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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5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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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53页).PDF

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18 年年 3 月月 1 目录目录 董事长致辞.2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5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88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9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11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11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252 2 董事长致辞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尊敬的各

2、位股东:2017 年是医疗体制变革的大年,各种政策对行业影响深远。我们的经营管理团队带领全体员工创新规范,开创了新局面。在本集团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丽珠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实现了不错的增长,令人欣喜。随着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全新时代,医药行业加大创新规范步伐,只有不断研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好产品,才能站在行业前沿。丽珠是一家拥有创新实力的民族制药企业,32 年来一直专注药物研发,近几年来投入到研发的比重越来越大。值得高兴的是,丽珠的研发走在了行业的前列,拥有多个国家研发中心,特别是构建起了以“丽珠试剂+丽珠单抗+丽珠圣美+丽珠基因”的精准医疗体系,为未来发展奠定

3、了基础。从丽珠得乐到艾普拉唑,从生物制药到精准医疗,丽珠都以创新驱动发展。丽珠从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入高端人才,到生产战略转型、建造先进生产研发平台,再到持续深入的营销改革,从战略层面以创新的思维步步为营,打下了高速增长的坚强基石。2017 年回顾年回顾 2017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530.97 百万元,同比增长 11.49%;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487.70 百万元,同比增长 440.74%;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428.68 百万元,同比增长 464.63%;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 2017 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820.02百万元,同比增长 20.16%。基于本集团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结合本公司股东提议,董事会建议本集团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 553,231,369 股为基数,预期于 2018 年 7 月 17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2017 年

5、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从营销方面看,我们的营销团队在政策环境收紧下攻坚克难,完成了全年任务,营销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提升;从研发方面看,2017 年成果显著,取得了多个生产及临床批件,最重要的是加强了两个研发平台(单抗平台和微球中心平台)的建设,成为丽珠未来重要的潜力增长点;从战略转型看,我们正在从传统的医药企业向生物制药+精准医疗战略转型,我们已整体搬迁到现代化医药产业园,公司有了更大的国际化的发展空间。2017 年,我们完成了六大突破:(1)参芪扶正注射液新增袋装获批,成果来之不易;(2)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公司的独家品种)获得生产批件;(3)丽珠单抗

6、产品是公司布局精准医疗的重要一环,丽珠单抗 6 个产品进入临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4)丽珠单抗第一个全球创新药物重组人源化抗 PD-1 单克隆抗体顺利获批美国临床试验,这是丽珠开拓国际市场又一突破;(5)维星股权成功出售,为本集团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6)销售战略转型,确立了保障销售持续增长的战略方针:迎合规,抓下沉,做深做透市场。同时,丽珠强调并力推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员工和股东和社会公众一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因此,继实施 2015 年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之后,公司于 2017 年底推出了 2017 年期权激励计划待股东大会批准,为本公司的快速增长起到了机制保障作用。3 未来展望未来

7、展望 丽珠是致力于人类生命健康的从业者,我们的经营目标就是要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对健康生活的需要。用我们的产品让人们的生活质量更好,这是我们的工作核心和本质。2018 年,我们将牢牢抓住企业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经营任务,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继续加快营销团队的建设,提高销售的整体实力;掌握好新修改的药品法,达到一致性评价的严格标准;加快生物制药和精准医疗领域的研发,推进临床进度;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质量效率;增强系统化沟通,保证顺畅交流,建立起集团内部的共享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团队素质,通过培训和学习打造一支训练有素的管理团队。未来,我们将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共同努力朝着既定

8、的目标前行。我们将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更大丰收,让股东、员工、公众投资者等相关利益人士分享企业发展的红利。在此,我谨向各位股东、董事会成员、本集团管理层、所有雇员和合作伙伴对本集团的长期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朱保国朱保国 董事长董事长 2018 年年 3 月月 23 日日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重要提示和释义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乃

9、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书。本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基于本公司股东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本公司总股本 553,231,369 股为基数,预期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10、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年度派息计划”)。年度派息计划还需提交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策略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本年度报告涉及若干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投资者应

11、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订。如中英文文本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文本为准。5 释义释义 本年度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本公司、公司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一家根据中国法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其 A 股于深交所上市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A 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12、普通股,在深交所上市及买卖 B 股 指 本公司原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H 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A 股股东 指 本公司 A 股持有人 H 股股东 指 本公司 H 股持有人 本年度、本年、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的十二个月 上年同期、上年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的十二个月 上年末、年初、期初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年末、报告期末、期末 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13、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企业管治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

14、第 571 章)公司章程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B 转 H 项目 指 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转换为 H 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项目 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 指 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经修订草案)限制性股票 指 根据本公司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之 A 股 6 健康元 指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380),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及于 200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 百业源 指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天诚实业 指 天诚实业有限

15、公司(TOPSINO INDUSTRIES LIMITED)保科力 指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丽珠单抗 指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制药厂 指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丽珠试剂 指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健康元 指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海滨制药 指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蓝宝制药 指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维星 指 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珠海市丽珠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曾于出售事项完成前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丽珠圣美 指 珠海丽珠圣美医疗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丽珠基因 指 珠海市丽珠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事项 指 本公司及制

16、药厂建议根据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珠海横琴维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及制药厂所持有的维星全部股本权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人民币、RMB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港币、HKD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美元、USD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巨潮网 指 巨潮资讯网()公司网站 指 本公司网站()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一、公司信息 A 股 H 股 股票简称 丽珠集团 丽珠医药注1、丽珠 H 代注2 股票代码 000513 01513注1、299902注2 变更后的股

17、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丽珠集团 公司的英文名称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LIVZON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保国 国内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国内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国内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国内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8 号中国恒大中心 13 楼 1301 室 公司网址

18、电子信箱 LIVZON_GROUP 注 1:2014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公司 H 股股票代码为 01513,股票简称为丽珠医药。注 2: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 B 股股东自本公司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 H 股股份使用。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亮 王曙光 联系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电话(0756)8135888(0756)8135888 传真(0756)8886002(0756)888

19、6002 电子信箱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本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香港登载本年度报告的网址 www.hkexnews.hk, 8 本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交所、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83094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最近十年,公司控股股东未有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五、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0、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淑燕、张芳 2.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及所聘机构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及所聘机构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 陶德胜、杨亮 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 杨亮注 助理公司秘书及替任授权代表 郑碧玉(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辞任,生效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 日)替任授权代表 袁蔼铃(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获委任)H 股证券登记处名称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H 股证券登记处地址

21、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22 楼 注:香港联交所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确认杨亮先生已符合 香港上市规则 第 3.28 条项下资格出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3.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期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于春宇、徐卫力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4.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

22、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9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九

23、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七、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七、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本年比上本年比上年增减年增减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营业收入 8,530,968.60 7,651,775.29 11.49%6,620,516

24、.54 5,544,233.78 4,618,680.0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8,684.56 784,353.61 464.63%622,641.03 515,978.43 487,502.3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20,022.56 682,466.19 20.16%538,364.28 463,031.47 462,159.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5,865.47 1,279,215.04 2.87%927,788.46 717,393.89 439,986.53 利润总额 5,724,922.79 1,005,061.18 4

25、69.61%807,921.30 652,025.03 628,940.45 总资产 15,897,730.72 10,529,262.95 50.99%8,077,537.79 7,302,605.06 6,566,006.12 总负债 4,664,107.16 3,423,624.45 36.23%3,267,641.05 3,220,183.53 2,961,486.6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72,739.77 6,505,987.40 65.58%4,346,255.33 3,696,516.57 3,344,648.58 股本 553,231.37 425,730.13

26、 29.95%396,889.55 295,721.85 295,721.8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股东权益(人民币元)19.47 15.28 27.42%10.95 12.50 11.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基本每股收益 8.09 1.52 432.24%1.25 1.03 0.98 稀释每股收益 8.06 1.51 433.77%1.23 1.03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50 1.32 13.64%1.08 0.92 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7、率(%)51.17%15.48%增加 35.69 个百分点 15.51%14.66%15.34%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收益率(%)41.11%12.06%增加 29.05 个百分点 14.33%13.96%14.58%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占总资产比例(%)67.76%61.79%增加 5.97 个百分点 53.81%50.62%50.94%注:因公司于本年度内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了以往年度的各项每股收益数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本公司对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调整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科目名称

28、 2016 年年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母公司报表 10 调整前金额 调整变动 调整后金额 调整前金额 调整变动 调整后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 0.00 4,836,855.74 4,836,855.74 0.00-16,823.84-16,823.84 营业外收入 136,029,232.75-6,429,453.92 129,599,778.83 78,630,003.18-84,189.96 78,545,813.22 营业外支出 7,448,331.26-1,592,598.18 5,855,733.08 4,454,998.47-101,013.80 4,353,984.67 2.

29、是否存在公司债是否存在公司债 是 否 3.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九、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126,032,700.53 2,148,725,745.95 2,246,986,396.19 2,009,223,753.8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5,01

30、1,096.84 228,991,425.94 3,742,239,394.63 182,442,647.1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8,343,079.15 216,924,384.39 223,896,064.02 140,859,02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702,732.97 189,678,120.68 480,121,134.77 388,363,479.2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十

3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金额年金额 2016 年金额年金额 2015 年金额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504,302,450.88 5,309,155.74-4,005,495.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1,721,876.94 128,100,925.11 127,679,776.2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387,922.35-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32、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608,235.70-930,399.32-182,343.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42,343.73-4,356,879.36-8,552,063.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56,999,539.60 17,442,373.66 14,326,733.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716,594.06 8,793,009.36 16,336,387.58 合计 3,608,662,008.48 101,887,419.15 84

33、,276,752.4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4、。12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公司业务概要 一、本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一、本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年度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参芪扶正注射液、丽珠得乐(枸橼酸铋钾)系列产品、抗病毒颗粒、丽申宝(注射用尿促卵泡素)、乐宝得(注射用尿促性素)、壹丽安(艾普拉唑肠溶片)、丽福康(注射用伏立康唑)、丽康乐(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及贝依(注射用亮丙瑞林微球)等中西药制剂;美伐他汀、硫酸粘菌素、苯丙氨酸及头孢曲松钠等原料药和中间体;HIV 抗体诊断试剂、肺炎支原体抗体诊断试剂(被动凝聚法

35、)及梅素旋转体抗体诊断试剂(凝聚法)等诊断试剂产品。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增加 20.64%,本年度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减少 0.59%,本年度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减少 11.74%,本年度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减少 65.16%,主要是本期新建厂房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条件,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增加 45.08%,主要是投资的股票市值波动所致 货币资金 增加 259.65%,主要是收到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应收票据 增加 124.49%,主要是公司根据日常资金需求调整

36、了票据流转方式,将应收票据持有至到期托收所致 预付款项 增加 44.15%,主要是生产规模扩大,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增加 应收利息 本期为 594.51 万元,主要是应收的 7 天通知存款利息 其他流动资产 减少 81.98%,主要是上年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期赎回所致 开发支出 增加 70.89%,主要是本期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项目开发阶段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增加 103.79%,主要是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主要境外资产情况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坚持以成为一家高端特色专科制药企业为发展目标,围绕“转型升级、规范发

37、展”的核心经营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管控效率与规范治理水平,稳步推进研发进展,优化营销市场布局,实现业绩稳步增长。本年度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13 本集团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等多个医药细分领域,并在抗肿瘤支持用药、辅助生殖用药、消化道用药、精神用药及神经用药等多个特色专科治疗领域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优势。现阶段公司在持续加强单抗药物研发的同时,不断加快推进公司精准医疗业务布局。(2)完善的营销体系与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完善的营销体系与专业化的营销团队。本集团对营销工作

38、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不断加强学术营销及终端推广,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本集团各个领域营销团队及提供专业销售服务人员共计一万余人,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包括主要的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疾控中心和卫生部门等终端。(3)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本集团建立了涵盖产品生产质量、科研、销售等业务的立体化质量管理体系。本年度内,本集团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总体生产、经营质量状况良好,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促使本集团各领域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得到了有效保障。(4)强大的研发能力与国际化的研发理念。)强大的研发能力与国际化的研发理念

39、。本集团在化学药、中药制剂、生物药以及诊断试剂等领域均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国际化的研发理念。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深专家和创新型人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发展海外战略联盟等方式,围绕抗肿瘤、辅助生殖、消化、精神及神经等特色专科药的产品线布局,形成了清晰的产品研发管线,进而增强了本集团的研发竞争力。14 第四节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一、经营业务范围一、经营业务范围 本年度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中“本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关内容。二、概述二、概述 2017年是医药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医药行业改革继续推进,医保控费、招标降价

40、持续影响整个行业,而优先审评、医保目录调整、一致性评价、谈判目录的出台,也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医药行业多变的政策及复杂的市场环境下,本年内,本集团围绕“转型升级、规范发展”的管理方针,不断提高管控效率与规范治理水平,稳步推进研发进展,优化营销市场布局,实现了业绩的稳步增长。本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530.97 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 7,651.78 百万元,同比增长11.49%;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487.70 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 829.92 百万元,同比增长 440.74%;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428.68 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

41、784.35 百万元,同比增长 464.63%;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 2017 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20.02百万元,同比上年的人民币 682.47 百万元,同比增长 20.16%。本年内,本集团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各业务板块工作完成情况如下:(1)制剂药业务:做深做透市场营销,攻关重点在研项目)制剂药业务:做深做透市场营销,攻关重点在研项目 2017 年,本集团制剂药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5,747.36 百万元,较上年增长 8.20%。其中,促性激素领域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344.21 百万元,同比增长 13.92%;消化道领域产品实现销

42、售收入人民币977.76 百万元,同比增长 36.19%;心脑血管以及抗微生物药物领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98.55 百万元和人民币 448.19 百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19.24%和 16.29%。在制剂药品营销方面,本集团全方位梳理营销资源并进行进一步整合,明确提出了“证据营销”、“服务营销”和“合作营销”的营销模式体系与创新方向,制定了“迎合规、抓下沉、做深做透市场”的销售管理方针,全面推进产品下沉和基层医疗机构队伍建设,在立足本集团处方药领域的销售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与优化非处方销售体系与管理工作。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本集团先后成立基层医疗销售部、医学事务部、临床项目部、北上广

43、市场推广分部、零售部、商业分销部等细分部门,进一步加强本集团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产品覆盖、核心产品的证据积累与推广、低产医院销售上量、非处方药市场开发与拓展、商业渠道资源优化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与能力。与此同时,本集团积极推进重点产品涉及的新版国家医保调整与谈判、省级医保目录增补、产品招标等市场准入工作。在制剂药品的研发上,本集团始终坚持以抗体技术平台、微球缓释技术平台等特色和创新研发平台为核心,围绕抗肿瘤及自身免疫、辅助生殖、消化、精神及神经类等专科药领域,不断丰富研发产品管线。本年内,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及原料已获批生产,艾普拉唑肠溶片新适应症已获批生产;参芪扶正注射液增加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制袋包装

