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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裁判白皮书(7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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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裁判白皮书(75页).pdf

1、 2019-2021 年度中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年度中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裁判白皮书裁判白皮书 (2022 年更新版年更新版) 敬请关注报告小秘书微信号敬请关注报告小秘书微信号 更多资讯,请更多资讯,请关注王红燕律师团队的微信公众号关注王红燕律师团队的微信公众号 2 / 76 2021 年度报告更新内容年度报告更新内容 去年 7 月,由中伦律师事务所、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CCFA 联合发布,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红燕律师撰写的2019-2020 年度中国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裁判白皮书正式出炉,报告基于检索到的千余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裁判文书进行了一系列大数据统计和归纳解析,囊括了 2019、2020

2、年度有关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包括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的规定、冷静期的约定、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合同解除等,同时梳理了法院在审理类型案件时遵循的裁判要旨及裁量标准,总结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并为特许经营行业未来持续的合规、健康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 2020 年年初疫情突袭,受疫情和防疫措施影响,特许经营行业受到绝大打击,尤其是餐饮、教育、酒店等一系列人员密集、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因疫情防控措施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行业内纠纷频发,依据报告检索到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判决书来看,相较于 2019 年,领域内出具的裁判文书增长了三成,尤其是广东省以及江浙沪三地,判例增长

3、幅度较大。 本报告在 2020 年版本的基础上,围绕 2021 年民法典颁布下的、新法律环境,聚焦于餐饮、酒店行业特许经营状况,对于相关内容作出更新和增加: 更新部分:更新部分: 2021 年度涉餐饮、酒店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第四章第一节) 后疫情时代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新趋势(第八章) 增加部分:增加部分: 民法典时代特许经营纠纷案件中的“合同僵局”下违约方解除诉权问题梳理(第四章第四节) 餐饮、酒店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点(第六章第五节) 合同僵局下的合同解除权(第七章第六节) 增补餐饮业的相关案例(第七章第二、三节) 餐饮、酒店业特许人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特别建

4、议(第九章第三节) 3 / 76 目目 录录 一、一、 引言引言. 6 (一)(一) 调研意义、目的调研意义、目的 . 6 (二)(二) 调研方法调研方法. 6 (三)(三) 材料搜集情况材料搜集情况. 6 (四)(四) 报告声明报告声明. 7 二、二、 中国特许经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现状营发展现状 . 7 (一)(一) 商业特许经营的起源商业特许经营的起源 . 7 (二)(二) 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过程 . 7 (三)(三) 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现状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现状 . 8 (四)(四) 中国特许经营发展中的问题中国特许经营发展中的问题 . 9 1. 特许

5、经营地域发展有待平衡 . 9 2. 特许人品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 10 3. 加盟商商业素质有待提高 . 10 (五)(五) 中国品牌的走出去海外发展特许经营情况中国品牌的走出去海外发展特许经营情况 . 10 三、三、 特许经营领域法律法规梳理特许经营领域法律法规梳理 . 11 四、四、 20192019- -2022021 1 年度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年度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 12 (一)(一) 20192019- -20212021 年度各地区法院案件裁判情况年度各地区法院案件裁判情况 . 12 1.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 13

6、2.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行业分布情况 . 15 3.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诉讼主体情况 . 15 4.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管辖法院分布情况 . 16 5.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法院结案周期情况 . 17 6. 2020 年度重点省份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 18 7. 2021 年度涉餐饮、酒店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 21 (二)(二)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诉请分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诉请分析 . 24 1. 要求解除、撤销加盟合同的诉请分析 . 24 2. 要求费用返还/支付的诉请分析 . 25 (三)(

7、三)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问题梳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问题梳理 . 26 1. 特许经营合同性质的认定 . 26 2. 特许人是否具备“两店一年”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27 3. 特许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导致合同解除或可撤销 . 29 4. 加盟商依照冷静期规定要求解除合同 . 32 4 / 76 (四)(四)民法典时代特许经营纠纷案件中的民法典时代特许经营纠纷案件中的“合同僵局合同僵局”下违约方解除诉权问题梳理下违约方解除诉权问题梳理 . 33 五、五、 20172017- -20192019 年度杭州仲裁委员会审理特许经营纠纷案件情况年度杭州仲裁委员会审

