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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7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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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70页).PDF

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20 年年 3 月月 目录目录 董事长致辞.1 财务摘要.3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14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6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99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100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01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113 第十一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12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12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268 1

2、 董事长致辞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尊敬的各位股东:近几年,中国医药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各项改革政策新规相继推出。新医改进入新周期,优胜劣汰和行业洗牌加快,市场重构。随着医药行业市场准入规则与经营生态的改变、政策多而复杂、监管愈加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提高,医药行业的经营环境正在向着合规、创新及竞争加剧的方向发展。作为制药企业,丽珠始终坚信:只要不断地苦练内功,拥有质量过硬的产品,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积极应对行业环境的变化,就能在风云变幻的市场闯出一条适合自己的新路子,实现本集团的高质量发展。回首 2019 年,本集团以“改革、责任、创新、发展”为管理方针,实施“人才、

3、产品、市场”三大战略,通过全体员工努力拼搏,利润增长创新高,经营成果喜人。2019 年回顾年回顾 2019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384.70 百万元,同比增长 5.91%;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461.58 百万元,同比增长 23.68%;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302.88 百万元,同比增长 20.39%;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 2019 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91.54 百万元,同比增长 25.79%。基于本集团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董事会建议本集团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

4、19 年末总股本 934,762,67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074,977,076.2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二零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工作,提升对终端销售人员的精细化考核及销售市场的统筹管理,不断扩大重点品种的医院覆盖率,艾普拉唑肠溶片增加反流性食管炎医保报销范围,盐酸哌罗匹隆片进入医保常规目录,注射用艾普

5、拉唑钠进入医保谈判目录,都将有利于产品的市场推广及未来销售,对丽珠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拓市场、发展及维护战略合作,原料药和中间体海外销售占比逐年提升,产品销售已遍布全球,制剂药品国际市场推广也不断加大。研发方面,我们继续以自主创新及高壁垒仿创为研发理念,以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目标,不断提升研发水平,优先推进重点在研品种的进展,探索原料-制剂一体化策略。另外,我们生产与质量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在生产线达到国内 GMP 标准要求的同时,积极推进国际化认证。在战略发展方面,我们通过在境内外设立公司及对外投资的方式,以提升丽珠股权投资的专业化水平、丰富丽珠现有的研发管

6、线和发挥业务协同整合效应、及加快丽珠的国际化产业布局。为了让广大员工、股东和社会公众一同分享丽珠发展的红利,继实施 2015 年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后,丽珠今年年底制定了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推出了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该持股计划构建了创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将有效推动与促进其从“经理人”向“合伙人”身份的转变,能够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2 未来展望未来展望 展望 2020 年,丽珠将继续肩负“丽珠世界、生命常青”的使命,以“一切归零,重新创业”为发展理念,坚持高效务实、一丝不

7、苟的工作态度,加大企业改革和创新力度,对标一流企业,齐心协力全面完成 2020年任务。人才方面,要着重选人用人育人,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锤炼一支优秀高效的人才梯队;生产方面,要把安全环保质量当作生命,同时严格控制成本;研发和销售方面,要敢于创新及拼搏,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超越自我。新的一年,我们将秉承着创新精神,以一切归零的心态去迎接新的挑战。为此,要抓好以下四点:第一,把现有产品和优势领域做到极致。做强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扎实做好已经布局的新产品上市工作。第二,开拓新产品、新市场。在原有生殖领域、消化道领域等优势领域的基础上,加强神经领域、肿瘤免疫等领域产品。同时,继

8、续推进在微球缓释技术平台、生物药研发平台、原料药及多肽技术等研发平台的进展。第三,提升团队战斗力。坚持以“唯才是用,德才兼备”为用人原则,精准定位内部管理,实行科学有效、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搭建好干部考核机制,加快后备人才的培养。第四,营销团队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强制考核市场覆盖率,进行精细化数据管理。研发销售资源整合,打造更专业的销售团队。昨天已经过去,一切为了明天。在新一轮市场竞争格局中,丽珠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准备向更高的目标发起冲击。面对大浪淘沙,这将是一次丽珠实现新的发展的历史机遇。我们将积极拥抱变革,以百倍的进取和奋斗精神,将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广大医

9、患人员,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国际化制药企业。在此,我谨向各位股东、董事会成员、本集团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们对本集团的长期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朱保国朱保国 董事长董事长 2020 年年 3 月月 25 日日 3 财务摘要财务摘要 4 本年度重点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百万元)及同比变动本年度重点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百万元)及同比变动 5 6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重要提示和释义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10、律责任。本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乃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书。本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934,762,675 股为基数,预期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0 元(含税),

11、共计派发 1,074,977,076.2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年度派息计划”)。年度派息计划还需提交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策略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本报告涉及若干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

12、。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本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订。如中英文文本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文本为准。7 释义释义 本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本公司、公司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一家根据中国法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其 A 股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A 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13、 元的普通股,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B 股 指 本公司原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H 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A 股股东 指 本公司 A 股持有人 H 股股东 指 本公司 H 股持有人 本年度、本年、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的十二个月 上年同期、上期、上年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的十二个月 上年末、上年度期末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报告期初、期初、指 2019 年 1 月 1 日 本年末、年末、报告期末、期末 指 201

14、9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企业管治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

15、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公司章程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B 转 H 项目 指 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转换为 H 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项目 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 指 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经修订草案)8 限制性股票 指 根据本公司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之 A 股 健康元 指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0380),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于 200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1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 健康元集团 指 健康元及其子公司(本集团除外)百业源 指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天诚实业 指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TOPSINO INDUSTRIES LIMITED)保科力 指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焦作合成 指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单抗 指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新北江制药 指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福兴 指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制药 指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制药厂 指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丽珠试剂 指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光大 指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丽珠 指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焦作健

17、康元 指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海滨制药 指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蓝宝制药 指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基因 指 珠海市丽珠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丽珠香港 指 丽珠(香港)有限公司 Livzon Biologics 指 Livzon Biologics Limited Livzon International 指 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Joincare BVI 指 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Ltd 生物公司 指 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生物医药公司 指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8、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人民币、RMB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港币、HKD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澳门币、MOP 指 澳门币,澳门法定货币 美元、USD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巨潮网 指 巨潮资讯网()公司网站 指 本公司网站()9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一、公司信息 A 股 H 股 股票简称 丽珠集团 丽珠医药注1、丽珠 H 代注2 股票代码 000513 01513注1、299902注2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1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丽珠集团 公司的英文名称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LIVZON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保国 国内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国内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国内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国内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8 号中国恒大中心 13 楼 1301 室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LIVZON_GROUP 注 1:2014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

20、(B 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公司 H 股股票代码为“01513”,股票简称为“丽珠医药”。注 2: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 B 股股东自本公司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 H 股股份使用。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亮 叶德隆 联系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电话(0756)8135888(0756)8135888 传真(0756)8891070(0756)8891070 电子信箱 三、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21、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本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香港登载本报告的网址 www.hkexnews.hk, 10 本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四四、注册变更情况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83094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最近十年,公司控股股东未有变更 五五、其他有关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

22、特广场五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恩成、张芳 2.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及所聘机构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及所聘机构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 唐阳刚注、杨亮 公司秘书 杨亮 替任授权代表 袁蔼铃 H 股证券登记处名称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H 股证券登记处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注:陶德胜先生已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辞任本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唐阳刚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表,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生效。3.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公司

23、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期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于春宇、徐卫力 2016年9月20日至2019年 12 月 31 日 4.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

24、 适用 不适用 11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25、不适用 3.会计会计差错差错更正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本年比上本年比上年增减年增减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营业收入 9,384,695.84 8,860,655.67 5.91%8,530,968.60 7,651,775.29 6,620,516.54 归属

26、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2,875.44 1,082,174.91 20.39%4,428,684.56 784,353.61 622,641.03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91,535.17 947,216.31 25.79%820,022.56 682,466.19 538,36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7,162.88 1,267,621.18 39.41%1,315,865.47 1,279,215.04 927,788.46 利润总额 1,727,542.39 1,416,674.35 21.94%5,724,922.79 1,00

27、5,061.18 807,921.30 项目项目 2019年年12月月31日日 2018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年年末末比年比年初初增减增减 2017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6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5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总资产 17,976,463.12 17,437,346.86 3.09%15,897,730.72 10,529,262.95 8,077,537.79 总负债 5,701,225.54 5,687,469.95 0.24%4,664,107.16 3,423,624.45 3,267,641.0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11,166,752.45 10,651,977.47 4.83%10,772,739.77 6,505,987.40 4,346,255.33 股本 934,762.68 719,050.24 30.00%553,231.37 425,730.13 396,889.5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股东权益(人民币元)11.95 14.81-19.34%19.47 15.28 10.95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调整后后 调整调整后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调整后后 调整前

29、调整前 调整调整后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 1.39 1.51 1.16 19.83%8.09 4.79 1.98 0.90 1.62 0.74 稀释每股收益 1.39 1.51 1.16 19.83%8.06 4.77 1.97 0.90 1.60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1.27 1.32 1.02 24.51%1.50 0.89 1.72 0.78 1.40 0.64 12 每股收益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2%10.15%增加

30、1.87 个百分点 51.17%15.48%15.5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收益率(%)11.67%10.16%增加 1.51 个百分点 41.11%12.06%14.3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占总资产比例(%)62.12%61.09%增加 1.03 个百分点 67.76%61.79%53.81%注:因公司于 2019 年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了以往年度的各项每股收益数据。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935,656,757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1.39 2.是否存在公

31、司债是否存在公司债 是 否 3.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八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32、不适用 九九、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607,551,347.14 2,331,514,246.80 2,355,828,996.31 2,089,801,244.7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774,866.65 346,172,897.04 300,889,793.79 263,037,883.4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8,501,854.84 330,096,785.24 298,809,919.58 234,126,609.80 经营

33、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0,832,779.95 477,530,724.67 469,858,122.47 338,941,255.68 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十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金额金额 2018 年年金额金额 2017 年金额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60,273.31 15,792,181.49 4,5

34、04,302,450.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4,959,775.56 257,704,892.65 161,721,876.9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1,387,922.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792,768.00-55,583,678.31 7,608,235.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92,090.75-32,985,

35、967.52-2,642,343.73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785,731.83 27,784,750.10 1,056,999,539.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109,186.82 22,184,077.88 16,716,594.06 合计 111,340,271.47 134,958,600.33 3,608,662,008.4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项目,以及把公开发

36、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14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公司业务概要 一、本一、本年度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年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壹丽安(艾普拉唑肠溶片

37、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丽珠得乐(枸橼酸铋钾)系列产品、贝依(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丽申宝(注射用尿促卵泡素)、乐宝得(注射用尿促性素)、参芪扶正注射液、抗病毒颗粒、丽福康(注射用伏立康唑)、丽康乐(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等制剂产品;美伐他汀、阿卡波糖、硫酸粘菌素、苯丙氨酸及头孢曲松钠等原料药和中间体;HIV 抗体诊断试剂、肺炎支原体抗体诊断试剂及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等诊断试剂产品。二、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重大变化说明明 股权资产 减少 8.32%,本年度无重大变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增加

38、17.67%,本年度无重大变化。固定资产 减少 1.79%,本年度无重大变化。无形资产 减少 5.99%,本年度无重大变化。在建工程 增加 26.54%,本年度无重大变化。其他应收款 增加 85.62%,主要是本年度新增应收联营企业股利分派款以及应收保险理赔款所致。开发支出 增加 83.01%,主要是重组人源化抗人 IL-6R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等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研发费用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增加 60.98%,主要是本年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应收 1 年内到期的对价款增加所致。长期应收款 减少 46.66%,主要是因账期变化,将 1 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收

39、款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坚持“人才战略、产品战略、市场战略”三大战略,以成为一家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国际化制药企业为发展目标,不断提高管控效率与治理水平,稳步推进研发进展,加强营销工作管理,实现了业绩稳步增长。本年度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 本集团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等多个医药细分领域,并在抗肿瘤用药、辅助生殖用药、消化道用药、精神用药及神经用药等多个治疗领域方面形

40、成了一定的市场优势。现阶段公司 15 在进一步聚焦生物药品研发的同时,启动了细胞治疗业务领域的研究开发。在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的政策下,丽珠拥有独特的原料药优势,将不断加强原料-制剂一体化。(2)完善的营销体系与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完善的营销体系与专业化的营销团队 本集团对营销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不断加强学术营销及终端推广,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逐步构建了制剂产品(含处方药及非处方药)、诊断试剂及原料药等业务领域的专业化营销团队,形成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本集团各个领域营销管理团队及为本集团提供专业销售服务人员近万人,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地乃至境外相关国家和地区,

41、包括主要的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疾控中心、卫生部门及制药企业等终端。(3)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 本集团建立了涵盖产品生产质量、科研、销售等业务的立体化质量管理体系。本年度内,本集团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总体运行状况良好,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使本集团各领域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得到了有效保障,进一步增强本集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强大的研发能力与国际化的研发理念)强大的研发能力与国际化的研发理念 本集团在化学药、中药制剂、生物药以及诊断试剂等领域均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国际化的研发理念,建立了缓释微球研发平台和生物药研发平台等特色技术平台,并拥有了核心研发领军人

42、才。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深专家和创新型人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发展海外战略联盟等方式,围绕抗肿瘤、辅助生殖、消化、精神及神经等产品线布局,形成了清晰的产品研发管线,进而增强了本集团的研发竞争力。16 第四节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与分析(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报告)一、经营业务范围一、经营业务范围 本年度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中“本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关内容。二、概述二、概述 2019年,医药行业政策环境趋严,市场环境复杂多变,药品管理法修订、带量采购扩围、医保目录调整等都深刻影响着行业发展。本年度内,本集团坚持“人才战略、产品战略、市场战略”三大战略,稳步推

43、进了各项业务发展,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喜人,研发效率大大提升,生产体系保安环、提质量、降成本等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本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384.70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8,860.66百万元,同比增长5.91%;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1.58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1,181.71百万元,同比增长23.68%;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02.88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1,082.17百万元,同比增长20.39%;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1.54百万元,同比上年的人民币947.22百万元,

44、同比增长25.79%。本集团各业务板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1 1)化学及中药制剂:医保进展)化学及中药制剂:医保进展顺利,营销考核细化顺利,营销考核细化 本年内,本集团制剂药业务共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6,212.63 百万元,占本集团本年营业收入的 66.20%,其中化学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4,931.29 百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16.35%;中药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281.34 百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16.39%。营销方面,2019 年,本集团制剂药品营销团队在“三个营销”的指导方针下,积极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i)加强对终端销售人员的精细化考核,加大重点

