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事故后大陆地区核电核准情况 原图定位 2020 年核准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四台“华龙一号”4台机组;2021 年,核准江苏核电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和辽宁核电徐大堡核电站 3、4 号机组共计四台商用核电机组(中俄合作项目)。2022 年 4 月 20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核准 6 台机组(四台 CAP1000,两台“华龙一号”),核电进入稳定批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