘宏与松嘉创投签署解除委托持股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委托持股关系,松嘉

266、创投将其代为持有的发行人 84.95 万股股份还原给刘宏指定的由刘宏担任有限合伙人的基金松铭创投。上述委托持股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2 2021 年 7 月,发行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备案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18.2327.092 于康 1,203.0411.563 江阴洪泰 644.4

267、26.194 南海投资 574.655.525 劲邦创投 475.804.576 劲诚创投 457.184.397 上海金浦 416.194.008 刘迎建 380.873.669 创钰投资 350.173.3710 青岛鸿越 319.813.0711 劲达创投 312.743.0112 黄广利 311.532.9913 松嘉创投 254.852.4514 彭笑天 229.032.2015 江苏晨晖 222.002.1316 宁波晨晖 210.002.0217 诺伟其创投 166.851.6018 连江 154.841.4919 丰融投资 142.571.3720 昌润投资 116.861.1

268、221 新动能创投 111.761.0722 潘贤国 107.821.0423 吴志伟 101.940.9824 松铭创投 84.950.8225 汇能创投 62.310.6026 青岛鸿盛汇 41.790.4027 周瑾 41.690.4028 于盛玖 33.980.3329 李 红 24.840.2430 符麟军 11.600.11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3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31 朱 珠 6.440.0632 丁一博 6.440.0633 张从戬 6.440.06合计合计 1

269、0,403.61100.0024、2021 年年 11 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第八次增资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第八次增资 2021年 10月 27日,发行人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江苏晨晖和宁波晨晖分别将 222.00 万股、130.08 万股以合计 6,497.15 万元转让给雅戈尔,宁波晨晖将 79.92 万股以 1,474.81 万元转让给嘉兴栈道,转让价格为18.45 元/股;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403.61 万元增加至 10,750.63 万元,新增股份由雅戈尔和嘉兴栈道分别认购 282.82 万股和 64.20 万股,增资价格为28.82 元/股。20

270、21年 11月 3日,雅戈尔与江苏晨晖、宁波晨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嘉兴栈道与宁波晨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2021年 11月 3日,雅戈尔、嘉兴栈道分别与发行人、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约定。2022年 1月 2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03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收到雅戈尔、嘉兴栈道缴纳的货币出资 10,000.00 万元,其中 347.0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52.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完毕工商备

271、案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18.2326.21 2 于康 1,203.0411.19 3 江阴洪泰 644.425.99 4 雅戈尔 634.905.91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4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5 南海投资 574.655.35 6 劲邦创投 475.804.43 7 劲诚创投 457.184.25 8 上海金浦 416.193.87 9

272、刘迎建 380.873.54 10 创钰投资 350.173.26 11 青岛鸿越 319.812.97 12 劲达创投 312.742.91 13 黄广利 311.532.90 14 松嘉创投 254.852.37 15 彭笑天 229.032.13 16 诺伟其创投 166.851.55 17 连江 154.841.44 18 嘉兴栈道 144.121.34 19 丰融投资 142.571.33 20 昌润投资 116.861.09 21 新动能创投 111.761.04 22 潘贤国 107.821.00 23 吴志伟 101.940.95 24 松铭创投 84.950.79 25 汇能

273、创投 62.310.58 26 青岛鸿盛汇 41.790.39 27 周瑾 41.690.39 28 于盛玖 33.980.32 29 李红 24.840.23 30 符麟军 11.600.11 31 朱珠 6.440.06 32 丁一博 6.440.06 33 张从戬 6.440.06 合计合计 10,750.63100.0025、2021 年年 12 月,第九次增资月,第九次增资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5 2021年 12月 20日,发行人召开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750.63 万元增加至 11,062.80

274、万元,由华资盛通、松恒创投和松顺创投分别认购 138.72万股、104.04万股和 69.41万股,增资价格为 28.84元/股。2021 年 12 月 20 日,华资盛通、松恒创投、松顺创投分别与发行人、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对上述增资事宜作出约定。2022年 1月 2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03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收到华资盛通、松恒创投、松顺创投缴纳的货币出资 9,001.56 万元,其中 312.1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689.3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

275、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宜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新鸿翼 2,818.2325.472 于康 1,203.0410.873 江阴洪泰 644.425.834 雅戈尔 634.905.745 南海投资 574.655.196 劲邦创投 475.804.307 劲诚创投 457.184.138 上海金浦 416.193.769 刘迎建 380.873.4410 创钰投资 350.173.1711 青岛鸿越 319.812.8912 劲