45、品种在空白市场的开发和推广,重点品种的市场覆盖率不断扩大;(ii)跟进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艾普拉唑肠溶片增加反流性食管炎医保报销范围,盐酸哌罗匹隆片新增进入常规目录,注射用艾普拉唑钠进入谈判目录;(iii)加强销售市场统筹管理工作,优化了处方药销售团队架构管理,整合基层医疗销售部、精神产品销售部;(iv)持续开展重点品种的上市后再评价,为临床应用提供循证医学证据,驱动产品持续增长;(v)零售分销整合商业渠道,集中资源进行了精准营销,打造产品标杆连锁,开展了一系列终端促销活动。研发方面,2019 年继续以自主创新及高壁垒仿创为研发理念,以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目标,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加大研发

46、投入。在组织架构上,设立了临床运营总部及医学总部,并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临床和医学团队;同时从营销管理团队中设立专职团队负责临床研发相关服务工作,保障了公司在研项目的临床开展。本年度内,本集团优先推进了重点在研品种的进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获生产批件、注射用伏立康唑(0.1g)获补充申请批件、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 个月)获临床批件、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1 个月)申报生产、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1 个月)申 17 报临床,同时注射用丹曲林钠及布南色林片被纳入了优先审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克拉霉素片、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册申报。2019

47、 年,各制剂生产企业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体系合规运行。持续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减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大安全环保软硬件投入,持续完善安全环保风险管控体系。各生产企业不断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确保药品安全、质量可控。2019 年,本公司质量管理总部组织开展 16 次制剂企业交互检查,4 次跟踪检查,2 次专项检查,2 次委托生产延伸检查,全年共开展质量审计 24 次,有效促进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2019 年,制剂药品的海外销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促性激素、消化道、精神类、抗感染等产品在巴基斯坦、菲律宾、中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准入和销售工作持续进行。

48、同时,评估筛选了海外较大潜力市场的产品,加强注册力度,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本年内,卡那霉素注射液通过了国际认证(WHO 项目)。(2 2)原料药及中间体:毛利水平提升,海外市场拓展)原料药及中间体:毛利水平提升,海外市场拓展 2019 年,原料药事业部坚持“保安环、提质量、降成本”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强 EHS、质量、研发、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工作。本年内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350.07 百万元,占本集团本年营业收入的 25.04%,较上年同比下降 0.18%,毛利率较上年增加 7.00 个百分点,毛利率持续提升,盈利能力继续增强。在营销方面,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国际市场

49、,海外销售占比逐年提升。近年来,随着万古霉素、达托霉素、替考拉宁等高端抗生素产品陆续在美国及欧洲获批上市,本集团相关附属原料药公司先后与全球知名制药企业开展了商业化战略合作;并与全球领先的动物保健公司达成了高端宠物药的战略合作。本年内,达托霉素在美国市场开启商业化销售,同时开发了欧盟和日韩市场;高端宠物产品米尔贝肟已成功销往海外多家动物保健公司,并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中间体产品重点维护了主要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紧抓订单。同时,苯丙氨酸实现了战略转型,与下游厂家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研发一直是本集团原料药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积累了微生物菌种改造、发酵工艺优化、不对称合成工艺、在线晶型控制与制

50、备技术等技术和工艺领先优势。目前发酵半合成类产品已有赛拉菌素在欧洲实现商业化销售,万古霉素及达托霉素已在美国实现商业化销售。本年内,原料药领域的研发能力持续提升,主要体现为:(i)发酵研发中心,完善了多肽研发及质量研究平台的建设,依托发酵半合成技术,成功开发了奥利万星、特拉万星、达巴万星和多拉菌素等多个技术难度较高且附加值较高的高端特色原料药品种。米尔贝肟、多拉菌素在欧美等国家已提交注册申请;雷帕菌素等多个产品已完成中试,准备申报。同时完成 3 个多肽类产品的中试工作。(ii)合成研发中心则继续开展半合成及全合成原料药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合成工艺产品酒石酸匹莫范色林也已完

51、成美国 DMF 申报,另有 1 个项目完成了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同时完成 1 个引进项目产业化。在原料药产品开发的同时,为本集团原料-制剂一体化策略提供了有力的研发支撑。2019 年,原料药事业部持续优化管理,各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加大安全、环保投入,生产运行良好,风险控制增强。同时,通过加强生产各环节成本分析,优化产品工艺,降低了生产成本,产品毛利率持续提升。在符合国内 GMP 标准要求的同时,各企业积极推进国际化认证,本年内,新北江制药零缺陷通过 FDA 认证检查;福州福兴重点品种通过 EU-GMP 认证检查,顺利通过日本官方 PMDA 和韩国官方 MFDS的现场检查;宁夏制药

52、顺利通过韩国官方 MFDS 和美国 FDA 的现场检查。18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原料药已通过国际认证现场检查品种 20 个,取得有效期内国际认证证书 28 个(其中:FDA 现场检查品种 9 个,CEP 证书品种 7 个),共有 44 个在产品种在 93 个国家(地区)进行了 300 多个项目的注册工作。(3 3)生物药:研发项目聚焦,推进临床加速)生物药:研发项目聚焦,推进临床加速 本年内,本集团积极优化并调整了丽珠单抗的分管高管及执行管理团队,全面提升执行力,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i)全面梳理、评估已立项项目,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研发的质量与时效明显提升;(ii)聚

53、焦核心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临床运营及医学研究由本集团统筹,结合本集团营销资源,重点项目临床进展加速;(iii)加强与 CDE、临床组长单位的沟通,临床开发策略更科学合理;(iv)在临床前项目的储备上:聚焦临床价值,积极布局创新药物,在靶向生物药及细胞治疗方面加强了布局。治疗用新型长效肿瘤靶向细胞因子药物已完成 IND 申报;人源化双特异性自体 CAR-T 细胞注射液和新型治疗性 T 细胞疫苗注射液等创新型项目正在进行临床前研发,CAR-T 平台的工艺、质控和生产已成型且中试生产能力扩大,完善了公司以创新药为主的短、中、长期的研发布局。截至本年末,重点项目研发进展如下:重组人源化抗人 IL-6R

54、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完成 I 期临床,正在进行 III 期临床试验,临床入组顺利;重组抗 HER2 结构域 II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正在进行 Ib 期临床试验,入组已完成;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 PD-1 单克隆抗体正在进行 Ib 期临床试验,目前已启动四个临床中心;治疗用新型长效肿瘤靶向细胞因子药物已完成IND 申请。另一方面,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于 2018 年底申报生产,2019 年已完成国家局临床现场核查,正在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准备工作。重组人绒促性素的海外销售工作也已开启,目前已开展在法国、印尼、巴基斯坦、埃及、南非、韩国、俄罗斯等地区的初步商业洽谈。为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本公司重点项目

55、的研发推进工作,丽珠单抗正在积极同步开展其他在研项目的对外合作开发与技术转让。(4 4)诊断试剂及设备:转型效果初现,研发渐出成果)诊断试剂及设备:转型效果初现,研发渐出成果 本年内,本集团诊断试剂及设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754.41 百万元,占本集团本年营业收入的 8.04%,同比增长 8.19%。经过多年精耕细作,本公司的诊断试剂及设备覆盖全国各大中型及基层医院、采供血系统、疾控、第三方体检中心。本年内:(i)随着呼吸道产品在儿科、呼吸科的深入推广,呼吸道疾病检测试剂、尤其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快速检测试剂持续高速增长;(ii)凭借一系列学术推广活动,药物浓度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 50%

56、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了稳步增长;(iii)进一步加深与金域检验、艾迪康检验、美年大健康等企业的合作,丽珠试剂的第三方体检业务取得了较大突破。本年内,丽珠试剂在原有酶免、胶体金、微生物技术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科研投入,推陈出新,建立了分子检测、多重免疫、单人份化学发光三大技术平台。本年内,X 光辐照仪、单人份化学发光 PCT 项目、IL-6、伏立康唑测定试剂盒(酶放大免疫测定法)已上市;分子核酸平台中的血液核酸、HIV 核酸定量检测产品、全自动多重免疫分析仪以及首批应用抗核抗体 15 项/13 项/9 项、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产品均已获证,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本年内,以上新产品的上市前

57、质量评估、转产质量体系保障、市场推广预热等工作也在同步开展。19 2019 年,丽珠试剂生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主要产品的原辅料供应商开发和工艺、性能优化,自产产品成本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完成了新产品生产承接的各项准备,新产品上市后,可立即投入生产,确保供应。在国际注册认证方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 14 个品种在欧盟获得 15 个医疗器械证书,其中 6 个品种通过 TUV 国际认证现场检查。本年内,丽珠试剂设立合资公司珠海启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共同开发新一代快速分子检测医疗诊断设备及试剂产品。(5 5)职能与战略:贯彻三大战略,加强资本运作)职能与战略:贯彻三大

58、战略,加强资本运作 2019 年,本集团在“人才战略、产品战略、市场战略”管理思路下,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服务和支持的意识和水平大幅提高。一是梳理本集团各级组织构架及机构设置,分为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两部分,同时优化整合了 BD 部、医学总部等部门;二是引进全球中高端人才,在研发、投资、医学及临床等领域均有高端人才引进;三是优化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科研单位、生产型单位的考核方案进行梳理优化,建立了科学的干部考评办法;四是合理安排资金管理提升资金收益、健全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及强化税务筹划职能;五是不断提升本集团信息化水平,本年内全部生产企业均上线了 ERP 系统,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在战略发展及投资

59、方面,本年内,为加快公司国际化产业布局,推进外延式发展,本集团分别于境内、境外设立投资公司。子公司丽珠试剂设立了合资公司以开发新一代快速分子检测医疗诊断产品,附属公司卡迪生物增资羿尊医药以加快在细胞治疗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2019年,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集团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公司投资者,本集团制定了三年(2019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及核心技术人才的创业拼搏精神,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本集团推出了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并已于 2020 年 2 月获股东大会批准。三、主营业务分析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概述披露相同是否

60、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否 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中“概述”相关内容。2.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3.分部信息分部信息 本集团于境内经营单一营运分部,即医药制造业。因此,本集团并无呈列营运分部资料。20 4.收入与成本收入与成本(1)主营业务构成)主营业务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年 20

61、18 年年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金额金额 占占主主营业营业务务收入比重收入比重 金额金额 占占主主营业营业务务收入比重收入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9,317,112,446.94 100%8,822,319,939.95 100%5.61%分行业分行业 化学制剂 消化道 1,755,053,839.75 18.84%1,247,598,526.74 14.14%40.67%心脑血管 277,001,349.61 2.97%247,805,732.58 2.81%11.78%抗微生物药物 530,449,092.65 5.69%511,936,181.15 5.80%3.62%促性

62、激素 1,822,871,047.47 19.57%1,613,273,261.50 18.29%12.99%其他 545,910,084.92 5.86%617,634,335.36 7.00%-11.61%原料药及中间体 2,350,068,519.91 25.22%2,354,276,412.34 26.69%-0.18%中药制剂 1,281,343,618.13 13.75%1,532,464,641.30 17.37%-16.39%诊断试剂及设备 754,414,894.50 8.10%697,330,848.98 7.90%8.19%分地区分地区 境内 8,083,464,081.

63、64 86.76%7,729,928,025.92 87.62%4.57%境外 1,233,648,365.30 13.24%1,092,391,914.03 12.38%12.93%合计合计 9,317,112,446.94 100.00%8,822,319,939.95 100.00%5.61%(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收入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成本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比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上年同期增减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成本比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上年同

64、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增减 分行业分行业 化学制剂 4,931,285,414.40 1,112,476,450.97 77.44%16.35%22.11%减少 1.06 个百分点 原料药及中间体 2,350,068,519.91 1,621,724,121.27 30.99%-0.18%-9.38%增加 7.00 个百分点 中药制剂 1,281,343,618.13 316,554,406.53 75.30%-16.39%-13.06%减少 0.94 个百分点 诊断试剂及设备 754,414,894.50 293,181,192.24 61.14%8.19%6.78%增

65、加 0.51 个百分点 分分地区地区 境内 8,083,464,081.64 2,545,952,333.03 68.50%4.57%0.09%增加 1.41 个百分点 境外 1,233,648,365.30 797,983,837.98 35.32%12.93%0.29%增加 8.15 个百分点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本年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本年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年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年按年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317.11 百万元,比较上年人民币 8,822.32

66、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494.79 百万元,增幅 5.61%。其中,化学制剂产品同比增长 16.35%,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同比下降0.18%。本年度,重点制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促性激素领域中的重点产品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和尿促卵泡素分别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926.18 百万元和人民币 626.48 百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 21.75%和 5.72%。消化道领域的重点产品艾普拉唑系列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974.54 百万元,同比增长 65.65%,其 21 中,艾普拉唑肠溶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868.31 百万元,同比增长 51.15%。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0

67、6.24 百万元,同比增长 667.09%;雷贝拉唑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46.49 百万元,同比增长 8.37%;得乐系列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07.54 百万元,同比增长 26.67%;丽珠维三联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52.69百万元,同比增长 24.72%。神经领域的重点产品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360.75 百万元,同比下降 18.83%。精神领域的重点产品氟伏沙明及哌罗匹隆分别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28.93 百万元和人民币 53.12 百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 26.28%和 49.40%。抗微生物领域的重点产品注射用伏立康唑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45.72 百万元

68、,同比增长 6.04%。中药制剂领域产品参芪扶正注射液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816.92百万元,同比下降 18.48%;抗病毒颗粒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304.00 百万元,同比下降 8.61%。原料药及中间体重点产品的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阿卡波糖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52.84 百万元,同比增长 14.85%;苯丙氨酸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50.61 百万元,同比增长 23.87%;米尔贝肟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33.13 百万元,同比增长 11.33%;盐酸万古霉素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35.59 百万元,同比增长 2.93%;美伐他汀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45.83 百万元,同比增长 2

69、2.67%;达托霉素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72.60 百万元,同比增长 117.74%。上述产品销售增长主要是本集团不断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实行精细化管理,并根据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使化学制剂业务板块的重点优势产品销售增长较上年明显加快。另外,因受医保控费、招标降价等行业政策影响,个别品种出现增速放缓或下降。本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总计人民币 3,343.94 百万元,与上年人民币 3,339.25 百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 4.69 百万元,增幅 0.14%,主要是销售增长,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以及原料药板块工艺提升带来的成本下降所致。(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地

70、区 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名称地区名称 本年发生数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上年发生数 主营业收入主营业收入 主营业成本主营业成本 主主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主主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境内 8,083,464,081.64 2,545,952,333.03 7,729,928,025.92 2,543,604,959.29 境外 1,233,648,365.30 797,983,837.98 1,092,391,914.03 795,642,380.61 合计 9,317,112,446.94 3,343,936,171.01 8,822,319,939.95 3,339,247,339.90(4)公司实物

