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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基布生产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5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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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基布生产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56页).PDF

1、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unzhongma Co.,Ltd.(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10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0

2、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福忠叶福忠承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

3、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

4、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程洁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程洁承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

5、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

6、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

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永周承诺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永周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

8、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4、

9、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四、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承诺四、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五、五、间接持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梅、陆亚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梅、陆亚栋、蒲德余、唐松燕、叶卓强蒲德余、唐松燕、叶卓强承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

10、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

11、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2、。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六、六、间接间接持有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的监事叶冬英监事叶冬英承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

13、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4、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14、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

15、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本招股意向书意向书“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一、本次发行前

16、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和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福忠叶福忠承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

17、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

18、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二)(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程洁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程洁承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19、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20、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

21、进行股份减持;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三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永周承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永周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22、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

23、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4、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四)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承诺(四)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五)(五)间接持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梅、陆亚栋、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梅、陆亚栋、蒲德余、唐松燕、叶卓强德余、唐松燕、叶卓强承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4、(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 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25、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

26、,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六六)间接)间接持有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的监事叶冬英监事叶冬英承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27、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28、不得进行股份减持;4、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二、关于二、关于稳定公司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票价值,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制定如下预案:(一)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一)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且保证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

29、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2、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的顺序 当符合

30、启动条件时,依次按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当前一顺序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 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或前一顺序稳定股价措施无法实施的,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方案(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方案 1、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1、的内部程序进行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履行内部程序后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完公司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程序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程序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

32、3 个月内实施完毕。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的股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10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在 3 个月内完成股份增持。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

33、 额的 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的股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

34、薪酬累计额的 2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启动条件满足第二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股份增持。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约束措施(四)约束措施 当启动条件达成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不得参与公司

35、现金分红,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五)终止实施(五)终止实施稳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的期间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

36、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要约收购义务(符合免于发生要约情形的除外)。三、发行前持有发行人三、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福忠叶福忠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2、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37、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 个月内,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减持;4、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38、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3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5、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程洁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程洁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2、在本人所持公

39、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 个月内,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减持;4、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

40、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5、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三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永周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叶永周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

41、,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2、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 个月内,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减持;4、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

42、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5、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四)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企业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

43、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减持;3、若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5 业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4、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关于招股说明书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信

44、息披露的承诺的承诺(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确认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信息确定。2、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

45、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界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3、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叶福忠叶福忠承诺承诺 本人确认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真

46、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6 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信息确定。2、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

47、损失的范围界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真实、准确、完

48、整,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界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2、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49、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7(四)(四)中介中介机构承诺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2、审计机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我们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律师、发行

50、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

51、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五、五、关于关于填补填补被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一)(一)发行人关于发行人关于填补填补被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以上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8 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如下:1、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升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

52、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整体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

53、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境内上市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

54、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3、增强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强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在公司层面上,公司管理层将持续优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优中选优的晋升机制。在运营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升级现有平台。在销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搭建全国销售网络,扩张销售网络的深度和广度,开拓公司尚未涉足的地市市场,增强销售能力。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和对中小投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和对中小投资者的权

55、益保障者的权益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

56、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5、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二)(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福忠作出承诺如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2、不侵占公司利益;3

57、、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兹作出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58、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三)(三)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关于填补

59、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被摊

60、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1 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六、六、关于相关约束关于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措施的承诺(一)发行人(一)发行人承诺承诺 为明确本公司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投

61、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将督促承诺事项涉及的股东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62、等处理方案;(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2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63、二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为明确本人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本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

64、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65、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3(三)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承诺(三)公司股东云中马合伙承诺 为明确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企业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

66、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企业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67、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四)(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承诺 为明确本人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4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68、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本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

69、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七、股利分配政策七、股利分配政策(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

70、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5 1、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2、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3、股利分配的间隔期间、股利分配的间隔期间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71、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进行利润分配。4、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

7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6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73、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实施分红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研究开发所需流动资金等投入。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提出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结合的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基本原则如下:(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74、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监事会审议,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75、过,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利润分配政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7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

76、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77、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具体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八、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八、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8(一)不存

78、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二)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三)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九九、财务报告审计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止日后的经营状况日后的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运转正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2022年1-9月,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46,247.42万元至150,247.42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 18.12%至 21.35%;预计实现净利润

79、 8,947.85 万元至 9,947.85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11.69%至-1.82%;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766.32 万元至 8,766.32 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18.08%至-7.53%。2022 年 1-9 月预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华东地区散发,各地管控措施不断加强,下游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公司适时调整销售策略,适当降低产品加成价格以促进销售,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营业收入整体有所增加,但产品毛利有所下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有所下降。前述 2022

80、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十十、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一)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一)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福建省,2019 年、2020 年、2021年和 2022 年 1-6 月,两省客户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02%、90.79%、85.90%和 86.56%。公司存在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公司将努力开拓广东、江苏、安徽等销售市场,但市场开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司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9 业务收入未来一段时期仍将主要来源于浙江省和福建省,若浙江省、福

81、建省的营商环境未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610.50 万元、19,183.15 万元、21,687.60 万元和 32,079.30 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58%、22.01%、16.24%和 21.08%,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36%、16.98%、12.68%和 33.33%。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信誉良好,应收客户款项绝大部分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但

8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仍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6.18%、14.82%、14.38%和 11.66%(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 年、2021 年和 2022年 1-6 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06%、16.08%和 1

83、3.30%),毛利率有所波动。由于主要原材料坯布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产品定价以坯布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加工成本费用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按照行业惯例,采取“原材料价格+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价格”为坯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波动较大;“加工价格”相对稳定。公司会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量、产品销量、市场份额等情况,实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以及产品定价,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2019 年至 2022 年 6 月,受工艺改进、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

84、因素,则综合毛利率将可能下降,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0(四四)原材原材料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坯布,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月,坯布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6.74%、84.19%、84.19%和 84.00%。坯布的加工原料主要为涤纶长丝,涤纶长丝的价格受原油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原油价格的波动影响涤纶长丝价格,进而对公司产品的成本产生影响。原油价格受国际政治环境、汇率变动、金融市场等影响。如果未来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导致坯布价格随之剧烈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85、。(五五)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类政府补贴及手续费返还等金额分别为 515.19 万元、2,070.95 万元、488.58 万元和1,381.9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4.78%、16.94%、3.57%和 19.54%。若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扶持政策出现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存在波动的风险,将影响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水平。(六)新冠疫情风险(六)新冠疫情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外暴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

86、制、禁止人员聚集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有效防控以及各行业全面复工复产,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但是境外疫情一直处于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对于公司下游终端市场的海外销售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出现大幅反复,疫情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不仅涉及纤维材料选组、纺织技术、基础化学以及染整、定型、拉毛工艺处理等多个专业领域,还需要充分考虑产品对下游人造革合成革性能和质量的影响。因此,革基布行业对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覆盖广度以及

87、综合运用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此外,资深生产技术人员由于在长期生产实践和总结中积累了宝贵的生产经验,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参数设定以及产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 品质量需求均具有深刻的理解,资深生产技术人员也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的重要保障。如果公司重要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八)环保风险(八)环保风险 革基布行业呈现绿色化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出台,革基布生产企业的环保运行标准进一步收严。

88、公司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制造,并被评为“2020 年浙江省绿色工厂”,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满足监管部门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可能面临因环保不达标而被要求整改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2 目目 录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37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40 一、发行人简介.4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4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2 四、本次发行情况.44 五、募集资金用途.44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45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4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4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89、.47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47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48 一、市场风险.48 二、经营风险.48 三、财务风险.5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52 五、内控风险.53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54 一、发行人概况.5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55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情况.58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66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66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6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3 七、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69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

90、控制人的情况.70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87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90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90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98 十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03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105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105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06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27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35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139 六、主要产

91、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144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152 八、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158 九、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172 十、质量控制情况.176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177 第七节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78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178 二、同业竞争.179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181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2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2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227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

92、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2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3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23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3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23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3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237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239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39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1 三、

9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2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3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5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6 七、公司近三年的违法违规情况.248 八、公司近三年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48 九、公司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248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250 一、财务报表.250 二、审计意见.25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62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262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62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

94、策.289 七、分部信息.290 八、最近一年收购兼并其他企业情况.291 九、非经常性损益.291 十、最近一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情况.292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5 十一、最近一期末公司的主要债项.297 十二、所有者权益.302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302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303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05 十六、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308 十七、发行人设立后历次验资情况.311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2 一、财务状况分析.313 二、盈利能力分析.364 三、现金流量分析.40

95、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410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410 六、诉讼、仲裁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411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411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措施.41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419 一、公司发展目标及发展计划.419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420 三、上述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421 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取的途径.421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422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42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423 二、保荐人及

96、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论性意见.423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423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42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425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6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425 七、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434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股利分股利分配配政策政策.435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435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435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436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439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440 一、信息披露与投

97、资者服务.440 二、重要合同.440 三、对外担保.444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44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4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46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47 发行人律师声明.449 审计机构声明.450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51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52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453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454 一、备查文件.454 二、文件查阅时间.454 三、文件查阅地址.454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7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

98、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一、一般释义一、一般释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云中马、云中马股份 指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云中马有限 指 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叶福忠 云中马贸易 指 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云中马新材料 指 丽水云中马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云中马染织、云中马集团、偌希科技、温州云中马 指 偌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云中马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云中马染织实业有限公司、云中马集团有

99、限公司 云中马合伙 指 丽水云中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股票、A 股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1.00 元的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 A 股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0、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沙利文咨询 指 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凤竹纺织 指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93.SH 宏达高科 指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144.SZ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后的修正案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8 公司章程(草案)指 为适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制定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101、起生效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二、专业释义 人造革 指 以压延、流延、涂覆、干法工艺在机织布、针织布或非织造布等材料上形成聚氯乙烯、聚氨酯等合成树脂膜层而制得的复合材料 合成革 指 以湿法工艺在机织布、针织布或非织造布等材料上形成聚氨脂树脂微孔层,再经干法工艺或后处理工艺制得的复合材料 PVC 革 指 涂覆材料为聚氯乙烯的人造革合成革 PU 革 指 涂覆材料为聚氨酯的人造革合成革 革基布 指 革基布是对人造革合成革基层材料的俗称,其与涂覆材料(通常为聚氯乙烯 PVC 或

102、聚氨酯 PU)共同构成人造革合成革的主体 聚氯乙烯(PVC)指 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简称 PVC),是氯乙烯经加成聚合反应得到的高分子材料,可用作人造革合成革的涂覆材料 聚氨酯(PU)指 聚氨酯(Polyurethane,简称 PU)是由氨基甲酸酯连接的有机单元组成的聚合物,可用作人造革合成革的涂覆材料 产业用纺织品 指 经过专门设计的、具有工程结构特点的纺织品,具有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劳动生产率高、产业渗透面广等特点 坯布 指 织成后还没有经过后整理加工的布,是生产革基布的主要原材料 机织布 指 又称梭织布,是由两条或两组以上的相互垂直的纱线,以90 度角作

103、经纬交织而成的织物。按机织方法可分为平纹、斜纹、缎纹等类型 针织布 指 利用织针将纱线弯曲成圈并相互串套而形成的织物。按针织方法可分为经编针织布和纬编针织布两类 无纺布、非织造布 指 又称不织布,不需要纺纱织布,直接将纺织短纤维或者长丝进行定向或随机撑列,形成纤网结构,然后采用机械、热粘或化学等方法加固成布 经编 指 用多根纱线同时沿布面的纵向(经向)顺序成圈,为纺织工艺 纬编 指 用一根或多根纱线沿布面的横向(纬向)顺序成圈,为纺织工艺 规模以上 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DTY 指 拉伸变形丝,指利用 POY 做原丝,在加弹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时

104、拉伸、经过加捻器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 POY 指 预取向丝,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 FDY 指 全拉伸丝,是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获得的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卷绕丝,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9 CAS22 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m2 指 平方米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0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出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105、文。一、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简介(一)概况(一)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Yunzhongma Co.,Ltd.注册资本:10,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福忠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6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6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革基布生产、加工、销售,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编布、纬编布生产、研发、销售

106、;化纤加弹丝生产、研发、销售;纺织新材料生产、研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邮政编码:32340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1(二)主营业务(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革基布生产商,专注于人造革合成革基层材料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革基布产品主要销往人造革合成革生产商,最终应用于鞋、箱包、家具、装饰材料等消费品。

