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保障房建设相关全国性政策 原图定位 随着中央推进进程的提速,有关单位的支持性举措纷至沓来。9 月 5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配套文件,在 15 个省(市)的 43 个城市开展为期 4 年的低效 用地再开发试点。文件中指出,在开展低效用 地再开发的过程中,完善收益分享机制,优化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选址,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探索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从供给端搭起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房建设的桥梁,为保障性住房开源。与此同时,规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超大特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上的大城市,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可参照本《通知》明确的支持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