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表决权委托前后,相关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表决权情况(亿股,%) 原图定位 (2)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电科数字集团将有权行使公司 1.88 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9%,公司控股股东由三十二所变更为电科数字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