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民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对比 原图定位 在招生方面,从教育公平性原则出发,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边际收紧。一方面,政策始终以教育公平性为原则,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有同等招生权并“同期”招生,同时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考试进行限制;另一方面,新政策删除了此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寄宿条件的可以跨区域招生”的表述,限制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跨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