44、补充申请获得生产批件,已进入商业化生产准备阶段;醋酸曲普瑞林微球(1个月缓释)项目获得临床批件,正在准备临床相关工作;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获得临床批件,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注射用丹曲林钠以孤儿药列入第十三批优先审评程序药品,获得临床批件,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辅料已获得临床批件(有关 2017 年重点研发项目进展详情,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中“研发投入”相关内容)。15 在制剂药海外销售方面,2017 年重点开展了生殖产品、消化道、抗感染、精神类等产品在菲律宾、巴基斯坦、独联体国家、中美洲、尼日利亚、澳门等国家或地区的注册和销售工作,并实现海外制剂销售人民币 2,321.7

45、9 万元。(2)原料药业务:全面推进转型升级,保证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原料药业务:全面推进转型升级,保证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本年内,本集团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102.96 百万元,较上年增长 21.16%。经过过去几年不断的管理架构调整优化及重新定位与发展,本集团原料药业务已逐步在产品与市场方面完成由大宗原料药向高端特色原料药,由非规范市场向规范市场,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的转型升级工作。2017年,本集团在原有发酵类原料药事业部基础上,将现有合成类原料药业务合并设立原料药事业部进行统筹规划及营运管理,并确定了以研发合作为引擎,研发、销售、生产、安全、环保全面转型升级的战略思路

46、。在事业部的统筹管理下,各二级企业在环保、安全、质量方面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主要原材料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通过提升生产管理与产能资源利用水平,节能降耗,保证了产品生产成本的稳定及竞争优势,为持续稳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研发及国际认证方面,本年内,原料药事业部重点完善研发管理制度,成立菌种优化及合成研究两个研发中心,目前已形成了较为清晰的产品研发管线及细分领域,共立项并开展研究的新产品 11 项。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国际认证持续增加,截止年末,通过国际认证现场检查品种 11 个,通过 FDA 现场检查品种5 个,取得国际认证证书 17 个。(3)精准医疗业务:丰富产业链布局,加速研发、临床进

47、展)精准医疗业务:丰富产业链布局,加速研发、临床进展 本集团立足于生物制剂与诊断试剂业务在精准医疗领域的协同优势效应,积极布局以“患者为中心”的个性化医疗领域业务,已初步形成“丽珠试剂+丽珠单抗+丽珠圣美+丽珠基因”的精准医疗的产业链布局。本年内,各公司主要业务进展如下:丽珠试剂:公司推行营销机制改革,调动营销团队的积极性,自产品占比得到显著提升。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建立了设备研发团队、成立了上海研发中心,完成了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的研发工作,提高了仪器和设备配套研发能力,在全自动多重检测设备研发过程中形成了较好的技术积累。丽珠单抗:公司进一步引进 6 位海归高管,强化临床实验及医学相关人才梯队建

48、设,重点关注在研项目申报及临床项目进度,多个品种获临床批件,临床项目进展顺利。同时,本集团进一步优化丽珠单抗股权结构,为其业务国际化、人才激励及融资等方面的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丽珠圣美:公司积极推进液态活检新产品的开发和注册申报工作,完成了液态活检自动化平台“自动化细胞富集分离系统”的备案,并正式投入生产。推进设备配件以及试剂的国产化,正式启用新设备及新试剂生产车间,报告期内完成了 28 台设备的组装生产。丽珠基因: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完成了医学实验室的技术平台搭建和人员招聘培训,初步建立了医学实验室管理体系以及样本检测服务流程,并完成了肿瘤液态

49、活检项目的上市前内部验证。同时,积极启动第三方检测市场推广,努力拓展临床及科研合作单位。(4)质量:保安全、重质量、抓环保)质量:保安全、重质量、抓环保 本年内,本集团始终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继续强化生产、销售、研发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本集团总体生产、经营质量状况良好,各企业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在生产质量方面,本集团质量管理总部对下属 20 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 25 次审计,做到生产企业质量审计全覆盖。截至年末,本集团下属 5 家制剂企业共 30 条生产线通过 GMP 认证,原料药企业 13条生产线的 25 个品种通过 GMP 认证。在销售质量方面,本集团加强药

50、品入库验收工作,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跟进药品市场抽检情况,并在本年内完成了对药品承运商和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的质量审计工作,组织开展 GSP 内审工作及本集团内部经营企业质量审计。16 在研发质量方面,本集团质量管理总部对本集团下属 3 家科研单位进行了质量审计,确保本集团科研项目合规、高效的推进。(5)职能和战略:强化内控管理、加强资本运作)职能和战略:强化内控管理、加强资本运作 本年内,本集团在“转型升级、规范发展”的核心经营管理方针下,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完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及人才培养管理体系;

51、二是优化行政运作平台和后勤服务平台,使办公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工作标准化;三是建立完善以 ERP 和本集团管控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推进本集团信息化建设;四是统筹规划闲置的存量资金,完善外汇资金管理,提高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五是持续申报科技项目及政府补助。在战略发展及投资方面,本集团不断加强内部股权整合与管理,提升运营效率。本年内,本集团推出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拟授予 15,000,000 份股票期权,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需待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本公司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20

52、17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通函。本集团进一步优化了丽珠单抗的持股结构,加快了其国际化进程。另外,本集团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潜在投资并购对象,布局创新产品及创新业务。三、主营业务分析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概述披露相同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否 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中“概述”相关内容。2.分部信息分部信息 本集团于境内经营单一营运分部,即医药制造业。因此,本集团并无呈列营运分部资料。3.收入与成本收入与成本(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金额

53、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占营业收入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8,487,126,968.80 100%7,616,666,638.44 100%11.43%分行业分行业 西药制剂 消化道 977,764,495.69 11.52%717,931,167.60 9.43%36.19%心脑血管 198,551,756.86 2.34%166,515,377.99 2.19%19.24%抗微生物药物 448,189,035.98 5.28%385,405,201.31 5.06%16.29%促性激素 1,344,208,264.44 15.84%1,

54、179,932,094.53 15.49%13.92%其他 733,399,310.16 8.64%736,193,716.17 9.67%-0.38%原料药及中间体 2,102,959,009.12 24.78%1,735,731,170.74 22.79%21.16%17 中药制剂 2,045,244,765.20 24.10%2,125,646,915.66 27.91%-3.78%诊断试剂及设备 635,721,525.53 7.49%567,885,603.44 7.46%11.95%其他 1,088,805.82 0.01%1,425,391.00 0.02%-23.61%分产品分

55、产品 参芪扶正注射液 1,573,407,878.77 18.54%1,679,634,525.58 22.05%-6.32%分地区分地区 境内 7,454,361,371.53 87.83%6,867,344,285.36 90.16%8.55%境外 1,032,765,597.27 12.17%749,322,353.08 9.84%37.83%合计合计 8,487,126,968.80 100.00%7,616,666,638.44 100%11.43%(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营

56、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增减 分行业分行业 西药制剂 3,702,112,863.13 751,976,319.64 79.69%16.20%17.47%减少 0.22 个百分点 原料药及中间体 2,102,959,009.12 1,607,443,270.68 23.56%21.16%14.65%增加 4.34 个百分点 中药制剂 2,045,244,765.20 430,235,760.29 78.96%-3.78%0.33%减少 0.87

57、 个百分点 诊断试剂及设备 635,721,525.53 265,741,530.66 58.20%11.95%7.63%增加 1.68 个百分点 分产品分产品 参芪扶正注射液 1,573,407,878.77 289,027,057.60 81.63%-6.32%7.34%减少 2.34 个百分点 分地区分地区 境内 7,454,361,371.53 2,290,342,161.02 69.28%8.55%6.50%增加 0.60 个百分点 境外 1,032,765,597.27 766,032,007.83 25.83%37.83%34.01%减少 5.26 个百分点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

58、口径在本年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本年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年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年按年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 8,487.13 百万元,比较上年人民币 7,616.67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870.46 百万元,增幅 11.43%。其中,西药制剂产品同比增长 16.20%,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同比增长21.16%。有关制剂重点产品的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促性激素领域中的重点品种尿促卵泡素和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分别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549.73 百万元和人民币 542.04 百万元,同比增长

59、分别为 1.05%和40.28%;消化道领域的重点品种艾普拉唑肠溶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428.35 百万元,同比增长 50.47%;得乐系列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66.15 百万元,同比增长 34.78%;雷贝拉唑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61.85 百万元,同比增长 56.68%;神经领域的鼠神经生长因子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517.30 百万元,同比增长 5.28%;精神领域的氟伏沙明及哌罗匹隆分别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87.22 百万元和人民币 25.75 百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 28.46%和 10.36%;抗病毒颗粒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300.28 百万元,同比增长 12.47%;注射用伏

60、立康唑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94.78 百万元,同比增长 24.72%。有关原料药及中间体重点产品的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苯丙氨酸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53.78 百万元,同比增长 11.47%;头孢曲松实现销售收入 270.83 百万元,同比增长 11.30%;头孢曲松粗品实现销售收入 213.72 百万元,同比增长 59.19%;阿卡波糖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10.13 百万元,同比增长 33.61%;霉酚酸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71.87 百万元,同比增长32.60%;林可霉素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34.63 百万元,同比增长 47.59%;盐酸万古霉素实现销售收入人 18 民币 121.

61、94 百万元,同比增长 75.19%;米尔贝肟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79.17 百万元,同比增长 211.85%。上述产品销售增长主要是本集团不断深化营销改革,全力推进产品渠道下沉,加快销售专科领域建设,以及原料药领域通过资源整合、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国际认证等措施,重点品种持续高速增长所致。本年度,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总计人民币 3,056.37 百万元,与上年人民币 2,722.17 百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 334.21 百万元,增幅 12.28%,主要是销售增长,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所致。(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名称地区名称 本年发生数本年发生数 上年

62、发生数上年发生数 主营业收入主营业收入 主营业成本主营业成本 主主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主主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境内 7,454,361,371.53 2,290,342,161.02 6,867,344,285.36 2,150,540,083.10 境外 1,032,765,597.27 766,032,007.83 749,322,353.08 571,626,267.68 合计 8,487,126,968.80 3,056,374,168.85 7,616,666,638.44 2,722,166,350.78(4)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63、因公司产品结构复杂,各产品计量单位不同,无法将其产销量折成统一数量进行比较。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5)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年度的履行情况)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年度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公司方名公司方名称称 合同订合同订立对方立对方名称名称 合同标合同标的的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日期日期 定价原定价原则则 交易价交易价格(人民格(人民币万元)币万元)是否是否关联关联交易交易 关联关联关系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行情况 披露披露日期日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

64、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阿卡波糖原料药 2017 年 5月 31 日 以市场价协商确定 48,060.00 否 不存在 截止本年末,已累计交易金额为含税人民币 13,901.88万元,占合同金额的 28.93%2017年6月2 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6)营业成本构成)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同比增同比增减减 金额金额 占营业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比重 金额金额 占营业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比重 医药行业 材料费用 1,989,80

65、7,342.97 64.54%1,841,542,300.71 67.02%8.05%19 人工费用 286,736,530.14 9.30%281,284,145.27 10.24%1.94%折旧 217,702,742.13 7.06%226,255,270.76 8.24%-3.78%能源动力 268,903,997.94 8.72%258,438,760.68 9.41%4.05%其他 311,809,994.71 10.11%275,361,653.93 10.01%13.24%存货变动(期初-期末)8,120,428.82 0.26%-135,093,748.74-4.92%106

66、.01%营业成本 3,083,081,036.71 100.00%2,747,788,382.61 100.00%12.20%(7)公司本年度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公司本年度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前五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集团营业总收入 9.11%(2016 年:8.67%),而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约占本集团原材料采购总额 34.83%(2016 年:37.37%)。前五大客户成为本集团客户的平均年数为 10.6 年,前五大供应商成为本集团供应商的平均年

67、数为 9.8 年。公司本年度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公司本年度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人民币元)773,352,035.75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11%公司本年度前五大客户资料公司本年度前五大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人民币元)销售额(人民币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208,760,987.65 2.46%2 第二名 154,743,394.81 1.82%3 第三名 138,597,625.40 1.63%4 第四名 135,992,435.74 1.60%5 第五名 135,257,592

68、.15 1.59%合计 773,352,035.75 9.11%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均无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本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本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元)692,988,019.49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4.83%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6.87%公司本年度前五大供应商资料公司本年度前五大供应商资料 20 适用 不适用 序

69、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人民币元)采购额(人民币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335,710,283.08 16.87%2 第二名 116,899,158.38 5.87%3 第三名 99,478,042.26 5.00%4 第四名 77,467,284.61 3.89%5 第五名 63,433,251.16 3.19%合计 692,988,019.49 34.83%注:本表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采购为统计口径。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名供应商焦作健康元是健康元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通过持有健康元股

70、份间接在焦作健康元拥有权益,具体权益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八节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相关内容。就董事所知,概无董事及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逾 5%以上已发行股本)拥有上述本集团之五大供应商及五大客户(除焦作健康元外)的权益。4.费用费用 本年度,本集团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发生额共计人民币 4,160.13 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359.75 百万元,增幅 9.47%,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265,169,

71、717.13 3,070,370,909.10 6.34%主要是重点新品种市场开发拓展力度加大,相关销售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933,971,538.92 724,603,490.65 28.89%主要是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39,007,812.58 5,411,503.60-820.83%主要是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利息支出减少,以及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合计 4,160,133,443.47 3,800,385,903.35 9.47%本年度,所得税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37.22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62.07百万元,同比增长606.40%,主要是因处置子公司股

72、权,公司利润大幅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5.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用于研发方面的相关支出总额约为人民币 575.50 百万元(2016 年:人民币 474.78 百万元),同比增加 21.22%,约占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 5.34%,约占本年度本集团营业总收入比例6.75%。21 截至本年度末,本集团各领域研发总体情况如下:化药及中药制剂已立项并开展临床前研究项目 21 项,处于临床研究项目 8 项,已申报生产项目 7 项。一致性评价项目:拟开展 22 个品种的研发,其中 2 个品种进入临床试验阶段,9 个品种进入中试放大阶段。生物药领域共有 13 个项目在