71、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因公司产品结构复杂,各产品计量单位不同,无法将其产销量折成统一数量进行比较。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5)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年度的履行情况)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年度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公司方名公司方名合同订合同订立对方立对方合同合同标的标的 合同合同签订签订定价定价原则原则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人民币人民币是否是否关联关联关联关联关系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的截至报告期末的 执行情况执行情况 披露披露日期日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72、 22 称称 名称名称 日期日期 万元)万元)交易交易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阿卡波糖原料药 2017年 5月 31日 以市场价协商确定 48,060.00 否 不存在 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交易金额为含税人民币48,060.00 万元,占合同金额的 100%。2017年 6月 2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阿卡波糖原料药 2019年 2月 13日 以市场价协商确定 53,970.00 否 不存在 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交易金额为含税人民币

73、19,760.87 万元,占合同金额的 36.61%。不适用 不适用(6)营业成本构成)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金额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占营业成本比重 医药行业 材料费用 2,176,451,960.40 64.17%2,225,109,075.65 66.23%-2.19%人工费用 352,577,217.65 10.40%331,567,177.07 9.87%6.34%折旧 228,010,211.93 6.72%214,722,766.17 6.39%6.19%能

74、源动力 259,567,928.90 7.65%238,224,664.11 7.09%8.96%其他 411,141,295.32 12.12%390,041,444.93 11.61%5.41%存货变动(期初-期末)-36,020,354.01-1.06%-40,010,063.81-1.19%-9.97%营业成本 3,391,728,260.19 100.00%3,359,655,064.11 100.00%0.95%(7)公司本年度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公司本年度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主要销售客

75、户和主要供应商 本年度,本集团前五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 8.48%(2018 年:8.95%),而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约占本集团原材料采购总额 33.50%(2018 年:35.15%)。前五大客户成为本集团客户的平均年数为 12 年,前五大供应商成为本集团供应商的平均年数为 13.6 年。公司本年度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公司本年度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人民币元)790,083,145.40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8.48%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公司本年度前五大客户资料公司本年度前五大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76、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人民币元)销售额(人民币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252,552,262.01 2.71%2 第二名 147,751,968.19 1.59%3 第三名 139,593,479.08 1.50%4 第四名 126,649,817.61 1.36%23 5 第五名 123,535,618.51 1.33%合计合计 790,083,145.40 8.48%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

77、户中均无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本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本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元)729,044,038.73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3.50%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中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3.23%公司本年度前五大供应商资料公司本年度前五大供应商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人民币元)采购额(人民币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288,017,792.41 13.23%2 第二名 152,292,873.34 7.00%3 第三名 124,815,484.20 5.73

78、%4 第四名 82,568,412.52 3.79%5 第五名 81,349,476.26 3.74%合计合计 729,044,038.73 33.50%注:本表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采购为统计口径。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一名供应商焦作健康元是健康元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通过持有健康元股份间接在焦作健康元拥有权益,具体权益请参见本报告第九节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相关内容。就董事所知,概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逾 5%以上已发行股本)及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拥有上述本集团之五大供

79、应商(除焦作健康元外)及五大客户的权益。5.费用费用 本年度,本集团四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发生额共计人民币 4,234.66 百万元,同比增长人民币 123.98 百万元,增幅 3.02%,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093,219,804.38 3,267,279,529.29-5.33%无重大变动 管理费用 629,346,060.48 546,375,495.41 15.19%无重大变动 24 财务费用-220,799,167.69-251,952,496.18 12.36

80、%无重大变动 研发费用 732,891,738.02 548,972,707.16 33.50%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效率提升,进入临床试验的项目增多,投入相应增长所致 合计 4,234,658,435.19 4,110,675,235.68 3.02%-本年度,所得税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65.96 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31.01 百万元,同比增长 13.20%,主要是利润增长,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6.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用于研发方面的相关支出总额约为人民币 827.73 百万元(2018 年:人民币 687.24 百万元),同比增加20.44%,约占归属

81、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7.41%,约占本年度本集团营业总收入比例8.82%(2018年:7.76%)。本年度本集团各领域研发总体情况如下:(1)化学制剂)化学制剂 化学制剂:在研项目共 18 项,其中已立项并进行药学研究项目 11 项,已申报生产 2 项,取得临床批件项目 3 个。注射用丹曲林钠、布南色林片申报生产,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取得临床批件,准备进入临床。一致性评价:已立项共 17 项,其中,已申报 4 项。替硝唑片、克拉霉素片和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已注册申报,已完成现场核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已注册申报,待进行现场核查。微球平台:在研项目共 8 项,其中已立项并开

82、展临床前研究项目 4 项,已申报生产 1 项,处于临床研究 1项,获临床批件 1 项,申报临床 1 项。重点项目进展如下:醋酸曲普瑞林微球(1 个月缓释)项目 I 期临床试验进行中,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 个月缓释)项目已获临床批件,醋酸奥曲肽微球(1 个月)申报生产,阿立哌唑微球(1 个月)申报临床。(2)原料药与中间体原料药与中间体 发酵研发中心:在研项目共 13 项,奥利万星、特拉万星、达巴万星正在准备注册申报;完成 3 个多肽类产品的中试工作;合成研发中心:在研项目共 10 项,完成酒石酸匹莫范色林及另 1 个项目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完成 1个引进项目的产业化。(3)生物药生物药 生

83、物药研发平台:在研项目共 9 项。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申报生产,已完成国家局临床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核查准备工作进行中;重组人源化抗人 IL-6R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完成 I 期临床,正在进行 III 期临床试验;重组抗 HER2 结构域 II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正在进行 Ib 期临床试验;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 PD-1单克隆抗体正在进行 Ib 期临床试验;重组抗人 IL-17A/F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申报获 CDE 受理;治疗用新型长效肿瘤靶向细胞因子药物正在进行 IND 临床申报。25(4)诊断试剂及设备)诊断试剂及设备 化学发光平台合计 5 个在研项目,其中全自动 60 速单

84、人份化学发光、结核病毒感染 T 细胞检测试剂、白介素 6 测定试剂盒、AMH 化学发光试剂已完成临床试验,进入注册阶段;分子核酸平台合计 5 个在研项目,其中 HCV 核酸检测试剂、HBV 核酸检测试剂、HBV 核酸检测试剂(一步法)产品已完成临床,进入注册阶段;自免多重平台合计 11 个项目,肌炎相关自身抗体检测试剂盒(磁条码免疫荧光法)、血管炎相关自身抗体检测试剂盒(磁条码免疫荧光法)已完成临床,进入注册阶段;荧光层析平台合计 3 个项目,肺炎支原体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肺炎衣原体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及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

85、析法)处于临床中。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729 721 1.11%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8.08%9.40%减少 1.32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金额(人民币元)827,729,912.29 687,239,391.13 20.4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8.82%7.76%增加 1.06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人民币元)67,357,433.92 71,045,218.50-5.19%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8.14%10.34%减少 2.20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

86、的原因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占利润总占利润总额额比例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19,597,761.68-1.13%主要是投资的联营企业损益变动以及远期结汇合约到期结汇产生损失。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8,501.70 0.08%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是 资产减值损失-53,224,

87、067.26-3.08%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否 信用减值损失-4,860,224.48-0.28%主要是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是 营业外收入 11,483,490.34 0.66%主要是本年处理非流动资产产生利得所致。否 营业外支出 13,794,185.53-0.80%主要是捐赠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否 其他收益 156,194,635.50 9.04%主要是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是 五、财务状况分析五、财务状况分析 26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末末 2018 年年末末 比重增减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重

88、大变动说明 金额金额 占总资占总资产比例产比例 金额金额 占总资占总资产比例产比例 货币资金 8,855,408,402.78 49.26%8,587,927,272.41 49.25%0.01%无重大变动 应收账款 1,472,438,936.26 8.19%1,381,706,955.95 7.92%0.27%无重大变动 存货 1,168,854,337.03 6.50%1,117,007,240.91 6.41%0.09%无重大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171,498,988.56 0.95%188,106,109.58 1.08%-0.13%无重大变动 固定资产 3,160,0

89、96,367.19 17.58%3,217,576,074.00 18.45%-0.87%无重大变动 在建工程 233,489,857.85 1.30%184,518,928.04 1.06%0.24%无重大变动 短期借款 1,360,840,657.32 7.57%1,500,000,000.00 8.60%-1.03%无重大变动 长期借款-700,000.00 0.004%-0.004%主要是对无需偿还且长期挂账的借款进行清理,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00.00 0.002%-0.002%主要是对无需偿还且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2.以公允

90、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期初数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本期计提的减值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期末数 金融资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15,409,698.08-315,520.44-15,094,177.64 2.衍生金融资产 525,040.12 1,572,643.98-2,097,684.10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07,707,119.32

91、-48,716,432.89-123,407,313.19 100,093,056.54 479,737,808.86 金融资产小计 423,641,857.52 1,257,123.54 48,716,432.89-123,407,313.19 100,093,056.54 496,929,670.60 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上述合计 423,641,857.52 1,257,123.54 48,716,432.89-123,407,313.19 100,093,056.54 496,929,670.60 金融负债金融负债 85,294.16 71,378.16-13,916.

92、00 本本年度年度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 27 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票据质押余额为人民币 21,214.2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外汇合约及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实际缴纳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22.25 万元。4.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

93、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8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其他应收款 91,848,022.04 49,482,179.59 85.6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7,497,288.62 10,869,100.00 60.98%长期应收款 10,828,143.63 20,299,509.76-46.66%开发支出 148,504,020.49 81,146,586.57 83.01%交易性金融负债 13,916.00 85,294.16-83.68%合同负债 151,765,150.53 115,973,464.09 30.86%

94、应付职工薪酬 278,117,911.92 186,046,426.55 49.4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00.00-100.00%长期借款-700,000.00-100.00%递延所得税负债 90,884,958.20 54,479,730.16 66.82%其他非流动负债 70,000,000.00-股本 934,762,675.00 719,050,240.00 30.00%库存股-25,208.04-100.00%其他综合收益 26,403,971.65-29,164,814.15 190.53%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1)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 85.

95、62%,主要是本年度新增应收联营企业股利分派款以及应收保险理赔款所致。(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 60.98%,主要是本年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应收 1 年内到期的对价款增加所致。(3)长期应收款同比下降 46.66%,主要是因账期变化,将 1 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4)开发支出同比增长 83.01%,主要是重组人源化抗人 IL-6R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等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研发费用增加所致。(5)交易性金融负债同比下降 83.68%,主要是因汇率变动导致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6)合同负债同比增长 30.86%,主要是

96、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预收货款增加所致。(7)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长 49.49%,主要是本年提取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所致。(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 100%,主要是对无需偿还且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9)长期借款同比下降 100%,主要是对无需偿还且长期挂账的借款进行清理,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10)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长 66.82%,主要是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11)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为 70,000,000.00 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四川光大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12)股本同比增加 3

97、0.00%,主要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所致。28(13)库存股同比下降 100%,主要是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 A 股股票而相应减少库存股所致。(14)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长 190.53%,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资产负债比率资产负债比率 本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比率是按照本集团各日期之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而得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由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32.62%下降至 2019 年 1

98、2 月 31 日的31.71%。5.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本年度本年度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研发费用 732,891,738.02 548,972,707.16 33.50%其他收益 156,194,635.50 85,097,367.17 83.55%投资收益-19,597,761.68-42,445,887.41 53.8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28,501.70-2,410,266.97 155.12%信用减值损失-4,860,224.48 30,700,999.19-115.83%资产处置收益 460,273

99、.31-549,283.16 183.80%营业外收入 11,483,490.34 176,898,473.07-93.51%营业外支出 13,794,185.53 34,719,651.84-60.27%少数股东损益 158,702,118.36 99,539,813.05 59.4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8,697,018.11 26,035,358.56 125.45%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1)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33.50%,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效率提升,进入临床试验的项目增多,投入相应增长所致。(2)其他收益同比增长 83.55%,主要是本年分类至“收到的

100、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3)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53.83%,主要是因上年汇率波动较大,远期结汇合约到期结汇产生损失较大所致。(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 155.12%,主要是持有的证券投资标的市值波动以及汇率变动导致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综合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 115.83%,主要是上年同期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转回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所致。(6)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 183.80%,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收益所致。(7)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 93.51%,主要是本年分类至“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8)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 60.27%

101、,主要是上年报废资产损失较大所致。(9)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长 59.44%,主要是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增加,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所致。(10)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长 125.45%,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6.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29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本本年度年度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7,162,882.77 1,267,621,181.04 39.4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97,499.50 63,431,546.12 257.0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

102、42,521,979.50 1,084,276,714.22-49.9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024,480.00-1,020,845,168.10 69.0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3,945,477.94 2,438,789,047.19-37.5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05,027,317.75 1,581,365,048.31 71.0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1,081,839.81 857,423,998.88-237.7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418,084.63 58,537,258.94-65.12%现金及现金

103、等价物净增加额 290,474,647.59 1,162,737,270.76-75.02%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9.41%,主要是上年汇缴了 2017 年处置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78,983.50 万元所致。(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 257.07%,主要是本期赎回 SEEKERS FUND 基金所致。(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 49.96%,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69.04%,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5)筹资

104、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下降 37.51%,主要是上期公司信用借款较大以及吸收少数股东投资综合所致。(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 71.06%,主要是本期偿还信用借款所致。(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237.75%,主要是本期偿还信用借款所致。(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下降 65.12%,主要是汇率变动,持有的外币资金汇兑收益减少。(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 75.02%,主要是本期偿还信用借款所致。本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本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105、不适用 7.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8.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8,855.41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8,587.93百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运营所得及 2017 年度收到转让附属公司股权对价款。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分配股息红利。本集团制定全面稳健的财务管理制度。目标是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为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并合理提升资金收益。本年度内,本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106、批准可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1,743.81 百万元,实际向银行申请使用的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1,907.23 百万元。30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末本年末(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上年上年末(末(2018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项目项目 外币金额外币金额 折算率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外币金额 折算率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126,821.79-134,536.84 人民币-109,590.98-117,334.89 美元 700.00 6.9762 4,883.34 700.00 6.8632 4,804.24 欧元 1,579.8

107、7 7.8155 12,347.47 1,579.87 7.8473 12,397.71 银行存款:-8,851,796,592.01-8,562,040,609.92 人民币-7,903,329,660.13-7,819,701,378.53 港币 14,642,464.71 0.89578 13,116,427.05 678,362,414.67 0.8762 594,381,147.73 美元 133,419,180.83 6.9762 930,758,889.31 20,803,732.35 6.8632 142,780,175.87 日元 11,650,001.00 0.064086

