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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环科技招股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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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环科技招股书.PDF

1、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stlink Technologies Co.,Ltd.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本次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63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

2、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4.53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4 月 2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0,519.998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及其控制的股东南京环智、南京元奕和、南京昌晟兴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3、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 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4、若本人

4、/本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股东领誉基石、信安基石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 若本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5、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辉元、骆德龙、杨晨、韩保华、田金华、任红军、陈亮、胥晓冬、何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

6、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4、 若本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的宗琰、秦卫忠、陈辉元、骆德龙、杨晨、韩保华、田金华、任红军、陈亮、胥晓冬、何伟承诺: “1、本人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本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4 月 19 日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

8、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

9、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的章节的全文。全文。 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及其控制的股东及其控制的股东南京环智、南京元奕南京环智、南京元奕和、南京昌晟兴承诺和、南京昌晟兴承诺 “1、自发行

10、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

11、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4、若本人/本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股东领誉基石、信安基石承诺(二)公司股东领誉基石、信安基石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发

12、行人回购本企业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辉元、骆德龙、杨晨、韩保陈辉元、骆德龙、杨晨、韩保华、田金华、任红军、陈亮、胥晓冬、何伟华、田金华、任红军、陈亮、胥晓冬、何伟承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13、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

14、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4、若本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宗琰、秦卫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宗琰、秦卫忠、陈辉元、骆德龙、杨晨、韩保华、田金华、任红军、陈亮、胥晓冬、何伟承诺陈辉元、骆德龙、杨晨、韩保华、田金华、任红军、陈亮、胥晓冬、何伟承诺 “1、本人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15、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本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二、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特制定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有效期(一)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

16、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1 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三)具体措

17、施和方案(三)具体措施和方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1)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

18、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 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4)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

19、公司股价。 (5)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的每股净资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

21、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 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

22、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的 30%。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

23、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四)本预案的执行(四)本预案的执行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选举或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本预案的约束措施(五)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上

24、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公司及其控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 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

25、如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为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5、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可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丧失对相应金额的追索权。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一

26、)发行人承诺 “1、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

27、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 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 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

28、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9、宗琰、秦卫忠承诺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有权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

30、遭受的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以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31、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将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有权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以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32、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人中金公司承诺: “如承诺人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承诺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中伦承诺: “本所为发

33、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过错致使出具的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系受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 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

34、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复核机构永拓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验资机构天衡承诺: “如因本机构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北方亚事承诺

35、: “如因本机构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机构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宗琰、秦卫忠、南京环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发行人发展,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

36、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

37、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4、如本人/本企业上述减持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人/本企业将统一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减持约定进

38、行相应调整。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十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一)填补)填补被摊薄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

39、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可能被摊薄。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新区域的市场开发力度,努力完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4 善全国布局,为客户创造价值,致力于打造智能世界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为公司的业绩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公司

40、的研发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实力,并为公司持续拓展业务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进一步促进公司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凭借技术优势实现突围,持续提升公司价值。 2、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提提高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快速发展。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融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

41、使用效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使用、 用途变更、 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完成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入使用。随着项目逐步实施,公

42、司信息化系统的全面升级及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43、5 5、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并在 公司章程 (草案)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二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44、,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45、钩; 7、本人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46、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

47、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六、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对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

48、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7 何形式向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或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 (如有) 。 ” (二)公司(二)公司股东南京环智、南京元奕和、南京昌晟兴、信安基石、领誉基石、股东南京环智、南京元奕和、南京昌晟兴、信安基石、领誉基石、实际控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制人宗琰、秦卫忠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

49、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以自有资金补偿社会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本企业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

50、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 在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不收取发行人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 3、如本人/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本企业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本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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