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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 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北座)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证券简称:证券简称:锦波生物锦波生物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32982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
2、唐槐园区锦波街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 18 8 号号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2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4、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发行股数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 75.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75.0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
5、价格 49.0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7 月 10 日 发行后发行后总股本总股本 6,733.6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7 月 6 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6,733.6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6,808.60 万股 1-1-4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一、本次公开发行
6、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承诺、
7、稳定股价的承诺、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三、特别风险提示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请特别关注如下风险:(一)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一)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 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是公司目前在研项目之一,尽管公司考虑研发失败及产业化、市场竞争的风险,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将“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纳入本次募
8、投项目,但公司仍将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并推动项目,继续深化公司在抗病毒领域的发展与探索。上述研发项目涉及新药研发,公司目前的主营产品仍以医疗器械为主,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及审批周期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若公司新产品研发进展未达预期,技术难关未能突破或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则存在项目研发失败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该研发项目预计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如研发进展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可能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二)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二)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为重组人
9、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在人体各部位由浅入深,从体表到体腔到体内的应用拓展,其针对的适应症集中于妇科生殖、妇科、外科、泌尿科、骨科、口腔科和心血管科。上述适应症主要涉及人体体腔及体内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注射应用,技术要求较高,难度较大,临床试验对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验证标准以及临床观察周期均高于目前已获 1-1-5 批的植入剂产品,仍然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如主要在研项目研发进展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可能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取得新的研发成果后需要进一步推进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和经营规模化。此外,由于医疗器械类产品关系到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新产品在上市前须通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行政审批
10、,上市后则需要通过开展推广来获得市场接受和认同。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经过产品技术要求制定和审核、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和注册审批等阶段,才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由于监管法规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中,仍存在未来个别产品不能及时注册的可能性,导致相关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的风险。如果公司新产品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者个别产品不能及时注册,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三)在研项目市场开拓不及预期风险(三)在研项目市场开拓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目前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研项目主要为植入剂产品,均为各医疗场景的应用,对应的下游主要客户将向公立医院拓展。公
11、司目前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植入剂产品对公立医院的市场销售还处于市场导入期。由于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产品为行业内创新产品,可能会面临公立医院的进院流程较长或无法通过审批的情形,导致在研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四)在研产品“集采”政策相关风险(四)在研产品“集采”政策相关风险 2021 年 6 月 4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主要为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2022 年1 月 10 日
12、,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提出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对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分别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重组胶原蛋白等医疗器械产品暂未被列入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范围。根据 2022 年 9 月 3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 4955 号建议的答复,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创新医械暂不实行集采政策。如国家加快医疗器械相关的集采政策,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为原料的医疗器械纳入集采范围,发行人在研产品或将面临纳
13、入集采、降低价格等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五)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产品相关风险(五)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产品相关风险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公司目前在售的注射类产品,该产品终端使用方式为用注射用生理盐水配制成溶液进行注射。虽然其对于临床医生操作简单,安全性高,但其疗效与医生注射手法仍存在一定关联,未来可能会出现因医生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对公司产生负面的舆 1-1-6 论影响。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目前国内唯一可用于注射的重组胶原蛋白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且根据 2022 年 4 月 7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评审中心相关公
14、开表述中提及“经查询国外还没有人源化胶原蛋白材料制备的医疗器械上市”。“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市场上暂不存在功效、特点方面完全可比的产品。目前公司该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竞争壁垒较高。但未来随着不断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技术、品牌等壁垒进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植入剂领域,行业竞争将加剧。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产品将面临产品替代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六六)医疗美容行业相关风险)医疗美容行业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销售收入占比呈现持续上升,目前公司已有较大比例的收入来源于医疗美容机构,
15、针对该领域相关的风险如下:1、注射剂产品冷链仓储运输不当风险 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注射剂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需要低温环境储运。储存方面,目前公司设有冷库仓储区,设置温度范围为 2-8,并有超温实时报警装置,确保储存温度;运输方面,公司委托冷链运输公司运输,约定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数据监测,并在运输完成后按月将温度监控数据传回公司,公司专人复核温度监控数据,如有异常进行调查追溯。如果公司在仓储或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温度控制不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公司受到消费者投诉,将对公司产品的声誉及市场形象造成不利影响。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产品主要为医
16、疗器械,尤其是其中的注射类三类医疗器械,涉及注射使用,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效果及身体健康。目前公司已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符合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供应商审核制度、原材料采购记录制度、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等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内控措施,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并未出现质量问题。但未来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产品声誉及销售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3、下游机构无合规证照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生活美容机构不能从
17、事医疗美容活动。在公司产品流通过程中,如果下游客户将公司产品销往没有合规经营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销往生活美容机构用于医疗美容,存在给公司产品声誉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1-1-7 4、下游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不合规的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中的医疗美容机构如果经营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价格欺诈,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存在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
18、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以及在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活动中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要求的承诺或者表述等,可能导致相关医疗美容机构受到处罚,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并对公司的产品声誉带来不利影响。5、市场相关主体夸大宣传和过度营销的风险 下游医疗美容机构或其合作主体如果为获取利润夸大宣传产品效果,对客户进行过度营销,可能带来部分客户在接受医疗美容治疗后获得的效果与预期落差较大,导致消费者对医疗美容机构及产品效果不满,对公司产品声誉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6、市场假货风险 公司的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在面部注射领域已形成良好的口
19、碑和市场声誉,尽管发行人已就防止产品侵权建立相关防控和应对措施,但如果市场上有假冒公司产品出现,仍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及声誉带来不利影响。7、医疗事故风险 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目前主要用于“面部真皮组织填充以纠正额部动力性皱纹”,具有无免疫原性、高生物相容性等特点安全性较高,截至目前尚未出现过与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相关的医疗事故。但未来如果因为医疗美容机构医师的注射手法不当、违规操作公司产品、消费者自身不当用药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关医疗事故,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声誉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七)产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七)产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 报告期内
20、,公司产品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不存在因公司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者严重不良反应。虽然公司对产品的效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实验与分析,并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了有效的质量控制,但如果公司未能严格遵循生产安全相关制度,导致公司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可能使公司面临赔偿、产品召回以及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八)(八)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产品政策变动风险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产品政策变动风险 1-1-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类医疗器械及功能性护肤品产品。2020 年 12 月,国务院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自 2021 年 6 月 1 日
21、起施行,2022 年 3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流通等多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2021 年 8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行业内企业就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行为规范,提高了化妆品行业整体的准入门槛。未来,随着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可能进一步出台更加严格的举措,对企业生产经营、执业许可、质量标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满足监督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则存在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可
22、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政策趋严,为了满足合规要求公司可能加大成本投入,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23、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经营模式、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动,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3 月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235866 号审阅报告。公司已披露经审阅的 2022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
24、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1-1-9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0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4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5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4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65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66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175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9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302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311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31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316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
25、查文件备查文件.326 1-1-1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锦波生物 指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锦波有限 指 太原锦波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锦波产业 指 锦波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鼎天生物 指 山西鼎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锦波传媒 指 山西锦波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无龄 指 杭州无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鼎正生物 指 山西鼎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鼎新医疗 指 深圳市鼎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鼎天泓医疗 指 山西鼎天泓医疗
26、科技有限公司 锦川生物 指 山西锦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振东锦波 指 北京振东锦波科技有限公司 上普锦波 指 上普锦波(山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德锦生物 指 杭州德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锦波产业园 指 锦波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科创城投资 指 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综改区产投 指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合成生物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胶锦波 指 中胶锦波生物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锦波法罗米 指 山西锦波法罗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锦域鼎辉 指 山西锦域鼎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秀域集团 指 秀域集团包括成都市秀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控制的北京春语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重庆春语美容有限
27、公司、成都武侯春语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等 樊文花集团 指 樊文花集团包括广州樊文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广州芙莉莱化妆品有限公司 臻妍颂集团 指 臻妍颂集团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杭州蓝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研究院 指 锦波生物功能蛋白创新研究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交易所、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药监局、药监部门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药监部门 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计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股转系统、股转公司、股转系统公
28、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指 是由 38 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Frost&Sullivan 指 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沙利文公司立足遍布六大洲的 40 多个办公室,为全球 1000 强公司、新兴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了可靠的市场投融资及战略与管理咨询服务。火石创造数据平台 指 杭州费尔斯通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 2015 年 8 月,致力于数据驱动产业发展,提供产业选择的支撑、产业治理的工具和产业服 1-1-11 务的平台,提升产业治理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 Market
29、s And Markets 指 一家境外的数据咨询公司 Grand View Research 指 一家境外的数据咨询公司 标点信息、标点医药 指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隶属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最近一年 指 2022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最近一年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功能
30、性蛋白、功能蛋白、功能肽 指 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蛋白质,它们可以是人体组织重要构成部分,或参与人体各种代谢活动,或提供能量,或参与免疫调节等 重组胶原蛋白 指 采用重组 DNA 技术,对编码所需人胶原蛋白质的基因进行遗传操作和修饰,利用质粒或病毒载体将目的基因带入适当的宿主细胞(细胞、酵母或其他真核细胞等)中,表达翻译成胶原蛋白或类似胶原蛋白的多肽,经过提取和纯化等步骤制备而成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 指 指由 DNA 重组技术制备的人胶原蛋白特定型别基因编码的全长或部分氨基酸序列片段,或是含人胶原蛋白功能片段的组合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 指 通过 DNA 重组技术制备的人型胶原蛋白核心功能区的
31、组合,其氨基酸序列的重复单元与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特定功能区相同,其功能区域具有 164.88柔性三螺旋结构 结构生物学 指 是一门用物理的手段,如 X-射线晶体学、冷冻电镜三维重构技术、核磁共振波谱学技术等,来研究蛋白质等生物大分子的结构与功能的学科,已逐渐成为分子生物学中最精确和最有成效的一个分支。各个层次的生命活动,都需要在分子水平上进行物质结构和功能的研究才能最终阐明其本质 多肽 指 由多个氨基酸组成的氨基酸链 合成生物学 指 以生物学、化学工程、电子工程、信息学、计算科学等相关学科发展为基础的一门新兴多学科交叉会聚的工程学科。基于工程学理念的合成生物学,采用标准化的生物元件和基因线路
32、,在理性设计原则指导下组装并合成新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生物系统 蛋白质工程 指 以蛋白质分子的结构规律及其生物功能的关系作为基础,通过化学、物理和分子生物学的手段进行基因修饰或基因合成,对现有蛋白质进行改造,或制造一种新的蛋白质 发酵工程 指 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手段,利用微生物的某些特定功能,为人类生产有用的产品,或直接把微生物应用于工业生产过程的一种新技术 基因重组工程 指 又称基因拼接技术和 DNA 重组技术,是以分子遗传学为理论基础,以分子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的现代方法为手段,将不同来源的基因按预先设计的蓝图,在体外构建重组 DNA 分子,然后导入活细胞以改变生物原有的遗传特性,最终获得新品种或
33、新产品 病毒进入抑制原理 指 病毒的完整生命周期包括进入宿主细胞并完成复制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为:附着、入侵、脱壳、合成、组装、释放。病毒通过特异性结合靶细胞表面的受体附着到宿主细胞表面,然后通过受体介导的内吞或者膜融合途径进入靶细胞。病毒进入抑制剂作用在较早的病毒黏附及入侵阶段,可以分别阻断病毒与宿主靶细胞的黏附,与受体/共受体的结合及与靶细胞膜的融合等。此外,由于病毒除了通过靶细胞膜进入靶细胞内复制,也能通过感染细胞 1-1-12 传递到相邻的未感染细胞,该途径同样由病毒包膜蛋白介导,病毒进入抑制剂也能阻断这一传播途径 医疗器械 指 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
34、、材料及其他相关物品 二类医疗器械 指 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三类医疗器械 指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功能性护肤品 指 具备美白、抗皱、防晒、补水等功效的护肤产品,该类别下均为化妆品 酸酐化牛-乳球蛋白 指 一种来源于食用牛奶中的-乳球蛋白,经过酸酐化修饰后得到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使其表面带有更多的负电荷,能与 HPV壳蛋白的 L1 区的 C 端和 L2 区的 N 端的正电荷区域相结合,占位、阻断 HPV 病毒侵入宿主细胞内的过程,从而达到阻断 HPV感染的目的 HPV 指 人乳头瘤病毒(Human Pap
35、illoma Virus),高危 HPV 持续感染是女性宫颈癌致病的主要因素 HIV 指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引发艾滋病的病原体 冠状病毒 指 在系统分类上属套式病毒目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属,冠状病毒属的病毒是具囊膜、基因组为线性单股正链的 RNA 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大类病毒 EK1 指 一种具有广谱抗冠状病毒的活性多肽,由 36 个氨基酸组成 氨基酸序列 指 氨基酸相互连接形成肽链(或多肽)的顺序。如果肽链是一个蛋白质,氨基酸序列则被称为蛋白质的一级结构。根据氨基酸的结构和它们连接在一起的方式,氨基酸序列只能按照一个方向读取,并且
36、以特定形式形成肽 免疫原性 指 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释放免疫效应物质(如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的特性 组织相容性 指 指材料与生物活体组织及体液接触后,不引起细胞、组织的功能下降,组织不发生炎症、癌变以及排异反应等 BSL-2 实验室 指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致病能力和传染的危险程度等,将传染性微生物划分为 4 类;根据设备和技术条件,将生物安全实验室也分为4 级(一般称为 BSL-1、BSL-2、BSL-3、BSL-4 实验室),BSL-1级别最低,BSL-4 级别最高;BSL-2 适用于对人和环境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敷料 指 能起到暂时保护伤口、防止感染、促使愈合的医用材料 生物材料
37、指 生物材料是一种与生物系统相互接触后可以对生物体的组织、器官或功能进行诊断、治疗、可增强或可替代的材料 生物制品 指 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诊断制品等 蛋白质结构数据库、PDB 指 蛋白质结构数据库(Protein Data Bank),1971 年创建,国际权威的蛋白质三维结构数据库 假病毒 指 由来自两种不同病毒的核
38、心基因组和包膜蛋白在体外组装成一个完整的嵌合型病毒颗粒,由于缺失各自病毒包膜蛋白或致病基因,假病毒没有自主复制能力,只能单轮感染宿主细胞,但其进 1-1-13 入细胞的方式与包膜蛋白来源病毒一致。假病毒具有安全性高、可操作性强、易于高通量操作的特征,被广泛用于替代高致病性病毒进行病毒感染机理研究及抗病毒药物的筛选和评估等 两票制 指 根据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干扰素 指 是一类糖蛋白,具有干扰病毒复制的作用,参与免疫应答和免疫调节,也是重要的促炎细胞因子 融合标签技术 指 一
39、种通过重组蛋白质所含融合标签同配体的特异相互作用,实现重组蛋白质的纯化的技术 植入剂 指 以注射方式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 期临床 指 在人体中进行的初步临床药理学及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下一步临床研究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期临床 指 在人体中进行的初步评价药物在目标适应症受试者中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的研究,其也将为期临床试验设计、给药剂量和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期临床 指 就某一适应症在足够数量的受试者中对某一化合物或产品进行的临床研究,旨在确定该化合物或产品就其预期用途而言是安全有效的,并确定在规定剂量范围内与该化合物或产品相关的警告信息、注意事项和不
40、良反应,以及支持该化合物或产品某一适应症或标签扩展的监管批准 细胞外基质(ECM)指 由细胞分泌到细胞外间质中的大分子物质,构成复杂的网架结构,对组织和细胞起到连接和支持作用,主要成分是胶原蛋白和透明质酸 靶细胞 指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特指病毒感染宿主细胞,用于研究药物对病毒的抑制作用-螺旋 指 蛋白质二级结构的主要形式之一 S 蛋白 指 冠状病毒包膜刺突蛋白(spike protein,S),属于经典 I 型病毒膜融合蛋白,S 蛋白通常情况下会形成三聚体 医保药品目录 指 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
41、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化妆品 指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注:本招股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1-1-14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
42、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一、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8346F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锦波生物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 832982 有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8 日 股份股份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7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62,336,000 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杨霞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
43、园区锦波街 18 号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杨霞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杨霞 主办券商主办券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挂牌日期日期 2015 年 7 月 24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制造业(C)医药制造业(C27)管理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C)医 药 制 造 业(C2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霞持有公司股票 40,098,800 股,占总股本的 64.
