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事故后大陆地区核电核准情况 原图定位 2019 年至今,核电进入稳定批复期。2019 年,随着中核集团漳州核电一期1、2 号机组,以及中广核集团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 1、2 号机组获得核准,核电正式进入稳定批复阶段。2019 年核准的 4 台商用机组均为“华龙一号”机组;2020年核准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四台“华龙一号”4 台机组;2021 年,核准江苏核电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和辽宁核电徐大堡核电站 3、4 号机组共计四台商用核电机组(中俄合作项目)。2022 年 4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 6 台机组(四台 CAP1000,两台“华龙一号”),9 月国常会又新增核准已列入规划、条件成熟的福建漳州二期、广东廉江一期核电项目。2022 年以来已有 5个新项目、总计 10 台核电新机组获得核准。核电进入批复加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