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参与CDM项目交易历史梳理 原图定位 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减排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抵消等量的碳排放量。巨化股份于 2006-2013 年期间,曾与日本 JMD、气候变化资本(英国)和碳基金(卢森堡)签署相应温室气体减排合作协议,期间累计通过 CDM 项目转让约 6084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平均转让碳价约 21.6 元/吨 CO2e。由于 2013 年开始,全球各国加强信用抵减限制,欧盟不再接受来自中国的 CERS,全球逐渐转向参照《巴黎协定》发展碳交易市场,遵照《京都协议书》和 CDM 机制的国家逐渐减少,公司虽然于 2014 年后不再有 CDM 项目收入,但 考虑未来 HFCs 有望纳入碳交易体系,配额的稀缺性及 交易价值或助力 HFCs 企业的盈利以及价值迎来重估。