73、研:临床研究 6 个(其中 1个在中美同时开展临床研究),取得临床批件并准备进入临床项目 1 个,完成 IND 注册申报进入 CDE 审评1 个,IND 在研项目 6 个。长效微球领域已立项并开展临床前研究项目 8 项,已获临床批件项目 1 项。诊断试剂领域: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中,4 项已经完成注册检验,即将进入临床阶段,1 项处于注册检验阶段,6 项处于临床阶段,2 项即将完成注册;仪器设备中,有 2 项即将获得注册证,1 项处于注册阶段,1 项即将进入临床阶段。圣美肿瘤液态活检领域:共有 4 个项目在研,其中注册检验阶段 1 个项目,工艺研究阶段 3 个项目。原料药领域已立项并开展新产品研究

74、项目共 15 项。本年度重点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1)化学及中药制剂: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及原料已获批生产。艾普拉唑肠溶片新适应症已获批生产。参芪扶正注射液增加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制袋包装补充申请获得批件,已进入商业化生产准备阶段。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获得临床批件,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第十三批优先审评程序药品孤儿药注射用丹曲林钠获得临床批件,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辅料已获得临床批件。(2)生物药: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人肿瘤坏死因子 单克隆抗体期临床进展顺利。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rhCG)I 期临床完成,III 期临床进展顺利。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正在进行期临床试

75、验研究。重组人源化抗 HER2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正在进行期临床试验研究。重组人源化抗 PD-1 单克隆抗体正在进行美国期临床试验研究,国内 I 期临床完成伦理上会,等待伦理获批。重组全人抗 RANKL单克隆抗体获得临床批件,为 I 期临床研究做准备。重组抗 IL-6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项目申报资料递交 CDE(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获得受理并进入审评序列。全人源抗 OX40 单克隆抗体处于中国和美国 FDA 新药注册申报(IND)申报准备期。重组抗 IL-17AF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处于中国和美国 FDA新药注册 IND 研究,申报准备期。重组抗 HER2 结构域 II 人源

76、化单抗细胞毒素偶联剂项目处于新药注册申报的 IND 研究,申报准备期。(3)长效微球:醋酸曲普瑞林微球(1 个月缓释)项目获得临床批件,正在准备临床相关工作。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 个月缓释)项目已经完成临床前药学研究工作,准备注册申报。(4)诊断试剂:金标快速诊断试剂有 1 项处于临床阶段,2 项已经处于注册阶段。药物浓度检测试剂 4项均处于临床阶段。分子诊断试剂 1 项处于注册检阶段,1 项处于临床阶段,3 项完成注册检验。化学发光诊断试剂 1 项(首个试剂和设备配套项目)完成注册检验。(5)圣美肿瘤液态活检领域:LiquidBiopsy 平台已根据国家药监总局的最新分类要求按照一类产

77、品进行备案,目前已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正式投入生产。在免疫荧光平台方向,HER-2 试剂已完成注册检验检测工作,另一项抗体检测试剂已完成原材料的筛选,目前正在进行工艺开发。在分子检测平台方向,已完成 2 项 PCR 检测试剂立项、原材料筛选。在技术平台方向,正在从美国公司 CYNVENIO BIOSYSTEMS,INC.引进基于 FISH 技术平台的液态活检检测技术,现已完成技术转让协议签订工作,即将进入技术转移阶段。(6)原料药:菌种优化及合成研究两个研发中心已开始全面运作,以单个产品项目研发为突破点,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布局抗糖尿病、慢性支气管肺阻、新型抗生素及高端兽药,形成了较

78、为清晰的产品研发管线。本年度本集团获得的主要政府资助如下:(1)“中药注射剂大品种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获批国家工信部 2017 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 2025)项目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2)“长效缓控释微球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与创新制剂研发”获批 2017 年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资金人民币 1,278.49 万元。(3)“长效缓释创新制剂的研发与产业化团队”获批 2016 年“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团队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4)5 22 个项目获批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分别为“液态活检样本提取富集分离设备产业化”获批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血液筛查(B

79、CI)核酸检测试剂成果转化”获批资金人民币 600 万元、“长效微球制剂的产业化”获批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创新药物艾普拉唑 IV 期临床研究(国家跟投项目)”获批资金人民币 1,121 万元、“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产业化项目”获批资金人民币 2,910 万元。(5)“质检中心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获得广东省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人民币 1,026.02 万元。(6)“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获批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专项资金人民币 2,419.67 万元。(7)“长效缓释创新制剂的研发与产业化团队”获批 2016 年珠海市创新团队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8)“软袋

80、参芪扶正注射液技术改造项目”获批市一企一策专项(技改)项目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586 356 64.61%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8.42%5.65%增加 2.77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金额(人民币元)575,501,053.28 474,776,639.72 21.2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6.75%6.20%增加 0.55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人民币元)10,507,136.29 1,568,805.95 569.75%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1.83%0.33%

81、增加 1.50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4,297,099,345.96 75.06%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形成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812,281.15 0.05%主要是投资的股票市值波动形成 是 资产减值

82、 117,855,127.28 2.06%主要是海外股权投资计提减值,以及闲置生产线计提减值形成 否 营业外收入 91,912,647.38 1.61%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贴 是 营业外支出 24,797,925.12 0.43%主要是对外捐赠支出 否 五、财务状况分析五、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3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末年末 2016 年末年末 比重增减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金额 占总资占总资产比例产比例 金额金额 占总资占总资产比例产比例 货币资金 7,415,782,198.83 46.65%2,061,923,004.89

83、19.58%27.07%主要是因收到子公司股权转让款,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356,773,152.45 8.53%1,464,366,229.78 13.91%-5.38%无重大变动 存货 1,102,620,734.51 6.94%1,099,199,376.02 10.44%-3.50%无重大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92,598,045.44 0.58%91,109,734.79 0.87%-0.29%无重大变动 固定资产 3,321,218,058.56 20.89%3,340,977,856.91 31.73%-10.84%主要是因收到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公

84、司总资产规模扩大所致 在建工程 70,279,348.98 0.44%201,733,854.47 1.92%-1.48%无重大变动 短期借款-不适用 长期借款 700,000.00 0.004%700,000.00 0.007%-0.003%无重大变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年初数年初数 本年公允价值本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计公允价值变动动 本年计本年计提的减提的减值值 本年购买金本年购买金额额 本年本年出售出售金额金额 年末数年末数 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85、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6,019,067.02 2,933,611.05-8,514,643.07 2.衍生金融资产 0.00 217,800.00-217,800.00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98,657.13-10,125,865.77-97,796,454.54-114,520,977.44 金融资产小计 12,617,724.15 3,151,411.05 10,125,865.77-97,796,454.54-123,253,420.51 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上述合计 12,617,724.15 3,151,411.05 10,125,865.7

86、7 0.00 97,796,454.54 0.00 123,253,420.51 金融负债 1.衍生金融负债 0.00-339,129.90-339,129.90 本年度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年度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4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6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 7,415,782,198.83 2,061,923,004.89 259.6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732,443.07

87、 6,019,067.02 45.08%应收票据 1,151,583,176.39 512,986,726.32 124.49%预付款项 126,471,958.21 87,734,518.90 44.15%应收利息 5,945,063.41-其他流动资产 124,263,427.92 689,748,423.34-81.9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3,530,331.52 147,294,165.97 31.39%在建工程 70,279,348.98 201,733,854.47-65.16%开发支出 25,328,934.25 14,821,797.96 70.89%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

88、,401,026.41 115,019,206.09 103.79%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1)货币资金同比增长 259.65%,主要是收到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比增长 45.08%,主要是投资的股票市值波动所致;(3)应收票据同比增长 124.49%,主要是公司根据日常资金需求调整了票据流转方式,将应收票据持有至到期托收所致;(4)预付款项同比增长 44.15%,主要是生产规模扩大,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5)应收利息本期为人民币 5,945,063.41 元,主要是应收的 7 天通知存款利息;(6)其他流动资产同

89、比下降 81.98%,主要是上年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期赎回所致;(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增长 31.39%,主要是购买私募基金产品款所致;(8)在建工程同比下降 65.16%,主要是本期新建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条件,结转固定资产所致;(9)开发支出同比增长 70.89%,主要是本期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项目开发阶段支出增加所致;(10)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 103.79%,主要是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4.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6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同

90、比增减同比增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39,129.90-应付票据 661,858,884.48 323,795,509.11 104.41%预收款项 115,288,797.94 78,685,240.60 46.52%应付职工薪酬 161,565,942.97 113,279,912.95 42.63%应交税费 1,045,751,020.24 292,306,699.79 257.76%应付利息-3,812,602.74-100.00%应付股利 170,936,288.17 2,531,984.46 6,651.08%其他流动负债-350,000,000.00-

91、100.00%递延收益 225,844,273.75 94,997,993.67 137.74%递延所得税负债 26,532,304.04 17,285,280.40 53.50%库存股 66,786,741.96 140,321,805.40-52.40%其他综合收益-44,546,365.43 602,767.19-7490.31%未分配利润 8,028,315,370.19 3,812,412,101.62 110.58%2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期为人民币 339,129.90 元,主要是远期结汇合约汇率变动所

92、致;(2)应付票据同比增长 104.41%,主要是采购业务的票据支付比例增加所致;(3)预收款项同比增长 46.52%,主要是制剂药及诊断试剂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4)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长 42.63%,主要是公司效益提升,员工薪金相应增加所致;(5)应交税费同比增长 257.76%,主要是因处置子公司股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6)应付利息同比下降 100.00%,主要是 2016 年度发行的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付利息所致;(7)应付股利同比增长 6,651.08%,主要是因非全资子公司分红,待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增加所致;(8)其他流动负债同比下降 100.00%,主要是 201

93、6 年度发行的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付本金所致;(9)递延收益同比增长 137.74%,主要是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10)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长 53.50%,主要是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11)库存股同比下降 52.40%,主要是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发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致;(12)其他综合收益同比下降 7,490.31%,主要是因汇率波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13)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 110.58%,主要是因处置子公司股权,归属于母公司利润增幅较大所致。资产负债比率资产负债比率 本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94、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比率是按照本集团各日期之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而得。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由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32.52%降低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29.34%。5.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本年度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财务费用-39,007,812.58 5,411,503.60-820.8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812,281.15-930,399.32 402.27%投资收益 4,297,099,345.96 1,340,566.47 320443.55%资产处置收益 225,

95、062,922.66 4,836,855.74 4,553.08%其他收益 91,964,810.95 0-营业外收入 91,912,647.38 129,599,778.83-29.08%营业外支出 24,797,925.12 5,855,733.08 323.48%所得税费用 1,237,220,405.36 175,145,667.01 606.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8,684,564.57 784,353,607.06 464.63%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5,429,961.95 13,470,447.03-437.26%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96、:(1)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820.83%,主要是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利息支出减少;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 402.27%,主要是投资的股票市值波动所致;(3)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320,443.55%,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所致;(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 4,553.08%,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产生收益所致;26(5)其他收益本期为人民币 91,964,810.95 元,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6)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 29.08%,主要是本年将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

97、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7)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 323.48%,主要是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 606.40%,主要是因处置子公司股权,公司利润增加,相应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64.63%,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公司利润增加所致;(10)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下降 437.26%,主要是因汇率波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6.现金流现金流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本年度 上年上年同期同期 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56,802,404.50 97,791,974.57 5,173.24%投资活动现金流

98、出小计 484,081,270.94 1,041,034,286.24-53.5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2,721,133.56-943,242,311.67 595.3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80,507.74 2,729,039,781.88-98.6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1,313,895.99 1,790,275,027.99-65.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133,388.25 938,764,753.89-162.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6,402,282.70 20,092,121.70-430.49%现金及现金

99、等价物净增加额 5,339,050,930.30 1,294,829,601.44 312.34%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 5,173.24%,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 53.50%,主要是上年同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595.39%,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下降 98.60%,主要是本期资金充裕,足以满足经营所需,因此未新增银行借款;以及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款项所致;(5)筹资

100、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 65.30%,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62.12%,主要是本期偿还了超短期融资券借款且未再取得新的借款所致;(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下降 430.49%,主要是人民币升值,持有的外币资金汇兑损失所致;(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 312.34%,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本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本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

101、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净利润 差异率差异率 原因说明原因说明 1,315,865,467.69 4,487,702,383.46-70.68%主要是因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27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 7,415.78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61.92 百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营业现金流入,及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本年度内,本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可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881.00 百万元,实际向银行申请使用的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743.

102、60 百万元。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末(本年末(2017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上年末(上年末(2016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项目项目 外币金额外币金额 折折算率算率 人民币金额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外币金额 折算率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189,288.49 125,085.29 人民币-172,387.93-87,874.60 美元 700.00 6.5342 4,573.94 3,700.00 6.9370 25,666.90 欧元 1,579.87 7.8023 12,326.62 1,579.87 7.3068 11,543.79 银行存款:7,40

103、0,750,287.84 2,060,784,878.76 人民币-6,588,436,280.79-1,676,739,336.00 港币 699,709,346.06 0.83591 584,894,039.47 259,790,066.68 0.89451 232,384,812.55 美元 34,047,231.72 6.5342 222,471,421.50 21,327,322.21 6.9370 147,947,634.17 日元 22,381,178.00 0.057883 1,295,489.72 21,111,307.00 0.059591 1,258,043.90 欧元

104、276,436.74 7.8023 2,156,842.38 282,060.26 7.3068 2,060,957.91 澳门币 1,842,174.32 0.8122 1,496,213.98 452,565.72 0.8708 394,094.23 其他货币资金:14,842,622.50 1,013,040.84 人民币-14,143,201.28-329,886.07 港币 836,718.34 0.83591 699,421.22 763,719.54 0.89451 683,154.77 合计-7,415,782,198.83-2,061,923,004.89 于 2017 年

105、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1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0 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0.01%(2016 年 12 月 31 日:0.01%)。其中于 1 年内到期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0.4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40 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0.003%(2016 年 12 月 31日:0.005%);于 1 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0.7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70 百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0.004%(2016 年 12 月 31 日:0.01

106、%)。本年度,本集团偿还到期人民币银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0.00 百万元,偿还到期港币银行借款金额为港币 0.00 百万元。上述各项借款并无明显的季节性需求。8.资本结构资本结构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股东权益和负债构成。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1,233.62 百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664.11 百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5,897.73 百万元。其中,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4,411.0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10.64 百万元),比上年末上升 33.24%;非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253.08 百万元(201

107、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2.98 百万元),比上年末上升 124.00%;本年度已偿还债务人民币 350.0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10.00 百万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0,772.74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505.99 百万元),比上年末上升 65.58%;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460.88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99.65 百万元),比上年末上升 23.14%。28 9.资本承诺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项目 年末余额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年初余额 已签约但尚