276、达创投 312.742.8313 黄广利 311.532.8214 松嘉创投 254.852.3015 彭笑天 229.032.0716 诺伟其创投 166.851.51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6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7 连江 154.841.4018 嘉兴栈道 144.121.3019 丰融投资 142.571.2920 华资盛通 138.721.2521 昌润投资 116.861.0622 新动能创投 111.761.0123 潘贤国 107.820.9724 松恒创投 104

277、.040.9425 吴志伟 101.940.9226 松铭创投 84.950.7727 松顺创投 69.410.6328 汇能创投 62.310.5629 周瑾 41.690.3830 青岛鸿盛汇 41.790.3831 于盛玖 33.980.3132 李红 24.840.2233 符麟军 11.600.1034 朱珠 6.440.0635 丁一博 6.440.0636 张从戬 6.440.06合计合计 11,062.80100.00(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购股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1、报告期内收购股权的情况

278、、报告期内收购股权的情况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收购致荟草坪(收购后更名为烟台青禾)股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1)收购前股权结构)收购前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烟台青禾的股权结构如下: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7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姓名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致荟(山东)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680.90100.00合计合计 5,000.00680.90100.00(2)程序办理情况)程序办理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9、苏州分所对烟台青禾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16F0232 号),审计确认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致荟草坪净资产值418.89 万元。2021 年 10 月 21 日,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东致荟人造草坪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坤信评报字2021第 052 号)。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致荟草坪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18.90万元,评估价值为 533.20 万元,增值率为 27.29%。2021 年

280、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审议同意收购致荟草坪股权。2021年 11月 1日,致荟(山东)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致荟(山东)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致荟草坪 100.00%股权以528.00 万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参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价值533.20 万元并经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 11月 5日,致荟草坪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了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686MA3PXPRG6Y)。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致荟草坪变更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并更名为

281、烟台青禾。(3)收购股权在合并报表内的入账价值及依据)收购股权在合并报表内的入账价值及依据 股权收购价款 528.00 万元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437.74 万元的差额计入 90.26万元计入合并报表商誉列报。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8 2、收购股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收购股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实施收购主要原因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且为拓展发行人在烟台的生产基地、提升生产能力,相关收购履行了法定的必要程序,不属于收购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情况。3、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等相关规定号等相关规定 按

282、照烟台青禾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即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计算,相关重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公司 2020 年年末资产总额年年末资产总额2020 年营业收入年营业收入 2020 年利润总额年利润总额 烟台青禾 1,525.641,723.8460.67青岛青禾 126,437.06 110,845.58 16,406.85 比例(/)1.21%1.56%0.37%注:上述烟台青禾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烟台青禾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的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283、法律适用意见第 3号等相关规定。四、历次验资情况四、历次验资情况(一)历次验资情况(一)历次验资情况 1、2009 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 311.39 万美元的验资情况万美元的验资情况 2009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期间,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9 份验资报告,分别为“青正明验外字(2009)062 号”、“青正明验外字(2009)067 号”、“青正明验外字(2009)069 号”、“青正明验外字(2009)071 号”、“青正明验外字(2009)073 号”、“青正明验外字(2009)077 号”、“青正明验外字(2009)079 号”、“

284、青正明验外字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9(2009)081 号”和“青正明验外字(2009)083 号”,对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实收资本均以货币出资。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2、2010 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 536.39 万美元的验资情况万美元的验资情况 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8 月期间,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11 份验资报告,分别为“青正明验外字(2009)086 号”、“青正

285、明验外字(2010)002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04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05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15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23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29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37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42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44 号”和“青正明验外字(2010)048 号”,对新增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实收资本均以货币出资。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3、20

286、11 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 628.39 万美元的验资情况万美元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期间,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3 份验资报告,分别为“青正明验外字(2010)057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0)060 号”和“青正明验外字(2011)011 号”,对新增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实收资本均以货币出资。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4、2011 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年青禾有限实收资本增至 1,000.0

287、0 万美元的验资情况万美元的验资情况 2011 年 5 月至 2011 年 8 月期间,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 9份验资报告,分别为“青正明验外字(2011)017 号”、“青正明验外字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0(2011)018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1)019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1)021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1)025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1)031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1)033 号”、“青正明验外字(2011)034 号”和“青正明验外字(2011)035 号”,对新增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288、新增实收资本均以货币出资。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5、2012 年青禾有限注册资本增至年青禾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041.00 万美元的验资情况万美元的验资情况 2012 年 3 月 14 日,青岛正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正明验外字(2012)007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6、2015 年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