108、 746,601.96 1.00 0.061887 0.06 欧元 102,814.97 7.8155 803,550.41 26,433.60 7.8473 207,432.39 澳门币 3,494,729.58 0.8703 3,041,463.15 5,831,837.78 0.8523 4,970,475.34 其他货币资金:-3,484,988.98-25,752,125.65 人民币-1,601,286.68-13,968,683.03 港币 1,334,878.88 0.89578 1,195,757.80 1,081,246.23 0.8762 947,387.95 美元 98

109、,613.07 6.9762 687,944.50 1,578,863.31 6.8632 10,836,054.67 合计-8,855,408,402.78-8,587,927,272.41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360.84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01.10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7.57%(2018 年 12 月 31 日:8.61%)。其中于 1 年内到期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360.84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00.40 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7.57%(2

110、018年 12 月 31 日:8.60%);于 1 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70 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0.00%(2018 年 12 月 31 日:0.004%)。本年度,本集团偿还到期人民币银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650.00 百万元,并对无需偿还且长期挂账的借款人民币 1.10 百万元进行清理转入营业外收入。上述各项借款并无明显的季节性需求。9.资本结构资本结构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股东权益和负债构成。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2,275.24 百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70

111、1.22 百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976.46 百万元。其中,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5,293.65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369.58 百万元),比上年度期末下降 1.41%;非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407.57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17.89 百万元),比上年度期末上升 28.21%;本年度已偿还债务人民币 1,650.00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00.00 百万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1,166.75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651.98

112、 百万元),比上年度期末上升 4.83%;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108.49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97.90 百万元),比上年度期末上升 0.96%。10.资本承诺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年年末余额末余额 年年初余额初余额 31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165,369,398.32 52,554,161.77 合计 165,369,398.32 52,554,161.77 11.利率利率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币 1,359.29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3、 1,500.00百万元)。利率结构为:人民币 0.00 百万元以浮动利率计息、人民币 1,359.29 百万元以固定利率计息,年化利率为 4.03%。12.未偿还债务之到期结构未偿还债务之到期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8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一年以内 2,076.83 2,218.99 一至两年-两至五年-五年以上-0.70 合计 2,076.83 2,219.69 13.资本承担资本承担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购建长期资产已订约之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 165.37 百万元(2018 年 12 月31 日:人民币

114、52.55 百万元)。14.银行借款及其他借贷银行借款及其他借贷 本公司和本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详情载于本报告内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附注五 21、短期借款”。15.资本负债比率资本负债比率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负债比率乃按本集团各日期之债务总额除以股东权益计算,该资本负债比率由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18.89%下降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16.92%。16.利息支出及资本化利息支出及资本化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年 2018 年年 利息支出(

115、注)7,255,024.45 16,772,638.85 利息资本化-总利息支出 7,255,024.45 16,772,638.85 注:利息支出主要是公司信用贷款所致。17.外汇风险外汇风险 有关本集团外汇风险之详情请见本报告内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附注八 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所载相关内容。本公司主要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若发生以非人民币结算的销售、采购及投融 32 资业务,则相应产生外汇风险敞口。公司以“防控风险,锁定利润”为管理目标,制定外汇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一定的套期保值比例,使用外汇金融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管控,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18.或有负债或有负债

116、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有负债。19.资产质押资产质押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质押受限情况如下: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人民币元)日(人民币元)受限制的原因受限制的原因 用于质押的资产:应收票据 212,142,008.83 票据池业务质押票据注 其他货币资金 1,222,549.24 保证金 合计 213,364,558.07 注: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

117、,本公司及新北江制药分别向银行质押应收票据为人民币20,841.07万元及人民币373.13万元。20.投资投资 四川四川光大光大整体搬迁调迁扩建项目整体搬迁调迁扩建项目 2019 年 3 月 6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四川光大制药整体搬迁调迁扩建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 64,6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四川光大的整体搬迁调迁扩建项目(“本项目”)。根据补充协议一,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本公司人民币 9,000 万元拆迁补偿款以及新厂建设项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80 万元的奖励。

118、本项目由四川光大负责具体实施,并拟根据具体建设方案分期逐步实施。在新厂建成投产前,四川光大旧厂仍可持续使用,故对四川光大的生产营运影响轻微,预计本项目对本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本项目投资一方面为了适应并满足当地政府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及发展规划调整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也服务于本公司在中药固体制剂生产基地的技术与产品升级。本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本公司中药领域业务创新升级与发展提供可靠有利条件。丽珠试剂丽珠试剂设立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 2019 年 5 月 5 日,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试

119、剂(本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与刘珺先生和陈启跃先生共同签订了 关于快速 PCR 产品之合资协议,以在珠海市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共同进行丽珠试剂专利、卡盒专利、PCR 专利的继续开发与转化。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66.6667 万元,其中,丽珠试剂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刘珺先生以卡盒专利技术出资人民币 333.333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陈启跃先生以卡盒专利技术出资人民币 333.333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33 设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发挥双方在快速诊断设备和试剂领域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运作优势,共同

120、开发新一代快速分子检测医疗诊断设备及试剂产品,符合本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产品创新升级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合资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完成注册及成立,公司名称为珠海启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设立设立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控股附属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控股附属公司 本年内,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本公司于(i)珠海市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医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持股 9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制药厂出资人民币 100万元,持股 10%;(ii)开曼群岛设立了 Livzon International

121、Ventures,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 及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I 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均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香港出资,持股 100%;()福州市设立了一家控股附属公司福州市福兴制药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福州福兴出资人民币 1,662万元,持股 90%,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84.67 万元,持股 10%。设立上述全资附属投资公司旨在进一步拓展本公司对外投资业务,提升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工作的效率与专业化水平。本年内,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

122、s I 参与了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新一代肿瘤免疫技术公司 ELICIO THERAPEUTICS,INC.的 B 轮融资,出资金额约 500.00 万美元。上述全资子公司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以推进本公司在行业内的外延式发展,以丰富本公司现有的研发管线和发挥业务协同整合效应为目的,加快本公司国际化产业布局,引入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合作团队。设立上述控股附属公司旨在进一步合理配置原料药领域资产,提升原料药领域资源利用效率,更好促进本公司原料药业务发展。卡卡迪迪生物生物认购认购羿尊医药新增注册资本羿尊医药新增注册资本 2019 年 6 月 3 日,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物医药

123、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5.13%股权)透过协议安排控制的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卡迪生物”)与刘凌峰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羿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璟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羿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羿尊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羿尊医药”)的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卡迪生物将出资人民币 30,000,000.00 元认购羿尊医药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11,111.00 元,占增资完成后羿尊医药注册资本的 10%。同时,卡迪生物将与羿尊医药就有关项目开展合作。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完成认缴人民币 30,

124、000,000.00 元。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充分发挥各方在细胞治疗业务领域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优势,增资完成后,卡迪生物将与羿尊医药就其 Vac-T 和 NK-T 细胞疗法的现有全部产品项目开展全球独家合作。本次投资符合本公司生物药领域中、长期研发管线的战略布局。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作出获取股权及/或其他重大投资,同时本集团所持投资与本公司2018 年年报内所披露的相关资料相比并无重大变动。六、投资状况六、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总体情况 34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本年投资额(人民币元)投资额(人民币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人民币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人民币元)变动幅度变动幅度 107,

125、141,207.05 12,506,875.00 756.66%2.本年度本年度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公司被投资公司名称名称 主要业务主要业务 投资投资方式方式 投资金投资金额额 持股持股比例比例 资金资金来源来源 合作合作方方 投投资资期期限限 产品类型产品类型 截至资产负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债表日的进展情况展情况 预预计计收收益益 本年本年投资投资盈亏盈亏 是是否否涉涉诉诉 披露披露日期日期(如(如有)有)披露披露索引索引(如(如有)有)珠海启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开 发 新 一 代快 速 分 子 检测 医 疗 诊 断设 备

126、 及 试 剂产品 新设 10,000,000.00 23.655%自有资金 刘珺、陈 启跃 长期 诊断试剂及设备 已出资6,000,000.00 元-13,059.16 否 详见注释1 详见注释1 羿尊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开展 Vac-T 和NK-T 细胞疗法项目 增资 30,000,000.00 10.00%自有资金 刘 凌峰等注2 长期 生物制品 已出资30,000,000.00 元-否 详见注释1 详见注释1 合计合计-40,000,000.00-13,059.16-注:1、披露日期及披露索引:上述股权投资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127、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2019 年 6 月 29 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2019 年 6 月5 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2、合作方包括刘凌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羿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璟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羿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本年度本年度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证券投资情况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证

128、券品种品种 证券代证券代码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最初投资成本本 会计计量会计计量模式模式 年年初账面价值初账面价值 本本年年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值变动 本本年年购买购买金额金额 本本年年出售出售金额金额 本本年度损益年度损益 年年末账面价值末账面价值 会计核会计核算科目算科目 资金资金来源来源 股票 00135 昆仑能源 4,243,647.64 以公允价值计量 7,272,460.00-1,109,493.60-881,351.18 6,162,966.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自筹 基金 206

129、001 鹏华基金 1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 869,284.66 25,986.02-25,986.02 895,270.68 自筹 股票 000963 华东医药 39,851.86 以公允价值计量 7,267,953.42 767,987.14-858,630.55 8,035,940.56 自筹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35 合计 4,433,499.50-15,409,698.08-315,520.44-3,265.39 15,094,177.64-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不适用 5.衍生品投资情况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

130、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投衍生品投资操作方资操作方名称名称 关联关联关系关系 是否是否关联关联交易交易 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类型类型 衍生衍生品投资品投资初始投资金初始投资金额额 起始日期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年年初投资初投资金额金额 本年度本年度内内购入金额购入金额 本年度本年度内内售出金额售出金额 计提减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准备金额(如有)(如有)年年末投资末投资金额金额 年年末投资金额末投资金额占公司占公司年年末净末净资产比例资产比例 本年度本年度实实际损益金际损益金额额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442.72 2018-3-20 2019-3-22 480.

131、42-468.61-19.00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348.59 2018-7-26 2019-1-10 353.59-351.16-2.16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2,561.52 2018-8-2 2019-3-11 2,583.72-2,551.47-16.57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2,316.99 2018-9-10 2019-3-11 2,323.88-2,283.48-42.94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3,554.41 2018-10-9 2019-4-17 3,524.76-3,453.4

132、2-103.56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7,308.67 2018-11-2 2019-5-21 7,241.27-7,117.82-192.97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5,781.04 2018-12-3 2019-6-25 5,749.82-5,684.50-71.08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9,710.14 2019-1-2 2019-7-5-9,710.14 9,727.31-30.44 金融机构 非 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7,178.86 2019-2-1 2019-8-26-7,178.86 7,313.2

133、3-130.46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7,821.01 2019-3-5 2019-9-6-7,821.01 8,124.89-308.44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10,975.99 2019-4-1 2019-9-25-10,975.99 11,363.26-386.37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17,681.72 2019-5-6 2019-12-25-17,681.72 18,247.52-512.18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8,406.92 2019-6-4 2019-12-25-8,406.92

134、8,585.79-156.23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8,610.65 2019-7-1 2020-1-13-8,610.65 8,211.86-592.97 0.05%-188.74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7,356.59 2019-8-1 2020-3-25-7,356.59 4,912.72-2,444.03 0.22%16.76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10,804.10 2019-9-2 2020-6-24-10,804.10 5,810.50-4,865.65 0.44%98.87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135、(卖出)4,059.19 2019-10-11 2020-5-15-4,059.19 535.36-3,472.39 0.31%6.40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9,426.83 2019-11-12 2020-6-24-9,426.83 576.99-8,796.97 0.79%-0.85 36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4,139.89 2019-12-3 2020-7-10-4,139.89-4,122.12 0.37%-合计合计 128,485.83-22,257.46 106,171.89 105,319.89-24,294.13 2.19%-1

136、,185.72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筹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9 年 6 月 18 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不适用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为有效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外币资产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从而运用外汇远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锁定汇率,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已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产品的操作和控制:1、市场风险: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外汇远期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外汇远期业务是为对冲美元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而签订

137、,锁定美元资产未来结汇价格,存在本身就是套期保值工具,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原则,有效防范市场风险。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各主体责任,完善审批流程,建立监督机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3、法律风险:公司外汇远期业务需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制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学习外,也规定公司法律部门须严格审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

138、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远期结汇合约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 164.40 万元。本年度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

139、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募集年份年份 募集募集方式方式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总额总额 本期已本期已 使用募集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已累计使用募集资用募集资金总额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

140、以上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2016年 非公开发行 142,030.04 11,493.56 71,679.86 3,038.58 33,638.58 23.68%70,350.1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注:募集资金总额中已剔除券商佣金、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已剔除存放在专户中的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524 号文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37 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

14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8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7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51.96 万元后,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存入本公司账户人民币 142,030.0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与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尚未使

142、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金投向 是否是否已已 变更项变更项目(含部目(含部分变更)分变更)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承诺投资总额总额 调整后投调整后投资总额资总额(1)本报告期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累计投入 金额金额(2)截至期末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预定可使用状态日用状态日期期 本报告本报告期实现期实现的效益的效益 是否达是否达到

143、预计到预计效益效益 项目可行项目可行性是否发性是否发生重大变生重大变化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否 45,000.00 45,000.00 1,911.03 8,734.82 19.41%2025 年 12月 31 日-否 2、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是 30,600.00-3、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是-14,328.94 953.97 953.97 6.66%2021 年 6月 30 日-否 4、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是-5,311.73 520.86 5,311.73

144、 100.00%2018 年 8月 31 日 54.41 否 否 5、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是 30,182.00 41,141.33 8,107.70 20,431.30 49.66%2021 年 12月 31 日-否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36,248.04 36,248.04-36,248.04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2,030.04 142,030.04 11,493.56 71,679.86-54.41-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142,030.04 142

145、,030.04 11,493.56 71,679.86-54.4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和“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资金使用计划;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重新论证,并调整了项目建设周期后决定继续实施

146、。根据上述议案,“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需分期逐步实施,预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在环评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搬迁扩建工作,建设周期约为 2.5 年,预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因获批生产时间晚于预期,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和艾普拉唑肠溶片新适应症的后期临床实验开展时间及进度低于预期,固体制剂车间的升级改造时间相应推迟,相应资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进度。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2019 年度拟投入募集

147、资金 4,89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1,911.03 万元,差异超过 30%。2020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艾普拉唑系列 38 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及调整投资计划,本次变更及调整后该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 20,827.90 万元,预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来五年的预计分年度投资金额分别为 10,192.40 万元、4,667.60 万元、1,900.00 万元、2,000.00 万元、2,

148、067.90 万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签署相关项目合同,项目进度符合预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因受医保目录调整、控费及地方性辅助用药等政策的影响,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未达到预计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

149、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于艾普拉唑系列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保证生产质量,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及市场优势,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7 年 9 月 19 日,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将原子项目“中试车间装修项目”变更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并新增丽珠集团丽珠制