107、公司是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针织革基布行业龙头企业。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针织革基布销量分别为 114,278.88 吨和 96,477.14吨,占针织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的 16.68%和 15.97%。公司一直致力于革基布传统工艺技术的改良,并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坚持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的生产模式,不断提升自身产能规模,降低单位能耗,形成可持续发展。公司被评为中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革基布十强企业、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高质量发展企业、2020 年浙江省绿色工厂、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企业以及浙江省节水型

108、企业、2021 年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50 强、2021 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公司拥有严格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45001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革基布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 2020 年全国商业质量奖以及 2021 年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叶福忠先生持有公司 6,151.325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58.58%,为公司控股股东和

109、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叶福忠先生,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简历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152,212.95 133,569.84 87,148.91 89,448.13

110、负债总计 94,162.86 81,752.57 45,869.36 57,252.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8,050.08 51,817.27 41,279.55 32,195.64 少数股东权益-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2,212.95 133,569.84 87,148.91 89,448.13(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度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96,247.42 171,032.23 112,993.30 165,065.50 利润总额 7,071.76 1

111、3,699.38 12,222.48 10,769.36 净利润 6,232.81 12,007.72 10,658.92 9,230.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232.81 12,007.72 10,658.92 9,23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6.83 12,088.11 9,256.62 10,873.8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度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1.32 13,599.14 13

112、,408.11 10,76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8.88-20,505.84-5,100.03-404.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1.61 17,059.88-2,451.63-3,222.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94.04 10,153.21 5,856.50 7,138.16(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1-6 月月/2022.06.30 2021 年年度度/2021.12.31 2020 年度年度/2020.12.31 2019 年度年度/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20 1.18

113、 1.31 1.22 速动比率(倍)1.04 0.96 1.15 1.09 资产负债率(合并)61.86%61.21%52.63%64.01%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3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22 年年 1-6 月月/2022.06.30 2021 年年度度/2021.12.31 2020 年度年度/2020.12.31 2019 年度年度/2019.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0.57%41.64%47.70%61.10%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58 7.53 3.90 5.18 存货周转率(次)11.69 12.78 13.55 19.5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9

114、,405.16 17,347.31 14,550.19 13,094.2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232.81 12,007.72 10,658.92 9,23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866.83 12,088.11 9,256.62 10,873.84 利息保障倍数(倍)14.21 25.72 56.88 47.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7 1.30 1.28 1.0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6 0.97 0.56 0.6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53 4.93 3.93 3.07 无

115、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06%1.24%0.35%0.5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 1.14 1.02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6 1.15 0.88 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 1.14 1.02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 1.15 0.88 1.04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11.35%25.80%29.01%33.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8.86%25.97%25.20%39.97%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116、(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2022 年 1-6 月数据经过年化调整)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2022 年 1-6 月数据经过年化调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117、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净资产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4 四、本次发行情况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股票面值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 3,5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

118、他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拟上市地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五、募集资金金用途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投入投入金额金额 项目备案项目备案 环评环评 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49,000.00 45,001.28 -04-01-163376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750.00

119、4,75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900.00 12,9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合计 66,650.00 62,651.28-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

120、司 招股意向书 45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一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股本的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 3,5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发行市盈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

121、净资产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53 元(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

122、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承销承销方方式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净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费用及分摊原则发行费用及分摊原则(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值税费用)合计 63,687,169.81 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35,858,867.92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13,018,867.92 元,律师费用 8,885,849.06 元,信息披露费用 5,084,905.66 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838,679.25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一)发行人:(一)发行人:浙江浙江云中马股份

123、有限公司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福忠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 联系电话:(0578)8818980 传真号码:(0578)8818019 联系人:叶卓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6(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二、三层 联系电话:(010)65608208 传真号码:(010)65608450 保荐代表人:邵路伟、陈磊 项目协办人:项目经办人:高峰、巩俊良

124、、陈振博、何晓剑(三)发行人律师:(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北京市金杜律师师事务所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18 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号码:(010)58785566 经办律师:张倩、姚磊(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王国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号码:(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邓德祥、顾利梅(五五)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

125、构:中水致远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肖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知行大厦七层 737 室 联系电话:(010)62158680 传真号码:(010)6219646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7 经办评估师:徐向阳、夏志才、王娇娇(六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号码:(021)58899400(七七)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

126、区支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000006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2 年 10 月 13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10 月 18 日 申购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 缴款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

127、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8 第第四四节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一、市场风险(一)市场需求受宏观经(一)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济波动影响的风险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革基布产品主要终端应用为鞋、箱包等日常消费用品,因此,革基布行业的市场需求与鞋、箱包等日常消费行业的波动密切相关,最终个人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与购买意愿对产业链中间产品革基布的市场需求产生重要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个人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提升、购买意愿增强,个人消费者对鞋、箱包等日用品的旺盛需求将带动革基布行业的快速发展;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个人消费的购买能力下降、购买意

128、愿减弱,革基布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放缓。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市场(二)市场竞竞争风险争风险 革基布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目前已经形成了少数大型生产企业主导、部分区域性中型生产企业和大量小规模制造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的态势。虽然公司已经成为革基布行业龙头企业之一,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如果行业竞争者能够紧密跟踪大型生产企业的适销产品,并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将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经营风险二、经营风险(一)销售区域集中风险(一)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福建省,2019 年、2020 年、20

129、21年和 2022 年 1-6 月,两省客户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02%、90.79%、85.90%和 86.56%。未来公司将努力开拓广东、江苏、安徽等销售市场,但市场开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司的业务收入未来一段时期仍将主要来源于浙江省和福建省,若浙江省、福建省的营商环境未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坯布,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9 月,坯布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6.74%、84.19%、8

130、4.19%和 84.00%。坯布的加工原料主要为涤纶长丝,涤纶长丝的价格受原油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原油价格的波动影响涤纶长丝价格,进而对公司产品的成本产生影响。原油价格受国际政治环境、汇率变动、金融市场等影响。如果未来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导致坯布价格随之剧烈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三)新产品开发风险(三)新产品开发风险 革基布作为人造革合成革的骨架支撑材料,对人造革合成革的产品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产品创新度较高的人造革合成革企业更加倾向于选择具备同步产品研发能力的革基布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同时也促使革基布生产企业从粗放型、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方向转变。如果公

131、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与下游客户的沟通出现障碍或技术实力无法满足产品创新要求,将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性以及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革基布作为人造革合成革的骨架支撑材料,是下游人造革合成革企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直接关系到人造革合成革使用性能的稳定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产品种类的丰富,如果公司质量控制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生产管理需求,随之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公司与客户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五)技术人员流失风险(五)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革基布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不仅涉及纤维材料选组、纺织技术、基础化学以及染整、定型、拉毛

132、工艺处理等多个专业领域,还需要充分考虑革基布对下游产品人造革合成革性能和质量的影响。因此,革基布行业对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覆盖广度以及综合运用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此外,资深生产技术人员由于在长期生产实践和总结中积累了宝贵的生产经验,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参数设定以及产品质量需求均具有深刻的理解,资深生产技术人员也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的重要保障。如果公司重要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0(六)环保风险(六)环保风险 革基布行业呈现绿色化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133、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出台,革基布生产企业的环保运行标准进一步收严。公司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制造,并被评为“2020 年浙江省绿色工厂”,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满足监管部门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可能面临因环保不达标而被要求整改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七)新冠疫情风险(七)新冠疫情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外暴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有效防控以及各行业全面复工复产,公司生

134、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但是境外疫情一直处于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对于公司下游终端市场的海外销售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若未来国内疫情防控出现大幅反复,疫情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三、财务、财务风险风险(一)(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610.50 万元、19,183.15 万元、21,687.60 万元和 32,079.30 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58%、22.01%、16.24%和 21.08%

135、,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36%、16.98%、12.68%和 33.33%。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信誉良好,应收客户款项绝大部分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仍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1 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136、2022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6.18%、14.82%、14.38%和 11.66%(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 年、2021 年和 2022年 1-6 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06%、16.08%和 13.30%),毛利率有所波动。由于主要原材料坯布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产品定价以坯布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加工成本费用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按照行业惯例,采取“原材料价格+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价格”为坯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波动较大;“加工价格”相对稳定。公司会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量、产品销量、市场份额等情况,实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以及

137、产品定价,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2019 年至 2022 年 6 月,受工艺改进、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则综合毛利率将可能下降,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三三)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类政府补贴及手续费返还等金额分别为 515.19 万元、2,070.95 万元、488.58 万元和1,381.9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4.78%、16.94%、3.57%和

138、 19.54%。若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扶持政策出现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存在波动的风险,将影响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水平。(四四)存货跌价的风险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较大。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 7,243.18 万元、6,958.84 万元、15,963.10 万元和 13,130.73 万元,占同期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0%、7.98%、11.95%和8.63%;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9.53 次、13.55 次、12.78 次和 11.69 次。公司主要采取订单模式组织生产,由于客户采购

139、产品的规格多,供货频次高,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2 为保证及时供货,公司通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准备生产,安排生产批次,并适量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存货余额可能会增加,若未能及时实现销售或者结算,公司的存货周转能力有可能会下降。但若存货规模过大,同时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则可能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带来跌价风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五五)税收优惠的风险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1,219.56

140、万元、779.20 万元、867.58 万元和 469.50 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总额的 11.32%、6.38%、6.33%和 6.64%。公司存在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自身条件变化而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的可能,如该等事件发生,则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六六)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9.97%、25.20%、25.97%和 8.8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难以在

141、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实施进度不达预期风险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年产 50000 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坯布织造扩展。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聘请了从事革基布坯布领域多年的生产管理人员及熟练技术人员,并且计划购置德国卡尔迈耶经编机、巴马格加弹机等行业先进生产设备。虽然公司

142、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如果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向产业链上游拓展的发展计划产生不利影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3(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风险(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较大,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较多的折旧和摊销费用。项目投产初期,投资项目未充分产生效益,而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较大,对公司利润在短期内有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

143、,可能会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难以在预计周期内实现收益,项目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五、内控风险五、内控风险 公司改制设立后,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公司的快速发展以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等因素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面对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挑战而无法及时改进,正常生产经营将面临一定风险。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4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Yunzhongm

144、a Co.,Ltd.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叶福忠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6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6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 邮政编码:32340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互联网网址:http:/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叶卓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革基布生产、加工、销售,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技术

145、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编布、纬编布生产、研发、销售;化纤加弹丝生产、研发、销售;纺织新材料生产、研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一)发行人设立方式(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146、年 9 月。由云中马染织和叶福忠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松舟会验字2010第 151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9 月 15 日,云中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 年9 月 16日,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 33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云中马有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名义股东为云中马染织、叶福忠,云中马染织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 100%股权,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

147、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发起设立公司的原因系:受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的限制,偌希科技无法在注册地温州市进一步取得土地扩张生产经营规模,经招商引资,于 2010 年 9 月在松阳县设立云中马有限。云中马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序序号号 股东名股东名称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额(万元)额(万元)实缴实缴出出资额(万资额(万元)元)持股比持股比例例(%)股东名股东名称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额(万元)额(万元)实缴实缴出出资额(万资额(万元)元)持股比持股比例例(%)1 云中马染织 4,000.00 2,400.00 80.00 云中

148、马染织 4,000.00 2,400.00 80.00 2 叶福忠 1,000.00 600.00 20.00 云中马染织 1,000.00 600.00 20.00 合计合计 5,000.00 3,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5,000.00 3,000.00 100.00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出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 17-00033 号),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24,821,648.76 元。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149、1 月 11 日出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6 资产评估报告(浙韦评报字(2016)第 082 号),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14,095.77 万元。2016 年 11 月 29 日,叶福忠、叶程洁、云中马合伙、叶永周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4,821,648.76元,折合股本 105,000,000 股,其余 19,821,648.76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11月 2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

150、公司。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出具验资报告(浙韦会验(2017)第 006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0,500.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于 2021 年 8 月 8 日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451 号),对有限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实缴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公司历次出资已全部到位。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 年 2 月 28 日出具复核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 020157 号),认为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股份公司设立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韦评报字(2016)第 082

151、 号)能够公允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90963)。(二)发起人(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万万元)元)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叶福忠 6,079.50 57.90 2 叶程洁 1,995.00 19.00 3 云中马合伙 1,926.75 18.35 4 叶永周 498.75 4.75 合计合计 10,500.00 100.00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可参见

152、本节“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部分的内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7(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叶福忠、叶程洁和云中马合伙。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叶福忠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另外,还持有偌希科技股权和温州市嘉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股权等资产;叶程洁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另外,还持有偌希科技股权;主要发起人云中马合伙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叶福忠和叶程洁主要

