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政策 原图定位 各地过渡期先后结束,替换需求逐步释放。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前购买且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两轮车获约 3-6 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将禁止上路。各地推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时间和过渡期截止日期各异,目前部分地区因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听取民意、避免提前报废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等原因而延长过渡期。我们预计新国标带来的超标电动车替换需求将在 23-24 年持续贡献部分增量,但年增量有限,原因主要为:(1)我国电动两轮车保有量前十的省份中过半数过渡期截止日在23年及之前(;2)部分地区过渡期有延迟, 我们预计 其换购量先高后低,22 年后新国标替换进程趋 缓;(3)过渡期与自然使用寿命有重合,电动自行车整车置换周期普遍为 3-5 年,普遍使用的铅酸电池更换周期为 2-3 年,若按电动自行车置换的使用周期天花板(5 年)计算,并假设 19 年后供给端新生产的电动两轮车均满足新国标,则新国标驱动的电动两轮车置换需求均会在 25 年前释放,即 25 年基本不存在新国标替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