108、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43,824,827.39 37,696,879.21 合计 43,824,827.39 37,696,879.21 10.利率利率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币 0.0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0.00百万元)。11.未偿还债务之到期结构未偿还债务之到期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6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一年以内 662.26 674.20 一至两年-两至五年-五年以上 0.70 0.70 合计 662.96 674.90 12.资本

109、承担资本承担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购建长期资产已订约之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 43.82 百万元(2016 年12 月 31 日:人民币 37.70 百万元)。13.银行借款及其他借贷银行借款及其他借贷 本公司和本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附注六 21、29、30、31”。14.资本负债比率资本负债比率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负债比率乃按本集团各日期之债务总额除以股东权益计算,该资本负债比率由 2016 年 12 月 31

110、日的 9.50%下降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5.90%。15.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了 2016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并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到期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 357,249,315.07 元。产品全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总额(人民币亿元)3.50 起息日 2016-08-12 到期(兑付)日 2017-05-09 票面年利率(%)2.800 29 16.利息支出及资本化利息支出及资本化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年 2016 年年 利息支出(注)3,05

111、0,424.10 26,966,564.17 利息资本化 386,288.23 1,312,613.42 总利息支出 3,436,712.33 28,279,177.59 注:利息支出主要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构成。17.外汇风险外汇风险 有关本集团外汇风险之详情请见本年度报告内按照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附注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所载相关内容。18.或有负债或有负债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有负债。19.资产质押资产质押 年末余额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年初余额 保证金 14,808,263.64 0.00 合 计 14,808,263.64 0.0

112、0 上述保证金为开具信用证、外汇远期合约等发生。除此之外,本集团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资产。六、投资状况六、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投资额(人民币元)本年投资额(人民币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上年同期投资额(人民币元)人民币元)变动幅度变动幅度 257,351,668.30 204,113,250.00 26.08%2.本年度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本年度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公司被投资公司名称名称 主要业务主要业务 投资方投资方式式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持股比持股比例例 资金资金来源来源 合作合作方方 投资投资

113、期限期限 产品产品类型类型 截至资产负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债表日的进展情况展情况 预计预计收益收益 本年本年投资投资 盈亏盈亏 是否是否涉诉涉诉 披露日披露日期(如期(如有)有)披露索披露索引(如引(如有)有)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微球制剂、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新设 500,000.00 100%自有资金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尚未投入资金-否 不适用 不适用 30 化试剂、医疗器械等产品,及有关技术咨询、转让。丽珠单抗生物技术(美国)有限公司 治疗用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 新设 6,851,158.00(USD 1,000,000.00)51%自有资金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已完

114、成出资-否 不适用 不适用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设 250,000,000.00 100%自有资金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尚未投入资金-否 不适用 不适用 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投资控股公司 新设 6.53(USD 1.00)100%自有资金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尚未投入资金-否 不适用 不适用 Livzon Biologics Limited 投资控股公司 同一控制下合并 333.24(USD 51.00)51%自有资金 健康元 不适用 不适用 尚未投入资金-否 不适

115、用 不适用 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公司 新设 170.53(HKD 204.00)51%自有资金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尚未投入资金-否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257,351,668.30-3.本年度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本年度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1)证券投资情况)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证券品种品种 证券代证券代码码 证券证券简称简称 最初投最初投资成本资成本 会计计量会计计量模式模式 年初账年初账面价值面价值 本年公本年公允价值允价值 变动损变动损益益 计入权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的累计公允价

116、值变允价值变动动 本年本年购买购买金额金额 本年本年出售出售金额金额 本年本年度损度损益益 年末年末账面账面价值价值 会计核算科目会计核算科目 资金资金来源来源 股票 00135 昆仑能源 4,243,647.64 以公允价值计量 5,188,158.00 2,898,453.50-2,962,479.04 7,648,576.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自筹 基金 206001 鹏华基金 1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 830,909.02 35,157.55-35,157.55 866,066.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自筹 31 益的金融资产 年

117、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合计 4,393,647.64-6,019,067.02 2,933,611.05-2,997,636.59 8,514,643.07-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不适用(2)衍生品投资情况)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衍生品投品投资操资操作方作方名称名称 关关联联关关系系 是是否否关关联联交交易易 衍生品衍生品投资类投资类型型 衍生品投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初始投资金额资金额 起始起始日期日期 终止终止日期日期 期期初初投投资资金金额额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购入金额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售出金额售出金

118、额 计提计提减值减值准备准备金额金额(如(如有)有)期末投期末投资金额资金额 期末投期末投资金额资金额占公司占公司报告期报告期末净资末净资产比例产比例 报告期报告期实际损实际损益金额益金额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26,392.27 2017-8-4 2018-1-4-26,392.27 25,052.09-975.65 0.09%385.75 金融机构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买入)1,122.15 2017-11-29 2018-2-9-1,122.15-1,098.04 0.10%-合计 27,514.42-27,514.42 25,052.09-2,073.69

119、 0.19%385.75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筹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7 年 6 月 21 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不适用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为有效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外币资产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从而运用外汇远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锁定汇率,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已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产品的操作和控制:1、市场风险: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外汇远期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外汇远期业务是为对冲美元资产面临的汇率

120、风险而签订,锁定美元资产未来结汇价格,存在本身就是套期保值工具,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原则,有效防范市场风险。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各主体责任,完善审批流程,建立监督机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3、法律风险:公司外汇远期业务需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制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学习外,也规定公司法律部门须严格审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明确权 32 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已投资衍生

121、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远期结汇合约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12.13 万元。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122、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募集年份年份 募集募集方式方式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总额总额 本期已本期已 使用募集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已累计使用募集资用募集资金总额金总额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变更用途的募集资的募集资金总额金总额 累计变更累计变更用途的募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集资金总额额 累计变更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集资金总额比例额比例 尚未使用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123、总额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资金用途及去向向 闲置两闲置两年以上年以上募集资募集资金金额金金额 2016年 非公开发行 142,030.04 8,125.63 47,668.39 30,600.00 30,600.00 21.54%94,361.6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注:募集资金总额中已剔除券商佣金、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已剔除存放在专户中的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3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524

124、 号文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8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7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51.96万元后,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存入本公司账户人民币 142,030.0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与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125、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截止 2017 年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资金投向金投向 是否已是否已 变更项变更项目(含部目(含部分变更)分变更)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承诺投资总额总额 调整后投调整后投资总额资总额(1)本报告期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累计投入 金额金额(2)截至期末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预定可使用状态

126、日用状态日期期 本报告本报告期实现期实现的效益的效益 是否是否 达到预达到预计效益计效益 项目项目 可行性可行性 是否发是否发生重大生重大变化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否 45,000.00 45,000.00 2,261.67 4,112.58 9.14%2018 年 12月 31 日-否 否 2、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是 30,600.00-3、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是-14,328.94 0.00 0.00 0.00%2019 年 6月 30 日-否 否 4、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

127、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是-5,311.73 2,360.79 2,360.79 44.44%2018 年 8月 31 日-否 5、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是 30,182.00 41,141.33 3,503.17 4,946.98 12.02%2021 年 12月 31 日-否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36,248.04 36,248.04 0.00 36,248.04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2,030.04 142,030.04 8,125.63 47,668.39-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28、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142,030.04 142,030.04 8,125.63 47,668.39-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艾普拉唑项目:(1)因获批生产时间晚于预期,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和艾普拉唑肠溶片新适应症的后期临床实验开展时间及进度低于预期,相应资金使用进度未能达到预期;(2)产业化升级方面,因获批生产时间晚于预期,固体制剂车间的升级改造时间相应推迟,资金使用也未能达到预期。2、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受环评的进展速度低于预期影响,搬迁扩建项目还未正式开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129、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于艾普拉唑系列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保证生产质量,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及市场优势,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7 年 9 月 19 日,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关于

130、变更非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将原子项目“中试车间装修项目”变更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并新增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实施主体;终止临床前研究项目“注射用利培酮缓释微球(1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发生改变,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131、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185.71 万元。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自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报告期实际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报告期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 3

132、5 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14,328.94 0.00 0.00 0.00%2019 年 6月 30 日-否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5,311.73 2,360.79 2,360.79 44.44%2018 年 8月 31 日-否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

133、业化建设项目”41,141.33 3,503.17 4,946.98 12.02%2021年12月 31 日-否 合计-60,782.00 5,863.96 7,307.77-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原募投项目“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新募投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亟需投建,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17

13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原募投项目“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并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相关子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1、对“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306,000,000.00 元分别用于: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拟使用143,289,400.00 元;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拟使用53,117,300.00 元;“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拟使用 109,593,

135、300.00 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变更以自有资金投入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建设。2、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将原子项目“中试车间装修项目”变更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并新增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实施主体;终止临床前研究项目“注射用利培酮缓释微球(1 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2017-08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 36 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36、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制药厂出售了附属公司维星 100%股权资产,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四节中“出售重大股权情况”内容。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被出售股权被出售股权 出售日出售日 交易价交易价格(人民格(人民币万元)币万元)本期初起至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司贡献的净利润(人民利润(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出售对出售对公司的公司的 影响影响(人民(人民币万币万元)元)股权出售股权出售为上市公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

137、占净利润总净利润总额的比例额的比例 股权出股权出售定价售定价原则原则 是否为是否为 关联交关联交易易 与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对方的关联关关联关系系 所涉及所涉及的股权的股权 是否已是否已全部过全部过户户 是否按计划如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的措施 珠海横琴维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7年7月 17 日 452,993.21-787.88 328,380.58 74.15%协商定价原则 否 不适用 是 是 注: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制药厂与珠海横

138、琴维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附属公司维星 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经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截至 2017 年5 月 5 日止,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变更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完成。上述出售股权事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27 日、2017 年 5 月 9 日、2017 年 7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100%股权暨“香洲区丽珠医药集团改造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关于拟转让子公司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关于拟转让

139、子公司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关于子公司维星实业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出售维星出售维星 100%股权(构成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下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股权(构成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下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鉴于本公司申报的香洲区丽珠医药集团改造项目更新单元规划方案(控规修改)(“改造项目”)于2016 年 12 月 20 日获得珠海市政府批准,为促进本公司进一步聚焦于生物制药业务,同时也为配合政府推进改造项目的实施,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制药厂(连同本公司,统称“该等卖方”)

140、及珠海横琴维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买方”,为国维财富之控股附属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维星的全部股本权益(“出售事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买方须支付总代价人民币 4,552,000,000.00 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 4,479,932,115.41 元,买方代维星向本公司偿还债务为人民币 22,067,884.59 元,代建改造项目配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成本之预留 37 费用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出售事项完成为本集团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财政年度产生经审核会计净利润约人民

141、币 3,283,805,821.20 元。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同意维星申报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及完成改造项目,并享有改造项目可能产生的所有权利及利益(除改造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外)。因此,于出售事项完成后,除享有珠海市政府批准的改造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外,本公司不再享有改造项目的任何权益及或参与改造项目。由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就出售事项计算的其中一项适用百份比率超逾 25%但低于 75%,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并因此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依据深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售事项亦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142、会审议批准。截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止,本公司收到部分维星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1,129,000,000.00 元。截至 2017年 5 月 5 日止,本公司收到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3,340,295,323.16 元,制药厂收到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39,636,792.25 元。同时,本公司亦收到买方代维星偿还本公司债务人民币 22,067,884.59 元。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 4,102,000,000.00 元。因此,本集团已收到款项合计人民币 4,502,000,000.00 元。2017 年 6 月 23 日,出售事项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附属公司之股权转

143、让事宜已经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7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维星股权变更登记备案工作,维星已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不再持有维星的任何股权。另外,存放于本公司及制药厂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的资金合计人民币 4,102,000,000.00 元已在维星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解除监管。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附属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主要附属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公司类型类型 主要业务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注册

144、资本 总资产总资产 净资产净资产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 净利润净利润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化学药品、生化药品、微生态制剂、抗生素等产品。450,000,000.00 2,280,703,447.62 1,562,652,168.49 1,884,284,998.67 1,049,898,511.75 895,570,660.44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抗病毒颗粒、口炎宁等。149,000,000.00 961,064,585.60 806,729,760.05 372,334,292.17

145、107,656,818.30 91,700,274.13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中药制剂、医药原料等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有参芪扶正注射液、血栓通等。61,561,014.73 924,844,524.59 393,658,782.44 729,270,034.98 276,790,750.15 225,128,852.51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化与多肽原料药的生产,主要产品有尿促性素、绒促性素等生化原料药。87,328,900.00 581,669,543.74 386,348,783.76 756,978,408.86 193,536,625.57

146、157,167,557.37 珠海保税区附 属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的生产经 128,280,00 810,380,864.295,610,61 716,470,44 57,407,55 52,207,38 38 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 营,主要产品有头孢呋辛钠、头孢地嗪钠、头孢曲松钠等。0.00 45 6.17 5.07 7.91 7.95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经营原料药、中间体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主要产品有普伐他汀、美伐他汀、盐霉素等。134,925,200.00 608,823,598.96 472,011,079.79 553,170,900.7

147、6 102,597,299.17 86,789,392.21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产抗菌素类原料药、中间体和制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料材料,主要产品有硫酸粘杆菌素、万古霉素、苯丙氨基酸等。41,700,000美元 694,055,662.86 553,736,753.16 442,664,389.58 101,046,528.47 82,132,198.50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诊断试剂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沙眼衣原体抗原诊断试剂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诊断试剂盒。46,450,837.00 823,364,603.30 1

148、12,179,898.64 648,507,292.11 85,907,082.04 77,648,518.52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533,330,000.00 339,202,402.35 271,996,678.88 76,697.72-127,940,214.41-127,833,701.27 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附 属公司 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100,000,000.00 849,249,546.33 11,607,150.51 424,545,085.86-10,483,512.