150、药厂作为实施主体;终止临床前研究项目“注射用利培酮缓释微球(1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发生改变,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2019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关于转让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将“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 个月)”项目转让给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并由其继续进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等相关工作,同意变更“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 个

151、月)”,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将其结余募集资金 3,038.58万元调整至“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使用,调整后拟使用共计 19,431.91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剩余的车间建设项目投入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上述“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除投资金额调整以外,其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仍用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购买仪器设备和微球车间建设等。本次对募投项目子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不影响本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12 月 28 日,

15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85.71 万元。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自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

153、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拟投入募集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实际投入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际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定可使用状本报告本报告期实现期实现是否达是否达到预计到预计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可行性是否发 39 资金总额资金总额(1)金额金额 金额金额(2)(3)=(2)/(1)态日期态日期 的效益的效益 效益效益 生重大变化生重大变化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14,328.94 953.97

154、 953.97 6.66%2021 年 6 月30 日-否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5,311.73 520.86 5,311.73 100.00%2018 年 8 月31 日 54.41 否 否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41,141.33 8,107.70 20,431.30 49.66%2021 年 12月 31 日-否 合计-60,782.00 9,582.53 26,697.00-54.41-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

155、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原募投项目“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新募投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亟需投建,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原募投项目“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并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相关子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1、对“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

156、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306,000,000.00 元分别用于: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拟使用 143,289,400.00 元;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拟使用 53,117,300.00 元;“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拟使用 109,593,300.00 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建设。2、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

157、调整:将原子项目“中试车间装修项目”变更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并新增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实施主体;终止临床前研究项目“注射用利培酮缓释微球(1 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2017-083)。二、基于公司将“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 个月)”项目转让给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并由其继续进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等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本项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 个月)”,不再使用

158、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将其结余募集资金 3,038.58 万元调整至“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使用,调整后拟使用共计 19,431.91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剩余的车间建设项目投入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03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资金使用计划;2018 年

159、8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重新论证,并调整了项目建设周期后决定继续实施。根据上述议案,“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在环评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搬迁扩建工作,建设周期约为 2.5 年,预计至 2021 年 6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已签署相关项目合同,项目进度符合预期。2、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因受医保目录调整、控费及地方

160、性辅助用药等政策的影响,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未达到预计收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40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公司类型类型 主要业务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总资产总资产 净资产净资产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 净利润净利润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化学药品、生化药品、微生态制剂、抗生素等产品。450,

161、000,000.00 3,115,524,677.28 1,911,194,703.45 2,790,291,077.99 713,089,407.76 610,681,849.68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抗病毒颗粒、口炎宁等。149,000,000.00 1,249,226,260.63 943,281,357.45 343,355,524.09 69,142,730.57 53,831,110.93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中药制剂、医药原料等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有参芪扶正注射液、血栓通等。61,561,014.73 1,1

162、86,683,117.44 696,133,209.10 518,343,264.36 166,724,887.10 141,461,411.09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化与多肽原料药的生产,主要产品有尿促性素、绒促性素等生化原料药。87,328,900.00 883,326,881.32 579,291,707.36 1,155,889,086.55 368,097,424.93 308,174,250.12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有头孢呋辛钠、头孢地嗪钠、头孢曲松钠等。128,280,000.00 737,194

163、,998.13 332,967,395.92 871,145,733.29 170,026,512.17 143,082,346.24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经营原料药、中间体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主要产品有普伐他汀、美伐他汀、盐霉素等。239,887,700.00 2,874,886,541.43 1,029,853,843.61 1,683,144,342.19 384,088,700.87 298,613,838.93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产抗菌素类原料药、中间体和制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料材料,主要产品有硫酸粘杆菌素、万古

164、霉素、苯丙氨基酸等。USD41,700,000 960,770,693.48 706,621,509.16 590,959,926.36 213,355,070.48 177,368,204.59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诊断试剂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沙眼衣原体抗原诊断试剂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诊断试剂盒。92,876,771.00 745,611,736.85 190,192,407.59 755,378,137.63 117,370,533.68 105,063,208.70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

165、究、开发。1,133,330,000.00 548,138,607.70 496,240,266.08 630,287.14-210,145,732.25-210,335,770.43 41 注:新北江制药数据包括其附属公司宁夏制药、福州福兴、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单抗为本集团重点生物药研发企业,目前尚未有产品上市销售,亏损主要是研发费用投入所致。九、九、本年度本年度内取得和处置附属公司的情况内取得和处置附属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珠海市丽珠医药股权投资管理有

166、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新设 无重大影响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 新设 无重大影响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I 新设 无重大影响 珠海启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福州市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协议控制 无重大影响 十、本公司员工情况十、本公司员工情况 有关公司员工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九节中“公司员工情况”相关内容。十一、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十一、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十二二、

167、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计划详情、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计划详情 除本报告内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本年度未发生有关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投资或重大收购,也无发生其他须披露之重大事项,亦无其它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计划。十十三三、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生的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详情、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生的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详情 自会计期间结束后,除本报告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对本集团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十十四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年度内,除本报告披露者外,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有关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情况,也无发生其他须披露之重大事项。42 十十五五、公司未

168、来发展的展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0 年,时值本集团迎来 35 周年之际,管理层提出“一切归零,重新创业”,进一步推进“三大战略”的实施,让战略变成现实:正视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升业务能力,强调协同作战能力及有效沟通,对标一流企业苦练内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化药及中药制剂化药及中药制剂 2020 年,根据本集团战略要求,强执行、重考核,完善各项证据积累,聚焦核心品种销售,进行高产稳量、促进低产增量、开发空白市场。主要工作计划如下:(i)强开发,广覆盖,以重点品种覆盖率和达标率为重要考核目标,推进医疗机构的开发,重点品种如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借助进入谈判目录的优势争取快速开发医院

169、;(ii)零售药品强化大型医药连锁,线上传播,线下推广,强化推广渠道建设,探索创新营销模式;(iii)深入推广现有品种的海外市场,进一步加强制剂药品的海外注册认证,扩充海外销售品种;(iv)加强医学、药学证据积累,进一步跟踪用药指南及专家共识,关注试点省市 DRG 进度,跟进国家基药目录调整工作;(v)研发、销售资源整合,协助研发团队加快临床入组速度。在制剂药品的研发上,2020 年,本集团将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及考核机制,要求各研发机构按阶段、有计划的推进在研项目进展。在原有优势领域如辅助生殖领域、消化道领域的基础上,加强神经领域、肿瘤免疫等产品布局;加快微球技术平台、多肽制剂研发平台等高端平台

170、的研发进展;纳米制剂平台启动研发立项,高端液体制剂加快开发,掌握产业化难点,提升企业研发综合实力。同时,整合本集团资源,充分利用自有的原料药优势,衔接制剂产品研发,实现产业链一体化。除不断强化自身研发,也将整合本集团资源优化研发平台,加强外部合作,通过外部引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完善产品梯队建设。2020 年,集团生产模块的整体目标是“保安环、提质量、降成本”。安全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集团将继续增加生产质量相关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药品生产安全、质量稳定。通过技术改进、精细化管理,有效抓实产品在成本方面的突出优势,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按计划推进新厂和新生产线建设项目,跟进

171、建立配套系统,为新品种上市做好准备。(2)原料药及中间体原料药及中间体 2020 年,原料药事业部将继续坚持“保安环、提质量、降成本”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升原料药整体盈利水平与行业竞争力。在为客户提供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依靠高壁垒的技术优势及产能优势,推进原料药的定制研发及生产服务(CDMO)业务发展,抓住原料药行业发展契机。营销方面,原料品种将充分发挥丽珠品牌的优势,与战略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模式,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市场战略;推进高端抗生素及高端宠物用药新客户在美国、欧洲、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地区的注册,开拓新的市场;构建海外市场的平台,筹划

172、设立欧洲办事处。2020 年既要保障新产品研发的稳步开展,又要注重现有品种工艺的技术精进。原料药事业部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重点是结合新北江新厂多肽车间的建设,加快推进多肽类项目的开发。同时,原料药事业部将集中优势资源,组建在线产品的技术精进研发团队,指导并配合各原料生产企业狠抓产品的技术精进,实现主导产品降本增效,形成产品的核心竞争力。(3)生物药生物药 43 2020 年,研发工作依然是丽珠单抗的重中之重,将更加聚焦和高效地推进核心品种的研发和临床开发,快速推动产品转化落地,重点推进重组人源化抗 IL-6R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重组抗 HER2 结构域 II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注射用

173、重组人源化抗 PD-1 单克隆抗体等核心品种的临床试验。同时继续加强靶向生物药及细胞治疗的研发布局,加快攻关临床前的三个全球创新项目。此外,公司将不断拓展产品线,通过引进或自主研发完成新产品立项;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利用各方资源提高研发能力和效率,筛选并引进更多全球创新的医药项目;开展专利申请和维护工作,加强全球创新项目的专利布局。生产质量方面则不断强化质量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化能力。2020 年,公司将加强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生产环节的自查工作,迎接生产现场检查,同时提前做好市场布局,为该品种的上市做好准备。(4)诊断试剂及设备诊断试剂及设备 2020 年,丽珠试剂将继续围绕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174、药物浓度、输血安全等几大领域,构建以满足用户病种检测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根据临床医院、疾控、采供血系统及商业实验室等不同目标客户,细化产品推广方案,优化市场策略,拓展营销渠道。做好 X 光辐照仪、多重自免检测试剂、艾滋病核酸定量检测试剂、血液核酸检测试剂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标杆客户的建立。药物浓度检测方面,预计 2020 年新产品左乙拉西坦、奥卡西平将获注册证,将为血药浓度检测增添新的增长动力。同时,现有品种中,呼吸道金标产品将继续深入推广,力争延续过去三年高速增长。在研发与生产方面,丽珠试剂将持续自主创新,在研发的过程中及时关注客户需求,不断完善现有产品管线。保障新产品量产后工艺的稳定性,确保

175、新产品的生产及上市,同时做好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完善自动化配套设备的生产以及质量控制体系;保障新产品量产后的质量稳定及供应。此外,公司也将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研发、生产、质量、销售等各个环节管控体系,高效管理,合规经营,同时保障人才供应。(5)职能与战略职能与战略 2020 年,公司将紧密围绕“一切归零,重新创业”的指导思想,完善以结果和质量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执行力,各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支持,为销售、生产、研发等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从本集团中长期战略发展角度,本集团仍将不断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与创新政策机遇做大做强,积极发挥内、外部商业合作的资源优势投资布局和引进创新产

176、品及技术。十六十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医药制造业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较大,中国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比如医保目录的执行与调整、带量采购的推进等因素均对医药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各项政策的出台有可能不同程度地对本集团研发、生产和销售产生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提升医保药品保障水平,有效缓解用药难用药贵,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医保目录”)于 2019 年完成调整。本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增加了 148 个药品,主要覆盖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

177、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本次医保谈判共涉及 150 个药品,包括 119 个新增谈判药品和 31 个续约谈判药品。经过本轮调整,2019 年国家医保目录共收录药品 2709 个,与 2017 年版相比,调入药品 218 个,调出药品 154 个,净增 64 个。44 应对措施:本集团积极参与医保目录准入及谈判工作。在 2019 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后,本集团共有 187 个产品被纳入,包含甲类 95 个,乙类 92 个。其中,本公司产品艾普拉唑肠溶片增加反流性食管炎医保报销范围、盐酸哌罗匹隆片进入常规目录、注射用艾普拉唑钠进入谈判目录。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有

178、利于产品的推广及销售,将促使这三个品种保持高速增长,并将对本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此外,本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变革,密切关注并研究行业相关政策,加强创新研发能力。2.新药研发风险新药研发风险 一般而言,药品从研发到上市要经历临床前研究、申请临床注册、批准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注册、现场核查、获准生产等过程,环节多、周期长,审批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研发风险。而且,产品研制成功后,市场销售规模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应对措施:本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引入和发展高端人才,积极开展海外创新药的合作、引进工作,加强品种的市场调研及评估,加强研发立项的流程规范和风险防控,集中力量、重

179、点突破核心品种的研发。同时充分利用本集团原料药优势,加强原料-制剂一体化,以确保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3.产品降价风险产品降价风险 药品获批上市后,除了应对市场竞争,还受到医保、招标,尤其是带量采购等行业政策多方面因素影响,将使医药企业面临药品降价的压力。(i)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竞价。2019 年,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不断落地,涉及品种的覆盖范围也逐步加速,从 11 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试点基本扩围至全国。参与企业包括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原研及仿制药生产企业。(ii)

180、药品降价也体现在国家医保谈判中,本次谈判涉及的 150 个药品中,119 个新增谈判药品谈成 70 个,价格平均下降60.7%。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 65%左右。31 个续约药品谈成 27 个,价格平均下降 26.4%。应对措施:(i)对于带量采购,由于拟中选的企业大都愿意自主降低价格以价换量,因此带量采购中标产品价格可能大幅下降,但由于给予一定的采购量,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通过规模效应降低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且通过减少跨区域市场推广使企业节省销售费用。因此,若争取到较大幅度的销售量提升,从而抵消降价的影响,则对企业巩固行业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医院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本

181、公司密切关注带量采购动态。截至本年末,本公司主要产品不在试点带量采购的品种清单中,因此本公司的经营与销售并未受到影响。(ii)对于医保目录调整,国家医保谈判目录纳入了公司原研专利新药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价格由人民币 256 元/支降至人民币 156 元/支,较同类原研 PPI(质子泵抑制剂)节省近一半疗程费用。价格虽有下降,但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之后将更有利于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预计 2020 年该产品在报销范围内取代部分进口 PPI 注射剂市场,继续扩大市场份额,销售金额将快速增长,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本公司本年度的

182、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此外,本公司也将不断创新研发临床急需的、具有一定高附加值的创新药及高端仿制药品种,深入挖掘具有市场潜力和技术壁垒的在产品种,积极推进重点药品的上市后再评价、相关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不断优化产品领域的布局。4.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中药材、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原材料一直受到诸如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环保管理、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供给受限或价格大幅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45 应对措施:首先,本公司部分重点品种的中药材原材料已自建 GAP 生产基地;其次,本公司将加强市场监控及分析,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降低风险

183、;再次,本公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精益生产,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5.环保风险环保风险 原料药产品生产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随着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环保监管力度的提高、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环保费用不断增长,部分药企甚至面临停产、限产的困扰。应对措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不断改造升级环保装备。同时,及时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控,降低环保风险,做到达标排放。十十七七、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1.储备储备 本集团本年度内储备的金额及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内的“合并股东权益变