44、326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1 月至2016 年 11 月,任山西医科大学讲师;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锦波有限执行董事;2011 年 5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锦波有限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应用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理性设计等前沿技术,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抗病毒领域,系统性从事功能蛋白结构解析、功能发现等基础研究,并运用合成生物学等方法实
45、现功能蛋白的规模化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为核心的各类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分别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型胶原蛋白及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为核心成分。公司已建立了从上游功能蛋白核心原料到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等终端产品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公司终端产品主要应用在妇科、皮肤科、外科、五官/口腔科、肛肠科、护肤等不同应用场景中。通过不断创新,公司已完成包括型、型、XVII 型等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主要的基础研究,并已在妇科、泌尿科、皮肤科、骨科、1
46、-1-15 口腔科、外科、心血管科等领域持续开展应用研究。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具有代表性的已实现重组胶原蛋白特别是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产业化的企业。公司成功研发了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属于一种生物医用新材料,并以该材料作为唯一成分,开发了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并于 2021 年 6 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面部皱纹纠正,是目前唯一的注射级别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生物医用材料,目前正在开展该材料在妇科、泌尿科、外科、骨科、心血管等各种医疗场景的应用开发。公司研发的该新材料具有原创性、国际技术领先性及广泛的应用前景,公司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处于国际
47、技术领先地位:2021 年 3 月 12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36 号),根据该文件,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主要旨在鼓励创新,方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选择原材料和关键元器件,简化注册申报。当月,公司完成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的医疗器械原材料主文档登记(登记编号:M2021001-000),是我国第一个获得医疗器械原材料登记的企业。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披露1,公司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的医疗器械,为相关材料临床应用及产业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此次批准上市产品所使
48、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预计在血管内皮、子宫内膜、创面、口腔黏膜修复及骨科等领域具有更广阔的临床应用。”2022 年 1 月,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被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选入“2021年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2。根据 2022 年 3 月 28 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申请立项项目意见的通知,公司产品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的,并获批上市的 III 类医疗器械。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技术,是我国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为推动我国原创技术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占领
49、国际先机,为有效促进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基础研究、产品研发、产业的高效发展和临床的有效应用,最终引导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亟需制定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行业标准。作为重要的生物医学材料和工业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将在手术缝合线、止血纤维、代血浆、水凝胶、敷料、人工皮肤、人工血管、人工骨和骨修复、角膜、神经修复等材料的临床应用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因此,重组人源化胶原在生物材料领域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巨大的市场空间,推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制定和成果转化,有望为我国取得先发优势,占据科 1 https:/ 2 https:/ 1-1-16 技制高点,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 年 1
50、月,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了 YY/T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根据 2022 年 4 月 7 日国家药监局中国器审公众号显示经查询国外还没有人源化胶原蛋白材料制备的医疗器械上市3。综上,公司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处于国际技术领先地位。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2022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22022年度年度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12021年度年度 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02020年度年度 资产总计(元)815,515,113.11 556,681
51、,514.39 472,436,236.80 股东权益合计(元)440,763,418.87 330,999,732.07 310,277,975.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440,214,160.05 331,039,151.42 307,706,108.4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3.81 39.78 34.18 营业收入(元)390,198,402.96 233,436,954.23 161,274,430.16 毛利率(%)85.44 82.29 80.01 净利润(元)108,913,686.80 56,901,756.22 32,271,224.96 归属于母公
52、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09,175,008.63 57,387,303.69 31,948,434.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01,716,559.70 48,840,367.45 22,974,217.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31 17.68 1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6.38 15.05 7.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75 0.92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75 0.92 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3,891,082.75 57,060,273.16 92,045,612.90
5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83 15.35 19.49 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 3 https:/ 1-1-17 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
54、议案。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等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将发行底价由 117 元/股调整到 50 元/股;募投项目由重组人源化
55、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研发项目、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研发项目、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将拟用于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 23,200 万元调整至 20,000 万元;为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公司调整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2022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56、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57、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将发行底价由 50 元/股调整到 49 元/股,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
58、注意投资风险。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18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75.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75.0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7.4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4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发行后总股本 6,733.60 万股 每股发
59、行价格 49.00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30.03 发行后市盈率(倍)32.44 发行前市净率(倍)6.94 发行后市净率(倍)5.04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1.63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1.51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7.06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9.72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8.31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6.69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中信证券锦波生物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晨鸣(青岛
60、)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5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新长期(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长期中国稳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预
61、计募集资金总额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4,500.00 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8,175.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08.81 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0.5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3,091.19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404.41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1、保荐承销费用:2,082.5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394.88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审计及验资费用:
62、702.36 万元;3、律师费用:264.15 万元;1-1-19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2.18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3.03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6,733.6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6,808.60 万股;注 2: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63、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3: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32.44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32.80 倍;注 4: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5: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5.04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4.85 倍;注 6:发行前每股收益以 2022 年度经审计扣
64、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7: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1.51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1.49 元/股;注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9: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65、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72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0.10 元/股;注 10: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11: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6.69%,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
66、资产收益率 15.87%。七、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一)保荐人、承销商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日期 1995年10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14402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李飞 签字保荐代表人 李飞、先卫国 项目组成员 张英博、封硕、姚曜、卢秉辰、方路航、黄品杰、伍逸文、冯鹰林、凌峰 1-1-20(
67、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注册日期 1999年4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7688X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龚丽艳、杨明星 (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余强 注册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4063
68、A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王佶恺、银雪姣 (四)(四)资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六)(六)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
69、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号 70000121 (七)(七)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联系电话 400-626-3333 传真 400-626-3333 1-1-21(八)(八)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70、。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一家应用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理性设计等前沿技术,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抗病毒领域,系统性从事功能蛋白结构解析、功能发现等基础研究,并运用合成生物学等方法实现功能蛋白的规模化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胶原蛋白是人体主要的细胞外基质(ECM),约占细胞外基质的 85%,是人体组织器官的主要结构蛋白,约占人体蛋白质总量的 3040%。胶原蛋白常见于皮肤、血管、肌腱、筋膜等部位,发挥多种重要的生物学功能。人类目前已发现 28 种型别的胶原蛋白,分布在人体不同的组织器官,全方位参与人体组织器官的修复和再生。公司是一家以
71、功能蛋白系统性创新研发为核心驱动的生物材料企业,公司创立十余年,始终坚持原始创新,目前已自主形成了蛋白结构研究及功能区筛选技术、功能蛋白高效生物合成及转化技术、功能蛋白标准化注射剂研究平台、功能蛋白多维度评估 BSL-2 实验室及临床前应用平台五大核心技术平台。此外,公司建设有山西省功能蛋白技术中心、复旦-锦波功能蛋白联合研究中心、功能蛋白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川大-锦波功能蛋白联合实验室、重医二院-锦波功能蛋白临床转化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涉及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产业化研究等多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授权 32 项,其中包括美国发明专利授权 1 项。公司参与了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
72、项之基于药物缓释技术的艾滋病新型生物预防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并承担子课题完成阴道缓释凝胶的配制、剂型优化、小量生产及中试生产(子课题编号 2013ZX),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防治重大呼吸道病毒感染疾病的原创生物技术产品研发及战略储备并承担子项目预防呼吸道病毒感染喷雾剂型研究及消杀剂产品研发报批(子课题编号 2018ZX10301-403-005-002)。十三五期间,公司完成抗病毒一类新药(EK1 喷雾剂)药物筛选和新药临床前研究,并于 2021 年 9月 9 日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LP01469)。公司成功研发的重组 III
73、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属于一种生物医用新材料,并以该材料作为唯一成分,开发了三类医疗器械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并于 2021 年 6 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面部皱纹纠正,是目前唯一的注射级别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生物医用材料,目前正在开展该材料在妇科、泌尿科、外科、骨科、心血管等各种医疗场景的应用开发。1-1-22 公司研发的该新材料具有原创性、国际技术领先性及广泛的应用前景,公司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处于国际技术领先地位:根据 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披露4,该产品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的医疗器械,为相关材料
74、临床应用及产业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此次批准上市产品所使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预计在血管内皮、子宫内膜、创面、口腔黏膜修复及骨科等领域具有更广阔的临床应用。2022 年 1 月,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被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选入2021年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5。根据 2022 年 3 月 28 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申请立项项目意见的通知,公司产品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的,并获批上市的 III 类医疗器械。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技术,是我国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为
75、推动我国原创技术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占领国际先机,为有效促进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基础研究、产品研发、产业的高效发展和临床的有效应用,最终引导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亟需制定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行业标准。作为重要的生物医学材料和工业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将在手术缝合线、止血纤维、代血浆、水凝胶、敷料、人工皮肤、人工血管、人工骨和骨修复、角膜、神经修复等材料的临床应用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因此,重组人源化胶原在生物材料领域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巨大的市场空间,推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制定和成果转化,有望为我国取得先发优势,占据科技制高点,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 年 1 月,国家药监
76、局正式发布了 YY/T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根据 2022 年 4 月 7 日国家药监局中国器审公众号显示经查询国外还没有人源化胶原蛋白材料制备的医疗器械上市6。公司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处于国际技术领先地位。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系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
77、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4 https:/ 5https:/ 6 https:/ 1-1-23 综合考虑发行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情况、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情况等因素,预计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市值将不低于 2 亿元。公司 2021 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4,884.04 万元、10,171.6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5.05%、26.38%,符合发行人选择的市值标准。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
78、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00.00 万股股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选择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增加至不超过 575.00 万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79、 募集资金投入额募集资金投入额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研发项目 23,200.00 20,000.00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15,000.00 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合计 50,200.00 47,000.00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
8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前述项目的全部资金需求,公司将优先满足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研发项目资金需求,其次满足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资金需求,如有结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1-1-24 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 1-1-25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数据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
81、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一、技术风险一、技术风险(一)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一)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 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是公司目前在研项目之一,尽管公司考虑研发失败及产业化、市场竞争的风险,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将“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研发项目”纳入本次募投项目,但公司仍将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并推动项目,继续深化公司在抗病毒领域的发展与探索。上述研发项目涉及新药研发,公司目前
82、的主营产品仍以医疗器械为主,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及审批周期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若公司新产品研发进展未达预期,技术难关未能突破或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则存在项目研发失败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该研发项目预计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如研发进展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可能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二)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二)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研发项目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为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在人体各部位由浅入深,从体表到体腔到体内的应用拓展,其针对的适应症集中于妇科生殖、妇科、外科、泌尿科、骨科
83、、口腔科和心血管科。上述适应症主要涉及人体体腔及体内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注射应用,技术要求较高,难度较大,临床试验对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验证标准以及临床观察周期均高于目前已获批的植入剂产品,仍然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如主要在研项目研发进展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可能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取得新的研发成果后需要进一步推进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和经营规模化。此外,由于医疗器械类产品关系到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新产品在上市前须通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行政审批,上市后则需要通过开展推广来获得市场接受和认同。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经过产品技术要求制定和审核、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和注册审批
84、等阶段,才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由于监管法规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中,仍存在在研产品不能及时注册的可能性,导致相关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的风险。如果公司新产品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者个别产品不能及时注册,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三三)合作研发机构终止合作的风险)合作研发机构终止合作的风险 公司与复旦大学、四川大学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医疗机构长期 1-1-26 保持合作,并分别成立了“复旦锦波功能蛋白联合研究中心”、“川大锦波功能蛋白联合实验室”以及“功能蛋白临床转化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研发及临床研究,产学研合作研发模式的持