149、82-10,597,713.88 注:1、丽珠单抗为公司重点生物药研发企业,目前尚未有产品上市销售,亏损主要系研发费用投入所致。2、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报告期亏损,主要是本年内因部分主要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毛利率下降,以及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本年度内取得和处置附属公司的情况本年度内取得和处置附属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本年度内取得和本年度内取得和 处置附属公司方式处置附属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对整体生产经营和 业绩的影响业绩的影响 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 处置 本次股权转让,可以提升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生产不构成影响 珠海市丽珠美达信技术开发

150、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丽珠单抗生物技术(美国)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新设 无重大影响 livzon Biologics Limited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重大影响 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九、本公司员工情况九、本公司员工情况 39 有关公司员工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八节中“公司员工情况”相关内容。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计划详情

151、十一、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计划详情 除本年度报告内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本年度未发生有关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投资或重大收购,也无发生其他须披露之重大事项,亦无其它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计划。十二、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生的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详情十二、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生的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详情 自会计期间结束后,除本年度报告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对本集团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十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十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主要的风险和机遇及应对对策主要的风险和机遇及应对对策 2018 年,新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预计会在年中推出,监管方式会有比较大的变化。其中全面落实药品

152、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取消 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审批制度有望落定,处罚更加严明具体,药企将要面临更高频的监管,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另外,药品审评中心临床导向管理机制逐渐成形,将对药品审评审批,尤其是创新药的审评审批带来深刻变革。纵观 2017 年全国两票制的实施情况,虽然大部分省市都已进入执行阶段,但广东、北京和上海等重点药品流通省市还处于两票制的过渡阶段,因此两票制可能将在2018 年下半年对市场造成影响与冲击。2018 年将全面推进医药行业中的“供给侧改革”,即一致性评价,此举将对中国医药产业格局产生根本

153、性影响。一致性评价将提升行业集中度,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大型药企将获得更多市场份额,而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将从市场中,尤其是医保目录中退出。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完成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底,总共有 289 个品种,目前已获批的仅有 20 多个,绝大多数品种都会集中在 2018 年底通过;已上市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启动,影响的在售药品更多更广。回看 2017 年的医保目录调整,核心在于“支持创新、鼓励竞争”,在以往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鼓励医药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因此走研发之路进而形成良性循环是关键。同时,2018 年,药品集中采购继续向碎片化、多样化、持续化方向发展。从中长期来看,政

154、府持续加大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国民消费水平提升、人口老龄化加剧及二胎政策放开等将为医药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家医药工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制定与发布,对整体产业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市场营销优势的医药企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除了这些行业政策风险,本公司也面临着环保政策、药品降价、药品限制使用及税收政策变化等政策风险,以及市场竞争、产品和技术被淘汰、产品研发和产品安全等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和机遇,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将创新规范作为本集团 40 的营运方针,通过早布局、早转型、早合规来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持续提高自身

155、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司将积极加大新产品研发及创新力度,以研发驱动发展,达到一致性评价的严格标准,全力以赴抓医保,延续大品种的销售优势,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工作,强化产品渠道下沉以扩大销售规模,充实产品竞争优势,提高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安全环保生产,抓严谨合规经营,建立更加合理的市场化制度,以建立自身优势地位与核心竞争力。2.未来的发展战略未来的发展战略 2018 年,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行业变化,优化业务布局,主要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剂业务)制剂业务 2018 年,营销团队将紧密围绕“证据营销、服务营销、合作营销”的销售策略,形成多元化营销新局面。全面启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营销,

156、优化低产医院的增量活动;布局艾普拉唑针剂上市工作,积极应对各省的招标增补,争取快速形成有效销售;做深做细产品的学术推广,全面推进部分重点品种的四期临床;加大非处方药推广力度,多渠道增加产品销售量,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在研发方面,进一步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制力度,优化激励与考核机制,突出以结果为导向,全力推进个别在临床及市场方面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在研项目尽快上市,结合市场及推广需求,分产品有步骤地推进已上市产品的二次开发,持续引进和发展高端人才,加强国际项目目交流合作。(2)原料药业务)原料药业务 2018年,原料药事业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管职能,强化各层级的考核,以安

157、全、环保、质量为重点,着力推进精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调配各企业之间的品种和产能,做精、做强、做大现有品种。重点工作如下:继续加强研发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原料药研发管理体系,从菌种改良和新产品引进两个方面着力;事业部加强技术精进、生产管理,为各生产企业提供重点产品技术攻关支持;加强销售工作,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持续开展原料药国际认证;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储备,推进团队建设。(3)精准医疗业务)精准医疗业务 丽珠试剂:公司将继续调整、优化销售模式。研发方面做到合理规划,重点推进分子检测平台及多重免疫平台的自身免疫疾病检测产品的研发,优化日本富士发光项目的对外合作,布局化学发光平台呼吸道

158、和感染类试剂产品。丽珠单抗:聚焦临床和申报,集中力量加快重点品种的临床研究,积极推进新产品的注册申报,逐步加快由研发为主向由研发及生产为主的企业阶段定位过渡,在生产平台、管理体系及人才储备等方面开始为规模化生产作准备;加强国际化业务拓展与合作,积极开展国内外行业与市场的调研分析,开展新药项目的筛选、评价和引进,丰富和完善产品研发线;强化质量体系建设,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丽珠圣美:重点推进液态活检设备及试剂的研发及注册工作,推进设备配件以及试剂的国产化工作及生产工艺验证。以第三方实验室为突破口,推进CTC肺癌检测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加大设备已采购区域的临床应用,加强市场推广,拓展临床科研合作单位

159、。丽珠基因:与药品销售团队紧密配合,加强市场推广与内部销售团队培训,全力保障临床样本的高效保质检测;加快和完善“肿瘤液态活检三模板测序”项目的临床数据积累;推进实验室LIS系统上线与资质申报;同时与试剂公司联合搭建免疫特检项目的服务平台、流程与营销模式,开展临床科研合作。(4)质量与生产方面)质量与生产方面 2018年,生产的重点依然是确保及时交货、确保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将围绕新药品管理法,修订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以合规性为核心,建立本集团药物警戒制度,明确流程和权责。41 重点做好如下主要工作: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和袋装参芪扶正注射液上市的风险控制,出台本集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160、的质量、技术控制要点;加强研制、BE及生产现场的质量审计;以企业重点品种为主线,关注小品种、非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风险;继续加强GSP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应对政策变化,跟进药品电子监管、两票制、药品追溯体系等新政策实施,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合法合规经营。(5)管理及战略方面)管理及战略方面 2018年,本集团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规范”的管理方针,优化本集团管控流程,提高职能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统筹兼顾,规范治理。从本集团中长期战略发展角度,本集团将在股权激励与合伙人计划、土地改造利用与处置、股权投资项目的拓展与实施、创新产品与技术平台的合作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探讨与推进落实。综上所述,2018年,

161、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加大创新规范力度,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全力支持一线销售,齐心协力完成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目标。十四、其他事项十四、其他事项 1.储备储备 本集团本年度内储备的金额及变动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内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六 38 盈余公积”。2.可供分派储备可供分派储备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计算的可供分派储备为人民币 47.25 亿元(2016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13 亿元)。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于本年度内的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12 固定资产”

162、。4.关连关联交易关连关联交易 关连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相关内容。5.管理合约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全部业务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在任何合约。6.证券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购回、出售或赎回(1)鉴于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下原 9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下原 5 名激励对象已辞职,根据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之“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本公司对已辞职的 1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33,27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6日在深交所,分别以每股人民币 18.81 元和每股人民币

163、24.11 元回购首次授予的 103,974 股和预留授予的29,300 股限制性股票,合共回购本公司 133,274 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 A 股”)(“回购事项”)。已付回购的购买价合共为人民币 2,662,173.94 元。根据回购事项,已回购 A 股已于 2017 年 2 月 8 日注销。42(2)鉴于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下原 1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下原 5 名激励对象已辞职,根据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之“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本公司对已辞职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34,2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公司已于 2017

164、年 6 月 13 日在深交所,分别以每股人民币 18.81 元和每股人民币 24.11 元回购首次授予的 6,240 股和预留授予的 28,020股限制性股票,合共回购本公司 34,260 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 A 股”)(“回购事项”)。已付回购的购买价合共为人民币 792,936.60 元。根据回购事项,已回购 A 股已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注销。除上文披露者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有关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第四节中“限制性 A 股激

165、励计划”相关内容。7.审计委员会审阅审计委员会审阅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有关“关键审计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中“审计报告”相关内容。8.与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与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 本集团的成功亦依赖于员工、客户、供应商及股东等各方的支持。(1)员工:本集团高度重视员工,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及完善培训体系,以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协助彼等在本集团内事业发展及晋升,并实现公司业绩提升的双赢局面。(2)客户:本集团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最终目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及专业服务。本集团已通过各种方式加

166、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以增强客户的认同及扩大市场份额。(3)供应商:本集团与供应商持续保持着良好关系与沟通。本集团已建立与供应商双赢的合作策略,加强供应链管理,防范质量风险及降低生产成本,以促进长远的盈利增长。(4)股东:本集团积极为股东提升企业价值,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本集团将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平台,改善公司资本及债务结构。在考虑资本充足水平及业务拓展需要后,稳定派息以回报股东。9.获准许弥偿条文获准许弥偿条文 本年度,就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因履行职责而招致的第三者责任,本公司已为该等人士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10.遵守法律及法规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年度,本集团确认已

167、持续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并通过有效沟通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工作关系。11.环境政策及表现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年度,本集团的环境政策及表现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中“社会责任情况”下“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十五、利润分配预案十五、利润分配预案 43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中“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和“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关内容。十六、审计师十六、审计师 本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表予以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

168、化的情况说明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二节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内容。于过去三年内公司并无审计师变动。十七、税项及税项减免十七、税项及税项减免 本公司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下列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已发布的相关规定,股东如有需要,应就具体税务缴纳事项或影响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的意见:A 股股东股股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下简称“2015101 号通知”)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169、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015101 号通知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170、月 8 日之后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15101 号通知的规定执行。2015101 号通知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应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H 股股东股股东 根据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8 年 11 月 6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 号),本公司向名列于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 H 股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其应得之 44 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根据税收协议(安排)等相关税法规定申请

172、办理退税(如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1994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 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本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在派付股息时,本公司对名列于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的外籍个人股东将不代扣代缴中国个人所得税。十八、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及在合同中的权益十八、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及在合同中的权益 各董事及监事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了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此等合约内容在各主要方面均相同。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期满日期为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以上所述外,

173、本公司与董事或监事之间概无订立现行或拟订立于一年内终止而须作出赔偿(一般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除上述服务合约及本年度报告披露者外,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或监事或与彼等有关连的实体未在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本公司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订立的任何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重大权益。十九、董事购入股份或债券之安排十九、董事购入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除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以及本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本公司拟采纳 2017 年期权激励计划之外,于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174、管理人员能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取利益。二十、限制性二十、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股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经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及二零一五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授权,本公司实施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本年度内,有关限制性

175、A 股激励计划的实施详情如下:2017 年 2 月 8 日,本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274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 14 人,包括首次授予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份数量为 103,974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8.81 元/股)以及预留授予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份数量为 29,300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4.11 元/股)。2017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i)办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7 人

176、,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77,213 股,占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总数的 44.70%。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4 月 7 日;(ii)分别以人民币 18.81 元股和人民币 24.11 元股回购首次授予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240 股和预留授予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获授 45 的 28,020 股股限制性股票。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办理完成了该回购注销事宜。该回购注销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四节中“证券购回、出售或赎回”相关内容。2017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177、会议,批准公司(i)基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77,213 股调整为 4,130,377 股(不含已解锁及已回购股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18.81 元/股调整为 14.08 元/股;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19,820 股调整为 935,766 股(不含已解锁及已回购股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4.11 元/股调整为 18.16 元/股;(ii)以人民币 14.08 元股回购首次授予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7,774 股;以人民币 18.16 元股回购预留授

178、予的激励对象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310 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1 人所持有的当期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14 股共计 12,324 股限制性股票;(iii)办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2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1,214 股,占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总数的 9.27%。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二十一、非公开发行二十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股票 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创新研发及完善产品布局,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179、还银行贷款以及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方案经于 2015 年 12 月 21日举行之二零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举行之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发行数量、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发行完毕。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9,098,203 股 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7,819,970.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7,519,60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0,300,366

180、.77 元。2017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全面核查 2016 年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审议批准就原计划使用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包括“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主要投资计划以及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主要投资计划(“该等调整”)。该等调整是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的,仅对相关募投项目后续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产业化投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等调整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经

181、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7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完成因本次发行而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该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起生效。2017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审议批准变更及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变更及调整”):(i)拟对“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ii)拟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该变更及调整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

182、经二零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变更及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进行投资。2017 年 9 月 20 日,本次发行限售股份 37,827,664 股 A 股上市流通(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限售股份数量从 29,098,203 股 A 股增至 37,827,664 股 A 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9 名。46 截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80万元已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

183、光大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全部退回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工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于光大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完成相应的注销手续,原公司、丽珠单抗、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废止。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及工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十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十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184、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000,000 份股票期权,涉及 A 股普通股总数为 15,000,000 股,约占于本报告日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2.71%。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13,500,000 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占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90.00%,约占于本报告日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2.44%;拟预留授予 1,500,000 份股票期权,占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10.00%,

185、约占于本报告日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45 人,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67.78 元/A 股;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期权激励计划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以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自股东大会以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

186、、登记等相关程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期权激励计划构成一项股票期权计划。对于可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获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7.03(9)条附注(1)的规定。期权激励计划需待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本公司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期权激励计划的通函。二十三、优先购买权二十三、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的章程及本公司注册成立所在地之中国适用法律并无优先购买权之规定。二十四、慈善捐赠二十四、慈善捐赠 本年度,本集团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为

187、人民币 12,584.89 千元(2016 年度:人民币 539.44 千元)。二十五、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二十五、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47 1.本年度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本年度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 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188、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2017 年 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2017 年 5 月 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5 月 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5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189、 年 5 月 2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5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5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5 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6 月 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6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6 月 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

190、丽珠集团:2017 年 6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6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6 月 2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6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6 月 2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7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7 月 14 日投

191、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7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7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2017 年 7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7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2017 年 8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8 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192、 年 9 月 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9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9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9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9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9 月 1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1 月 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193、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1 月 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1 月 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1 月 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8 二十六、本公司于本年内及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的董事及监事名单二十六、本公司于本年内及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的董事及监事名单 本公司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陶德胜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傅道田先生(副总

194、裁)杨代宏先生(副总裁)(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满退任)徐国祥先生(副总裁)(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朱保国先生(董事长)邱庆丰先生 钟山先生(因个人工作及安排已辞任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任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焱军先生 郭国庆先生 王小军先生 郑志华先生 谢耘先生 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于本年度报告日,本公司监事为:汪卯林先生(监事长)黄华敏先生 2017 年 11 月 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

195、17 年 11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1 月 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1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1 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1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1 月 28

19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2 月 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2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调研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17 年 12 月 1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接待次数 25 接待机构数量 127 接待个人数量 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49 汤胤先生 承董事会命 朱保国 董事长 2018 年 3 月 23 日

197、 50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年度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本年度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利润分配政策实施调整,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予以实施,具体的分配方案详见下文。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

198、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是 公司近公司近 3 年(包括本年度)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年(包括本年度)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3,231,3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总