289、有限公司的验资情况年青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情况 2015 年 10 月 2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 320ZB0019号”验资报告,对出资情况进行审验。2022 年 6 月 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215Z019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7、2015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7,219.41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 320ZB0030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

290、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8、2016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7,431.00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 320ZB0032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1 9、2016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7,802.55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6 年 3 月 2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

291、2016QDA10506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10、2016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8,443.86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6 年 6 月 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QDA10619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11、2016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9,194.42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6 年 12 月 1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6QDA106

292、39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12、2017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9,344.42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4 月 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7QDA10439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13、2020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10,403.61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21 年 1 月 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1216Z0004 号”验资报告,对新

293、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14、2021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10,750.63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2215Z0003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2 15、2021 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年青岛青禾注册资本增至 11,062.80 万元的验资情况万元的验资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

294、022215Z0003 号”验资报告,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3 股东大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绩效委员会薪酬绩效委员会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市场部董事会 董事会 财务部国际业务部越南生产事业部内部审计部 董事会办公室

295、 董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 监事会 信息化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关务部采购部成本管理部法务部计划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墨西哥生产事业部青岛生产事业部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国内业务部研发部技术工艺部设备装备部品质工程部产品部研发测试部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4(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介绍(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介绍 部门部门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目标,组织各事业部、各中心、各部门贯彻实施;负责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流程;负责对公司销售、采购等业务模块进行风险管控;负责审核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费

296、用;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级月度、年度经营会议;负责档案管理及其他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 负责依据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绩效等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 负责政府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跟进及验收等事项;负责政府关系维护及各项政府外联事宜的对接工作。法务部法务部 负责构建和完善公司运营法律支持体系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法务支持,解决公司对外业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为业务对象提供法律支持;代表公司参与涉诉事务的协商、协调、诉讼及仲裁活动。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

297、公室 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日常事务和会议相关工作;负责股权管理和股东服务工作;处理对外信息披露及相关证券事务;落实及督办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和决定;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执行公司合规运作事务。财务部财务部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总结经营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应收应付管理、存货管理、财务报表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进行核算,并跟踪确认降低成本项目,规避公司成本浪费的风险,实现生产成本最优化。人力

298、资源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搭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负责制订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储备计划;负责建立公司的培训体系,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公司管理层的培训与能力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实施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负责完善人力资源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信息化管理部信息化管理部 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根据业务需求,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改善相关项目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资产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公司 IT 规划及运维,确保网络通信系统正常运行;负责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行政部行政部 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司车辆调度、

299、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负责行政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5 部门部门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研发部研发部 负责根据公司全球战略发展布局和市场需求制定公司技术研发战略目标,确定公司年度研发项目,并针对各类项目展开技术研发、工艺配方改进、产品试验等工作,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效率,保持并增强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技术工艺技术工艺部部 负责研发工艺开发、管理;负责定额制定与管理;负责 BOM 编码管理;负责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公司企业标准的制定、对标与管理;负责给予制造中心工艺支持和管理改进建议。产品部产品部 负责

300、公司年度新产品战略规划,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制定公司级新产品开发计划;负责公司级产品线、产品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行业、产品信息调研,分析产品、行业发展方向以及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组织调整公司产品架构,使产品始适应行业发展,保证产品核心竞争力。设备装备设备装备部部 负责及时掌握行业相关设备发展动态,配合新产品、新工艺的需求,研究应用最新设备装备,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推进设备技改相关工作从而提高设备效率;负责对制造中心的设备安装、日常维护、保养等进行日常管理以及技术支持。品质工程品质工程部部 负责通过产品开发过程、生产过程的品质管理,对生产数据、质量趋势进行分析,从而制定产品检验规范 SIP,建立

301、品质改善规范以及改善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制造中心品质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研发中心研发中心 研发测试研发测试部部 负责根据研发项目计划,组织样品生产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样品生产任务,同时做好样品生产物料现场管控和生产设备管理运作,对整体样品交期达成负责,从而为营销端提供支持。国际业务国际业务部门部门 负责根据公司全球国际市场的战略布局,制定国际业务营销策略,建立广泛的营销网络,通过海外市场信息搜集了解客户需求,通过对公司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营销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并与客户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负责年度月度销售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市场部市场部 负责结合公司

302、战略目标及相关资源,进行国内外行业市场研究和市场调研,分析提炼企业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负责公司品牌建设与管理;组织市场策划并实施国内外线上线下推广及广告宣传方案及活动并指导、监督确保有序运行;负责相关营销支持和设计支持工作。营销中心营销中心 国内业务国内业务部部 负责掌握国内市场动态,进行市场预测,市场开发,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根据市场预测和销售趋势,编制季度、年度销售目标,制定销售策略;加强客户管理,做好客户维护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负责订单的合同签订及跟踪管理,做好应收账款回收等日常销售管理工作。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6 部门部门 主要

