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级储能行业主要政策内容
2005年到2022年2月,国家层面大力推出储能行业相关政策,下面是一些重点政策及内容的详细汇总梳理。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开始涉及储能产业战略布局。
2009年12月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储能发展首次写入法案。
201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布局储能产业,重点在储能技术的研发。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利用储能解决并网消纳问题,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通过能源技术创新,提高用能设备设施的效率,重点发展电力储能等技术。
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2025年储能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部分储能设备实现批量化生产能力。
2017年10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未来10年内分两阶段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第一阶段即
“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即“十四五”期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贯彻落实2019-2020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等。
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提出从研发、制造、推进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落实相关工作。
2020年1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建设储能标准体系、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等重点任务。
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为制定新型储能电价机制给予了有益指导。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了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将新型储能作为市场化落实并网条件之一。
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储能从项目准入、备案、建设、并网、运行、退役等全流程的管理规范,明确项目管理职责,破解储能管理困局。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储能(除抽水蓄能)产业在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2025年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确定了近期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及产业布局,对储能改革思路及市场建设给予了指导。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对储能在用户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电价政策环境。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来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确立了储能调峰的作用,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配建调峰能力,按照
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保障性并网以外的可再生能源配置储能的比例,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推动调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火电灵活性机组、气电、光热电站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建立合理的布局空间。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完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价政策,完善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太阳能热发电和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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