85、续性和稳定性对公司研发存在一定影响。尽管公司与各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合作机构一旦与公司终止合作关系、改变合作模式或者背离合作宗旨,而公司未能及时找到新的合作方或自主研发水平不能满足研发需要,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产品研发产生不利影响。(四四)现有技术升级迭代风险)现有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扩充研发实力,形成了蛋白结构研究及功能区筛选技术、功能蛋白高效生物合成及转化技术、功能蛋白标准化注射剂研究平台、功能蛋白多维度评估 BSL-2 实验室及临床前应用平台五大核心技术平台,并以平台为出发点不断进行延伸开发。然而,近年来生物医药
86、领域高速发展,技术能力不断提高。若未来在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国际或者国内出现突破性的新技术或新产品,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技术路线,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从而对产品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五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行业背景,对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有着较高的要求,稳定和扩大科技人才队伍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要。公司制定了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但若未来公司相应机制不能吸引新的或不能留住现有的技术人才,将对公司研发、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六六)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87、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公司通过规范研发管理流程、健全保密制度、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方式,实现对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保护。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避免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保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风险。二、经营风险二、经营风险(一)在研项目市场开拓不及预期风险(一)在研项目市场开拓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目前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研项目主要为植入剂产品,均为各医疗场景的应用,对应的下游主要客户将向公立医院拓展。公司
88、目前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植入剂产品对公立医院的市场销售还处于市场导入期。由于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产品为行业内创新产品,可能会面临公立医院的进院流程较长或无法通过审批的情形,导致在研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1-1-27(二)在研产品“集采”政策相关风险(二)在研产品“集采”政策相关风险 2021 年 6 月 4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主要为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2022 年1 月
89、 10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提出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对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分别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重组胶原蛋白等医疗器械产品暂未被列入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范围。根据 2022 年 9 月 3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 4955 号建议的答复,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创新医械暂不实行集采政策。如国家加快医疗器械相关的集采政策,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为原料的医疗器械纳入集采范围,发行人在研产品
90、或将面临纳入集采、降低价格等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三)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产品相关风险(三)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产品相关风险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公司目前在售的注射类产品,该产品终端使用方式为用注射用生理盐水配制成溶液进行注射。虽然其对于临床医生操作简单,安全性高,但其疗效与医生注射手法仍存在一定关联,未来可能会出现因医生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对公司产生负面的舆论影响。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目前国内唯一可用于注射的重组胶原蛋白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且根据 2022 年 4 月 7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评审中心相关公开表述中
91、提及经查询国外还没有人源化胶原蛋白材料制备的医疗器械上市。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市场上暂不存在功效、特点方面完全可比的产品。目前公司该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竞争壁垒较高。但未来随着不断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技术、品牌等壁垒进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植入剂领域,行业竞争将加剧。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产品将面临产品替代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四)(四)医疗美容行业相关风险医疗美容行业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销售收入占比呈现持续上升,目前公司已有较大比例的收入来源于医疗美容机构,针对该领域相关
92、的风险如下:1、注射剂产品冷链仓储运输不当风险 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注射剂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需要低温环境储运。储存方面,目前公司设有冷库仓储区,设置温度范围为 2-8,并有超温实时报警装置,确保储存温 1-1-28 度;运输方面,公司委托冷链运输公司运输,约定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数据监测,并在运输完成后按月将温度监控数据传回公司,公司专人复核温度监控数据,如有异常进行调查追溯。如果公司在仓储或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温度控制不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公司受到消费者投诉,将对公司产品的声誉及市场形象造成不利影响。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产品主要为
93、医疗器械,尤其是其中的注射类三类医疗器械,涉及注射使用,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效果及身体健康。目前公司已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符合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供应商审核制度、原材料采购记录制度、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等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内控措施,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并未出现质量问题。但未来可能存在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产品声誉及销售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3、下游机构无合规证照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生活美容机构不能
94、从事医疗美容活动。在公司产品流通过程中,如果下游客户将公司产品销往没有合规经营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销往生活美容机构用于医疗美容,存在给公司产品声誉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4、下游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不合规的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中的医疗美容机构如果经营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价格欺诈,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存在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
95、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以及在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活动中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要求的承诺或者表述等,可能导致相关医疗美容机构受到处罚,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并对公司的产品声誉带来不利影响。5、市场相关主体夸大宣传和过度营销的风险 下游医疗美容机构或其合作主体如果为获取利润夸大宣传产品效果,对客户进行过度营销,可能带来部分客户在接受医疗美容治疗后获得的效果与预期落差较大,导致消费者对医疗美容机构及产品效果不满,对公司产品声誉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6、市场假货风险 公司的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在面部注射领域已形成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声
96、誉,1-1-29 尽管发行人已就防止产品侵权建立相关防控和应对措施,但如果市场上有假冒公司产品出现,仍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及声誉带来不利影响。7、医疗事故风险 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目前主要用于“面部真皮组织填充以纠正额部动力性皱纹”,具有无免疫原性、高生物相容性等特点安全性较高,截至目前尚未出现过与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相关的医疗事故。但未来如果因为医疗美容机构医师的注射手法不当、违规操作公司产品、消费者自身不当用药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关医疗事故,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声誉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五)产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五)产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 报告
97、期内,公司产品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不存在因公司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者严重不良反应。虽然公司对产品的效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实验与分析,并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了有效的质量控制,但如果公司未能严格遵循生产安全相关制度,导致公司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可能使公司面临赔偿、产品召回以及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六六)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产品政策变动风险)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产品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类医疗器械及功能性护肤品产品。2020 年 12 月,国务院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
98、022 年 3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流通等多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2021 年 8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行业内企业就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行为规范,提高了化妆品行业整体的准入门槛。未来,随着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可能进一步出台更加严格的举措,对企业生产经营、执业许可、质量标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满足监督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则存在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可能会给公司
99、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政策趋严,为了满足合规要求公司可能加大成本投入,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七七)监管政策变化风险)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其他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意味着“两票制”的正式落地。由于医疗设备、耗材与药品之间的差别及其临床使用和售后服务的复杂性,“两票制”尚未在医疗器械领域全面实施。但 1-1-30 未来如果“两票制”在医疗器械领域全面实施,将对公司
100、的销售模式、销售价格、销售回款、销售费用率等产生影响。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两票制”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另外,国家也在持续制定和实施医疗控费的相关措施,包括医保政策变化、出台“带量采购”等政策,对医疗器械企业的产品生产与销售等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国家医疗器械领域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发生对公司不利的重大变化,或公司不能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八八)经销商管理风险)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医疗器械有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控制和约束力有限,不能完全排除经销商在产品宣传、推广环节不适当行为,或者
101、在产品存储、运输、售后等具体销售环节缺少相应控制,影响产品销售,进而对公司产品品牌、市场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对经销商是买断式销售,虽然公司建立有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向经销商的发货、收货、回款以及查验防止区域窜货等情况进行有效管理,但发行人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经销商后续销售进行管控,存在无法跟踪产品流向的风险。(九九)线上经营风险)线上经营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线上渠道直接销售,以功能性护肤品为主。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各种线上平台对消费者购物习惯的培养或引导不断增强。线上销售相比线下经营,对公司有不同的要求,比如产品信息和使用反馈的传播速度更快,对公司品牌营销管理要求更高;线上销售直接
102、面对众多个人消费者,对公司售后客服质量要求更高等;同时,公司线上渠道销售亦需要符合电子商务法等的规定。公司如不能适应发展趋势,及时拓展网上销售渠道、加强电子商务队伍建设,实时满足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将对公司的销售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十十)重组胶原蛋白产品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重组胶原蛋白产品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重组胶原蛋白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重组胶原蛋白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10,121.70 万元、16,290.79 万元和 33,392.2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96%、69.81%和 85.60%。胶原蛋白类产品的生产存在生物合成,
103、以及动物组织胶原提取多种不同技术路径,且行业内不同技术路径均已形成较大规模的企业,公司重组胶原蛋白相关产品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十一十一)经营房产租赁风险)经营房产租赁风险 公司位于山西综改区人源化胶原蛋白产业园的房产系租赁取得,此外公司还租赁了其他不动产用于经营。若租赁期限到期后上述房产不能及时续租,或者租赁条款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的变化,则公司需重新选择生产经营场所并进行搬迁,可能短期内对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十二十二)部分产品无法继续销售的风险)部分产品无法继续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皮肤创面诱导凝胶销售收入分别为 26.40 万元、175.13 万元和 119.87 万元
104、,占 1-1-31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6%、0.75%和 0.31%。该部分收入涉及的产品名称为“皮肤创面诱导凝胶”,产品注册证编号为“晋械注准 20152640037”,产品类别为二类医疗器械。2019 年 11 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2019 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公司含有 EGF成分的医疗器械产品“皮肤创面诱导凝胶”被分类为“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公司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晋械注准 20152640037)仍在有效期内(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19 日),仍可继续生产销售,有效期届满后,将无法为其办理医疗器
105、械产品注册证续期,该产品存在无法继续销售的风险,公司计划未来优化产品配方,不再在该产品中使用 EGF 成分,但仍存在产品无法获批的风险,如果该产品将来到期后无法销售或修改成分后无法获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2019 年 11 月 27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监督函2019835 号),列举了各项有效成分,并明确规定“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起始原材料,用生物学技术制成,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类疾病的制剂,如疫苗、血液制品、生物技术药物、微生态制剂、免疫调节剂、诊断
106、制品、蛋白质、肽等(酶除外)”属于禁用物质。该清单规定的禁用物质涉及的公司卫生用品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为 406.39 万元、570.87 万元和 315.59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2%、2.45%和 0.8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部分收入涉及的已经备案仍未注销的产品,包括“兰蜜重组人源胶原蛋白抑菌凝胶”、“锦波粘膜抑菌雾化溶液”、“基因博士抑菌喷雾”和“基因博士抑菌凝胶”,前述产品均为第二类消毒产品。上述政策目前仍为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相关蛋白成分仍可加入卫生用品中。如果上述政策进一步推行并实施后,公司以上相关产品存在无法继续销售的风险。三、内控风险三、内
107、控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规模扩大,公司子公司数量增加,各级子公司已达到 9 个,员工数量增长,从 2020 年末 347 人增至 2022 年末 616 人,相应对公司的内控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产、供、销体系,并根据积累的管理经验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开展,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张,现有的管理组织架构、管理人员素质和数量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内部控制执行效果不佳的风险。四、财务风险四、财务风险(一)销售费用增加风险(一)销售费用增加风险
10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753.51 万元、5,596.71 万元和 10,495.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27%、23.98%和 26.90%,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及宣传推广费等。公司的重组胶原 1-1-32 蛋白医疗器械产品市场,需要对终端的医疗机构进行持续的学术推广,宣传推广投入持续增加,公司部分功能性护肤品采取线上销售,线上推广费用较高,如未来产品短期内无法实现销售收入同步增长,将会对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14.37 万元、3,280.36 万元和 5,577.0
10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3%、14.05%和 14.29%。报告期内,公司给予重要客户一定信用期,随着公司规模扩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相应增长。公司已经对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进行充分估计,并按照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客户未来发生经营困难、财务困境等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或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三)存货余额增加风险(三)存货余额增加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97.89 万元、3,157.45 万元和 4,351.1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86%、5.67%和 5.3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存货余额逐年增加,若未来公
110、司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导致产品销售不畅,进而导致存货积压,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四)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四)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1,104.38 万元、857.33 万元和 673.09 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1.01%、13.48%和 5.30%。其中,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政府补助主要系研发平台建设补贴、研发项目补贴、产品研发补贴等,以及鼓励研发和技术创新的奖励。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时间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政府对公司的扶持政策出现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存在波动的风险。(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
111、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系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五、法律风险五、法律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作为综合了多学科的高技术行业,与传统行业相比更加强调技术含量。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公司虽然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但仍可能面临专利技术、商标被侵权的法律风险。1-1-33 六、募
112、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一)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一)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项目项目研发研发失败风险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 20,000.00 万元于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注射剂产品项目,本项目将针对 I 型等 6 种新型别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进行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尽管公司已具有开发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的经验和成熟的研发团队,但在对新型胶原蛋白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中仍然存在研发失败风险、无法得到监管机构审批以及市场反应不及预期的风险,导致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无法为公司产生效益。(二)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二)品牌建设及
113、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有助于实现公司产品从生产端到消费者的顺利流通,加强品牌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和影响力。但募集资金投资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的效果,受到市场宏观环境、具体营销策略、品牌推广机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最终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的结果具有不及预期的风险。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霞直接持有公司 64.3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杨霞仍可控制公司不低于 58.89%的股份,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仍能通过所控制的表决权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未来有可能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但有可能
114、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如果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八、八、股票发行风险股票发行风险(一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51 元、0.92 元和 1.7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7.88%、15.05%和 26.38%。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后才能逐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二二)
115、发行失败风险发行失败风险 目前股票二级市场环境和发行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存在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人数、发行后股东人数、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不符合进入北交所上市条件或者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则为发行失败。在股票发行过程中,若出现认购不足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底价的情况,亦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失败后公司将在创新层继续挂牌。1-1-34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SHANXI JINBO BIO-PHARM
116、ACEUTICAL CO.,LTD.证券代码 832982 证券简称 锦波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8346F 注册资本 62,336,000 元 法定代表人 杨霞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8 日 办公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注册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邮政编码 030032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http:/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唐梦华 投资者联系电话
11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医疗器械、化妆品、卫生用品、多肽类原料、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胶原蛋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物医药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以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为核心的各类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以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为核心的各类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 二、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一)挂牌挂牌时间时间 2015 年 7 月 24 日 (二)(二)挂牌挂牌地点地点
118、股转系统 (三)(三)挂牌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四)(四)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情况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1-1-35 锦波生物自挂牌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2 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 7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