184、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五 37、盈余公积”。2.可供分派储备可供分派储备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分派储备为人民币 39.37 亿元(2018 年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77 亿元)。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于本年度内的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五 13、固定资产”。4.关连关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关连/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相关内容。5.管理合约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全部业务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在任何合约。6.审计委员会审阅审计委员会审阅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185、度的财务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有关“关键审计事项”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中“审计报告”相关内容。7.与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与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 本集团的成功亦依赖于员工、客户、供应商及股东等各方的支持。(1)员工:本集团高度重视员工,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及完善培训体系,以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协助彼等在本集团内事业发展及晋升,并实现公司业绩提升的双赢局面。(2)客户:本集团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最终目的,致力于为客 46 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及专业服务。本集团已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以增强客户的认同及扩大市场份额。(3)供应商:本集团与供应商持续保持着

186、良好关系与沟通。本集团已建立与供应商双赢的合作策略,加强供应链管理,防范质量风险及降低生产成本,以促进长远的盈利增长。(4)股东:本集团积极为股东提升企业价值,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本集团将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平台,改善公司资本及债务结构。在考虑资本充足水平及业务拓展需要后,稳定派息以回报股东。8.获准许弥偿条文获准许弥偿条文 本年度,就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因履行职责而招致的第三者责任,本公司已为该等人士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9.遵守法律及法规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年度,本集团确认已持续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并通过有效沟通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工作关系。10.环

187、境政策及表现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年度,本集团的环境政策及表现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中“社会责任情况”下“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十十八八、证券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购回、出售或赎回 鉴于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下原 1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根据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之“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本公司将对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028 股限制性股票以每股人民币 12.43 元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事项应付的购买价合共为人民币 25,208.04 元。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在深圳证

188、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2.43 元回购预留授予的 2,028 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 A 股”)(“回购事项”)。实际已付回购事项的购买价合共为人民币 25,208.04 元。根据回购事项,已回购 A 股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注销。除上文披露者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有关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中“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十十九九、限制性、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股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189、,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经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及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授权,本公司实施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本报告期内,有关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的实施详情如下:47 2019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8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该回购注销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四节中“证券购回

190、、出售或赎回”相关内容。截至本年末,本公司于 2015 年实施的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成。二十二十、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股票 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创新研发及完善产品布局,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及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方案经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举行之二零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举行之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发行数量、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本次

191、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9,098,203 股 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7,819,970.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7,519,60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0,300,366.77 元。2017 年 9 月 20 日,本次发行限售股份 37,827,664 股 A 股上市流通(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限售股份数量从 29,098,203 股 A 股增至 37,827,664股 A 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9 名。历史事件历史事件 2017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192、议,经全面核查 2016 年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审议批准就原计划使用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包括“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主要投资计划以及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主要投资计划(“该等调整”)。该等调整是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的,仅对相关募投项目后续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产业化投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等调整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经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7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

193、事会第二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审议批准变更及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变更及调整”):(i)拟对“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ii)拟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该变更及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该变更及调整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经二零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8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包括“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

194、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资金使用计划。该调整是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的,仅对相关募投项目后续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等调整已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经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8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对该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后决定继续实施

195、。转让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转让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 48 2019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转让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经二零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详情如下:1.转让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 考虑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丽珠在微球制剂领域方面具备成熟的临床研究经验及高端的产业化水平,且拥有专业化的营销团队,本公司与上海丽珠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本公

196、司已将“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 个月)”产品与技术所有权转让给上海丽珠,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同时,上海丽珠承诺自产品上市销售起,向本公司支付产品每年底价销售总额的 3%作为销售提成,期限为十年。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情况 鉴于本公司已将“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 个月)”(“本项目”)转让给上海丽珠并由其继续进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等相关工作,后续本公司将不再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本项目。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 961.42 万元,结余人民币 3,038.58 万元(“结余资金”)。考虑到现阶段“长效微球技术

197、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涉及相关品种的研发进度及未来产业化布局的需要,本公司计划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制药厂项目”)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人民币 16,393.33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9,845.50 万元,其中拟将结余资金调整至制药厂项目使用,另需人民币 413.59 万元投入由本集团自筹资金补足。二十一二十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198、年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9,500,000 份股票期权,涉及 A 股普通股总数为 19,50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 17,550,000 份(“首次授予”),占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0.00%;预留 1,950,000 份(“预留授予”),占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10.00%。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构成一项股票期权计划。对于可根据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获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7.03(9)条附注(1)的规定。计划目的计划目的 2018

199、 年期权激励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期权上限、计划有效期、可获授股票期权上限、计划有效期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A 股均不得超过本公司于 2018 年期 49 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即 7,

200、190,502.40 股)。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时间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时间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行权安排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01、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行权安排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202、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下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 A 股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人民币 47.01 元/股;(2)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203、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人民币 45.54 元/股。预留授予下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 A 股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8 月 28 日)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人民币 28.87 元/股;(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人民币 27.44

204、元/股。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会计政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会计政策(1)公允价值(i)首次授予 本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每份期权公允价值的具体测算方法及结果如下:参数参数 参数说明参数说明 标的股价 人民币 36.67 元/股(授予日当天股价)行权价 人民币 47.01 元/份 50 期权有效期 三个行权期有效期分别为 1、2、3 年 无风险利率 三个行权期无风险利率分别为 1.50%、2.10%、2.75%,选取一、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 标的股票波动率 三个行权期波动率分别为 19.85%、17.40%、24.84%,选取的时间区间为近一

205、、二、三年深证综指历史波动率 标的股票的股息率 三个行权期股息率分别为 3.0670%、1.9084%、1.6662%,选取的时间区间为近一、二、三年公司的平均分红率 注1:预计股息根据本公司历史派息情况进行计算。注2:无风险利率选取对应行权期间定期存款利率。注3: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结果,乃基于对本节所用参数的数项假设,而所采纳的模型也存在限制,因此股票期权的估计价值可能存在主观和不确定因素。将上述参数取值代入Black-Scholes数学模型,得出每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假设每批行权份额=授予总量当期行权比例(以40%、30%、30%的比例分批行权)测算出对应各期成本。第一批第一批 第二批第二

206、批 第三批第三批 期权公允价值(期权公允价值(人民币人民币元元/份)份)0.34 0.82 3.26 行权份额(万份)行权份额(万份)699.02 524.27 524.27 当期成本总额当期成本总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237.67 429.90 1,709.10 总成本总成本(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2,376.67 根据上述计算,在授予日 2018 年 9 月 11 日,本集团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747.55 万份,其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2,376.67 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207、ii)预留授予 本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每份期权公允价值的具体测算方法及结果如下:参数参数 参数说明参数说明 标的股价 人民币 28.72(授予日当天股价)行权价 人民币 28.87 元/份 期权有效期 两个行权期有效期分别为 1、2 年 无风险利率 两个行权期无风险利率分别为 1.50%、2.10%,选取一、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标的股票波动率 两个行权期波动率分别为 25.90%、22.99%,选取的时间区间为近一、二年深证综指历史波动率 标的股票的股息率 两个行权期股息率分别为 3.4642%、3.2656%,选取的时间区间为近一、二年

208、公司的平均分红率 注1:预计股息根据本公司历史派息情况进行计算。注2:无风险利率选取对应行权期间定期存款利率。注3: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结果,乃基于对本节所用参数的数项假设,而所采纳的模型也存在限制,因此股票期权的估计价值可能存在主观和不确定因素。将上述参数取值代入Black-Scholes数学模型,得出每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假设每批行权份额=授予总量当期行权比例(以50%、50%的比例分批行权)测算出对应各期成本。51 第一批第一批 第二批第二批 期权公允价值(期权公允价值(人民币人民币元元/份)份)2.5585 3.1490 行权份额(万份)行权份额(万份)126.225 126.225 当

209、期成本总额当期成本总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322.95 397.48 总成本总成本(人民币人民币万万元元)720.43 根据上述计算,在授予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本集团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252.4500 万份,其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720.43 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2)会计政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本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

210、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计划修订计划修订 2018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本公司与香港联交所之间的沟通,审议批准对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之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倘宣派股息,将不会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除此之外,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并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2018 年 9 月 5 日,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经二零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八年第三次A 股类别股东会及二零一八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

211、会审议批准。首次授予首次授予(1)2018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i)对 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16 人调整为 1,050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5 万份调整为 1,747.55 万份。首次授予下的激励对象包含本公司董事及总裁及彼等之紧密联系人;(ii)以 2018 年 9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0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7.55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接受股票期权时无须向本公司支付任何代价),行权价格为 47.01 元/A

212、股。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已于 2018 年9 月 28 日完成,期权简称:丽珠 JLC1,期权代码:037067。(2)2019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完成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发行 3 股,审议批准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47.01 元/A股调整为人民币 36.16 元/A 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47.55 万份调整为 2,271.815 万份。(3)2019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i)鉴于首次授予的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213、原因离职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前述 1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499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办理完毕此注销事宜,该批注销期权的行使价为人民币 36.16 元/A 股)。经过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50 名调整为1,033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71.815 万份调整为 2,246.3155 万份;52(ii)鉴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03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898.526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6.16 元/A 股。(4)2019 年

214、 11 月 20 日,经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此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激励对象自主行权。首次授予分配及行权详情如下表所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 职务职务 2019 年年 1 月月 1 日日持有数量(万份)持有数量(万份)2019 年年 8 月月 28 日日持有数量(持有数量(万份)万份)2019年年 10月月16日日持有数量(万份)持有数量(万份)2019年年 1

215、2月月31日日持有数量(万份)持有数量(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万份)行权数量(万份)唐阳刚先生 执行董事、总裁 15.60 20.28 20.28 20.28 8.1120 陶德胜先生 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 19.50 25.35 25.35 25.35 10.1400 徐国祥先生 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副总裁 19.50 25.35 25.35 25.35 10.1400 傅道田先生*执行董事、副总裁 15.60 20.28 20.28 20.28 8.1120 杨代宏先生 副总裁 15.60 20.28 20.28 20.28 8.1120 司燕霞女士 副总裁 15.6

216、0 20.28 20.28 20.28 8.1120 周 鹏先生 副总裁 10.40 13.52 13.52 13.52 5.4080 黃瑜璇女士 副总裁 9.10 11.83 11.83 11.83 4.7320 杨 亮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9.10 11.83 11.83 11.83 4.7320 侯雪梅女士*中层管理人员 7.80 10.14 10.14 10.14 4.0560 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1,024 人)1,617.55 2,102.815 2,077.3155 2,077.3155 830.9262 注:(1)上述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217、 9 月 11 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票期权均未行权),行权价为人民币 47.01 元(行权价已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调整为人民币 36.16 元),有效期和行权期请参阅上文“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期权上限、计划有效期”及“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时间”相关内容。(2)2018 年 9 月 10 日(授予日前一日),本公司 A 股收市价为人民币 36.66 元。(3)2019 年 8 月 28 日,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完成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发行 3 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47.55 万份调整为 2,271.

218、815 万份。(4)2019 年 10 月 16 日,鉴于首次授予的 17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的 25.4995 万份股票期权已被注销,该批注销期权的行使价为人民币 36.16 元/A 股。*侯雪梅女士为本公司董事陶德胜先生之配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属陶德胜先生之紧密联系人。*傅道田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裁,其所持有的尚未达成行权条件的 12.168万份股票期权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 12.168 万份股票期权并未注销)。预留授予预留授予(1)2019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219、议批准:(i)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完成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发行 3 股,因此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5 万份调整为 253.50 万份;(ii)以 2019 年 8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4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53.50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接受股票期权时无须向本公司支付任何代价),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28.87 元/A 股。53(2)2019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145 名调整为 170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不变,向 1

220、70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53.50 万份股票期权;(3)2019 年 10 月 28 日,预留授予已完成登记,期权简称:丽珠 JLC2,期权代码:037083。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实际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0 名调整为 167 名,实际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3.50 万份调整为 252.45 万份,明细如下:激励对象激励对象 职务职务 2019 年年 1 月月 1 日日持有数量(万份)持有数量(万份)2019 年年 8 月月 28 日日授予数量(万份)授予数量(万份)

221、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持有数量(万份)持有数量(万份)戴卫国 副总裁 0.00 13.00 13.00 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166 人)0.00 239.45 239.45 合计 167 人 0.00 252.45 252.45 注:上述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票期权均未行权),行权价为人民币 28.87 元,有效期和行权期请参阅上文“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期权上限、计划有效期”及“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时间”相关内容。2019 年 8 月 27 日(授予日前一日),本公司 A 股收市价为人民币 2

222、9.39 元。截至本报告日期,2018 年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下可予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总数为 24,987,655 股,其中首次授予 22,463,155 份,预留授予 2,524,500 份,共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67%。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除以上所披露者外,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所有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注销及失效。2.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 计划的目的及审批计划的目的及审批 为充分调动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 Livzon Biologics(本公司间接持有其已发行股本之 51%),特别是其全资附属公司丽珠单抗相关核心骨干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23、,保障研发核心人员稳定长期投入工作,推进本公司生物药领域业务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i)Livzon Biologics 股票期权计划(“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及/或 Livzon Biologics 董事采取彼等可能认为就使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落实或生效而言属必要或权宜之一切有关步骤或行动;以及(ii)建议向傅道田先生(丽珠单抗之董事及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授予 1,666,666份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以认购 1,666,666 股 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约占于本报告日

224、 Livzon Biologics 已发行的普通股数目的 1.34%),以鼓励其对 Livzon Biologics 和丽珠单抗持续作出贡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构成一项股票期权计划,须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2018 年 9 月 5 日,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以及建议向傅道田先生授予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之两个议案已经二零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与激励对象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与激励对象 根据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可能授予的 Livzon Biologics 股票期权(“附属公司股票期权”)所涉及的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之最高数目

225、将为 11,111,111 股(约占于本报告日 Livzon Biologics 已发行的普通股数 54 目的 8.919%),激励对象包括 Livzon Biologics 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雇员、顾问及专业顾问等人士。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期权上限及相关审批要求期权上限及相关审批要求 于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 12 个月期间内,根据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向个别激励对象授出的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获行使时发行及可予发行之 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总数,不得超过 Livzon Biologics 于授出日期之已发行普通股

226、的 1%。若进一步授出超出该上限之附属公司股票期权,须经分别经 Livzon Biologics 股东及本公司股东在各自的股东大会上批准。此外,倘于任何12 个月期间内向本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向彼等任何联系人授出之任何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合计超出 Livzon Biologics 已发行普通股(按授出日期计算)的 0.1%,以及总价值超出 5,000,000 港币(按 Livzon Biologics 股份于每项授出日期的收市价计算,并仅在 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于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适用),则须事先经分别经 Livzon Biologics 股东及本

