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需要的GDP增量 原图定位 从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与单位 GDP(不变价,2016 价)数值来看,每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对应的 GDP 增量区间为 32-39 万元。2017-2019 年,这一数据稳定在 38-39万元。假设 2020年每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对应的 GDP增量为39万元,则完成全年900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需要GDP增速达3.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