119、(六)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七)(七)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股票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公司股票交易方式变动情况如下:1、2015 年 7 月,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2、2016 年 1 月,公司申请并经股转系统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3、2017 年 3 月,公司申请并经股转系统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
120、指引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由协议转让方式变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方式未发生变化。(八)(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融资情况。(九)(九)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十)(十)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1-1-36(十一)(十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2021 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121、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的议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2,336,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本次股利于 2021 年 9 月发放完毕,分派现金红利款为 31,168,000.00 元。三、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1-1-37 四、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霞女士
122、,持有公司 40,098,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269%。杨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9 月出生,公司董事长,身份证号码为1405211974*。杨霞简历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1-1-38(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除前述杨霞之外的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
123、和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霞除发行人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6,233.6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5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不超过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7.43%。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
124、发行的股票数量增加至 575.00 万股,不超过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8.45%。(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万持股数量(万股)股)限售数量(万限售数量(万股)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杨霞 董事长 4,009.8800 4,009.8800 64.3269 2 任先炜 无 199.6661-3.2031 3 综改区产投 无 135.0000-2.1657 4 创新城投资 无 135.0000-2.1657 5 金雪坤 董事、总经理 120.3000 120.3000 1.9299 6
125、 陆晨阳 董事、副总经理 94.2453 94.2453 1.5119 7 李万程 董事、副总经理 85.7841 85.7841 1.3762 8 刘丽萍 无 82.4538-1.3227 9 山西鸿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无 72.7200-1.1666 10 任先亮 无 71.7576-1.1511 11 现有其他股东-1,226.7931 22.5417 19.6802 合计合计 -6,233.6000 4,332.7511 100.0000 (三)(三)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1-1-39 序号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关联关系描述
126、 1 任先炜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霞育有一女 2 任先亮 是发行人股东任先炜的哥哥 3 刘丽萍 是发行人股东任先亮的配偶 (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一)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一)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事项(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
127、不存在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杭州无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8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三墩街 1 号世创大厦 608、609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三墩街 1 号世创大厦 608、609 室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从事“肌频”品牌功能性护肤品销售,以线上
128、销售为主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主要从事肌频系列产品销售业务,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 12 月末 871.28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 12 月末-928.16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1,377.47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山西鼎天生物
129、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0 年 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1-40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3 号楼 408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3 号楼 408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研发项目合作孵化平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为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研发合作提供支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514
130、.35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 499.12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0.86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锦波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经北街 1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经北街 18 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
131、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20.19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2.63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2.4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山西鼎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0 年 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32、588.24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17.65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3 号楼 418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3 号楼 418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抗病毒新药 EK1 研发、产业化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为发行人在细分领域的研发主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85%股权;山西越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5%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923.28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
133、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210.37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766.5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1-1-41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山西鼎天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5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锦波街 18 号 3 栋 4 层 403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锦波街 18 号 3 栋 4 层 40
134、3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开发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口腔科的应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为发行人在细分领域的研发主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鼎天生物持有 65%股权;山西沁泉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112.58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 91.58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58.42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35、合伙)6.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深圳市鼎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5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4401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4401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开发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骨科的应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为发行人在细分领域的研发主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鼎天生物持有 65%股权;海南叁螺旋管理合伙企业
136、(有限合伙)持有 35%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74.83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 70.05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68.69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7.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山西锦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4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37、 18 号 3 号楼 405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3 号楼 405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通过其参股 40%的德锦生物参与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心血管领域-水凝胶的应用研究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为发行人在细分领域的研发主体 1-1-42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鼎天生物持有 60%股权;陈东亚持有 4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27.67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
138、022 年末 27.62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172.38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鼎华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太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2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2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锦波街18号3号楼4层108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锦波街18号3号楼4层108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
139、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2022 年末 0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 0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 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否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9.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锦波医学生物材料(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3 年 1 月 31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万
140、元 注册地注册地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 38号 1 幢 4 层 409-345 室(集群注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 38号 1 幢 4 层 409-345 室(集群注册)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的关系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
141、期净利润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否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注:该公司系报告期后成立的公司,故无截至 2022 年末的财务数据。(二)(二)参股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北京振东锦波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0 年 3 月 26 日 1-1-43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 18 号 1 幢 2 层 2013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 18 号 1 幢 2 层 2013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
142、况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控股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肿瘤、毛发、消化、泌尿、心脑等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种子种苗抚育、种植、加工、仓储、饮片于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发行人持有 49%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李安平 入股时间入股时间 2020 年 3 月 26 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 0.00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 0.0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
143、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中胶锦波生物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0 年 5 月 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7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 2 号楼 504 号-50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 2 号楼 504 号-506 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控股方中胶永生东南亚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144、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中胶永生东南亚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鼎天生物持有 25%股权;上海卫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李永生 入股时间入股时间 2020 年 5 月 8 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1.87 万元
145、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 0.01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否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3.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杭州德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311.6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88 号 2 幢 3 楼 33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88 号 2 幢 3 楼 331 室 1-1-44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从事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心血管领域-水凝胶的应用研究 主营业务及
146、控股方业务情况主营业务及控股方业务情况 主要从事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在心血管领域-水凝胶的应用研究;控股方杭州德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杭州德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锦川生物持有 4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 ZHAO MICH
147、AEL YI WEI 入股时间入股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2022 年末 43.09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2022 年度-268.51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否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三)(三)分公司分公司 名称名称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YLWC27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7 日 负责人负责人 唐梦华 营业场所营业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 18 号 1 幢 3 层 3008 室 公司类型公司类
148、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八、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149、人,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杨霞 董事长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2 金雪坤 董事、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3 陆晨阳 董事、副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4 李万程 董事、副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5 李凡 董事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6 唐梦华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150、 2024 年 8 月 2 日 7 阎丽明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8 梁桐栋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1-1-45 9 张金鑫 独立董事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上述董事简要情况如下:1、杨霞简历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2、金雪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6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百胜(深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2012 年 6 月至
151、 2018 年 4 月,历任華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CEO、董事等;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西藏銘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2 月,任北京沐恩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四川中科形美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寿光德尚精一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郑州医美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杜米贸易有
152、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3、陆晨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太原制药厂技术人员;1995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山西省制药工业公司第二制药厂副科长、副厂长;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2003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华北制药集团山西博康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153、;2021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4、李万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3 年 3 月至2014 年 1 月,任山西博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锦波有限副总经理、销售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销售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5、唐梦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7 月至 2019 年 8 月,先后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
154、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6、李凡: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7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山西省自动化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信息工程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7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科创城投资董事长助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山西云时代智创园区运营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山西春汾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山西春汾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155、事、副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7、阎丽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0 年 9 月至 1989 年 5 月,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汾西机器厂会计、成本科长;1989 年 5 月至 1994 1-1-46 年 5 月,任深圳奥克兰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4 年 6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 年 11月至 2005 年 5 月,任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 6 月至 20
156、12 年 2 月,任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2 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11 月,担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8、梁桐栋:男,中国国籍,
157、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8 月至今,任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律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9、张金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职业医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2000 年 3 月至 2001 年 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分析员;2004 年 2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0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
158、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6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规划部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监事、监事
159、公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人,职工监事 1 人,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冯伟 监事会主席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2 何振瑞 职工监事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3 日 3 于玉凤 监事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上述监事简要情况如下:1、冯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执业药师。1988 年 1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1995 年 6
160、 月至 2002 年 9月,任三九万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部长;200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锦波有限行政总监;2015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1-47 2、何振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锦波有限研发部副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公司研发一部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3
161、、于玉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 年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宝藤生物-南京鼓楼医院精准医学中心实验室主管助理;2018 年 7 月至2021 年 6 月,任南京大学医学院助理研究员;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讲师;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期限任职期限 1 金雪坤 董事、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2 陆晨阳 董事、副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16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3 李万程 董事、副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4 唐梦华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5 兰小宾 副总经理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6 薛芳琴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如下:1、金雪坤简历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2、陆晨阳简历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
