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下)旧(上)个税计算差异对比如下,临界点(break-evenpoint)计算用橙色标注 原图定位 新规有望提升参与积极性。我们以上海为例,进行投保个人案例分析,案例假设如下:30 岁男性投保,60 岁退休,缴费期限为 30 年,“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17.5%。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初始费率、资产管理费用率和产品利润率合计为 1.5%。账户按照年化 3.5%利率累积(每月 0.29%),不考虑工资增长,个税差额折现率为 3.5%。当前税延养老险试点政策规定参保人退休后需按照领取金额的 7.5%缴税,考虑到领取时缴纳基数含全部投资收益,以及 6%收入限额要求等因素,政策优惠对月税前收入 10,158 元及以下的纳税人群意义不大。当前从试点情况看,个税税率在 20%以上的高收入人群最有动力购买税延养老产品,但这部分人群占比相对有限。本次调整后,临界值调整至为7,251 元(假设按照每月 1000 元上限缴费),有望提升纳税人参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