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后美国五大投行交易收入占比约为60% 原图定位 这一阶段 FICC 业务收入占比增长迅猛,大行普遍达到 60%。1996 年至 2001 年,美国五大投行(高盛、摩根士丹利、美林、雷曼兄弟和贝尔斯登)的 FICC 相关交易业务收入占比平均高达 60%上下,而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20%左右,FICC扩张阶段:21 世纪初-2008 年金融危机 流动性充沛、监管环境宽松、衍生产品创新等多重利好推动 FICC 业务迎来爆发期。流动性方面,由于 21 世纪初互联网泡沫破灭、911 事件等突发事件,美国宏观经济下滑压力增大,美联储为此连续降息以维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宽松,甚至导致流动性过剩。监管政策方面,2004 年 SEC 推出集团监管规则,资本雄厚、风控体系得当的大型投资银行可以通过其内部数学模型来计算其市场和衍生品相关信用风险,而不需再按以往常规方式计算,大大降低了监管政策对投行资产流动性的限制,投行可将部分原本用作净资本储备的资产投向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产品等。在两方面因素同时作用下,投行 FICC 业务迎来更广阔的扩张空间。同时,投行产品创设能力提高推动定制化产品出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要,进一步刺激投资者需求。宏观环境的宽松也导致房地产市场火爆,以次级抵押贷款为代表抵押贷款规模高速增长,2006 年新增次级抵押贷款占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攀升至 20%,约为 2002 年的 3 倍;在此基础上,以次级按揭贷款为底层资产的担保债务凭证(CDO)和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违约互换(CDS)等衍生产品快速增长,而投行正是此类新型衍生品的最主要创设者和交易者。综上,美国投行抓住流动性充沛、监管宽松和产品丰富的有利机遇,大力发展 FICC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