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孵化的企业(截至2020年1月) 原图定位 第二类为公司委托黄金集团孵化,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注入的企业。该等企业资源储量尚未探明、盈利状况尚不理想或权证仍有待规范,待满足一定条件(在产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中金黄金上年水平、或非在产企业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10%)并权证规范后 12个月内启动注入公司,此类公司有 19家(莱州中金于 2023年完成资产注入),截至 2020年 1月已有 10家进入生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