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民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原第十二条)对比 原图定位 在新《实施条例》对集团化办学的有关表述中,并没有对集团化办学的行为或者旗下学校数量进行限制,而是通过明确集团化的定义、细化集团化办学的限制对集团化办学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