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2020Q1-3重点房企(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净增加值与营业收入之和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规模比较 原图定位 我们可以通过预收账款、合同负债、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应来关注公司销售回款情况,由于房地产行业的预售模式,房地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不能全部反映出公司当期的销售回款情况,而是应该与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净增加值相加之后再来判断(实际上还要考虑非并表项目的投资收益)。从重点房企来看,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的净增加值+营业收入与公司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致匹配,如果发现公司这两者存在明显较大差异,则应关注公司的回款率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存在较大比例多元化业务的公司,如建筑类业务,由于其作为下游业务回款率天然较低,因此必须考虑其对回款率指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