153、通过发行人从事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中马合伙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对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的管理。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四)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四)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云中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云中马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改制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

154、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云中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部分相关内容。(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演变情况 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拥有从事主营业务所需完整、独立的原材料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技术研发体系,能够保持业务独立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8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155、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部分相关内容。(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云中马有限整体变更,承继了云中马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发行人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部分相关内容。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情况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情况(一)股本演变概况(一)股本演变概况 公司历史沿革示意图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9(二)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二)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1、20

156、10 年年 9 月,月,云中马云中马前身前身云中马云中马有限设立有限设立 2010 年 9 月 13 日,云中马染织和叶福忠签订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云中马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云中马染织首期货币出资 2,400 万元,二期货币出资 1,600 万元,共计 4,000 万元,持股 80%;叶福忠首期货币出资 600 万元,二期货币出资 400 万元,共计 1,000万元,持股 20%。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松舟会验字2010第 151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9 月 15 日,云中马有限已

157、收到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 年 9 月 16 日,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云中马有限设立,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73)。云中马有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名义股东为云中马染织、叶福忠,云中马染织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 100%股权,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云中马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序序号号 股东名股东名称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额(万元)额(万元)实缴实缴出出资额(万资额(万元

158、)元)持股比持股比例例(%)股东名股东名称称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额(万元)额(万元)实缴实缴出出资额(万资额(万元)元)持股比持股比例例(%)1 云中马染织 4,000.00 2,400.00 80.00 云中马染织 4,000.00 2,400.00 80.00 2 叶福忠 1,000.00 600.00 20.00 云中马染织 1,000.00 600.00 20.00 合计合计 5,000.00 3,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5,000.00 3,000.00 100.00 2、2012 年年 8 月月,云中马有限实收资本增至云中马有限实收资本增至 5,000 万元万元 201

159、2年8月20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实收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5,000 万元。丽水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丽佳会验(2012)208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云中马有限收到全体股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0 东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2 年 8 月 29 日,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73)。本次仍由云中马染织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 100%股权。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

160、下: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云中马染织 4,000.00 80.00 云中马染织 4,000.00 80.00 2 叶福忠 1,000.00 20.00 云中马染织 1,000.00 20.00 合计合计 5,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5,000.00 100.00 3、2014 年年 5 月,月,股东名称变更股东名称变更 2014 年 5 月 12 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称由浙江云

161、中马染织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云中马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5 月 23 日,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核发营业执照(注册号:3373)。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云中马集团 4,000.00 80.00 云中马集团 4,000.00 80.00 2 叶福忠 1,000.00 20.00 云中马集团 1,000.00 20.00 合计合计 5,000.0

162、0 100.00 合计合计 5,000.00 100.00 4、2015 年年 12 月,云中马有限第一次增资月,云中马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12 月 18 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 5,500万元,其中云中马集团以货币增资 4,400 万元,叶福忠以货币增资 1,100 万元。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出具 验资报告(浙韦会验(2015)第 015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云中马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1 2

163、015 年 12 月 29 日,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90963)。本次仍由云中马集团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 100%股权。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云中马集团 8,400.00 80.00 云中马集团 8,400.00 80.00 2 叶福忠 2,100.00 20.00 云中马集团 2,100.00 20.00

164、合计合计 10,5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0,500.00 100.00 5、2016 年年 6 月,云中马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月,云中马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30 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同意云中马集团将其所持出资额中的 1,926.75 万元股权转让给云中马合伙、3,979.50 万元股权转让给叶福忠、1,995.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叶程洁、498.75 万元股权转让给叶永周。同日,上述股东分别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 1.0555元/注册资本。2016 年 6 月 22 日,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云中马有限此次变更,核

165、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90963)。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云中马有限计划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为明晰股权,对股权架构中存在的直接及间接代持情形进行还原,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6,079.50 57.90 2 叶程洁 1,995.00 19.00 3 云中马合伙 1,926.75 18.35 4 叶永周 498.75 4.75 合计合计 10,500.

166、00 100.0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2 6、2016 年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过程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方式”。7、2018 年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叶福忠与云中马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叶福忠将其所持云中马 0.3160%股份(合计 33.175 万股)作价 99.525 万元转让给云中马合伙,实质是转让给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人陈高长。本次股权转让后,云中马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

167、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6,046.325 57.58 2 叶程洁 1,995.000 19.00 3 云中马合伙 1,959.925 18.67 4 叶永周 498.750 4.75 合计合计 10,500.000 100.00 8、2019 年年 3 月,名称变更月,名称变更 2019 年 2 月 28 日,云中马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27 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此次变更,核发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90963)。此次变更未导致云中马股权结构变化。9、2019 年年 4

168、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4 月 28 日,云中马合伙与叶福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云中马合伙将其所持云中马 1%股份(合计 105 万股)作价 105 万元转让给叶福忠。本次股权转让系叶福忠将其通过云中马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的 105 万股调整为直接持有公司 105 万股。具体实现方式为由叶福忠减资 105 万元合伙份额,云中马合伙向叶福忠转让其持有的云中马 105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后,云中马股权结构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3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6,151.3

169、25 58.58 2 叶程洁 1,995.000 19.00 3 云中马合伙 1,854.925 17.67 4 叶永周 498.750 4.75 合计合计 10,500.000 100.00 自此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马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10、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所履行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所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东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4 序号序号 股权变动情况股权变动情况 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 价格确定的

170、依据及合理性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 履行的法律程序履行的法律程序 价款支付情价款支付情况况 股东资金来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源及合法性 1 2010年9月,公司前身云中马有限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名义股东为叶福忠、偌希科技,偌希科技为实际出资方,持有100%股权。受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的限制,偌希科技无法在注册地温州市进一步取得土地扩张生产经营规模,经招商引资,于2010年9月在松阳县设立云中马有限 1元/注册资本,有限公司设立,按注册资本平价出资,具有合理性 叶福忠和偌希科技签订公司章程,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0年9月16日完成

171、工商登记 已支付 来源于偌希科技的经营积累,具有合法性 2 2012年8月,实收资本由3,000.00万元增至5,000.00万元 股东实缴出资,偌希科技为实际出资方,持有100%股权 1元/注册资本,实缴出资,具有合理性 2012年8月20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实缴出资。丽水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2年8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已支付 3 2015年12月,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至10,500.00万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股东等比例增资,偌希科技为实际出资方,持有100%股权 1元/注册资本,原股东等比例增资,具有合理性 2015年12月18日,

172、云中马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增资,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15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已支付 4 2016年6月,偌希科技将其持有的1,926.75万元股权转让给云中马合伙、3,979.50万元股权转让给叶福忠、1,995.00万元股权转让给叶程洁、498.75万元股权转让给叶永周 本次股权转让系对公司股权架构中存在的直接及间接代持情形进行还原 1.0555元/注册资本,参考2015年末净资产评估值定价,具有合理性 2016年4月30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同意股权转让事宜,2016年6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已支付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

173、书 65 序号序号 股权变动情况股权变动情况 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 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 履行的法律程序履行的法律程序 价款支付情价款支付情况况 股东资金来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源及合法性 5 2018年11月,叶福忠将持有的33.175万股转让给云中马合伙 叶福忠将其持有的公司33.175万股转让给云中马合伙,从而间接转让给陈高长 3元/股,转让价格系协商确定,已确认股份支付,具有合理性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履行特定法律程序 已支付 陈高长的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6 2019年4月,云中马合伙将持有的105万股转让给叶福忠 本次股权转让系

174、叶福忠将其通过云中马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的105万股调整为直接持有公司105万股。具体实现方式为由叶福忠减资105万元合伙份额,云中马合伙向叶福忠转让其持有的云中马105万股。1元/股,本次股权转让系叶福忠由间接持股调整为直接持股,具有合理性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履行特定法律程序 已支付 来源于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6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验资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报告出具日期报告出具日期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报告文号报告

175、文号 验资事项验资事项 1 2010.09.16 松阳神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松舟会验字2010第 151 号 云中马有限设立,股东首期出资 2 2012.08.29 丽水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丽佳会验(2012)208 号 股东二期出资 3 2015.12.22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韦会验(2015)第 015 号 云中马有限第一次增资 4 2017.01.01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韦会验(2017)第 006 号 股份公司设立验资 5 2021.08.0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1451 号 对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历次出资验资复核(二)设立时

176、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云中马股份由云中马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整体变更时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云中马有限的全部净资产,并以云中马有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4,821,648.76 元为基准,按 1:0.8412 的比例折为 105,000,000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105,000,000 股。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一)发行人股权结构(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

177、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7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三)发行人职能部门(三)发行人职能部门 目前公司设有以下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序号序号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1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股权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筹备事宜及其他证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工作。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8 序号序号 部门部门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2 生产部

178、 拟定、执行车间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工艺,完成生产任务,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成本控制目标,负责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培养员工技能、提高员工素质。3 研发部 负责公司技术管理、产品研发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完善产品工艺、进料、加工品、成品的企业检验标准、工艺图册、检验、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并下发相关部门监督贯彻执行;根据公司发展及市场需要对现有产品、工艺进行改进,寻找新型原材料,开发新产品;负责开发、研制新产品投产后的技术、工艺、质量的检验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管工作;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负责提供公司专利申报、成果鉴定的技术资料;负责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4 设备

179、环保部 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工程基建;负责设备台账及特种设备检验、审查工作;负责污水站、锅炉房日常维护、运行工作;负责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新生产设备的验收与老生产设备的处置;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的动态跟踪管理;参与新项目建设的生产设备的设计、安装与调试等。5 物控部 负责进出物资的入库、出库管理;负责库内物资的储存管理;负责按业务订单上的型号及数量发货;负责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负责检查仓库安全情况和物资整理;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法规,组织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指导、督促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检查监督生产与科研中技

180、术质量标准、工艺技术文件的执行;办理质量证明文件和负责质量统计工作。6 财务部 依据国家的财务会计规范,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社会和公司内部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做好会计核算及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效益。7 行政人事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整体规划及机构设置、员工招聘、培训、人事档案、劳资福利管理以及绩效考评工作;负责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包括办公用品管理、各种会议的会务、文件资料管理及对外接

181、待和联络工作等;负责公司专利申报,成果鉴定,项目申报等工作。8 销售部 制定相应的营销发展目标、规划和年度营销工作计划;积极开拓市场,运用各种有效营销方式,确保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做好市场调研与市场预测工作等。9 安全部 负责公司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考评,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开展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收集、更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的制定,并监督实施。10 采购部 负责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和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合格供货厂(商)的资格预审和合格供货厂(商)名单

182、的更新和管理;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收集商情,积累设备、原材料的价格资料。11 审计部 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费用预算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察;对公司的财会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负责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资金管理者的离任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9 七、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七、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云中马贸易和云中马新材料 2 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一)(一)云中马贸易云中马贸易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年

183、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91331124MA2E1E0U2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叶福忠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办公大楼3楼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革基布、人造革贝斯委外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马贸易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云中马股份 10,000.00 100

184、.00 合计合计 10,000.00 100.00 云中马贸易主要从事革基布销售,云中马贸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6.30/2022年年1-6月月 2021.12.31/2021年年 总资产 77,561.05 66,451.35 净资产 12,634.70 2,771.05 净利润 363.64 1,560.5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二)(二)云中马新材料云中马新材料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丽水云中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年3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 91331124MA2HKCE74N 浙江云中马股份

185、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叶福忠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5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万邦路2-1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经编布、纬编布生产、研发、销售;化纤加弹丝生产、研发、销售;纺织新材料生产、研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马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云中马股份 1,50

186、0.00 100.00 合计合计 1,500.00 100.00 云中马新材料主要从事革基布坯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云中马新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6.30/2022年年1-6月月 2021.12.31/2021年年 总资产 6,180.76 6,500.76 净资产 1,407.34 1,421.56 净利润-14.22-78.44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八、持有发行人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一)持有发行人(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18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叶福忠、叶程洁及云中马合伙。具体信息如下:1、叶福忠叶福忠 叶 福 忠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码 为33032419751027*,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青青家园*幢*室。叶福忠先生的个人简历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1 2、叶程洁、叶程洁 叶 程 洁 先 生,中 国 国 籍,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身 份 证 号

188、码 为33032419780116*,住所为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菇溪西路*号。叶程洁先生的个人简历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3、云中马云中马合伙合伙(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马合伙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丽水云中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雪梅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 208 号 3 楼 302、303 号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18 日 经营经营期限期限 2