8、理特许经营纠纷案件情况 . 37 (一)(一) 20172017- -20192019 年案件审理基本情况年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 37 (二)(二) 诉讼与仲裁的裁决情况对比诉讼与仲裁的裁决情况对比 . 38 1. 诉请对比 . 38 2. 当事人身份对比 . 39 3. 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数量对比(2017 年-2019 年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与 2019 年浙江杭州地区法院判决相比) . 39 4. 审限对比 . 39 六、六、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 40 (一)(一) 诉争的提起者以加盟商居多诉争的提起者以加盟商居多 . 40 (二)(二) 案件多呈系列

9、案件案件多呈系列案件 . 400 (三)(三) 案件管辖以被告所在地管辖居多案件管辖以被告所在地管辖居多 . 41 (四)(四) 案件具有商事案件的特点案件具有商事案件的特点 . 41 (五)(五) 餐饮、酒店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点餐饮、酒店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特点 . 41 1. 特许人标准控制与加盟商自主经营之间的冲突问题 . 41 2. 商标问题突出 . 42 七、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介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介绍 . 43 (一)(一) “两店一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两店一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43 案例一:刘代友诉中山市众扬照明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3 案

10、例二:孙艳诉成都万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3 (二)(二)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对合同解除权的影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对合同解除权的影响 . 44 案例一:陈施弘诉上海百索餐饮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4 案例二:曾德香诉广州美西西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5 案例三:仇方磊、宁波卤炸小怪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5 案例四:赵卫国、青岛腾程伟业餐饮实业连锁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6 (三)(三) 冷静期的合同解除权冷静期的合同解除权 . 47 案例一:邵玉潘诉浙江宝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7 案例二:陈文君诉上海燊博

11、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7 案例三:吴廷兵、广西聚点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8 (四四)许可人提供特许经营资源情况对合同解除权的影响许可人提供特许经营资源情况对合同解除权的影响 . 49 案例:肖安迪与咪棠柚树商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49 (五)受疫情因素影响的合同解除权(五)受疫情因素影响的合同解除权 . 51 案例一:林志雄与广州京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51 案例二:赵琪与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52 (六六)合同僵局下的合同解除权)合同僵局下的合同解除权 . 53 5 / 76 案例

12、一:刘岩、瑞里(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53 案例二: 天津市河东区多米多米快餐店与天津洪筠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54 八、八、后疫情时代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新趋势后疫情时代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新趋势 . 57 九、九、建议与提示建议与提示. 59 (一)(一) 法院审理特许经营纠纷案件热点问题的裁判标准梳理及建议法院审理特许经营纠纷案件热点问题的裁判标准梳理及建议 . 59 1. 加盟商依据冷静期条款提出解约 . 59 2. 特许人信息披露义务的边界 . 60 3. 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与管理性强制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62 4. 被特许人应自

13、担合理范围内的商业风险, 除合同明确约定保证客户资源及营业额外,被特许人不能以未实际盈利作为解除合同的事由。 . 64 5.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应谨慎对待相关扩张、加盟事宜,避免出现群体性纠纷 . 65 (二)(二) 对特许人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提示与建议对特许人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提示与建议 . 66 1. 具备特许人资质,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 66 2. 合同签订前,完善合同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66 3. 权益受损时,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 67 (三)(三) 餐饮、酒店业特许人餐饮、酒店业特许人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签订、履行特许经

14、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特别建议特别建议 . 68 1. 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履行合同,及时推进合同约定事项的完成 . 68 2. 合同有效期间,强化对商标等特许经营资源的维护 . 68 3. 做好客户管理,对履约积极性不强的加盟商应采取必要措施 . 69 4. 做好行业合规 . 70 (四四) 对加盟商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提示与建议对加盟商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提示与建议 . 70 1. 合同签订前,做好背景调查工作 . 70 2. 合同签订时,充分理解合同内容 . 71 3. 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护合法权利 . 71 4. 合同终止后,履行后合同义务 . 71