199、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上述分配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年度股东大会及现金股息进一步资料的 H 股通函。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25,562,59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396,8

200、89,54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5 元(含税),确定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 198,315,961.50 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近三年(包括本年度)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公司近三年(包括本年度)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比例分红

201、的比例 2017 年(预案)1,106,462,738.00 4,428,684,564.57 24.98%-2016 年 212,781,296.00 784,353,607.06 27.13%-2015 年 198,315,961.50 622,641,033.06 31.85%-51 注:上表 2017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3,231,369 股为基数计算得出,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以本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而确定。公司本年度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

202、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二、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20 每 10 股转增数(股)3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553,231,36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1,106,462,738.00 可分配利润(元)4,724,885,078.69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23.42%本次现金分红情况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3,231

203、,3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元(含税)。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或资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3,231,3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

204、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本年内履行完毕及截至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本年内履行完毕及截至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事由 承诺人承诺人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承诺期限 履行履行情况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205、所作承诺 52 公司 B 转 H 项目时所作承诺 百业源、健康元及朱保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广霞女士(以下统称“承诺人”)其他承诺 在公司实施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项目(以下简称“B 转 H 项目”)中,承诺人提供了如下内容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受于以下第 2 和第 3 条的情况下,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现在或将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丽珠集团不时的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存在竞争或存在潜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为“受=业务”)。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发现任何与受限制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丽珠,并按合理和

206、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丽珠集团。如丽珠集团放弃该业务机会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可按不优越于提供给丽珠集团的条款和条件接受该业务机会。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受限制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及潜在构成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以下简称“该等出售及转让”),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将向丽珠集团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优先受让权。如丽珠集团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向其它第三方作出该等出售及转让时的主要条款不可以优越于提供给丽珠集团的条款。4、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不会利用与丽珠集团股东的关系或者以

207、丽珠集团股东的身份,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损害丽珠集团及其他股东权益的任何事务。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不会直接或间接:a)在任何时间诱使或尝试诱使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终止受雇于丽珠集团或作为丽珠集团的员工或顾问(以适用者为准),而不论该人士之有关行动是否有违该人士的雇佣合约或顾问合约(如适用);或 b)在任何人士终止担任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后的三年内,雇用该人士(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当天为公司或及公司除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之人士除外),而该人士拥有或可能拥有关于受限制业务的任何机密资料或商贸秘密;或 c)单独或联

208、同任何其他人士透过或作为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与丽2014年1月10 日 长期 履行中 53 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竞争者)的经理、咨询人、顾问、雇员或代理人或股东,向与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进行业务的任何人士招揽或游说或接纳订单或进行业务,或对任何与丽珠集团进行交易或正就受限制业务与丽珠集团磋商的人士,游说或怂恿其终止与丽珠集团的交易或缩减其正常与丽珠集团进行的业务额,或向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征求更有利的交易条款。6、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控股附属公司进一步承诺:a)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允许及促使有关联系人(丽珠集团除外)允许丽珠集团的独立董事最少每年审阅一次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

209、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本承诺函的情况;b)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提供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年度审阅及执行本承诺函的一切所需数据;c)允许丽珠集团透过年报或公布披露经丽珠独立董事审阅有关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及执行本承诺函事项的决定;d)承诺人(并代表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每年向丽珠集团提供有关遵守本承诺函条款的确认书,以供丽珠集团载入其年报。7、自相关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人承诺承担因承诺人(或承诺人除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或承诺人的联系人)违反相关承诺函任何条款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8、上述承诺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210、:a)承诺人及承诺人任何控股附属公司不再成为丽珠集团的控股股东;b)丽珠集团终止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及其它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丽珠集团的股份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时所作承诺 健康元及朱保国先生 其他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016年3月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措施执行完毕之日止 履行中 朱保国、陶德胜、杨代宏、傅道田、邱庆丰、钟山、徐焱军、郭国庆、王小军、其他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

211、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2016年3月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措施执行完毕之日止 履行中 54 郑志华、谢耘、徐国祥、陆文岐、司燕霞、杨亮 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公司 其他承诺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212、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公司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交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2016年9月19 日 长期 履行中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 份 限 售承诺 参与认购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配的3,900,000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月。2016年9月19 日

213、一年 已履行完毕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认购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配的5,200,000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月。2016年9月19 日 一年 已履行完毕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认购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配的 998,203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月。2016年9月19 日 一年 已履行完毕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参与认购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配的 14,900,000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月。2016年9月19 日 一年 已履行完毕

21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认购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配的4,100,000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月。2016年9月19 日 一年 已履行完毕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健康元 股 份 减 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在办理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销售时发表以下承诺:1、健康元转让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2008 年 12月 17 日 长期 本报告期,承诺人认 55 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200815 号公告)相关规定。2、健康元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

215、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的,健康元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丽珠集团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真履行了承诺。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本年度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本年度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

216、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六、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6 被合并方名称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

217、比例(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企业合并的依据 合并日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合并日的确定依据据 Livzon Biologics Limited 51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017.11.29 股权变更登记 2.处置子公司处置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股权处置比例置比例(%)股权股权处置处置方式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珠

218、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 4,529,932,115.41 100 转让 2017 年 7 月 17 日 办妥财产交接 4,279,239,528.22 珠海市丽珠美达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0.00 100 注销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工商注销登记 0.00 3.新设立子公司新设立子公司(1)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出资成立丽珠单抗生物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100%。(2)公司及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于 2017 年 7 月成立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100%。(3)丽珠(香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分别成立 Livzon

219、International Limited、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分别占其注册资本 100%;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成立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 100%;2017 年 11 月 29 日,丽珠(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Livzon Biologics Limited。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其报酬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其报酬 2017 年 6 月 23 日,经公司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20、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审计师。截至本年度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集团提供之二零一七年年度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税)(包括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和二零一七年非年度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 55.05 万元正(含税),非年度审计服务包括半年度报表阅览、项目验收报告及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等。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万元)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 164.00 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 36.00 万元(含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21、6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淑燕、张芳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万元)(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不适用 5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财务呈报所承担责任的声明载于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所载“审计报告”内。本年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年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222、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师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没有发生处罚及整改情况。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223、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58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十四、根据深圳上市规则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十四、根据深圳上市规则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关联交关联交易类型易类型 关联交关联交易内容易内容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人民金额(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占同类交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易金额的比例比例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披露日披露日期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广

224、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原材料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13.91 0.06%银行结算 2017 年03 月 25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原材料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333.18 1.68%银行结算 2016 年12 月 24日、2016 年10 月 26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 编 号:2016-118)、关于公司与健康元签订 2017 年-2019 年三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公

225、告(公告编号:2016-9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采购商品 采购产成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43.75 0.07%银行结算 2017 年03 月 25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采购原材料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3,571.03 16.87%银行结算 2016 年12 月 24日、2016 年10 月 26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 编 号:2016-118)、关于公司与健康元签订 2017 年

226、-2019 年三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1)焦作健康元生控股股东 接受劳水电及依市场价1,588.28 5.91%银行结算 2017 年丽珠医药集团股份 59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关联交关联交易类型易类型 关联交关联交易内容易内容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人民金额(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占同类交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易金额的比例比例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披露日披露日期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物制品有限公司 之子公司 务 动力 协商确定 03 月 25日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

227、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CYNVENIOBIOSYSTEMS,INC.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 接受劳务 测试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2.37 100%银行结算 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0.91 0.00%银行结算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828.43 0.10%银行结算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原材料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591.77 0.07%银行结算 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 依市

228、场价协商确定 232.78 0.03%银行结算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产成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46.15 0.01%银行结算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提供劳务 水电及动力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29.57 55.30%银行结算 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水电及动力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2.86 5.52%银行结算 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加工费、检测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88.84 32.41%银行结算 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设备租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7.40 3

229、.61%银行结算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办公出租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9.00 1.87%银行结算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租入资产 办公租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3.31 7.89%银行结算 合计 41,443.55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本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1,443.55 万元。其中,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39,769.27万元,占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预计金额(

230、人民币 41,711.60万元)的 95.34;与蓝宝制药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1,671.91万元,占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 1768.94 万元)的 60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关联交关联交易类型易类型 关联交关联交易内容易内容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人民金额(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占同类交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易金额的比例比例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披露日披露日期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94.51%;与 Cynvenio Biosystems,Inc.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37 万

231、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 1,800 万元)的 0.13%;上述关联交易均未超出审批的预计金额。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关联关联交易交易类型类型 关联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内容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转让资产的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人账面价值(人民币万元)民币万元)转让价转让价格(人民格(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关联交关联交易结算易结算方式方式 交易损交易损益(人民益(人民币万元)币万元)披露日期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焦作健康

232、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资 产转让 销 售设备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52.67 57.81 银行结算 5.14 不适用 不适用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资 产转让 采 购设备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17.46 117.46 银行结算 0 不适用 不适用 CYNVENIO BIOSYSTEMS,INC.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 资 产转让 采 购设备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344.28 1,344.28 银行结算 0 不适用 不适用 CYNVENIO BIOSYSTEMS,INC.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 债 务重组 认 购期票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00.62 300.62

233、银行结算 0 不适用 不适用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不适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被投资企业的被投资企业的名称名称 被投资企业的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资本 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的总资产 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的净资产 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的净利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Livzon

234、 Biologics Limited 投资控股公司 USD50,000.00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无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61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形成原因 是否存是否存在非经在非经营性资营性资金占用金占用 年初余额年初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本年新增本年新增金额金额(人(人民币万民币万元)元)本年收回本年收回金额金额(人(人民币万民币万元)元)利率利率 本年利息本年利息(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年末余额年

235、末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产成品、提供劳务 否 901.80 1,821.86 1,657.01-1,066.65 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水电及动力 否 3.27 105.07 108.34-0.00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原材料、固定资产 否 0.00 760.01 487.37-272.64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产成品 否 0.18 376.13 376.31-0.00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产成品 否 0.00 54.00 0.00-54.00

236、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预付产成品采购款 否 10.80 17.94 21.63-7.11 CYNVENIOBIOSYSTEMS,INC 公司董事任职的公司 预付设备款 否 0.00 11.03 0.00-11.03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否 3.33 9.99 13.32-0.00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债权往来主要形成原因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应付关联方债务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方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形成原因 年初余额年初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本年新增本年新增

237、金额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本年归还本年归还金额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利率利率 本年利息本年利息(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年末余额年末余额(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采购原材料 16.28 133.27 148.38-1.18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原材料 0.34 3,587.98 1,219.21-2,369.11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原材料 15,840.75 39,146.52 40,492.44-14,494.83 CYNVENIO BIOSYSTEMS,INC 公司董事任职的公

238、司 采购设备 0.00 1,335.62 1,335.62-0.00 6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采购商品、租入资产 0.00 231.41 230.11-1.30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水电及动力等 246.00 2,098.69 1,706.08-638.60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代收代付职工社保公积金等 0.00 1.15 1.15 -0.00 珠海正禾企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应付股利 -18,310.43 1,470.00 -16,840.43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债务往来主要

239、形成原因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中“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中相关内容。除此之外,本集团本年度内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十五、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十五、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 1.关连人士关连人士 健康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13(1)条及第 19A.04(b)条的规定,健康元及其控制的除本集团以外的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2.一次性关连交易一次性关连交易 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 为满足

240、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其中本公司持有丽珠单抗 51%股权,健康元持有丽珠单抗 49%股权)的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在取得健康元出具的反担保承诺书后,为丽珠单抗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整或等值外币幣(两家银行共计人民币六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7 年 10 月 9 日,健康元出具了 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对丽珠单抗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 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本公司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故本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

241、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到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017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担保书,担保金额人民币三亿元整或等值外币,本担保书于保证人签订之日起生效。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持有丽珠单抗 49%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规定,丽珠单抗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向招商银行提供丽珠单抗人民币三亿元借款之全数授信融资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于就本公司对该人民币三亿元整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下其中一个适用百 63 分比率超逾 0.1%但少于 5%,故有关担保将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布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须经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242、丽珠单抗股权结构调整丽珠单抗股权结构调整 为优化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的股权结构、加快丽珠单抗业务的国际化、吸引优秀人才并实现人才激励及便于丽珠单抗将来的融资,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健康元签订了关于涉及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关联交易之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本公司与健康元计划按其各自所持 Livzon Biologics Limited(“Livzon Biologics”,分别由本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与健康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持股 51%与 49%)的股权比例向 Livzon Biolog

243、ics 进行增资(“增资”),并由Livzon Biologics的全资附属公司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生物公司”)收购丽珠单抗的 100%股权(“股权收购”)。于本报告期,本公司与健康元分别间接持有生物公司的 51%及 49%股权,与双方目前在丽珠单抗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一致。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健康元将由直接持有变更为间接持有丽珠单抗的股权,但本公司与健康元于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将保持不变。本公司与健康元同意生物公司收购丽珠单抗的 100%股权对价按照丽珠单抗净资产评估确定为人民币60,000 万元,其中收购本公司与健康元分别间接持有丽珠单抗的 51%及 49%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 30,

244、600 万元及人民币 29,400 万元。为完成支付收购丽珠单抗的 100%股权的对价,本公司与健康元同意分别向生物公司的控股公司 Livzon Biologics 按其各自所持 Livzon Biologics 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 Livzon Biologics 分别增资人民币 30,600万元及人民币 29,400 万元,并由 Livzon Biologics 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将增资款注入生物公司。健康元直接或间接持有 247,857,176 股本公司的股份,约占本公司 44.80%的权益,为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增资及股权收购构成本公

245、司的关连交易,但因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布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须经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同时,由于 Livzon Biologics 及生物公司均为本公司间接持股 51%的控股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本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与健康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对 Livzon Biologics 共同增资,同时本公司通过生物公司收购健康元持有丽珠单抗 49%的股权,而健康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健康元及健康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框架协议项下的增资及股权收购均构成深圳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2018 年 2 月 7 日

246、,本公司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本次交易,并正式签订相关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截至 2018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丽珠单抗股权变更登记备案工作,丽珠单抗已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丽珠单抗的股东变更为生物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3.持续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5 日、2015 年 9 月 24 日及 2016 年 10 月 25 日订立了二零一四健康元采购协议、补充协议及二零一七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及健康元修订了截至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2 月 31

247、 日止三个年度,并取得了截至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健康元集团采购的商品上限为人民币 382.00 百万元,而本年度内本集团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所界定的“持续 64 关连交易”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48 百万元。本年度内,双方进行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时均已遵从了二零一四健康元采购协议、补充协议及二零一七健康元采购框架协议内所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交易条款。关连交易方关连交易方 关连关系关连关系 关连交易关连交易类型类型