189、016 年 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28J2CDXY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单一持有发行人股份,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刘雪梅 普通合伙人 1,179,000 6.36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987,500 26.8

190、9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224,500 11.99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1,050,168 5.66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30 叶统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3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2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董建军 有限合伙人 654,000 3.53 陈克强 有限合伙人 540,000 2.91 黄志远 有限合伙人 540,000 2.91

191、 陈高长 有限合伙人 498,750 2.69 陆亚栋 有限合伙人 266,666 1.44 唐松燕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29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00 1.08 郑岳清 有限合伙人 170,000 0.92 叶淑淑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90 叶瀚元 有限合伙人 160,000 0.86 叶卓强 有限合伙人 160,000 0.86 董雅静 有限合伙人 160,000 0.86 李丽丹 有限合伙人 90,000 0.49 谭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朱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杨艳方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李自力 有限

192、合伙人 50,000 0.27 王思思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沈国桥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李涛 有限合伙人 45,000 0.24 张远干 有限合伙人 40,000 0.22 邵建明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8 沈根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8 叶彩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叶永盈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田献新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王赛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叶冬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张恋恋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蒲德余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193、 林庆萍 有限合伙人 17,000 0.09 蒋西海 有限合伙人 15,000 0.0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3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周小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合计合计 18,549,250 100.00 云中马合伙以单一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管理机构管理资产的情形或行为,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该等法律法规履行基金备案程序。(2)云中马合伙历

194、史沿革 2016 年 2 月,云中马合伙设立 2016 年 1 月 27 日,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叶福忠等 10 名合伙人签署丽水云中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云中马合伙。2016 年 2 月 18 日,云中马合伙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2CDXY)。云中马合伙设立系为了解除发行人存在的代持情形,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合伙人性质质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1 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84.80 9.59 2 叶福忠 有限合伙人 525

195、.00 27.25 3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98.75 25.89 4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19.45 11.39 5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 5.18 6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99.75 5.18 7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 5.18 8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 5.18 9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 4.14 10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 1.04 合计合计 1,926.75 100.00 2016 年 11 月,第一次合伙份额转让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4 2016 年 6 月 27 日,云中马合伙通过合伙人决议,同意叶福忠将所持合

196、伙份额转让给张远干、周小红等 35 名合伙人,转让价格均为 3 元/合伙份额。同日,叶福忠与上述合伙人分别签订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为:云中马计划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对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2016 年 11 月 17 日,云中马合伙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2CDXY)。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后,云中马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1 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848,000 9.59 2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987,500 25.89 3

197、叶福忠 有限合伙人 2,935,669 15.24 4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194,500 11.39 5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6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7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8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9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14 10 刘雪梅 有限合伙人 367,000 1.90 11 韩孔屏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4 12 唐松燕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4 13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00 1.04 14 陈高长 有限合伙人 167,0

198、00 0.87 15 叶淑淑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87 16 陈克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52 17 陆亚栋 有限合伙人 66,666 0.35 18 董雅静 有限合伙人 60,000 0.31 19 顾双晓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0 李自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1 麻佳明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2 沈国桥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3 谭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5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

199、比例(%)24 王国囡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5 王金奇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6 王思思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7 徐磊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8 杨艳方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9 叶帆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30 朱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31 邵建明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7 32 沈福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7 33 沈根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7 34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5 李丽丹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00、 36 田献新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7 王赛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8 叶彩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9 叶秀榕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40 叶永盈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41 蒲德余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0 42 张恋恋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0 43 陈洁 有限合伙人 16,666 0.09 44 张远干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45 周小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合计合计 19,267,500 100.00 2017 年 6 月,第二次合伙份额转让 2017 年

201、 4 月 30 日,云中马合伙通过合伙人决议,同意沈福祥、陈洁等 8 名合伙人将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叶福忠,王国囡、叶帆将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陆亚栋,叶福忠将所持 2 万元合伙份额转让给叶冬英,转让价格均为 3 元/合伙份额。同日,上述合伙人分别签订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为:云中马终止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计划,同时部分合伙人有资金需求,决定将所持合伙份额转让后退出云中马合伙。2017 年 6 月 30 日,云中马合伙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6 码:91331100MA28J2CDXY)。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后,云中马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202、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1 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848,000 9.59 2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987,500 25.89 3 叶福忠 有限合伙人 3,432,668 17.82 4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194,500 11.39 5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6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7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8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18 9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14 10 刘雪梅 有限合

203、伙人 300,000 1.56 11 唐松燕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4 12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00 1.04 13 陈高长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87 14 叶淑淑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87 15 陈克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52 16 陆亚栋 有限合伙人 166,666 0.87 17 董雅静 有限合伙人 60,000 0.31 18 李自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19 沈国桥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0 谭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1 王思思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2 杨

204、艳方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3 朱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6 24 邵建明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7 25 沈根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7 26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7 李丽丹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8 田献新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9 王赛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7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30 叶彩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1 叶秀榕 有限合

205、伙人 30,000 0.16 32 叶永盈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3 蒲德余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0 34 张恋恋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0 35 叶冬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0 36 张远干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37 周小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合计合计 19,267,500 100.00 2018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8 日,云中马合伙通过合伙人决议,决定出资额由 1,926.75 万元增至 2,144.725 万元,其中叶福忠认缴出资额 105 万元,叶统认缴出资额 79.8万

206、元,陈高长认缴出资额 33.175 万元。叶福忠和叶统的增资价格为 1 元/合伙份额,陈高长的增资价格为 3 元/合伙份额。2018 年 11 月 27 日,云中马合伙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2CDXY)。本次增资后,云中马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1 刘雪梅 普通合伙人 300,000 1.40 2 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48,000 8.62 3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987,500 23.25 4 叶福忠 有限合伙人 4,482,

207、668 20.90 5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194,500 10.23 6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00 4.65 7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00 4.65 8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997,500 4.65 9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00 4.65 10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00 3.72 11 叶统 有限合伙人 798,000 3.72 12 陈高长 有限合伙人 498,750 2.33 13 唐松燕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8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

208、出资出资比例比例(%)14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00 0.93 15 叶淑淑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78 16 陆亚栋 有限合伙人 166,666 0.78 17 陈克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7 18 董雅静 有限合伙人 60,000 0.28 19 李自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3 20 沈国桥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3 21 谭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3 22 王思思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3 23 杨艳方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3 24 朱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3 25 邵建明 有限合伙人

209、 33,333 0.16 26 沈根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6 27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28 李丽丹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29 田献新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30 王赛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31 叶彩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32 叶秀榕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33 叶永盈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4 34 蒲德余 有限合伙人 20,000 0.09 35 张恋恋 有限合伙人 20,000 0.09 36 叶冬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09 37 张远干 有限合伙人

210、10,000 0.05 38 周小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合计合计 21,447,250 100.00 2019 年 3 月,第一次减资 2018 年 12 月 25 日,云中马合伙通过合伙人决议,同意出资额由 2,144.725万元减资至 1,854.925 万元,其中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资 184.80 万元后退出云中马合伙,叶福忠减资 105 万元。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9 2018 年 11 月增资及 2019 年 3 月减资的主要原因为: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叶福忠拟直接持股云中马、叶统拟直接持有云中马合伙份额,其通过先增资后减资的形

211、式实现上述持股方式的转变。2019 年 3 月 12 日,云中马合伙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2CDXY)。本次减资后,云中马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1 刘雪梅 普通合伙人 300,000 1.62 2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987,500 26.89 3 叶福忠 有限合伙人 3,432,668 18.51 4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194,500 11.83 5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6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212、 7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8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9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30 10 叶统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30 11 陈高长 有限合伙人 498,750 2.69 12 唐松燕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8 13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00 1.08 14 叶淑淑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90 15 陆亚栋 有限合伙人 166,666 0.90 16 陈克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54 17 董雅静 有限合伙人 60,000 0.32 18 李自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213、 0.27 19 沈国桥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0 谭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1 王思思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2 杨艳方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3 朱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4 邵建明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8 25 沈根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0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出资比例比例(%)26 李涛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7 李丽丹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

214、8 田献新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29 王赛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0 叶彩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1 叶秀榕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2 叶永盈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3 蒲德余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34 张恋恋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35 叶冬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36 张远干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37 周小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合计合计 18,549,250 100.00 2019 年 6 月,第三次合伙份额转让 2019 年

215、4 月 25 日,云中马合伙通过合伙人决议,同意叶福忠将所持云中马合伙份额转让给刘雪梅、董雅静等 16 名合伙人,同意叶秀榕将所持云中马合伙份额转让给叶正义,转让价格均为 3 元/合伙份额。2019 年 4 月 23 日,上述各合伙人分别签订转让协议。2019 年 6 月 26 日,云中马合伙取得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2CDXY)。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后,云中马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刘雪梅 普通合伙人 1,179,000 6.36 2 叶品珍 有限合伙人 4

216、,987,500 26.89 3 叶正义 有限合伙人 2,224,500 11.99 4 李蓓蕾 有限合伙人 1,050,168 5.66 5 汪洋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6 李陈庭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7 陈光胜 有限合伙人 997,500 5.38 8 叶正信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30 9 叶统 有限合伙人 798,000 4.3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1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0 董建军 有限合伙人 654,000 3.53 11 陈克强 有限合

217、伙人 540,000 2.91 12 黄志远 有限合伙人 540,000 2.91 13 陈高长 有限合伙人 498,750 2.69 14 陆亚栋 有限合伙人 266,666 1.44 15 唐松燕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29 16 王斯琪 有限合伙人 199,500 1.08 17 郑岳清 有限合伙人 170,000 0.92 18 叶淑淑 有限合伙人 167,000 0.90 19 叶瀚元 有限合伙人 160,000 0.86 20 叶卓强 有限合伙人 160,000 0.86 21 董雅静 有限合伙人 160,000 0.86 22 李丽丹 有限合伙人 90,000 0.49

218、 23 谭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4 朱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5 杨艳方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6 李自力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7 王思思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8 沈国桥 有限合伙人 50,000 0.27 29 李涛 有限合伙人 45,000 0.24 30 张远干 有限合伙人 40,000 0.22 31 邵建明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8 32 沈根祥 有限合伙人 33,333 0.18 33 叶彩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4 叶永盈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5

219、 田献新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6 王赛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0.16 37 叶冬英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38 张恋恋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39 蒲德余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1 40 林庆萍 有限合伙人 17,000 0.09 41 蒋西海 有限合伙人 15,000 0.0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2 序号序号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元)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42 周小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5 合计合计 18,549,250 100.00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

220、后,云中马合伙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3)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马合伙的各个合伙人构成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合伙份额(元)合伙份额(元)比例(比例(%)在发行人的任职岗在发行人的任职岗位位 未在发行人处任职未在发行人处任职的合伙人的关系的合伙人的关系 1 刘雪梅 1,179,000 6.36 董事、财务总监-2 叶品珍 4,987,500 26.89-叶福忠表姐、温州市嘉得利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公司客户福建正原合成革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3 叶正义 2,224,500 11.99 党支部书记-4 李蓓蕾 1,050,168 5.66 行政人事部专员-5

221、 汪洋 997,500 5.38-叶福忠朋友 6 李陈庭 997,500 5.38 设备环保部科长-7 陈光胜 997,500 5.38 云中马新材料经理-8 叶正信 798,000 4.30 采购部部长-9 叶统 798,000 4.30 设备环保部部长-10 董建军 654,000 3.53 原行政人事部专员,已退休-11 陈克强 540,000 2.91 销售部员工-12 黄志远 540,000 2.91 董事长秘书-13 陈高长 498,750 2.69-叶程洁姐夫、公司供应商宁波美隆纺织有限公司及宁波成功针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父亲 14 陆亚栋 266,666 1.44 董事、副总

222、经理-15 唐松燕 240,000 1.29 董事、副总经理-16 王斯琪 199,500 1.08-叶福忠朋友 17 郑岳清 170,000 0.92 行政人事部专员-18 叶淑淑 167,000 0.90 采购部员工-19 叶瀚元 160,000 0.86 原董事长秘书,已-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3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合伙份额(元)合伙份额(元)比例(比例(%)在发行人的任职岗在发行人的任职岗位位 未在发行人处任职未在发行人处任职的合伙人的关系的合伙人的关系 离职 20 叶卓强 160,000 0.86 董事会秘书-21 董雅静 160,000 0.86 行政人事部专员-