16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3、李万程简历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4、唐梦华简历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5、兰小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锦波有限研发部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2020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5 年 3 月至今,
164、任公司副总经理。6、薛芳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山西启益精密机械厂技术员;1998 年 1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山西省水产开发服务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3 年 6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山西智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9 年 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8 月至 1-1-48 今,任公司副总经
165、理。(二)(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关系关系 直接持股数直接持股数量(股)量(股)间接持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无限售股数量(股)数量(股)其中被质押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或冻结股数 杨霞 董事长-40,098,800-0.00 金雪坤 董事、总经理-1,203,000-0.00 陆晨阳 董事、副总经理-942,453-0.00 李万程 董事、副总经理-857,841-0.00 冯伟 监事会主席-86,957-0.00 何振瑞 职工监事-22,488-0.00 薛芳琴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48,000-0.00 兰小宾
166、副总经理-67,972-0.00 钟海燕-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梦华之母 98,224-98,224 0.00 张兰英-董事、总经理金雪坤配偶-3,000 3,000 0.00 注:张兰英通过海南兆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在发行人处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金雪坤 董事、总经理 上海纳吾赛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 万元 99%郑州君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25 万元 17.65%上海杜米贸易有限公司 30.8642 万元 5%拓睿美(北京)
167、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6.359 万元 4.8%阎丽明 独立董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30 万元 0.78%北京易科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 万 5.93%梁桐栋 独立董事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 3.5 万元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霞工商登记为持有山西生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威生物”)43.50%股权的股东及该公司董事。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晋民终 605号民事裁定书所载,二审法院查明,生威生物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办理设立登记,登记手续系由郭波代办,生威生物工商注册资料中的杨霞签字系由郭波的员工代签,郭波未见过杨霞本人;杨霞的注册验
168、资款系由郭波的妻子王莉代为垫资,验资完毕后,涉案的 2,175 万元已流转到王莉的 1-1-49 账户中;杨霞不认可该类文件上其本人的签名或授权签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杨霞是否为生威生物的股东,可先行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另根据杨霞的访谈说明,生威生物设立的登记资料违背各方约定及其杨霞本人意愿,且设立文件并非杨霞本人签字,其不认可生威生物股东及董事身份,亦未实际参与生威生物的经营管理。基于上述情形,杨霞虽工商登记为生威生物的股东和董事,但该等股东和董事身份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法院认定的事实,以及一二审均已驳回生威生物诉请杨霞履行出资义务的裁判结果,未认定杨霞存在现金出资义务,以及杨霞具备充足的支
169、付能力,因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生威生物诉讼事项不会造成杨霞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无法清偿的情形,不会影响杨霞在锦波生物董事、高管任职资格,亦不会影响杨霞对锦波生物的控制权,不影响锦波生物发行上市的条件。(四)(四)其他披露其他披露事项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兼职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本公司本公司 任职任职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兼职职务 除兼职产生的关联除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兼职单位关系外,兼职单位与与发行人发行
170、人关系关系 1 杨霞 董事长 山西生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 董事 无 振东锦波 董事 参股公司,发行人持有其49%股权 2 金雪坤 董事、总经理 上海杜米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无 3 李凡 董事 山西云时代智创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山西春汾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无 4 唐梦华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德锦生物 董事 参股公司,发行人控股公司锦川生物持有其40%股权 5 阎丽明 独立董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无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6 梁桐栋 独立董事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 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无 7 张金鑫 独立董事 诚通基金
171、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规划部副总经理 无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独立董事 无 1-1-5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8 冯伟 监事会主席 德锦生物 监事 参股公司,发行人控股公司锦川生物持有其40%股权 9 于玉凤 监事 山西医科大学 讲师 无 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霞工商登记为持有生威生物43.50%股权的股东及该公司董事。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晋民终605号民事裁定书所载,二审法院查明,生威生物于2013年10月10日办理设立登记,登记手续系由郭波代办,生威生物工商注册资料中的杨霞签字系由郭波的员工
172、代签,郭波未见过杨霞本人;杨霞的注册验资款系由郭波的妻子王莉代为垫资,验资完毕后,涉案的2,175万元已流转到王莉的账户中;杨霞不认可该类文件上其本人的签名或授权签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杨霞是否为生威生物的股东,可先行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另根据杨霞的访谈说明,生威生物设立的登记资料违背各方约定及其杨霞本人意愿,且设立文件并非杨霞本人签字,其不认可生威生物股东及董事身份,亦未实际参与生威生物的经营管理。基于上述情形,杨霞虽工商登记为生威生物的股东和董事,但该等股东和董事身份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法院认定的事实,以及一二审均已驳回生威生物诉请杨霞履行出资义务的裁判结果,未认定杨霞存在现金出资义务,以
173、及杨霞具备充足的支付能力,因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生威生物诉讼事项不会造成杨霞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无法清偿的情形,不会影响杨霞在锦波生物董事、高管任职资格,亦不会影响杨霞对锦波生物的控制权,不影响锦波生物发行上市的条件。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1)薪酬的组成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及奖金两部分构成,其
174、中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根据发行人当年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2)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含曾担任相关职务的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年度年度 2021年度年度 2020年度年度 薪酬总额 694.86 528.89 391.78 1-1-51 利润总额 12,705.87 6,360.38 3,561.44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重 5.47%8.32%11.00%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董事、监事、
175、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1)董事的变化 期间期间 董事董事 变动说明变动说明 2020年1月-2020年3月 杨霞、陆晨阳、李万程、花晓光、兰小宾、王建、郭洁、孙力、武滨 2020年3月-2021年6月 杨霞、陆晨阳、李万程、花晓光、兰小宾、王建、郭洁、孙力、张金鑫 原独立董事武滨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聘任张金鑫为独立董事 2021年6月-2021年8月 杨霞、陆晨阳、李万程、兰小宾、王建、郭洁、孙力、张金鑫 原股东北京华医济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自2021年6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故来自北京华医济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董事花晓光辞去董事职务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 杨
176、霞、陆晨阳、李万程、金雪坤、赵鑫、唐梦华、郭洁、孙力、张金鑫 董事换届,兰小宾、王建不再担任董事(仍在公司任职),新增董事金雪坤(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赵鑫(来自外部股东科创城投资)、唐梦华(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 杨霞、陆晨阳、李万程、金雪坤、李凡、唐梦华、郭洁、孙力、张金鑫 外部董事赵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李凡为董事 2023年1月至今 杨霞、陆晨阳、李万程、金雪坤、李凡、唐梦华、阎丽明、梁桐栋、张金鑫 孙力、郭洁因担任独立董事满6年期限辞职后公司选举阎丽明、梁桐栋为新独立董事(2)监事的变化 期间期间 监事监事 变动说明变动说明 2020年1月-2021年8月
177、 冯伟、杜蕊、何振瑞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 冯伟、程国平、何振瑞 原股东北京华医济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自2021年6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故来自北京华医济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杜蕊辞去发行人监事职务;选举程国平为监事 2022年3月至今 冯伟、于玉凤、何振瑞 程国平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选举于玉凤为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期间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说明变动说明 2020年1月-2020年7月 陆晨阳、李万程、兰小宾、唐梦华、薛芳琴 2020年7月-2021年3月 陆晨阳、李万程、兰小宾、唐梦华、薛芳琴、万里 新增聘任发行人员工万里为副总经理 2021年8月
178、至今 金雪坤、陆晨阳、李万程、兰小宾、唐梦华、薛芳琴 万里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聘请金雪坤为总经理 1-1-52 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 (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承诺主体体 承诺开始日承诺开始日期期 承诺结束日承诺结束日期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股份锁定和持有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本次发行
179、上市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限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直至任
180、职期限届满);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5、本人承诺,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
181、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7、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股份锁定和持有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 1-1-53 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182、(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限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直至任职期限届满);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183、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5、本人承诺,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7、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监事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股份锁定和持有及减持股份意
184、向的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限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直至任职期限届满);3、本人承诺,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5、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5、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 1-1-54 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发行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
186、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不断细化与规范化管理流程,提高经营周转效率,增强盈利能力。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
187、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
188、损失的,将依法给予补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189、;6、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1-1-55 的,将依法给予补偿。发行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控股股东、
190、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根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发行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
191、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公司在进行上述股份购回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及程序,保证购回能按时、顺利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1、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欺诈发行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事实后依法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192、,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发行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
193、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 1-1-56 替代性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
194、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2、本人及本人控制
195、、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 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
196、行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2、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 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
197、益;3、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 1-1-57 制、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不会利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
198、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退出竞争。2、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199、方式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将赔偿发行人遭受的损失;4、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止;5、本承诺函及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自出具日即不可撤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不会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200、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2、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 2022 年 5 月20 日 长期有效 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2023 年 3 月17 日 长期有效 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承诺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 1-1-58 控制人 性
201、、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17 日 长期有效 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 2022年9月8日 长期有效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年9月8日 长期有效 关于稳定股价
202、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董事(除控股股东、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9月8日 长期有效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022 年 11 月21 日 长期有效 自愿限售的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
203、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 2015年3月15日 长期有效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董监高 2015年3月15日 长期有效 其他承诺(任职、无违法违规)(1)本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本人最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
204、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而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中尚无定论的情形;(4)本人最近两年内不存在对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或负有责任的情形;(5)1-1-59 最近两年内本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 2015年3月15日 长期有效 资金往来 避免无交易实质的资金往来 (三)(三)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发行人的承诺 2022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出具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开承诺书,具体内容
205、如下: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
206、体措施和程序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达成时,公司将及时采用下述措施回购股票:1、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达成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议案时应当投赞成票。3、公
207、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议案时应当投赞成票。4、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在回购符合监管机构相应规则之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 6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为稳定股价而回购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1-1-60 利润的 20%,累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三)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 1、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08、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各相关主体在单次、累计或单一会计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二、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209、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作出相关承诺。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2022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开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
210、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则公司相关主体应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达成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增持公司股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3 个交易日内完成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
211、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 1-1-61 于本次发行价;2、单次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不低于最近一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20%,同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50%。(三)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3、继续
212、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相关主体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各相关主体在单次、累计或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当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公司股份总数,下
213、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达成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稳定股价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或公司稳定股价的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且仍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应在 60 个交易日内
214、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单次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不低于最近一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20%,同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5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议案时应当投赞成票。(三)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 1、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1-1-62 3、继续增
215、持股票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各相关主体在单次、累计或单一会计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三、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若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其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3、董事(除控股股东、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2022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的董事(
216、除控股股东、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开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则公司相关主体应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当上述启
217、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达成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措施,但仍未达到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完成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2、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
218、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10%,同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的资金累计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30%。(三)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1-1-63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相关主体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各相关主体在单
219、次、累计或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当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
220、施的前提条件达成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若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应在 6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221、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10%,同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30%。(3)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议案时应当投赞成票。(三)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 1、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各
