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结束前后对比情况 原图定位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结束。2021 年 2 月 10 日,由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在此之前,国内中药配方颗粒市场一直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层面只批准了 6 家试点生产企业,包括江阴天江药业、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新绿色药业、北京康仁堂药业、南宁培力制药。国家级试点江阴天江、广东一方均被中国中药收购。2021 中医药行业专题报告 年 11 月 16 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官网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并明确了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多项内容,明确了多项内容,将配方颗粒行业趋于规范化管理:①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的定义,并将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②要求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应当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网上交易。③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药品标准提出明确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应当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④强化了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全过程管理。⑤销售范围放开:从试点期间的限于二级及其以上中医院,转变为符合中医执业资质的各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