223、22 李丽丹 90,000 0.49-温州市嘉得利实业有限公司员工 23 谭英 50,000 0.27-叶福忠朋友 24 朱清 50,000 0.27 销售部员工-25 杨艳方 50,000 0.27 物控部部长-26 李自力 50,000 0.27 原销售部员工,已离职-27 王思思 50,000 0.27 行政人事部专员 原偌希科技员工,已离职 28 沈国桥 50,000 0.27 生产部部长-29 李涛 45,000 0.24 行政人事部专员-30 张远干 40,000 0.22 财务部部长-31 邵建明 33,333 0.18 研发部员工-32 沈根祥 33,333 0.18 研发部部

224、长-33 叶彩娟 30,000 0.16-原温州市嘉得利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已离职 34 叶永盈 30,000 0.16-叶永周弟弟,偌希科技员工 35 田献新 30,000 0.16 原行政人事部专员,已离职-36 王赛婷 30,000 0.16-叶福忠朋友 37 叶冬英 20,000 0.11 监事-38 张恋恋 20,000 0.11-叶福忠朋友 39 蒲德余 20,000 0.11 董事、行政人事部负责人-40 林庆萍 17,000 0.09 行政人事部专员-41 蒋西海 15,000 0.08 行政人事部专员-42 周小红 10,000 0.05 安全部科长-除上表所列示的相关情况外,

225、未在公司处任职的合伙人与公司股东、董监高、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云中马合伙合伙人与公司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近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关系。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4(4)员工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员工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情况如下:合伙协议中就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相关约定 员工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股权管理机制无特殊约定,按照合伙协议“第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按照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至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合伙份额的限制转让情况 担任

22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伙人刘雪梅、陆亚栋、唐松燕、蒲德余、叶冬英、叶卓强签署了股票锁定承诺函,间接对持有的合伙份额进行了转让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承诺”),除此外,各个合伙人在符合合伙协议与合伙企业法约定的情况下,未就合伙份额变动、转让、退出进行特别约定。(5)合伙人出资款项来源及合法合规性 初始合伙人出资源于偌希科技 云中马合伙目前合伙人中的叶品珍、叶正义、李蓓蕾、汪洋、李陈庭、陈光胜、叶正信、叶统、王斯琪为其设立时的初始合伙人。云中马合伙设立系为了还原公司存在的直接和间接代持情形,因此上述初始合伙人均按其在

227、偌希科技的实际持股比例以 1:0.95 进行代持还原,出资款项来源于偌希科技。其余合伙人出资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初始合伙人以外的其余合伙人的出资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家庭积累等。综上,除初始合伙人的出资实际来源于偌希科技外,其余合伙人出资款项来源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法合规。(6)云中马合伙历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云中马合伙历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5 日期日期 出让方出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价格(元价格(元/合合伙份额)伙份额)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2016年11月 叶福忠 谭英、周小红、叶秀榕、张恋恋、蒲德余、陆

228、亚栋、沈国桥、沈福祥、邵建明、沈根祥、杨艳方、陈洁、刘雪梅、张远干、叶淑淑、唐松燕、王金奇、叶帆、王国囡、顾双晓、朱清、徐磊、李自力、麻佳明、叶彩娟、李丽丹、陈克强、陈高长、董雅静、李涛、韩孔屏、王思思、田献新、王赛婷、叶永盈 3 参考 2016 年预计净利润 5300 万元的 6倍市盈率协商确定 2017年6月 沈福祥、陈洁、王金奇、顾双晓、徐磊、麻佳明、韩孔屏、刘雪梅 叶福忠 3 参考2016年11月合伙份额的转让价格定价 叶福忠 叶冬英 3 王国囡、叶帆 陆亚栋 3 2018 年11 月 增资 陈高长 3 叶福忠 1 叶福忠与叶统通过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合伙份额转为直接持

229、有合伙份额,通过先增资后减资形式实现 叶统 1 2019 年3 月 减资退出 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减资 叶福忠 1 叶福忠将其通过云中马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调整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先减资,后云中马合伙向叶福忠转让股份实现 2019年6月 叶福忠 刘雪梅、董雅静、李蓓蕾、陆亚栋、李丽丹、陈克强、张远干、唐松燕、李涛、林庆萍、蒋西海、郑岳清、叶瀚元、董建军、黄志远、叶卓强 3 参考2016年11月合伙份额的转让价格定价 叶秀榕 叶正义 3(7)云中马合伙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以上市为条件的对赌协议或其他战略协议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6 云中

230、马合伙合伙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以上市为条件的对赌协议或其他战略协议。(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福忠,其直接持有公司 6,151.32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8.58%。叶福忠的个人简历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福忠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偌希科技,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名称 偌希科

231、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2 年 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24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24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经营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路 701 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服饰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洗染服务、销售涤纶丝、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目前除对外出租厂房及办公楼外,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构成 股东构成情

232、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之“(一)偌希科技历史沿革”偌希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6.30/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12.31/2021 年年 总资产 4,276.12 4,168.37 净资产 4,215.32 4,021.52 净利润 194.21 245.1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7(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者其他争议(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者其他争议情

233、况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福忠,其直接持有公司 6,151.3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58%,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一)本次发(一)本次发行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前后的股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0,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5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按 3,500 万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234、 持股数(万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6,151.325 58.58 6,151.325 43.94 2 叶程洁 1,995.000 19.00 1,995.000 14.25 3 云中马合伙 1,854.925 17.67 1,854.925 13.25 4 叶永周 498.750 4.75 498.750 3.56 5 本次公开发行流通股-3,500.000 25.00 合计合计 10,500.000 100.00 14,000.000 100.00(二)(二)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股东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

235、数(万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6,151.325 58.58 2 叶程洁 1,995.000 19.00 3 云中马合伙 1,854.925 17.67 4 叶永周 498.750 4.75 合计合计 10,500.000 100.0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8(三)前十名(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在公司的任职在公司的任职 1 叶福忠

236、6,151.325 58.58 董事长 2 叶程洁 1,995.000 19.00 董事、总经理 3 叶永周 498.750 4.75 采购部副部长(四四)发行人股东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发行人股东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无国有股、外资股情形。(五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六)(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

237、司相关委托持股已经彻底清理。公司直接间接股东与公司等机构或个人的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如下:序号序号 直接直接/间接间接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与发行人等机构或个人的关联关系、亲属关系与发行人等机构或个人的关联关系、亲属关系 1 叶福忠 58.58 叶福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程洁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叶程洁、叶永周系叶福忠妹夫。叶福忠、叶程洁、叶永周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

238、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为一致行动人。2 叶程洁 19.00 3 叶永周 4.75 4 云中马合伙 17.67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 刘雪梅 1.12 任云中马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 6 叶正义 2.12 曾任公司监事,2021 年 3 月离任 7 陆亚栋 0.25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9 序号序号 直接直接/间接间接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与发行人等机构或个人的关联关系、亲属关系与发行人等机构或个人的关联关系、亲属关系 8

239、 唐松燕 0.23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9 叶卓强 0.15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0 蒲德余 0.02 任公司董事 11 叶冬英 0.02 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2 沈国桥 0.05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13 沈根祥 0.03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14 叶品珍 4.75 叶品珍系叶福忠表姐 15 李蓓蕾 1.00 李陈庭系李蓓蕾父亲 16 李陈庭 0.95 17 叶统 0.76 叶统、叶淑淑系夫妻关系,叶统为叶福忠堂弟 18 叶淑淑 0.16 19 董建军 0.62 董建军系王思思母亲 20 王思思 0.05 21 陈高长 0.48 陈高长系叶程洁姐夫 22 李自力 0.05 李自力系李丽丹堂兄

240、 23 李丽丹 0.09 24 叶永盈 0.03 叶永盈系叶永周弟弟 注:序号 5 至序号 24 为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人、发行人间接股东,持股比例是其在云中马合伙的持股比例和云中马合伙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 除此之外,直接间接股东与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七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

241、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0 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的情况。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情况,历史上存在委托持股情况。发行人前身云中马有限自 2010 年 9 月成立至 2016 年 6 月第一次股

242、权转让,名义股东为叶福忠和偌希科技,偌希科技作为实际出资方,持有 100%股权。偌希科技(曾用名:温州云中马、云中马染织、云中马集团)历史上亦存在委托持股,具体情况如下:(一)(一)偌偌希希科技历史沿革科技历史沿革 1、2002 年年 3 月,月,偌希科技偌希科技设立设立 2002 年 3 月 10 日,陈笑莲与叶福忠签订 温州市云中马服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偌希科技,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叶福忠出资 800 万元,陈笑莲出资 700 万元。温州浙南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3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温浙南会2002632 号),验证截至 2002 年 3 月 1

243、3 日,偌希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2 年 3 月 21 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偌希科技设立,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002200797)。根据 2002 年适用的公司法(1999 修正)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为满足设立有限公司要求,叶福忠母亲陈笑莲作为名义股东,代叶福忠持有偌希科技 46.67%的股权。叶福忠作为实际出资人,持有偌希科技 100%股权。偌希科技设立时名义股东和真实股东的对应关系如下: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

244、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800.00 53.33 叶福忠 800.00 53.33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1 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 陈笑莲 700.00 46.67 叶福忠 700.00 46.67 合计合计 1,500.00 100.00 合计合计 1,500.00 100.00 2、2003 年年 3 月,月

245、,偌希科技第一次增资偌希科技第一次增资 2003 年 1 月 18 日,偌希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其中叶福忠增资 260 万元,陈笑莲增资 240 万元。温州浙南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1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温浙南会2003515 号),验证截至 2003 年 1 月 24 日,偌希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3 年 3 月 12 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偌希科技此次工商变更,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002200797)。叶福忠作为实际出资人,持有偌希科技

246、 100%股权。偌希科技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1,060.00 53.00 叶福忠 1,060.00 53.00 2 陈笑莲 940.00 47.00 叶福忠 940.00 47.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3、2003 年至年至 2004 年,偌希科技股权转让年,偌希科技股权转让 2003 年至 2004 年,叶福忠陆续转让部分

247、偌希科技股份给叶程洁、叶品珍、叶永周、白松海、汪洋、陈光胜、李陈庭。基于决策程序方便的考虑,为避免决策程序繁琐、开会议事频繁,相关股东同意由叶福忠代持偌希科技股份,因而未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偌希科技上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2 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出资额额(万(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1,060.00 53.00 叶福忠 300.00 15.00 2 叶程洁 400.00 20.00 3 叶品珍 100.00 5

248、.00 4 叶永周 100.00 5.00 5 白松海 100.00 5.00 6 汪洋 20.00 1.00 7 陈光胜 20.00 1.00 8 李陈庭 20.00 1.00 9 陈笑莲 940.00 47.00 叶福忠 940.00 47.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4、2010 年,偌希科技股权转让年,偌希科技股权转让 2010 年,真实股东白松海将所持偌希科技股份分别转让给李蓓蕾、叶正义、王斯琪、叶正信、叶统,退出偌希科技。李蓓蕾等人仍由叶福忠代持偌希科技股份。偌希科技上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

249、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1,060.00 53.00 叶福忠 300.00 15.00 2 叶程洁 400.00 20.00 3 叶品珍 100.00 5.00 4 叶永周 100.00 5.00 5 叶正义 44.00 2.20 6 李蓓蕾 20.00 1.00 7 汪洋 20.00 1.00 8 陈光胜 20.00 1.00 9 李陈庭 20.00 1.00 10 叶正信 16.00 0.80 11 叶统 16.00 0.80 12 王斯琪

250、4.00 0.2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3 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3 陈笑莲 940.00 47.00 叶福忠 940.00 47.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5、2011 年年 5 月月,偌希科技股权转让,偌希科技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 20 日,偌希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陈笑莲将所持偌希科技46%股权转让给叶福忠、所持 1%股权转让给

251、叶程洁。同日,上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系还原陈笑莲代叶福忠以及叶福忠代叶程洁持有的部分偌希科技股份。2011 年 5 月 5 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偌希科技此次工商变更,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05000015789)。偌希科技上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工商登工商登记记情况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1,980.00 99.00 叶福忠 1,240.00 62.00 2 叶程洁 380.00 19.00 3

252、叶品珍 100.00 5.00 4 叶永周 100.00 5.00 5 叶正义 44.00 2.20 6 李蓓蕾 20.00 1.00 7 汪洋 20.00 1.00 8 陈光胜 20.00 1.00 9 李陈庭 20.00 1.00 10 叶正信 16.00 0.80 11 叶统 16.00 0.80 12 王斯琪 4.00 0.20 13 叶程洁 20.00 1.00 叶程洁 20.00 1.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2,000.00 100.00 6、2014 年年 3 月,偌希科技第二次增资月,偌希科技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2 月 28 日,偌希科技