15、 十、十、关于建立合格加盟商资格审核制度的建议关于建立合格加盟商资格审核制度的建议 . 72 十一、十一、鸣谢单位鸣谢单位. 73 6 / 76 一、一、 引言引言 (一)(一) 调研意义、目的调研意义、目的 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特许经营行业已经在我国的各行各业落地扎根,行业发展在经历了萌芽期、起步期后,迎来了飞速发展阶段。伴随着行业迅猛发展的脚步, 特许经营领域的纠纷也随之出现了井喷式的激增。由于我国针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相关立法尚未十分完善, 对于实践中因特许人与加盟商之间就法律关系的确认、权利义务的划分等方面产生的特许经营纠纷问题并非面面俱到,导致了各地法院就部分问题的裁判标准并不一致的

16、情况出现。 为了促进特许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厘清特许人与加盟商之间更为明晰的权利义务,梳理各地法院的裁判标准, 以形成初步统一的裁判标准建议, 特开展本次调研活动并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报告的主要目的为探索、 盘点并研究法院及仲裁委在审理案件中对特许经营纠纷案例中的典型争议问题的裁判思路, 为日后特许经营行业的立法及司法裁判实践提供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裁判建议标准,引导特许经营行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二)(二) 调研方法调研方法 本次报告主要以知产宝(https:/ (三)(三) 材料搜集情况材料搜集情况 本次报告中所搜集到的材料主要来源于部分受邀特许经营企业参与的调研问卷、 案例检索平台上公开

17、的案例以及杭州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裁决分析资料。其中,在案例检索平台上检索到的裁判文书系于 2020 年 2 月,以“2019 年”为文书出具年份、以“判决书”为裁判文书类型、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为案由而获得,合计搜集 1349 份裁判文书(已除去重复案例),并针对该 1349 份判决书进行了一一研读与案例分析;通过杭州仲裁委员会获得了其在 2017-2019 年度(合计三个年度)裁决的合计 93 个特许经营纠纷仲裁案的裁决分析资料情况,并在该资料的基础上,对仲裁案件做了进一步深入的分析与解读。 7 / 76 (四)(四) 报告声明报告声明 1. 版权声明 本次报告相关知识产权归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18、特许委员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王红燕律师团队所有,欢迎各会员单位、机构、媒体、自媒体、个人等引用本次报告数据、内容、图表,但引用时请注明来源或出处或联系版权人。 2. 风险提示 本次报告仅为参考研究资料,不构成对加盟、投资、决策等任何建议或法律意见, 由此带来的风险请慎重考虑,版权人不承担因使用本次报告信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二、 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现状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现状 (一)(一) 商业特许经营的起源商业特许经营的起源 特许经营商业模式起源于 19 世纪中叶的美国,缝纫机厂家胜家公司为开拓市场,运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开辟销售网络,发展至上个世纪 60 年代已在全球建立了 3 万多家

19、专卖店和经销店,大幅度提高了产品的销量,打响了商业特许经营的“第一枪”。然而,在商业特许经营发展初期,加盟店与总部之间的关系相对较为松散,除了相同的店名和产品外,店铺实际经营治理完全由加盟商决定,特许人总部对加盟店缺乏统一的管理。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服务型企业开始制定出一整套的商业管理制度, 用以保证加盟店所提供的服务与特许人总部的一致性,包括店铺装潢、员工服装、菜单、产品原料、制作方法等各个方面。至此,商业特许经营开始飞速发展,特许人的商业模式能够在各个地区内迅速复制,既降低了加盟商的商业风险,又利用加盟商产生规模效应,扩大了原品牌的市场地位。 (二)(二) 中国商业特许经营

20、的发展过程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过程 八十年代,肯德基等跨国公司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政策法规方面的限制,起初并不是以许可的方式开设连锁店铺,而是采用了合资公司的方式。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 国内民营企业开始探索以许可的方式开设分店。 1997 年, 我国原贸易部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初步的制度保障。截至 1998 年 4 月,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显示,其协会成员约有 50 家企业从事特许经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商 8 / 76 业特许经营模式在各行各业的推广, 特许经营开始进入前所未有的极速发展阶段。截至目前,经历 20 多年的发展,

21、我国的特许经营企业数量已经跃居全球首位,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在我国得到广泛的应用。 (三)(三) 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现状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现状 为了解目前中国特许经营企业的现状, 本报告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了部分特许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以便反映出特许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参与本次调研问卷的企业主要涉及了餐饮、 蔬果、 农副产品、 酒店、 汽车后市场服务、 健身、洗衣、酒业、咨询等多个行业。其中,参与调研的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上半年已经在全国 80 多个城市拥有 4000 多家社区门店,每月还以近百家新增门店的速度持续增长。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是199