222、相关主体在单次、累计或单一会计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三、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若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其及时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其报酬中扣减相应金额。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 1-1-64 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股东大会有权解聘、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十、十、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 1-1
223、-65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一)主营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概况、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应用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理性设计等前沿技术,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抗病毒领域,系统性从事功能蛋白结构解析、功能发现等基础研究,并运用合成生物学等方法实现功能蛋白的规模化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为核心的各类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分别基于公司自主研
224、发的重组型胶原蛋白及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为核心成分。公司已建立了从上游功能蛋白核心原料到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等终端产品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公司终端产品主要应用在妇科、皮肤科、外科、五官/口腔科、肛肠科、护肤等不同应用场景中。通过不断创新,公司已完成包括型、型、XVII 型等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主要的基础研究,并已在妇科、泌尿科、皮肤科、骨科、外科、口腔科、心血管科等领域持续开展应用研究。2、公司在国内重组胶原蛋白研发及产业化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在国内重组胶原蛋白研发及产业化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具有代表性的已实现重组胶原蛋白特别是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产业化的企业。公司成功研发了
225、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属于一种生物医用新材料,并以该材料作为唯一成分,开发了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并于 2021 年 6 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面部皱纹纠正,是目前唯一的注射级别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生物医用材料,目前正在开展该材料在妇科、泌尿科、外科、骨科、心血管等各种医疗场景的应用开发。公司研发的该新材料具有原创性、国际技术领先性及广泛的应用前景,公司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处于国际技术领先地位:2021 年 3 月 12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36 号),根据该文件,医疗器械主文档登
226、记主要旨在“鼓励创新,方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选择原材料和关键元器件,简化注册申报”。当月,公司完成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的医疗器械原材料主文档登记(登记编号:M2021001-000),是我国第一个获得医疗器械原材料登记的企业。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披露7,公司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的医疗器械,为相关材料临床应用 7 https:/ 1-1-66 及产业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此次批准上市产品所使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预计在血管内皮、子宫内膜、创面、口腔黏膜修复及骨科等领域具有更广阔的临床应用。”2022 年
227、1 月,公司的“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被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选入“2021年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8。根据 2022 年 3 月 28 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申请立项项目意见的通知,公司产品“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的,并获批上市的 III 类医疗器械。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技术,是我国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为推动我国原创技术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占领国际先机,为有效促进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基础研究、产品研发、产业的高效发展和临床的有效应用,最终引导行业规范、有序
228、的发展,亟需制定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行业标准。作为重要的生物医学材料和工业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将在手术缝合线、止血纤维、代血浆、水凝胶、敷料、人工皮肤、人工血管、人工骨和骨修复、角膜、神经修复等材料的临床应用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因此,重组人源化胶原在生物材料领域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巨大的市场空间,推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制定和成果转化,有望为我国取得先发优势,占据科技制高点,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 年 1 月,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了 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根据 2022 年 4 月 7 日国家药监局“中国器审”公众号显示“经查询国外
229、还没有人源化胶原蛋白材料制备的医疗器械上市”9。综上,公司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处于国际技术领先地位。胶原蛋白是人体主要的细胞外基质(ECM),约占细胞外基质的 85%,是人体组织器官的主要结构蛋白,约占人体蛋白质总量的 3040%。胶原蛋白常见于皮肤、血管、肌腱、筋膜等部位,发挥多种重要的生物学功能。人类目前已发现 28 种型别的胶原蛋白,分布在人体不同的组织器官,全方位参与人体组织器官的修复和再生。8 https:/ 9 https:/ 1-1-67 重组胶原蛋白10是利用前沿的结构生物学、基因重组工程等技术,以人特定型别胶原蛋白功能区基因编码为模板,进行筛选、制备得到与人胶原蛋白氨基酸
230、序列相同或类似的一类新型生物材料。其中,与人胶原蛋白全长或部分氨基酸序列一致的为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其不含非人胶原蛋白的序列片段,免疫排异及病毒风险低,在生物医学领域有较多潜在应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2022年 4 月 24 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立项的通知,提出采用快速程序开展标准制订。2023 年 1 月 28 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了 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公司作为起草单位之一,积极推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的形成。在胶原蛋白研发方向上,公司以前瞻性临床应用为研发导向,致力于开发各型别重组人源化胶原蛋
231、白新材料及相关终端产品。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是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组织工程技术以及生物药物缓释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医疗健康等方面拥有众多潜在应用前景,包括组织再生、器官修复重建、高端药用辅料等。目前,公司的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均采用合成生物法的生物制造方式实现规模化生产。2022 年 5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瞄准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合成生物学技术创新;新型生物材料是关键共性生物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2021 年 12 月 22 日,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的“十四五”医药 10 https:/ 1-1-68 工业
232、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制定新型生物材料等医疗器械标准;重点发展重组胶原蛋白类生物医用材料。公司主要采取的合成生物制造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方向。生物制造作为一种革命性的生产方式,以生物质为原材料或运用生物方法进行大规模物质加工与转化。与传统化学制造相比,生物制造的优势在于可以还原结构更为复杂的生物大分子物质,例如重组人胰岛素、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其生物安全性和活性均大幅提升,且生物制造反应过程绿色低碳、条件温和,未来发展空间广阔。3、基于、基于“病毒进入抑制原理病毒进入抑制原理”路径研发,公司产品在抗病毒细分领域具有路径研发,公司产品在抗病毒细分领域具有竞争力竞争力 公司十余年来,基于“病毒进入抑
233、制原理”,持续开发抗病毒类功能蛋白,目前已实现抗 HPV生物蛋白产品的产业化。“十二五”期间,公司参与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完成了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开发及产业化上市,对于降低了女性宫颈癌发病率有积极作用。HPV 是乳头瘤病毒科中的一类特异性感染人类皮肤或黏膜组织的病毒,是无包膜的 DNA 双链病毒。其包括导致寻常疣等疾病的低危型和导致宫颈癌等疾病的高危型。公司的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为大分子蛋白作抑制剂,不进入人体血液循环,安全性较高,其标志着“蛋白类病毒进入抑制剂”的策略可应用于阻断高危型 HPV 在生殖道内感染的产品的研发,临床效果良好,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十三五”期间公
234、司与复旦大学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完成了我国原创性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筛选及成药性研究,在病毒抑制剂领域积累诸多原创性技术,为开发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开发的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 EK1 雾化剂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LP01469)。基础研究结果显示 EK1 雾化剂对冠状病毒具有广谱性,对感染人的 6 种冠状病毒及 3 种感染蝙蝠的冠状病毒均具有良好的抗病毒活性。目前,该药物目前一期临床单次给药已完成,已进入二期给药阶段,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期内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数据显示该产品安全性良好。4、研发是
235、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驱动力、研发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驱动力 公司是一家以功能蛋白系统性创新研发为核心驱动的生物材料企业,公司创立十余年,始终坚持原始创新,目前公司已自主形成了蛋白结构研究及功能区筛选技术、功能蛋白高效生物合成及转化技术、功能蛋白标准化注射剂研究平台、功能蛋白多维度评估 BSL-2 实验室及临床前应用平台五大核心技术平台。此外,公司建设有山西省功能蛋白技术中心、复旦-锦波功能蛋白联合研究中心、功能蛋白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川大-锦波功能蛋白联合实验室、重医二院-锦波功能蛋白临床转化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涉及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产业化研究等多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授权
236、32 项,其中包括美国发明专利授权 1 项。公司参与了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基于药物缓释技术的艾滋病新型生物预防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并承担子课题“完成阴道缓释凝胶的配制、剂型优化、小量生产及中试生产(子课题编号 2013ZX),“十三五”国家 1-1-69 科技重大专项之“防治重大呼吸道病毒感染疾病的原创生物技术产品研发及战略储备”并承担子项目“预 防 呼 吸 道 病 毒 感 染 喷 雾 剂 型 研 究 及 消 杀 剂 产 品 研 发 报 批”(子 课 题 编 号2018ZX10301-403-005-002)。十三五期间,公司完成抗病毒一类新药(EK1 喷雾剂)药物筛选和
237、新药临床前研究,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LP01469)。公司目前正参与“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之“经导管微创介入心衰治疗可注射水凝胶及输送器械关键技术研究”并承担子课题“具有组织修复及再生功能的新型水凝胶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子课题编号:2022YFC2402802)。扎实的基础研究是公司保持技术原创的关键所在。为了获得精准的蛋白质功能区,探索蛋白质本质,深度研究功能蛋白性质,公司的研发团队联合复旦大学、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四川大学等机构,完成了 8 项蛋白和 1 项多肽的原子结构解析,并被蛋白质结构数据库(Protei
238、nData Bank,PDB,是国际上蛋白质三维结构权威数据库)验证、收录,检索号分别为 6A0A、6A0C、6JKL、6JEC、7CWK、7F01、7Y37、7C53 和 8IZS。涉及 I 型、II 型、型、型、XVII 型共 5 种型别人胶原蛋白的核心功能区以及 1 种多肽。截至目前蛋白质结构数据库的查询结果中,型、XVII 型全球只有发行人研发团队解析的结构数据。5、公司业务规划及愿景、公司业务规划及愿景 公司将继续立足合成生物、结构生物学等技术,坚持以功能蛋白系统性创新研发为核心驱动,围绕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等在内的人体各型别胶原蛋白及各类抗病毒功能蛋白开展基础、应用研发及产业化。一方
239、面,公司将继续构建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完整版图,包括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等在内的人体各型别胶原蛋白的全产业链理论、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用于传染性疾病的病毒进入抑制剂的研究和开发。未来,公司将围绕医疗和生活护理等大健康领域,提供涵盖体表、体腔、体内器官修复再生的完整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型生物材料企业。6、公司业务与医疗美容、公司业务与医疗美容行业行业的关系的关系(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最终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收入占比持续上升,目前有较大比例收入来自医疗美容机构 公司有部分产品最终销往医疗美容机构,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终端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金额分别为 2,125.1
240、6 万元、5,011.80 万元和 19,330.3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22%、21.48%和 49.55%,公司产品最终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收入占比持续上升,目前有较大比例收入来自医疗美容机构。(2)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具体产品情况 最终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产品主要是注射剂类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敷料类的二类医疗器械产 1-1-70 品以及功能性护肤品。具体如下:1)注射剂类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注射剂类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是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也是发行人目前唯一的一款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该产品主要通过面部注射用于皱纹纠正,目前绝大部分
241、均销往医疗美容机构,是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最主要的产品。该产品为 2021 年上市的新产品,报告期内,该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0、2,842.21 万元和 11,652.7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2.18%和 29.87%,呈现持续增长趋势。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一种新型生物材料,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属于材料即产品,其唯一成分即为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具有良好的组织修复再生功能,具有广泛的医疗应用场景,可应用于医疗美容、皮肤科、妇科、妇科生殖、外科、泌尿科、心血管科等多种场景。根据 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披露:公司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
242、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的医疗器械,为相关材料临床应用及产业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具有良好的修复特性,预计在血管内皮、子宫内膜、创面、口腔黏膜修复及骨科等领域具有更广阔的临床应用。根据 2022 年 3 月 28 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申请立项项目意见的通知,公司产品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我国自主研制的首个采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的,并获批上市的 III 类医疗器械。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技术,是我国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作为重要的生物医学材料和工业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将在手术缝合线、
243、止血纤维、代血浆、水凝胶、敷料、人工皮肤、人工血管、人工骨和骨修复、角膜、神经修复等材料的临床应用中发挥重大的作用。除应用于医疗美容外,公司目前在开展研究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在阴道松弛症、薄型子宫内膜修复、难以愈合创面治疗、间质性膀胱炎、骨关节炎及膝盖损伤修复、心脏衰竭治疗等领域的应用。2)敷料类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公司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均为敷料类产品,品种数量较多,其中涉及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敷料类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主要是医用型胶原蛋白溶液、医用无菌型胶原蛋白液、医用重组人源胶原蛋白功能敷料(凝胶型)(无菌型),主要用于医疗美容术后的皮肤修复及护理的辅助用途。3)功能性护肤品 公司的功能性护肤
244、品主要包括精华液、面膜、膏霜水乳等,其中涉及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功能性护肤品主要是精华液。精华液主要用于皮肤日常养护,属于化妆品。(3)公司未来规划主要围绕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核心原料开展各医疗场景及日用护肤场景应 1-1-71 用的研发 公司采取“生物新材料+医疗场景应用+日用护肤场景应用的发展策略,致力于各型别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物新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并围绕在人体各部位的应用,由浅入深、由体表至体腔体内,不断拓展其在各医疗场景及日用护肤场景的用途。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目前有较大比例收入来自医疗美容机构,且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最终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收入占比持续上升。公司销往医疗美容机构的产品主要包
245、括注射剂类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敷料类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及功能性护肤品。其中,注射剂类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是重组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主要通过面部注射用于皱纹纠正,该产品是一种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属于材料即产品,具有良好的组织修复再生功能,具有广泛的医疗应用场景;敷料类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主要用于医疗美容术后的皮肤修复及护理的辅助用途;精华液主要用于日常皮肤养护,属于化妆品。公司未来规划主要为开发各型别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物新材料及其在包括医疗美容、皮肤科、妇科、妇科生殖、外科、泌尿科等在内的各医疗场景及日用护肤场景的应用。(二)主要产品情况(二)主要产品情况 1、公
246、司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介绍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由于公司各类产品的细分产品较多,下表中的代表性细分产品只列示销售金额较大的品种):按核心成按核心成分的产品分的产品分类分类 产品类别产品类别 产品产品 代表细分产品代表细分产品 应用领域应用领域 主要主要终端终端客户群体客户群体 重组胶原蛋白产品 医疗器械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植入剂 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皮肤科 医疗机构 重组胶原蛋白皮肤修复敷料 医用III型胶原蛋白溶液 皮肤科 医疗机构 医用无菌型胶原蛋白液 皮肤科 医用重组人源胶原蛋白功能敷料(凝胶型)(无菌型)外科 重组胶原蛋白黏膜修复敷料 重组人源胶原蛋白
247、阴道敷料 妇科 医疗机构 功能性护肤品 重组胶原蛋白精华液 164.88 肌频活性蛋白面部精华原液 日用护肤 终端消费者 胶原蛋白面膜 肌频 164.88 生物蛋白面膜 日用护肤 终端消费者 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 医疗器械 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抗HPV生物蛋白敷料 妇科 医疗机构 1-1-72/膜 抗HPV生物蛋白隐形膜 其中具体产品的相关情况如下:代表细分代表细分 产品产品 注册注册/备备案类型案类型 注册证注册证 产品展示产品展示 产品用途产品用途 规格规格 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三类医疗器械 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用于面部真皮组织填充以纠正额部
248、动力性皱纹(包括眉间纹、额头纹和鱼尾纹)。冻干纤维2mg/瓶、4mg/瓶、6mg/瓶、8mg/瓶、10mg/瓶 医用重组人源胶原蛋白功能敷料(凝胶型)(无菌型)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重组人源胶原蛋白功能敷料(凝胶型)(无菌型)适用于预防整形切口的疤痕形成及色素沉着;对皮肤浅表损伤可止血、止痛,促进创面愈合。凝胶 2、3、5、10、15、20、25、30、40、50、80g/支 医用无菌型胶原蛋白液 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无菌型胶原蛋白液 可物理性阻隔创面,适用于术后非慢性创面的护理与修复。液体 5、7、8、10、20、30ml/瓶 医用 III 型胶原蛋白溶液 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 III 型胶原蛋白溶
249、液 适用于促进术后创面愈合、止血,预防疤痕形成及色素沉着;用于浅表损伤的修复。液体 0.5g、1g、2g、3g、5g、10g、15g、20g、25g、30g、40g、50g、80g/支 重组人源胶原蛋白阴道敷料 二类医疗器械 重组人源胶原蛋白阴道敷料 1、改善阴道萎缩,增加阴道弹性,减轻性交疼痛;2、提高阴道湿润度,改善阴道干燥状态,减轻外阴干涩刺痛症状,缓解阴道干燥引起的瘙痒、灼热。用于阴道粘膜皲裂的修复及弥漫性浅表出血的止血。凝胶 2g、3g、5g、10g、20g、30g、40g、50g、80g、100g/支(瓶)1-1-73 164.88 肌频活性蛋白面部精华原液 化妆品/长期使用改善I
250、II 型胶原蛋白缺失引起的皮肤干燥、粗糙、皱纹现象,令皮肤细致饱满、弹润幼滑。5ml/瓶 肌频 164.88生物蛋白面膜 化妆品/滋养修护细腻皮肤,补充皮肤中的水分,长期使用改善胶原蛋白缺失引起的皮肤干燥、粗糙、皱纹现象,令皮肤细致饱满、弹润幼滑。25ml/片 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 二类医疗器械 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 阻断生殖道高危型 HPV 感染,用于降低HPV 病毒载量,预防宫颈病变发生。阻断 HPV 感染引起的皮肤病,降低物理治疗后尖锐湿疣复发率。凝胶 1.5g、1.8g、2g、2.5g、3g、3.3g、5g、10g、20g、50g、100g/支 抗 HPV 生物蛋白隐形膜 抗
251、HPV 生物蛋白隐形膜 阻断生殖道高危型 HPV 感染,用于降低HPV 病毒载量,预防宫颈病变发生。液体 10ml/瓶;20ml/瓶;25ml/瓶;30ml/瓶;40ml/瓶;50ml/瓶;60ml/瓶;80ml/瓶;100ml/瓶;150ml/瓶;200ml/瓶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重组胶原蛋白产品、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等,分别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型胶原蛋白及酸酐化牛-乳球蛋白等为核心成分,包括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等各类终端产品。其中,公司在重组胶原蛋白产品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创面及粘膜修复敷料、功能性护肤品等,在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领域的主要产品为抗 H
252、PV 生物蛋白敷料等。报告期内,公司重组胶原蛋白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10,121.70 万元、16,290.79 万元和 33,392.2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96%、69.81%和 85.60%,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4,672.41 万元、5,572.69 万元和 4,670.2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06%、23.88%和 1-1-74 11.97%。(1)重组胶原蛋白产品 公司的重组胶原蛋白产品主要包括功能敷料、功能性护肤品、植入剂等产品类型,用途包括创面修复、粘膜修复、护肤、皱纹纠正等,应用场景包括外科、皮肤科、妇科、五官/口腔科
253、、肛肠科、护肤等。核心成分为重组型胶原蛋白。型胶原蛋白在皮肤、血管内膜、子宫壁、肠道中含量丰富,具有弹性较好、溶水性较好的特点。其中,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的重复单元与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特定功能区相同,其功能区域具有 164.88柔性三螺旋结构,具备较高的结构稳定性,组织相容性好,可以被人体完全吸收利用,安全性高。含有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成分的产品对细胞具有修复再生功能,在创伤表面可起到隔离、修复再生、止血及促进愈合的作用。(2)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 公司的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主要为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该产品以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为主要原材料,用于 HPV 感染引起的皮肤
254、病,阻断生殖道高危型 HPV 感染,预防宫颈病变发生。乳球蛋白来源于食用牛奶中提取的-乳球蛋白,经过酸酐化修饰后,纯化得到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使其表面带有更多的负电荷,能与 HPV 壳蛋白的 L1 区的 C 端和 L2 区的 N 端的正电荷区域相结合,占位、阻断 HPV 病毒侵入宿主细胞内的过程,从而达到阻断 HPV 感染的目的。(3)其他产品 公司同时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多肽为核心成分的护肤品、用于治疗妇科病症的功能敷料以及具有抑菌功效的妇科卫生用品等产品。多肽是公司采用合成生物学技术制备的五肽、六肽、九肽等短肽。2、公司主要储备产品、公司主要储备产品 目前公司正在开展重组型、型及型人源化胶原蛋
255、白为核心成分,可应用于宫腔灌注(妇科生殖)、妇科、外科、泌尿科、骨科、心血管科、口腔科等多种领域的产品开发,以及抗病毒新药的研发,具体情况如下:核心成分核心成分 相关产品相关产品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述项目概述 剂型剂型 所处阶段所处阶段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 宫腔灌注(妇科生殖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宫腔灌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联合人工周期修复薄型子宫内膜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对照的有效性临床试验 宫腔 灌注剂 临床阶段(妇科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治疗阴道松弛症的随机、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植入剂 已完成临床试验,已提交产品注册(