253、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2014 年 3 月 11 日,偌希科技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4 号:330305000015789)。偌希科技上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4,950.00 99.00 叶福忠 3,100.00 62.00 2 叶程洁 950.00 19.00 3 叶品珍 250.00 5.00 4 叶

254、永周 250.00 5.00 5 叶正义 110.00 2.20 6 李蓓蕾 50.00 1.00 7 汪洋 50.00 1.00 8 陈光胜 50.00 1.00 9 李陈庭 50.00 1.00 10 叶正信 40.00 0.80 11 叶统 40.00 0.80 12 王斯琪 10.00 0.20 13 叶程洁 50.00 1.00 叶程洁 50.00 1.00 合计合计 5,000.00 100.00 合计合计 5,000.00 100.00 7、2018 年年 12 月,偌希科技吸收合并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月,偌希科技吸收合并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偌希科技拟成立

255、全资子公司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但对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5 年修订)不熟悉,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至少应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立,同时基于决策程序方便的考虑,决定由叶永周代叶福忠等人持股,因此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为偌希科技、叶永周,但穿透后的实际股权结构与偌希科技完全一致。因后续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为降低管理成本,偌希科技股东会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通过决议,同意对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叶永周对温州展宏贸易有限公司的出资转换为对偌希科技的出资,偌希科技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240 万元。2018 年 12 月 20 日,偌希科技完成工商

256、变更登记并取得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6363K)。偌希科技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5 序号序号 工商登记情况工商登记情况 真实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出资额(万元)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4,950.00 94.47 叶福忠 3,100.00 59.16 2 叶程洁 950.00 18.13 3 叶品珍 250.00 4.77 4 叶永周 250.00 4.77 5 叶正义 110.00 2.10 6 李蓓蕾 5

257、0.00 0.95 7 汪洋 50.00 0.95 8 陈光胜 50.00 0.95 9 李陈庭 50.00 0.95 10 叶正信 40.00 0.76 11 叶统 40.00 0.76 12 王斯琪 10.00 0.19 13 叶程洁 50.00 0.95 叶程洁 50.00 0.95 14 叶永周 240.00 4.58 叶福忠 148.80 2.84 15 叶程洁 48.00 0.92 16 叶品珍 12.00 0.23 17 叶永周 12.00 0.23 18 叶正义 5.28 0.10 19 李蓓蕾 2.40 0.05 20 汪洋 2.40 0.05 21 陈光胜 2.40 0.0

258、5 22 李陈庭 2.40 0.05 23 叶正信 1.92 0.04 24 叶统 1.92 0.04 25 王斯琪 0.48 0.01 合计 5,240.00 100.00 合计 5,240.00 100.00 8、2021 年年 12 月,偌希科技股权代持还原月,偌希科技股权代持还原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叶福忠与叶程洁、叶品珍、叶永周、叶正义、李蓓蕾、汪洋、陈光胜、李陈庭、叶正信、叶统、王斯琪签署股权还原协议书,将代为持有的偌希科技股权进行还原。2021 年 12 月 1 日,偌希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6 记,并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259、用代码:976363K),代持还原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叶福忠 3,248.80 62.00 2 叶程洁 1,048.00 20.00 3 叶品珍 262.00 5.00 4 叶永周 262.00 5.00 5 叶正义 115.28 2.20 6 李蓓蕾 52.40 1.00 7 汪洋 52.40 1.00 8 陈光胜 52.40 1.00 9 李陈庭 52.40 1.00 10 叶正信 41.92 0.80 11 叶统 41.92 0.80 12 王斯琪 10.48 0.20 合计-5,24

260、0.00 100.00(二)(二)云中马有限云中马有限委托持股解除情况委托持股解除情况 云中马有限自设立至 2016 年存在代持情形,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情况”之“(二)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偌希科技自设立以来存在代持情形,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之“(一)偌希科技历史上委托持股情况”。2016 年,云中马有限计划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开始对其股权架构中存在的直接及间接代持情形进行还原。云中马有限计划预留 5%的股权用于未来激励(该部分股权由叶福忠

261、在云中马合伙层面持有,后至 2019 年6 月完全转让,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之“3、云中马合伙”),因此在本次还原过程中,真实股东的持股比例最终按照 1:0.95 还原。还原方案如下: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叶福忠、叶统共同设立)、叶福忠、叶品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7 叶正义、叶正信、李蓓蕾、李陈庭、陈光胜、汪洋、王斯琪共同设立云中马合伙。2016 年 4 月 30 日,云中马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同意偌希科技将其所持云中马有限出资额中

262、的 1,926.75 万元股权转让给云中马合伙、3,979.50 万元股权转让给叶福忠、1,995.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叶程洁、498.75 万元股权转让给叶永周。至此,叶福忠直接及间接持有云中马有限的股权(间接持股方式:1、通过持有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份额进而间接持股云中马有限;2、通过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份额进而间接持股云中马有限),叶程洁和叶永周直接持有云中马有限的股权,叶统间接持有云中马有限的股权(通过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云中马合伙的合伙份额进而间接持股云中马有限),其余真实股东作为云中马合伙的初始合伙人间接持有云中马有限的股权,具体如下表所示:序序号号

263、 股东股东 还原前持还原前持股股比例(比例(%)按按 1:0.95 还原后的持股主体及持股比例(还原后的持股主体及持股比例(%)丽水云中马资产丽水云中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云中马合伙云中马合伙 云中马云中马 合计合计 1 叶福忠 62.00 1.00 5.00(预留)57.90 63.90 2 叶程洁 20.00-19.00 19.00 3 叶永周 5.00-4.75 4.75 4 叶品珍 5.00-4.75-4.75 5 叶正义 2.20-2.09-2.09 6 李蓓蕾 1.00-0.95-0.95 7 汪洋 1.00-0.95-0.95 8 陈光胜 1.00-0.95-0.95

264、9 李陈庭 1.00-0.95-0.95 10 叶正信 0.80-0.76-0.76 11 叶统 0.80 0.76-0.76 12 王斯琪 0.20-0.19-0.19 合计合计 100.00 1.76 16.59 81.65 100.00 注:持股比例是各自然人在间接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主体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相乘后得到的持股云中马的比例 除委托持股外,公司历史上的股权变动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均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8 司历史上的委托持股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十二、发行人员工

265、及社会保障情况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一)员工人数和构成(一)员工人数和构成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含子公司,下同)在册员工总数为 942 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时间时间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 942 893 792 808 2、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专业构成专业构成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114 12.10%销售人员 19 2.0

266、2%生产人员 709 75.27%技术人员 100 10.62%合计合计 942 100.00%3、员工年龄构成情况、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年龄构成情况如下:年龄年龄构成构成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30 岁以下 117 12.42%31-40 岁 218 23.14%41-50 岁 373 39.60%51 岁以上 234 24.84%合计合计 942 100.00%4、员工、员工学学历构成情况历构成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学历构成情况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9 学历学历构成构成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研

267、究生及以上 1 0.11%本科 18 1.91%大专 58 6.16%大专以下 865 91.83%合计合计 942 100.00%5、公司员工人数、结构、职工薪酬变动与业务发展及业绩的变动趋势分析、公司员工人数、结构、职工薪酬变动与业务发展及业绩的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员工结构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变动率变动率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变动率变动率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变动率变动率 人数人数 占比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104 11.32%-0.95%105 11.7

268、6%20.69%87 10.88%7.41%81 10.48%销售人员 19 2.07%5.56%18 2.02%28.57%14 1.75%-6.67%15 1.94%生产人员 695 75.63%4.04%668 74.80%10.23%606 75.75%3.95%583 75.42%技术人员 101 10.99%-0.98%102 11.42%9.68%93 11.63%-1.06%94 12.16%人数合计 919 100.00%2.91%893 100.00%11.63%800 100.00%3.49%773 100.00%营业收入(万元)96,853.85 N/A 172,306

269、.42 50.50%114,490.81-30.64%165,065.50 注:1、员工人数按各月平均人数,取整;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相关的现金折扣作为可变对价处理,冲减当期收入列示。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2020年和2021年营业收入暂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2020 年度,公司员工人数增长 3.49%,但营业收入下滑 30.64%,主要原因系:(1)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减少,产品销量较 2019年减少下降 15.58%;(2)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坯布由涤纶长丝织成,其价格直接受石油价格影响。随着 2019 年和 2020 年国际油价的不

270、断震荡走低,坯布的主要原材料涤纶长丝价格下降,原材料坯布的采购价格逐年降低,导致公司产品售价亦不断降低,2020 年产品平均单价较 2019 年下降 17.82%。2021 年度,公司员工人员增长 11.63%,营业收入增长 50.50%,主要原因系:(1)2021 年下游市场逐步回暖,2021 年销量较 2020 年增长 27.27%;(2)受上游坯布原材料价格振荡上涨的影响,2021 年平均单价较 2020 年增长 18.28%。公司员工结构相对稳定,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占比达到 85%以上,与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

271、股意向书 100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金额金额 变动率变动率 金额金额 变动率变动率 金额金额 变动率变动率 金额金额 职工薪酬(万元)6,480.36 N/A 11,605.35 49.82%7,746.34 -18.71%9,529.38 营业收入(万元)96,853.85 N/A 172,306.42 50.50%114,490.81 -30.64%165,065.50 注: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相关的现金折扣作为可变对价处理,冲减当期收入列示。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2020年和2021年营业收入

272、暂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2020年营业收入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受销量和平均单位售价的综合影响较大,销量受疫情影响下滑15.58%,平均售价受上游坯布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下降17.82%。2020年职工薪酬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停工时间延长,产销量下滑,职工薪酬下降。2021年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受销量和平均单位售价的综合影响,销量因下游市场回暖增长27.27%,平均售价受上游坯布原材料价格振荡上涨的影响增长18.28%。2021年职工薪酬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产销量增加,员工人数及人均薪酬均增长。综上,公司员工人数、员工结

273、构、职工薪酬变动与业务发展及业绩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差异部分具有合理性。6、发行人各期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各期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情况(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1)报告期各期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应缴未缴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包括:1、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2、农村户籍员工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放

274、弃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3、在其他单位缴纳;4、入职新员工错过缴纳窗口期。报告期内,公司农村户籍的员工较多,该部分员工在户籍所在地缴纳了新农合和新农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强。公司积极动员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均已达到98%以上。具体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1 2022.6.30 项目项目 员工人数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缴纳人数 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 退休返聘退休返聘人员人员 新入职新入职 在其他单在其他单位缴纳位缴纳 因缴纳新因缴纳新农合农合/新农新农保等原因保等原因

275、放弃放弃 养老保险 942 854 75 5 1 7 失业保险 942 854 75 5 1 7 医疗保险(含生育)942 855 75 5 1 6 工伤保险 942 926 15-1-住房公积金 942 898 34 10-2021.12.31 项目项目 员工人数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缴纳人数 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 退休返聘人退休返聘人员员 新入职新入职 在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缴纳缴纳 因缴纳新因缴纳新农合农合/新农新农保等原因保等原因放弃放弃 养老保险 893 807 76-1 9 失业保险 893 807 76-1 9 医疗保险(含生育)893 807 76-1 9 工

276、伤保险 893 877 15-1-住房公积金 893 861 30 1-1 2020.12.31 项目项目 员工人数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缴纳人数 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 退休返聘人退休返聘人员员 新入职新入职 在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缴纳缴纳 因缴纳新因缴纳新农合农合/新农新农保等原因保等原因放弃放弃 养老保险 792 712 63-1 16 失业保险 792 712 63-1 16 医 疗 保 险(含生育)792 712 63-1 16 工伤保险 792 784 8-住房公积金 792 726 63 3-2019.12.31 项目项目 员工人数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缴纳人数 未缴

277、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 退休退休返返聘人聘人员员 新入职新入职 在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缴纳缴纳 因缴纳新因缴纳新农合农合/新农新农保等原因保等原因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2 放弃放弃 养老保险 808 404 41-1 362 失业保险 808 404 41-1 362 医疗保险 808 404 41-1 362 生育保险 808 404 41-1 362 工伤保险 808 797 9-2 住房公积金 808 588 28-192(2)应缴未缴的金额,如足额缴纳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社保、公积金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78、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补缴社保 6.68 10.20 15.60 306.33 补缴公积金 0.50 0.70 0.30 19.12 合计 7.18 10.90 15.90 325.45 利润总额 7,071.76 13,699.38 12,222.48 10,769.36 占比 0.10%0.08%0.13%3.02%(3)是否违反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医疗保障局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缴纳