303、职能主要职能 采购部采购部 根据市场物料及行情走向制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采购规划;负责原辅料、设备及备件、包材辅料采购,确保稳定供应;根据市场信息分析,开发、维护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考核,建立持续的考核机制,保障采购价格合理和质量合格;负责采购合同谈判签署,办理入库、交验、报账等相关手续等;负责重点供应商风险评估,及时规避采购风险。计划管理计划管理部部 负责以实现订单交付为原则,将全球订单在各生产事业部进行最优产地分配,通过组织制定安全库存、管控物料需求并控制到货的整个过程,满足各生产事业部的物料供应需求;组织制定排产原则以确保各生产事业部计划安排合理运行。供应链中供应链中心心 关务部关务

304、部 负责公司进出口报关管理;负责物流承运商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根据各地的进出口法规和政策,完善关务工作管理制度与流程,对各种关务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预判与防控。越南生产事业部越南生产事业部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指标实现生产计划的达成,组织订单生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同时做好生产物料现场管控和生产设备管理运作,实现产品高效优质生产,成品准时入库并发货,保障事业部安全生产,做好日常生产事务风险管控。负责越南属地人力资源、行政事务、财务事务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青岛生产事业部青岛生产事业部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指标实现生产计划的达成,组织订单生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

305、成生产任务,同时做好生产物料现场管控和生产设备管理运作,实现产品高效优质生产,成品准时入库并发货,保障事业部安全生产,做好日常生产事务风险管控。墨西哥生产事业部墨西哥生产事业部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指标实现生产计划的达成,组织订单生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同时做好生产物料现场管控和生产设备管理运作,实现产品高效优质生产,成品准时入库并发货,保障事业部安全生产,做好日常生产事务风险管控。负责墨西哥属地人力资源、行政事务、财务事务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

306、司拥有 8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烟台飞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烟台飞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1MA3C9LY22Y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7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6 年 04月 26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806.72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806.7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鸿福街 92 号 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鸿福街 92 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于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307、 人造草坪的销售 飞越体育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842.59净资产 778.27净利润-1.492、青岛康森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青岛康森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1307Q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1年 10月 2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有士泊村南(吉林道 8 号)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有士泊村南(

308、吉林道 8 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刘迎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基本无实际经营 康森进出口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99.59净资产 98.83净利润-77.683、青岛优森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8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青岛优森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MA3FAHE30G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7 年 07月 2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

309、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园凤飞路 18号 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园凤飞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于安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高尔夫打击垫的生产、销售 优森纤维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719.93净资产 830.00净利润 38.534、青禾(烟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青禾(烟台)体育

310、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6MA3PXPRG6Y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680.9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广东路东华安工业园配套用房 2号楼 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广东路东华安工业园配套用房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于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人造草坪、人造草丝的生产、销售 烟台青禾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

311、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3,130.78净资产 413.07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9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净利润 31.185、青禾人造草坪(越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青禾人造草坪(越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6 年 11月 25 日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 42,853,575.82 美元 注册地注册地 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 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地 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 董事董事 于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

312、务 人造草坪、人造草丝的生产、销售 越南青禾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26,004.42 净资产 43,094.94 净利润 16,244.42 6、Hong Kong AMC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Hong Kong AMC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6 月 3 日 股本股本 1.00 万港元 注册地注册地 6/F Manulife Place,348 Kwun Tong Road,Kowloon

313、,Hong Kong 董事董事 于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在墨西哥经营人造草坪、人造草丝的生产、销售 香港 AMC 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10,551.46净资产-106.56净利润-108.66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0 7、佳恒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佳恒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2 年 11月 15 日 股本股本 1.50 万港元 注册地注册地 Level 54,Hopewell

314、Centre,183 Queens Road East 董事董事 于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青岛青禾持股 100%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人造草坪、人造草丝的销售 香港佳恒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23,603.05净资产-411.95净利润-177.018、Bellinturf Industrial Mexico,S.de R.L.de C.V.(简称“墨西哥青禾”)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Bellinturf Industrial Mexico,S.de R.L.de C.V.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315、 年 2 月 15 日 股本股本 5.00 万墨西哥比索 注册地注册地 Palomas No.600,Hofusan Industrial Park,Zip Code 65530,Salinas Victoria,Nuevo Leon,Mexico 独任经理独任经理 刘俭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佳恒持股 95%,青岛青禾持股 5%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墨西哥青禾最近一年经容诚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7,001.41净资产-1.22净利润-1.24(二)参股公司情况(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316、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参股公司。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1(三)报告期内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注销、转让情况(三)报告期内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注销、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及转让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下:1、Verdinia Garden S.L.公司名称 Verdinia Garden S.L.成立时间 2013 年 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欧元 注册地 西班牙巴塞罗那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佳恒持股 63%,Siconor Iberia S.L.持股 37%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七、发起人、

