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20.相同电站IRR水平下转换效率之差可允许的合理溢价(PERC效率22.5%、组件价格1.7元/W) 原图定位 在给定电站规模的情况下,电池转换效率对组件功率的提升可摊薄电站建设的面积相关成本。在单晶 PERC电池转换效率 22.5%(目前领先的量产效率)、组件价格 1.7元/W(含税)、电站规模一定的条件下,测算在不同发电增益水平(扣除衰减因素)下组件合理溢价与异质结和 PERC 电池的转换效率之差的关系,可以得到异质结电池转换效率由 22.5%提升至 25.5%(转换效率之差由 0%提升至3%)时,异质结组件可获取的合理溢价大约提高 0.16-0.17元/W,可以认为转换效率每提升 1个百分点,异质结组件合理溢价增加 0.05-0.06元/W。其中,在 4%的发电增益水平下,异质结组件的合理溢价为 0.220-0.387元/W。考虑异质结目前约 23.5%的量产电池效率(取新加坡 REC量产效率),异质结组件的合理溢价约为 0.280元/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