227、公司股东在各自的股东大会上批准。凡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向彼等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附属公司股票期权,须事先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行权价的厘定与接纳股票期权的代价行权价的厘定与接纳股票期权的代价 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下的股票期权之行权价由 Livzon Biologics 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当中的参考因素可能包括 Livzon Biologics 之业务表现及价值以及相关激励对象之个人表现。激励对象接纳附属公司股票期权须支付金额 0.10 港元或其等值人民幣。计划有效期计划有效期 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将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采纳日期(即 2018 年 9 月 5 日)及紧接

228、 Livzon Biologics上市日期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或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采纳日期起计 10 年(包括首尾两日)(以较早者为准)有效及生效。股票期权的期限与股票期权的期限与归属归属期期 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可予行使的期间由 Livzon Biologics 董事会决定,但该期间不得超过自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要约日期(向合资格参与者提呈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之日期)起计 10 年的期间。除非各承授人的要约文件另有所订明,承授人的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将按以下方式向其归属:(a)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开始日期的首个周年起及直至附属公司股票期权期限届满止期间之任何时间归属向其授出之受限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之 Liv

229、zon Biologics 普通股最多 25%(向下调整至最接近整数);(b)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开始日期的第二个周年起及直至附属公司股票期权期限届满止期间之任何时间归属向其授出之受限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之 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最多 50%(向下调整至最接近整数);(c)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开始日期的第三个周年起及直至附属公司股票期权期限届满止期间之任何时间归属向其授出之受限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之 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最多 75%(向下调整至最接近整数);及(d)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开始日期的第四个周年起及直至附属公司股票期权期限届满止期间之任何时间归属向其授出之

230、受限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之 Livzon Biologics 普通股最多 100%。仅已归属的比例的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可由各自的承授人于附属公司股票期权期限内行使,惟概无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于 Livzon Biologics 上市日期前可予行使。此外,除 Livzon Biologics 董事会书面另行批准外,归属时间安排要求各承授人于各适用的归属日期继续受雇或提供服务,作为归属适用百分比例的附属公司股票期权及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及各承授人的要约文件项下的权利及利益,及受雇或提供服务仅涉及各归属期的一部分,即使属于绝大部分,亦不会赋予各相 55 关承授人权利享有附属公司股票期权的任何比例的归属。截至

2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尚未实施,因此并无授予任何附属公司股票期权。二十二、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二十二、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2019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持股计划”)。合伙人持股计划已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经二零二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目的计划目的 持股计划是为了构建创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予持有人权利义务,建立事业合伙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伙机制,将有效推动与促进本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

232、”身份的转变,有利于优化公司薪酬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计划实施计划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持股计划后将分十期实施的持股计划,后续授权董事会负责专项基金的提取及持股计划的实施。参与原则与参与对象参与原则与参与对象 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各期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由董事会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员工的合法薪

233、酬或法律、法规允许方式自筹的资金。持股计划的专项基金制度有效期十年,以 2019 年至 2028 年作为考核年度,在考核年度内,由董事会根据专项基金提取原则负责提取专项基金,如当年未达到专项基金的提取条件,则专项基金不得提取,但不影响当年度持股计划的实施。专项基金提取以 2018 年度归属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在考核期内(2019 年-2028年),公司以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实行超额累进计提各期专项基金,具体计提比例如下:各考核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X)复合增长率 15%以上超额累进计提专项基金的比例 X15%0 15%X20%25%20%X 3

234、5%股票来源和数量股票来源和数量 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公司回购的库存股(仅A 股适用)、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等法律法规(包括香港上市规则)许可的方式购买的标 56 的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期持股计划后六个月内完成购买;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按照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包括香港上市规则)执行。持股计划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235、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存续期存续期 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在 2019 年至 2028 年的十年内,滚动实施十期各自独立存续的持股计划,原则上每年一期,在确定前一年度的专项基金计提与否后实施。每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锁定期锁定期(1)通过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方式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2)通过公司计提专项基金购买的标的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持股计

236、划名下时起计算。若是持股计划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管理模式管理模式 持股计划项下各期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各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履行该期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职责。持股计划项下各期持股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权益处置权益处置(1)各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i)由各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依照各期持股计划管

237、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权益分配;(ii)若各期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各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2)各期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权益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置:(i)在存续期内继续持有标的股票;(ii)在存续期内出售持股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iii)将标的股票归属划转至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账户;(iv)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处置方式。各期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在有可分配的收益时,由各期管理委员会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在对上述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前,由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二十三二十三、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

238、利润分配预案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中“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和“本 5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关内容。二十四二十四、审计师、审计师 本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表予以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内容。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和二零一八年度的审计师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12 月 9 日,经本公司二零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瑞华会计师事

239、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审计师,及委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审计师。二十五二十五、税项及税项减免、税项及税项减免 本公司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下列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已发布的相关规定,股东如有需要,应就具体税务缴纳事项或影响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的意见:A 股股东股股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下简称“2015101 号通知”)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240、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015101 号通知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月 8 日之后的,

241、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15101 号通知的规定执行。2015101 号通知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应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规定,对

24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 A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本公 58 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退还多缴税款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查实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

243、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H 股股东股股东 根据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8 年11 月 6 日发布的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 号),本公司向名列于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 H 股股份皆

244、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其应得之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根据税收协议(安排)等相关税法规定申请办理退税(如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1994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 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本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派付股息时,本公司对名列于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的外籍个人股东将不代扣代缴中国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规定,(i)对内地个人

245、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本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ii)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应向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本公司提供内地企业投资者名册,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

246、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二十六二十六、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及在合同中的权益、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及在合同中的权益 各董事及监事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了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此等合约内容在各主要方面均相同。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期满日期为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以上所述外,本公司与董事或监事之间概无订立现行或拟订立于一年内终止而须作出赔偿(一般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除上述服务合约、出售丽珠试剂 9.50%股权及本报告披露者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或监事或与彼等有关连的实体未在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本公司

247、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订立的任何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重大权益。有关出售丽珠试剂 9.50%股权,请参阅本报告第五节中“1.一次性关连交易”相关内容。二十七二十七、董事购入股份或债券之安排、董事购入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59 除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附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之外,于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取利益。二十二十八八、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的章程及本公司注册成立所在地之中国适用法律并无优先购买权之规

248、定。二十二十九九、慈善捐赠、慈善捐赠 本年度,本集团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3,745.51 千元(2018 年度:人民币 3,925.65 千元)。三十三十、本年度本年度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9 年 1 月 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 月 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

249、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 月 1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 月 2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4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25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4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4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4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5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5 月 1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5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

251、2019 年 5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2019 年 5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5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2019 年 5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5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三)2019 年 6 月 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6 月 4 日投

252、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7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7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8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8 月 2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9 月 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9 月 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9 月

253、2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9 月 2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0 月 2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0 月 2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60 三十一三十一、本公司于本年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的董事及监事名单、本公司于本年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的董事及监事名单 本公司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唐阳刚先生(总裁)(

254、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徐国祥先生(副董事长及副总裁)(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朱保国先生(董事长)陶德胜先生(副董事长)邱庆丰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焱军先生 郑志华先生 谢耘先生 田秋生先生(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锦华先生(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于本报告日,本公司监事为:汪卯林先生(监事长)黄华敏先生 汤胤先生 2019 年 10 月 3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

255、019 年 10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0 月 3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1 月 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1 月 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1 月 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1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25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1 月 1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1 月 1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1 月 2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2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257、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2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2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9 年 12 月 3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接待次数 25 接待机构数量 95 接待个人数量 7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61 承董事会命 朱保国

258、董事长 2020 年 3 月 25 日 62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年度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本年度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予以实施,具体的分配方案详见下文。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259、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是 报告期内,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了公司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若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80%。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2020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近公司近 3 年(包括本年度)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60、方案(预案)情况年(包括本年度)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934,762,67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0元(含税),共计派发 1,074,977,076.2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上述分配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年度股东大会及现金股息进一步

261、资料的 H 股通函。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 719,050,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53,115,5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62、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近三年(包括本年度)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公司近三年(包括本年度)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占占合并报表中归属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如回购股份)份)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金额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263、于上市公司普通股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63 2019 年(预案)1,074,977,076.25 1,302,875,440.93 82.51%-1,074,977,076.25 82.51%2018 年 862,857,854.40 1,082,174,905.98 79.73%-862,857,854.40 79.73%2017 年 1,106,231,

264、140.00 4,428,684,564.57 24.98%-1,106,231,140.00 24.98%注:上表 2019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4,762,675 股为基数计算得出。公司本年度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二、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11.50 每

265、10 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934,762,675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1,074,977,076.25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074,977,076.25 可分配利润(元)1,302,875,440.9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本次现金分红情况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934,762,67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0元(含税),共计派发 1,074,977,076.2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266、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的规定。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

267、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本年内履行完毕及截至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本年内履行完毕及截至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事由 承诺人承诺人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64 公司B转H项目时所作承诺 百业源、健康元及朱保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广霞女士(以下统称“承诺人”)其他承诺 在公司实施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项目(以下简

268、称“B 转H 项目”)中,承诺人提供了如下内容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受于以下第 2 和第 3 条的情况下,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现在或将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丽珠集团不时的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存在竞争或存在潜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为“受限制业务”)。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发现任何与受限制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丽珠,并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丽珠集团。如丽珠集团放弃该业务机会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可按不优越于提供给丽珠集团的条款和条件接受该业务机会。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

269、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受限制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及潜在构成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以下简称“该等出售及转让”),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将向丽珠集团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优先受让权。如丽珠集团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向其它第三方作出该等出售及转让时的主要条款不可以优越于提供给丽珠集团的条款。4、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不会利用与丽珠集团股东的关系或者以丽珠集团股东的身份,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损害丽珠集团及其他股东权益的任何事务。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不会直接或间接:a)在任何时间诱使或尝试诱使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终止受雇于丽珠集团或作

270、为丽珠集团的员工或顾问(以适用者为准),而不论该人士之有关行动是否有违该人士的雇佣合约或顾问合约(如适用);或 b)在任何人士终止担任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后的三年内,雇用该人士(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当天为公司或/及公司除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之人士除外),而该人士拥有或可能拥有关于受限制业务的任何机密资料或商贸秘密;或 c)单独或联同任何其他人士透过或作为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与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竞争者)的经理、咨询人、顾问、雇员或代理人或股东,向与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进行业务的任何人士招揽或游说或接纳订单或进行业务,或对任何与丽珠集团进行交

271、易或正就受限制业务与丽珠集团磋商的人士,游说或怂恿其终止与丽珠集团的交易或缩减其正常与丽珠集团进行的业务额,或向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征求更有利的交易条款。6、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控股附属公司进一步承诺:a)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允许及促使有关联系人(丽珠集团除外)允许丽珠集团的独立董事最少每年审阅一次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本承诺函的情况;b)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提供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年度审阅及执行本承诺函的一切所需数据;c)允许丽珠集团透过年报或公布披露经丽珠独立董事审阅有关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及执行本承诺

272、函事项的决定;d)承诺人(并代表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每年向丽珠集团提供有关遵守本承诺函条款的确认书,以供丽珠集团载入其年报。2014 年 1月 10 日 长期 履行中 65 7、自相关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人承诺承担因承诺人(或承诺人除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或承诺人的联系人)违反相关承诺函任何条款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8、上述承诺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a)承诺人及承诺人任何控股附属公司不再成为丽珠集团的控股股东;b)丽珠集团终止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及其它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丽珠集团的股份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时所作

273、承诺 健康元及朱保国先生 其他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016 年 3月 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措施执行完毕之日止 履行中 朱保国、陶德胜、杨代宏、傅道田、邱庆丰、钟山、徐焱军、郭国庆、王小军、郑志华、谢耘、徐国祥、陆文岐、司燕霞、杨亮 其他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

274、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2016 年 3月 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措施执行完毕之日止 履行中 本公司 其他承诺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

275、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公司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交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2016 年 9月 19 日 长期 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健康元 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在办理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销售时发表以下承诺:1、健康元转让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200815 号公告)相关规定。2、健康元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

276、的,健康元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丽珠集团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2008 年 12月 17 日 长期 本年度,承诺人认真履行了承诺。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66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本年度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本年度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四、重大重大诉讼诉讼、仲裁事项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五五、媒体质疑情况、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

277、 不适用 六六、破产重整、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七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八八、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因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并无需作相关说明。九九、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

278、情况说明、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十、与、与上年度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本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相比增加 7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详情如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与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设立,无出资)及其全部股东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控制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占其表决权的 100%。根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79、享有其全部股东权利和股东投票权、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出售或转让或质押或处置其股权的一部分或全部,以及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解散或终止后所得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丽珠(香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及 2019 年 5 月 21 日分别成立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 及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I 三家全资附属公司,均占其注册资本 100%。本公司与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

280、成立珠海市丽珠医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占其注册资本 10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成立珠海启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 60%。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与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成立福州市福兴制药有限公司,合计占其注册资本 100%。十一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其报酬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其报酬 2019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

281、一九年度审计师。截至本年度末,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集团提供之二零一九年非年度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 70 万元正(含税),非年度审计服务包括半年度报表阅览、验资报告等等。2019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二零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审计师,及委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审计师。截至本年度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集团提供之二零一九年年度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 200 万元(含税)(包括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

282、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万元)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 164 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恩成、张芳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年、3 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万元)(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68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283、公司财务呈报所承担责任的声明载于本报告第十二节所载“审计报告”内。本年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年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2019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的发展需要,经审慎考虑,本公司终止了与原审计机构的合作,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内

284、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师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十十二二、处罚及整改情况、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十十三三、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十四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285、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十十五五、根据深圳上市规则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深圳上市规则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69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关联关联交易交易类型类型 关联交关联交易内容易内容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人民金额(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占同类交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易金额的比例比例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披露日披露日期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3,381.26 1.55%银行结算 201

286、6 年10月26日、2016 年12月24日 关于公司与健康元签订 2017年-2019 年三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1)、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28,801.78 13.23%银行结算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317.71 0.15%银行结算 2019 年3 月 28日、2019 年6 月 18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

287、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2019-016)、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采购商品 采 购 产成品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34.15 0.02%银行结算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0.14 0.00%银行结算 深圳太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2.64 0.00%银行结算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288、产成品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72.89 0.03%银行结算 LUNGLIFE AI,INC.(原名:CYNVENIO BIOSYSTEMS,INC.)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 采购商品 采 购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4.03 0.00%银行结算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接受劳务 水 电 及动力等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634.72 6.30%银行结算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接受劳务 测试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60 0.01%银行结算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 销 售 产成品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3,564.68

289、0.38%银行结算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 售 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874.76 0.09%银行结算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 售 产成品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63.73 0.01%银行结算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 售 产成品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47.79 0.01%银行结算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 销 售 产成品、原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01.60 0.01%银行结算 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高管任职的公司 销售商品 销 售