317、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青岛青禾设立时,发起人共 7 名,包括 3 名法人股东和 4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于康、新鸿翼、昌润投资、刘迎建、乾和投资、连江、彭笑天。1、于康、于康 于康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持有青岛青禾 10.87%股份,通过新鸿翼间接控制公司 25.47%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6.34%股份。于康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70602197311*,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于康先生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318、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2、新鸿翼、新鸿翼 新鸿翼系公司控股股东。新鸿翼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部分“(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2 3、昌润投资、昌润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昌润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06%的股份,其具体情况如下:企业全称企业全称 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 日 类型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经营期限 2015 年 6 月 2 日至 2045年 6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

319、码9365819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盖洪波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 5,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农商财富大厦 909 室-乙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昌润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编号:SR9026,备案时间:2017-04-11),私募基金管理人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0991,

320、登记时间:2017-01-17)亦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昌润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0051.002 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50.00 49.00 合计合计 5,000.00100.00昌润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末年末/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 5,534.74净资产 5,280.80净利润 1,194.98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3 注:昌

321、润投资 2021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4、刘迎建、刘迎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迎建先生持有青岛青禾 3.44%股份,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迎建先生身份证号为 370602196601*,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刘迎建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5、乾和投资、乾和投资 乾和投资已于 2020 年转让其所持有发行人的全部股份,该发起人具体情况如下:企业全称企业全称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11 日 类型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322、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 2012 年 5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2543M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敖小敏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 710,35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206 室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发放贷款;3、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4、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323、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乾和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0,350.00100.00%合计合计 710,350.00100.00%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4 6、连江、连江 连江先生系于康配偶连洁之兄,曾担任青岛青禾董事,已于 2021 年 1 月离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连江先生持有青岛青禾 1.40%股份。连江先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24、身份证号码为 370602197011*,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7、彭笑天、彭笑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彭笑天先生持有青岛青禾 2.07%股份,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彭笑天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70602196812*,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彭笑天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二)其他持有发行人(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直接持有公司或关联方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雅戈尔、江阴洪泰、南海投资

325、、劲邦创投、劲诚创投、劲达创投。其中,雅戈尔持股 5.74%;江阴洪泰持股 5.83%;南海投资持股5.19%;劲邦创投、劲诚创投的基金管理人均为青岛劲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劲邦创投与劲达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青岛劲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劲邦创投、劲诚创投、劲达创投合计持股11.26%。1、雅戈尔、雅戈尔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雅戈尔时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E2G58K 类型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李寒穷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80,000 万元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

326、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5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01月 27 日 营业期限营业期限 2021 年 01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 490 弄 2 号 902室 1 单元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箱包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玩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具销售;灯具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

327、文具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328、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及与投资相关业务 股东股东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项目(万元)项目(万元)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 总资产 291,094.61净资产 278,060.16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利润-1,939.842、江阴洪泰、江阴洪泰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江阴国调洪泰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4MA6TD0CA3B 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洪泰志

329、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 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 年 01月 31 日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 2019 年 01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 江阴市亚包大道 55 号长三角(江阴)数字创新港 4楼 A区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产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6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产管理 股东股东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天津国调洪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98%江阴启泰产业投资

330、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西藏普鲁都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0%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天津洪泰志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3%项目(万元)项目(万元)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 总资产 133,000.52净资产 132,871.58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利润 25,623.00江阴洪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编号:SJH875,备案时间:2019-11-19),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23306,登记时间:2015-09-18)亦已办理私

331、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3、南海投资、南海投资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824 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 120,87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4 年 07月 03 日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 至 2022 年 07 月 02 日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定安路 126 号(西湖创意谷)2 号楼 327 工位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服务: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332、,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股东股东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杭州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9%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20.12%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7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24%杭州金投上城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28%深圳精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7%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27%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87%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03%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3

333、%项目(万元)项目(万元)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 总资产 170,900.77 净资产 170,350.78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利润 47,258.06南海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编号:S29810,备案时间:2015-05-14),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1165,登记时间:2014-04-22)亦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4、劲邦创投、劲邦创投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青岛劲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41309K 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劲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 2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4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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