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持续消费,国外国内的学者对其各有定义。
1994年,联合国环境署发表《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其中首次提出“可持续消费”这一概念,并从广义消费的角度将它定义为: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最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
![可持续消费 可持续消费](//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2-2/9/63780019384214.jpg)
E.萨里姆(Emil
Salim)将可持续消费定义为:既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萨里姆的定义强调限制可持续消费的两个因素,即收入因素和对后代责任因素。对于富裕者来说,其高消费只要不危及后代就是可持续消费;对于贫穷者来说,其低消费水平是与低收入相适应的,只要他们的消费不危及后代需求也是可持续消费。有学者认为,从理论上看,这种定义不利于贫穷者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只会维持贫富悬殊或者甚至加剧贫富悬殊。且认为萨里姆的定义违背了可持续消费的一个重要宗旨,即不断满足发展性的消费需求。
另外,英国生态经济学家皮尔斯(David
Pearce)认为:消费是指人们通过使用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现有需求的活动,提倡可持续消费并不是要减少消费,而是要改变原有的高消费方式,把消费模式从资源密集型产品转变成低密集型产品。皮尔斯不主张通过减少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来实现全球可持续消费的目标。
国内学者吕福新将可持续消费定义为:是一种以求真、有益、超功利为特征,以持续为目的的节制型消费。
傅家荣认为:可持续消费是从满足人们的生态需要出发,在使用消费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遵循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原则,以实现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及消费环境之间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的消费。
肖彦花认为:可持续消费是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能够保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互相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消费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消费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消费。
就国内研究现状来看,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可持续消费并没有统一的、完整的、科学规范的定义。目前,大多数人将可持续消费当做“可持续发展”的代名词,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将其理解成“绿色消费”。
据相关学者,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经历大自然惨痛教训及沉重反思之后的必然选择。其本质是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和实现观,也就是将现代经济在内的整个现代发展建立在节约资源、增强环境支撑能力及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上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就广义上来说,可持续发展旨在谋求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由此可以看到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消费之间所存在的密切联系。虽然可持续消费是随着可持续发展命题的提出而产生,但可持续发展并不等于可持续消费。
从关系上来说,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消费是辨证的统一,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又各不相同。
首先,可持续发展为可持续消费奠定基础,人类社会如果无法可持续发展,何谈可持续消费。
其次,可持续消费是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人类之所以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就是为了让自己和子孙后代继续更好地在地球上生存消费。再次,可持续消费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方式,如果没有可持续消费做保证,人们都过度地消耗资源和环境,那么可持续发展成无本之源。
就内容上来说,可持续发展的外延大于可持续消费的外延。可持续发展包括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可持续消费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