22、7 年率先将欧洲洗衣模式引入中国的企业,目前已经在全国近 320 个城市中开设了 1500 多家洗衣店,其中加盟店占比 88%,约有 28%的加盟商选择开设二店。 从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品牌数量来看,50%以上的特许人主要围绕一个品牌来经营,84%的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时使用的品牌数量不超过 3 个,这反映出目前特许经营企业的资源集中化程度较高, 主要通过集中精力做好 1-3 个品牌,以便发挥品牌的规模优势。 从行业分布上来看,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已经涉及了零售、餐饮、洗衣、教育、酒店等几十个行业,一、二、三线城市市场已经趋于成熟饱和,四线城市正在成为特许企业争夺的新战场。1超市、干洗、饰

23、品专卖、快餐、汽车后市场行业的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将把四线城市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区域。2除此之外,传统的酒店行业也在寻求革新。2014 年前后,中国酒店行业中特许经营的模式仅占 11%,到 2018 年时已经跃升至 60%以上,特许经营在酒店行业成为了主流的管理模式。知名国际酒店品牌洲际酒店在 2018 年开展的签约项目中,有 56%采取了特许经营模式,在 2019 年,该比例更是超过 70%,充分体现了特许经营模式在酒店行业的成熟程度。 从特许人加盟模式的方式来看, 超过 91%的企业采用总部授权或者总部和区 1 中国特许经营市场依然巨大 成民资进入重要领域,载于 https:/ 2020 年

24、6 月 27 日。 2 中国特许连锁 100 强企业发布 四线城市成开店新选择,载于http:/ 2020 年 6 月 27 日。 9 / 76 域代理商授权的方式接受加盟商,其中 58.33%的企业采用总部直接授权加盟商的方式, 33.33%的企业采用总部授权与区域代理商授权并行的方式。 这说明总部直接授权仍然是主流的加盟方式, 其优势在于总部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加盟商,而区域代理商授权的模式则更有利于在当地更为快速地拓展业务。 从特许人加盟店分布的情况来看,除青海、西藏、新疆等西部省份外,大部分特许人均在各个省份发展了加盟店,其中,北上广地域是特许人的“宠儿”,成为特许人选择开设加盟店

25、最多的地区。这也反映出特许经营模式的优越性,能够不受地理环境的限制在各地推广自身的特许经营资源, 且沿海地区与中西部省份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从门店开设情况上来看,根据 2019 年中国特许百强企业调查结果显示,食品零售企业的加盟商多店率高达 59%, 远远高于平均加盟商多店率的 30%, 成功占据行业内多店率第一的宝座;而家政服务、洗染业、房屋中介与汽车后市场的平均多店率较低, 为 10%左右。 与此同时, 相较于 2018 年度行业的续约率, 2019年的门店续约率普遍有所下降,平均在 85%左右。其中,美容休闲类企业的续约率约为 80%;火锅与商务服务类企业的续约率不到 75%。此外,在我

26、国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下,2019 年度特许经营行业的门店平均关店率约为 15%,较上一年度增长 5%。 (四)(四) 中国特许经营发展中的问题中国特许经营发展中的问题 1. 特许经营地域发展有待平衡特许经营地域发展有待平衡 从本次报告调研统计的案件数量省份分布情况来看,我国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特许人总部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根据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备案的特许总部合计为 5730 家,其中, 仅北京、 上海、 广东、 浙江、 山东、 江苏六个省份的特许总部合计 3320 家,占比 57.91%。而中西部省份的特许总部数量较少,以其

27、中作为中西部地区拥有最多特许总部的重庆地区为例,亦仅只有 342 家特许人企业。由此可见,商业特许经营在中西部地区虽然已经具有相当成熟的市场,但是相较于中部地区来说,在数量上仍然存在明显差距,西部地区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开发潜力。 10 / 76 2. 特许人品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许人品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中国的特许经营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从快速发展期进入到了成熟期,期间孕育了许多驰名中外的知名品牌,。根据 2020 年 6 月 2 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9 年行业基本情况及连锁百强调查”结果显示, 红星美凯龙、 永辉、居然之家、盒马鲜生、美宜佳、孩子王、百果园、大参林、柒一拾壹、罗森

