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产品全产业链均需接受监管 原图定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机关负责民爆行业的管理工作,我国民爆行业已形成“部-省-县”三级安全监管体系。民爆行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负责全国民爆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质量检测、进出口的管理工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民爆器材产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爆器材产品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民爆器材产品的流向。此外,公安机关还负责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申请、爆破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等。目前,我国民爆行业监管体系呈现以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和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构成的两级行政管理体系和工信部(安全生产司)、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构成的三级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