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跨国种企的转基因事件在中国的安全证书及专利申请情况 原图定位 性状三杰格局初现,种业集中化趋势难改 政策限制+专利过期,跨国种企或难以在国内转基因市场大展拳脚。外商在我国国内的投资 活动需符 合《外商投资目录》的规定,而《外商投资目 录》中规定“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因此,孟山都、杜邦先锋等外资种业龙头在国内多采用和中资种子集团组成 49%:51%持股比例的合资公司来进行杂交玉米种子也在、且无法在国内开展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活动。瑞士先正达也是在被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后、成为中资集团的子公司,其转基因性状才得以通过中国种子集团在国内申请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推进后续的商业化行为的。另外,由于跨国种企普遍早在 1990s 就已经开始了转基因技术的商业化活动,其部分专利已经过期,也可能影响到其在中国的转基因商业活动。相应的,预计转基因玉米性状环节在我国将主要是中资企业的竞争“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