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担保是什么
担保是指法律为了保障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借助第三人的信用或债务人、特定财产督促相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就国内担保法的相关内容而言,债务担保是一定的当事人作为财产的基础,同时督促相关的债务人积极履行相关债务,以保障债权的有效实现。就担保法中的担保而言,又称为债权担保、债务担保、债的担保,作为一个概括性的概念,这个担保的实际内涵较为丰富,其实际的延伸范围较广
![担保 担保](//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2-7/25/63794356174295.png)
2 担保的基本性质
(1)自愿性:合同法设定了担保制度,但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即选择担保与否完全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选择,不能存在强迫性。
(2)平等性:担保关系中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担保法律相关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平等协商的结果。
(3)保障性:担保的最基本特征是保障合同的履行。
(4)从属性:担保的债务属于从债务,被担保的债务则属于主债务,在主债务消灭或无效的时候,从债务也会随之消失或无效。而担保合同也是从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
(5)补充性:担保权利人在主债务到期且没有归还的时候没有起诉债务人而直接起诉保证人的时候,保证人对担保权利人具有优先诉抗辩权,该权利属于对保证人的一种保护方式,也是担保从属性的一种基本体现
3 担保的基本方式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抵押、保证、质押、留置与定金。一般当事人为合法的债券提供担保的时候,只能通过以上五种方式提供担保,不能独自设立新的担保方式。通常所述的信用保证体现了物保的性质,五种担保方式的实际法律效果不同。
具体而言,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这种权利不具有优先受偿性。定金产生的权利也属于债券,也不具有优先的受偿性。留置、抵押与质押产生的权利是担保物权,该类担保对担保物及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的受偿权利。按照担保方式的不同,对应的担保合同主要有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定金合同。一般行使留置权不需要签订合同。而担保合同不仅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同时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就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而言,在权责担保法律关系中,可以为各种不当得利设置担保的民商活动较为丰富。当前国内担保法、担保司法解释等均对担保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在具体实践中,各担保公司也积极的努力并探索,在原有担保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担保业务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拓展的法律风险,为担保业务的规范化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担保 担保](//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2-7/25/6379435576500445209924303.png)
4 担保业务种类
担保业务包括直保和再担保,其中直保包括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标的可分为借款类担保、发行债券担保和其他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则主要包括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等。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原担保人以缴付再担保费为代价将部分担保风险责任转移给再担保人。再担保包括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再担保和一般保证责任再担保
![担保 担保](//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2-7/25/6379435578742623813606027.png)
以上是关于担保行业知识的分享,获取更多信息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行业知识栏目
来源:上海新世纪资信:2021年度中国融资担保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24页).pdf
推荐阅读:
担保圈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
什么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哪些?
什么是融资担保?我国融资担保发展的典型模式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