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民促法实施条例重点内容变化 原图定位 5 月 14 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相比 2018 年送审稿,《条例》有明显的规范和限制义务教育、支持职业教育的倾向,同时对高中和高等教育管制放松。对于义务教育,《条例》增加了不得公参民、禁止收购兼并和协议控制、禁止关联交易、不得使用境外教材、禁止跨区招生等限制。对于职业教育,《条例》规定可以公参民、鼓励企业办学、允许考试机构办学。对于高中和高等教育,《条例》解除了收购兼并和协议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限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禁止收购兼并和协议控制、禁止关联交易的规定直接导致相关上市公司面临剥离 K9 业务或者退市的问题。而职业教育限制条件的放宽则对未来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