279、社会保险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欠缴、少缴及其他违反相关社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追缴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而被追缴住房公积金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3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80、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福忠承诺: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被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被追究相关责任时,本人愿意代发行人缴纳罚款或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承担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足额补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该等问题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恢复到承担该等责任或遭受该等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十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十三、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281、、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份锁定股份锁定以及相关股东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

282、承诺”。2、发行前持、发行前持股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二)稳定股价的承诺(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三)股份回购的承诺(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4(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

28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六)其他承诺事项(六)其他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有关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六)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3、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

284、诺、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见本节“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之“(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情况”。4、履行相关承诺约束性措施的承诺、履行相关承诺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5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革基布生产商,专注于人造革合成革基层材料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85、。公司革基布产品主要销往人造革合成革生产商,最终应用于鞋、箱包、家具、装饰材料等消费品。公司是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针织革基布行业龙头企业。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针织革基布销量分别为 114,278.88 吨和 96,477.14吨,占针织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的 16.68%和 15.97%。公司一直致力于革基布传统工艺技术的改良,并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坚持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的生产模式,不断提升自身产能规模,降低单位能耗,形成可持续发展。公司被评为中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革基布十强企业、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高质量发展企业、2020 年浙江省绿色工

286、厂、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企业以及浙江省节水型企业、2021 年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50 强、2021 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公司拥有严格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45001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革基布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 2020 年全国商业质量奖以及 2021 年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针织革基布,根据编织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经编革基布和纬编革基布两个系列,

287、每个系列根据产品的厚度、毛效、定型效果等又可细分为不同型号产品。不同的编制工艺和产品特性,使得公司革基布产品具备不同的功能性特点,公司具体产品介绍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6 产品产品名称名称 经编系列革基布经编系列革基布 纬编系列革基布纬编系列革基布 产品产品图例图例 编织编织工艺工艺 经编用多根纱线同时沿布面的纵向(经向)顺序成圈 纬编用一根或多根纱线沿布面的横向(纬向)顺序成圈 特点特点 1、延伸度有限 2、防脱散性好 3、幅宽较大,生产效率高 1、纵向与横向都有较好的延伸性 2、因断纱、破洞容易引起线圈脱散现象3、适合加工复杂的结构 主要主要终端终端应用应用 男鞋、

288、女鞋、箱包、沙发、皮革座椅、家居装饰等 女鞋(靴)、手套、电子包装等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三)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一)行业分类(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营业务为革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17 纺织业”中的“C178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中的“C1789 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中的革基布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289、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17 纺织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7(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对纺织业的管理遵循市场调节管理机制,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管理体系由行业主营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构成。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及其成员单位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

290、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是全国性的纺织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国内外纺织服装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有关经济技术和立法方面的

291、意见和建议;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在纺织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等。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主要职能是组织对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及统计资料的调查、分析、研究,为政府的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立法等提供依据,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制订行业自律条约,协调同行业企业之间生产经营关系,促进本行业的公平竞争,推动行业的发展。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行业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浙江云中马股

292、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8 序号序号 文件名称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2015.05 支持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钢铁、石化、工程机械、轻工、纺织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09 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3 纺织工业发展规划(

293、2016-2020)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09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为重点,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形成发展新动能,创造竞争新优势,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初步建成纺织强国。4 纺织工业“十三五”科技进步纲要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16.09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推动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国纺织科技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为建设纺织强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5 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

294、息化部、国家发改委 2016.12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市场导向,提高产品供给水平。坚持产需融合,拓展应用范围,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6 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行 动 计 划(2017-2020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06 推动纺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集聚方向发展。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 2019.10“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编织等工艺及多种工艺复合、长效整理等新技术,生产功能性产业用

295、纺织品”属于国家鼓励的项目。8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2019.12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9 序号序号 文件名称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9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20.08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农产品、消费电子类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在落实减税降费、出口信贷

296、、出口信保、稳岗就业、用电用水等各项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10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21.02 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11 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21.06“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纺织行业纤维加工总量、纺织品服装出口占全球份额保持基本稳定;纺织工业利润率保持良好水平。12 纺织行业“十四五”绿色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21.06 到 2025 年,在行业生态文明

297、建设和履行环境责任取得积极进展下,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高。13 纺织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21.06 将加快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破解创新发展难题,促进纺织科技成果转化,打造行业发展新引擎等列为“十四五”科技发展重点任务。14 纺织行业“十四五”时尚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21.06 提升以智能预测、智能设计、智能时尚供应链、智能营销为一体的时尚产业链综合管理能力;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产业时尚发展的融合,引导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三)行业发展及市场概况(三)行业发展及市场概况 1

298、、革基布与人造革合成革简介、革基布与人造革合成革简介(1)革基布基本介绍)革基布基本介绍 革基布是对人造革合成革基层材料的俗称,一般为经过特种用途加工的纺织制成品,其与涂覆材料(通常为聚氯乙稀 PVC 或聚氨酯 PU)共同构成人造革合成革的主体。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0 人造革合成革构成图如下:革基布的功能性区别主要体现在其坯布材质和编织工艺的不同,根据坯布材质和编织工艺,革基布主要分为机织革基布、针织革基布和非织造革基布三类,其具体情况如下:项目项目 针织革基布针织革基布 机织革基布机织革基布 非织造革基布非织造革基布 坯布类型 针织布 机织布 无纺布 纤维材料 主要为涤纶

299、长丝 主要为纯棉、粘胶、涤纶和粘涤混纺纱等 主要为高聚物切片 坯 布 编 织工艺 采用针织工艺,即将针把单根(或一组)纱线弯曲成线圈,然后将线圈串套制成 采用机织工艺,即由相互垂直排列的经、纬纱按一定的组织规格相互交织制成 采用“水刺”或“针刺”等无纺工艺,使纤维相互缠结形成纤网结构 革 基 布 加工工艺 由坯布经过漂洗、染色、柔软、烘干、起毛、剪毛、定型等工艺处理制成 由坯布经过退浆、煮练、漂洗、染色、柔软、烘干、起毛、剪毛、定型等工艺处理制成 将无纺布经过定型、后整理制成,通常包含在制革流程内 革 基 布 特点 具有较好的伸长率、弹性、触感柔软、抗多次弯曲变形能力好、具有一定强力 普适性强

300、、触感较柔软、尺寸稳定性高、悬垂度好,能实现不同强力要求 基布纤网结构与真皮底基结构相似,仿真皮效果较好,但触感和柔软度一般 应用领域 主要用于鞋革、箱包革、家具革、装饰用革、汽车内饰革等 可应用于服装革、家具革、汽车内饰革、装饰用革等 主要用于家具革、文具用革、汽车内饰革等 根据终端市场应用分类,革基布又可分为鞋革基布、服装革基布、箱包革基布、家具革基布、装饰用革基布、汽车内饰革基布等。(2)人造革合成革基本介绍)人造革合成革基本介绍 人造革合成革的定义和分类 人造革合成革是指以机织布、针织布或无纺布为底布,以聚氯乙烯(PVC)、聚氨酯(PU)等树脂为涂层,外观像天然皮革的一种多层结构制品。

301、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人造革合成革按组成成份的分类情况如下:根据基层材料划分,发行人产品为针织革基布;根据涂层材料划分,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 PU 革。人造革合成革的发展介绍 天然皮革因其优良的天然特性已被广泛用于生产日用品和工业品,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皮革的需求成倍增长。由于动物原皮资源全球性匮乏和加工成本迅速提升,天然皮革的供给能力在逐渐萎缩。为解决这一矛盾,国内外科学家开始研发天然皮革的替代品人造革合成革。19 世纪 20 年代,硝化纤维漆布人造革首先得以发展,但由于其制品强度低、不耐老化、易变脆变硬,仅用于照相机的机壳、各种盒子

302、及文具封底、封面等一些要求不高的日用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织物上涂聚氯乙烯(PVC)的人造革快速发展,用于生产汽车座垫、家具、箱包、凉鞋及拖鞋等。1963 年,美国杜邦公司成功推出聚氨酯(PU)合成革。聚氨酯合成革无论在外观还是在内部结构上都与天然皮革更为接近,引起了人们的重视。随着合成纤维工业的进一步发展,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在手感、卫生性能及其他物理性能上取得长足的进步。人造革合成革原材料来源丰富,许多性能已达到或超过天然皮革,且符合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已逐渐被世界各国人民所青睐,发展前景广阔。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人造革合成革的特性对比 项目项目 天然皮革天

303、然皮革 PVC 革革 PU 革革 超细纤维超细纤维 PU 革革 基层 动物皮 针织布、机织布 针织布、机织布或粗合成纤维无纺布 三维立体构造的超细纤维无纺布 涂层-PVC 树脂 PU 树脂 高性能 PU 树脂 生产工艺 鞣制和硝制等 干法工艺 湿法和干法工艺 超纤工艺 色彩、花样、品种 一般 一般 较丰富 一般 环保性能 可降解 废弃物有一定程度污染 容易降解、较为环保 容易降解、较为环保 市场价格 价格高昂 价格较低 价格适中 价格高昂 物理性能 韧性强、透气、吸湿、柔软、手感舒适 耐磨、耐水解、透气性较差、面料较硬 透湿、通气、耐磨、耐曲折、柔软度好、抗拉强度大,仿真性好 撕裂强度高、拉伸

304、强度高,耐折性好,耐寒性佳,耐霉变性能较佳,仿真性好(3)革基布与人造革合成革的相互关系)革基布与人造革合成革的相互关系 革基布是人造革合成革基础材料,也称骨架支撑材料,其在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用于人造革合成革的纺织基布面料统称革基布,其品质性能直接影响了人造革合成革的性能、质量、产品特性。受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化需求的引导,部分纺织加工企业开始从事基层材料的专业化生产,形成了革基布行业。由于革基布是人造革合成革的骨架支撑材料,革基布行业的发展状况与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息息相关。2、中国纺织工业概况、中国纺织工业概况 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和创造国际化新优势的产

305、业。中国纺织工业已经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最完备的产业体系,是世界纺织服装及产业用纺织品供应保持稳定运转的重要支撑力量。2020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纺织行业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以强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为基础,有力服务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伴随着国内外市场需求逐步回暖,以及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显效,纺织企业经济效益在经历年初大幅下滑后,呈现稳步修复、逐季改善的态势。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近年来,中国纺织行业企业数量呈现下降趋势,部分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生产规模较小的纺织企业因经营压力逐渐增大而被迫关闭,2020 年中国

306、纺织业企业数量 18,054 家,相较于 2014 年下降 12.1%。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依靠低成本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宜于现代纺织产业体系建设。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将进一步集中,行业分化的态势将更加明显。2014-2020 年中国纺织业企业数量(家)年中国纺织业企业数量(家)20,542 20,461 20,196 19,906 19,008 18,119 18,054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200020 数据来源:Wind 数据库 3、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发展概况、人造革合成

307、革行业的发展概况 自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人造革合成革主产地逐渐由欧洲向亚洲地区转移。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我国逐渐成为生产人造革合成革产品的制造中心。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经历了从低档到高档,从仿形到仿真的发展过程,其特性和发展方向越来越接近天然皮革,产品广泛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服装、鞋帽手套、箱包、家居家具、文化体育以及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随着基层材料、涂覆材料和制革工艺的改进,我国人造革合成革的性能和质量快速提升,消费量也随之大幅增加。2016 年至 2020 年,由于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面临下游需求放缓以及环保政策的压力,行业进入平稳发展阶段。2016 年至 2025

308、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如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2016-2025 年中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米)年中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米)44.546.840.244.139.045.748.050.252.354.242.645.039.243.038.144.847.349.751.953.90.010.020.030.040.050.060.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产量销量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2020 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对全球

309、人造革合成革产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我国人造革合成革销量为 38.1 亿米,同比下降 11.4%。目前,我国已成为是世界人造革合成革产业中心,行业内水性合成革、无溶剂合成革等生态功能性合成革的不断创新和普及,人造革合成革的环保性大幅提升,功能性进一步丰富,预计2025 年中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可达 54.2 亿米,销量可达 53.9 亿米,2021 年至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约为 4.4%和 4.7%。2016-2025 年中国人造革合成革销量情况年中国人造革合成革销量情况及及预测(按应用划分,亿米)预测(按应用划分,亿米)2.52.41.92.01.51.61.71.81.91.91.4