248、关连交易定价原则关连交易定价原则 2017 年关连年关连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人民(人民币万元)币万元)占同类占同类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 的比例(的比例(%)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333.18 1.68%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43.75 0.07%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采购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33,571.03 16.87%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0.91 0.00%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

249、商确定 232.78 0.03%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销售商品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46.15 0.01%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2.86 5.52%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提供劳务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88.84 32.41%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17.40 3.61%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租出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9.00 1.87%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租入资产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73.31 7.89%合计 37,5

250、89.21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关连交易确认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关连交易确认 就上述本集团与健康元及其附属公司所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55 条,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经审阅并确认: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订立;该等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 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审计师对上述关连交易的确认审计师对上述关连交易的确认 本公司的审计师已经审查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56 条向董事会提供记述了下列内容的信函: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未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就

251、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未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未有按照规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及 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的金额超出本集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4.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本年内之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附注十一、关联方交易情况”。除本章所披露的关连交易外,概无其他关联方交易须归入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有关“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义及须遵照其规定予以披

252、露。本公司确认该等关连交易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的披露规定。65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托管情况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托管情况。承包情况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承包情况。租赁情况租赁情况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担保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未有发生对除附属公司以外的担保。担保情况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附属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

253、附属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关公告披露日期日期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期(协议签署日)署日)实际担保金实际担保金额额 担保类型担保类型 担保期担保期 是否履行是否履行 完毕完毕 是否为关是否为关联方担保联方担保-本年度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本年度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本年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本年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担保情况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254、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期(协议签署日)署日)实际担保金实际担保金额额 担保类型担保类型 担保期担保期 是否履行是否履行 完毕完毕 是否为是否为 关联方担关联方担保保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7.06.24 5,000.00 2016.6.22 349.56 连带责任担保 2016.6.22-2019.6.22 否 否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4 10,000.00 2017.10.09 3,407.37 连带责任担保 2017.08.22-2022.08.21 否 否 66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4 4,000.00 2015.09.11

255、483.25 连带责任担保 2015.09.11-2018.09.11 否 否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2017.06.24 17,000.00 2016.11.30 64.06 连带责任担保 2016.11.30-2019.11.30 否 否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2017.06.24 20,000.00 2016.12.26 4,892.64 连带责任担保 2016.12.26-2019.12.26 否 否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2017.06.24 10,000.00 2017.10.09 3,592.58 连带责任担保 2017.08.22-2022.08.21 否 否

256、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4 4,000.00 2017.12.27 1,353.39 连带责任担保 2016.12.26-2019.12.26 否 否 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2017.06.24 18,000.00 2017.11.14 296.84 连带责任担保 2017.11.14-2018.11.13 否 否 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 2017.06.24 10,000.00 2017.11.14 223.16 连带责任担保 2017.11.14-2018.11.13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422,500.00 报告期

257、内对附属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20,328.2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422,500.00 报告期末对附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4,662.86 附属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担保情况附属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关公告披露日期日期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期(协议签署日)署日)实际担保金实际担保金额额 担保类型担保类型 担保期担保期 是否履行是否履行 完毕完毕 是否为关是否为关联方担保联方担保-本年度内审批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本年度内对附属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258、-本年末已审批的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本年末对附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本年度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422,500.00 本年度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20,328.27 本年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422,500.00 本年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4,662.86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36%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

259、额(E)-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对未到期担保,本年度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67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名受托人名称称 是否是否关联关联交易交易 产品类产品类型型 委托理财委托理财金额金额 起始日期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报酬报酬确定确定方式方式 本年实际本年实际收回

260、本金收回本金金额金额 计提减计提减值准备值准备金额(如金额(如有)有)预预计计收收益益 本年度本年度实际损实际损益金额益金额 本年度本年度损益实损益实际收回际收回情况情况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保本浮动收益型 25,000.00 2016.10.26 2017.10.10 协议约定 25,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753.30 已全额收回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存款 10,000.00 2016.10.26 2017.03.06 协议约定 1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76.50 已全额收回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0.00 2016.10

261、.26 2017.03.06 协议约定 3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08.99 已全额收回 合计 65,000.00-65,000.00-1,138.79-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不适用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6-10-27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不适用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不适用 委托贷款情况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4.其他重大合同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68 合同订立公司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方名称 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对方名称 合同合同标

262、的标的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日期日期 定价定价原则原则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万元)是否是否关联关联交易交易 关联关联关系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行情况 披露披露日期日期 披露索引披露索引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阿卡波糖原料药 2017 年 5月 31 日 以市场价协商确定 48,060.00 否 不 存在 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交易金额为含税人民币 13,901.88万元,占合同金额的 28.93%2017年 6月 2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 年 5

263、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江制药”)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中美华东”)签订了物料采购合同(“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中美华东将向新北江制药购买阿卡波糖原料药,总价共计人民币 480,600,000 元(含税),供货期自 2017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止。本次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原料药板块业务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 2017 年度以及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贡献。除本年度报告披露者外,本年度公司没有订立其他重大合同。5.其他重大交易其他重大交易 本年度内,除本年度报告披露者外,本公司没有发生其他重大交

264、易。十七、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十七、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健康元之全资附属公司天诚实业通知,获悉天诚实业已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000,000 股 H 股(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 20,800,000 股)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以作为南洋商业银行向天诚实业及焦作健康元(健康元之另一全资附属公司)授出银行贷款之担保,该项股权质押自天诚实业将其所持本公司 H 股股份于 2014年 6 月 11 日托管至南洋商业银行之日起生效。2016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接到天诚实业通知,天诚实业将其持有

265、的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本公司4,550,000 股 H 股解除质押,相关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2017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接到天诚实业通知,天诚实业将其持有的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本公司 16,250,000 股 H 股解除质押,相关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解押股份数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53,231,369 股)的 2.94%。截至本年度报告日,天诚持有本公司之股份再无质押。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及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 247,857,176 股,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0%,其中,天诚实业直接持有本公司共 96,665,487 股 H 股,

266、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47%。十八、公司附属公司重大事项十八、公司附属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有关本公司附属公司重大事项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中出售重大股权情况相关内容。69 十九、社会责任情况十九、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1)年度精准扶贫概要)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未有精准扶贫事项。(2)上市公司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上市公司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267、、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了集团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提高集团的综合实力,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现了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的和谐发展。(1)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本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本集团定期报告及临时性公告,不存在选择性披露,确保了全体股东对本集团重要事项和经营业绩情况的知情权。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集团通过电话、互联网、

268、接待投资调研来访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本年度内,本集团注重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认真并如期履行了相关承诺,并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积极配合并支持债权人依法了解本集团有关财务、经营管理等情况。本年度,本集团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在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下,提出 2017 年度分红预案,详情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中“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和“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相关内容。(2)职工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 本集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以“见贤思齐,和而不同”的用人指导方针

269、,充分尊重集团员工的职业发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有效保护了员工的生产安全,本年度内,本集团劳资关系稳定和谐。为进一步落实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本集团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员工激励机制等薪酬体系与福利机制。本年度,本集团顺利完成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锁工作。70 本年度内,为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本集团举办了多次体育运动比赛,并开展了一系列登山、游园等大型户外活动,有效地缓解了员工的工作压力,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了员工之间的感情,营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3)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本年度内,本集团严格贯彻落实和遵守中

270、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遵照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各项条款要求,不断完善系统化的环保和安全风险管控。为确保各生产企业在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治理、危废处置等环保方面符合国家标准,本集团不断加大环保的资金投入力度,有效地保障了安全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按照法规要求对安全环保信息进行定期公示,积极提高各类信息的公众参与力度。本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分别设置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本集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危险废弃物实施“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

271、排放浓度和总量,通过节能减排,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的协调发展。本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均已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已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习了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了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本年度内,本集团各企业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受到相关方的投诉,且各生产企业年度安全环保目标与计划得到有效实施。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不适用(i)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或子公司名

272、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排放总量(t/a)核定的排放总量(t/a)超标排放情况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 间歇式 1 厂区西北方 65.075 100 55.45 124.5 无 氨氮 0.5375 15 0.46 18.7 无(注:排放浓度为最终排入环境的浓度,执行标准为江阴污水处理厂排入环境的标准,公司排入江阴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标准为 COD500mg/L,氨氮60mg/L。数据摘自福清市环保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企业开始生产的同时,即按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对

273、“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4,000吨/日,前期投资1,800多万元,处理工艺采用先进的“调节池+水解酸化+SBR+沉淀+气浮”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系统有效池容14,000立方米,处理设备20余台套,装机容量700KW,操作系统采用 PLC 可编程控制系统自动控制,至今,又先后投资了近1,000万元,对水处理工艺进行了改进,确保了废水处理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及与江阴污水厂签订的协议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福建华东水务有限公 71 司江阴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

274、境影响报告书 于 2017 年 03 月 7 日通过批复;于 2017年 11 月 25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 年 12 月 27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审核,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于 2017 年 5 月通过。备案表编号:350181-2017-013-M.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控制与防止

275、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保护周边环境,保障全体员工、公司和周边社会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应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及时进行救援,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完成自行检测方案,经福清市环保局、福州市环保局审核后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自动监测设备健全

276、,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公示网站:1、在线数据查询 http:/218.66.59.96:8088/peams/peInfo/viewByRgnCode 2、自行监测公示 http:/(ii)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排放总量(t/a)核定的排放总量(t/a)超标排放情况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 间歇式 1 污水处理车间 106.01 240 92.73 162.46 无 氨氮 9.44 70 8

277、.26 24.5 无(注:排放浓度为最终排入环境的浓度,数据摘自清远市环保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投资三千多万元,设计处理能力3000t/d,采用“预处理+好氧池+水解酸化池+SBR+催化氧化+气浮”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清远横荷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72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通过备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

278、许可证申领审核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部门合作,分级负责;科学预防,高效处置”的原则,编制了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于 2015 年 6月通过审核备案(备案表编号:粤环应急备2015142)并发布。定期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衔接配合的协调配合能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

279、时制定完成自行检测方案,经清远环保局审核、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并完成在线数据与国发平台和清远市平台的联网工作;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公示网站:1、自行监测公示 https:/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排放总量(t/a)核定的排放总量(t/a)超标排放情况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

280、司 化学需氧量 间接式 1 废水处理站 65.95 200 11.83 49.10 无 氨氮(NH3-N)17.37 40 3.11 4.91 无 PH 值 8.4 6-9/无 挥发酚 0.01 0.5/无 悬浮物 4 70/无 BOD5 6.2 40 1.1118/无 73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集中并有效地处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5 年新投资 260 万用于环保项目,其中投资废水处理 240 万,废水处理处理设计能力由 600 吨/天增加至 1,200 吨/天,增加深度处理工艺。采用“主生产过程排水预

281、处理+水解酸化+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高级氧化+CASS 工艺+臭氧氧化”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南区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及产能调整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 2016 年 12 月通过批复;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 年 12 月 8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证审核,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珠海

282、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0462-2015-006-M)。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与处置措施,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安全措施,控制与防止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减小或消除事故后果影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iv)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283、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COD 不外排 1 厂区北面偏东 18 60 10.37 无 氨氮 4.18 10 无 总氮 15.8 20 无(注:排放浓度为监督性检测的数据)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企业开始生产的同时,即按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 500 吨/日,前期投资 1,520 万元,处理工艺采用先进的“调节池+水解酸化+CASS+BAF 曝气生物滤池+机械过滤器”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系统有效池容 590 立方

284、米,处理设备 1 套,确保了废水处理各项指标稳定达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迁建项目一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 2006 年 01 月 24 日/2017 年 05 月 29日通过批复;于 2016 年 01 月 18 日通过一二期以及锅炉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2016 年 12 月 30 日批复锅炉扩 74 建项目,于 2017 年 09 月 30 日通过验收批文。2017 年 10 月 27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审核,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

285、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于 2015 年 3 月通过审核备案(备案表编号:440404-2015-009-L)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控制与防止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保护周边环境,保障全体员工、公司和周边社会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应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及时进行救援,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国家要求,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属于市控单位,按要求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v)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286、)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排放总量(t/a)核定的排放总量(t/a)超标排放情况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 连续 1 厂区东南方 80.3 120 27.3 108 无 氨氮 13.2 35 4.88 31.5 无(注:排放浓度为最终排入环境的浓度,数据由福清市环保局提供)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企业开始生产的同时,即按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前期投资300多万元,处理工艺

287、采用先进的“A/O+SBR+芬顿脱色+气浮”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系统有效池容14000立方米,处理设备20余台套,装机容量100KW,至今,又先后投资了近100万元,对水处理工艺进行了改进,确保了废水处理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达到二级排放标准直排闽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环评于 1999 年 06 月 30 日通过批复;于 2000 年 06 月 05 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竣工验收。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审核,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要求

28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于 2017 年 5 月通过。备案表编号:352200-2017-005-L 75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控制与防止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保护周边环境,保障全体员工、公司和周边社会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应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及时进行救援,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

289、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完成自行检测方案,经宁德市环保局、古田县环保局审核后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公示网站:1、在线数据查询 http:/218.66.59.96:8088/peams/peInfo/viewByRgnCode 2、自行监测公示 http:/(vi)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290、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化学需氧量 间歇式 1 废水处理站 53mg/L 110mg/L 19.1 吨/年 21.52 吨/年 无 氨氮 0.264mg/L 15mg/L 0.11 吨/年 0.24 吨/年 无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三废处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投资一千三百多万元,设计处理能力 1,500t/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次沉淀”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投入 20

291、余万,进行锅炉烟气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方面,投入十余万建隔音墙,进行降噪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参芪扶正注射液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通过审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待环保局通知,近期将进行换证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秉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方针:职业防护,保障健康;风险控制,确保安全;污染防治,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持续改进。认真做好环境因素确认工作,对重要环境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同时加强“三废”的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三废”的治理能力,确

292、保“三废”达标排放。依照两个体系的标准,编制了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本方案于 2017 年 11 月发布,编号为LM-SHE-ZX-01,根据该两个体系应急预案,定期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衔接配合的协调配合能力。76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聘请具有国家环保检测资质的韶关市绿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监测。结合自身情况,委托检测方进行年度环境日常监测,制定一年四次,即每季度一次的手动监测方案,每次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

293、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按时完成韶关市环保局在线数据的填报工作,相关数据经韶关市环保局审核、备案并向公众公开。(vii)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排放总量(t/a)核定的排放总量(t/a)超标排放情况 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 连续 1 厂区北侧污水处理车间 150 200 65.7 66.97 无 氨氮 2 25 0.876 16.74 无 二氧化硫 连续 1 厂区北侧锅炉车间 108 400

