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普31省份以购买新建商品房与二手房作为住房来源的家庭占比 原图定位 1、商品房 市场发展程度:从以购买新建商品房与二手房 作为住房来源的家庭占比来看,占比越高,商品房交易相对更多,市场阶段更为成熟。该比例最高的五个省份分别为黑龙江(49.9%)、吉林(49.1%)、天津(47.6%)、辽宁(46.8%)、内蒙古(41.5%);最低的五个省份分别为西藏(6.2%)、海南(12.1%)、云南(14.6%)、广西(15.5%)、贵州(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