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两种做地模式 原图定位 广州出台“做地 10 条”,大幅优化此前旧改模式。2023 年 3 月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支持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规定由政府认定国有企业作为做地主体,且将资金需求规模最大,推进困难最多,程序最复杂,期限最长,不确定性最强的前期工作交给政府及国企负责,减少项目的风险,提高项目的推进效率。同时,广州市政府提出也可采取“改储结合、带方案招商”的模式,即区政府依据已批的详细规划、片区策划方案,将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与融资地块土地使用权一并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定做地主体,做地主体在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可选择优质企业合作共同进行开发建设。在“做地 10 条”前,广州市的城中村改造以市场化主导为主要模式,部分项目由于缺少政府介入,推进效率较慢,通过强化政府引领作用,有望显著加快前期征收进程。同时,广州保留了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引入市 场化资金的模式,属于传统广深模式与杭州模式的折中。通过项目模式优化,广州城中村改造效率有望明显提升,后续如若深圳、珠海等城市出台相关政策,预计广东地区城中村改造进程将大幅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