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2/2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2.2021/3/1,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发电机组涉网性能,加快光热发电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灵活调节电源的比重,建设调峰电源,发展“新能源+储能”、光热发电,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3.2021/4/19,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1%左右。推动有条件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尽早建成并网。
4.2021/5/11,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5.2021/6/7,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6.2021/7/15,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7.2021/8/10,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鼓励多渠道增加调峰资源。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调峰资源,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气电、光热电站、灵活性制造改造的煤电。
8.2021年10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指出,将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在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方面则明确,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其中包含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
9.2021/11/10,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进 2021
年度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的通知》,鼓励重大创新示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以需求为导向,优先考虑含光热发电、氢能制输储用、梯级电站储能、抽气蓄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示范的“一体化”项目。
以上梳理了2021年以来,国家方面关于光热发电政策的汇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政策解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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