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各地区债务化解工作介绍
1、2020年1月3日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支持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到期隐性债务风险,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等级评定通报制度。从严整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健全多部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债务信息一体化建设。
2、2020年12月23日湖北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发布了《湖北省财政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其主要内容是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将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穿透到市县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严格管理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全面清理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通报市县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建立考评问责机制。2019年10月,财政部测算我省隐性债务等级由橙色下降到黄色。
3、2020年9月4日武汉市财政局发布了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布置会,其主要内容是会议主要布置了三项工作,一是布置了债务限额调整计划,二是通报了各区新增政府债券支出进度。三是传达布置了政府隐性债务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的真实性和流程的合规性。
4、2020年9月27日湖北省财政厅发布了省财政厅副厅长陈明出席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其主要内容是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分年度筹资方案,强化建设方案预算约束。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政策,坚决防止市县政府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5、2021年1月27日洪湖市财政局发布了洪湖市召开2021年财政工作会议,其主要内容是守住风险防控底线。一是加强存量债务管理。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入管理,及时纳入预算,主动偿还对应债务本息。二是严格新上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限额内举债的规定,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三是规范筹资融资行为。在策划PPP项目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6、2021年2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是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抓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7、2021年2月5日武汉市财政局发布了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工作要点,其主要内容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压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链条,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本、资源等出让变现,确保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完善政府隐性债务月报制度,加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8、2021年4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北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主要内容是强化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规范发展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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