256、外科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用于慢性溃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植入剂 临床阶段 1-1-75 床研究(泌尿科用)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研究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对于间质性膀胱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研究 植入剂 临床阶段(骨科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研究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对软骨损伤修复的有效性 植入剂 临床前阶段(心血管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水凝胶 研究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对用于纠正心脏衰竭的有效性 水凝胶植入剂 临床前阶段 重组 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泌尿科用)重组 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研究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对用于
257、治疗压力性尿失禁的有效性 植入剂 临床阶段 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口腔用)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研究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对治疗口腔溃疡及牙龈萎缩的有效性 植入剂 临床前阶段 EK1 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EK1多肽雾化吸入剂 抑制多种 HCoV 感染 吸入剂 临床阶段 由上表可见,大部分在研的储备产品的核心成分为重组 II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与目前公司在售的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是同一个材料,核心成分及结构也均相同,在研的泌尿科用的重组 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与公司现有产品重组 I 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晋械注准20222140009)的核心成分及结构也均相同;口腔科在研产品
258、涉及的核心成分是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与公司现有产品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修护冻干粉”(晋械注准 20222140048)的核心成分及结构也均相同,以上在研的储备产品主要是研究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为一种生物医用新材料在不同临床场景的应用。此外,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 EK1 多肽雾化吸入剂项目一期临床单次给药已完成,已进入二期给药阶段,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期内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数据显示该产品安全性良好。(三)主要经营模式(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结合产学研合作研发,已形成蛋白结构研究及功能区筛选技术、功能蛋白高效生物合成及转化技术、功能蛋白标准化注射
259、剂研究平台、功能蛋白多维度评估 BSL-2实验室及临床前应用平台五项核心技术平台,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一)发行人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公司围绕重组胶原蛋白和抗病毒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公司目前设立了功能蛋白创新研究院,下设人体结构性材料研究院和新药研究院,人体结构性材料研究院包括功能蛋白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生物合成人体结构性材料研究部、质量研究部、法规注册与知识产权部、应用转化部、医学部,1-1-76 各研发部门职能如下:研究院研究院 部门名称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人体结构性材料研究院 功能蛋白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负责围绕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材料及
260、病毒进入抑制剂进行基础研究 生物合成人体结构性材料研究部 负责人体生物材料的功能筛选、生物合成路径设计、功能蛋白小试、中试和规模化研究 质量研究部 负责开发蛋白原料质量检测方法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新方法 法规注册与知识产权部 负责产品审评和注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 应用转化部 负责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 医学部 负责产品的临床研究 新药研究院 新药研究院 负责公司创新性药物的研发、注册及申报工作 公司的研发流程图如下:(1)自主研发 1)功能蛋白量产工艺研发 功能蛋白量产工艺研发是在功能蛋白基础研究完成后开展的关于功能蛋白原材料批量生产工艺的研发,最终实现功能蛋白大规模稳定的产业化生产。由公司功能蛋白创
261、新研究院通过大量的国内外文献收集,结合市场分析提出研发方向,设计技术实施路径,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后开展功能蛋白原材料小试,并通过反复筛选初步确定生产工艺和原始菌种,再进行功能蛋白中试研究,根据中试研究结果确定产业化的最佳生产工艺路径。2)终端产品开发 终端产品开发是根据功能蛋白的功效以及自身特征进行配方优选,并结合市场需求开展产品设计。终端产品开发由医学部、市场部、销售部整理终端客户需求,由研究院充分论证后提出立项申请,经公司核心技术专家审议后,由应用转化部进行终端产品开发研究,由质量研究部开展质量标 1-1-77 准检测研究,并由医学部开展临床试验、医学统计形成临床报告,由法规注册与知
262、识产权部提交产品注册申报。(2)产学研合作研发 公司采用产学研合作研发模式开展功能蛋白功能筛选、机理研究、效用验证等基础研究。由公司与合作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由各方派遣工作人员共同合作,并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公司与复旦大学、四川大学及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多所知名院校及医疗机构长期保持合作,并分别成立了“复旦锦波功能蛋白联合研究中心”、“川大锦波功能蛋白联合实验室”以及重医二院-锦波“功能蛋白临床转化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研发及临床研究,持续对细胞生物学、病毒学、药物学等进行研究,深入研究病毒进入抑制原理,挖掘不同病毒进入抑制剂的应用范围及协同效应,推进不同类型胶原蛋白的空间结构
263、及功能位点的解析,储备更多具备不同特点的功能性蛋白。项目实施的主要方式是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开展功能蛋白初始设计及初始效用验证等实验室基础研究,并通过搭建假病毒模型系统、蛋白质功能区大规模筛选、氨基酸序列分析、结构预测等进行功能蛋白功效验证,再由公司开展后续产品研发及注册申报等产业化研发生产,期间形成的专利成果由双方依据协议约定进行划分。2、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其中原辅料包括 3-羟基邻苯二甲酸酐、透明质酸钠等,包装材料为推注器、预灌封玻璃推注器组合件等内包材料及纸盒等外包材料。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内外包材的采购。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
264、名单,并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引进淘汰机制,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日常采购中,生产部门根据工艺配方和生产量核算所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在 ERP 系统中请购,采购部根据请购单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采购部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定供应商,再编制采购合同,完成合同审批手续后执行采购合同;到货后,仓库先核对货物清单,再由质量控制部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3、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按照生产流程,公司产品生产主要包括核心功能蛋白原料生产与终端产品生产,均采用按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法规、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按照公司
265、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公司每年确定年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并分摊到每月,生产部门每月按照库存情况 1-1-78 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按照月度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除此之外,公司有部分零星销售的产品如护牙素有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情况。目前,公司全部的生产活动均由母公司,即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下属子公司以研发或销售职能为主,不参与原料及终端产品的生产。公司的生产环节可分为原料生产环节与终端产品生产环节,目前共有 10 条终端产品生产线、8 条原料生产线,各生产车间在生产流程中的职责具体如下:生产线环节生产线环节 生产线名称生产线名称 生产线
266、数量(条)生产线数量(条)生产车间生产车间 原料生产环节 重组胶原蛋白原料生产线 1 二车间 重组胶原蛋白原料生产线 6 三车间 抗 HPV 生物蛋白原料生产线 1 三车间 终端产品生产环节 重组胶原蛋白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线 1 五车间 重组胶原蛋白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 1 五车间 3 一车间 抗 HPV 生物蛋白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线 1 一车间 功能性护肤品生产线 1 一车间 2 四车间 卫生用品生产线 1 一车间 新建产线方面,公司目前在建工程主要为锦波产业园相关产线的建设,计划在锦波产业园设置5 条终端产品产线、7 条原料产线。新增产线将覆盖从原料到终端产品的生产,计划达到年产注射级重组胶
267、原蛋白原料 200 千克,功能性护肤品 1,300 万支、二类医疗器械 150 万支和三类医疗器械300 万支。新增产能将帮助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及竞争优势。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流程图如下:(1)重组胶原蛋白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重组胶原蛋白主要产品的通用生产工艺流程 1-1-79 2)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的生产工艺流程 (2)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1-80 4、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根据产品是否属于公司自有品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以分为 OBM 和 ODM 两种销售模式,OBM 模式是指公司生产、销售自有品牌产品,ODM 模式指公司根据客
268、户需求,设计、生产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并贴上客户品牌对外销售。公司 OBM 销售中,根据销售渠道可进一步分为经销与直销;其中,直销分为线下销售与线上销售。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度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OBM 34,375.34 88.12%18,123.24 77.66%12,808.23 79.67%其中:-直销直销 17,363.77 44.51%7,814.98 33.49%5,192.46 32.30%其中:-线下 14,943.56 38.31%6,361.69 27.26%
269、4,200.00 26.13%线上 2,420.22 6.20%1,453.29 6.23%992.46 6.17%经销经销 17,011.57 43.61%10,308.26 44.17%7,615.77 47.37%ODM 4,634.98 11.88%5,213.80 22.34%3,267.89 20.33%合计合计 39,010.33 100.00%23,337.04 100.00%16,076.12 100.00%(1)OBM 模式 1)直销 直销模式下,包括通过线下与线上两种渠道,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的线下直销的主要产品包括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医疗器械主要销售给医院、诊所等医疗
270、机构,功能性护肤品主要销售给美容院或通过零售方式销售给消费者。1-1-81 公司的线上直销的主要产品为功能性护肤品,主要在天猫商城、抖音、京东等网上平台开设店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网店包括肌频旗舰店、重源旗舰店等。消费者通过网店在线下单,公司根据订单直接向消费者发货。2)经销 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主要由经销商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产品宣传、终端客户开发等工作。公司对经销商进行甄选、维护和管理,对于大部分经销商,公司采取单笔交易签署购销合同的方式,与少部分经销商签订有销售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产品、区域、期限、建议零售价、市场开发及销量考核等,针对具体单笔交易,经销商向公司下订单。以
271、上销售均以卖断方式进行,公司在经销商签收货物后确认销售收入。(2)ODM 在 ODM 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品牌方客户委托自主完成功能性护肤品与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同时根据品牌方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包装。该模式下,下游品牌方客户负责产品品牌的宣传,自主选择和开拓渠道进行产品销售。5、产品溯源相关措施 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保证经营产品可追溯的具体措施如下:对于产品溯源,发行人制定了设计和开发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审核制度采购控制程序物料控制程序物料接收、请验管理控制程序产品可追溯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批号控制程序记录管理制度追溯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控制程序销售管理控制程序客户信息反
272、馈管理控制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涉及产品开发、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销售和售后服务进行全流程管理,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等规定,具体执行流程情况如下:在原材料供应环节,原辅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进厂后,公司对其执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并对原辅料批号、供应商信息进行记录,实现原材料供应端的可追溯;在生产环节,公司以产品批号为产品标识,对于生产日期、主要的设备编号、零部件批号、主要工艺参数、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进行记录,实现生产环节的可追溯;在包装标签环节,公司对器械批号和唯一标识(UDI)进行记录,实现包装标签环节可追溯;在灭菌环节,公司
273、对灭菌日期、灭菌设备编号、灭菌批号、主要工艺参数、操作者信息进行记录,实现灭菌环节可追溯;在产品检验及入库环节,对产品名称、批号、注册证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进行记录;在销售环节,公司建立了完整、准确的销售台账,产品在出库发运时,通过发货及销售台账,1-1-82 详细记录了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发货时间、收货单位、收货人等信息,对产品的流转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实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此外,公司要求经销商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要求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符合可追溯的要求。(四)公司的组织架构(四)公司的组织架构 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五)主营
274、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五)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功能蛋白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以功能蛋白为核心成分的医疗器械及功能性护肤品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1-1-83(六)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六)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厂区锅炉主要燃料为天然气,环境污染较小,各污染物的处理情况如下:1、废水处理、废水处理 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制备纯化水过程排水、生产设备
275、清洗废水、工作区域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公司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纯化水车间排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其他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2、固体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化学试剂、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废弃化学试剂属于危险废弃物,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废弃化学试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处理危险废物的第三方公司处置。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实际
276、运行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主要环保设施主要环保设施 处理能力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情况实际运行情况 1 喷淋塔、45 弯头、碱性调整剂-正常运行 2 水汽分离器、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水汽分离器 15m/min、引风机15m/min、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1600*1000*1320mm 正常运行 3 引风机-1、引风机-2、活性炭过滤吸附装置、水汽分离器 引风机-1、0.5m/min、引风机-2、3.5m/min 活性炭过滤吸附装置、500*500*700mm 水汽分离器 1m/min 正常运行 4 污水处理站 最大日处理量为 100m/d 正常运行 5 在线检测系统-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委
277、托处理危险废物的第三方公司的资质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资质名称资质名称 证号证号 1 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HW 省-1402230029 2 山西中材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HW 省 1411290001 综上,发行人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均已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处理,且上述公司具有相关专业危废处理资质。二、二、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行业分类及确定依据(一)发行人行业分类及确定依据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以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等功能蛋白产品为核心的 1-1-84 各类产品,大部分属于医疗器械。根据
278、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4 生物产业”之“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4.2.3 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产业。(二)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二)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自律组织的具体情况与职能如下:机构名称机构名称 职能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对医药行业、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
279、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以及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家科技部 拟定行业发展宏观战略和促进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确定行业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中国生物材料学会 是由中国从事生物材料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前身为中国生物材料委员会,学会负责组织学术会议或专题讨论会,促进生物材料界学术合作与
280、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和发行中、外文生物材料科学学术期刊及出版物,促进与生物材料科学和技术有关的其他中国学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业和公司间的合作和交流,促进成果产业化等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成立于 1993 年,是依法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会员主要是由从事和热心于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教育、开发、生产与应用的单位所组成。现有会员单位四百余家,下设 32 个专业委员会/分会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负责医疗器械产业及市场研究,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维护医疗器械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等 2、行业监管体制、行业监管体制(
281、1)医疗器械 我国目前对于医疗器械实施分类管理,监管范围不仅包括医疗器械产品,也包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1-1-85 关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对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
28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2)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有与生产的
283、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条例的有关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3)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284、并提交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2)化妆品 公司的功能性护肤品产品属于化妆品,我国对于化妆品行业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化妆品产品实施产品审批(备案)制度,具体如下: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
285、为普通化妆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1-86(1)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 颁发机构颁发机构 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对发行人的影响对发行人的影响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 年 5 月 发
286、行人对医疗器械类产品的生产活动需根据本管理办法进行备案与注册,其生产需要满足本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 年 5 月 发行人对医疗器械类产品的经营活动需根据本管理办法进行备案与注册,其经营需要满足本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 年修正)国务院 2021 年 6 月 发行人的医疗器械类产品需根据本条例进行备案与注册,其生产与经营条件需要满足本条例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 年 3 月 发行人批签发产品应当按照经核准的工艺生产,并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87、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对于发行人所在行业实行分级治疗制度、完善医疗用品的供应保障制度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1 月 明确了发行人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强化发行人直接报告不良时间的义务,使发行人强化风险控制要求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 年 3 月 对发行人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网络进行监管与规定,规定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 年 1 月 进
288、一步提升医疗器械标准化水平,助推医疗器械创新发展,鼓励公司继续发展创新类型的医疗器械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 年 1 月 规范发行人化妆品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21 年 1 月 加强发行人化妆品类产品监督管理,并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2)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 1)生物制造行业 生物产业是 21 世纪活跃创新、对社会影响深远的新兴产业之一,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对于我国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制高点,加快壮大新产业、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生物制造产业作为生物产业重
289、点发展方向之一,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生物制造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如下:2022 年 5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是我国首部生物经济的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着力做大做强生物经济;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瞄准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合成生物学技术创新;新型生物材料是关键共性生物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领 1-1-87 域之一。2021 年 12 月 22 日,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制定新型生物材料等
290、医疗器械标准;重点发展重组胶原蛋白类生物医用材料。2021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大力推动生物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加快生物医药、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的发展,将生物经济做大做强。2019 年 11 月,科技部发布关于支持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的函指出,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对于抢占全球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聚焦于合成生物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应用方向,重点突破工业酶和核心菌种自主构建与工程化应用的技术瓶颈制约,引领构建未来生物制
291、造新的技术路径,形成重大关键技术源头供给;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切实解决产业和企业的技术难题;要构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是运用合成生物等生物制造技术对功能蛋白进行产业化的生物新材料科技型企业,以上鼓励生物制造、合成生物、生物材料等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获得较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技术创新。2)生物医用材料行业政策 2023 年 1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2023 年第 14 号),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正式形成。2022 年 7 月,
29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发布关于征求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就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技术,是我国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具有国际领先地位。为推动我国原创技术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领域占领国际先机,有效促进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物新材料的基础研究、产品研发、产业的高效发展和临床的有效应用,最终引导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亟需制定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行业标准”。2022 年 4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发布 关于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244 号),根据该通知,为鼓励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型生物材料研发创新,推动
