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结束前后对比 原图定位 2021 年 2 月 10 日,由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宣告长达 20 年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结束。随后,2021 年 11 月 16 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官网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合理规范使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