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 原图定位 2018 年,国家卫健委印发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将电子病历的应用水平划分为 0~8 级共 9 个等级。相对于 2011 版的老标准,新版本对评价内容和标准定义更为细致,同时增添了数据质量等重要评价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