293、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并要求采用快速程序开展标准制订。2022 年 1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 YY/T1849-2022重组胶原蛋白行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重组胶原蛋白的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指标及其检测方法等,适用于作为医疗器械原材料的重 1-1-88 组胶原蛋白的质量控制,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正式实施。2021 年 3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布重组胶原蛋白生物材料命名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 年第 21 号),进一步规范重组胶原蛋白生物材料命名,推动新型生物材料
294、高质量发展。重组型胶原蛋白为核心成分的产品是目前公司实现产业化的最主要的产品。上述政策不仅推动本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首次为重组胶原蛋白带来了明确的命名原则,规范命名产品的同时也树立行业的准则。2019 年 7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旨在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医疗器械监管和卫生管理效能,进一步保障公众用械安全。3)其他产业政策 2021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 年版)(以下简称“2021 年药品目录”),现行的2021 年药品目录分为凡例、
295、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中药饮片五部分,不包括医疗器械。公司现有医疗终端产品均为医疗器械,绝大部分未纳入医保药品目录。2019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选择 11 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产品均不在带量采购目录中。未来,随着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国各省市的主要试点城市的全部落地,全国非试点城市也开始陆续跟进降价,未来高值医用耗材等
296、医疗器械也可能实行带量采购政策。若公司产品未来被纳入带量采购范围,将对该等产品的销售形成一定的降价压力。2020 年 6 月 8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功能作用、临床价值、费用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采用准入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公司现有医疗终端产品均为医疗器械,绝大部分未纳入医用耗材目录。公司的核心产品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主要均为医疗器械产品,如被纳入上述目录,将有助于提升产品销售数量,
297、但同时会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三)行业基本情况(三)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的功能蛋白行业属于生物医用材料的细分行业之一,其在近些年的高速发展离不开生物制造技术的成熟与完善。1-1-89 1、生物制造行业基本情况、生物制造行业基本情况 生物制造是本世纪最有前景的产业之一,2014 年,美国国防部将其列为 21 世纪优先发展的六大颠覆性技术之一。目前,公司的功能蛋白产品主要通过生物制造的方式实现大规模生产,其中重组胶原蛋白特别是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制备与生物制造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生物制造是指基于合成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生物科研成果,以改造后生物体作为高效细胞微工厂,进行定向化、高效化、大规模化物
298、质加工与转化,以生物基原料等物质为主要原材料,以绿色低碳的形式实现最终产物的量产。近年来科学水平的不断进步,合成生物学和基因工程已成为生物制造行业的两大重要支柱。随着相关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在其应用领域的大力推进,生物制造产业所涉及的领域已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生物制造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使得人体内众多结构与功能极为复杂的生物大分子的规模化量产成为可能,在胶原蛋白领域催生了重组人源化生物大分子材料。生物制造产业具有绿色低碳、条件温和、应用领域广的特点,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生物制造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分别为生物体的筛选与基因改造、生物发酵过程控制与参数分析以及产品分离与纯化。
299、首先,通过基因工程技术从基因层面对生物体进行改造,并导入外源基因以及对特定用途的基因进行强化或弱化,生物体可具备产生其本身不存在或者不生产的物质的能力。其次,在发酵阶段,发酵过程中通过模拟生物体的生长环境,控制反应参数并对发酵条件进行调整及控制,可以维持发酵条件处在最佳状态,促进生产效率并实现规模量产。最后,产品的分离与纯化一般是指将最终产物从发酵液或者细胞中分离出来,并形成终端产品。目前,生物制造技术所取得的成果已经获得各国广泛认可及应用。早在 2005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提出:生物制造是极具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产业之一,预期到 2030 年,世界上 35%的化工产品将可能被
300、微生物制造产品所取代,生物制造产业将逐步形成可再生资源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生物制造产业占整个生物经济中的比重将达 40%左右。2014 年,美国国防部将其列为21 世纪优先发展的六大颠覆性技术之一;2022 年 10 月,美国国家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发布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该报告提出:“实施先进制造以支持生物经济”是其 11 项重点目标之一,支持推进生物制造研究,包括基因组和蛋白质工程生产工具、多细胞系统工程、生物模型和生物加工的生物技术方法;英国商业创新技能部将合成生物技术列为未来的八大技术之一;2019 年欧盟发布Roadmap for the Chemical Industry in Eur
301、ope towards a Bioeconomy,意在为欧盟的化工行业转型为更高端的生物基生产提供路径指导及建议并希望于 2030 年大幅提高生物制造在整体经济中的比例。2022 年 5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是我国首部生物经济的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着力做大做强生物经济;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瞄准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推动合成生物学技术创新;新型生物材料是关键共性生物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 1-1-90 重点领域之一。生物制造的优点非常显著,随着基因工程与相关的细胞工程等技
302、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材料可以通过生物制造的形式进行生产,除了对于传统化学制造的替代外,生物制造能够通过生物体实现具有复杂结构的大分子天然有机物的生产与合成,进而推动生物材料行业的发展。生物制造以生物质为原材料或运用生物方法进行大规模物质加工与转化,其原材料主要以天然有机物为主,价格较低,生产转化效率高,因此具有成本较低的优势;同时其产物在生物安全性和活性均大幅提升,且反应过程以模拟生物生长环境为主,整体过程绿色环保、条件温和且能耗较低,符合我国关于“十四五”规划对于先进制造的定位以及“碳中和”的长远目标,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广阔。根据 Frost&Sullivan 研究显示,预计全球的高端生物
303、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于 2025 年能够达到 1,250亿美元,CAGR 为 10.8%。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研究 2、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基本情况、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生产的重组胶原蛋白产品以及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大部分为医疗器械,且分别以重组型胶原蛋白、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为核心成分,其主要成分属于生物医用大分子材料。(1)医疗器械行业)医疗器械行业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医疗设备与医疗耗材。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境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根据风险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分类分类 定
304、义定义 代表产品类型代表产品类型 细分产品细分产品 第一类医疗器械 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低值医药耗材 注射器、输液瓶、吸氧管、纱布、口罩、缝合线等 1-1-91 第二类医疗器械 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影像诊断、手术显微镜、放射治疗器械等 体外诊断 药敏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 第三类医疗器械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高值医用耗材 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神经补片、眼科人工晶体、主动脉内囊起搏器以及注射类医疗器械等 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由于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医
305、疗福利体系健全,相关技术及科研实力雄厚,因此医疗器械领域整体起步较早,且经过多年发展行成了较大的市场规模及稳定的需求。据统计,2020 年全球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4,774 亿美元,预计到 2023 年全球医疗器械行业规模将超过 5,500 亿美元。数据来源:火石创造数据平台 近年来,得益于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医疗行业技术的不断突破与监管机构对于行业的持续规范,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截至 2020 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 7,341 亿元,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 18.30%,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预计医疗器械领域
306、市场规模于 2023 年突破 10,000 亿元。1-1-92 数据来源:火石创造数据平台 目前我国的医疗器械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成长速度更快,发展潜力更强。随着我国医疗产业的不断发展及群众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出于增强我国综合技术能力的考虑,高精尖医疗器械被列为重点发展产业。2021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其中提出促进群众急需的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及使用,分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领域的衔接应用。此外在医药耗材方面,“规划”还指出到 2025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和省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 5 类以上
307、,并且加强医保医用耗材管理;建立医保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制定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我国正在探索制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2016 年 11 月,由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正式出台,其中植入介入产品和医用材料成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2)生物医用材料)生物医用材料 生物医用材料为可用于诊断、修复人体受损的组织或器官等医学领域的生物性材料,属于医疗器械中的医疗耗材一类。生物医用材料的发展与医疗技术的革新密不可分,生物医用材料及其制品已成为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基础之一。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披露的数据,2020 年全球的生物材料市
308、场规模为 355 亿美元,预计将在 2025 年达到 475 亿美元,CAGR 为 6.0%,其中主要的增长均来自于医疗方面的应用。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因此我国目前的生产与制造技术与欧美等发达 国 家 及 地 区 仍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距。市 场 上 的 高 端 生 物 医 用 材 料 市 场 主要由Johnson&Johnson、Abbott、BostonScientific、Medtronic 等欧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未来,随着我国的生物医用材料生产企业的不断发展与技术革新,国产的生物医用制品将不断地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与消费者口碑,进一步缩小与国外竞品
309、的差异,逐步提高市场份额。在生物医用材料中,胶原蛋白材料属于重要的生物高分子材料,具有促进细胞生长、促进细胞粘附、与新生细胞和组织协同修复创伤等特性,在组织器官损坏修复中较为常见,同时也可以应用 1-1-93 于敷料、人工器官等领域。(3)胶原蛋白材料)胶原蛋白材料 胶原蛋白是人体主要的细胞外基质(ECM),是人体组织器官的主要结构蛋白,约占人体蛋白质总量的 3040%。胶原蛋白常见于皮肤、血管、肌腱、筋膜等部位,发挥多种重要的生物学功能。人类目前已发现 28 种型别的胶原蛋白,分布在人体不同的组织器官,全方位参与人体组织器官的修复和再生。胶原蛋白由原胶原组成,每个原胶原都由 3 条-螺旋的肽
310、链缠绕而成,具有典型的三螺旋结构,众多胶原蛋白大分子又相互交织形成胶原蛋白纤维,因此其具有柔韧性和较大的抗拉强度。在已发现的人体 28 种型别的胶原蛋白中,在成年人体内含量最高的是型,其次是型,婴幼儿体内含量最高的是型,其次是型。型与型胶原蛋白主要分布在人体真皮组织中,起到支撑、连接真皮组织的作用,因此它是治疗由于萎缩或迁移而引起的皮肤体积消耗的常见材料选择之一。胶原蛋白具有低免疫原性、与细胞外基质的强相互作用性能、生物相容性和可降解性等生物特性,同时凭借其自身的机械强度,可在人体内作为填充材料进行使用。胶原蛋白材料在医学上存在广阔的应用范围,例如在生物假体心脏瓣膜上的应用或制成特定结构用于半
311、月板修复等。人体胶原蛋白类别及组织分布如下:类型类型 组织分布组织分布 类型类型 组织分布组织分布 广泛分布在肌腱、韧带、角膜、骨、皮肤等组织 XV 眼、毛细管、睾丸、肾、心 软骨、玻璃体、髓核 XVI 皮肤、肾 皮肤、血管、肠(常与型胶原共同分布)XVII 上皮细胞 基底膜 XVIII 基底膜、肝 骨、皮肤、角膜、胎盘(常与型胶原共同分布)XIX 基底膜 骨、软骨、角膜、皮肤 XX 角膜 皮肤、膀胱 XXI 胃、肾 皮肤、脑、心、肾、角膜 XXII 组织连接 软骨、角膜、玻璃体(常与型胶原共同分布)XXIII 心、视网膜 软骨 XXIV 骨、角膜 软骨、椎间盘(常与型胶原共同分布)XXV 脑
312、、心、睾丸 皮肤、肌腱(常与型胶原共同分布)XXVI 睾丸、卵巢 XIII 皮肤、内皮细胞、眼、心 XXVII 软骨 XIV 骨、皮肤、软骨(常与型胶原共同分布)XXVIII 坐骨神经 胶原蛋白作为一种具有多用途的生物材料,在医学敷料、再生医学、创伤修复、人造器官等场景下有广泛应用前景,主要领域具体如下:应用领域应用领域 作用作用 医药(含医疗器械)生物敷料,用于皮肤修复、口腔修复、神经外科修复等 止血材料,尤其在肝、脾等创伤止血效果明显等 药物载体,疫苗佐剂;结合抗生素、蛋白类、基因类药物,构建多样药物载体释放体系 注射填充材料,用于面部轮廓矫正、皱纹、瘢痕修复等 骨修复,包括骨再生、软骨组
313、织再生、口腔骨缺修复等 1-1-94 心血管,包括心脏支架涂层、心肌衰竭、血管支架等 功能性护肤品 美白保湿、抗衰老等功效 食品 人造胶原肠衣、水解胶原作为功能性食品如咀嚼片、蛋白质粉、肠内营养剂等;动物胶原蛋白作为食品添加剂 近年来,我国胶原蛋白市场规模呈现逐渐增长趋势。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 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胶原蛋白市场规模为 156.84 亿美元,2016-2020 年的年度增长率超过 5.5%,预计在 2025 年到达 203.64 亿美元。其中我国胶原蛋白市场规模为 9.8 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 6.4%,2016-2019 年的年复增长率接近 8%,高
314、于全球平均增长水平。3、功能蛋白行业基本情况、功能蛋白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从事包括各类功能蛋白生命健康新材料的创新研发及其产业化,主营业务为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等为核心的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核心成分分别为自主研发的重组型胶原蛋白和酸酐化牛-乳球蛋白,均属于功能蛋白。功能蛋白常指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蛋白质,它们可以是人体组织重要构成部分,或参与人体各种代谢活动,或提供能量,或参与免疫调节等。特定的功能蛋白可对某些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功能蛋白材料是包括动物来源或生物合成的具有一定活性的生物材料,可用于多种疾病的防治和诊断。(1)重组胶原蛋白)重组胶原蛋
315、白 胶原蛋白根据原材料的来源可分为动物组织提取的动物源胶原蛋白和生物合成的重组胶原蛋白。动物源胶原蛋白获取方式主要为通过从牛皮、猪皮、鱼皮等胶原含量高的动物组织中进行提取,主要应用于止血海绵、凝胶剂、生物敷料、人工骨及护肤品等产品。重组胶原蛋白是采用重组 DNA 技术,对编码所需人胶原蛋白质的基因进行遗传操作和修饰,利用质粒或病毒载体将目的基因带入适当的宿主细胞(细胞、酵母或其他真核细胞等)中,表达翻译成胶原蛋白或类似胶原蛋白的多肽,经过提取和纯化等步骤制备而成。根据重组胶原蛋白生物材料命名指导原则,重组胶原蛋白可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重组人胶原蛋白、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和重组类胶原蛋白,具体情况
316、如下:重组胶原名称重组胶原名称 术语描述术语描述 重组人胶原蛋白 由 DNA 重组技术制备的人胶原蛋白特定型别基因编码的全长氨基酸序列,且有三螺旋结构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 由 DNA 重组技术制备的人胶原蛋白特定型别基因编码的全长或部分氨基酸序列片段,或是含人胶原蛋白功能片段的组合 重组类胶原蛋白 由 DNA 重组技术制备的经设计、修饰后的特定基因编码的氨基酸序列或其片段,或是这类功能性氨基酸序列片段的组合。其基因编码序列或氨基酸序列与人胶原蛋白的基因编码序列或氨基酸序列同源性低 1-1-95 经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有重组人胶原蛋白产品上市。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氨基
317、酸序列的重复单元与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特定功能区相同,生物相容性好;其功能区域具有特定的三螺旋结构,相关结构数据已被国际蛋白结构数据库收录。重组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是通过 DNA 重组技术制备的人型胶原蛋白核心功能区的组合,其氨基酸序列的重复单元与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特定功能区相同;其功能区域具有 164.88 柔性三螺旋结构;具有高于人体 I 型和型胶原蛋白的细胞粘附性;具有良好的修复特性,预计在血管内皮、子宫内膜、创面、口腔黏膜修复及骨科等领域具有广阔的临床应用。2023 年 1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2023 年第
318、14 号),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行业标准正式形成。2022 年 7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发布关于征求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具有型别明确、组织生物相容性高、水溶性好、结构明确、生物活性优、可稳定大规模生产等优势。作为重要的生物医学材料和工业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预计将在手术缝合线、止血纤维、代血浆、水凝胶、敷料、人工皮肤、人工血管、人工骨和骨修复、角膜、神经修复等临床应用中将发挥重大的作用。”2022 年 4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244 号),根据该通知,为鼓励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新型
319、生物材料研发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并要求采用快速程序开展标准制订。因此,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作为一种生物医用材料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2)抗病毒功能蛋白抗病毒功能蛋白/多肽多肽 病毒的完整生命周期包括附着、入侵、脱壳、基因组及蛋白合成、组装、释放等。“病毒进入抑制”是指药物/蛋白在病毒附着与入侵阶段,阻断病毒与宿主靶细胞的黏附以及与受体/共受体的结合及与靶细胞膜的融合。此外,病毒抑制剂可以阻断病毒通过病毒包膜蛋白介导感染相邻的未感染细胞的途径,从而从多方面阻断感染。1-1-96 病毒进
320、入抑制机制模式图病毒进入抑制机制模式图 如上图所示,常用的抗病毒药物主要作用于病毒复制周期的某个环节,常见抗病毒药物如逆转录酶抑制剂、整合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等需进入细胞发挥抗病毒作用。而病毒进入抑制剂作用于病毒感染的起始阶段,无需进入细胞即可从源头阻断病毒与宿主细胞的直接接触而发挥抗病毒作用。近年来,随着行业内企业及科学家对病毒抑制机理的研究,功能蛋白在抗病毒领域的应用场景被逐渐挖掘。通过对功能蛋白以及抗病毒领域的多年研究,公司已成功开发以酸酐化牛-乳球蛋白为核心成分的抗 HPV 生物蛋白产品,用于治疗妇科疾病,此外公司以 SARS-CoV-2HR17 基序与泛冠状病毒抑制剂 EKI 复合
321、的晶体蛋白为核心成分,正在开展研发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 EK1 喷雾剂的期临床实验。1)抗)抗 HPV 生物蛋白生物蛋白 HPV 是一种球形 DNA 病毒,目前已分离出 120 多种基因型,这些不同基因型的病毒可分为粘膜型、皮肤型和疣状表皮发育不良型三种亚型,粘膜型 HPV 又可根据其引起病变的性质分为低危型(HPV6,11 等)和高危型,低危型 HPV 感染很少引起癌症但可引起良性或低度的宫颈病变以及生殖器疣(尖锐湿疣)等疾病,但高危型 HPV 持续感染可引起宫颈癌、肛门和生殖道癌及头颈部肿瘤。高危 HPV 感染发展为宫颈癌一般需要 10 年左右,阻断高危 HPV 感染对预防宫颈癌有重要意义。
322、世界卫生组织 2018 年统计结果显示,全球宫颈癌每年新发病例近 57 万人,死亡病例约 31.1 万例;其中我国每年有 10.6 万新发宫颈癌病例,并有约 4.8 万例死亡。国际癌症研究协会(IARC)认定持续性高危型 HPV 感染正是诱发宫颈癌的重要原因,99%以上的宫颈癌与 HPV 感染有关,30 岁以上妇女 HPV 持续感染平均 8-24 个月可发生宫颈癌前病变,平均 8-12 年可发展为浸润癌。国际癌 1-1-97 症研究中心(IARC)的研究结果显示 75%以上宫颈癌中 HPV16,18,31 和 45 型呈阳性,主要的两个高危型 HPV16 和 HPV18 约引起 70%左右的宫
323、颈癌,世界卫生组织也因此将 HPV 与艾滋病、癌症一起列为人类三大绝症。根据国内 2020 年癌症统计数据,国内统计发现宫颈癌已成为新发病例第 6位、死亡率第 7 位。目前临床常用治疗 HPV 的主要方法包括:重组人干扰素-2b 外用剂型(包括:栓剂、阴道泡腾胶囊(片)、凝胶、软膏剂等)、中药制剂保妇康栓及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其中各种剂型的干扰素合计在治疗 HPV 感染药品中占了 50%左右的市场份额。干扰素以及中药制剂等通过调节机体免疫功能等机制发挥抗病毒作用,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通过其核心成分酸酐化牛-乳球蛋白空间占位、直接阻断 HPV 病毒与人体细胞结合,从而进一步阻断 HPV
324、 感染。HPV 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人体皮肤、消化道、呼吸道等都存在携带及感染 HPV 的可能性,持续高危 HPV 感染是宫颈癌的首要病因,宫颈癌依然是威胁女性健康安全的恶性肿瘤之一,因此预防与治疗 HPV 感染一直是当代医学的一个主攻方向之一。2020 年国内抗 HPV 药品及医用制品的销售金额达到 22.79 亿元,其中功能乳球蛋白为 3.32 亿元,是防治 HPV 感染的主流手段之一。国内抗国内抗HPV感染药品及医用制品的销售额(亿元)感染药品及医用制品的销售额(亿元)数据来源:标点数据 2)广谱抗冠状病毒)广谱抗冠状病毒多肽多肽 EK1 冠状病毒是一组有包膜的正链单股 RNA 病毒,属于
325、嵌套病毒目、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属,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大类病毒,可引起呼吸道、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疾病。冠状病毒 SARS-CoV 的一个变种是引起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属于 RNA 病毒。S 蛋白是一种经典 I 型病毒膜融合蛋白,在介导病毒感染中起重要作用,并且是所有冠状病毒共有的,是开发特定药物的重要靶蛋白。广谱抗冠状病毒多肽 EK1 是根据冠状病毒的 S 蛋白的序列和结构,通过对 S 蛋白特定区域衍生并修饰优化得到的产物,具有良好的细胞-细胞融合抑制活性。基础研究证实 EK1 对 6 种人冠状病毒和 3 种来自于蝙蝠的都有较好的抑制效果。EK1 目前一期临床 1-1-98 单次给药已完成,已
326、进入二期给药阶段。4、进入本行业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进入本行业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1)基础研究突破壁垒)基础研究突破壁垒 关于重组胶原蛋白的基础研究包括氨基酸序列分析、结构研究、蛋白质理性设计、功能优化等。以人型胶原蛋白为例,其全长共有 1,466 个氨基酸。通过分析蛋白质全链长筛选核心功能区,并确保筛选的功能区具有期望的功效存在较高难度。需要对于胶原蛋白的结构、特点、性质具有较高的了解与认知,通过大规模筛选、结构解析发现并确认胶原蛋白独立的功能区,有较高的技术壁垒。(2)产业化壁垒)产业化壁垒 生物合成大分子蛋白,尤其是具有复杂结构和功能的大分子蛋白并实现产业化对于专业程度要求高,企
327、业需要具备合成生物学知识、掌握基因工程技术的工作人员,以及开展生产所需的专业设备。研发、生产各个环节涉及的技术都需要经过长期反复试验优化获取,具备较高的专业门槛和长年累月积累及实验硬件装备的投入。(3)研发团队壁垒)研发团队壁垒 功能蛋白行业作为采取分子生物学,并以基因工程、抗体工程、细胞工程等技术支撑的复合科研领域,需要组建由涵盖各专业的资深研发人员组成的技术团队,通过精细化的分工与跨领域的深度协同才能够有效地呈现其在生物医药材料方面的优势与效率。因此,若无法构建一支成熟且具有专业复合背景的团队,则将不具备产品开发、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等能力,也无法结合生物材料本身的特点挖掘应用场景。5、行业
328、未来发展趋势、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关于功能蛋白所能够应用的领域正随着国内外的技术发展,不断地拓展与创新。功能蛋白市场的前沿技术主要包括基因工程技术、生物医药长效化技术、全人源抗体药物研发技术和抗病毒药物筛选技术等。通过上述技术的发展,使得功能蛋白所涉猎的应用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并且在抗癌应用等领域存在前景。(1)生物技术与分析设备的发展带动重组胶原蛋白高效表达)生物技术与分析设备的发展带动重组胶原蛋白高效表达 重组胶原蛋白的高速发展离不开生物制造技术以及分析设备的高速发展。如冷冻电镜、X 光衍射等设备带来结构生物学的快速发展,能够支持复杂的蛋白结构的解析。基于结构数据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可以
329、实现多种胶原蛋白的高效体外表达,有助于人源化蛋白的产业化生产。通过基因重组、化学修饰等生物技术手段可以有效提高各类重组蛋白制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生物医药长效化技术是指以蛋白质工程技术优化蛋白结构、化学修饰等手段,提高蛋白药物的人体内的半衰期,进而开发出一系列长效化蛋白质药物。利用全人源抗体药物研发技术可以开发出针对重 1-1-99 大疾病靶点,特别是持续性感染疾病相关病原微生物靶点、癌症靶点等的单克隆抗体药物,而且可以针对任何蛋白快速地筛选出特异性结合抗体,能广泛应用于疾病诊断和检测试剂盒的开发。抗病毒药物筛选技术是通过病毒结构及感染机理研究,针对性的制备功能蛋白,用于结合病毒功能位点,进而阻
330、断病毒感染的方法,该方法可实现新型抗病毒药物筛选。(2)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在前沿领域的应用)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在前沿领域的应用 此外,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被发掘存在研究价值以及应用场景,其应用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创面修复、皮肤支撑、组织工程支架等,并且根据研究显示,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构建的心血管支架涂层具有优异的抗凝血、促进心血管内皮修复再生的作用。根据自然 癌症杂志上的研究结果,当生理环境中型胶原蛋白水平降低时,癌细胞“苏醒”的可能性会提升,因此通过补充丰富癌细胞周围环境的胶原蛋白可以保持其休眠状态,防止肿瘤复发。(3)通过)通过 AI 技术加速胶原蛋白的解构技术加速胶原蛋白的解构
331、在蛋白行业中,对于蛋白结构的研究与探索一直是业界一大重点。由于蛋白质中的氨基酸长链通过分子间作用力形成交纵连横、结构复杂的三维结构,因此对于蛋白结构的预测一直是一大难点。2021 年 7 月,谷歌旗下人工智能研究公司 DeepMind 在自然上发表论文,其通过新深度学习系统 AlphaFold 精确预测蛋白质的结构。同年 12 月,由华盛顿大学医学院蛋白质设计研究所(Institute for Protein Design)联合哈佛大学、德克萨斯大学西南医学中心、剑桥大学、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机构在科学上发表论文,其共同开发的一款深度学习的工具 RoseTTAFold 成功预测了蛋白的结构
332、。AI 预测蛋白结构将可以用于探索疾病的引发机制,并且在药物设计上提供帮助,加速蛋白行业发展。综上所述,重组基因技术助力胶原蛋白进行有效地表达,以及实现量产;同时胶原蛋白除了作为结构蛋白填充皮肤及修复创面外,在研究病毒、癌细胞靶点以及抗癌等方面存在较高的研究价值,随着更多的研究正在进行,胶原蛋白产品的应用场景以及市场空间巨大。6、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功能蛋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研发实力决定企业的生存能力以及发展空间,目前行业内的企业主要存在自主研发、产学合
333、作研发两种研发模式。自主研发主要为企业组建自身的研发团队、打造研发中心、自主选择技术路径。产学合作研发通常以基础研发为主。2)销售模式 功能蛋白材料的下游应用场景广泛,其中所涉及到的销售对象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美容机构、个人消费者等,存在经销与直销、线上与线下等多种销售模式。企业采取经销模式可扩大销售 1-1-100 规模以及提高服务效率。(2)周期性)周期性 功能蛋白产品下游应用广泛,以医疗和消费领域为主,并且产品创新速度较快,因此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3)区域性)区域性 功能蛋白产品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征。(4)季节性)季节性 功能蛋白材料的下游应用场景较多,其中功能性护肤品的销售受电商平台各类促销活动、销售节的影响明显,通常四季度淘宝及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推出“双十一”和“双十二”促销活动较多,且下游客户通常为来年春节备货较多,导致四季度销售会有较大的提升。(四)行业竞争格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