28、 10 家企业连续两年保持双位数增长。3但是,特许人品牌发展中也存在部分无商业价值或商业价值低的品牌,在搭上“特许经营”的“便车”后,为追逐盲目扩张的暴利, 夸大或虚假宣传品牌与经营能力,引诱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拒不提供任何经营资源或持续支持,继而引发系列索赔案件,导致特许品牌走向没落,也由此造成了特许经营行业品牌价值不一、发展水平不同的现象。 3. 加盟商商业素质有待提高加盟商商业素质有待提高 从加盟商组成情况来看,自然人是该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身份一般是具有一定小额资本的独立创业者。基于对特许经营模式低风险的信赖,加盟商在与特许人订立合同前往往对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并不了解, 以至于在签订合同

29、后产生特许人未提供经营资源或者提供的经营资源未达预期的矛盾, 加盟商对门店经营丧失动力,最终经营不善,引发合同纠纷。就现阶段商业特许经营行业中,仍存在部分加盟商属于冲动型加盟,在经营中过度依赖特许人,没有积极自主地独立经营,甚至认为加盟就表示必须保证其商业投资成功,在经营中坐以待毙,最终导致加盟经营的失败。 (五)(五) 中国中国品牌的走出去海外发展特许经营情况品牌的走出去海外发展特许经营情况 特许经营的潮流早已席卷全球,早在上个世纪 60 年代开始,美国特许经营企业就在积极探索品牌海外的发展市场,其主要的市场区域集中在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市场饱和后已经逐渐将重点转向亚洲。日本在消化吸收海

30、外特许经营模式后,逐渐开创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特许经营品牌,以 7-11 便利店为代表的零售企业将本国文化融入特许经营模式开创了特许经营模式发展的新时代。 我国特许经营品牌走向国外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 全聚德集团从成立之初便 3 2019 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发布,http:/ 年 6 月 7 日。 11 / 76 在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但在开拓海外市场时面临诸多问题,例如原料的供应、技术劳工以及对加盟店的监督。从市场反馈来看,海外市场主要的客户还是来源于当地的华人,海外本土文化要接纳中国品牌需要品牌的持续投入和经营。同仁堂的海外布局情况相对更为完善, 客户群体已经从华人为主逐渐进入扩展到西方主流市

31、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药疗效被更多的外国消费者所知晓并认可。据报道,同仁堂已经在 28 个国家和地区开设 149 家各类海外终端,诊疗超过 3000 万海外患者。在酒店领域,锦江之星从 2011 年开始采用品牌授权的方式进入菲律宾市场,与当地的代理商合作,开设直营店并发展加盟商。特许经营也成为其在跨国经营中主要采用的商业模式。 中国品牌走出去海外发展特许经营未来,面临的特许经营合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本土化问题、劳动用工等问题都将给中国特许品牌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 三、三、 特许经营领域法律法规梳理特许经营领域法律法规梳理 作为舶来品,特许经营行业自上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进入中国市场

32、以来,在历经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历过了初步发展阶段、迈入了高速发展期,自2000 年起更是呈现出稳定快速发展的趋势。早在 1997 年,在立足于当时国内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我国出台了第一部针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业活动进行约束的商业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已失效),开启了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立法建设。在 2007-2012 年期间,由于特许经营行业的迅猛发展, 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 也带动了立法修法速度的提升。 在该期间,国务院与商务部陆续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2007 年)、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07 年出台,后于 2012 年被修订)、商业特

33、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年出台,后于 2012 年被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完善特许经营行业法律制度体系。在此期间,各地方也陆续出台了各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以配合上述“一条例、两办法”在地方上的实施。与此同时,部分地方法院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审判难点,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或复函,以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行业的立法。 就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而言,前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各地方商务部出台的地方性规定、法院指导意见等已初步构建起了特许经营的立法体系(如下 12 / 76 图)。与此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等部门,为配合上述法律法

34、规的实施,不仅召开记者会答复“一条例两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及解释问题, 更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出台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答记者问及相关国家标准详见附件商业特许经营法律法规汇编)。 序号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7.2.6 2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商务部 2011.12.12 3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商务部 2012.02.23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2010.11.24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具备

35、“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的特许人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2010.11.24 6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0.12.2 7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具备“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的特许人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有效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0.12.2 8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1.02.24 9 上海市高级人