310、1.51.31.41.21.51.71.81.92.01.21.31.11.21.11.31.41.51.61.72.12.42.02.32.02.42.52.62.72.85.25.64.95.34.55.35.65.86.16.27.68.07.17.76.67.88.28.58.89.16.97.46.57.26.67.88.28.69.09.415.616.414.415.914.617.118.019.019.820.80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其他汽车内饰革装饰用革体育用革箱包革家具革服装革鞋

311、革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主要应用于鞋革、服装革、家具革、箱包革等领域,均为人民日常消费用品。2020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销量最大的应用领域为鞋革,销量达 14.6 亿米,占比 38.3%;其他主要应用为服装革、家具革、箱包革,分别占比 17.3%、17.3%和 11.8%。伴随未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上升、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预计 2025 年鞋革、服装革、家具革、箱包革销量将分别增长至 20.8 亿米、9.4 亿米、9.1 亿米、6.2 亿米。4、革基布行业的发展概况、革基布行业的发展概况

312、 从革基布产能全球地区分布来看,东亚是全球最主要的革基布生产地区,主要的革基布生产国家为中国、日本、韩国。其中,中国革基布产量占全球产量的70%以上。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球革基布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174.5 万吨、173.9万吨,同比下降 13.4%、13.6%。据预测,随着疫情后全球经济和贸易逐步复苏,革基布下游的应用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预计至 2025 年全球革基布产量和销量将达 229.4 万吨、227.4 万吨。2016-2025 年全球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万吨)年全球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万吨)215.2223.7188.0201.6174.5195.3204.9213

313、.6222.1229.4209.4220.1186.6201.3173.9194.9204.0212.4220.3227.40.050.0100.0150.0200.0250.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产量销量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中国革基布的产量与销量趋势与全球市场一致。2020 年,中国革基布的产量与销量分别为 142.7 万吨、138.1 万吨。随着疫情后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的恢复,预计 2021 年至 2025 年中国革基布的产量和销量将分别以 4.6%和 5.0%的年均复合增长

314、率保持增长,2025年中国革基布的产量及销量预计将分别达到193.6万吨、189.8 万吨。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2016-2025 年中国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万吨)年中国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万吨)161.0170.3147.2161.1142.7161.9170.7178.8186.5193.6154.5165.5143.8156.0138.1156.3165.7174.4182.3189.80.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

315、2024E2025E产量销量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中国革基布按应用领域划分的销量变动情况与人造革合成革市场基本一致。鞋革、服装革、家具革、箱包革为革基布应用的前四大领域,2020 年其销量分别为 50.9 万吨、24.3 万吨、24.1 万吨和 20.7 万吨,占比分别为 36.9%、17.6%、17.5%和 15.0%。据预测,未来五年不同应用领域的革基布将保持稳步增长,预计 2021 年至 2025 年鞋革仍然是革基布最大的下游应用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5.0%。2016-2025 年中国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按销量计,万吨)年中国革基

316、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按销量计,万吨)5.15.55.05.54.95.66.06.57.07.44.54.94.34.84.14.75.15.55.86.27.78.37.38.07.07.88.48.89.29.424.025.722.123.920.723.624.926.127.328.127.729.625.727.624.127.328.529.630.631.826.928.825.227.524.327.529.531.232.734.456.160.152.056.550.957.761.164.367.370.0002002016

317、20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其他汽车内饰革基布装饰用革基布体育用品革基布箱包革基布家具革基布服装革基布鞋革基布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2020 年,中国针织革基布销量达 60.4 万吨,占比 43.7%,机织革基布和非织造革基布的占比分别为 41.2%、15.1%。从人造革合成革对基层材料加工适用性的要求来看,除服装革一般使用机织革基布外,其他革种通常有多种选择。因此,在成本相当的情况下,各类革基布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和替代关系。针织革基布具有良好的伸缩性

318、、柔软性、吸湿性、透气性和抗弯曲变形能力,广泛应用于鞋革、箱包革、家居装饰革等。机织革基布在尺寸稳定性和悬垂性方面具备优势,普适性较强。非织造革基布为纺织行业的新兴品种,其中超细纤维非织造布因价格瓶颈在市场开拓方面面临较多挑战。2016-2025 年中国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按销量计,万吨)年中国革基布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按销量计,万吨)20019202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非织造革基布21.823.420.622.520.823.725.627.028.529.9针织革基布66.271.062.068.560.468.872.

319、976.980.984.9机织革基布66.571.161.265.056.963.867.270.472.975.143.0%43.0%42.6%41.7%41.2%40.8%40.6%40.4%40.0%39.5%42.8%42.9%43.1%43.9%43.7%44.0%44.0%44.1%44.4%44.7%14.1%14.1%14.3%14.4%15.1%15.2%15.4%15.5%15.6%15.7%0204060800180200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5、鞋、箱包、鞋、箱包、家居装饰及家具家居装饰及家具等终端应用

320、行业的发展概况等终端应用行业的发展概况 鞋、箱包、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作为公司革基布的主要终端应用行业,其稳定、健康的发展对革基布行业具有积极影响。(1)鞋行业)鞋行业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鞋业制造基地,也是全球第一大鞋类产品消费市场。2020 年,中国鞋类消费品零售总额为 3,983.6 亿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同比下降3.6%。据预测,随着疫情后中国消费市场的复苏,中国鞋类消费品零售总额重新进入稳步增长阶段,预计于 2025 年达到 5,475.2 亿元。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2016-2025 年中国鞋类消费品零售总额及预测(亿元)年中国鞋类消费品零售总额及预测(亿元)3

321、,337.03,586.33,840.64,131.93,983.64,404.84,665.94,932.65,196.15,475.2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 改革开放 30 年来,中国皮鞋行业快速发展,从分散的、个体的、手工作坊式的弱小行业,发展成了拥有生产、经营、科研到人才培养的完整工业体系,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随着皮鞋消费需求的释放和消费升级,皮鞋消费群也由原来的城市扩展至农村地区,中国皮鞋开始由“量”向“质”发展。PU

322、革皮鞋经过快速发展期后处于稳定状态,具有独特设计优势的快时尚类 PU革皮鞋发展依旧迅速。由于皮鞋产品具有较强的抗周期性,位于皮鞋产业链上的革基布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发展前景。(2)箱包行业)箱包行业 在全球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的箱包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中国箱包行业不仅是全球的制造中心,也是全球最大消费市场。2016 年,我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为 1,750.9 亿元,并以 7.9%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至 2019 年的2,201.8 亿元。2020 年,受到新冠疫情对消费的负面影响,我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为 1,984.4 亿元,同比下降 9.9%。随着国家积极引导消费回流以及消费升级的

323、发展趋势下,我国箱包市场有望迎来持续增长。人造革合成革为箱包制造的主要原材料,将在箱包行业的带动下积极发展。据预测,2021 年至 2025 年中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以 6.9%年复合增长率增长,于 2025 年达到 2,816.8 亿元。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2016-2025 年中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及预测(亿元)年中国箱包消费品零售总额及预测(亿元)1,750.9 1,884.4 2,035.7 2,201.8 1,984.4 2,153.1 2,318.9 2,483.5 2,649.9 2,816.8 05001,0001,5002,0002,5003,00

324、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3)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 受益于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销售额在过去五年呈上升趋势。2016 年,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销售额为 39,873.2 亿元。2020年,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销售额为 57,200.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4%。人造革合成革作为真皮的替代材料,不仅广泛应用于皮质沙发、座椅等家具制造,而且为墙饰、壁挂、床罩、坐垫、玩具等装饰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在旧房翻新、二次装修以及单位平方米装修支出增长等需求拉动下,我国

325、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销售额预计于 2025 年达到 75,195.4 亿元,人造革合成革的市场需求受益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稳定增长。2016-2025 年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销售额及预测(亿元)年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销售额及预测(亿元)39,873.245,000.049,600.054,000.057,200.060,700.064,342.067,880.871,478.575,195.4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20019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 数据来源:

326、沙利文咨询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0 6、革基布行业的发展趋势、革基布行业的发展趋势(1)生态功能性合成革为革基布行业带来新的增长需求)生态功能性合成革为革基布行业带来新的增长需求 根据涂覆材料不同,人造革合成革可分为 PVC 革和 PU 革。PU 革由于性能越来越接近天然皮革,逐渐成为在人类日常生活中主流产品。目前 PU 革的两大趋势是生态性和功能性,既具备生态环保性又具备各种优良性能的 PU 革,通常称为生态功能性合成革。功能性主要包括物理机械性能,如剥离强度、拉伸负荷、撕裂强度、耐折牢度、顶破强度、缝合强度等,此外还包括阻燃性、防水透气性、抗菌防霉性、防油防污性、耐酸耐

327、碱、耐水解、耐高频热切性等。不同的应用领域对 PU 革的功能性有着不同的要求。随着生态功能性合成革的应用逐渐成熟,位于PU革供应链主要环节上的革基布供应商将受益于生态功能性合成革的增长需求。(2)上下游协同研发更加紧密)上下游协同研发更加紧密 人造革合成革的生态性和功能性创新离不开基层材料的协同研发。革基布作为人造革合成革的骨架支撑材料,对人造革合成革的产品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行业未来发展中,注重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的人造革合成革生产企业,在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的同时,也将优先选择具备产品同步研发能力的革基布供应商,从而努力改善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以及整个行业环境,为人造革合成革市场提供更多

328、创新类产品。(四)行业竞争情况(四)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行业竞争格局 革基布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国内革基布生产企业依靠自身的产品、技术、品牌以及服务开拓市场份额。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控及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大,革基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正在加速,部分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生产规模较小的革基布生产企业因经营压力逐渐增大而被迫关闭,产品质量稳定、生产技术先进、符合环保监管政策的大型革基布企业逐渐呈现订单供不应求的态势,革基布行业市场集中度在逐步提升。根据企业规模区分,我国革基布生产企业主要可分为三类:一是大型革基布生产企业,其凭借较高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稳定的供货能力以及上

329、下游协同产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 品研发能力等竞争实力获取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二是区域性中型革基布生产企业,其凭借区域优势可以优先覆盖所处周边地区的订单需求,产品质量较为稳定但生产规模有限;三是小规模制造商,其为业内领先企业产品的追随者,主要通过低价战略参与市场竞争,满足小批量品种的市场需求。国内革基布行业主要企业如下:序号序号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1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 年,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主要产品为机织革基布。2 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330、主要产品为机织革基布。3 福建英汉凯丰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2,680 万元,主要产品为机织革基布,年产 PU 革基布约 1.5 亿米,年产值约 4.3 亿元。4 浙江旭峰布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要产品为针织革基布。5 福建格利尔印染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主要产品为针织革基布。6 丽水富兴康布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 2,880 万元,主要产品为针织革基布。7 丽水市南平革基布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产品为针织革基布。8 上海华峰

331、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17.61 亿元,主要产品为超细纤维合成革、超细纤维底坯、绒面革等,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2.19 亿元。2、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1)环保壁垒)环保壁垒 近年来革基布行业的环保监管政策日益收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出台,对革基布生产企业的环保运行标准进一步收严。大型革基布生产企业凭借资金技术实力,通过环保改造、工艺改进等方式满足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要求。部分资

332、金实力较弱的中小革基布生产企业由于无法新建满足环保监管要求的环保设施,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日益趋严的环保标准提升了革基布生产企业的进入门槛。(2)资金壁垒)资金壁垒 革基布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新进入者需要一次性投入较大规模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2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建设、生产装备、环保设施等。随着行业主要竞争者的规模经济效应逐渐显现,行业新进入者需要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才能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革基布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壁垒。(3)技术壁垒)技术壁垒 革基布作为坯布纺织品与人造革合成革的中间产品,其新产品与工艺研发需要充分考虑对未来制成品人造革合成革

333、的性能和质量的影响,不仅需要技术人员对纤维材料选组、纺织技术、基础化学、染整以及基布后处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具备较深的理解,还需具备多个专业领域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切实保证各个技术环节的相互衔接。因此,革基布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4)品牌壁垒)品牌壁垒 革基布的品质性能直接影响了人造革合成革的性能、质量与产品特性。我国革基布行业历经多年发展,已经形成少数大型革基布生产企业主导、大量中小规模企业参与的行业竞争格局。大型革基布生产企业凭借稳定的产品供应质量、广泛的行业认可度形成自身的品牌效应。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在短期内较难打造具备市场认可度的品牌,革基布行业存在一定的品牌壁垒。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由于行业快速发展阶段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众多革基布生产企业对环境保护问题重视不够,在自律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各类中小企业纷纷加入革基布行业从事低端型生产。近年来,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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