294、93.36 156.816 无 氮氧化物 连续 84 400 72.62 156.816 无 颗粒物 连续 57 80 49.3 23.522 无(备注:宁夏福兴公司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中,是排给宁夏新安公司污水厂进行再处理,排放浓度是宁夏福兴公司废水进入新安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口浓度值,数据来自宁夏新安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标准、排放总量数据为 2017 年数据,核定的排放总量为 2018 年数据)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投资 2500 万元,采用预处理(磷酸氨镁(MAP)沉淀预处理)+改进型 A/

295、O 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 5,000m3/d,污水经处理达到与宁夏新安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协议标准后,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宁夏新安污水处理厂。锅炉烟气治理工艺目前为“炉内掺烧石灰石粉+布袋除尘+水膜除尘、碱液脱硫+喷淋除雾”工艺,自 2018 年 1 月份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2 年 07 月 05 日通过自治区环保厅批复;于 2015 年 05 月 08 日通过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2016 年 4 月,通过平罗县批复

296、进行改扩建年产120 吨辅酶 Q10 产品生产线,于 2017 年 3 月通过平罗县环保局竣工验收。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审核申领,严格遵守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保护政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7 编制了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于 2017 年 5 月通过审核备案(备案表编号:640221-2017-008-L)并发布。定期组织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配合的协调配

297、合综合能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石嘴山环境保护局规划要求,宁夏福兴公司自 2018 年 1 月份起开展自行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2018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方案已报石嘴山环保局审核,计划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监测,并公示。自动监测设备已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viii)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 公 司 或子 公 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 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排放总量(t/a)核定

298、的排放总量(t/a)超 标 排 放情况 丽 珠 集团 宁 夏新 北 江制 药 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 连续 1 厂区北侧污水处理车间 150 200 153.3 180.74 无 氨氮 2 25 2.04 45.19 无 二氧化硫 连续 1 厂区北侧锅炉车间 120 400 60.14 无 无 氮氧化物 连续 89 400 44.6 无 无 颗粒物 连续 50 80 25.1 无 无(备注:宁夏新北江公司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中,是排给宁夏新安公司污水厂进行再处理,排放浓度是宁夏福兴公司废水进入新安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口浓度值,数据来自宁夏新安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标准、排放总

299、量数据为 2017 年数据。2017 年 11 月,新北江公司锅炉申请停炉拆除,所以自 2018 年起无排放总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投资 2200 万元,采用“Fe 催化反应-沉淀预处理+改进型 A/O 生物处理工艺+H2O2 催化氧化偶合”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 2,500m3/d 污水经处理达到与宁夏新安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协议标准后,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宁夏新安污水处理厂。锅炉自2017 年 11 月份起停炉,不再运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生产

30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 2012 年 07 月 05 日通过批复;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6 年 4 月,通过平罗县批复进行改扩建年产 360 吨辅盐酸林可霉素产品生产线,于 2017 年 3 月通过平罗县环保局竣工验收。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审核申领,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 78 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保护政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于 2017 年 5 月通过审核备案(备

301、案表编号:640221-2017-007-L)并发布。定期组织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配合的协调配合综合能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石嘴山环境保护局规划要求,宁夏新北江公司自 2018 年 1 月份起开展自行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2018 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方案已报石嘴山环保局审核,计划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监测,并公示。自动监测设备已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是

302、 否 本公司将于刊发本年度报告后的三个月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的要求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二十、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二十、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年度内,除本年度报告披露者外,本公司未发生有关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也无发生其他须披露之重大事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因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并无需作相关说明。79 第六节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情况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构成如下: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增减

303、(,)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后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公积金转股公积金转股 其他其他 小计小计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392,430 10.43%+12,261,747-41,150,422-28,888,675 15,503,755 2.80%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1,777,256 2.77%+3,533,176-5,070,000-1,536,824 10,240,432 1.85%3、其他内资持股 32,615,174 7.66%+8,728,571-36,080,422-27,351,851 5,263,323 0.95%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304、股 7,416,971 1.74%+1,169,110-3,322,758-2,153,648 5,263,323 0.95%基金、理财产品等 25,198,203 5.92%+7,559,461-32,757,664-25,198,203 0 0.00%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1,337,696 89.57%+115,407,030+40,982,888+156,389,918 537,727,614 97.20%1、人民币普通股 235,746,336 55.37%+71,729,622+40,982,888+112,712,510 348

305、,458,846 62.99%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45,591,360 34.20%+43,677,408 +43,677,408 189,268,768 34.21%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25,730,126 100.00%+127,668,777-167,534+127,501,243 553,231,369 100.00%股份变动的原因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2 月,公司完成了共计 14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 133,274 股。2017 年 3 月,公司办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解除限售的股

306、份数量为 3,177,213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份为 331,266 股,累计锁定股份 658,394 股,因而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实际增加 2,845,947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共计 6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 34,260 股。2017 年 7 月,公司完成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本公司 A 股增加 83,991,369 股,H 股增加 43,677,408 股。2017 年 9 月,公司办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解除限售事宜,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307、为 37,827,664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80 2017 年 12 月,公司办理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锁,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61,214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308、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股

309、东名称 年初限售年初限售 股数股数 本年解除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本年增加 限售股数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年末限售 股数股数 限售原因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解除限售日期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7,877,256-2,363,176 10,240,432 股份质押、冻结、首发前限售股 尚无明确解除限售日期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4,900,000 19,370,000 4,470,000-非公开发行锁定股 2017 年 9 月 20 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00,000 6,760,000 1,560,000-非公开发行锁定股 2017 年 9 月 20 日 大成基金

310、管理有限公司 4,100,000 5,330,000 1,230,000-非公开发行锁定股 2017 年 9 月 20 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0 5,070,000 1,170,000-非公开发行锁定股 2017 年 9 月 20 日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98,203 1,297,664 299,461-非公开发行锁定股 2017 年 9 月 20 日 陶德胜 206,992 82,797 144,895注2 269,090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81 杨代宏 132,405 52,962 92

311、,683注2 172,126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徐国祥 206,992 82,797 144,895注2 269,090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陆文岐 132,405 52,962 92,683注2 172,126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司燕霞 82,777 33,111 57,944注2 107,610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周鹏 58

312、,524 21,762 25,175注2 61,937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杨亮 39,390 15,756 27,573注2 51,207 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4 月 7 日;2017年 7 月 7 日 股权激励对象(非高管人员)共计 584 人 6,557,486 3,463,814注1 1,066,465注1 4,160,137注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17 年 2 月 8 日;2017年 4 月 7 日;2017 年 6月 14 日;2017 年 7 月7 日;2018 年 1 月 2 日 合计 4

313、4,392,430 41,633,625 12,744,950 15,503,755 注1:本年度内,股权激励对象(不含高管)所持限售股份,除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下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分别解除限售2,835,066股和461,214股外,亦被回购了共计167,534股,继而发生红股转增从而增加限售股数1,066,465股,因此,本年末限售股数为4,160,137股。注2:各高管于本年增加限售股数为红股转增股以及高管锁定股,该等高管锁定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逐年解锁。3.充足公众持股量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得及据本公司董事所知的公开资料,于本年度报

314、告刊发前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充足公众持股量。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年度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本年度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六节中“股份变动情况”相关内容。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82 1.公司股东数量公司股东数量 截至本年度末,本公司股东总数 35,681 户,其中 H 股股东

315、总数户 9(注 1),A 股股东总数为户 35,672。单位:股 年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35,681 户(其中 A 股股东 35,672 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073 户(其中 A 股股东41,064 户)年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2.持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股东名称(全称)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股份股份类别类别 持股比持股比例例 年末持股数年末持股数量量 本年度内本年度内 增减变动增减变动 情况情况(股)(股)持有有限持有有限

316、 售条件的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持有无限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质押或冻结情况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股份状态态 数量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 2)境外法人 H 股 34.20%189,219,713+43,631,643-189,219,71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 内 非 国有法人 A 股 23.68%130,992,183+30,228,965-130,992,183-鹏华资管浦发银行华宝信托华宝康盛天天向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注3)其他 A 股 2.51%13,872,865-1,027,135-13,872,865

317、-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国有法人 A 股 1.85%10,240,432+2,363,176 10,240,432-质 押 并冻结 10,240,432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境 内 非 国有法人 A 股 1.80%9,959,074+2,298,248-9,959,07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A 股 1.29%7,134,166+1,646,346-7,134,16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3)国有法人 A 股 0.87%4,800,000+900,000-4,800,000-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A 股 0.72%4,000,044+4,000,04

318、4-4,000,04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A 股 0.67%3,725,107+3,725,107-3,725,10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其他 A 股 0.50%2,759,754+2,759,754-2,759,754-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健康元与保科力于 2004 年 1 月 2 日签订股权转让暨托管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保科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059,428 股(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 7,877,256 股,公司实施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

319、 83 数量转增为 10,240,432 股)原境内法人股直接转让、托管及质押给健康元;(2)海滨制药为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拥有 100%权益的控股附属公司;(3)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同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4)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3.前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年度末本年度末 持有无限售持有无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条件股份数量(股)(股)股份种类股份种类 股份股份 种类种类 数量数量(股)(股)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 2)189,219,713 境外

320、上市外资股 189,219,71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992,183 人民币普通股 130,992,183 鹏华资管浦发银行华宝信托华宝康盛天天向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注3)13,872,865 人民币普通股 13,872,865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9,959,074 人民币普通股 9,959,07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134,166 人民币普通股 7,134,16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3)4,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4,000,044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4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1、3,725,107 人民币普通股 3,725,10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2,759,754 人民币普通股 2,759,754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2,746,500 人民币普通股 2,746,5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 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健康元与保科力于 2004 年 1 月 2 日签订股权转让暨托管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保科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059,428 股(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 7,877,256 股,公司实施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

322、为 10,240,432 股)原境内法人股直接转让、托管及质押给健康元;(2)海滨制药为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拥有 100%权益的控股附属公司;(3)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同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4)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注 1:H 股股东总人数根据本公司 H 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记录的数据统计。注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H 股名义持有人,本公司无法确认该等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其代持的股份中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健

323、康元之全资附属公司天诚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96,665,487 股 H 股(天诚实业已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000,000 股 H 股(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 20,800,000 股)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质押生效日期为2014 年 6 月 11 日。2016 年 9 月 19 日和 2017 年 8 月 15 日,天诚实业分别将其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本公司 4,550,000 股 H 股和 16,250,000 股 H 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天诚实业持有本公司之股份再无质押,详情请见本年度报告第五节中“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324、”有关内容)。84 注 3:鹏华资管浦发银行华宝信托华宝康盛天天向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配对象下的产品(分别对应的获配对象为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配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数量分别为 14,900,000 股和 3,900,000 股。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已实施完成,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前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

325、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本年度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本年度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本年度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4.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主要经营业务 健康元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朱保国 1992 年 12月 18 日 974367T 人民币 1,573,778,272 元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

326、制药、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发(不含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健康元(证券简称:健康元,证券代码:600380)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健康元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信息,请见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上登载的健康元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控股股东本年度内变更控股股东本年度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5.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公

327、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朱保国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八节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相关内容。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健康元 实际控制人本年度内变更实际控制人本年度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8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1.朱保国与刘广霞是夫妻关系。2.2017 年 1 月 25 日,健康元回购注销 1,2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健康元股本从 1,587,139,292 股减少至1,585,9

328、01,292 股。2017 年 7 月 19 日,健康元回购注销 12,123,020 股限制性股票,健康元股本从 1,585,901,292股减少至 1,573,778,272 股。因此,百业源持有健康元的股份比例由 46.78%上升至 47.17%,朱保国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所持有的健康元股票 48,277,046 股,占健康元总股本的比例从 3.04%上升至3.07%。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持股在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

329、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于于2017年年12月月31日,除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外的大股东及其他人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定义)在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日,除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外的大股东及其他人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定义)在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权益和淡仓如下:条规定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权益和淡仓如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身份身份 拥有权益拥有权益 淡仓的股份数目淡仓的股份数目 持仓持仓 占本公司所属类别已发占本公司所属

330、类别已发行股份的百分比行股份的百分比 占本公司已发行占本公司已发行 总股份的百分比总股份的百分比 86 大股东大股东 百業源 受控制法團權益 151,191,689股A股(1)好倉 41.54%27.33%受控制法團權益 96,665,487 股 H 股(2)好倉 51.07%17.47%劉廣霞女士 配偶權益 151,191,689股A股(3)好倉 41.54%27.33%96,665,487 股 H 股(3)好倉 51.07%17.47%健康元 實益擁有人 130,992,183 股 A 股 好倉 受控制法團權益 9,959,074 股 A 股(4)好倉 對股份持有保證權益人 10,240,

331、432 股 A 股(5)好倉 151,191,689 股 A 股 41.54%27.33%受控制法團權益 96,665,487 股 H 股(2)好倉 51.07%17.47%天誠實業 實益擁有人 96,665,487 股 H 股(2)好倉 51.07%17.47%其他人士其他人士 UBS Group AG 對股份持有保證權益人 435,143 股 H 股(6)好倉 受控制法團權益 12,680,398 股 H 股(6)好倉 13,115,541 股 H 股 6.93%2.37%受控制法團權益 221,000 股 H 股(7)淡倉 0.12%0.04%附注:(1)该等股份中的141,232,61

332、5股及9,959,074股分别由健康元及其全资附属公司海滨制药直接持有。(2)该等股份由健康元的全资附属公司天诚实业直接持有。(3)刘广霞女士为朱保国先生的配偶,故被视为拥有朱保国先生被视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益。(4)该等股份由健康元的全资附属公司海滨制药直接持有。(5)该等股份为保科力根据其于2004年1月2日与健康元及珠海市丽士投资有限公司三方所订立的股权转让、托管及质押协议,及其与健康元所订立的股权转让暨托管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而直接转让、托管及质押予健康元。(6)该等股份包括435,143股为保证权益及12,680,398股为受控制法团权益,其中221,000股为以现金交收的衍生工具。受控

333、制法团权益是由其全资拥有的UBS AG、UBS Asset Management(Americas)Inc.、UBS Asset Management(Hong Kong)Ltd、UBS Asset Management(Singapore)Ltd、UBS Asset Management Trust Company、UBS Asset Management(UK)Limited、UBS Fund Management(Luxembourg)S.A.及UBS Fund Management(Switzerland)AG分别持有222,733股、5,600股、3,154,868股、227,774股、11,440股、2,600股、9,052,523股及2,860股。(7)该等淡仓是由其全资拥有的 UBS AG 持有。87 第七节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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