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自用”溢价空间是运营商自持模式的核心 原图定位 针对占比 80%的工商业“自发自用”部分收益,来源于光伏度电成本与工商业电价的差值,可与客户分配的溢价空间较大。早在 19 年补贴大幅退坡以前,三部委发布《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823 号文)中就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以维持装机积极性。有关上网电价以外的费用在 2Q23 发布的《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526 号文)中有进一步明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