290、高分 子 材料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9.42 0.00%银行结算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提供劳务 水 电 及动力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575.78 42.53%银行结算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加工费、检测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8.54 1.37%银行结算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提供劳务 水 电 及动力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53.01 3.92%银行结算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提供劳务 加工费、检测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0.11 0.01%银行结算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提供劳务

291、加工费、检测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68.66 5.07%银行结算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加工费、检测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4.61 1.08%银行结算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加工费、检测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4.12 1.04%银行结算 70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办 公 出租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9.15 0.94%银行结算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租出资产 办 公 出租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319.42 32.90%银行结算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292、股东 租入资产 办 公 出租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77.94 5.50%银行结算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入资产 办公、设备租赁 依 市 场 价协商确定 177.98 12.57%银行结算 合计合计 40,252.22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本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0,252.22 万元。其中,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35,221.97 万元,占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 53,341.61

293、 万元)的 66.03%;与蓝宝制药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4,458.17 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5,229.58 万元)的 85.25%;与 LUNGLIFE AI,INC.(原名:Cynvenio Biosystems,Inc.)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03 万元,占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 12.00 万元)的 33.58%;与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48.63 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 1,088.33 万元)的 50.41%;与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4、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9.42 万元,占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38.84%。上述关联交易均未超出审批的预计金额。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关联关联交易交易类型类型 关联交关联交易内容易内容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转让资产转让资产的账面价的账面价值(人民值(人民币万元)币万元)转让资转让资产的评产的评估价值估价值(万元)(万元)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关关联交易联交易结

295、算方式结算方式 交易损益交易损益(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披露披露日期日期 披露披露索引索引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资 产转让 销售设备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60.15-69.57 银行结算 9.42 不 适用 不适用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资 产转让 销售设备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9.32-45.61 银行结算 6.29 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健信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资 产转让 购买专用技术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88.68 -188.68 银行结算-不 适用 不适用 AbCyte Therapeutics Inc.联营公司 资 产转让 购

296、买专用技术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0.21 -70.21 银行结算-不 适用 不适用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不适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1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 年年初余额初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本本年年新增

297、新增金额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本本年年收回收回金额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利率利率 本本年年利息利息(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年年末余额末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产成品、提供劳务 否 53.09 4,612.64 3,166.68-1,499.05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原材料、资产转让 否 -1,077.73 1,077.73-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产成品 否 25.07 85.52 69.00-41.59 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高管任职的公司 销售高分子材料 否

298、-21.95 21.95-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预付产成品采购款 否 2.62 48.41 38.35-12.68 LUNGLIFE AI,INC.(原名:CYNVENIO BIOSYSTEMS,INC.)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 预付设备款、专有技术转让款 否 105.38 4.03 109.41-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产成品、预付设备款 否 157.46 543.99 534.91-166.54 AbCyte Therapeutics Inc.联营公司 预付专有技术转让款 否 1,358.58 70.21 -1,428.79 上海健信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

299、营公司 预付专有技术转让款 否 188.68 188.68 377.36-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产成品、提供劳务 否 -89.80 43.67-46.13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资产转让 否 -60.00 -60.00 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股权转让 否 3,116.86 -985.41-2,131.45 珠海丽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股权转让 否 -2,112.29 1,411.20-701.0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提供劳务 否 -76.34 61.72-14.62 关

300、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债权往来主要形成原因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应付关联方债务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形成原因 年年初余额初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本本年年新增新增金额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本本年年归还归还金额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利率利率 本本年年利息利息(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年年末余额末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原材料 59.71 362.38 411.23-10.86 72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

301、原材料 970.20 3,850.51 2,192.59-2,628.12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原材料 25,046.13 33,007.69 37,782.27-20,271.5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采购商品、租入资产 1.30 85.04 86.34-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水电及动力等 578.71 2,054.60 1,922.64-710.67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设备 611.39 56.62 576.01-92.00 珠海正禾企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应付股利 9,0

302、00.43 7,505.66 8,330.00-8,176.09 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应付股利 -146.66 -146.66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债务往来主要形成原因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中“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中相关内容。除此之外,本集团本年度内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十十六六、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 1.一次性关连交易一次性关连交易 为为丽珠单抗丽珠

303、单抗提供提供担保担保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为丽珠单抗(由本公司间接 55.13%股权)向 7 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共计人民币 770,000,000 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丽珠单抗担保”)。为保证丽珠单抗担保公平及对等,健康元(间接持有丽珠单抗 35.75%股权)已于其股东批准后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以其于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保证期至本公司于丽珠单抗担保项下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44.81%股权,而丽珠单抗间接由健康元持有 35.7

304、5%股权。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丽珠单抗(健康元的联系人)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丽珠单抗担保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项下的本公司关连交易。由于丽珠单抗担保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少于 5%,故丽珠单抗担保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根据深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由于丽珠单抗担保的总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人民币 10,651.98 百万元)的比例约为 7.23%,因此需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丽珠单抗担保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经二零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供丽

305、珠单抗担保可推动丽珠单抗日常营运及业务,减轻本公司注资丽珠单抗的需求以及优化本公司对其他有利可图的业务分部作出之资金分配,令本公司受惠,从而推动本集团的整体业务发展及巩固财务状况。73 本年度內,本公司尚未签订丽珠单抗担保的任何相关协议。2020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以交通银行为受益人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保证担保,以担保交通银行提供予丽珠单抗的交通银行授信。出售出售丽珠试剂丽珠试剂 9.50%股权股权 2019 年 11 月 8 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珠海丽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英”,

306、本公司执行董事唐阳刚先生为丽英的普通合伙人,拥有丽英的 19.9234%权益;丽英剩余的 80.0766%权益由本公司之相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及控股附属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拥有)签订了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丽英同意收购丽珠试剂 9.50%股权(即丽珠试剂 8,382,100 股股份)(“出售事项”),对价为人民币 21,122,892元(“对价”)。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丽珠试剂的股权将从 51.00%减少至 41.50%,丽珠试剂继续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拟将出售事项所得全部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出

307、售事项可使本集团核心管理人员与丽珠试剂的业务发展形成直接利益捆绑关系,既能够充分调动本集团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又能够稳定和吸引核心人才,从而有效促进丽珠试剂经营业务发展,推进本集团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订约方参考丽珠试剂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经审计资产净值于公平磋商后厘定对价,对价比较丽珠试剂于2019 年 6 月 30 日的经审计资产净值溢价 37.16%。丽英各合伙人以其在本公司及其控股附属公司任职满 5年为条件,享有其作为丽英的合伙人的相关权益。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因本公司执行董事唐阳刚先生为丽英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单独决定丽英的一切事宜,丽英属唐阳刚先生的联系人而

308、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股权转让协议下的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下的出售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 0.1%但低于 5%且出售事项的对价超过港元 3,000,000,故股权转让协议下的出售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已收到对价人民币 14,112,000.00 元,丽珠试剂已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商事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剩余对价人民币 7,010,892.00 元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于2020 年 12

309、 月 31 日前向本公司一次性付清。2.持续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订立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及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订立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及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健康元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订立(i)二零一九第一份销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内本集团向健康元集团销售商品之持续关连交易,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870.54 万元(“年初销售额度”),以及(ii)二零一九第一份劳务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 20

31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内本集团与健康元集团发生的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之持续关连交易,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694.51 万元(“年初劳务额度”)。(1)订立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 2019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与健康元订立了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 74 起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内,本集团向健康元集团新增销售商品之持续关连交易,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945.15 万元(“新增销售额度”)。订立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可充分发挥和利用本集团在原料药生产及研发上的经验及技术,有利于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和可持续性供货

311、风险,同时利用本集团部分过剩产能,将为本集团提供稳定的收益。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拥有本公司约 44.81%股本权益,因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健康元及其联系人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二零一九第一份销售框架协议乃于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日期前(包括该日)12 个月期间内订立,故年初销售额度及新增销售额度的交易金额应予合并计算。鉴于年初销售额度及新增销售额度合计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二零一九第二份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因而须遵守

312、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 章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2)订立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 2019 年 6 月 17 日,焦作合成与焦作健康元订立了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自 2019 年 6 月17 日起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内焦作合成从焦作健康元新增接受劳务之持续关连交易,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380 万元(“新增劳务额度”)。焦作合成位于焦作健康元的生产厂区内,需要焦作健康元给予其提供水、电、蒸汽及污水处理等劳务。若焦作合成另行向独立第三方采购该等劳务,需时办理各种手续及流程,可能影响焦作合成的生产经营,且焦作合成需支付相应的开通费

313、用及承担所产生的额外增加的行政成本。因此,焦作合成从焦作健康元接受劳务可减低对焦作合成生产经营的潜在影响及节约费用。焦作健康元为健康元的附属公司,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二零一九第一份劳务框架协议乃于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日期前(包括该日)12 个月期间内订立,故年初劳务额度及新增劳务额度的交易金额应予合并计算。鉴于年初劳务额度及新增劳务额度合计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二零一九第二份劳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因而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

314、四 A 章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重续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之持续关连交易重续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之持续关连交易 本集团持续拓展业务,预期需要更多原材料用于制造本集团产品,以应对本集团日后的业务增长。因此,本公司与健康元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5 日、2015 年 9 月 24 日及 2016 年 10 月 25 日订立了二零一四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二零一七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取得了截至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与健康元集团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由于健康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健康元属于本

315、公司关连人士。健康元直接或间接持有 30%或以上股权的公司为健康元的联系人,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为重续二零一七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并考虑到本集团业务之持续发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及健康元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订立了二零二零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设立截至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45 百万元、人民币 456 百万元及人民币 467 百万元。75 于二零二零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日,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 44.81%,因此,根据香

316、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健康元及其联系人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及二零二零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二零二零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订立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每年超逾 5%,因此二零二零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有关上述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刊发的公告及 2019 年 9 月 5 日刊发的通函。二零二零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 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相关年度上限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经本公司二零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通过

317、并生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健康元集团采购的商品上限为人民币 473 百万元,而本年度内本集团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的“持续关连交易”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322.20 百万元。本年度内,双方进行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时均已遵从了二零一四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二零一七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内所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交易条款。2019 年持续关连交易表年持续关连交易表 关连交易方关连交易方 关连关系关连关系 关连交易关连交易类型类型 关连交易定价原则关连交易定价原则 2019 年关连交易金年关连交易金额额(人民币万元)(人

318、民币万元)占同类交易金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额的比例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381.26 1.55%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4.15 0.02%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0.14 0.00%深圳太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2.64 0.00%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28,801.78 13.23%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接受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

319、,634.72 6.30%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874.76 0.09%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63.73 0.01%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47.79 0.01%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8.54 1.37%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4.12 1.0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68.66 5.07%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

320、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4.61 1.08%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9.15 0.9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租入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7.94 5.50%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入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77.98 12.57%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2.89 0.03%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接受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60 0.01%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

321、01.60 0.01%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53.12 3.92%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租出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19.42 32.90%合计 35,770.60-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关连交易确认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关连交易确认 就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55 条,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经审阅并确认: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订立;76 该等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 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审计师对上述关连交易的确认审计师对上述关

322、连交易的确认 本公司的审计师已经审查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56 条向董事会提供记述了下列内容的信函: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未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就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未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未有按照规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及 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的金额超出本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3.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本年内之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本报告按照中国企业

323、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附注十 5、关联交易情况”。除本章所披露的关连交易外,概无其他关联方交易须归入香港上市规则第14A 章有关“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义及须遵照其规定予以披露。本公司确认该等关连交易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披露规定。十十七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托管情况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项目。承包情况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承包项目。租赁情况租赁情况

324、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2.重大重大担保担保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未有发生对除附属公司以外的担保。77(1)担保情况担保情况 授信融资担保授信融资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附属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附属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实际担保金额金额 担保类型担保类型 担保期担保期 是否履行是否履行 完毕完毕 是否为关是否

325、为关联方联方担保担保-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担保情况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实际担保金额金额 担保类型担保类型 担保期担保期 是否履行是否履行 完毕完毕 是否为关是否为关联方担保联方担保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2019.3.28 17,000.00 2016.11.30 2,322.32

326、 连带责任担保 2016.11.30-2019.11.30 否 否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2019.3.28 20,000.00 2018.05.07 6,340.17 连带责任担保 2018.4.8-2020.4.8 否 否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8 10,000.00 2017.10.09 3,582.82 连带责任担保 2017.08.22-2022.08.21 否 否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8 4,000.00 2019.10.16 314.14 连带责任担保 2019.10.16-2022.7.17 否 否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

327、9.4.12 5,000.00 2016.06.22 1,864.31 连带责任担保 2016.6.22-2019.12.26 否 否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2019.3.28 20,000.00 2016.12.26 175.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6.12.26-2019.12.26 否 否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2019.3.28 12,000.00 2017.10.09 7,129.29 连带责任担保 2017.08.22-2022.08.21 否 否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2019.3.28 10,000.00 2018.08.07 3,608.51 连

328、带责任担保 2018.7.20-2023.7.19 否 否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2019.3.28 5,000.00 2018.08.07 3,012.63 连带责任担保 2018.7.20-2023.7.19 否 否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2019.3.28 14,000.00 2018.08.07 11,804.26 连带责任担保 2018.7.20-2023.7.19 否 否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2019.3.28 5,000.00 2018.08.07 4,551.70 连带责任担保 2018.7.20-2023.7.19 否 否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

329、9.3.28 8,100.00 2018.08.07 1,927.30 连带责任担保 2018.7.20-2023.7.19 否 否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019.3.28 8,000.00 2019.07.10 6,886.23 连带责任担保 2019.7.10-2020.7.10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805,200.00 报告期内对附属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18,302.4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805,200.00 报告期末对附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53,518.69 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担保情况对

330、附属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担保额度相关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实际担保担保类型担保类型 担保期担保期 是否履行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是否为关 78 公告披露日期公告披露日期(协议签署日)(协议签署日)金额金额 完毕完毕 联方担保联方担保 安滔发展有限公司 不适用 34,881.00 2019.03.13 20,928.60 连带责任担保 2019.02.20-2020.12.05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34,881.00 报告期内对附属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20,928.6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附属公司

331、担保额度合计(C3)34,881.00 报告期末对附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20,928.6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840,081.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39,231.0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840,081.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74,447.29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67%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

332、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E)-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票据质押担保票据质押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票据质押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担保人 质权人质权人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质押金额质押金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内容担保内容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 丽珠

333、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1,152.75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开 立 银 行承 兑 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212.08 至 2020 年 05 月 24 日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开 立 银 行承 兑 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736.78 至 2020 年 05 月 21 日 招商银行珠海分行 19,688.32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开 立 银 行承 兑 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679.11 至 2020 年 07 月 15 日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开 立 银 行承 兑 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3,973.42 至 2020 年 06 月 24 日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开 立 银 行承 兑 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6,038.46 至 2020 年 06 月 18 日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开 立 银 行承 兑 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840.74 至 2020 年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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