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划(万套) 原图定位 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售规则 服务供给,确保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把好质量关,相关建设投入不得摊入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 对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回购。封闭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实行全国联网。”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商品住房中配套建造按比例免征。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支持个人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减按 1%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