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开始,我国陆续出台众多危废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支持行业发展。
2001年环保部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管理原则,对产生源,收集,储存,利用,预处理到最终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2)建立危险废物分级管理体系,推行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生命周期管理。
2011年环保部、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1)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2)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
2012年环保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为“十二五”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四种实施环境污染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进一步降低入罪门槛,提升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效果。
2016年发改委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的主体责任”、“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2016年环保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2020年环保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修订)》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2021年国家关于危废行业相关重点政策汇总(最新)
2021年5月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1年5月关于转发《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的通知,通知强调,积极强化与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21年5月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
2021年2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及要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2021年1月关于同意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工程技术(深圳)中心建设的函,围绕我国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方面的技术研发、验证和工程化转化应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021年1月《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的管理工作。
数据来源:《高能环境-重点布局危废资源化再造雨虹奇迹-210807(2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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