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相关利好政策 原图定位 同时,木质活性炭行业属于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型产业,享受一系列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 年第 40 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对以综合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杆、沙柳、玉米芯”等生产销售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90%的政策,该文件是 2001 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将进一步有利于木质活性炭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