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向通是什么
2021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决定于2021年9月24日上线“南向通”,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答记者问。回答了有关“南向通”的五个问题,分别是(1)“北向通”上线已有四年,运行情况如何?(2)当前推出“南向通”的主要考虑有哪些?(3)南向通”的整体运行框架是什么?(4)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机构有哪些?(5)“南向通”如何管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2 参与南向通的机构主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答记者问,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基础性服务的机构是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主要包括两地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托管清算银行。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3 南向通政策细则
(1)可投资范围:“南向通”可交易的债券为符合《通知》规定的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而根据9月15日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南向通”交易规则》,交易中心将在交易系统公布可交易债券清单,并根据市场情况及境内投资者需求不时予以更新。
(2)额度管理:“南向通”设置了跨境资金净流出额的年度额度及每日额度。根据《通知》,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而参与“南向通”的QDII和RQDII不纳入相关额度使用情况统计。
(3)采取名义持有人制度,结算和托管过程简化:“南向通”与“北向通”类似,将采用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具体来说,结合9月15日发布的《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业务实施细则》,上清所等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能够在香港金管局CMU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代境内投资者持有其购买的债券。
(4)资金结算:境内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南向通”,相关资金只可用于债券投资,不得通过“南向通”非法套汇。
4 开通南向通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
(2)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全文一览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