36、民法院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2.9.19 四、四、 2019-2020 年度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年度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一)(一) 2019 年度各地区法院案件裁判情况年度各地区法院案件裁判情况 根据案例检索平台搜集到的资料显示, 2019 年度我国各地区 (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除外)各级法院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合计出具判决书 1349 份,其中,一审判决书 944 份,二审判决书 402 份,再审判决书 3 份。在 2019 年度裁判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 70.01%的纠纷在一审法院阶段定分止争, 29.7

37、7% 13 / 76 的案件在二审阶段终止,仅 0.22%的纠纷进入了再审程序,由此可见,一审法院对于解决特许经营纠纷案件仍然承担着重要作用。 1.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区域分布情况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在地域分布方面,由于特许经营行业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十分迅速与活跃,因此,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也多发生于该区域,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特许经营纠纷尤为频发。在本报告检索到的 2019 年度裁决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安徽省、山东省、上海市法院裁决的文书数量分别位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前 7 位,且裁决数量均在 100 件以上,其中浙

38、江省、广东省、江苏省法院判决的案件均超过了 150 件;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在 2019 年度审理判决案件均处于 50 件以下,甚至部分地区在 2019 年度未判决特许经营纠纷案件,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地区。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地域分布表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地域分布表 序号序号 省份省份 每个省份的文书数量每个省份的文书数量 1 北京市 145 2 天津市 10 3 上海市 104 4 重庆市 16 一审判决70.01%二审判决再审判决0.22%20192019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审级分布图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审级分布图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判

39、决 14 / 76 5 河北省 25 6 山西省 2 7 辽宁省 46 8 吉林省 21 9 黑龙江省 5 10 江苏省 150 11 浙江省 184 12 安徽省 142 13 福建省 20 14 江西省 19 15 山东省 105 16 河南省 32 17 湖北省 29 18 湖南省 16 19 广东省 179 20 海南省 5 21 四川省 24 22 贵州省 3 23 云南省 11 24 陕西省 9 25 甘肃省 11 26 内蒙古自治区 5 27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 28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29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0 30 西藏自治区 0 31 青海省 0 15 / 76 2

40、.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行业分布情况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行业分布情况 从行业分布上来看, 2019 年度判决的特许经营纠纷案件已经涉及了国民日常生活的吃穿住行及娱乐等各个方面。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特许经营行业已经遍及了餐饮、快递、教育培训、服装、酒店、洗衣、美容美发、家政、健身、蔬果及农副产品销售、娱乐等各个行业,其中,涉及餐饮类特许经营合同共计 637 件,占全部判决案件的 47.22%,是特许经营纠纷案件涉及最多的行业;专业零售、快递、教育培训、服装、酒店等行业也紧随其后,成为特许经营纠纷案件频发的“重灾区”,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特许经营模式在上述行业中发展较为深入与成熟。

41、3.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诉讼主体情况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诉讼主体情况 从提起诉讼的主体来看,在本次统计的案例中,由加盟商提起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之诉的比例高达 85.02%以上,由特许人提起的诉讼占 12.75%,由加盟店提起的诉讼占 1.41%,由加盟商关联方提起的诉讼占 0.30%,由特许人关联方提起的诉讼占 0.06%,形成了以“加盟商为主、特许人次之、其他主体少量起诉”的起诉主体分布特点。这是由于特许人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掌握的主动权, 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往往是由特许人提供的格式文本, 合同内容中对于加盟商的义务规定得较为详细,涉及加盟商的权利相对较少而造成的

42、。此外,本次统计的案件主体还存在以下三个明显特征。第一,特许经营合同的原告以加盟商居多,且多为个人或以加盟店的名义起诉,且诉请主要集中于撤销合同、解除合63734200200300400500600700餐饮其他专业零售快递培训教育服装酒店健身美容美发洗衣便利店汽修家政20192019年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行业分布图年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行业分布图行业分类 16 / 76 同、返回加盟费及保证金等;第二,在不同加盟商起诉同一特许人的案件中,加盟商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方面基本相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特许经营行业内容易引发加盟商共同诉讼特许人的群体性

