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政策解读 原图定位 2021 年 2 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我们认为备案制实行将迎来行业发展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