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路线 原图定位 监测网络进一步延伸下沉,在原有监测体系上打造国家、省、市、县及农村五级监测体系。《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中指出我国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仍然薄弱,农村环境监测尚未全面开展,无法及时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在具体措施中强调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农村水质监测工作,以有效监测数据来反馈治理情况,监测网络将进一步下沉至农村地区。目前,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县域监测和村庄监测两个层次。在县域层次上,以县域全境为对象;在村庄监测层次上,从县域范围内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村庄。在原有国家、省及市三级监测体系的基础系上,将监测网络进一步下沉至县、村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