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高速公路)行业管理体制 原图定位 内部运营主体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从内部来讲,交通部并不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工作,全国各省、直辖市基本都建立了各自的收费公路投资集团或交通投资集团,具体负责相关区域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其中省级收费公路投资运营主体集中管理区域内大部分收费公路路产,具有通车里程长、资产规模大、业务多元化的特点,其实际控制人一般为省国资委或省交通厅,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市级收费公路主体主要负责本市内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维护,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优势,控制人一般为市国资委或市交通运输局。目前新增的收费公路主体主要为拥有单一或少量路产的运营主体或项目公司,体量规模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