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城市与智慧城市的区别
数字产城市与智慧城市的区别主要分为“四个不同”、“五个要素”和“六个差异”,其具体情况如下分析:
“四个不同”
(1)关注点不同。在数字城市阶段,人们关注的是信息的采集和传递;在智慧城市阶段,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信息的分析、知识或规律的发现以及决策反应等。
(2)目标不同。数字城市以电子化和网络化为目标,智慧城市则以功能自动化和决策支持为目标。
(3)实质不同。数字化的实质是用计算机和网络取代传统的手工流程操作,智慧化的实质则是用智慧技术取代传统的某些需要人工判别和决断的任务,达到最优化。
(4)结果不同。数字化的结果是数据的积累和传递,智慧化的结果是数据的利用和开发,用数据去完成任务,并实现功能。如果说数据是信息社会的粮食,那么智慧技术则是将粮食加工成可用食品的工具。
传统的数字城市是一种基于宽带通信基础设施和面向服务的计算资源基础设施,提供创新型管理与服务的互联共同体;智慧城市是以大系统整合的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交互下的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管理更加精细、环境更加和谐、经济更加高端、生活更加宜居。
“五个要素”
(1)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形成发展创新模式。政府、企业、城市的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以及城市的公众都要有创新的发展模式。
(2)以城市建设运行要素为单位,充分实施大系统整合与业务高协同。
(3)由智能感知、分析和响应多元需求,实现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的一体化,这是最核心的,而且是必须要做到的。
(4)公众多方参与和互动来实现创新。公众既是服务的对象,也是智慧城市创建的主体。
(5)建立起制度化融合机制,提供源源不断的以智慧为基础的发展动力。
“六个差异”
(1)当数字城市通过城市地理空间信息与城市各方面信息的数字化在虚拟空间再现传统城市,智慧城市则注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传感技术、智能技术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的自动、实时、全面透彻的感知。
(2)当数字城市通过城市各行业的信息化提高了各行业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智慧城市则更强调从行业分割、相对封闭的信息化架构迈向作为复杂巨系统的开放、整合、协同的城市信息化架构,发挥城市信息化的整体效能。
(3)数字城市基于互联网形成初步的业务协同,智慧城市则更注重通过泛在网络、移动技术实现无所不在的互联和随时随地随身的智能融合服务。
(4)当数字城市关注数据资源的生产、积累和应用,智慧城市更关注用户视角的服务设计和提供。
(5)当数字城市更多注重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各领域的信息化以提升社会生产效率,智慧城市则更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更强调开放创新空间的塑造及其间的市民参与、用户体验,及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创新。
(6)当数字城市致力于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运行与发展各方面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服务城市管理和发展,智慧城市则更强调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和协同实现城市公共价值塑造和独特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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