43、案件;第三,除了传统观念里特许人、加盟商作为起诉主体外,加盟店、特许人的关联方(一般为代理商)、加盟商的关联方(如加盟店人员)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之中,这也显示出随着特许经营行业的深入发展,其商业模式得以不断地改进与提升,为各方主体参与到特许经营活动中提供了契机。 4.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管辖法院分布情况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管辖法院分布情况 从案件受理的管辖法院来看,在搜集到的 1349 份判决书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达 962 份,占比 71.31%;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达 101 份,占比 7.49%;由加盟店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的

44、案件共计 32 份,占比 2.37%;由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合计 6 起,占比 0.4%;依据其他理由受理及受理理由不明的案件合计 248 起,占比 18.38%。结合前文所述特许经营纠纷案件的起诉主体的分布情况来看,2019 年度判决的特许经营纠纷大体系由加盟商提起、由被告(即特许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这也是由于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占据的绝对主导地位、 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所造成。一般情况下,特许人如选择法院作为争议解决途径的,一般会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直接约定其所在地法定为管辖法院, 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加盟商往往无法对既定的格式条款要求加盟商做修改,只能被迫接受合同约定。

45、 17 / 76 5. 2019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法院结案周期情况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法院结案周期情况 从法院的结案周期来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 6 个月,经法院院长批准后,可延长 6 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经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后可延长。在本次报告统计的案件中,一审法院的结案周期(包含简易程序)大部分在 6 个月以内,部分案件在 6-12 个月内审结完毕。其中 3 个月以内审结完毕的案件达 313 件,占比 33.16%,3-6 个月以内审结完毕的案件为 306 件,占比 32.42%,6-12 个月内审结完毕的案件为 145

46、 件,占比 15.35%。二审法院的结案周期大部分在 3 个月以内,部分案件也在 3-6 个月内审结完毕。其中,3 个月以内审计完毕的案件为 255 件,占比63.43%。从上述统计情况看,就已明确审理期限的判决书中,安徽省、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广西状壮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陕西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等 11 个地区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均在 6 个月内审结; 北京市、 安徽省、 山东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关系壮族自治区、湖南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陕西省、黑龙江省、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 15 个地区的二审案件均在 3

47、个月内审结。从以上统计情况来看,2019 年度一审、二审法院在审理特许经营纠纷案件时均能及时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结。 2019 年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审限统计表年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审限统计表 被告所在地法院71.31%原告所在地法院7.49%加盟店所在地法院2.37%合同约定法院其他法院18.38%20192019年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管辖分布图年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管辖分布图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加盟店所在地法院合同约定法院其他法院 18 / 76 审理时间审理时间 一审审理件数一审审理件数 二审审理件数二审审理件数 3 个月以内 313 255 3-6 个月 306 55 6-12

48、 个月 145 18 1-2 年 38 4 2 年以上 2 10 不明 140 60 合计合计 944 402 注:再审案件 3 件,审理期间均在 3-6 个月内。 6. 2020 年度重点省份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年度重点省份法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根据案例检索平台搜集到的资料显示, 2020 年度我国各地区 (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除外)各级法院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合计出具判决书 3387 份,其中,一审判决书 2432 份,二审判决书 946 份,再审判决书 9 份。在 2020 年度裁判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 71.80%的纠纷在一审法院阶段定分止争, 27.

49、93%的案件在二审阶段终止,仅 0.27%的纠纷进入了再审程序,由此可见,一审法院对于解决特许经营纠纷案件仍然承担着重要作用。 (1)2020 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区域分布情况决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在本报告检索到的 2020 年度裁决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的法院裁决的文书数量分别位列全国各省市自治一审判决, 71.80%二审判决,27.93%再审判决, 0.27%2020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审级分布图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判决 19 / 76 区的前 5 位,且裁决数量均在 300 件以上,其中广东省省法院判决的案件远超其他省市,

50、超过了 700 件。 (2)2020 年度年度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特许经营纠纷判决案件金额区间分布金额区间分布 根据本报告统计的商业特许经营纠纷样本案例中,明确披露标的额的案件,由于涉诉案件多为特许经营合同解除返还加盟费款项纠纷,标的额在 1-10 万区间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 54.4%。 78439037636230086558001000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四川陕西安徽辽宁其他省份坐标轴标题各省份特许经营纠纷案例分布案件数0200400600800100012001万以下1-10万10-100万100-1000万1000万以上案件金额区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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