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融证券发布了《全面降准释放政策微调信号,美联储维持宽松但离Taper再进一步》,其中对2021年7月份以来中央、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政策做了汇总梳理,其中大致方向为“坚决执行房住不炒”!
下面是这些政策的汇总: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7月2日杭州,杭州二套房贷利率时隔三年重回6%。从7月2日开始调整,首套利率5.9%,二套利率6%,此前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分别为5.6%和5.7%。
2021年7月8日西安住建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2021年7月9日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支持各地发展集中式租赁住房。
2021年7月12日太原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将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
2021年7月13日温州住建局《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哄抬房价行为的通知》。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炒作学区房、哄抬房价的信息。
2021年7月14日合肥,合肥市将实行住宅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积极稳控房价。
2021年7月15日多地区,部分地区按揭额度紧张,二手房停贷,甚至有些新房都停贷。杭州、苏州、宁波、广州、武汉、合肥、成都、郑州和天津等热点城市出现按揭额度紧张、房贷利率连续上调以及放贷周期延长等现象,部分银行已经暂停二手房贷,甚至有银行将“停贷令”延伸至新房业务上。
2021年7月16日南京,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关于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的通知》。集中供应方式上市销售,申购人自报名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仅可参加一个集中供应项目的购房报名;非集中供应的项目,申购人可参加多项目报名。
2021年7月16日上海房管局,要求部分头部房产经纪机构把存量房源全部重新申报核验。对于前期上涨幅度比较高的以“学区房”为名义存在明显炒作行为的,将在此次价格核验中挤掉泡沫,还原出市场的真实价格,让其回归合理、理性。
2021年7月16日北京住建委《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平台为购房人提供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
2021年7月21日深圳住建局印发《深圳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重点从“开立银行专户”与“实施资金监管”两方面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秩序,引入银行作为监管方,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管控道德风险。
2021年7月23日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021年7月23日绍兴,绍兴市将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放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2021年7月23日上海,上海出台住房限购新规:加强住房赠与管理7月24日起施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2021年7月23日上海人行,上调首套二套房贷利率。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由4.65%上调至5%,二套房贷利率从5.25%上调至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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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面降准释放政策微调信号,美联储维持宽松但离Taper再进一步》
除此之外,2021年8月9日,惠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房住不炒 房住不炒](//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1-8/10/63764183174781.png)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部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稳定商品住房供应,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项目分期申请价格备案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三、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对超出“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我市土地招拍挂。加强对企业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存和支取预售资金。
四、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五、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科学合理配置和建设公建设施,提升居住服务品质。配建公建设施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对未按规定建设公建设施的,采取停建、停售措施,暂停开发企业及关联企业购地资格。
六、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有序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
七、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炒买炒卖、价外加价、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行为,加大对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利用虚假统计数据炒作、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信息的惩治力度。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停止其市场准入资格。
八、强化联动调控机制。每月调度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全面压实属地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建立县(区)房地产调控考核机制,确保“一城一策”“一县(区)一策”落实到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8月9日
数据来源:惠州住建
坚决执行房住不炒已经成为了一个大方向!央行和各地方政府都相当重视。相信,在政策的调控下,房地产行业将会迎来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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