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兽用疫苗市场化进程显著加快 原图定位 2019 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表明养殖场(户)可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也可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并组织分发。另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凡各疫苗企业同一文号生产的产品,参与政府招标采购的与供养殖场自主采购的,其质量不得有差异。由此,经销模式的加入以及同文号同质量的规定下,我国兽用疫苗市场化进程将会显著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