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和2022企业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职能直接汇报工作的角色比例 原图定位 首席信息官/IT总监仍然是当前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工作的主要汇报对象,其次是企业高级管理层。根据调查统计,29%的被调查企业的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工作是向首席信息官/IT总监进行汇报,与去年相比有轻微的下降趋势。22%的被调查企业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职能直接向企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或企业法人)汇报,而去年仅有9%的企业直接汇报到高级管理层,是去年的两倍有余。这些变化说明,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施行以及监管部门的一系列执法行动,越来越多企业将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工作视为企业高级管理层应重点关注的事项。个保法第六十六条明确“严重违法行为可处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违法违规事项不仅可能影响企业经营,也会影响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